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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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课件医患关系

医学伦理学课件医患关系

第一节 医患关系的概念、内容和模式
二、医患关系的内容
技术方面 非技术方面
医患关系的技术方面主要指医患之间针
对诊断、治疗、护理以及预防保健的具体方 法而进行的沟通与交往。这一交往是医患交 往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形式,过度关注这一 交往,是生物医学的模式。
医患关系的非技术方面,主要指医患之间情
感、心理和思想上的交往,多体现在医疗服务态 度方面。这种交往形式应该成为医患交往的重要 方面。传统生物医学模式之所以见病不见人,其 根本疏漏就在于,医生只关心患者的病,而忽略 了人。新的医学模式即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的主要特点就在于重视医患间的非技术性交往。
医生死亡,1名医生受重伤。 ❖ 5月,江西省上饶市人民医院发生医患冲突事件,一患者之
父纠集近百人封堵医院、殴打医生,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 1月,上海新华医院发生暴力伤医事件,造成10名医护人
员受伤,其中6位医生伤势严重。
(二)医院乱收费、药价虚高
❖ 据❖新华近网日援,引深《圳扬有子关晚部报门》曾消多息,次2提01出1在年广4月东,省发统改一委采会同监 察部、购国平务台院的纠基风础办上、进卫一生步部降、国低家药中价医的药方管案理,局但、均解未放军总 后勤部获等得相省关有部关门部,门在的全通国过选。择部深分圳大卫型人医委疗有机关构负进责行人直接检 查。在称江,苏各省家抽医查院的只20能家在大广医东院医中药,初采步购查平出台8入大围类的、5药0余项 违法乱品收中费选行取为所。需八药大品类,乱导收致费成高为价医药院入的围潜,规低则价,药包品括超差 率收费断、供自。立(项1目2月收1费日、《取中消国项青目继年续报收》费)、擅自搭车收费、 重❖复收思费考、:回扣等等。 ❖ 为什么深圳提议没有获得通过?
❖ 法国:实行强行降价制度

医患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医患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医患关系的定义是什么医患关系的定义是什么与我们⽇常的⼯作或⽣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店铺⼩编整理了⼀些相关内容和⼤家分享,欢迎⼤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患关系就是在医学实践活动中产⽣的⼈际关系。

这种关系分为狭义的和⼴义的。

狭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与患者之间的关系。

⼴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务⼈员(包括医⽣、护⼠、医技⼈员、医疗⾏政和后勤⼈员等)与患者⼀⽅(包括患者本⼈、患者的亲属、监护⼈、单位组织等)之间的关系。

从改善全⾯医患关系的⾓度,我们应更重视⼴义的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存在着三类模式:1.主动⼀被动模式也可称为⽀配⼀服从模式。

在这类模式中,医师处于主动或⽀配地位,病⼈完全是被动的。

2.指导⼀合作模式该模式中的病⼈有⼀定意志要求,需要医师帮助,并愿意合作。

3.共同参与模式这类模式以平等关系为基础,医师和病⼈都有治好疾病的共同愿望。

双⽅各⾃发挥⾃⼰的积极性,相互⽀持,相互协同配合,共同和疾病作⽃争。

现代医学正处在⼀个由⽣物医学模式向⽣物-⼼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的时期。

由于这种转变,医患关系也逐步从传统的医⽅主导、病⼈盲从的模式向医患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模式转变。

新医患关系模型就由受⽣物医学模式影响下的主被动模型,发展为指导合作模型或共同参与模型。

三、遵循原则为了建⽴良好的医患关系,医⽣应该注意遵循以下原则:①相信医患之间可以建⽴彼此信任的关系,患者是可以交流、沟通的;②不以医⽣本⼈的价值取向评判患者的价值观和⽣活态度,尊重患者的⼈格、信仰和⽂化;③从⽣理-⼼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出发,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为和情绪反应;④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以⼈⽂关怀的态度给患者切实的医疗帮助;⑤理解医患关系是⼀个动态的关系,医⽣应根据情况适时做出调整;⑥医患关系是围绕着疾病的诊疗⽽形成的,也只应局限于求医和提供医疗帮助的过程,不能发展任何超出此范围的⼈际关系。

医患关系概述

医患关系概述

医患关系概述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在现代医学伦理的概念中,医患关系被视为医生与病人之间的信赖合作之基础。

大多数医生从实习开始,甚至是进入正式医院,都必须学习和维持着尊重病人的尊严、隐私与需求。

医患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共同体”。

因为“医”和“患”有着战胜病魔、早日康复的共同目标,且战胜疾病既靠医生精湛的医术,又靠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和积极配合。

