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
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机关2013年“厂务公开”工作安排
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机关2013年“厂务公开”计划安排表
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机关2013年“厂务公开”计划安排表表2/9
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机关2013年“厂务公开”计划安排表表3/9
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机关2013年“厂务公开”计划安排表
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机关2013年“厂务公开”计划安排表
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机关2013年“厂务公开”计划安排表
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机关2013年“厂务公开”计划安排表表7/9
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机关2013年“厂务公开”计划安排表
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总部机关2013年“厂务公开”计划安排表表9/9。
中冶集团-人力资源制度
中冶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和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其他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核定的岗位编制内进行人员聘任,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岗位编制外进行人员聘任的要报公司特批。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非法人)提出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查,并经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所聘用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在外单位兼职。
二、聘用人员的其它三种情况:1、借聘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
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借聘人员一般从集团子公司借聘。
特殊专业人才也可考虑从集团外单位借聘。
2、返聘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3、聘用应届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外地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在国家人事部核准的接收大学毕业生进京指标内进行,没有接收指标的,不得聘用。
第三章待遇第六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实行岗薪工资制。
公司实行部分岗薪作为风险工资的制度。
一、聘用在总部工作的人员按公司岗薪工资执行;聘用在各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各经营公司规定的待遇执行。
二、借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用人单位及借聘人员承担。
三、长期借聘人员享受与在岗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
凡持有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文所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司的评聘,评审结果仅在公司聘任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2.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2。
1技术中心:开发和工艺开发人员;2.2质量部:质量技术人员,检测、理化、试验人员;2。
3设备部:设备技术人员;2.4生产车间:现场技术人员;2。
5其它人员:具有专业学历人员。
三。
职责1评审组织:由公司高层领导、行政部、研发部、工程部、质量部、设备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
2.行政部:2。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工作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2.2负责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存、更新、发布。
四、工作程序1.评审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由行政部负责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由评聘小组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评聘意见.2.聘任经公司职称评聘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高职(职称)低聘或低职(职称)高聘,公司统一下发职称聘任决定,聘期一年。
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3.任职条件4、外聘技术人员的评定要求4。
1外聘技术人员是由公司根据需要并按任职条件直接聘任的符合公司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4.2外聘技术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超过一年的,符合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职称评定;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考评:5。
1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数额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按公司规定和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设定,并随着公司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5。
人事部、冶金工业部关于印发《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人事部、冶金工业部关于印发《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冶金工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10.17•【文号】人职发[1994]12号•【施行日期】1994.1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人事部冶金工业部关于印发《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职发[1994]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的规定,在科学技术工作者中实行专业技术职称(即资格)制度。
现将《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评审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时遵照试行。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有关评审办法另文印发。
1994年10月17日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1994年10月17日人事部、冶金工业部发布)总则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冶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冶金工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结合冶金工程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本条件包括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
三、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由国家或授权单位发给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四、冶金工程专业包括:钢铁冶金、冶金焦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粉末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热能工程、耐火材料、冶金实验技术。
五、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冶金工程专业中从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生产技术、实验技术的人员。
六、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
中冶集人[2005]41号关于发布《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的通知集团各子公司:《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已做了修订,业经沈鹤庭总经理签发,现予发布,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2005年3月15日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发布通知抄送:集团公司主管领导2005年3月15日人力资源部印发共印50份录入:田欣校对:张玉霞附件: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为了建立健全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使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规定,结合中冶集团特点,特制定《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一、中冶集团各子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中冶集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国家人事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部署,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并组织实施。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子公司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关于职称评定、聘任考核等文件规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三、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往关于设岗、编制、资格条件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贯彻执行集团制定的统一政策和评聘标准,遇有特殊问题,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协调解决。
四、国家已实施“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评审,各子公司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应停止相应系列的资格评审工作。
负责职称评聘工作的部门,要及时通知(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给予专业技术人员一定的学习、培训和考试条件。
五、认真实施国家执业注册师资格制度,积极组织和做好各类执业注册师的考核认定、考试和注册等工作。
