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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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2]28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2]28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2〕28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区中小学校际间的办学差距,缓解城区义务教育“择校”问题,我省于2011年起在39个县(市、区)城区开展的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将全面推广到所有县(市)的城区。

根据全省《2012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要求,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办学差距,发挥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对农村学校的带动作用和辐射效益,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省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模式试点工作。

现就试点工作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委托管理,实行城乡学校校际“联姻”,是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

每个设区市今年要至少遴选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由试点县(市、区)教育局选择若干所城区优质中小学,授权其作为托管方学校,对域内指定的农村薄弱学校(以下简称受托方学校)实行“职责授权、资源统调、多元扶持、分年评估”的委托管理模式,通过2-3年的努力,使受托方农村薄弱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达到县域中等以上学校水平,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主要内涵1.“职责授权”:由试点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托管方学校与受托方学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授权托管方学校切实承担起办学主体的责任,通过植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教育理念,在管理制度、师资队伍、教学教研、学生发展、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受托方学校内涵建设的整体水平,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使它们的办学效益和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1: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3.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

3.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

附件3
福建省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
一、校园用地。

校园选址和布局合理,建有围墙和校门,配备升旗、小学生守则等德育设施,有田径、球类活动等体育设施。

100人以上的教学点应有篮球场、乒乓球台和跳高、跳远沙坑、60米直跑道及相关体育设施。

二、教学用房。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安全规范。

每班有独立教室,设有少先队活动、科学实验、体育器材、图书阅览等功能室,配备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

有教师办公、师生食堂、饮水设施和蹲位足够的厕所。

100人以上的教学点各功能室应相对独立。

三、条件装备。

普通教室课桌椅配备齐全,符合标准。

实验教学仪器达到《福建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第二种方案配备要求,学生分组实验能保证4人一组操作。

信息技术装备达到教育部“关于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的配备要求,计算机数量能满足“二人一机”教学。

学生20人以下的藏书量不少于400册,20人以上的生均不少于20册;有教育类报纸和专业杂志。

体育器材至少要配备棒、球、垫、绳、毽子等。

音乐器材至少要配备琴、锣、鼓、钹和教学资料等。

美术器材至少要配备衬布、画板、教学石膏像、挂图等。

四、师资配备。

在校生在31~200人的学校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在校生在10~30人的至少配备2名教师,在校生在1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教师。

2024小学学校评估方案

2024小学学校评估方案

2024小学学校评估方案一、学校管理学校管理是评估一所小学的重要方面之一。

学校应该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明确的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同时,学校的管理者应该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能够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评估指标包括:学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管理机构是否完善;学校管理者是否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学校管理是否能够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教育教学教育教学是小学学校的核心工作,也是评估学校的重要方面之一。

学校应该注重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同时,学校应该关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和机会。

评估指标包括:课程建设是否完善;教学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师的教学水平是否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否良好;学校是否关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三、学生发展学生发展是小学教育的最终目标,也是评估学校的重要方面之一。

学校应该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同时,学校应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社交能力,为学生未来的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评估指标包括:学校是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是否得到提高;学生是否具备良好的心理健康和社交能力。

四、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小学学校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评估学校的重要方面之一。

学校应该注重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同时,学校应该关注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为教师的个人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评估指标包括: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师德师风是否良好;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工作责任心是否高;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是否得到关注和支持。

五、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是小学学校的软实力之一,也是评估学校的重要方面之一。

学校应该注重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氛围。

同时,学校应该关注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艺术教育。

评估指标包括:校园文化氛围是否积极向上、健康和谐;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是否得到提高;学校是否注重学生的文化活动和艺术教育。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6.06.06•【字号】闽财教[2006]35号•【施行日期】2006.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06]35号)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知的实施意见》(闽政[2006]9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六年六月六日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知的实施意见》(闽政[2006]9号),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含县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三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包括财政安排的预算公用经费(含农村税改专项资金)和免除的学杂费资金。

第四条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为便于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加强公用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06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简称《科目》),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科目》中“公用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劳务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等17个目级支出科目。

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的通知
1998年5月20日,原省教委印发了《福建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和《福建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两个教育督导评估文件。

4年来,各地在实践中对其导向性和科学性进行认真的检验,从指标设置、评估要素、标准依据、权重分配和表述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

最近,我厅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17条至27条的原则要求和各地的建议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印发各地施行。

原印发的《试行办法》中的“否决条件”,从试行实践看,过于严格、难以落实,现已将6项否决条件的内容并入评估要素的相关项目之中,相应加大权重;原《试行办法》“评估结果应用”中关于省级荣誉称号“福建省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现改为“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

对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是一项导向性极强的工作。

当前,应当把握两个重点,一是对学校行政行为和管理行为进行督导评估,监督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二是关注课程教材改革,目前基础教育正在进行新的一轮课程教材改革,此项改革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之一,要积极参与指导学校开展课改实验。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和人们对素质教育的认识与实践的深化,素质教育的新观念、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将不断产生。