对抗疾病是医患双方的共同责任,只有医患双方共同配合,积极治疗,才能求得比较好的治疗效果。

维护医患这对利益共同体的良好关系,需要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

医患关系的概念

医患关系的概念

医患关系的概念医患关系的概念医患关系是指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它是一种特殊的人际交往关系,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和时效性等特点。

医患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医疗质量和治疗效果,对于医生和患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一、医患关系的基本类型1. 信任型医患关系信任型医患关系是基于双方互相信任、尊重、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在这种关系中,医生能够充分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愿,给予专业化的诊断和治疗,并且在治疗过程中与患者进行积极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2. 疏离型医患关系疏离型医患关系是指双方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理解和支持,导致彼此之间产生隔阂和不信任。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很难了解患者真正的需求和意愿,患者也很难接受医生的诊断和治疗建议,从而影响医疗质量和治疗效果。

3. 恶劣型医患关系恶劣型医患关系是指双方之间存在明显的敌对、冲突和攻击性行为,导致彼此之间产生极度不信任和敌意。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无法给予有效的诊断和治疗,患者也无法接受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从而影响到治疗效果。

二、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1. 医生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医生是医患关系中的主体,他们的职业道德和素质直接影响着与患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优秀的医生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专业化知识、人性化服务等特点。

2. 患者的文化背景和心理状态患者的文化背景和心理状态会影响他们对于疾病、治疗方式等方面的认知和接受程度。

如果医生能够了解并尊重患者的文化背景和心理状态,就能更好地与患者建立信任型医患关系。

3. 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也会影响医患关系。

如果医疗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就能让患者感受到温暖和关爱,从而增强对于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信任感。

三、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的方法1. 尊重患者尊重是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

医生应该尊重每一个患者,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愿,并且在治疗过程中给予充分的关注和支持。

2. 提供专业化服务提供专业化服务是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核心。

医患关系名词解释

医患关系名词解释

医患关系名词解释医患关系是指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关系。

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通过沟通和合作来实现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

医患关系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至关重要,同时也对医生的职业发展和医疗质量产生重要影响。

医患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解释。

首先,医患关系是一种专业关系。

医生通过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患者依赖和信任医生的专业能力来解决自己的健康问题。

医生应该尊重患者的权益和尊严,并且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其次,医患关系是一种互动和沟通关系。

医生和患者之间需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医生需要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病史,以便做出准确的诊断和治疗计划。

患者也需要向医生详细地描述自己的病情和症状,以便医生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

通过良好的沟通,医生和患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对方,建立起互信和合作的关系。

再次,医患关系是一种人情关系。

医生在治疗患者的过程中,不仅要给予患者专业的医疗服务,还应该关心患者的身心健康。

医生应该积极倾听患者的诉求和需求,关注患者的感受和需求,给予他们关爱和支持。

此外,医患关系是一种权力关系。

医生拥有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权力。

患者则是医生的顾客,享有知情同意、选择医疗方式等权益。

在医患关系中,医生应该恪守职业道德,不滥用权力,尊重患者的权益。

同时,患者也应该尊重医生的专业意见,积极参与治疗过程。

最后,医患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

医生和患者应该共同合作,以实现最佳的治疗效果。

医生应该向患者提供正确的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他们理解病情和治疗方案。

患者应该积极参与治疗过程,按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并积极配合医生的工作。

总之,医患关系涉及诸多因素,包括专业、沟通、人情、权力和合作等方面。

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对于医疗质量的提升和患者的满意度至关重要。

医生和患者应该相互尊重、信任和理解,共同努力实现最佳的治疗效果。

医患关系道德

医患关系道德

医患关系道德一、医患关系是契约关系医患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契约关系。

医患之间是平等关系,即医师尊重病人的医疗权利,一视同仁地提供医疗服务;病人尊重医师的劳动,并密切配合诊治,共同完成维护健康的任务。

医患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契约关系,即医师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国家赋予医师以某种特权(对疾病诊治权和特殊干涉权等)并要求医师以医疗技术为病人提供服务;病人出于信任或与医师充分协商,接受医师的服务。

这是由医患之间的医学知识占有以及所处地位、职责不同所决定的。

医师具有医学知识,处于主动地位并具有某种特权。

这就要求医师恪守职责、钻研技术,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辜负病人的信任。

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服务方必然向对方做出并遵守必要的承诺,双方还可以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进行平等协商,由此构成了契约关系。

二、医患关系是信托关系医患关系是以社会主义法制为保障建立起来的信托关系。

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医患双方的正当权益。

在这一保障之下,医师享有为病人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特殊职权,可以获得病人身体、心理甚至隐私等信息;病人为了诊治疾病而信任医生,将必要的信息告诉医师,并委托其解除病痛。

