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落实“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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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5.31•【文号】教师厅函[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0〕1号)总体部署,我部决定在今年暑期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简称“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

现将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采用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着力解决一线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并在远程教师培训方面起到示范作用,提供优质资源。

二、培训对象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个“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覆盖县的20万名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关学科教师。

同时组织项目管理者和培训者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学科与时间“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的培训学科为小学数学、语文、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体育、科学、音乐、美术和初中数学、语文、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地理、化学、生物等16个学科。

培训时间定于7月12日—8月12日,每个学科培训8天,40学时。

四、培训内容“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针对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实际需要,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组织实施培训。

各学科具体培训内容和课程方案于培训启动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网站(,以下简称项目网站)上发布。

我市顺圆满完成“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及评审工作

我市顺圆满完成“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及评审工作

我市顺圆满完成“国培计划(2011)”——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及评审工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 号)精神,我市在深切总结2010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组织实施经验基础上,普遍开展了教师培训需求调研,科学设计了重庆市2011年“国培计划”项目内容,并严格遵循“信息发布、招标、评标和定标”四个环节开展招投标工作。

4月19日,市教委在嘉陵宾馆召开评审会,圆满完成了各项目的评审工作。

一、扎实开展前期工作为做好今年的“国培计划”中西部目工作,重庆市教委组织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市“国培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高校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以问卷调查、调研走访、座谈访谈、专家论证等形式,扎实开展2011年“国培计划”前期预备工作。

2011年3月,我市专门下发文件,调查各区县2011年的“国培计划”参训需求,比较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基层教师的培训需要。

同时,我市组织人员分片到渝东北、渝东南、渝西地域,深切47所中小学,集中召开了4次专题研讨会和2次专家论证会,倾听一线教师对“国培计划”的实施建议,征求各方对2011年“国培计划”项目设计意见,为2011年“国培计划”工作奠定了比较扎实的前期基础。

二、科学设计培训项目我市遵循“合格教师—教学骨干—教学能手—市级骨干—学科带头人”的农村教师成长进展规律,着眼助推城乡教育统筹进展、夯实社会主义事业基石的高度,设计了具有浓郁重庆特色的“红岩精神”培训项目。

其中,置换脱产培训含两个子项目,别离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科带头人脱产研修项目和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置换脱产培训项目;短时刻集中培训含4个子项目,包括两翼地域农村中小学“深化课改”欠缺学科教师培训项目、义务教育学校“留守儿童”班主任培训项目、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指导教师培训项目、农村中小学团队辅导员“唱读讲传”指导能力培训项目;远程培训含3个子项目,别离是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学校教师“传帮带”远程混合培训项目、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混合模式培训项目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学科教学能力远程混合模式培训项目。

国培计划培训该怎么通知

国培计划培训该怎么通知

国培计划培训该怎么通知关于组织参加国培计划培训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提高我省各级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学习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近期我省将组织一期国培计划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本次培训计划定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xx天)。

具体培训时间将视具体培训内容而定。

二、培训地点本次培训将在省会城市举办,具体的培训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党的基本知识、国家政治经济、组织管理、领导能力、社会调查、党性理论、法律知识等。

四、培训对象本次培训对象主要为我省各级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

五、参训人员名单及报名要求各单位请于收到通知之日起,将参训人员名单报送我处,并要求参训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报名。

请各单位务必确保报送人员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培训费用本次培训的食宿费用由我省统一承担。

七、其他事项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培训组织工作,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的工作。

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对本次培训给予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培训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注意组织好本次培训工作,务必保证通知的落实和人员的到位。

祝各位同仁国培计划培训取得圆满的成功!省委组织部xx年xx月xx日以上是一份关于国培计划培训的通知范文。

通知中详细说明了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对象、参训人员名单及报名要求、费用等信息,以及对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

通知内容具体清晰,明确简洁,为了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十分重要。

我校成立国培计划(2011)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团队和督导组(2)

我校成立国培计划(2011)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团队和督导组(2)

