上海海事大学学生成长互助会绩效考评细则
学生会章程
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启航学生会章程(2010.11-2011.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启航学生会,简称启航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启航学生会是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党支部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院性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二)沟通院党支部、个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政党利益。
(三)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四)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方针,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五)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六)加强同兄弟学院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工作原则(一)忠于本职工作、相互尊重信任、积极参与策划、努力付诸实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创新思路。
(二)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本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学生联合会和上海市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会员第一条、所有取得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或国际合作项目、承认本会章程,均被默认为启航学生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对启航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2017年2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凭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向被录取的学院请假,并附有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
请假须经被录取的学院批准方为有效。
请假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时如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是否一致;(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四)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不合格者,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转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一)因身体原因经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二)因其他原因,不宜在校学习的。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暂不予注册,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最长2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可以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的,经学校审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并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不同,具体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政策制定。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等进行评定,成绩排名越高,奖学金的获得机会越大。
(2)学业进步:学业进步是评定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关键指标。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学年的学术进步情况,如成绩提升幅度、参与学术活动等进行评定。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科研创新:科研创新是评定科研创新奖学金的主要考量因素。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评定流程(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2)初审: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3)面试:评定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科研项目等方面。
(4)评定: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进行评定,按照奖学金种类分别进行评定。
(5)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通过个人账号查询自己的评定结果。
(6)申诉:如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7)最终结果: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学业进步、社会工作、科研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上海海事大学绩点算法
上海海事大学绩点算法上海海事大学绩点算法是上海海事大学采用的一种学习成绩统计和评价方法,其中一种最简单的实现形式就是绩点算法。
绩点算法以百分制作为基础,主要用来衡量学生在课堂学习上的表现,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考试结果来计算其学习能力。
它可以将学生的成绩表示为百分比,可以使学生有效地评估自己的学习成绩,也可以为学校提供有效的评估辅导。
绩点算法是一种数学模型,用于根据百分制计算学生表现的一种方式,主要通过计算学生在不同科目中的学习成绩,并将其转化为绩点的形式来衡量学生的表现水平和绩效。
根据上海海事大学的规定,总绩点由学生在每一学期的课程绩点之和计算得出,其计算公式如下:总绩点=(课程1绩点×学分1+课程2绩点×学分2+……+课程n绩点×学分n)÷总学分上海海事大学采用绩点算法评估学生的学习表现,学校将绩点按其等级分类,如4.0分以上为优秀,3.0-3.9分为良好,2.0-2.9分为及格,1.0-1.9分为不及格,以此类推。
上海海事大学奖励高分的学生,对低分的学生也进行辅导,老师们可以根据学生的情况,合理调整课程内容,让学生学得更轻松。
绩点算法在上海海事大学不仅是一种评估学生学习表现的标准,同时也是发放奖学金的依据。
每学期有一个设定的绩点和学分要求,只有达到要求才可以申请相关奖学金。