凡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用人单位可聘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各子公司要继续执行国家和集团正式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评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不得自行设置和任意靠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模板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简称: 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 结合股份公司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应严格执行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及本规定, 统一政策标准, 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规范评审程序, 严肃评审纪律, 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创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股份公司统一领导, 股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
股份公司所属单位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政策规定, 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 。
第二章评审范围第六条股份公司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包括: 工程、经济、会计等系列。
第七条工程系列评审范围: 从事交通工程( 铁道、桥梁、隧道与地下工程、城市轨道、公路工程) 、建筑工程( 房建、给排水、暖通、水利水电)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四电”及系统集成( 电气化、通信、信号、电力、自动化、自动控制) 、机电( 工程机械、机械制造、设备管理) 、计算机应用、材料工程、环境工程、工程测量、工程试验( 无机非金属) 、工程技术管理( 科研、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施工调度、工程造价、项目评估、劳动保护、劳动定额) 、管理工程( 人力资源、教育培训) 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经济系列评审范围: 从事企业管理( 产业经济、企业策划、资质管理、合同管理、项目评估) 、经济管理( 经营管理、成本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计划统计、物资管理、投资运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企业法律顾问、商业经济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办法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严格执行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及本规定,统一政策标准,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创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股份公司统一领导,股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
股份公司所属单位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评审范围第六条股份公司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等系列。
第七条工程系列评审范围:从事交通工程(铁道、桥梁、隧道与地下工程、城市轨道、公路工程)、建筑工程(房建、给排水、暖通、水利水电)、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四电”及系统集成(电气化、通信、信号、电力、自动化、自动控制)、机电(工程机械、机械制造、设备管理)、计算机应用、材料工程、环境工程、工程测量、工程试验(无机非金属)、工程技术管理(科研、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施工调度、工程造价、项目评估、劳动保护、劳动定额)、管理工程(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经济系列评审范围:从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企业策划、资质管理、合同管理、项目评估)、经济管理(经营管理、成本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计划统计、物资管理、投资运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企业法律顾问、商业经济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会计系列评审范围:从事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电算化、资金运作、资本金融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某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XX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鼓励员工专精所长,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公司加快发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公司、控股公司的子(分)公司及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生产辅助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管理全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各级公司(指挥部)人力资源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第五条公司统一向有关主管单位推荐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具体时间以评审主管单位通知为准。
第六条推荐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范围原则为公司各项业务发展需要。
第七条推荐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级分为初级(包括“员”级和“助师”级)、中级和高级(包括“副高”级和“正高”级)。
第七条申报评审条件(一)学历、工作年限条件要求以评审主管单位当年文件要求为准。
(二)外语水平与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要求按照XX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XX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申报评审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以评审主管单位当年文件要求为准。
第九条推荐流程(一)控股公司(指挥部)人力资源责任部门依据当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相关规定,审查、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核申报材料,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范围为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公司在职员工。
第十一条员工所在公司根据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类型和等级,聘任同类型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得高聘或者低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职员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依照国家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试行条例及中水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学历、资历、水平、能力的标志,是公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有关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举荐工作。
第二章评审的组织与领导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公司初、中级评委会的组建和评审结果的认定与确定举荐申报高级职称的人选工作。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评委会的设立第六条公司设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级评委会”“中级评委会”),负责评审初、中级相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
第七条评委会的组成一、组成人员(一)中级评委会一样由13人(含13人)以上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至2人,另设秘书长1人。
(二)中级评委会应聘请2至3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参加。
(三)初级评委会一样由7人(含7人)以上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
二、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公司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公司有关领导或专家担任。
秘书长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担当。
第八条委员的专业结构评委会必须坚持同行专家评议的原则,要表达专业和学科的特点,幸免显现跨行业、跨学科的混合评议组。
第九条委员的年龄结构评委会委员在年龄结构上尽可能表达“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注意吸取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专家参加,一样不聘任离退休专家进入评委会。
第十条委员的技术职务(一)中级评委会全部由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组成。
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许多于三分之二。
(二)初级评委会应全部由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以上人员组成。
职称评审
— 1 —中冶宝钢技术[2008] 40 号签发人:鲍五益关于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分公司、子公司、机关部室:根据《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要求,以及中冶集人[2008]82号文:《关于中冶集团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安排,结合中冶宝钢技术的实际情况,对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审范围(一)与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对于国家和上海市已举行的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等系列的中级职称及初级职称不再属于评审范围,员工可以通过21世纪人才网( )等网站或媒体浏览、查阅有关考试、报名信息,及时参加相关考试。
(三)需报送中冶集团评审的范围: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工程师(正高)、高级会计师、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其中高级会计师必须取得国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以后才能参加集团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
(四)公司评审、报集团审核的范围: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以及助理工程师职称的认定。
二、评审条件(一)从事与拟评技术职务专业一致的工作规定年限;(二)参加政工系列任职资格的评审应是在党群、保卫、老干部等岗位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参加经济系列任职资格的评审应是从事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资产重组与改制、企业法律维权、资产评估与管理、营销与物资管理、工程造价及预结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基本条件— 2 —(五)其它条件均符合时,下列人员可直接参加申报中级职务: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