三、医患关系中病人的道德权利(一)基本的医疗权病人享有平等的基本医疗保健权,即每一个病人都享有基本的合理的诊治、护理的权利,有权得到公正、一视同仁的待遇。

与病人平等的基本医疗保健权相对应的是医师为病人诊治的基本义务。

(二)对疾病的认知权病人对自己所患疾病有知悉的权利。

这项权利为现代医学模式和医患关系模型所特别要求,是病人权利的实质内容之一。

与此相对应,医师有解释说明病情的义务,即医师应该用病人或其家属、代理人能够听懂的语言,告诉病人有关诊断、治疗和预后的信息。

(三)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是病人自主权的一个最重要而又具体的形式,是医学科研和人体实验、临床医疗领域的基本伦理原则之一。

知情同意权的意义,不只是为了争取病人合作,增进医患关系和谐,提高医疗效果,而且还体现在对病人的尊重,并保障病人自主权的合理行使上。

什么是医患关系

什么是医患关系

什么是医患关系,有何特点?1、医患关系的概念医患关系是指医疗卫生活动中,医务人员为保障和促进患者健康而与患者及其家属建立起来的特殊人际关系。

在疾病诊治过程中,医患关系非常重要。

当患者就医时,医师会对患者的病情从生理到心理进行整体的评估、诊断和治疗。

作为医疗卫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医患关系有益于提高疾病治疗效果,也是反映医疗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2、医患关系的特点:(1)目的指向性:医患关系是为解决患者的健康相关问题而建立的一种人际关系。

患者因疾病而寻求医疗服务,医师为恢复患者健康而与患者建立疾病诊治的共同联盟。

在这样的关系中,患者尊重医师信任医师,把自己的健康甚至生命托付给医师。

医患关系具有明确的目的指向性,体现了医师对患者生命权的尊重忠诚和责任。

这样的医患关系是医疗服务的基本条件,即所有的医疗活动都在此关系构架中展开。

(2)职业性:医患关系是在职业行为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人际关系,这体现了医师要通过劳动和服务来获取报酬。

这种关系从初期的患者求医而开始,历经病史采集、检查、诊断、治疗,到后期随着患者治愈或死亡而结束。

在诊疗过程中,患者常常希望与医师发展更私人的非职业的关系,以得到更方便的健康照顾。

如患者希望得到医师的私人电话,请医师吃饭,与医师成为朋友等。

通常,医师在工作时间以外,并不希望被患者过多干扰。

当然,一些医学情况例外。

如有些医学问题,需要医师在一段时间内跟踪患者的治疗反应,这种情况下医师必须全力以赴。

这是医师的责任和义务所决定的,不能与上述职业性混为一谈。

(3)信息不对称性:关于疾病,医师具有诊断和治疗的能力,而患者由于相对缺乏医学专业知识,经常处于被动依赖的地位。

医患双方因为医学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双方在医疗卫生活动中的地位不对称。

这就要求医师尊重患者、关爱患者用认真的态度,礼貌的举止,精湛的医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4)多层次性:疾病的复杂性及患者需求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医患交往具有多层次性的特点。

医患关系的定义

医患关系的定义

医患关系的定义
医患关系是以医务人员、医院为一方,即医方,患者、家属为另一方,即患方,自然形成的自愿结合的一种社会人际关系。

医生与患者在这个关系中扮演着服务提供者与接受者的角色。

一般认为,医患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医患关系是特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专门术语; 广义的医患关系指以医生为主体的与从事医疗实践活动有关的“医方”与以患者为中心的与求医行为有关的“患方”,在医学实践活动中所发生的人际关系。

医患关系的特点
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医患关系定格为一种双向的特定的人际关系,与其它人际关系相比有其不同的特点。

我国医疗卫生工作公益福利事业的性质决定了医患关系长期以来呈现这样几个特点:(1)以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原则建立的平等关系。

(2)以社会法制为保障建立的依赖关系。

(3)以与救死扶伤相关联、以医疗技术为保证的委托关系。

和谐医患关系
和谐医患关系,简单讲是指以医生为中心的群体( 医方) 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 患方) 在医学活动中建立起来的协调匀称的相互关系。

通俗地说就是指在医学活动过程中医生与病人之间结成的相互理解信任、和睦、融洽的一种人际关系。

和谐医患关系,首先政府要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人人都可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需求的可得性、环境的舒适性和服务的人文性;其次,确保
医疗纠纷的处理有法可依,同时考虑医学风险,以制度保证医患双方的利益,完全消除医患间发生恶性事件的可能;再次,提高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使医生和患者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互相信任和理解,政府、医院与相关社会群体和谐相处。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医学伦理学 第5单元医患关系