“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简报2011年第一期(总第1期)淮北师范大学人才培训中心编2011年9月19日本期要目一、我校国培计划项目,准备工作扎实充分,特色鲜明二、我校成立“国培计划”(2011)项目领导小组、执行团队和督导组三、文学院广邀专家名师授课,选取一流学校实习,决心办出“国家培训”的水平四、“国培计划(2011)”置换脱产研修班开班典礼在逸夫楼举行简讯:1、各成办学院成立“国培计划”领导小组2、学校召开“国培计划”项目工作汇报会3、化材学院召开项目方案研讨会一、我校成立国培计划(2011)项目领导小组执行团队和督导组为了加强对国培计划项目的组织与领导,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经9月13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成立“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培训工作执行团队。

校长王磊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谢阳群、蔡雷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主要由校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教务处及培训中心的负责人组成。

国培计划执行团队的负责人由副校长谢阳群担任,成员包括各承办学院院长以及教务处、财务处、图书馆、保卫处、后勤集团、校医院等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此外,为了更好地推动此次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与我校教师教育学科建设的有机结合,学校还成立了国培计划教学督导组,组长为校教务处处长、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李福华教授担任。

成员包括中学教育、教学管理、继续教育、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教学评价等方面的专家及我校部分督学。

二、我校国培计划项目,准备工作扎实充分,特色鲜明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我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从一开始就极为重视,统筹设计,整体推进。

准备阶段的工作,扎实充分,特色鲜明:(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学校全面动员为加强对项目的领导,学校相继成立了国培计划领导小组、执行团队和教学督导组。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 级教育 、 财政 部 门要 高度 重视 , 真做好 “ 认 国培 计划 ” 的组织 实施 工作 。 将 “ 要 国培计 划 ” 纳入 教师
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 , 加强领导 , 统筹规划, 精心实施 , 并以实施“ 国培计划” 为契机 , 以农村教师
为重点 , 分类 、 分层 、 分岗、 分科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 , 全面提高 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 为促进教育改
招投标和优质培训资源遴选机制 , 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机制 , 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 、 具备条件的
培训 机 构平 等参 与招投 标 。 选具 备条 件 的高 水平 院校 、 有 资质 的公 办和 民办 教师 培训 机构 承担 “ 遴 具 国培 计划” 务 , 成“ 任 形 国培计 划 ” 重点 基地 。 鼓励 有条 件 的地 区探 索 试行 培训 券 ( ) 有利 于教 师灵 活选 择培 卡 等 训项 目、 训方 式 和培训 地点 的 办法 。充 分发挥 社会 各方 面参 与培 训 的积极 性 。 培

“ 国培计划, , 专栏
20 第 期 0 年 7 1
总第 2 8 8 期
教育部 、 财政部关于实施 “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的通知
教师[ O o 4号 2l]
各省 、 自治 区 、 直辖 市教 育厅( 委 )财 政厅 ( )新 疆生产 建设 兵 团教 育局 、 教 、 局 , 财务局 :
学教 师培训 培养 骨干 , 出示 范 , 作 并开 发 和提供 一批 优质 培训 课程 教 学资 源 , “ 为 中西 部农 村骨 干 教师 培 训项 目” 中小学教 师专业 发展提 供有力 支持 。 和 ( )国培计划 ” 二 “ —— 中西部农 村 骨干教 师培训项 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5.28•【字号】皖教秘师[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26号)有关教师培训院校和机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的招投(邀)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我省2012年“国培计划”项目坚持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机制,按照“国培计划”项目招标指南规定的流程,采取公开招标、邀标方式,面向省内外遴选符合“国培计划”资质条件的高水平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其中,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高师院校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4。

对于2011年“国培计划”绩效考评不合格、学员反映培训效果不好的院校和机构,取消其申报资质。

二、遴选条件1.承担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任务的高师院校(包括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下同)须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或3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2.承担远程培训任务的高师院校和远程教育专业机构须承担过国家级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或3年以上省级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成绩突出,社会反响良好。

三、培训项目(一)培训对象2012年“国培计划”包括安徽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小学国培”)和安徽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

