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开展2011年会计达标达标竞赛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03•【字号】万州府办发〔2019〕57号•【施行日期】2019.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万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3日重庆市万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8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全区“一心六型”“两化”发展路径,坚持需求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
(二)目标任务。
2019—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3年开展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76万人次,其中2019年培训1.8万人次、2020年培训2.26万人次、2021年培训2.7万人次,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7%,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1%。
九职办〔2011〕48号2011年职称申报评审
九职办…2011‟48 号重庆市九龙坡区职称改革办公室转发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区属有关单位,驻区各企业:现将《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贯彻执行。
现对我区 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二、申报时间要求全区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至9月,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按照《2011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事业单位组织申报的要求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渝人发…2008‟2号)和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文件有关规定,对符合下列情况的组织推荐申报:(一)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各单位按岗位空缺情况推荐申报(申报时单位按照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填写《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认定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各1份用于核查岗位空缺情况);(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3次以上“优秀”者(申报时提供年度考核优秀的文件、证书);(三)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且年龄在3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副高级资格者或年龄在4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正高级资格者(申报时提供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证明及身份证);(四)符合《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引进人才渠道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者(申报时提供人才引进的相关证明);(五)由组织选派,参加了援外、援藏工作者(申报时提供援外、援藏审批表);(六)参加“重庆市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支农支教支医行动”,服务期满,考核鉴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申报条件者。
渝职改办〔2011〕216
渝职改办…2011‟216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社部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试点工作。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试点期间,评审实行总量控制,评审指标每年不超过10名。
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可及时向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反馈意见。
附件: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此页无正文)(此件主动公开)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则(2010—2020年)的通知》(财会…2010‟19号)提出的明确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用为本”、“人才优先”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实际工作能力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识才、选才标准;采取专业考试、专家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第三条正高级会计师考试、答辩工作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委托市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由全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在职在岗且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不含退休、兼职人员)。
第三章考试第五条专业考试报考条件:1.本科以上学历;2.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
第六条专业考试的范围、内容原则上参考上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进行。
第七条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
从考试当年起计算。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八条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4月份文件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4月份文件目录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1(000)009
【摘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和独立企业纳税50强的通报(渝府发[2011]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渝府发[2011]2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渝府发[2011]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1]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渝府发[2011]3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办发[2011]8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渝办发[2011]82号)
【总页数】2页(P39-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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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4月份文件目录 [J],
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4月份文件目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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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重庆会计专业
高级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1
黄聪
女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
梁世友
男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3
林叶勤
男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4
伍波
女
重庆科卫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5
蔡雪莲
女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6
陈娅
女
重庆川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7
杨陈平
女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南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162
黎筠
女
长江师范学院
163
张兰英
女
重庆卡诗兰服饰有限公司
164
连永先
男
重庆市工商联光彩创业担保有限公司
165
王建修
男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6
蒲咏梅
女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7
陈富
男
重庆市万州区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168
熊爱渝
男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9
高萍
女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唐东辉
女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南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9
杨清权
男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10
杨颖
女
重庆市渝中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三所
11
周丽
女
泽科集团有限公司
12
李忠渝
女
西南大学
13
刘贵兰
女
重庆伟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万州人社发〔2011〕158号(关于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通知)
渝人社发…2011‟256号关于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办发…2010‟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的职业道德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广大公务员了解公务员职业道德核心内容,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自觉形成坚定信仰、勤政为民、依法行政、求真务实的思想道德风尚;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道德基础;引导和促进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设一支忠党爱民、干事干净的公务员队伍。