2、博士学位获得者。
(六)、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的免试条件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思想政治等均达到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外语或计算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大学专科毕业,外语水平达到大学六级,申报中级职务;(2)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职务;(3)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申报正、副高级职务;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冶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介绍
四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之三:外语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凭1997年以来取得的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含2001年广东省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今后人事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以上成绩通知单,申 报评审相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 的有效证明)。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 试)。 3、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 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 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 名)。 6、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 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职称评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其他有关外部单位符合委托评审规定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条职称评审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系列等。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职称评审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权限范围内实施。
不具备评审权限的,可委托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单位进行评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职称评审工作,由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职称评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调整及监督管理。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按照职称系列或专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备案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重新核准备案时,应对评审专家进行调整,每次调整人数不少于1/4,不多于1/2。
工程系列冶金工程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工程系列冶金工程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冶金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00〕181号(二○○○年十一月八日)各市、州、省直管市、县(市)、林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现将《湖北省工程系列冶金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工程系列冶金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冶金工程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炼钢、炼铁、烧结、焦化、冶金机械、冶金电气、金属材料及热处理、理化检验、金属加工、冶金地质勘探、测量、采矿、选矿、矿山建设、矿山机电等专业的生产、科研、设计、规划、技术开发、科技管理、生产实习教学指导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冶金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科学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冶金工程类职称评定方案
冶金工程类职称评定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冶金工程是一门综合性科学,主要研究钢铁、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选矿、热处理和金属材料加工等相关领域。
冶金工程的发展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工业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激励和推动冶金工程领域的科技人才,以及促进相关知识的传播和应用,对冶金工程类职称评定方案进行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定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冶金工程领域内从事科研、教学、生产技术等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冶金工程师、工艺工程师、材料工程师、金属材料加工工程师、金属材料分析工程师等。
三、评定条件1. 学历要求:除国家对于冶金工程类职称的学科背景要求外,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获得国家认可的同等学力;2. 工作年限要求:连续从事冶金工程相关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3. 绩效考核要求: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具有一定技术创新成果、科研成果;4. 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当数量的冶金类专利、专著、科研论文、技术报告、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等;5. 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事求是、团结同事、乐于助人。
四、评定程序1. 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单位组织的职称申报渠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申报资料;2. 初审:由单位所属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入评定程序;3. 考核:申请人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并接受专家组织进行的面试、论文答辩等评定程序;4. 评定:根据申请人的考核表现和申报材料,评定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是否获得相关职称。
五、评定标准根据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工作经历和科研成果,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知识和技能: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冶金工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冶金工程领域内的先进技术和工艺流程;2. 科研成果和创新能力:申请人应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科研成果,如发表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参与国家级项目、获得专利等;3. 工作业绩和项目经验:申请人在工作中已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专利、主持的项目等表现;4. 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申请人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能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守则。
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
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为了建立健全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使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规定,结合中冶集团特点,特制定《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一、集团各子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中冶集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国家人事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部署,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并组织实施。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子公司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关于职称评定、聘任考核等文件规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三、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往关于设岗、编制、资格条件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贯彻执行集团制定的统一政策和评聘标准,遇有特殊问题,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协调解决。
四、国家已实施“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评审,各子公司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应停止相应系列的资格评审工作。
负责职称评聘工作的部门,要及时通知(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给予专业技术人员一定的学习、培训和考试条件。
五、认真实施国家执业注册师资格制度,积极组织和做好各类执业注册师的考核认定、考试和注册等工作。
凡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用人单位可聘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各子公司要继续执行国家和集团正式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评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不得自行设置和任意靠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七、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技术职务条例所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和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等基本任职条件。
但对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经营生产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