培训对象分别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农村幼儿园教师(含园长)。

其中,县以下农村教师不少于参训教师总人数2/3。

(二)实施时间2012年8月-2012年12月。

国培计划-2011安排

国培计划-2011安排

咸政教师字…2011‟312号关于选拔推荐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1)”—陕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国培计划(2011)”—陕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任务的通知》(陕教师[2011]51号)精神,省教育厅2011年安排的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共分配我市参训名额7669名,为了保证各类培训任务顺利完成,现就选拔推荐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1)”—陕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任务及名额分配(一)“国培计划(2011)”—陕西省农村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1、培训学科: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品;小学语文、数学。

2、培训对象:农村中级以上职称及年龄45岁以下的初中、小学骨干教师。

3、培训计划:55人。

4、培训时间:培训期限3个月,实施时间为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

5、承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陕西教育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二)“国培计划(2011)”—陕西省农村优秀青年教师能力提升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1、培训学科: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品、信息技术、体育、美术;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2、培训对象:农村具有5年以上教龄、年龄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

3、培训计划:87人。

4、培训时间:培训期限3个月,实施时间为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

5、承办单位:西北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西安文理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咸阳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安康学院、商洛学院、宝鸡教育学院。

(三)“国培计划(2011)”—陕西省农村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1、培训学科: 初中体育、音乐、美术;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特殊教育。

2、培训对象:农村地区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7.15•【文号】教师厅函[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规范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要求,现就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教师培训机构的遴选要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原则。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应优先遴选部属或省属院校,同时须包括省域外具备条件的高校。

二、遴选条件(一)承担“国培计划”集中面授培训项目的教师培训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或3年以上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

2.根据项目要求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其中,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不低于40%。

专家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学科首席专家要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

4.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教师培训项目,充分调动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良好教学和后勤保障条件。

5.与中小学联系密切,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中小学观摩实践基地,能够有效满足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求。

6.设有远程培训服务网络平台,集中研修后能够通过网络交流、课题研究等方式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

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

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
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
——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1)
申报书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负责人
子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填报日期
安徽省教育厅制
二〇一一年
一、基本情况
院校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职务
手机号码
办公室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二、对子项目的相关分析
从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和教师培训要求出发,阐述对实施此子项目必要性的认识
机构实施该子项目的优势与劣势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策略
阐述该子项目实施的预期成果及影响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安徽省新课程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及新教材培训》的通知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安徽省新课程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及新教材培训》的通知

教研…2012‟52号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安徽省新课程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及新教材培训》的通知
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市教体局“教研[2012]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做好义务教育各学科新课程标准(2011年版)及新教材培训工作,根据安徽省新课标、新教材培训方案,我区将设分会场与省同步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学科及时间
本次培训从2012年7月16日开始到8月10日结束。

每个学科培训时间1天。

每科教师上午7:30—8:20报到,培训时间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

二、培训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培训地点:宣城市教师进修学校(原双桥职高)。

初中化学、初中物理、初中音乐教师的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二)每校必须安排每个学科1至5名教师(不超过5名)参加本次培训。

(三)培训当天中餐由市教师进修学校提供,往返车旅费回原学校报销。

天气炎热,请各校提醒参训教师注意安全。

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本次培训。

参训教师的名单将会反馈到各校。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7.07•【文号】教师厅函[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为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决定启动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本项目以学员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发展为主题。

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更新心理健康教育理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水平,增强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能力。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现状和趋势;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与教育模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诊断与危机干预;学生学习心理辅导与班级管理;教师压力与情绪调节等。

培训强调结合学员需求,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研讨和总结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帮助学员解决心理健康教育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本项目采取短期集中培训的组织模式,课程学习、观摩体验、参观考察和研讨交流等教学形式有机结合,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安排及名额分配培训对象为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

名额分配见附件1。

项目分4期实施(每期50人),10月底前全部完成。

每期培训10天(50学时),首期培训时间为8月18日至27日。

报到时间为8月18日。

培训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

报到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大学城中环西路西二路华南师范大学生活区南区学南9栋(电话:************)。

