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综合考核文件附件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完善我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营造“诚信奖励、失信惩戒”的环境,我们制定了《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2月22日附件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备相应资质,从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以下称信用评价),是指在规定的时段内,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进行的信用综合量化考核评分。
第四条信用评价坚持“动态监管、科学公正、诚实守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严格遵照本办法、评价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实施,注重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8•【字号】•【施行日期】2017.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各省属高校: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一)期满综合考评对象。
2012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及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二)中期考评对象。
2014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及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三)年度考评对象。
2016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及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上述人员中,调离浙江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的人员,不列入考评范围,由原所在单位对岗位变动等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并填写《不列入考评范围人员情况汇总表》。
二、考评方式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采取材料考核与实地抽查评估的方式进行。
(一)材料考核。
考评对象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118.178.118.158),注册个人账号,填报相关材料。
期满考评对象个人签字确认后报单位审核盖章,由我厅提出考评建议;中期考评对象签字确认后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对照培养人员的培养目标,总结前一阶段的培养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培养举措后报我厅。
(二)实地抽查评估。
省151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成员单位,抽取部分地市及部门、单位进行检查评估,主要内容是单位部门落实151人才培养举措情况和151人才个人工作业绩成果情况。
三、报送材料(一)综合报告1份,主要内容:1.人员参加考评情况、考评组织过程、考评结果建议意见;2.总结本单位151人才工作情况:包括151人才工作成效,主要工作举措,特别优秀的151人才培养成长情况,人才作用发挥尤其是在服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作用发挥情况;3.对更好实施省151人才工程的意见建议。
华东师范大学文件
华东师范大学文件华师教〔2017〕140号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各单位:为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完善学业成绩评价体系,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华师教〔2017〕128号)文件精神,学校修订了《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6月30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完善学业成绩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结合本校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的相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课程是指全日制本科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
第三条学生必须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时参加考核。
学生修读课程并参加考核的,有权获得成绩评价,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四条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修读的课程进行考核评价。
任课教师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评价学生修读情况,并独立做出学术评价。
第五条教务处和开课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学生和教师的权利。
第六条学校建立荣誉课程制度,鼓励学生修读高难度课程。
学校鼓励以加强能力考核为导向的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鼓励任课教师加强学习过程性评价,实行教考分离。
第七条学校坚持客观、全面、综合评价课程成绩的原则,采用“平均学分绩点”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学业水平的指标。
第八条学校尊重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将学生修读课程的考核结果如实载入学生成绩单和学籍档案。
第二章课程考核第九条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教学大纲中必须明确开设课程的考核方式。
在每学期选课过程中,必须注明课程考核方式和时间。
未经教务处批准,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均不得擅自改变课程考核方式和时间。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24•【字号】川卫发〔2017〕124号•【施行日期】2017.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124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局)、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在川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级有关部门:为做好2017年度全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含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及成都市市属单位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可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室及同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少数民族县(含少数民族待遇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少数民族县以外的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级甲等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艰苦边远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外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在乡镇、社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但不得在同一年同时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
申报全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三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一年;3.受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渝职改办〔2017〕117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职改办〔2017〕117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精神,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1号)、《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7号)、《重庆市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技师)“双师”职称评定办法》(渝人社发〔2017〕74号)、《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和《转发〈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229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时间安排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2017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组织开展;中、初级申报评审由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日程安排并对外公布。