绩点算法不仅激励学生学习,而且还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控制学生的学习节奏和教学质量。
上海海事大学绩点算法在统计学生的学习表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助于学校实现质量管理和学生激励。
绩点算法不仅局限于上海海事大学,而且其他大学也都采用绩点算法对学生的学习表现作出评价。
绩点算法受到越来越多的高校的重视,不仅是评估学生学习表现的一种有效方式,而且还是提供激励的有效手段。
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沪海大教〔2017〕2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发挥学科竞赛活动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全校教师和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参与的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学会组织主办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学科竞赛活动。
第二章分类办法第三条按照竞赛组织实施情况,学校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类管理。
(一)学校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以及高校参与情况,将竞赛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
Ⅰ级:教育部等部委主办或资助的全国性学科竞赛Ⅱ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全国(国际)性学会(协会)主办的全国(国际)性学科竞赛Ⅲ级:上海市教委资助或主办的市级学科竞赛、全国性学科竞赛的分赛区竞赛或其他省(市)级学科竞赛Ⅳ级:学校相关部门主办的各类全校性学科竞赛或校内选拔赛具体分级划分详见附件1。
(二)学校将学生参赛面广、规模较大、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举办历史悠久的若干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作为重点资助竞赛项目,如Ⅰ级竞赛中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其余的学科竞赛项目作为一般支持竞赛项目。
第四条竞赛级别划分实行定期认定、年度复审、动态调整。
未列入分级的学科竞赛或因本身规模、影响力等变化的学科竞赛,竞赛级别将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部门的有关文件及上述原则认定或调整。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学院及竞赛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其中,“挑战杯”竞赛的组织协调由校团委具体负责。
第六条重点资助竞赛项目实行立项负责制。
指导教师按照学校公布的申报指南、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相关专家评定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具体实施细则以教务处发布通知为准。
第七条一般支持竞赛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制。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团校考评制度
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团校考评制度考核目的为了顺利开展团校,并在团校活动结束时评选出“优秀学员〞和“优秀学习小组〞;为每年各学院团委的各项评定奠定根底。
考核范围参加团校学习的全体学员考核方法考核总分为100分,学习态度、活动中表现积极性和上交的学习成果占60分,实行正分制;出勤、活动纪律情况占40分,实行倒扣分制。
考核细节(一)出勤〔40分〕1、每位学员必须按时按地参加团校学习中的每项环节,每次课程活动开始前15分钟入场签到。
在学习活动中,有学员出现迟到现象,该学员每次扣3分,同时,该学员扣分计入所在学习小组。
2、在学习活动过程中,中途早退者,该学员扣3分,同时,该学员扣分计入所在学习小组。
3、在学习和室外活动中,出现学员旷课或不参加活动者,该学员扣5分,同时,该学员扣分计入所在学习小组。
出现两次以上旷课获不参加活动者,取消该学员参加本次团校学习资格。
4、在室内学习期间,每位学员务必保持室内安静,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不做与本次团校无关事情。
出现以上现象者扣3分,同时,该学员扣分计入所在学习小组(二)学习态度、参与活动积极性和上交学习成果〔60分〕1、在室内上课中,学员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
〔10分〕2、积极参加本次团校所举办的室外活动,使学员参加活动积极性,每名学员加分1~5分〔5分〕3、在团校学习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有关本次团校学习的学习成果,要求:〔1〕学习成果必须结合本次团校所开展内容。
〔2〕学习成果可采用多种方式,如PPT展示、学习心得、视频制作等。
〔3〕以小组为单位,每小组上交至少一份学习成果,评选后将在团校结业大会上向全体人员展示,并有相应加分5~10分。
(三)评优标准活动结束时,将各个学员、小组得分统计,按得分上下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习小组。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沪海大学字〔2009〕1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综合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绩点分(E)、课程学习成绩绩点分(Z)、实践与创新能力绩点分(T)三部分。
每学期学生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F)是上述三项的加权之和。
(其中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占20%,课程学习成绩占65%、实践与创新能力占15%)其计算公式为:F=E×20%+Z×65%+T×15%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本科生,均应依据本细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综合测评按学期进行计算。
在学院的领导下,先由学生本人进行总结并自评计算得分,经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和核查后,报学院审核。
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测评第七条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是指学生在政治态度、思想观念、道德品质、人文素养、身心健康等方面应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建立平时行为考核记录,每周公布考核记录,每学期汇总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测评分。