医学伦理学 第5单元医患关系
第五单元
医患关系
1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医患关系概述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和影响因素 (二)医患关系的模式和特性 第二节 医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节 患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2
第一节
医患关系概述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
医患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内涵: 医患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内涵:
狭义的就是医者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 狭义的就是医者与患者之间的关系; 个体关系,属于传统医学道德研究的内容, 个体关系,属于传统医学道德研究的内容,也是 最古老的医疗人际关系; 最古老的医疗人际关系; 广义的“医”是指包括医生、护理、医技等人 是指包括医生、护理、 广义的“ 员在内的医疗群体, 员在内的医疗群体,“患”则包括了与患者有关 联的群体。这是一种群体关系, 联的群体。这是一种群体关系,属于现代医学伦 理学研究的内容。 理学研究的内容。
医生:纯科学家,只管技术,不问其他; 医生:纯科学家,只管技术,不问其他; 病人: 病人:生物体变量
B、权威模式,又称教士模式 权威模式,
医生:家长,做医学决定、道德决定; 医生:家长,做医学决定、道德决定; 病人:丧失自主权、 病人:丧失自主权、主观能动性
C、契约模式
关于医患双方责任与利益的约定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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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生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第 21 条规定医师在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1条规定医师在执 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法定权利: 法定权利 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法定权利: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 ①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 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 预防、保健方案; 、预防、保健方案;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②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 业行为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业行为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③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④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⑤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⑥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 ⑦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 的工作提出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的工作提出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17

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

(3)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其处理以行政为主体转变为以法 院为主体。(4)医疗纠纷易于引发社会的反应,人的生命健 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并构成了社会各界关系的焦点。(5)医疗纠纷的赔款额越来 越高。刑事案件增多,个别地区甚至发生杀害医生的恶性事件, 患者疾病久治不愈,患方伤害医生的事件时有发生。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主要包括 政府的、社会的、医院 的、患者的四方面
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技术性医 患关系有三种基本模 式。
1.主动与被动型:医师完全主动,病员完全被动;医师的权 威性不受任何怀疑,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2.引导与合作 型:医师和病员都具有主动性。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但病员 可有疑问和寻求解释。 3.共同参与型:医师与病员的主动 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医师此时的意见常常涉 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病员的配合和自行 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医患关系现状
融洽的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 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的医患关系 却不太和谐。
近年来,医患关系成为热点,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医患冲突不断 发生,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6~7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 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调查,全国三甲医院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中要求赔偿 的有100例左右,二级医院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要求赔偿的有20例左右。 (2)医疗纠纷以医疗过失为主转变为非医疗过失为主。(3)处理难度越 来越大,对其处理以行政为主体转变为以法院为主体。(4)医疗纠纷易于 引发社会的反应,人的生命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 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卫生法规、创建良好的社会 环境,在医疗活动中,医生行医和患者就医都受到法规 的保护和制约,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把医患 关系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医患关 系,解决其冲突性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任何违反法 律规定,在医疗机构闹事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使医患双方都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维 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如果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不 作为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医疗事故鉴定 涉及多个部门,多重管理难免会出问题,容易产生矛盾。 建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把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统一起来,消除各级医学会鉴定和司法部门鉴定不一致 的问题。

医患关系 名词解释

医患关系 名词解释

医患关系名词解释
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是医疗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

它涉及到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和接受者之间的互动、沟通、信任和合作。

医患关系的建立基于医生对患者的关怀、尊重和专业知识,以及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和合作。

良好的医患关系对于实现优质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效果、减少医疗纠纷以及促进患者的健康和福祉至关重要。

在现代医疗环境中,医患关系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例如,医疗资源的紧张、医疗费用的上涨、信息不对称、沟通障碍以及医患双方的期望差异等都可能对医患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改善医患关系,医生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尊重患者的权利和选择,并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同时,患者也需要积极参与自己的健康管理,与医生建立互信和合作的关系。

总的来说,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就医体验。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需要医生和患者双方的共同努力,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医患关系的名词解释

医患关系的名词解释

医患关系的名词解释医患关系是指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它是医疗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医患关系涵盖了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信任、尊重和合作等方面。

医患关系是一种专业关系,医生是专业人员,他们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来帮助患者恢复健康。

而患者则是接受医疗服务的一方,他们寄予了对医生的希望和信任。

在医患关系中,医生和患者都有责任和义务,医生应该尽最大努力提供最佳的医疗服务,而患者则需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尊重是医患关系的基础。

医生应该尊重患者的权益和尊严,不歧视、不侮辱、不虐待患者。

患者也应该尊重医生的专业知识和决策,在医疗过程中要遵守医生的建议和要求。

彼此尊重,才能建立起信任关系。

沟通是医患关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医生应该向患者详细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预后,帮助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