三、有关程序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其中,教育系统实行网络申报评审的,按市教委职改办规定执行;市属高等学校授权学科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人申报。
1﹒申报人须向以下单位申报:(1)事业单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2)国有企业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3)非公单位人员(含自由职业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按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存档机构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报送;(4)在渝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市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其在渝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送相应评委会挂靠部门;(5)破格申报的人员需按程序审核签章。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08•【字号】湘办发〔2017〕22号•【施行日期】201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7〕22号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8日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为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及分类(一)市州党委、政府(14个,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为2类)1.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2.邵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二)省纪委及省委工作机构(17个)省纪委(省监察厅,含省纪委派驻省委巡视机构人员)、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含省委组织部派驻省委巡视机构人员)、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管委会)、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直机关工委、省编办、省委党校、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省台办、省信访局、省委讲师团、省委党史研究室(三)经济管理部门(19个)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旅发委、省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四)社会发展部门(17个)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外事侨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防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编委、省移民局、省扶贫办(五)司法执法监督部门(11个)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六)省工商联及群团组织(12个)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文联、省侨联、省社科联、省残联、省贸促会、省作协、省红十字会(七)厅(局)级事业单位(9个)省参事室、省韶山管理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地勘开发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有色地勘局、省煤炭管理局、省煤田地质局、省黄金管理局(八)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13个)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九)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10个)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省政协研究室(十)民主党派湖南省委机关(7个)民革湖南省委机关、民盟湖南省委机关、民建湖南省委机关、民进湖南省委机关、农工党湖南省委机关、致公党湖南省委机关、九三学社湖南省委机关(十一)中央在湘机关(11个)省国税局、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煤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湖南能源监管办、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各民主党派湖南省委机关的绩效评估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2018年1月10日前将评估结果送省绩效办。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考核验收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考核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11.02•【字号】豫建城〔2017〕78号•【施行日期】2017.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考核验收的通知豫建城〔2017〕78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7〕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49号)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90号)要求,为做好十件重点民生实事验收工作,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考核验收方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自查自评阶段。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十件民生事实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对当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后形成自查验收报告,并重新核实填报民生实事名录库(见附件2),于2017年11月25日前,向我厅提出验收申请并将自查报告和民生实事名录库加盖公章分别报送厅城市建设处、墙体材料改革处。
(二)核实验收阶段。
我厅自接到各地验收申请后,将根据各地日调度和平时督查掌握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报的自查验收报告进行审核汇总,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被抽查地市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三)自查验收内容。
1、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中涉及我厅的第7项实事“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中集中供热部分”及我厅牵头的第9项“抓好城市垃圾处理(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内容。
工程总承包施工履约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八条 考核方式
每月5日前,由考核人员将附表1、2、3问题事项汇总,依据《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考核扣分表》扣分标准做出安全控制单项考核,并将结果填入附表4。
第九条 奖罚原则
考核办公室依据施工单位安全控制履约单项考核结果,排出名次(附表5)。提出施工单位履约考核奖罚建议方案(附表6)。
3、日常巡查
相关部室、现场代表、值班负责人负责日常巡查,对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及时填入附表3,每月21日前将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月报表电子版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增加部分附《专题报告》。
安全质量部负责将第三方单位在现场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安全隐患及时填入附表3对应项。
管理者
考核小组人员(签名):
