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临床用血管理是指在医疗机构内,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输血服务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本文旨在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以确保医疗机构内的输血过程规范化、科学化,并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1. 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临床用血管理细则。
2. 责任: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临床用血管理细则,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细则的要求。
三、临床用血管理流程1. 患者评估:在决定输血前,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2. 输血指征:根据患者评估结果,医务人员应明确输血指征,确保输血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3. 输血允许: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者其家属详细说明输血的目的、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并取得书面允许。
4. 血液选择:根据患者的血型和体征,医务人员应选择适合的血液制品,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5. 输血前准备:医务人员应核对患者身份、血型和血液制品信息,准备输血所需的设备和药物。
6. 输血操作:医务人员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输血,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7. 输血监测:在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输血反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8. 输血记录:医务人员应详细记录输血的相关信息,包括输血量、输血速度、输血反应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9. 输血后处理:输血结束后,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观察和评估,及时处理可能浮现的并发症。
四、质量管理和安全措施1. 血液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血液采集、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2. 输血设备管理:医疗机构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输血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输血药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输血所使用的药物的质量和有效性。
4. 输血反应处理:医务人员应熟悉各类输血反应的处理方法,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患者的安全。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临床输血管理,保障输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临床输血管理组织及职责(一)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输血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临床输血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输血科职责1、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血液储存、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发放等工作。
2、参与临床输血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技术支持。
3、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报告。
(三)临床科室职责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合理申请用血。
2、负责输血前患者的评估、告知和知情同意工作。
3、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输血治疗,密切观察输血反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临床输血申请(一)输血申请程序1、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注明输血目的、血型、血液品种、血量等信息。
2、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后,连同患者病历一并送至输血科。
(二)输血申请时间1、常规输血应提前 1-2 天申请。
2、紧急输血应在输血前及时申请,并注明“紧急”字样。
(三)输血申请限量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四、临床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一)标本采集1、护士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集输血标本,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引言临床输血是医疗救治中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临床输血的安全、有效、合理,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一)输血申请1、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评估输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输血申请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填写,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临床诊断、输血目的、输血品种和血量等。
3、申请单应注明紧急程度,对于紧急输血应在申请单上注明“紧急”字样,并注明预计输血时间。
(二)输血前评估1、输血前,临床医师应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型、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等。
2、根据患者的病情、实验室检查结果和输血目的,评估输血的风险和收益,制定合理的输血方案。
(三)输血知情同意1、临床医师应在输血前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说明输血的目的、风险、可能的并发症以及替代治疗方案等,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
2、对于意识不清或无法表达意愿的患者,应向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说明并取得同意。
(四)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1、输血标本的采集应由具有资质的医务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采集的标本应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
3、标本采集后应及时送检,避免长时间存放导致标本变质。
(五)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1、输血科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2、对于疑难血型或交叉配血不合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复查和进一步检测,必要时请上级医院或专家协助解决。
(六)血液的领取与发放1、临床科室应由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凭输血申请单和取血凭证到输血科领取血液。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取血人员的身份、输血申请单和取血凭证,无误后发放血液,并做好记录。
3、血液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保存,避免剧烈震荡和温度过高或过低。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三十八条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 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 上报医务处(科)。