患者也可以通过与医生的沟通表达自己的痛苦、不安和需求。

通过沟通,医生和患者可以达到共识,一同制定治疗计划,并且患者能够更好地参与医疗过程。

信任是医患关系的核心。

患者在医生身上寄托着对健康的期望,而医生则要以真诚和专业的态度来回应患者的信任。

建立起信任关系后,患者会更愿意接受医生的治疗,同时也会更有信心去战胜疾病。

合作是医患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生和患者需要共同努力,互相配合。

医生需要提供专业的医疗知识和技术,而患者则要积极参与治疗,按时服药、调整生活习惯等。

只有医患双方紧密合作,才能获得最好的治疗效果。

然而,医患关系并非总是完美无缺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医患之间可能会出现矛盾和冲突。

一方面,医生可能因为工作压力大,时间有限,无法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另一方面,患者也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治疗效果不如预期等原因,对医生产生不满和怀疑。

为了改善医患关系,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医生应该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以便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其次,医生和患者都应该加强沟通能力,学习如何有效地表达和倾听。

医患关系的定义

医患关系的定义

医患关系的定义我们经常会听到医患关系, 那么什么是医患关系, 它的具体概念是什么呢?相信看完这篇内容, 你就会有所了解。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 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 或者更广泛地说, 医学团体和社会, 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医患关系是指医与患之间的关系医学|教|育网整理。

医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属以及除家属以外的病人的监护人(有时称作患者方面)。

此处所称的医主要是指医疗单位及其医务工作者。

不仅包括各级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疗养院和门诊部, 还包括各种诊所、卫生所、医务所等。

医务工作者也是一个广义的概述。

其中主要是指各级各科医生, 由于医生的服务态度、医术水平、负责精神等方面因素引起的医疗纠纷最为常见。

其次常涉及医疗纠纷的是护士, 她们负责治疗的具体操作和护理工作, 如果粗心大意、操作失误、擅离职守也易导致医疗纠纷。

此外, 医疗单位的管理人员有时也会成为医疗纠纷的肇事者, 常见的有管理工作未尽职尽责, 使医疗环节脱档而给病人造成损害;或者医疗单位的领导瞎指挥, 硬性要求主治医生使用或不使用某种药物及诊疗措施, 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后果。

此处所称的患是指接受诊疗的病人。

如果诊疗及护理过程没有导致病人死亡, 就必须由病人本人提请医疗纠纷的处理。

当然, 按照法律的规定, 病人可以委托家人、亲友、律师等人充当代理人, 以病人的名义, 具体实施解决医疗纠纷的工作。

如果在诊疗护理过程病人死亡, 那么他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取代患者而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

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都可以成为利害关系人。

医患关系及其模式

医患关系及其模式

医患关系及其模式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互动。

医患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良好的医患关系有助于患者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同时也有助于医生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患关系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父母式模式:这种模式下,医生被视为父母的角色,患者则是被照顾的孩子。

医生会为患者提供所有的决策和治疗方案,患者则只需要听从医生的安排。

这种模式下,医患之间的权力关系很不平等,医生往往过于强调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决策权,而患者则缺乏独立的选择权。

2.朋友式模式:这种模式下,医生与患者之间建立了一种平等和友好的关系。

医生会更加倾听和尊重患者的意见和需求,患者也能够积极参与决策过程。

这种模式下,医患双方的沟通更加畅通和有效,患者更容易接受医生的建议和治疗方案。

3.专家式模式:这种模式下,患者将医生视为专家,医生的意见和建议被视为最正确和可靠的。

患者往往没有自己的主张和意见,完全依赖医生的决策。

医生在这种模式下承担了所有的责任和权力,患者往往缺乏主动性和自主性。

4.合作式模式:这种模式下,医患之间建立了一种合作和共同努力的关系。

医生和患者互相尊重和信任,在决策和治疗方案上共同参与。

医生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同时也尊重患者自主决策的权力。

这种模式下,医患之间的交流更加平等和合理,患者更加满意并能够更好地遵循医生的治疗方案。

良好的医患关系需要建立在信任、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

医生应该善于倾听和理解患者的需求和意见,给予患者必要的信息和决策权。

患者也应该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在健康管理和治疗过程中与医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在现实生活中,医患关系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医生的职业压力、患者的恐惧和焦虑等。

因此,医患关系的建立和维持需要双方共同努力。

医生应该注重提高沟通能力和医疗素质,加强对患者的疾病和心理需求的了解。

患者则应该保持理性和积极的态度,与医生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和合作关系。

总之,良好的医患关系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非常重要。

医患关系名词解释

医患关系名词解释

医患关系名词解释提到医患关系,通常指的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极其重要,因为它可以帮助患者康复,进而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这是一种复杂的关系,涵盖诸多方面,包括医疗保健的知识和技能、尊重和耐心、以及双方的信任和沟通。