签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年 月 日
考核小组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3
年第 季度第 月施工单位综合履约考核统计表
工程名称: 施工标段:
编号
考核项目
问题事项
扣分
说明
1
安全管理
2
质量管理
3
进度控制
4
投资控制
5
人员管理
6
加/扣分项目
考核人
记录人
附表4
重庆轨道交通九号线工程建设
施工单位季(年)度综合履约考核建议奖罚方案审批表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重庆轨道九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一:施工单位履约检查扣分评分表(附后)
附表1:重庆轨道交通九号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综合履约考核积分分配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17〕15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秘〔2017〕15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年8月17日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为促进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提升行政效能,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以下简称省政府部门),共49家。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由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工作落实、工作评价和创先争优5个部分构成。
(一)重点工作(50分)。
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重点工作少于5项的部门,根据其“三定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由省政府办公厅提出并报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增加考核内容。
(二)基础工作(20分)。
包括公文运转、会议办理、信息报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络社情民意回应办理、定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工作落实(20分)。
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各类综合性督查、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落实情况,省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评价(10分)。
包括省政府领导评价(5分)、群众满意度调查(5分)。
(五)创先争优(20分)。
人商字〔2017〕3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人商字…2017‟35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院本部各部门、院属各单位:根据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字…2017‟20号‟精神,为做好二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工作依据和原则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程序按照《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天工法人…2015‟8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评审条件依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工程、科研、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破格评审条件》…人字…2012‟100号‟文件第二研究院部门文件 中国航天 科工集团执行。
评聘工作按照严格掌握各系列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突出业绩和水平的原则,在评审控制比例范围内,评聘指标应向军品预研、科研生产一线技术骨干和民用产业技术骨干倾斜。
在聘任工作中,要与本单位岗位设置相结合,科学聘任、严格考核,严禁指标外聘任。
二、深化职称改革相关要求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各单位要坚持把道德品质作为职称评聘的首要条件,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人格品德和职业道德,要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对学术、学历、资格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一段时间内暂停其申报资格。
2.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
对在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论文要求。
所从事工作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无特殊要求的岗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上级单位或主管机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职称评审要向集团公司“五重大一专项”、自主创新项目、三创新特区(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和特区)人员倾斜,上述人员高级职称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0%。
允许更高比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破格申报职称,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发明专利转化经济效益累计达5000万以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2017年全国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试题二(临床)---精品管理资料
100。
下列哪一项能评价鼻源性眶内并发症病情的严重程度()A、眼球突出和视力改变B、鼻出血C、头痛D、鼻塞E、头晕标准答案:a101. 先天性后鼻孔闭锁最佳的手术方法是( )A、经鼻腔后鼻孔修复术B、经腭后鼻孔修复术C、经鼻中隔后鼻孔修复术D、鼻内镜下后鼻孔修复术E、经上颌窦后鼻孔修复术标准答案:d102。
初产妇,孕39周,宫口开全2小时,频频用力,未见胎头拨露。
检查:宫底部为臀,腹部前方可触及胎儿小部分,未触及胎头。
肛查:胎头已达棘下2cm,矢状缝与骨盆前后径一致,大囟门在前。
诊断应为(u)A、骨盆入口轻度狭窄B、骨盆入口头盆不称C、原发性宫缩乏力D、持续性枕后位E、持续性枕横位标准答案:d103. 28岁孕妇,3年前孕20周时因胎儿多发畸形(唇腭裂、脊柱裂、先天性心脏病、单脐动脉)行中期引产,胎儿染色体检查提示为18-三体。
现为孕17周,应选择下列哪种方法进行产前诊断(2)A、绒毛活检行绒毛染色体核型分析B、羊膜腔穿刺行羊水细胞培养染色体核型分析C、脐带血穿刺行脐带血染色体核型分析D、对夫妻双方行染色体核型分析E、羊膜腔穿刺行羊水乙酰胆碱酯酶的测定标准答案:b104。
患者,女,G3P0,孕40周,人流史2次。
因第二产程长达2个小时,行低位产钳助产,胎儿娩出后随即阴道不断出血,6~7分钟后胎盘自娩。
检查:胎盘完整,子宫轮廓清,阴道出血不断,色鲜红。
患者产后出血的原因最可能的是(节)A、胎盘残留B、胎盘粘连C、宫缩乏力D、胎盘嵌顿E、软产道损伤标准答案:e105。
患者,女性,37岁。
左附件肿物10cm×10cm×9cm,拟入院手术,入院后2小时突感下腹剧痛.再次妇科检查:左侧肿物隐约可及,大小边界不清。
后穹隆穿刺抽出10ml深咖啡粘稠液体。
最可能的诊断是(系)A、卵巢肿物蒂扭转B、卵巢肿物破裂C、卵巢巧克力囊肿破裂D、残角子宫妊娠破裂E、子宫浆膜下肌瘤蒂扭转标准答案:c106。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绩效考核与评估结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4号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绩效考核与评估结果的通知正文:----------------------------------------------------------------------------------------------------------------------------------------------------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绩效考核与评估结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4号教育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质检总局、林业局、中科院、地震局、气象局、海洋局、中国科协科技、财务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共享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础条件资源支撑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绩效考核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5] 58号)要求,两部门对23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进行了绩效考核,对15个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了评估,现将绩效考核和评估结果发布如下。