• 第三十九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 贴在病历中,血袋低温保存24小时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医务处和输血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第二十九条 凡血袋有下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 2.血袋有破损、漏血: •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 第三十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
组织结构如图
医务处
临床输血管理机构
院长
分管院长
输血管理委员会
质控办、院感办
护理部
临床用血科室
输血科
检验科
药材处
设备科
临床用血科室医师职责
• 临床输血科室医师在临床科室主任领导下,做好本科室输血相关工作。 • 一、资质: • 1、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 2、必须经过临床输血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 二、主要职责: • 1、依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对患者进行评估,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输血
• 第十三条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 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 第十四条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 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 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 同实施。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一、临床输血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输血过程中患者的安全,遵循“安全输血六要素”,即正确的血液检验、适宜的血液配型、合适的血液筛查、正确的输血途径、规范的输血标本管理和合理的输血替代治疗。
2.个体化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输血治疗方法和输血产品。
3.多学科合作:在输血管理中积极开展多学科协作,包括临床医生、输血科医生、输血科护士等的合作。
二、血液需求评估与审批1.严格的输血指征:明确输血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避免盲目输血。
2.患者的血液需求评估: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血红蛋白水平等参数,评估是否需要输血。
3.输血产品的审批与申领:确保患者得到合适的输血产品,输血科医生对血液的审批和申领程序必须遵守。
三、输血前检查与相关准备1.输血前相关检查:对患者进行血型与配型、免疫学检查、临床检查等相关检查,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2.输血前的相关准备:包括建立静脉通路、准备输血所需的输血器具等。
四、输血操作的规范要求1.输血途径的选择: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的不同,选择合适的输血途径,如静脉输血、动脉导管输血等。
2.输血速度的控制:根据患者的耐受能力和输血产品的特点,控制输血速度,避免输血过快引起输血反应。
3.输血过程中的监测与护理:在输血过程中,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输血相关的指标,及时处理输血反应和其他不良事件。
五、输血后的监测与护理1.输血后的监测:输血后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血压、体温、心率等生命体征的监测。
2.输血后的护理: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输血后的护理措施,包括监测液体平衡、观察并处理输血反应等。
六、不良反应的处理与报告1.输血反应的处理:对于发生输血反应的患者,要及时处理,如停止输血、给予抗过敏药物等。
2.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对于输血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要及时进行报告,以便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科学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得输血。
临床医师与输血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得临床输血技术与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与自体输血。
为确保临床用血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献血法》与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得不良反应与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得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全名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档案。
如未建立门(急)诊病历保管得,应当由医护人员在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得同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
患者输血相关检验报告单贴病历后由患者本人保存。
无直系亲属签字得无自主意识患者得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时需履行报批手续,须经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急症除外)、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应在事后补齐、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得检查包括: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与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与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第五条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得检查,间隔三个月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与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六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与贮存,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得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得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第七条麻醉科医师在术前访视患者时,应认真核查《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前得检查等备血情况,对于违反规定得应当提请患者主管医师及时备血。
2024年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是根据临床输血管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操作指南。
该细则主要对输血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有效和经济。
首先,在输血前的检查环节,细则要求将控制输血指征的范围在临床科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以减少穿刺和输血造成的不良反应风险。
对于需输血患者的血常规、凝血功能、肝功能等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根据检查结果制订输血方案。
在输血血型鉴定和抗体筛查环节,细则要求对输血血液进行准确的血型鉴定和抗体筛查。
要求严格按照血型鉴定的操作规范进行,避免鉴定错误和不一致。
并要求将鉴定结果及时传递给输血科和输血科外进一步确认。
对于抗体筛查,细则要求对所有输血受者进行筛查,以确保输血的安全。
在输血血液储存和运输环节,细则明确了血液储存和运输的温度要求和时限。
要求血液在规定的温度下进行保存,防止血液变质和细菌污染。
并要求血液的运输要符合破损标本不得使用的原则。
在输血过程中的护理和用血管理环节,细则要求对输血过程中的观察和护理进行规范和管理。
要求严格按照护理操作规范进行输血护理,对输血过程中的异常反应及时判断和处理。
对于用血管理,细则要求对输血需求、输血量、输血速度等进行科学评估和安排,以实现安全和经济的输血。
在输血后的观察和记录环节,细则要求对输血结束后的患者进行观察和记录。
要求观察是否有输血反应和输血后并发症的发生,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2024年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对输血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和管理,以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性。