如果要讨论医患关系,第一个要了解的名词是“安全护理”。

安全护理是指在诊疗过程中,采取正确的护理措施,确保病人安全的护理过程。

它的护理目标是提高患者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安全护理在现代医疗中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有效地减少医疗事故和后期延误。

另一个重要的名词是“沟通”,它是医患关系中最关键的要素之一。

沟通提供了双向的信息流,是治疗过程中加强患者和医生之间关系的关键。

沟通纽带,可以有效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信任,消除误解和猜疑,对患者的康复更有效。

此外,“尊重”也是不可或缺的词语。

这里的“尊重”指的是尊重患者的个人价值观和习惯,以及尊重患者的意愿和决定。

尊重是医患关系中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患者的个体差异,以及他们对病情的主观理解,将有助于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建立双向的信任关系。

此外,“耐心”也是一个重要的词语。

医生在治疗和护理患者时,应保持耐心,考虑患者的情况,当患者的症状无法立即得到纠正时,应当耐心等待治疗结果。

唯有耐心,才能得到更好的结果。

最后,“信任”也是医患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

信任是基于双方对对方的认知和理解,是患者对医生的仁慈精神以及对治疗能力的信任,以及医生对患者的尊重和关注。

只有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才会让患者感到更加安心和放心,才会有效改善医患关系,有效改善患者的康复情况。

以上是医患关系中一些常见名词的解释,这些名词都不可忽视,而在医患关系中,这些名词都可以有效改善患者的康复情况。

如果可以进行有效的沟通、增加双方的信任和保持尊重和耐心,可以改善患者的治疗体验,促进患者的康复。

医患关系的定义

医患关系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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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的定义
医患关系是以医务人员、医院为一方,即医方,患者、家属为另一方,即患方,自然形成的自愿结合的一种社会人际关系。

医生与患者在这个关系中扮演着效劳提供者与接受者的角色。

一般认为,医患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医患关系是特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专门术语; 广义的医患关系指以医生为主体的与从事医疗实践活动有关的“医方〞与以患者为中心的与求医行为有关的“患方〞,在医学实践活动中所发生的人际关系。

医患关系的特点
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医患关系定格为一种双向的特定的人际关系,与其它人际关系相比有其不同的特点。

我国医疗卫生工作公益福利事业的性质决定了医患关系长期以来呈现这样几个特点:〔1〕以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原那么建立的平等关系。

〔2〕以社会法制为保障建立的依赖关系。

〔3〕以与救死扶伤相关联、以医疗技术为保证的委托关系。

和谐医患关系
和谐医患关系,简单讲是指以医生为中心的群体( 医方) 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 患方) 在医学活动中建立起来的协调匀称的相互关系。

通俗地说就是指在医学活动过程中医生与病人之间结成的相互理解信任、和睦、融洽的一种人际关系。

和谐医患关系,首先政府要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效劳的宗旨,使人人都可获得根本的医疗效劳,保证医疗需求的可得性、环境的舒适性和效劳的人文性;其次,确保医疗纠纷的处理有法可依,同时考虑医学风险,以制度保证医患双方的利益,完全消除医患间发生恶性事件的可能;再次,提高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使医生和患者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互相信任和理解,政府、医院与相关社会群体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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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基本内容

医患关系基本内容

医患关系基本内容医患关系是医疗行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关系之一。

它涵盖了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信任、尊重和合作等方面。

以下是医患关系的基本内容:1. 沟通与倾听:医生应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倾听患者的需求和关注,以了解他们的病情、病史等重要信息。

医生应使用易懂的语言解释医学术语,确保患者能够明确了解诊断、治疗等相关信息。

2. 尊重与关怀:医生应尊重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独立意愿,不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医生应对患者给予关怀和尊严,尽可能提供安全和舒适的就诊环境。

3. 共同决策:医患双方应以共同决策的方式制定治疗方案。

医生应全面解释可行的治疗方案,提供治疗选择,并重视患者的意见和需求。

将患者视作决策过程的积极参与者能够帮助患者增强治疗的依从性和满意度。

4. 隐私保护:医生应理解并遵守隐私保护的法律和道德要求,确保患者的隐私得到保护。

医生不应将患者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许可的第三方,并应使用安全的电子系统来存储和传输患者的医疗信息。

5. 患者教育:医生应向患者提供有关其健康问题的相关教育,使患者能够理解疾病的原因、治疗方案和日常生活中的健康管理。

这有助于患者更好地理解和管理自己的病情。

6. 患者投诉和反馈:医生应认真对待患者的投诉和反馈,及时与患者交流处理结果,并积极改进工作。

对于患者的不满意或疑虑,医生应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以重建医患信任关系。

医患关系的改善是医疗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通过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生能够更好地提供专业服务,患者也能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和医疗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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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医患关系有三种基本模式。