二、培训对象各级党政群机关中除市管干部以外的处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从2011年10月17日到2012年1月16日每周四、五下午13:35-15:35。
由重庆电视台科教频道将滚动播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课程教学片。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培训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核心,以培养公务员坚定信仰、勤政为民、依法行政、求真务实的职业道德操守为主要内容。
培训课程结合重庆实际,以丰富的案例为素材进行了精心打造,力求通过培训学习和交流,为我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具体课程安排如下:第一讲:坚定信仰—红岩精神与理想信念主讲人: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党委书记、馆长厉华教授第二讲:勤政为民—公仆意识与职业道德精神主讲人:国家行政学院孙晓莉教授第三讲:依法行政—培养正道直行的职业道德精神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第四讲:求真务实—公务员与时俱进的需要主讲人: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教授五、培训方式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以电视远程教育为主,网络学习为辅。
万州人社发〔2011〕98号2011年全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实施方案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万州人社发…2011‟98号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2011年全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要求,根据市局安排,今年我区将继续选派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系统专业教育。
现将《2011年全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尽快传达,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渝人社办…2011‟148号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照《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选派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系统专业教育。
现将《2011年全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转发各基层单位,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不公开)2011年全市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系统专业教育实施方案为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构建基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新机制,根据《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目标,针对农村基层队伍建设的特点和需求,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参学人员条件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均可报名(选派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三、学习形式和专业设置2011年基层干部系统专业教育学习形式包括业余(半脱产)、函授和网络,招生简章可在当地人力社保局领取或查询相关高校网站。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12•【字号】万州府办发〔2019〕44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万州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规定》已经第3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2日万州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财政评审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进行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一)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工程项目;(二)政府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50%及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工程项目;(三)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公共性、公益性项目;(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五)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政府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项目;(七)区政府要求财政评审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第三条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办理的单项工程结算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结)算,由区财政局组织评审;200万元以下的,由各开发区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已经审计机关出具决(结)算审计检查结论或已纳入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再进行财政评审。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01•【字号】万州府办〔2015〕77号•【施行日期】2015.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2015〕77号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万州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1日万州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50号)要求,加强我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标准化现状区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自2011年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以来,切实加强了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标准化事业迅速发展,实现了诸多领域零的突破。
截至目前,我区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3项、地方标准2项、企业产品标准478项,采用国际标准39项,9个产品标准荣获重庆市产品标准奖,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2家,为万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从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水平不高、实施效益不显著、标准创新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突出,标准化意识薄弱、人才建设滞后、无标可依、有标不依情况依然存在,标准化作用仍未充分有效发挥,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更好地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基础性制度和战略引领作用,亟需通过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切实增强标准化工作的动力、活力和效力。
万州职办〔2011〕7号(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万州职办…2011‟7号重庆市万州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1年度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微型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二、申报时间为了确保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地进行,各单位必须严格按以下时段向区职改办报送相应系列高、中、初级职务申报材料(凡逾期报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高级职务申报时间(节假日除外)1、9月10日前报送工程技术正高、工程技术(综合类)、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等系列申报材料。
2、9月15日前报送卫生技术计划生育专业、工程技术规划与测绘等系列申报材料。
3、9月23日前:报送实验技术、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学研究员(正高)、中学教师(文、理科)、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工艺美术、工程技术(机械、煤炭、水利电力、国土资源)、审计、新闻、翻译等系列材料。
4、10月5日前:报送卫生技术(外科、内科、中医药、药护技、综合类、药学)、自然科学研究、律师、公证等系列申报材料。
5、10月13日报送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技术、文学创作、工程技术(农林水)、社会科学研究等系列申报材料。
6、10月25日报送技工学校教师、工程技术交通、会计、统计、出版、档案、体育等系列申报材料。
7、11月20前报送工程技术(园林)、党校教师等系列申报材料(二)中、初级职务申报时间(节假日除外)10月5日—10月31日:报送中、初级各系列申报材料,其中播音、艺术、新闻、图书资料(群文、文博)、档案、体育、出版、工艺美术、公证、律师、技工学校教师、船舶技术、科学研究等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委托市级相应专业高评委评审,其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按各系列高级职务申报材料的时间同时报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和独立企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和独立企业纳税50强的通报【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渝府发[2012]44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13【实施日期】2012.04.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和独立企业纳税50强的通报(渝府发〔2012〕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11年,我市企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诚信纳税,为增强地方财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决定对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011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和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等“2011年度重庆市独立企业纳税50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争取更大的发展。