第八条每位学生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基本分为80 分,在平时行为考核记录的基础上,按照下列考核项目及标准进行加分或减分,以累计结果作为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测评分(D),基本素质与行为测评最高分为110分。
基本素质与行为规范测评分最终将换算为绩点分计入综合测评中。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表现,提供经济资助和荣誉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及格、综合素质一般的学生,奖励金额为XXXX元。
2. 奖学金评定标准-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评定,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可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 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度、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
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评定。
3. 奖学金评定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综合素质评定材料等。
- 学院评审: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评定标准。
- 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奖学金发放:评定结果经校领导批准后,奖学金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学术表现: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等。
- 学术活动参与度:学生参与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社会实践经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 志愿服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 体育文化艺术表现:学生在体育、文化艺术方面的表现和成果。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学术表现:根据学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参与情况,进行定量评定。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实践能力。
1.2 奖学金评定程序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定委员会评定、公示和发放奖学金等环节。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层层审核和评定。
1.3 奖学金种类和金额奖学金种类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金额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和评定结果确定。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方面。
通过综合考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测评分数。
定量方法包括学业成绩的加权计算,定性方法包括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定。
2.3 综合测评结果的应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参考。
学校可以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发展平台。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和作用3.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评定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学生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
3.2 提高学术竞争力奖学金评定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竞争力。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会积极参预科研活动、学术竞赛等,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3.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业成绩,还需要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学术实践经历等,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
上海海事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
2014年上海海事大学暑期社会实践评奖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开展今年的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地展示上海海事大学201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风采和宣传海大暑期社会实践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实践评优既是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成果的认可,也是对学生“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从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的鼓励。
(二)奖项设置
(三)评奖程序
1)优秀项目各学院按实践团队数量的15%,确定本院系初评推荐优秀
团队数量,并将推荐名单报至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由校团委最终审定;
2)优秀指导老师优秀领队老师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参加随团指导
的老师情况,于9月18日之前向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推荐;
3)优秀报告优秀论文优秀DV 优秀简报优秀摄影由大学生科创实
践中心根据评比要求对上交作品组织评比。
注:每一奖项实行百分制,到时会将最终结果公示
(四)时间安排
9月中旬-10中旬,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根据实践团队提交的实践成果,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复审,同时根据团队实践成果和个人申报材料,依据评奖办法,评定各奖项。
11月初,最终确定《上海海事大学201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获奖名单》。
(五)评奖要求
(六)奖励办法