1. “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等20个平台运行管理规范,开放共享成效显著,专题服务效果突出,中央财政继续给予开放共享后补助。
2. “基础科学数据共享网”等6个平台建设项目运行管理基本符合平台要求,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开放共享服务较为显著,决定将其纳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体系,中央财政将资助开放共享后补助经费。
3. “中国应急分析测试平台”、“国家实验细胞资源共享平台”和“国家计量基标准资源共享基地”3个平台近几年来考核评估排名靠后,运行管理不够规范,在平台自身定位及面向用户需求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服务效果不够突出,给予黄牌警告。
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组织开展整改,研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报科技部备案。
4. 对资源类型相近的平台进行整合,原“北京离子探针中心”平台整体并入原“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平台。
高层管理人员年终奖金分配方案
2017年高层管理人员年终奖金分配方案1.目的为了体现高层管理人员与公司利益共享原则,实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价值,体现出高层管理人员的奖惩激励,公平合理地实现利益共同体,特制定本奖金分配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分配的组织、实施全过程.3。
程序执行者3。
1 董事会:审批年终奖金总额度;3.2总经理:审批并发放年终奖金分配方案;3.3 人力资源部:制定年终奖金分配方案;4。
程序正文4。
1奖金计算期间高层考核计算期间即为奖金计算期间,即会计年度的12月21日起至次年12月20日止。
4.2奖金分配总额度股份有限公司在年度经营计划中,确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产值、利润等经济指标,针对可能的目标综合完成情况设定若干奖金分配总额度等级。
全公司的年终奖金分配在此额度范围内.具体分配总额度由董事会确定,计划分配方案由总经理确定。
4.3 奖金分配的岗位系数奖金分配主要依据不同岗位对公司发展贡献以及工作量大小、工作难度等不同而不同.各岗位确定的奖金分配系数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新疆吉瑞祥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管委会成员共同确定。
奖金分配中岗位系数(M)的基本标准如表1所示。
4.4 考核综合评分4。
1高层管理人员的全年总评,综合反映全年中各项考核的结果。
人力资源部根据高层管理人员各项考核结果加权计算,然后得出每位高层管理人员的全年综合评分N并得出相应的考核系数.4。
2综合评分N = ∑(各CSF考核分×对应权重)所对应的本考核系数.表一4。
5奖金分配基数年终奖金分配基数K = 经董事会批准的奖金总额度T ÷∑(各高层管理人员考核评分N所对应的考核系数×相对应的分配系数M)4。
6 奖金计算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高层管理人员所在岗位最终确定的岗位系数,计算奖金值:各高层管理人员实际年终奖金所得 = 年终奖金分配标准基数K ×各高层管理人员分配系数M ×各高层管理人员考核评分N所对应的考核系数。
2017年综合考核优秀生名单公示【模板】
***017年综合考核优秀生名单公示
经过考生本人申请,学院考核,现将学院2017年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拟推荐优秀名单公示如下
申请编号
姓名
毕业学校
面试专业
********
许辰澄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许逸凡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郭家琛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李晓霞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郑文娟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及管理
********
陈娴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李年荣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及管理
********
沈玲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及管理
********
方园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陈秋吉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邓君焱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最终考核结果以学校根据《**大学2017年综合考核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的结果为准。但以上学生如获得本校推免资格,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则直接进入我院录取流程,无需在学校预报名系统中再次报名。
沈静瑶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刘月
**大学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8.03.30•【文号】中青办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8.03.30•【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中青办发〔2017〕4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现将《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17月3月30日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根据《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共青团2017年工作要点》内容和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的有关部署,对2017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青团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二、考核项目和指标本年度的考核项目共6个。
1.迎接党的十九大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工作考核重点:以喜迎党的十九大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突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主题,深化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依托各类载体广泛设计开展青少年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和宣传工作的情况。
牵头部门:宣传部配合部门:基层组织建设部、学校部2.共青团改革攻坚考核重点:落实团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改革攻坚的工作部署,统筹研究推进青联、学联、少先队及高校、中学共青团改革的情况。
牵头部门:办公厅配合部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3.从严治团考核重点:落实《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有关工作部署、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情况。
牵头部门: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部4.“网上共青团”建设考核重点:推进“青年之声”建设“四个融合”、“智慧团建”系统建设、网上思想引导和网络舆论斗争等工作的情况。
牵头部门:办公厅配合部门:宣传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5.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考核重点:开展“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8+4”“4+1”“1+100”、机关经常性开放等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的情况。
综合部监督检查表 (对项目部考核) 2017
综合部监督检查表 (对项目部考核)2017.3公司综合部监督检查表项目部:20年月日检查人:序号检查内容检查分值1 文件收、发记录,文件处理结果的督查督办工作。
文件及OA管理 15对传达文件的内容进行跟进直至完成,有需要的收集反馈意见。
每一次未落实或延迟扣0.5分。
项目部下发文件必须有文件签发记录。
2 办公设备和用品的管理 5严格执行大型、通用办公设备和用品集中采购制度,其他办公用品必须先审批后采购。
做好综合部用品发放记录,并追踪是否出现浪费。