实施细则的出台,有助于提高输血的整体管理水平,减少输血造成的风险和不良反应,为临床输血工作提供指导和保障。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引言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促进血液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临床输血管理的基本要求1. 临床输血应严格遵守血液安全知情允许、双人制、样本对照等原则。
2. 临床输血应注意病人的输血指征和禁忌症,以及输血先后的各种检查和护理措施。
3. 临床输血中应按照规范的程序操作,遵守有关关键环节的操作规程。
4. 临床输血管理工作要通过严密的监察考核,时常性地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质量评价和质量控制。
三、临床输血管理工作的责任划分1. 医院管理层应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输血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内部培训,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体系。
同时,加强对临床输血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评价,确保临床输血工作的安全、有效和协调。
2. 输血科应配备专业的输血管理人员,负责输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输血操作符合规范、安全、有效。
3. 负责受血者治疗的临床医生,应根据病情确立输血指征,并根据输血指征和禁忌症审核输血申请单,明确受血者需输血的血量和种类,指导患者做好输血先后须遵守的注意事项。
4. 输血间接部门(如临床检验科)应严格把好输血关,确保输血血液质量符合规范要求,输血操作符合规范,严格执行相应工作制度和规定。
四、临床输血管理工作的流程1. 临床医生开具输血申请单,并审核受血者输血指征和禁忌症。
2. 输血科人员审批输血申请单,并检查受血者个体差异和输血禁忌症等。
3. 输血科人员为受血者安排输血时间和地点。
4. 输血科人员根据临床医生的要求和受血者的情况,进行输血血型鉴定、交叉试验等。
5. 输血科人员根据输血申请单和输血鉴定结果,计算输血所需的血量、血制品种类等,确保输血过程安全、有效。
6. 输血科人员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输血,严格执行双人确认和记录等工作。
7. 输血完成后,输血科人员做好输血后观察和护理工作,并为受血者安排相关检查和化验。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1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
输血申请单联号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2 血液采集后,由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3 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二章输血(输血管理)1 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 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5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6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为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重庆市献血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总则一、临床输血必须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医院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提倡成分输血。
四、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输血科负责全院血液供应及与输血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五、临床输血感染控制由开县人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医院临床输血感染控制方案》实施。
六、本实施细则主要针对临床科室。
输血科输血管理主要由输血科另行制定,经输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手术用血除遵守本细则外,还须按照《医院手术用血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条输血前检查一、输血前必须检查输血前5项:肝功、乙肝五项、丙肝抗体、艾滋病毒抗体、梅毒抗体。
二、择期手术和治疗性输血患者,应于术前或者输血前一天,采集患者血样标本并将《临床输血申请单》送输血科作输血前血型鉴定。
三、凡遇有输血史、妊娠患者或者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应告知患者,建议筛选不规则抗体。
四、有输血史,但重新入院患者输血前仍需按规定作输血前检查。
五、患者输血前检查报告必须入病历妥善保存。
第三条输血适应症一、临床医师必须以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作为指南,严格掌握患者输血适应症,输血前后需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并作病程记录,杜绝不合理用血。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通知各临床、医技科室: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和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今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和《输血指征参考标准》,现下发到各科室,请各科室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一: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二:输血指征参考标准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关键词:临床输血管理细则指征标准附件一: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临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成份血和血浆。
所使用的血液产品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市中心血站)供给。
第二章血库管理第三条医院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设立输血科,输血科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计划申报、血液储存、交叉配血,并参预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第五条输血科每年12 月25 日之前制订下一年度用血计划并上报医务科。
根据我院历年用血情况和库存基数上限制订血液储存基数如下,上限:O 型:12000ml ,A 型:12000ml ,B 型:12000ml ,AB 型4000ml;下限:O 型:8000ml ,A 型:8000ml ,B 型:8000ml ,AB 型:2000ml。
第六条血液入库输血科在血液产品接收过程中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血液质量,禁止接收不合格血液入库。
内容如下: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2、献血者条形码、血型;3、全血及成份种类;4、采血日期及时间;5、有效期及时间;6、血袋编码(或者条形码);7、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1.输血指征的判断:(1)临床人员应根据病人的临床情况,以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来判断是否需要输血。
(2)输血的指征包括:贫血、失血、凝血功能异常等。
(3)临床人员在判断输血指征时应遵循输血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血液制品的选择和使用:(1)输血前应先进行适当的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使用何种血液制品。
(2)选择血液制品时,应考虑病人的血型、血红蛋白水平、凝血功能等因素。
(3)在使用血液制品时,应注意配血的正确性,避免出现血型不符导致的输血反应。
3.输血前的准备工作:(1)输血前,应对病人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包括血压、心率、体温等监测。
(2)对于有高风险因素的病人,应在输血前进行相应的预防性治疗。
(3)输血前,需要进行血型鉴定和配血试验,确认病人和供血者的血型是否相符。
4.输血操作的规范:(1)输血操作应在严格的无菌条件下进行,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2)输血时,需要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情况,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生理指标的监测。
(3)输血过程中,需要及时记录输血量和病人的反应情况,并妥善处理输血相关的问题。
5.输血后的监测和处理:(1)输血结束后,需要对病人进行密切观察,观察血压、心率、体温等生命体征的变化。
(2)输血后如果出现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证病人的安全。