1)所有获奖团队均可获得在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大会上颁发的荣誉证书;
2)开学后在三角地橱窗、《海大青年》或海大校刊上公布获奖结果;
3)对先进个人,各院系可视本院系情况在基本素质测评中酌情加分,详
情请参见《第二课堂加分表》;
4)部分优秀作品将上报市里参加评奖;
5)有关暑期社会实践后期评奖事宜如有改动将飞信通知。
本评奖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所有。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Σ(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与: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与,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在学术、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彰和激励,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的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奖项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将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主要评定指标,平均学分绩点越高,奖学金级别越高。
(2)奖项:对于学生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获得的奖项,赋予适当加分。
(3)社会服务:对于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赋予适当加分。
3. 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学年度结束后,学校将发布奖学金评定的时间和流程。
(2)学生需提交个人学业成绩单、奖项证书和社会服务证明等相关材料。
(3)学校将组成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4)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并形成评定结果。
4.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1)奖学金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2)学校将在学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奖学金的发放。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提供更全面的学生评估数据。
2. 综合测评的内容(1)学业水平:通过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完成情况等方面来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
(2)领导才干:通过学生在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方面的表现来评估学生的领导才干。
(3)社会服务:通过学生在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方面的参预来评估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
3. 综合测评的方法(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领导才干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4. 综合测评的公示和申诉(1)学校将公示综合测评的结果,包括学生的得分和排名等信息。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秀表现的一种认可和激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公平、透明,本文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各门课程成绩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4.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为优秀;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科研成果: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成果,如参预论文撰写、获得科研奖励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科研项目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社会服务:根据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的表现评定。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杰出表现,如担任学生会干部、参预志愿者工作等;二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积极参预,如参预社会实践、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有一定的参预度。
3. 奖学金评定程序(1)学校将每学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评定。
(2)评定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和学生工作处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评定委员会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评定结果将以公示的形式发布,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4. 奖学金发放(1)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金额最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最低。
(2)奖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处发放,直接打入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上海海事大学社团管理条例(讨论稿)