(试行)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提高员工和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和中冶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审委员会(一)公司与分(子)公司分别成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开展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统一由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和年限要求(一)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1、中专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2、大学专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一年后,可参加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参加工作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即可评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1、大学专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2、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助理级职称满两年,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4、博士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规定的,参加工作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可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历和年限要求1、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的,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冶金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冶金工程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申报人需要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在冶金工程领域工作满8年以上。
2. 职称要求:申报人需要具有工程师职称,且在冶金工程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
3. 学术成果要求:申报人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包括在国内外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或者获得过多项发明专利等。
4. 专业技能要求:申报人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解决冶金工程领域中的复杂问题,并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
5. 业绩要求:申报人需要提供自己的工作业绩,包括承担或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获得的奖励和荣誉等。
6. 职业道德要求:申报人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无不良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审条件可能因地区、单位和时间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咨询。
中冶建工的职级
中冶建工的职级中冶建工的职级分为以下几类:员工、中层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不同职级的员工在公司中拥有不同的职责和权益。
作为员工,他们是公司的基层员工,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的执行。
他们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
员工在工作中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要能与同事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他们的工资待遇和晋升机会通常与工作表现和贡献度有关。
中层管理人员是公司的中间管理层,负责管理和协调员工的工作。
他们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员工执行。
中层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有效地分配资源和解决问题。
他们还负责与上级沟通,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上级的指导和指示。
中层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晋升机会通常与管理能力和绩效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高层管理层,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
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和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广泛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分析市场和行业动态,做出正确的决策。
他们还需要与外部合作伙伴和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推动公司的发展。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晋升机会通常与公司业绩和个人贡献有关。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司的技术骨干,负责公司的专业技术工作。
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和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通常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跟进行业的最新发展,保持自己的专业竞争力。
他们还需要与同行和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晋升机会通常与技术水平和贡献有关。
中冶建工的职级体系涵盖了员工、中层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不同职级的员工在公司中拥有不同的职责和权益,需要具备不同的能力和素质。
公司通过职级体系来管理和激励员工,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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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集人[2005]41号关于发布《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的通知集团各子公司:《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已做了修订,业经沈鹤庭总经理签发,现予发布,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2005年3月15日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发布通知抄送:集团公司主管领导2005年3月15日人力资源部印发共印50份录入:田欣校对:张玉霞附件: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为了建立健全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使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规定,结合中冶集团特点,特制定《中冶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一、中冶集团各子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中冶集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国家人事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部署,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并组织实施。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子公司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关于职称评定、聘任考核等文件规定,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三、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往关于设岗、编制、资格条件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贯彻执行集团制定的统一政策和评聘标准,遇有特殊问题,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协调解决。
四、国家已实施“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评审,各子公司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应停止相应系列的资格评审工作。
负责职称评聘工作的部门,要及时通知(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给予专业技术人员一定的学习、培训和考试条件。
五、认真实施国家执业注册师资格制度,积极组织和做好各类执业注册师的考核认定、考试和注册等工作。
凡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用人单位可聘为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各子公司要继续执行国家和集团正式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评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不得自行设置和任意靠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七、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技术职务条例所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和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等基本任职条件。
但对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经营生产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八、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努力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积极性,注重工作实绩,积极为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九、申请评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
并取得成绩单。
其中: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外语成绩应不低于60分;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模块数为:中级不少于3个(在评审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正、副高级不少于4个;相应的职称外语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模块的证书为长期有效。
2001年(含)以后获得的相应外语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在评审相应职称可视为长期有效。
十、为鼓励优秀中青年技术人才脱颖而出,今后,凡经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批准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首席专家)、技术(学术)带头人,申请评聘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职务数额、学历或任职年限的限制。
