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组织运行规程
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标准
鳌江镇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标准一、职责规范1、要明晰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职责分工。
2、要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确保共青团、妇联、民兵、老人协会、调解委员会等群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职,发挥作用。
二、议事规范3、村级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五议决策法”进行民主决策。
4、要清楚哪些村级重大事项必须通过“五议”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
三、队伍管理规范5、要实行村干部目标管理,做到任期有承诺,年年有计划,年底有述职述廉。
6、要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原则上每个村都要配4名后备干部,其中2名共产党员。
7、村干部要坚持廉洁自律“十不准”。
8、党员发展程序要规范,要坚持“四推荐四票决四公示”。
9、党员发展要注重质量,严把入口关,唯贤是纳,不能任人唯亲,防止“近亲繁殖”。
10、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先上岗、后入党”的培养模式,在支部设置的岗位下实践锻炼,在结对帮扶的引导下成长。
11、要对无职党员进行设岗定责。
12、要根据党员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组联户,密切联系群众。
13、党员不能信教,发现信教党员要及时进行帮扶整改。
14、每半年要对全体党员开展先锋指数星级评定,评定结果要公开。
四、党组织生活规范15、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原则上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员大会一季度一次,民主生活会半年一次,党课一季度一次。
16、每次党内组织生活至少要持续1小时以上,要提前2天通知全体党员,对连续4次不参加党内生活的,要作出书面检查。
17、要实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日期组织一次党员活动。
18、要深入开展“五星争创”活动。
五、村务管理规范19、村级小额工程要严格根据适用额度实行招投标,村干部不得插手工程拆包,从中渔利。
20、集体土地征收及征收款发放要严格遵守有关程序。
21、公章管理要规范,村党支部公章要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村委会公章要由报账员管理,其他人不得管理公章。
健全村级党组织运行机制
广东东莞:实行“一二三四五”制度健全村级党组织运行机制东莞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探索构建了具有东莞特色的“一核心、两联席、三统筹、四公开、五监督”村级党组织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制度,防止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一、强化“一核心”,确保领导有力。
以筑牢党在农村的根基为出发点,着力提升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级组织、总揽村级事务的能力水平,将其打造成村(社区)的领导核心。
一是改设党工委。
将现有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部改设为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镇街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所驻村(社区)自治组织、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
党工委下面以村(居)民小组、商住小区、工业园区和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灵活建立党组织。
二是推进“一肩挑”和“交叉任职”。
通过村级换届选举后,目前全市592个村(社区)党工委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率为86.6%,两委委员“交叉任职”比率为87.1%,大幅提升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力。
三是加强能力培训。
积极开展书记培训,以各级党校和高校为主阵地,先后组织四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83人次进行集中培训。
实施学历提升计划,委托东莞理工学院等院校承办,累计进行本科培养203人,大专培养152人。
四是纯洁党员队伍。
制订后进党员分类帮扶和教育转化措施、党员“出口”机制,探索实施教育后仍不合格党员退党处置措施,保证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二、实行“两联席”,确保民主集中。
坚持党组织领导与村(居)民自治相结合,建立了村级班子联席会议和党群联席会议“两联席”制度。
一是联名提议。
对一些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发展项目的确立、集体资产的处置、村民福利分配方案等,由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联名或单独提出议案,提交村(社区)党组织研究。
二是联合受理。
村(社区)党工委将收集的有关议案提交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党支部运行规章制度
党支部运行规章制度
《党支部运行规章制度》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重要阵地。
为了规范党支部的运行,加强组织建设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首先,党支部运行规章制度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职责和任务。
党支部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动员广大党员和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发挥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
其次,规章制度明确了党支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设置。
党支部设有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支部书记等机构和职务,明确了各个职责和权限,确保党的工作有序进行。
此外,规章制度还涉及到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和活动。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保证党的工作顺利推进。
最后,规章制度还对党支部的考核和奖惩机制进行了规定。
对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党支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违反党纪党规的党支部,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运行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是非常重要的,能够保证党的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党小组管理制度
农村党小组管理制度一、党小组的基本职责1、发挥党小组战斗堡垒作用党小组是党员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动员、凝聚共识等重要职责。
要求在组织生活中,党小组书记要坚守党的原则,时刻关注群众的所思所想,积极为村民排忧解难。
2、推动党员会员互助发扬同心同德,互帮互助,为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上提供必要协助;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党员需求、困难和难点,根据党员个人需求,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服务。
3、创新开展党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开展宣传工作。
引领党员争做先锋模范群体,为群众奉献时尚的阳光形象。
4、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按党委和党小组组织的任务及要求,执行开展工作计划,努力建设党组织专项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先进性。
二、党小组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党小组书记的选拔与培训选派书记应具备较高党性情操,完善相关培训渠道,提升学识和能力,从而为组织建设和服务群众打好基础。
2、村情反馈与信息汇总建立村情反馈制度,定期组织村情调查,例如每月组织村情报告,了解村情民意,有针对性的找出解决村民困难的方式。
3、重要事项的跟进在工作中,特别要提高警惕,重视和跟踪解决党小组的各方面问题。
完善问题处理机制,树立问题导向的工作观念,及时回应党员和村民关切。
4、安排好小组会议小组会议是集中处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对小组会议进行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小组成员在决策和工作中的作用。
5、小组成员交流沟通注重内部交流沟通,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党员生活,以促进团结互助精神;营造浓厚的组织氛围,提高党员的思想认同。
6、小组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困难群众档案,及时跟进发起援助。
对有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积极寻求上级党组织帮助和支持。
三、党小组管理的有效推行1、加强组织领导党小组书记按时召开小组会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委员会的决定要求,切实履行党小组书记岗位内外兼责。
2、落实党内工作机制各个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工作细则,实行党员提名、民主推荐、党小组讨论、考察鉴定、党组织选拔、单位任命的程序。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村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组两级事务议事决策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村级对事项进行商议决策,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议事机构及其职责和职权第四条村级和组级议事决策机构包含党员大会、村党总支委员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依据程序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议事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村党总支委员会职责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总支大会的决议。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三、对本总支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六、认真开展党组织、党员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
七、讨论全村重大事项。
发挥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依法办理本村社会事务和公益事业。
八、组织党员大力发展生产,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
第六条村委会工作职责村委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二、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