二、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办法1.考核内容:(1)对临床输血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考核,包括输血指征、血液制品的选择和使用、输血前的准备工作、输血操作的规范、输血后的监测和处理等。
(2)对临床输血操作的技能进行考核,包括无菌操作、配血试验、输血过程的监测和记录等。
2.考核方式:(1)考核可以采取书面考试的方式,对临床输血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考核。
(2)考核可以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对临床输血操作的技能进行考核。
3.考核标准:(1)对于知识考核,应达到理论知识掌握全面,理解适应症和禁忌症,具备正确判断输血指征的能力。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临床输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组织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组织输血相关培训和考核、监督输血工作的实施等。
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血液储存和配血等工作。
第三条输血指征和原则1. 临床医师应当掌握输血指征,合理应用血液制品。
2. 输血治疗前,应当充分评估患者病情,权衡利弊,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
3. 输血应当遵循同种异体血输注原则,优先选择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第四条输血前检查1. 受血者在接受输血治疗前,应当进行血型鉴定、抗体筛查等检查。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受血者血型档案,定期更新,确保输血安全。
3. 输血前,应当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五条输血申请和审批1. 临床医师应当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一并提交输血科。
2. 输血科应当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和相关检查结果,进行配血和交叉配血。
3. 输血科应当将配血结果和交叉配血报告单及时反馈给临床医师。
4. 申请输血量超过2000毫升的,应当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经医务部门批准。
第六条输血过程管理1.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等信息,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
2.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3. 输血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当核对输血量,确保准确无误。
第七条输血后管理1. 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跟踪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输血并发症。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输血不良反应。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有效,防止输血相关疾病的发生,根据《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二、输血申请与审批1. 申请输血前,医护人员需填写《输血申请单》,详细记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诊断等信息。
2. 经治医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确认输血适应症,并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字。
3. 输血申请单经科主任审批后,送至输血科。
4. 输血科对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输血适应症及血型信息无误后,开具《输血通知单》。
三、血样采集与配血1. 采集血标本时,护士需携带《输血申请单》及贴有病人信息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患者信息。
2. 采集血标本时,不得在输入大分子溶液通道中取血,应在另侧肢体血管取血。
3. 采集完毕后,由医护人员或专人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4. 输血科对血样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确认配血相合后,通知护士取血。
四、血液领取与输血1. 责任护士凭取血通知单到血库取血,并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签名,无特殊情况一次只取一个患者的血。
2. 取血过程中要避免血液震动,以防红细胞破裂。
3.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型化验单,按输血查对制度执行,三查八对。
4. 输血时,须由执行者二人或以上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边进行三查八对,再次查对血液质量后并双签名。
5.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必须使用一次性输血器输血。
6. 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五、输血观察与记录1. 输血过程中,护士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出现输血反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并及时报告医生。
2. 输血结束后,填写《输血记录单》,详细记录输血时间、血型、血量、输血反应等信息。
3. 将《输血记录单》及血袋送至输血科保存。
六、输血不良反应处理1. 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如出现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给予相应处理。
2. 对输血反应进行评估,必要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做好病历记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引言临床输血是医疗救治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挽救患者生命、促进康复具有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临床输血的安全、有效、合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一)输血申请1、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评估输血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输血申请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详细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输血目的、输血品种及血量等信息。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二)输血前检查1、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血型、血常规、凝血功能、传染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等检查。
2、对于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多次输血的患者,还应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
(三)血液标本采集与送检1、由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有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等信息无误后,采集患者血样。
2、血样采集后,应及时将标本送至输血科,并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当面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在《血样交接登记本》上签字。
(四)交叉配血1、输血科收到血样后,应及时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2、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测出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确保输血安全。
3、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不规则抗体筛查阳性的患者,应进行抗体鉴定和特殊配血。
(五)血液发放与领取1、输血科根据临床用血申请和交叉配血结果,准确发放血液制品。
2、取血人员必须携带专用取血箱和《取血凭证》,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共同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交叉配血结果等信息无误后,方可取血。