1.主动与被动型:医师完全主动,病员完全被动;医师的权威性不受任何怀疑,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2.引导与合作型:医师和病员都具有主动性。

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但病员可有疑问和寻求解释。

3.共同参与型:医师与病员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

医师此时的意见常常涉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病员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生应该注意遵循以下原则:①相信医患之间可以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患者是可以交流、沟通的;②不以医生本人的价值取向评判患者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尊重患者的人格、信仰和文化;③从生物-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出发,充分理解患者的疾病行为和情绪反应;④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以人文关怀的态度给患者切实的医疗帮助;⑤理解医患关系是一个动态的关系,医生应根据情况适时做出调整;⑥医患关系是围绕着疾病的诊疗而形成的,也只应局限于求医和提供医疗帮助的过程,不能发展任何超出此范围的人际关系。

医患冲突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冲突,根结在于我国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平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深入,不彻底,卫生法制不健全。

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

大部分医护人员和患者认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一般或者基本上没有沟通。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度,医护人员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顾义务,归结为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

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的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

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的体制,都促使患者承担了过多的诊疗费用。

同时,社会贫富分化,矛盾加剧的问题在费用高昂的诊疗过程中被激化。

(二)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基层医疗资源不足,水平欠缺,经常发生误诊的现象,使得病人为寻求可靠的诊疗向大城市的三甲医院集中。

医生超负荷的工作使其无力完善与患者的沟通。

同时,医疗教育的制度并未在医患沟通技能中给予学生强化训练,使得医生缺乏良好的沟通技能。

(三)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情况。

治病、救人原是一体的,但有些医生却只重视“病”不重视人。

(四)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影响医患关系的直接原因。

我国虽已于几年前就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光是事故鉴定费用就高达几千元,患者维护权益成本太高。

(五)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新闻媒体不够详实的报道,促使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不能换位思考。

部分医务人员没有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

而有些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

当前我国医患冲突的表现和特点主要是:第一,疗效和患方的期望值反差大。

患者和其亲属认为“既然自己出了钱,就希望得到应用的服务。

”只要疾病得到了治愈或缓解,即使花了较多的钱,多数病人也是能够承受的,且一般不酿成医患冲突。

但是,当病人的较大经济耗费未能得到自己期盼的“理想”医疗效果时,患者心态不平衡,这种利益冲突就会爆发出来。

第二,医疗成本居高不下,患者不堪负重。

尽管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降低一些药品的价格),但医疗成本仍居高不下,除少数富裕阶层外,工人、农民、普通的工薪阶层,日益不堪治病的重负。

普通公民对医疗机构追求商业利润的行为,怨声载道。

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如药行)自然要考虑自身利益,而“利益”的渊源最终还是患者。

“白衣天使”的形象和感情淡化了,医患间的敌对情绪严重。

第三,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没有很好地考虑中低收入者承受能力,社会上相当多的医疗机构热中于追求高标准、超豪华,“富人保健”“富人医疗”趋势严重。

、显然,其收入差别大,享受的医疗保健服务方面的实际待遇反差较大。

满足不同利益群体之需要,社会上相当多的医疗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热中于追求医疗环境的高标准、超豪华,“富人保健”“富人医疗”趋势严重。

医院在所谓成本核算、自负盈亏的压力下,追求、利润也不择手段。

医生救死扶伤的仁术变成了待价而沽的商品。

医疗机构公益性、福利性光环的消失,使人们在心理上难以承受。

第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国家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医患冲突更加复杂化。

第五,医患双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患方强调保护自己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而医方也需要全面了解病史、正确把握病症。

医患间戒备心理严重。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及对策在市场经济形势下,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

近几年来,患者或其家属冲击、打砸医院,殴打及杀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且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有些地方的少数医患矛盾急剧升级,有向暴力事件演变的趋势。

据卫生部门的统计,2001年全国医疗索赔额高达4亿多。

见诸报端的恶性事件,医务人员被殴打致伤残的,甚至死亡的就不下20起,医患关系紧张已经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

重构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维护医患利益,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严峻而又刻不容缓的课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并于2002年9月1日实施,为此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和方法。

1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医患关系愈演愈烈。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社会的原因,也有医学上的原因;既有医疗机构的原因,也有患者方面的原因,它们互相联系和冲突,致使医患关系紧张。

1.1 医患关系紧张的自然社会原因医学的对象———患者,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人,是个自然人,但并非单个的自然人,而是结成一定社会关系的人。

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进行了很大的变革;医院已经定位为服务行业,许多医院运转的大部分经费需自行从给病人提供服务中收取,而患者付出钱,得到医疗服务。

目前正在进行和完善的城镇职工医疗改革和医药卫生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使人民群众享受到“以比较低廉的费用,得到比较实惠的服务。