关于组织参加

关于组织参加

关于组织参加“国培计划(2011)”——湖北省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园长)、转岗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培训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国培计划(2011)”——湖北省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含园长)、转岗教师短期集中培训要求,现就选送培训对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具体条件(一)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园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培训对象遴选条件:1、骨干教师:1)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要求进步,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的农村幼儿园中青年骨干教师。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在农村幼儿园担任骨干教师,连续从教3年及以上。

3)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2、园长1)已经取得湖北省幼儿园园长岗位资格证。

2)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幼儿园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

3)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对象的遴选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要求进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2、中小学富余教师已转岗到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

3、从事幼儿园工作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培训时间、地点:骨干教师(含园长)培训时间:10天,转岗教师培训15天。

时段:2011年12月—2012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各培训项目承担院校(机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经费培训项目所需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省教育厅统筹解决;参训对象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四、报送有关工作要求请各相关单位按县教育局分配名额(附件1)和遴选条件报送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培训参训名单,并分类填写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18日前发送至教师管理股电子邮箱,纸质版盖章后另行寄送。

报送名单不符合条件或逾期不报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国培计划(2011)”——湖北省农村幼儿园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2、“国培计划(2011)”——湖北省农村幼儿园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参训教师(园长)基本信息汇总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附件1:各单位培训指标分配表附件2、(一)“国培计划(2011)”——湖北省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参训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县(市、区)(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国培计划(2011)”——湖北省农村幼儿园园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参训园长基本信息汇总表县(市、区)(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三)“国培计划(2011)”——湖北省农村幼儿园转岗培训项目参训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县(市、区)(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国培项目实施的思考与建议

国培项目实施的思考与建议

国培项目实施的思考与建议第一篇:国培项目实施的思考与建议新观念新特点新要求新举措——兼谈对2011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实施的思考与建议为深入推进实施“国培计划”,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促进改革作用,推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开展,2011年5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号,以下简称《“国培计划”(2011)实施工作通知》)印发。

中西部各省及项目承担院校和机构首先应该认真学习《“国培计划”(2011)实施工作通知》,全面掌握实施总体要求的新观念和新特点,全面分析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各个类别的重点目标、培训时间、对象层次和方式方法,深刻理解中西部项目实施的新要求和新举措。

一、2011年“国培计划”实施总体要求的新观念和新特点《“国培计划”(2011)实施工作通知》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背景下,在《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指导下,在认真总结2010年“国培计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

“国培计划”(2011)实施总体要求是《意见》要求和“国培”经验的具体体现。

(一)新观念——能力为重,专业为本实施“国培计划”是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抓手和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师资保障。

这是实施“国培计划”的指导思想。

2011年“国培计划”分为示范性项目和中西部项目两项内容。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作者:暂无来源:《师资建设》 2013年第6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管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培训对象和模式第四条中西部项目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如影随形,全方位参与备课、授课、研课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下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

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远程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7.30•【字号】皖教秘师[2012]49号•【施行日期】2012.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49号)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各省级培训基地: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2年度省级培训项目任务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27号)精神,确保“十二五”期间我省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及“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相关项目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师资处统筹管理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省中职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业务指导。

各市和省管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职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市和省管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对本地培训工作负总责,职能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各市和省管县要结合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现状和发展规划,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统筹安排本地区各类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区中职教师五年培训规划和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和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按时参加各类培训。

各省级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主抓部门和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基地分管领导负总责,师训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要强化领导、协调和组织指挥职能,建立相互沟通、协调一致、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培训期间能够统一调配学校教学、后勤保障等各方面资源,以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二、精心研制培训方案改变现行的按计划下达培训任务的做法,引入竞争机制,采取自主申报、组织评审、择优遴选的方式,由各中职教师省级培训基地申报培训项目,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培训任务机构。

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

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

“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简报2011年第十四期(总第14期)淮北师范大学人才培训中心编2011年11月7日【培训感言】阜阳市太和县马集中学高洁(初中英语)为期十五天的国培学习在忙忙碌碌中不知不觉过完了。