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临床用血管理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合理、科学地使用血液及其制品,以确保患者在接受输血治疗时获得最大的益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相关的风险。
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医疗机构在输血过程中的操作和管理,以提高输血安全性和效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确保临床用血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输血相关的并发症和风险。
2. 意义:(1)提高医疗质量:规范临床用血操作和管理,减少输血相关的不良事件,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2)降低医疗成本: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减少血液资源的浪费,降低医疗机构的经济负担。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包括输血适应症的判断、输血前的准备、输血操作的规范、输血后的监测和评估等环节。
四、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是最重要的,临床用血过程中应始终以患者的利益为出发点。
2. 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输血方案,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性。
3. 理性用血原则:遵循适应症,合理选择输血指征,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减少输血相关的风险。
4. 资源合理利用原则:合理调配和使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降低医疗成本。
五、具体要求1. 输血适应症的判断:(1)严格按照相关指南和规范,对患者的输血适应症进行判断和评估。
(2)建立科学、规范的输血适应症审核制度,确保每位患者的输血指征明确、准确。
(3)在判断输血适应症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临床情况、实验室检查结果和影像学检查等相关信息。
2. 输血前的准备:(1)确保患者的身份和血型信息准确无误,避免输血错误。
(2)对于有特殊输血需求的患者,如儿童、孕妇、老年人等,应根据其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输血方案。
(3)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传染病筛查等,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3. 输血操作的规范:(1)严格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包括输血设备的选择、输血前的准备、输血速度的控制等。
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临床用血管理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时,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确保输血安全、有效、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和提高临床用血管理水平,制定和实施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医疗机构内部在输血治疗方面的操作规范,确保患者的用血安全和治疗效果。
2. 意义: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可以提高医疗机构对输血治疗的规范程度,降低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提高临床用血的效果和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三、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 用血指征的确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输血治疗,包括血红蛋白水平、血小板计数、凝血功能等指标。
2. 用血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患者的血型和配血试验、血液安全检测、血液制品的选择和预订等。
3. 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的核对工作、输血过程中的监测和记录、输血速度的控制、输血后的观察和处理等。
4. 输血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包括输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输血反应和感染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5. 输血效果的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评估输血治疗的效果和疗效。
四、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的执行步骤1. 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的工作组:由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和修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2. 组织培训和宣传: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同时,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让患者和家属了解临床用血管理的重要性。
3. 实施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管理流程,并将其纳入临床用血管理系统中。
4. 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五、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的效果评估1. 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率:通过对医疗机构内输血相关并发症的统计和分析,评估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的效果。
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临床用血管理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时的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提高治疗效果,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临床用血管理的实施细则,包括血液采集、血液检测、血液配血、输血操作等各个环节。
二、血液采集1. 采血前准备:医务人员应进行手卫生,并佩戴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
2. 采血点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血点,避免静脉曲张、瘢痕等情况。
3. 采血方法:采用无菌技术进行静脉采血,确保采血器材的无菌和采血过程的无菌。
三、血液检测1. 血型鉴定:采用血型鉴定试剂盒进行血型鉴定,确保输血时的血型匹配准确。
2. 传染病筛查:对采集到的血液样本进行传染病筛查,包括艾滋病、乙肝病毒、丙肝病毒等。
3. 质量控制:对检测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血液配血1. 血型匹配:根据受血者的血型和抗体情况,选择与之相匹配的供血者血型。
2. 交叉配血: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检测受血者血清中的抗体与供血者红细胞的相容性。
3. 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根据受血者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如全血、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等。
五、输血操作1. 输血前准备:核对受血者的身份、血型和输血需求,确保输血的准确性。
2. 输血器材准备:准备输血器材,如输血管、输血针、输血袋等,并确保其无菌和完整。
3. 输血过程监测:在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受血者的病情变化和输血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不良反应处理1. 输血反应监测:在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受血者是否浮现输血反应,如发热、寒颤、皮疹等。
2. 不良反应处理:对于浮现输血反应的患者,应即将住手输血,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赋予抗过敏药物、输液等。
七、记录和报告1. 输血记录:对每次输血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包括受血者的身份、血型、输血量等。