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级组织工作,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水平,保证村级组织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纪律规定等方面。
第三条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民主、权利公开、责任明确、纪律严明。
第四条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是村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应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村级组织应建立健全规范化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第六条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应注重培养村级组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村级组织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村级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党支部、村委会和其他相关机构。
第八条党支部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是党的工作重点,应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推动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第九条村委会是村级组织的决策机构,应按照村级组织的职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制度,推动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第十条其他相关机构可根据村级组织的具体情况设立,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村委会进行各项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村级组织应明确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第十二条党支部的职责是领导村级组织的工作,带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十三条村委会的职责是制定和实施村级组织的工作计划、年度经济预算,并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其他相关机构的职责是按照村委会的安排,协助完成各项工作,维护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管理流程第十五条村级组织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村级组织的工作流程包括工作计划制定、实施监督、工作总结等环节,应按照流程进行,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七条村级组织的决策流程应遵循科学决策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基层党组织工作流程指南
基层党组织工作流程指南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二、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
三、召开支部委员会的一般程序
四、支部民主生活会程序
五、基层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六、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七、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注:1、正式党员才有表决权;2、如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3、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场。
八、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注: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九、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十、处分党员程序。
农村合作社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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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设置及运行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设置
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 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 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在50名以上 不足100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 9名。党员在100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9名, 最多不超过11名。
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工作流程
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工作流程——成立
1、筹备。建立党组织前,一般先在该单位组建临时党组织或 党组织筹建组,由临时党组织或党组织筹建组负责单位党组 织的组建工作。 2、书面请示。临时党组织或筹建组代表党员向提出建立正式 党组织的请示。主要内容有:单位主要情况和党员数量、申 请建立党组织的形式、构架及主要成员和负责人建议名单 (如选举的话则为建议人选)、党组织建立后的主要工作设 想等。
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工作流程——成立
3、调查考察。对请示中涉及的情况以及单位中有关情况进行 调查,了解其理由是否充分,设置党组织的条件是否具备,考 察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等。主管人员拟出情况报告,科务会讨 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4、讨论审批。召开党委会,讨论有关情况,按照《党章》及 有关规定的精神审批并批复同意建立党组织。如通过党员(代 表)大会选举首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同时批复同意委员及书记 候选人预备人选,否则批复任命书记(副书记)。 5、成立大会。临时党组织或筹建组收到批复后,即召开党组 织成立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的规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选举工作。选出的委员报上级 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 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 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 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 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 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 管理。
健全村级党组织运行机制
广东东莞:实行“一二三四五”制度健全村级党组织运行机制东莞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探索构建了具有东莞特色的“一核心、两联席、三统筹、四公开、五监督”村级党组织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制度,防止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一、强化“一核心”,确保领导有力。
以筑牢党在农村的根基为出发点,着力提升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级组织、总揽村级事务的能力水平,将其打造成村(社区)的领导核心。
一是改设党工委。
将现有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部改设为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镇街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所驻村(社区)自治组织、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
党工委下面以村(居)民小组、商住小区、工业园区和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灵活建立党组织。
二是推进“一肩挑”和“交叉任职”。
通过村级换届选举后,目前全市592个村(社区)党工委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率为86.6%,两委委员“交叉任职”比率为87.1%,大幅提升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力。
三是加强能力培训。
积极开展书记培训,以各级党校和高校为主阵地,先后组织四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83人次进行集中培训。
实施学历提升计划,委托东莞理工学院等院校承办,累计进行本科培养203人,大专培养152人。
四是纯洁党员队伍。
制订后进党员分类帮扶和教育转化措施、党员“出口”机制,探索实施教育后仍不合格党员退党处置措施,保证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二、实行“两联席”,确保民主集中。
坚持党组织领导与村(居)民自治相结合,建立了村级班子联席会议和党群联席会议“两联席”制度。
一是联名提议。
对一些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发展项目的确立、集体资产的处置、村民福利分配方案等,由村(社区)党工委、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联名或单独提出议案,提交村(社区)党组织研究。
二是联合受理。
村(社区)党工委将收集的有关议案提交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村级运行日常管理制度
村级运行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运行日常管理行为,维护村级秩序,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级运行日常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权益,提高村落整体形象。
第三条村级运行日常管理制度适用于村级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部门,也适用于村民大会代表、村民委员会及其他村级组织。
第四条村级运行日常管理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与村民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由村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每年对其进行一次评估和修订,经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村民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村级运行日常管理组织结构第七条村级运行日常管理组织结构包括:村级管理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级工作部门等。