在这些天里,有着充实,有着快乐,也有紧张忙碌之后的想家!在整个培训的过程中,聆听了许多专家的讲座,并有幸观摩了几位优秀教师的课。

想想自己以前的教学工作,我看到了自身的很多不足,也收获了很多很多。

是国培计划给我提供了一个方便的学习平台,让我从中受益匪浅。

重新审视自我,自查教育教学中的不足,我领悟到了新的教育教学思想,获取到完善的知识与能力。

我知道教育这条道路很漫长,但我依然会“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因为我始终坚信“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五河浍南初中马文艺(初中英语)从教二十多年后,本人有幸参加了安徽省2011年的英语国家级培训。

培训中,省内外有关英语教育专家不忘教育的神圣使命,立足农村教学实际,向我们全方位展示了英语教学的方式方法,我们在大开眼界的同时,思想得到全面的解放,观念得到了彻底的更新,亲身体验了英语教学的又一次革命。

实践证明,教师要想搞好教学就必须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把握教学大纲,牢记课程标准,吃透教材,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和教学规律,遵循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教学原则,建立师生沟通的平台,注重学生学习活动过程的指导,给学生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的机会,共同分享教改成果。

教师要内强自身素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教学策略的调整,使我们的课堂优质高效。

宿州市埇桥区褚兰中学孙涛(初中英语)作为一名普普通通农村中学英语教师,有幸有机会参加全省英语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应该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关怀和重视。

尽管从事二十余年的中学英语教学工作,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但是由于缺少系统的理论学习和专家引领,在教育教学中一直在摸索,进步缓慢。

关于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的通知

关于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的通知

榆林市教育局关于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函[2011]17号)精神,共分配我市培训名额23人。

市教育局已从各县区上报的省级名师人选、省骨干教师人选、参加省级教学能手公示名单以及市教学能手和优秀班主任中确定了培训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一)培训目标提高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发挥带头辐射作用,推动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全市12名50周岁以下、具备高级教师以上职务的省级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深入研讨和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重点包括: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课堂教学问题与对策、学生学习发展与评价、修订后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与有效教学(小学和初中)、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设计实施等。

(四)名额分配表一: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表二:初中骨干教师研修项目表三:高中骨干教师研修项目二、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一)培训目标提高幼儿园骨干教师教育能力,推动全国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开展。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全市3名幼儿园骨干教师。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能够承担本地区幼儿师资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作用。

(三)培训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发展的趋势和特点,针对幼儿教育中的班级环境创设,幼儿教育活动的设计与方法,儿童学习与发展的观测与评估、幼儿教育实践的反思与行动研究等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

“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0)实施方案

“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2010)实施方案

附件2-1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2010)实施方案一、项目任务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臵换脱产研修项目(2010)(以下简称‚臵换脱产研修项目‛),通过招投标遴选高水平师范院校与优质中小学联合,采取集中研修和‚影子教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顶岗实习,臵换农村骨干教师到培训院校和优质中小学进行脱产研修,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为我省农村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辐射作用的带头人,推动教师教育改革。

包括两个子项目:(一)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项目(2010)(以下简称‚‘学科带头人’项目‛);(二)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安徽省皖北及皖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农村中小学‚教学能手‛培训项目(2010)(以下简称‚‘教学能手’项目‛)。

二、实施时间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

(一)‚学科带头人‛项目:3个月的脱产高级研修(含实践研修1个月)和为期5个月的岗位课题研究。

(二)‚教学能手‛项目:3个月的脱产研修(含实践研修1个月)和为期5个月的行动研究与跟踪指导。

具体研修时间由承办院校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臵换脱产研修项目的培训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2.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3.具备网络学习条件和学习能力;4.小学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5.‚学科带头人‛项目——教学能力强,教科研有所长的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项目——教学能力强,教科研有基础的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6.‚学科带头人‛项目——小学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初中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学能手‛项目——小学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初中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四、培训学科与人数(一)‚学科带头人‛项目——100人初中语文50人;小学数学50人。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8.17•【字号】皖教秘师[2011]43号•【施行日期】201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皖教秘师〔2011〕43号)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师院校、培训机构: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号)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为宗旨,本着“面向农村、突出骨干、提升能力、促进均衡”的原则,大力提高教师培训质效,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素质提升,促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

二、主要任务“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包括三个类别六个子项目,共培训54000名义务教育学校市、县、校级骨干教师(含教研员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骨干培训者)。