第十九条 社团如需租借多媒体教室,需在递交《活动申请书》时一并递交《多媒体教室申 请表》,需注明是否需要多媒体设备。 第二十条 社团联合会将在《活动申请表》、《活动策划书》以及其他需要的申请表递交当 晚进行审批,标注审批意见并签章;标注审批意见并签章后,将活动申请材料递交校团委行 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值班人员通知社团取回《活动申请表》,方可举办活动。 第二十一条 若活动无法通过批准,则活动不得开展。 第二十二条 若活动策划存在问题,则需撤回修改,有必要可以调整活动时间地点。 第二十三条 若活动涉及占用户外公共场地及设施,凭批准后的《活动申请表》,由社联统 一去相关部门申请。 第二十四条 活动批准后社团领取经盖章的《活动申请表》,活动进行时以该表作为凭证。 第二十五条 若活动时间、地点等因素为各种原因需临时更改的,应提前到社团联办公室值 班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十六条 如果《活动申请表》遗失,则不得进行活动经费的报销,并在学期末社团考核 中扣去相应分数,且本次活动不能参加十佳活动评选。 第二十七条 活动结束次日 12:00 之前递交电子版活动新闻稿及活动照片至社团联新闻部 邮箱。一周内,按照模版填写《活动总结书》,连同《活动申请表》原件交至办公室(社团 可自行保留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 未完成活动总结,社团不能申请新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未按时递交活动新闻稿,该活动不能参加学年十佳社团活动评优工作。如累计 三次以上未递交活动新闻稿,将取消本年度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条 本章条例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适用于校级社团,学院社团的活动申请可由二 级学院分团委通过,直接交由校团委审批。 第三十一条 学院社团须每学期向社团联递交书面活动汇总作为学年评优附带材料。如未递 交学期活动汇总则将被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一)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二) 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三) 有相关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它情形的。
上海海关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实施办法1
上海海关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引导大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激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的基本要求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此为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上海海事大学社团介绍新版出炉
上海海事大学社团介绍新版出炉一、关于社团概况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现拥有各色社团,我校一级社团(校级社团)现有53个,二级社团(院级社团)现有69个,其它职能部门现有10个,总共132个。
一级社团和二级社团现在都由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
1、校级社团:志愿实践类社团共7个,分别是:创业者协会、金爱心志愿者服务社、三农服务社、望志愿者服务社、心语社、CIC国际大学生职业发展联盟、模拟联合国协会文化艺术类社团共15个,分别是:彩翼公关社、晨曦话剧社、海之天籁吉他社、魔术俱乐部、手创协会、碎碎念广播剧社、炫疯舞堂、族韵民族发展协会、Aerobic律动俱乐部、Easy Dance国标舞社、FOCUS摄影学会、MQ模玩社、Scream Bbox、海潮音乐社、神曲漫协体育竞技类社团共20个,分别是:排球协会、风林山火军旗社、弘武武术协会、乒羽协会、天鹰户外社、跆拳道协会、网球协会、足球协会、篮球社、SK66 CLUB、国际象棋社、海搏自由搏击俱乐部、海大滑板联盟、海翼风筝社、健身健美社团、龙腾虎跃女子舞龙社、梦海桌球社、魔方社、游泳协会、银焰双节棍社团科技学术类社团共11个,分别是:海馨文学社、会贤辩才社、Re 影音剧社、星云天文社、制冷协会、MIX配音社、海笑堂相声曲艺社、航运界、汽车爱好者协会、瑞米社团、诗书画印社2、院级社团:商船学院社团共13个,分别是:Idea精英汇、爱心互助会、泊心湾心理协会、鼓乐队、旗语班、海翔舞龙队、科技创新协会、仪仗队、水手工艺社、微尘志愿者协会、船舶与海洋工程学会、桥牌协会、职业发展协会交通运输学院社团共12个,分别是:绿色联盟环保研究协会、管理者素质促进会、学生物流研究会、国航风、动物保护协会、S IFE SMU、English Talking、红丝带海大协会、China Girl、海晨管理会、抒心坊心理协会、同心互助社经济管理学院社团共14个,分别是: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泊客书会、期货研究会、邓小平理论研究会、考吧社、迅驰市场调研社、相弈园、影音联盟工作室、我的中国风、SMU主持团、韩社、会计学会、游锦家族、知梦实践社物流工程学院社团共5个,分别是:Electric Union、JA商业联合会、成就联盟社、心宇社、曳步舞信息工程学院社团共7个,分别是:BM CLUB音频制作社、海燕展翅社、计算机服务社、聆心社、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微软俱乐部、信工合唱团外国语学院社团共6个,分别是:PASSION杂志社、爱心学校、地掷球协会、日语角、馨心社、英语角协会文理学院社团共3个,分别是:创意设计社、月异公关咨询社、瑜伽社法学院社团共4个,分别是:衡星学术团、星宇辩论社、Viano乐器社、Top心理实践社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社团共5个,分别是:心海扬帆社、绿光志愿者服务队、启程实践团、社区联合会、足迹职业规划与发展协会3、其它职能部门:保卫处:安全联合会妇委会:女大学生协会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职业发展联合会图书馆:读书会、国际海事情报社、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武装部:军魂战友团校医院:红十字协会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协会学生处:成长互助会二、部分校级社团展开介绍志愿实践类社团:创业者协会他们以创业指导和创业实践为主要内容。
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上海海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沪海大教〔2017〕2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发挥学科竞赛活动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全校教师和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参与的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学会组织主办的、与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学科竞赛活动。
第二章分类办法第三条按照竞赛组织实施情况,学校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类管理。
(一)学校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以及高校参与情况,将竞赛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
Ⅰ级:教育部等部委主办或资助的全国性学科竞赛Ⅱ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全国(国际)性学会(协会)主办的全国(国际)性学科竞赛Ⅲ级:上海市教委资助或主办的市级学科竞赛、全国性学科竞赛的分赛区竞赛或其他省(市)级学科竞赛Ⅳ级:学校相关部门主办的各类全校性学科竞赛或校内选拔赛具体分级划分详见附件1。