十一、对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的学历或任职年限,而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下面规定的条件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一)符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享受教授级待遇的的高级工程师,下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五项者,可破格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国家级二等(含)(指国家科技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其它专业的国家级奖项)以上或省、部、集团级一等(含) (指省部级科技发明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和其它专业的省部级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获奖人,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金奖)和国家鲁班奖、国家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2、国家级重大工程、科研、设计、规划、试验、产品研制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通过省、部、集团级主管部门验收的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项目的主要完成人;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及推广应用中取得明显成果,获得显著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省、部、集团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项目的主要完成人;4、取得具有重要价值的国家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发明人;5、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教材、译著;6、在国家级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独立撰写并发表三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7、具有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担任研究生导师或辅导博士生,己培养出一届(含)以上硕士生。
8、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三十年以上。
(二)符合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国家级或省、部、集团级二等(含) (指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其它专业的奖项)以上获奖项目主要获奖人,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银奖)和国家优质工程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2、国家级或省、部、集团级工程、科研、设计、规划、试验、产品研制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取得具有重要价值的专利发明人;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及推广应用中取得明显成果,获得较为显著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省、部、集团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项目的主要完成人;4、本人参加撰写并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教材、译著;5、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或合作的主要撰稿人)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在全国性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二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或国际学术会议)宣读。
十二、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思想政治等均达到要求,凡属下列条件,可免试外语或计算机并申报相应级别的任职资格:(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大学专科毕业,外语水平达到大学六级,申报中级职务;2.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职务;3.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申报正、副高级职务;4.有正式出版的专业技术译著,且达到5万汉字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职务;5.从所学外语的国家留学并取得学位回国,或在所学外语的国家从事本专业科技研究、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管理二年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职务。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
1.1982年以前大学毕业,正高级为19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副高级为1960年1月1日以前出生;2.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副高级职务;3.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取得二个计算机模块的有效合格证,计算机专业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申报正高级职务;4.获得计算机中级(含)以上程序员职业资格证书,申报正、副高级职务。
十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管理层次按如下规定执行。
1、高级工程师职务的评聘,由已有授权的各子公司组成的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评审,报集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审批准;没有授权组建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的单位,由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初评后报集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除工程系列以外的其他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评审,由集团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原已具有经济、政工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单位,不再具有经济、政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权。
3、对于那些集团内尚未组建评委会的专业,由各单位提出报告,由集团统一外委评审,或经批准由各单位自行外委评审。
4、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由具备评审条件的单位自行评审。
不具备评审条件的成员单位,可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由集团组织评审。
5、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技术职称系列,按本规定第四条执行。
十四、各子公司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一般每届为两年,新一届评审委员会中的上届评委会委员不得多于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应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包括中、青年专家在内的具有本专业较高技术水平的专家组成。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二十五人以上组成,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委员不少于1/3,并由本单位提名,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集团公司报国家人事部备案。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由二十一人以上组成,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其中具有本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委员不应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基层单位提名,报集团公司批准。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再担任各级评委会委员。
十五、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评委本人或其亲属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实行回避制度。
十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一般每年评审一次,时间由各子公司自行确定。
集团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每年下半年组织评审一次,并在年初做出评审工作安排。
各子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评审工作安排,作好本单位的评审工作,及时报送评审材料。
十七、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人所在基层单位要对申报人进行考核和答辩。
考核应以原职务任期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材料为依据,按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条例中规定的条件,认真地进行定性、定量考核。
根据考核材料、专业技术答辩情况、群众和领导意见,对申报人的任职年限、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是否符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做出相应的评价,由各单位主管部门形成《综合材料》,作为提交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评审的依据。
各成员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具体考核办法。
十八、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由本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事部门负责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有:1、审查申报人是否具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学历或任职年限,或是否符合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而有突出贡献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2、审查外语、计算机和其它必须考试项目的成绩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3、审查申报人提交的任职以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与技术成果、专著与译著、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奖励与社会兼职证书等,并审查由两位同行专家对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一至二篇参评论文写出的评语和推荐晋升考核材料的评价。
十九、组织人事部门将审查材料和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在申报人述职、答辩和经学科或专业评议组审议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写出相应的评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