各地在实践应用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在施行中,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对评价要素和指标标准作适量调整。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1: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说明: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附件2: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申报表(参考样式)申报学校(盖章)学校校长(签章)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申报日期××市(设区市名称)教育局二○○九年十二月表1: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学校规模表领导班子情况表中层干部情况表专任教师情况表专任教师分课程情况表藏书情况表体育设施情况表教学、行政、生活用房情况表注:条件暂不具备的学校加* 号项目可作为选配“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情况表注:本表为我省“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中各指标内容及其分值,各设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微调。

注:本申请表一式三份,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各留一份存档。

附件3:“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牌匾(参考样式)1.牌匾尺寸:长60厘米,宽40厘米。

2.牌匾中文字排列格式:(1)“授予”:字体为行楷,字号为86,黑色,居左上角排;后排学校名称,学校名称格式为“××县(市、区)(县市区名称)××(学校名称)”,如“顺昌县高阳中学”,字体为宋体,字号为86,加粗,红色;(2)“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字体为魏碑体,字号为160,加粗,红色,居中排列;(3)“××市(设区市名称)教育局”:为宋体,字号为86,加粗,黑色,居右下角排;时间为各设区市确认文件下发的年月,字体为宋体,字号为71,加粗,黑色,居右下角排。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附件1: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福建省农村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

福建省农村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

福建省农村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结合泉州市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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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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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标准校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标准校评估标准
第22、23项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访谈,视情况按1分、0.5分、0分三档计分。
教务处(张清祥)
23.学校制定实施艺术活动方案,85%以上的学生至少参加一个社团或兴趣小组,毕业生能够基本掌握1项艺术技能。(1分)
24.按国家规定开足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充分利用当地文艺场所组织学生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挖掘地域特色的艺术教育资源,开发校本课程,培养学生艺术爱好。(2分)
32.根据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教师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支持教师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指导教师制定实施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每学期组织班主任学习交流等培训活动。确定班主任工作量,落实班主任津贴,建立奖励表彰制度。(2分)
通过查阅资料、教师座谈,视情况按2分、1.5分、1分三档计分。
1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班级编排、班干部选配、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户籍学生一视同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关爱机制,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学生寄宿需求。(2分)
通过查阅资料、随机访问,视情况按2分、1.5分、1分三档计分。
教务处(张清祥)
二、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4分)
(四)
第8、9项通过查阅资料、随机访问,视情况按1分、件的适龄残疾学生的,第9项不得分。
教务处(张钢)
9.学校主动接收、关怀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随班就读基地校建有资源教室和相关无障碍设施,配有专兼职教师,为其学习、生活提供特殊帮助。(1分)
教务处(张清祥)
17.学科教学符合学生认知规律,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课堂教学有效互动,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学习方法科学、习惯良好。(2分)
18.注重因材施教,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培养学生终身学习能力。(2分)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闽政教督〔2019〕30号)精神,县教育局组织责任区督学对全县18个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开展县级自查工作,按照督导内容逐校摸清底数、造册登记、建立督查台帐,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现将县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县18个乡镇共有乡镇中心小学7所(龙浔、浔中、盖德、三班、雷峰、上涌、葛坑等7个乡镇中心小学),村完全小学7所(龙浔镇金锁、高阳、英山小学,浔中镇蒲坂、乐陶小学,三班镇第二中心、奎斗小学等7所完小),教学点16个(龙浔浔南分校,浔中浔北分校、后所小学,盖德下寮小学,三班紫云小学,雷峰蕉溪小学,龙门滩中心,南埕中心,水口中心及淳湖小学,国宝中心,美湖中心及阳山小学,大铭中心,春美中心,杨梅中心等16个教学点),乡镇初中校8所(德化六中、德化五中、德化八中及盖德、三班、雷峰、上涌、葛坑中学等8所初中校)。

小学在校生8550人,教职工724人,其中城区两镇小学生7085人,其他乡镇1456人。

初中在校生6362人,教职工981人,其中城区两镇初中生5530人,其他乡镇832人。

全县18个乡镇共有18所寄宿制学校,其中小学寄宿制学校11所,寄宿生181人,初中寄宿制学校7所,寄宿生292人。

二、自查说明1.D级危房情况:18个乡镇38所中小学均没有D级危房。

2.学生课桌椅配备情况:18个乡镇38所中小学共15635个学生都有课桌椅。

浔中中心小学、三班中学等学校部分课桌椅较旧。

3.寄宿学生床位情况:18个乡镇共有寄宿制学校18所,寄宿生473人,全部满足一人一床要求。

4.饮用水安全情况:18个乡镇38所中小学饮用水安全符合标准。

南埕中心教学点春天饮用水较为浑浊。

5. 食堂满足师生就餐要求情况:18个乡镇共有寄宿制学校18所,食堂办学条件均符合标准,满足师生就餐要求。

村级小学考核实施细则

村级小学考核实施细则

村级小学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标与原则1. 考核目标:本细则旨在全面提升村级小学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全面发展,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2. 考核原则:考核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为核心,以教学质量和学校发展情况为重点,注重实效和公平,鼓励创新和协作。