(二)学校将学生参赛面广、规模较大、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举办历史悠久的若干国家级学科竞赛项目作为重点资助竞赛项目,如Ⅰ级竞赛中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其余的学科竞赛项目作为一般支持竞赛项目。
第四条竞赛级别划分实行定期认定、年度复审、动态调整。
未列入分级的学科竞赛或因本身规模、影响力等变化的学科竞赛,竞赛级别将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部门的有关文件及上述原则认定或调整。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学院及竞赛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其中,“挑战杯”竞赛的组织协调由校团委具体负责。
第六条重点资助竞赛项目实行立项负责制。
指导教师按照学校公布的申报指南、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相关专家评定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上海海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模板】
关于印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海大研〔2018〕258号校内各部门:经研究,决定印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大学2018年9月27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年9月27日印发附件**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我校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MBA、MEM等在职研究生除外)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资金来源包括:上级财政拨款、学校事业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和社会捐助等。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学业综合奖学金及其它专项奖。
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组织机构及职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组织由校院二级共同组成,学校设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各学院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科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宁缺毋滥。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检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和落实情况,统筹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终评等工作。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初步评审及公示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在满足上述1-4条件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授予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指二级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突出、研究计划或思路明确、学术发展潜力较大的博士生;6.在满足上述1-4条件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二级学院可以根据学院自身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授予入学成绩优异的有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潜能的考生;7.在满足上述1-4条件下,学业综合奖学金授予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有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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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学生成长互助会绩效考核机制
一.概述:
随着学生成长互助会的进一步发展,内部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整个管理体系对绩效考评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成长互助会人力资源部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新的、更为规范的《上海海事大学学生成长互助会绩效考评制度》
新制度本着结合全会发展战略、重视成员参与、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一致性、客观性、公平性、公开性、保密性的原则;主要目的在于:1. 加强会内成员工作责任感,帮助成员不断改进、提高个人工作技能 2. 使管理者能够充分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以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3. 使管理者和普通成员能在目标行动上达成一致,增强成员们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内部建设,提高凝聚力 4. 将绩效管理与学生成长互助会战略目标、发展计划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各部门间的长效合作 5. 形成绩效管理与成员奖惩、职务升降、教育培训一体化机制,促进人力成本向人力资本的转化,实现我会的可持续发展二.细则:
1.等级体系:
“A级”:约占考核人数的5% 1)对学生成长互助会做出突出贡献奖2)为学生成长互助会争得了荣誉3)能积极主动提升素质技能,并使工作绩效有显著提高的
“B级”:约占考核人数的80% 1)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标,完成了基于本岗位应知、应会、应做应想的全部事情2)工作积极主动,并能参与其他部门活动3)无有效投诉。
“C级”:约占考核人数的10% 1)仅完成部分考核指标2)工作抓不住重点,效率低下的3)不参与其他部门工作
“D级”:约占考核人数的5% 1)无故缺席部门例会2)不服从上级安排,破坏组织气氛3)违背学生成长互助会章程,做了有损学生成长互助会名誉的事4)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低,经常犯错或重复犯错的
2.绩效管理组织:
(一)绩效管理评审会
1、组成:由学生成长互助会会长及各部门部长组成。
2、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成长互助会绩效管理体系
2)组织开发设计学生成长互助会各项指标
3)组织制定学生成长互助会一级绩效考评