全市企业要以受到表彰的企业为榜样,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不断做大做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1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2.2011年度重庆市独立企业纳税50强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附件1:2011年度重庆市企业集团纳税50强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钢铁。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会计人员【发文字号】财会[2011]8号【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1.04.11【实施日期】2011.04.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财会[2007]7号),激励广大注册会计师崇尚诚信、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创先争优、多创佳绩,财政部决定开展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评选表彰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
评选表彰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精心组织落实。
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深入调查,认真核实,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评选工作质量,确保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参照我部制定的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地区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评选表彰。
二、严格推荐。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建立机制,严格审查,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同时报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推荐对象应当经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所属省级以上财政、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部门签署意见。
三、广泛宣传。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引导广大注册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05.12•【字号】•【施行日期】2011.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中央在渝单位、有关高校:为了认真做好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期间为6月至12月,每期集中学习不得少于24个小时。
二、培训内容。
学习重点为《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渝财会[2010]20号)。
在此基础上,行政事业类会计人员辅学社会保障制度、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内容。
其中,医疗机构会计人员辅学新出台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类会计人员辅学《企业会计准则》(2008)中的相关难点,如债务重组、所得税、企业合并、套期保值、合并财务报表等内容,其中小企业会计人员辅学《小企业会计制度》。
此外,培训机构还可根据学员情况安排具有针对性的学习内容。
三、培训教材。
继续使用我局2010年印发的《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和《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解读》培训教材,2007至2010年企业类培训教材中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部分。
对去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培训教材的,培训机构可采取印发或下载教师课件等方式予以补充。
四、培训师资。
承担初、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基础课的,应当具备从事会计专业教学、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或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参加我局2010年师资培训成绩合格。
五、组织实施。
(一)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14•【字号】万州府办〔2014〕60号•【施行日期】2014.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2014〕60号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万州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14日万州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快建设质量强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4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68号)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万州府发〔2012〕5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市委四届四次全委会、区委四届四次和五次全会精神,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夯实基础、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全面建设质量强区,大力提升质量水平,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年度目标全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效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主要农产品安全监测合格率在97%以上。
三、重点工作(一)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1.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及监督。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05•【字号】万州府发〔2014〕20号•【施行日期】2015.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发〔2014〕20号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万州区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 58次常务会审议并经区委第90次常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2015年1月5日万州区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区对外开放体制改革,促进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区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和三峡库区对外开放高地发展目标,以改革引领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融入全国、全市的总体开放战略,完善开放政策、构建开放平台、优化开放型经济结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二、工作目标2014年,全面启动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推进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和保税商品展示展销运行模式,启动保税物流中心筹建工作。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进出口总额10亿美元,促进开放型经济体系更加完善。
到2017年,航空口岸开放和水运口岸开放正式完成,开通国际(地区)定期航班,增加万州港外贸班轮密度,保税物流中心全面发挥作用、跨境电子商务和保税商品展示展销取得突破性进展,开放型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进出口额、实际利用外资、服务外包执行额保持稳中有升、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内陆开放通道建设1.积极融入“渝新欧”快捷通道建设。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21•【字号】万州府办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6〕23号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1日重庆市万州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现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目标,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移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16〕44号)和《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审查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渝三峡后续发〔2016〕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重庆市财政安排我区,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我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项目及相关费用支出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以《国务院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优化完善意见的批复》所确定的建设任务为依据,以项目为基础,以实现移民安稳致富及库区经济社会持续全面发展为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国家扶持,多元投入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务院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批复》《国务院关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优化完善意见的批复》所确定的建设任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工业投资管理先进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工业投资管理先进单位和技术改造示范企业的通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渝办发[2011]37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28