2. 输血不良反应记录:对浮现输血不良反应的患者,应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如不良反应的症状、处理措施等。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输血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科学、合理用血,根据国家卫计委《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一、严格掌握适应症及患者知情同意(一)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4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于输血适应症。
需要输血治疗时,由经治医师按规定逐项填写小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送输血科;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需由科主任签名或必要时经输血科医师会诊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事后6小时内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临床需使用全血的,必须报医务科审批。
(二)实施输血前,由经治医师履行向患者或其家属知情谈话,征得同意并记录。
同时,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无自主意识患者且无家属签字的紧急输血,报院总值班、医务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
二、输血治疗必要的准备工作(一)受血者输血前相关检验项目有:血型、A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Anti-HBc、Anti-HCV、Anti-HIVl /2、梅毒的检验报告单。
(二)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贴好标签的)试管,连同填写的《临床输血申请单》于输血前3天内(急诊除外)送交输血科,经双方当面核对并登记签名。
三、发血配血合格后,输血科及时派人将血送至临床科室,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供血者及血液的相关项目内容,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不得退回。
四、正确实施和应用输血技术操作(一)严格进行输血前和输血时的核对。
输血前,输血时均由两名医护人员再次核对并签名。
主要内容是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检查血袋、血液颜色、确认受血者与配血报告相符,方可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二)要求实施输血技术操作步骤、方法及注意事项符合《规范》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1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
输血申请单联号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2 血液采集后,由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3 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二章输血(输血管理)
1 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 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
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5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6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
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或记入病历。
如无反应,将输血器材存放24小时后毁型消毒处理。
7 开展自身输血。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如果患者体质符合标准,要动员患者进行自身输血,手术患者如果符合稀释性自身输血标准,要实施稀释性自身输血;出血量较大患者,要采取回收式自身输血,真正落实好血液保护措施。
8 积极宣传和动员开展择期手术患者和家庭储血及互助储血工作。
病房经主治医师宣传动员自己主管的并需要输血的平诊患者家属亲友为其术前献血。
第三章输血不良反应管理
一、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
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三、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实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实验),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标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标本、血袋中的血标本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交叉配血实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及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含量;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四、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
附件二:
输血指征参考标准
一、红细胞(>14岁的成人标准)
(一)内科:
1、Hb<60g/L或Hct<0.20,慢性贫血患者
2、Hb<70g/L或Hct<0.22,急性贫血患者
3、Hb70~100g/,伴有:
①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70岁高龄)
②代谢率增高(高热、严重感染)
③严重缺氧(晕迷、各种休克)
④消化道活动性出血。
(二)外科:
1、 Hb<70g/L或Hct<0.22,扩容后病情稳定
2、Hb70-80g/L,择期手术前输血
3、Hb70-100g/,伴有:
①急性大失血(50%血容量/3h、150ml/min)
②伤口创面伴持续性出血,DIC
③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65岁高龄)
④严重缺氧(持续晕迷、难以纠正的休克)
⑤代谢率增高(高热、严重感染)。
(三)特别说明:
1、怀疑患者血液浓缩导致血常规结果Hb假性偏高应首先采取合
适的扩容剂扩容,然后再检测血常规。
2、输血前血常规:最接近输血决定时间的血常规报告;
3、输血后血常规:首选第48小时;次选第24或72小时;
4、逆推指征:输血前未做血常规,根据输血后血常规的指标扣除,
每输2U红细胞=Hb-10g/L或Hct-0.03;
5、活动性出血的多次输血:至少出现过一次符合输血的指征,既
可以判定输血合理:
6、关于检测误差,判定标准可放宽+10%。
二、冰冻血浆
(一)适应症
1、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性出血(无生物制品时);
2、DIC急性期;
3、紧急对抗华法林抗凝血作用;
4、急性大出血后的大量输血(≥自身血容量),PT或APTT延长
>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5、严重肝病患者手术(INR>2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血浆置
换或人工肝;
6、肝素抗凝时补充抗凝血酶原Ⅲ(心外循环)。
(二)特别说明:
1、搭配血:整个住院期间并未发现血浆输注指征,但24小时内
习惯性按照“2U红细胞+200ml血浆”或类似处方,或当天输2U 红细胞,第二天输200ml血浆,两者反复轮替输注。
2、非血浆输注适应征:
①烧伤外科早期(<24h)复苏扩容;
②血液稀释,但出血量<70%血容量;
③心外术后抗凝治疗期PT或APTT显著延长或INR<5,但无
出血症状;
④低体重早产儿PT或APTT显著延长,但无出血症状。
⑤血浆输血目的为扩容、补充营养(白蛋白)、增强机体免疫
力及全血再构成(红悬液+血浆)均为不合理输血。
三、血小板
(一)内科:
1、血小板计数>50×109/L,不输血小板
2、血小板计数10-50×109/L,伴有出血或预防出血,可输血小
板
3、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
(二)外科:
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3、血小板计数是50-100×109/L,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
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不受限制
四、冷沉淀
1、纤维蛋白原缺乏<0.8g/L
2、甲型血友病
3、血管性血友病
4、因子Ⅷ缺乏症(无生物制剂时)
儿科调查参考标准(红细胞)
一、儿科(<4个月)
1、出生24小时: Hb<120g/L;Hct<0.36
2、一周内:累计失血达血容量10%
3、急性失血:血容量的10%
4、ICU: Hb<120g/L
5、慢性低氧血症: Hb<110g/L
6、迟发性贫血: Hb<70g/L
二、儿科(>4个月)
1、急性失血低血容量,对其他治疗无反应
2、围手术期贫血急症手术;手术期间失血量≥总失血量15%
3、围手术期贫血,药物治疗难以纠正
4、Hct<24%:放化疗期间
慢性原发性或获得性系统性贫血
5、Hct<40%:重症肺炎、体外循环膜肺
6、Hb>100g/L:遗传性血红蛋白病的高量输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