4)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审核各部门二级指标,并确定权重
5)与部门负责人确认考核周期内的绩效计划
6)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绩效管理体系改进建议提案并参与相关讨论
(二)部门考核小组
1、组成:由部门部长、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成员组成,各部门部长直属负责
2、职责
1)根据学生成长互助会的战略规划及一级绩效考评体系,明确本部门年度及考核周期的策略目标和管理重点
2)设计部门二级考核计划,从部门职能相应学生成长互助会战略和一级考核体系
3)根据审核通过的二级考核指标与绩效管理评审会确认绩效计划
4)部门绩效计划执行计划的设计和部门内部各岗位的考核指标的设计
5)负责组织对成员的绩效考核
6)与下属沟通确定绩效改进目标与绩效改进计划
7)提出绩效管理体系改进建议提案并参与相关讨论。
3.考核内容及标准:
业绩考核:(分为工作效率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工作能力考核)
工作效率考核:工作效率指标重点关注成员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是对成员工作业绩的直接反映。
这类指标一方面能科学、客观的反映出每个成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为之后的考评提供客观依据。
另一方面也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成员如何处理工作与其学习、生活的关系,有利于管理者合理布置工作,给予成员平等的工作机会。
实际操作中,对于这类指标建议采用数据采集等量化方式考核。
以部长考核和活动负责人考核为主要方式,主要注重工作结果。
依据例会出席情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质量附加分
况记录、部门常规工作考评表、大型活动工作考评表,从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质量、附加分四个方面来打分(见下表)
工作态度考核:工作态度指标主要从其工作的积极性、合作性和责任性等方面,综合反映成员对于工作、部门和组织的认知程度和情感倾向,直接影响其工作行为。
这类指标一方面可以衡量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同时也引导成员树立正确的工作动机,增强工作主动性。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管理者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各部门合作。
以部长考核为主要方式,主要注重工作过程。
由部长依据成员日常工作过程,进行全面的主观考核,从责任性、合作性、附加分三个方面来打分(见下表)
工作能力考核:工作能力指标主要从理解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全方面反映成员自我能力提升的有效途径。
这类指标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适合学生成长互助会发展,切合组织战略目标的复合型人才。
由部长对比其他部门进行考核。
从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理解能力、附加分四个方面打分(见下表)
责任性
合作性 附加分
(1)能准时或提前完成任务;
(2)如遇到突发情况无法完成任务,能提前告知上级; (3)勇于承担过错,并能及时吸取经验教训;
(4)小组工作能主动担任组长一职,并尽心尽职地组织领导好组员。
(1) 能够勇于并且及时地在团队合作中承认自己的错误;虚心向队友学习、请教;不妒忌他人优点,能够取长补短;
(2) 彼此提醒注意那些无助于成功的行为和活动,相互配合,积极完成任务;
(3) 能够引导和鼓励队友的讨论,建立融洽的团队氛围,队友之间坦诚相见,开诚布公;能够在工作中有序的引导大家工作完成目标。
主动了解其他部门工作,自觉对近期工作进行小结
素质考核:(互助与服务类,学习与成长类)
学习与成长类:学习与发展类指标主要从培训素拓和自我提升等方面全面评估成员自我管理与自我发展的能力。
这类指标一方面是直接反映了成员上进心、最自
己的合理规划和对组织的归属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管理者从中发现内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有效地提升内部凝聚力。
、成员激励与未来规划等保持与学生成长互助会长期稳定发展的能力。
详见《学生成长互助会自评考核表》
(常规工作)相对自己学业,为学生成长互助会付出较多时间;
(出勤率)积极参与学生成长互助会大会和部门例会,无无故未出席会议,无迟到早退现象;
(突发工作)对于临时接到的工作,在能力范围内接受并完成。
(常规工作)根据每位成员的工作,评估其工作量,并可以和其他的成员进行比较;
(突发工作)衡量每位成员接受突发工作的量
衡量每位成员的工作成绩是否达到预计的效果
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适当予以加分
沟通能力
创新能力 理解能力
附加分
(1)在与他人合作中,能主动表达自己想法,并陈述相对清楚; (2)能把自己所理解的工作或任务,清晰无误地传达给其他成员; (3)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工作,但能移交给其他人,并不耽误工作的完成。
(1)对于布置的任务能准确的理解其目标; (2)无不懂装懂,勇于提出自己的困惑;
(3)敢于质疑,能够指出他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1)在活动策划期间勇于发言,提出好的建议;
(2)活动结束后,能总结出宝贵的经验,并提出好的改进方法;
(3)对于内部管理和建设,能有自己的想法,并提出好的改进方法。
如果提出的项目构想能在成长互助会各部门得以实施
互助与服务类:互助与服务类指标主要从成员间互帮互助和工作中服务他人等方面主观、综合考核成员的价值取向。
这类指标紧紧围绕“自我教育、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宗旨,促进成员树立“对外服务,对内互助”观念,真实反映成员的对学生成长助会理念和目标的认同感。
详见《学生成长互助会互评考核表》
4. 特殊情况下的绩效考核:
(一)成员岗位变动时的绩效管理
成员岗位变动后,其绩效计划需要随之进行调整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
成员岗位变动后,应由该成员原绩效计划的发约人对该成员截止到岗位变动日期为止的绩效进行评估。
该成员新岗位的主管领导应与该成员一起商讨出该成员岗位变动日期至本考核期末之间这段时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和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和相应指标的权重,并确认绩效计划。
考核期末,由成员最后一份绩效计划的发约人在综合考虑该成员前期的业绩结果的基础上对该成员进行考核。
(二)成员离职情况下的绩效考核
成员因故离开学生成长互助会,人力资源部可以根据成员截止到离开当日的工作表现,根据绩效计划确定的考核指标和目标计算该成员的绩效考核分值,并确定该成员的相关奖惩。
若已经结束的绩效考核期的绩效奖励未实施,我会仍需要按照应向成员实施奖励。
上述两种情况下的奖励的实施工作需要在员工离开公司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开除情况下的绩效考核
成员因故被学生成长互助会开除,该成员与主管领导签订的绩效计划即时终止,我会不向该成员实施本考核期内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