”但由于改革是一个彻底变革旧观念的过程,是陌生的,许多人对自己要花钱看病感到不适应,心理承受能力低。

同时对医疗期望值却增高,这是医患关系愈演愈烈的重要的社会原因。

1.2 医患关系愈演愈烈的医学原因现代医学的发展突飞猛进,分子医学、基因医学、克隆技术对医学的正面冲击,不少医学难题迎刃而解。

但现阶段医学未攻克的难题还很多,被誉为21世纪瘟疫的爱滋病,人类对其还没有有效对策的情况下,非洲大陆又流行了一种比爱滋病病毒还厉害埃博拉瘟疫;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可预知的疾病,人际关系的紧张,也带给人类很多身心疾患。

因此,医疗领域中充满着未知数和变数,加上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也存在差异,即使在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内外一致承认医疗确诊率也只有70%左右,各种急重症抢救成功率在70%~80%左右,相当一部分疾病原因不明、诊断困难,甚至有较高的误诊率、治疗无望。

医疗对象是千差万别的复杂体,有社会性属性,也有自然属性,就是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在有些人身上,也出现向复杂性转变的可能,这是医学的无奈。

因此,任何医院和医生都不可能包治百病,疾病的治疗过程和结果始终存在着成功与失败两种可能,很多患者及其家属不了解医学的特殊性和无奈,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因而一遇到不满意的事情,不考虑科学事实,就认为是医院或医生的问题。

1.3 医院重程序服务轻人文关怀据有关调查,医患关系紧张,以至引发医疗纠纷,40%以上原因与医务人员的爱心、责任心、同情心有关。

医生面对病人,重医疗程序服务,注重病人躯体上的疾病的治疗,忽视心理疾病的治疗,只是埋头于自己的工作,忽视患者的心理感受,导致出现医疗效果不尽人意时,病人就认定是医生的问题。

但据介绍,大型医院医生门诊日接待量都在40人以上,远高于平均每个医生接诊4.5个病人的全国水平。

在这种长期超负荷运转的情况下,再要求医生多一些人文关怀和亲情服务,或许有些苛责。

1.4 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医疗技术局限性已经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

医学是一门重要的经验科学,在医患纠纷中,由于技术原因出现的误诊及误治的比例也高过64%以上;在所有医疗纠纷中,技术性事故平均占有18%以上。

1.5 医疗管理不完善受市场经济影响,医疗工作是高风险的行业,但并不象国外发达国家,高风险的同时能带来高收入。

医务工作者的个人收入与其所负担的风险并不成比例。

因而个别医务人员寻求不正常的、甚至是违规的途径来提高医院及个人的收益,诸如故意夸大疗效及病情的严重程度,从中收取更多的费用等。

医院管理对此缺乏完善的监管措施。

另一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方法并不很健全的情况下,出现医疗事故时,院方的推委、漠然,使医疗纠纷的控制和处理的最佳时机丧失。

据了解,对医疗纠纷,有些医院能躲就躲,躲不了就私了赔钱了事,这是当前许多医院采取的一致做法。

因为不见面、不沟通、不协商,患者方怨气愈积愈深,最终导致纠纷的进一步升级和恶化。

所以社会上形成一个怪现象,即“大闹得大钱、小闹得小钱、不闹不得钱”。

1.6 部分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的过激报道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和事故的报道有其正面作用的同时,也有它的局限性,特别是部分媒体对医疗纠纷的刻意炒作,并且明显地倾向病人这个弱势群体,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

于是医生成了患者假想中的“敌人”与法庭上的“被告”,医院方的合法与正常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珍重。

其重结果轻过程,使医疗纠纷的处理简单地上升为病人的索赔问题。

2 重构和谐的医患关系由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

条例的总则明确规定,要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1]。

在此宗旨下重构医患关系,营造和谐的医患环境是非常必需的,这样既有利于医院的发展,也有利于患者的健康。

2.1 顺应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兼顾医院及患者利益的原则医疗机制的改革,打破了过去公费医疗制度,病人付费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作为我国卫生事业的载体,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医方向,以谋求大众的健康为原则,兼顾自身的发展,从付出的医疗服务中收取相应的费用,用以持续生存及发展,同时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

2.2 尊重科学,实是求是医疗行为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医学上还有许多未知领域,患者自身也存在相当大的个体差异。

医患双方都要遵循医学科学的客观规律。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学科学的方法、手段来诊断和治疗疾病,决不能违背科学的客观规律;患者应充分信任医务人员,决不能隐瞒与病情有关的情况,及故意刁难医生。

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患者的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等,并非是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料的和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致,完全属于意外情况的,患者应接受事实,不要把其归罪于医务人员。

同时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这是未来医患关系的立足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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