二、考核内容与权重分配1. 教学质量考核(40%权重)包括教师授课质量、学生学习情况、教材使用和课堂氛围等方面的评估。

2. 学校管理考核(30%权重)考核学校行政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安全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3. 学校发展考核(20%权重)考核学校发展规划和实施情况、组织活动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表现。

4. 师德师风考核(10%权重)考核教师的教育教学态度、学生管理能力、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与评价标准1. 考核方法:采用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业教育机构、教育部门和学校外部评估团队组成的考核组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

2. 评价标准:(1)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包括课堂教学设计的合理性、教学方法的灵活性、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等方面。

(2)学校管理考核标准包括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教学设施的完善等方面。

(3)学校发展考核标准包括学校规划的科学性、社会资源的利用情况、学校影响力的扩大等方面。

(4)师德师风考核标准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师生关系的处理、教师的道德品质等方面。

四、考核结果与处理措施1. 考核结果:考核组根据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并向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反馈结果。

2. 处理措施:(1)优秀和良好等级的学校,奖励鼓励,并给予一定的政府补助和资源支持。

(2)合格等级的学校,要制定整改计划,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提升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3)不合格等级的学校,要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整顿学校、撤换负责人和教师的管理权利等。

五、考核周期与周期评估1.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学年,即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根据情况可以进行中期监督和抽查考核。

福建省农村小学标准化学校自评报告格式

福建省农村小学标准化学校自评报告格式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自评报告学校:时间:一、学校基本情况二、主要工作成效三、存在主要问题四、整改措施及今后规划五、自评表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自评表项目分值自评摘要学校自评市局验收A级指标B级指标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校园用地61、校园选址和布局合理,校园封闭,建有围墙和校门,配有升旗设施,整体美观庄严。

(2分)2、校园用地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小学生均不低于15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用地)。

(4分)校舍面积81、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小学6班、12班、18班、24班、30班分别生均不低于6.7平方米、5.8平方米、5.0平方米、4.7平方米、4.4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面积)。

(3分)2、班班有标准教室,使用面积小学每间不小于52平方米,(2007年7月开始新建的教室使用面积小学每间不小于61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

(1分)课桌椅配备齐全,尺寸规范,表面平整。

(1分)3、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的间数和使用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

(2分)4、厕所符合卫生标准,使用方便。

小学女生15人设一蹲位,男生30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糟;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

(1分)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活动场地41、体育活动用地小学每生至少2.3平方米。

(1分)运动场设有200米环形跑道,附设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

(1分) 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1分)2、绿化科技用地小学每生至少1.5平方米。

(1分)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实验室51、小学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1间(37班以上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1平方米。

(1分) 仪器室(实验教师办公室)、准备室各1间(37班以上各2间),每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43、23平方米。

(1分)2、实验室及附属用房等设施配置分别达到《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基本要求。

(3分)分值自评摘要学校自评市局验收A级指标B级指标套的教学仪器设备综合实践活动室、劳技实践室(场地)41、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室不少于1间。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福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附件1: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福州市区一类校标准

福州市区一类校标准

福州市区一类校标准福州市区一类学校是指位于福州市区范围内,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经过评审认定的一类学校。

这类学校在学校规模、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方面有着较高的要求和标准。

一、学校规模福州市区一类学校的学校规模一般较大,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办学设施应设备齐全,宽敞明亮,布局合理,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学校应具有完善的校园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师资力量福州市区一类学校的师资力量应雄厚,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学校应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每个班级应有相应数量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三、教学质量福州市区一类学校的教学质量是其最基本的标准。

学校应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坚持素质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并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模式。

四、教学管理福州市区一类学校的教学管理应严格规范,学校应具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保证教学有序进行。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师生管理制度、课程管理制度和教学评价制度,确保教师和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五、学校特色福州市区一类学校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特色和办学理念,注重学校的文化氛围、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应加强学科建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六、社会关系福州市区一类学校应与社会各界保持良好的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校与社会的互动交流。

学校要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福州市区一类学校是福州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标准要求高,办学质量优秀。

只有建立高标准的学校,才能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为福州市的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福州市区一类学校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不断提高自身标准,为全面发展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福建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0.09.29•【字号】闽教[2000]计财129号•【施行日期】200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闽教[2000]计财129号2000年9月29日)各地(市)教委、物价局、财政局:当前,有些地方的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十分严重。

有的违背国家法律与政策规定,巧立名目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各种费用;有的擅自提高收取杂费的标准;有的变相强制集资,强制学生参加各种保险;有的强迫学校代收各种费用。

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声誉和政府形象,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引起了一些地方群众的不满。

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政府投入不到位,学校经费困难的原因外,主要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和部门思想不重视,监督管理不力。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对农村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从稳定农村大局出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的通知》((2000)教电285号)和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收费项目。

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其办学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由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不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这些学校的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杂费、借读费、住宿费(含水电及管理费用)。

除此以外的收费项目都属乱收费,一律禁止收取。

二、严格控制收费标准。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标准暂不作调整。

农村小学、初中的收费标准仍按1994年原省教委、省物委、省财政厅、省减负办《关于调整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闽教计(1994)66号)执行,不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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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结合泉州市实施细则)
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

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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