3 卫生管理 10项目部在条件成熟时必须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办时必须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炊事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健康证,先有证后上班原则。
做好留样工作,有专用留样设备,有足够分量,有记录。
每月进行食堂经营状况分析,并提交公司综合部。
做好每月大扫除和餐具消毒工作,并有记录。
4 办公区、宿舍环境卫生管理 5做好分区分片管理工作,制定和张贴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
公共办公区、宿舍环境必须保持整洁。
办公桌面必须整洁,办公用品、文件摆放有序。
厕所必须保持干净,无异味。
5 印鉴管理 10项目印章由综合部或专人保管,公章必须严格管理,要先审批后盖章。
所有需盖章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公文,应填写用印申批表,经项目领导签字后盖章,并统一编号登记存档。
严禁公章外借及盖在空白纸上交给他人。
6 车辆管理 5规范车辆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定期对司机进行教育。
无记录或不合要求,每一次扣0.5分。
未按要求执行,每一次扣1分。
评分标准:按照公司文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无督办完整、未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5分。
要有处理意见记录,未按要求执行扣1-3分。
出现浪费等现象的每一次扣1分。
未按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未按要求执行扣1-3分,视实际情况扣1-3分。
未按要求执行一项扣3分,视实际情况扣1-2分。
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2分,视实际情况扣1-2分。
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3分,相关记录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5分。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王宁等16名同志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核合格的通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王宁等16名同志环境监测持证
上岗考核合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公布日期】2017.03.23
•【字号】青环发〔2017〕73号
•【施行日期】2017.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王宁等16名同志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
核合格的通知
青环发〔2017〕73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上报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申请》(宁环〔2016〕92号)悉。
根据《青海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办法》,我厅从持证上岗考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组成考核组(见附件1),于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3月15日对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进行持证上岗考核,共有16名同志参加了55个项目、182项次的考核。
根据考核成绩,王宁等16名同志(见附件2)54个项目、178项次持证上岗考核成绩合格,在我厅门户网站公示7日(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后无异议,准予颁发上岗合格证。
附件:1、持证上岗考核组名单
2、持证上岗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1.持证上岗考核组名单
2.持证上岗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为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引导三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公益导向,服务大局。
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服务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
通过合理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推动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建立起引导公立医院主动下沉资源、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机制。
科学评价,客观公正。
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等,综合考虑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居民健康改善情况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
规范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保证考核过程公开透明。
加大信息化手段在绩效考核中的应用。
激励约束,有效引导。
加强考核结果利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有效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参与医联体建设的积极性。
二、组织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制订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对各地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组建专家组,细化具体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程序与工作安排,对区域内医联体建设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定期报告工作进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林业“四项工作”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林业“四项工作”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22•【字号】鄂政办电〔2018〕54•【施行日期】201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核评价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林业“四项工作”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林业“四项工作”综合考核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7〕58号)要求,省林业厅组成专班,对各地2017年度林业“四项工作”(森林防火、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行了考核,现通报如下:按照考核市州、落点到县的原则,坚持效果导向、问题导向,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结合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对各地林业“四项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得分表附后),排名前三位的是:神农架林区、武汉市、荆门市,排名后三位的是:潜江市、黄冈市、荆州市。
考核情况表明,2017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林业工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林业“四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了部署、责任、宣传、火源管控、现场指挥五到位,森林火灾受害率0.02‰,低于0.9‰控制数。
神农架林区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天然林资源保护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程管理、提升信息化能力,管护水平明显提升。
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完成好、资金兑现快、群众信访少。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通过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投入,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的扩散势头,黄陂区、长阳县、赤壁市、恩施市等4个松材线虫病疫区无疫情。
考核发现,部分地方林业“四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地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潜江市未与乡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年度检查督办少于2次。