(一)培训项目类别一: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1)“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项目。

培训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200名。

(2)“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教学能手”培训项目。

培训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7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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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落实“国培计划”(2011)——
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
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皖教秘师〔2011〕43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国培
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阜教人资〔201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贯彻落实“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为宗旨,本着“面向农村、突出骨干、提升能力、促进均衡”的原则,大力提高教师培训质效,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师资素质提升,促进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

二、主要任务
“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包括三个类别六个子项目,分配我县共培训902名义务教育学校市、县、校级骨干教师(含教研员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骨干培训者)。

(一)培训项目
1、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1)“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项目。

分配我县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培训名额 4名(学习时间三个月)。

(2)“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教学能手”培训项目。

分配我县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名额12名。

2、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
(1)“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分配我市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名额36名(学习时间15天)。

(2)“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心理关爱”教师培训项目。

分配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学校教师及“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者培训名额11名(学习时间15天)。

3、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1)“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赢在课堂”远程培训项目。

分配我市初中和小学所有学科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名额841名(在线学习50学时)。

(2)“国培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赢在课堂”远程培训辅导者培训项目(在线和集中学习时间8天)。

分配我市初中和小学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教研员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专职教师)培训名额9名。

培训对象包括县镇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其中县以下农村骨干教师占参
训教师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二。

各乡镇学校初中、小学专任教师人数比例
分配培训对象名额,各子项目分乡镇中心学校培训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

三、实施时间
(一)置换脱产研修项目
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

(具体研修时间由承办院校另行通知)
(1)“学科带头人”项目:3个月的脱产高级研修(含1个月“影子教师”跟岗实践)、5个月的课题研究与专家跟踪指导。

(2)“教学能手”项目:3个月的脱产研修(含1个月“影子教师”跟岗实践)、5个月的行动研究与专家跟踪指导。

(二)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2011年9月至12月。

(具体时间由承办院校另行通知)
(1)学科骨干短期集中培训项目:每学科集中培训15天,并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校本实践研修。

(2)“留守儿童心理关爱”项目:集中培训15天,并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校本实践研修。

(三)远程培训项目
2011年9月至12月。

(具体时间由承办机构另行通知)
(1)“赢在课堂”远程培训项目:远程在线学习50学时,并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校本实践研修。

(2)远程培训辅导者培训项目:在“赢在课堂”远程培训之前,集中面授和远程学习8天左右。

四、培训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2、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3、具备网络学习条件和学习能力;
4、小学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一)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培训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科带头人”项目——教学能力强,教科研有所长的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教学能手”项目——教学能力较强,教科研有基础的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2、“学科带头人”项目——小学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初中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
“教学能手”项目——小学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初中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二)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小学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初中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2.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含教研员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专职教师)。

其中,“留守儿童心理关爱”项目的培训对象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留守儿童学校教师及“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者优先。

(三)远程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赢在课堂”远程培训项目——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小学具有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初中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职称;
2、远程培训辅导者培训项目——县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教研员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骨干培训者。

五、总体要求
(一)严明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贯彻落实“国培计划”领导小组及项目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培训项目实施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本校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统筹安排师范生顶岗实习学校,做好实习管理和实习生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培训院校和机构的联系,积极反馈中小学和教师的意见和要求等。

严格按照培训对象条件要求(见附件1)和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把“国培”项目纳入学校考核奖惩制度,通过激励和制约机制有力促进合作。

将项目实施绩效纳入“校长”年度考核,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做到事有人管、职责明确、失职追究,落实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执行质量。

进一步完善工作报告制,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处置有关问题,提高过程监管效能。

(三)优化顶岗实习管理
顶岗实习生的实习学校应安排以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为主体。

各校应妥善安排好实习生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生安全。

(四)经费保障
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专款支持,“国培计划”各项目均为免费培训,不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书籍资料费、餐饮住宿费等费用。

六、材料报送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保证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并于2011年8月27日前,将培训对象信息表统计表(附件2),报送县教育局师训股,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刘长春联系电话: 4432608
邮箱:yssxk@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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