【实施日期】2011.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工业投资管理先进单位和技术改造示范企
业的通报
(渝办发〔2011〕37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工业投资战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1―11月累计完成工业投资2208亿元,同比增长33.1%,预计全年工业投资可完成2600亿元的目标。
其中,技术改造投资1100亿元,同比增长33%,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40%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工业转型升级“入轨提速”。
根据《重庆市工业投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暂行办法》,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评定了2011年度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总量前10名区县、增幅前10名区县(自治县)、工业投资任务完成总量前5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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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考评结果的通报-渝办发[2012]1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考评结果的通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考评结果的通报(渝办发〔2012〕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11年,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314”总体部署、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服务“五个重庆”建设、“民生十条”和“共富十二条”等重点任务,在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拓展政民互动渠道、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的总体安排,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7〕19号)和相关标准,经过考核测评,评选出了渝中区人民政府等33个先进单位、云阳县人民政府等4个进步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先进和进步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关于政府网站建管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民主法治十五条”目标任务,强化监管,强化服务,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为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附件:2011年度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考评结果一、区县(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15个)渝中区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管委会合川区人民政府武隆县人民政府渝北区人民政府潼南县人民政府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江北区人民政府酉阳县人民政府梁平县人民政府大足区人民政府南川区人民政府大渡口区人民政府铜梁县人民政府秀山县人民政府二、市政府部门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15个)市地税局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交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外经贸委市科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三、重庆市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3个)中国移动重庆公司市轨道集团市电力公司四、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管理进步单位(4个)云阳县人民政府黔江区人民政府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结束——。
四川省万县地区举办工会财务工作知识竞赛
作者: 李慧民
出版物刊名: 财会月刊
页码: 38-38页
主题词: 工会财务工作;知识竞赛;全国总工会;工会经费;基层工会;产业工会;竞赛活动;会计报表;万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摘要: <正> 最近,万县地区财政局、审计局、工会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区开展工会财务工作知识竞赛活动。
通知要求各县(市)总工会,地属各局工委、基层工会,省产业工会分管工会财务工作的正副主席(主任),专采职财务人员,地级单位的行政财务人员,审计干部都积极参加这项竞赛活动。
竞赛采取书面开卷答题的方式进行。
答题后,由评选小组评出一等奖20个,二等奖40个,三等奖60个。
对获奖者,举办单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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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Array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局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州财办…2011‟19号
关于开展万州区会计
基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渝财会[2010]25号文),为了加强我区会计基础工作,为广大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学习会计业务的平台,从而使我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水平日益提高,拟定于2011年在全区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基层财政系统开展万州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
一、参赛对象
(详见附件二)。
二、参赛内容
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财
务管理规章制度。
三、参赛时间
活动时间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
四、参赛方式
活动总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按总分100分计算分值,由评审组制定《万州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检查内容》。
第一阶段:单位自查。
时间:自本通知发出到7月30日止。
由各单位对照《万州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评分,并对自查情况和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其系统财务科和财政局会计科。
第二阶段:系统检查。
时间:2011年7月30日至9月30日。
由各系统负责牵头对照《万州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评分标准》对所属参赛单位进行检查评分,并将系统汇总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财政局会计科。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
时间:2011年9月15日至10月30日。
由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财政四个系统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核验收组(分组名单另行通知),验收组对照《万州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评分标准》,负责对分片的参赛单位实地进行考核评分、并将书面考核结果交财政局会计科。
评审组结合三个阶段的检查结果,按第一阶段占20%、第二阶段占20%、第三阶段占60%分别计算参赛单位的总分计奖。
五、领导小组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经研究,成立万州区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楼秋玲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财政局副局长龚喜长、吴明国、吴庆华同志,区教育工委书记、教委副主任蒋艺义同志,区卫生局党委委员李永龙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骆小平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局会计科),由龚喜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财政局会计科以及社保科、教科文科、乡财科和行业主管部门财务科的相关人员组成。
具体事务由会计科牵头落实(联系人:58222789、58244025、58379639)。
六、评审组成员
成立万州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评审组,评审工作由会计科科长万福元负责,组成人员由财政局会计科、社保科、教科文科、乡财科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财务科的相关人员组成。
七、业务培训
我们将在6月30日前对所有参赛单位的财务人员和考核验收组人员进行培训。
八、奖项设置
依据单位自查、系统检查和考核验收各占比例计算总分,评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30名,并分别奖现金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在全区通报表彰;同时对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所有单位授予“万州区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称号。
九、其它
对凡未达标者、以及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予以通报
并限期整改。
附件:1、万州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评分标准
2、万州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参赛单位名单
3、万州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竞赛活动考核验收组人员及分组名单(另文再发)
万州区财政局万州区卫生局
万州区教育委员会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系统达标竞赛通知
抄送: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重庆市会计学会。
(共印3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