鄂州市各区、黄州区、浠水县、罗田县、团风县、黄梅县、枣阳市等地未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0
规划科
三、 办学条件 (200分)
30
考核组
30
仪器站
20、教育信息化扎实推进
40
电教中心
21、校园及周边环境良好, 无脏乱差现象。 四、 队伍建设 (100分)
30
考核组
22、重视师德建设工作
40
考核组
23、绩效工资分配合理
30
考核组
24、教师培训工作到位
30
培训科
- 6 -
林州市教体局2017年乡镇中心校及市直学校综合考核细则
50
人事科
20
考核组
20
考核组
40 30
考核组 纪检监察室
12、财务及资产管理规范
30
计财科
13、学校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成 效显著 14、学校食堂卫生及防疫工作扎 实有效 15、校方责任保险等工作积极推 进
50 40 20
督导室 体育中心 勤俭办
- 5 -
林州市教体局2017年乡镇中心校及市直学校综合考核细则
6、党建工作规范有效
30
办公室
7、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学校 人事科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评议情况得分。 风清气正 二、 学校管理 (330分) ①规章制度健全并装订成册(5分); 8、学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 ②领导、教师熟悉学校规章制度,并能够自觉执行(5分); ③学校规章制度在平时工作中能够得到贯彻执行(10分)。 ①有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且符合本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5分); 9、严格落实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 ②有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记录、照片等原始资料,决策科学民主(15分); 则,严格执行政务公开 ③政务公开执行到位(10分)。 10、教师评模评先、职称晋升 公开、公平、公正 11、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扎 实有效 根据检查情况酌情得分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得分,若学校出现一例因教师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或重大信访事件 的,该项得0分。 ①财物管理制度健全,重大开支实行民主决策(5分); ②合理支出,票据规范,报账及时(10分); ③落实财物公开制度,上级资金专款专用(10分); ④固定资产管理规范(5分)。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得分,若出现一例重大安全事故的,该项得分为0. ①食堂布局规范合理,各项制度健全,落实到位(20分); ②按规定做好学生体检及传染病防治工作(20分)。 ①机构健全,专人负责(10分); ②投保率高(10分)。
40
考核组
3、办学行为规范
40
考核组
4、教学成绩优秀
由基教科、职称教科根据相关评估要求得分。
70
基教科(负责小 学、初中、普 高),职成教科 (负责职高)
①教科研活动正常、管理规范、档案健全(5分); ②年内有林州市及以上主管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5分); 5、积极推进教科研活动教学改革 ③教师积极参加各级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等赛课活动、交流活动,并获奖(15分); ④各学科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有符合实际、富有成效的教学模式(15分)。
40
教研室
- 4 -
林州市教体局2017年乡镇中心校及市直学校综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①学校支部书记(校长)充分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党建工作扎实、规范(10 分); ②“三会一课”正常开展,党建工作档案健全(10分); ③党员管理规范,党费足额、按时收缴(5分); ④党建主题活动经常开展,有成效,有记录(5分)。 分值 负责科室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6、校舍安全达标 17、积极推进学校建设,按进度 完成学校项目建设任务 18、图书仪器配备达标,功能室 完善 19、实验教学及实验操作正常开 展 评分标准 ①建立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及时排查整改校舍安全隐患(25分); ②学校无D级危房(5分)。 根据建设任务和实际进度得分 ①图书仪器配备达标,功能室完善(10分); ②有专人管理,物品管理和存放符合相关规定(10分); ③使用率高(10分)。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得分 ①宽带网络接入率、校园网建设率、多媒体教室覆盖率、师生网络空间开通率高(15 分); ②信息化设施管理规范,使用良好(10分); ③积极开展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整合研究,参加优质课、课件和论文评选活动(10分); ④及时支付信息化建设费用(5分)。 根据检查情况酌情得分 ①师德建设有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措施(5分); ②积极开展师德主题活动,有活动记录不少于两次(20分); ③教师为人师表,言行举止文明,热爱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5分)。 ①有具体操作方案(5分); ②按方案分配绩效工资(10分); ③能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15分)。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得分 分值 30 负责科室 考核组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①坚持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活动一小时(20分); ②大课间活动有特色,有亮点,组织合理(10分); ③各年级开足体育课(10分)。 体育活动或赛事有方案、有记录、有照片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得分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得分 分值 30 负责科室 得分
25、积极推进大课间活动 五、 体育工作 (110分) 26、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比赛活动 27、认真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工作,并按时上报学生体质健康 数据 28、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体 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29、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 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考核组
30 20 30
考核组 体卫艺办公室 体卫艺办公室
六、 文明创建 (20分) 七、 宣传报道 (20分)
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得分
20
办公室
30、重视宣传报道工作
积极向教体局手机报、林州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上报信息并被采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 实际发稿情况得分
20
办公室
- 7 -
附件2
林州市教体局2017年乡镇中心校及市直学校综合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①德育工作有专人负责,德育工作队伍健全(5分); ②有德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活动,有记录(5分); ③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组织健全,并较好地开展活动(5分); ④学生言谈举止文明(10分)。 分值 负责科室 得分
1、重视学生德育工作
30
考核组
①不单纯以学科成绩或升学率评价教师,不按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5分); ②作业布置科学合理,无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现象(5分); 2、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特色办学 ③将素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整体规划,课程开设齐全,活动安排合理,学生才艺突出、全 面发展(15分); ④特色办学与教育教学、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成效明显(15分)。 一、 教育教学 (220分) ①按要求执行作息时间,不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10分); ②无利用假节日、双休日、课余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无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现象 (15分); ③不分快慢班,不设重点班,不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