第八条村级管理委员会是村级运行日常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村级运行日常管理政策,监督村级管理工作。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运行日常管理的执行机构,由村民大会推选代表组成,负责具体日常事务的处理,协助村级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十条村级工作部门是村级管理委员会设立的专门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不同部门,如财务部、维护部、环保部等,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村级运行日常管理组织结构应当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第三章村级运行日常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村级运行日常管理应当定期开展村民委员会会议,梳理村级管理工作,及时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村级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村级大会,向村民表达工作情况,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村级重大决策。
第十四条村级工作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做好工作记录和报告。
第十五条村级运行日常管理应当健全村级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起完善的档案系统,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村级运行日常管理应当强化对村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农村党组织运行规程
焦家庄乡村级党组织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党组织运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村级党组织含村党总支和村党支部。
第三条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村级党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堡垒。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五条村级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农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确定重大问题决策意见。
研究确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意见。
对涉及村民利益,需递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提出明确的决策性建议意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三)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和改善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等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充分行使职责,开展创建性工作。
积极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支委会,村“两委”联席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本村党员及村组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抓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健全和落实党支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五)推动村级经济发展。
认真分析研究并充分挖掘本村各类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村内各类经济组织和村民因地制宜地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并搞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围绕保值增值,认真做好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多渠道发展村级经济,不断增强村级组织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农村两委规范运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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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职责
组织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实现村民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 和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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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村民会议,执行村民会议的决 定、决议,接受村民的监督。
组织村民发展集体经济,推进农村 集体经济发展。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
职责:监督村委会执行工作, 确保村务公开透明
成员: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任期与村委会相同
监督内容:村务决策、财务收 支、村干部行为等
作用:维护村民权益,促进农 村稳定发展
02
农村两委职责分工
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 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村委会工作。
监督村委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 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监督村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对村委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03
农村两委运作流程
决策程序
提出议案:由村 委会或村民代表 提出议案
审议议案:村委 会召开会议,审 议议案并形成初 步意见
组成:议事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 任期与村委会相同
运作方式:议事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原 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 策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土地流转等重要事项 村务公开的形式:村务公开栏、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 村务公开的时间:每季度至少一次,重要事项及时公开 村务公开的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接受村民投诉和举报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工作规范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工作规范青州市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按照《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待条件具备后,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二章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第四条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
在一般情况下,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第五条市委直属党委、党工委和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党委的设立和调整,由市委研究批准;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及其他党委的设立和调整、党(工)委更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代市委研究审批;其他单位设立党总支部和党支部,由主管党(工)委审批。
发挥作用的原则,采取单位联建、挂靠组建、区域或行业统筹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
《村级组织运行18条》具体内容
《村级组织运行18条》具体内容《村级组织运行18条》是指在中国农村地区,为了规范村级组织的运作和提高农村自治水平,制定的一套具体操作规范。
以下是对《村级组织运行18条》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回答:1. 第一条,村级组织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自治、管理、服务职能。
2. 第二条,村级组织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实行民主集中制。
3. 第三条,村级组织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农民合法权益。
4. 第四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5. 第五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村级组织中贯彻执行。
6.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依法履行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理事会的职责,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7. 第七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村务公开,及时向村民公布村务信息,接受村民监督。
8. 第八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接受上级组织和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
9. 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村民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文化素质和科学知识,增强村民的自治能力。
10. 第十条,村级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 第十一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12. 第十二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与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农村发展需求和问题。
13. 第十三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4. 第十四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乡村。
15. 第十五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村民精神文化素质。
16. 第十六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农村卫生健康工作,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17. 第十七条,村级组织应当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农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
农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理顺村党组织、社区村民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社的关系,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农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具有政治上的领导权、经济上的调控权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导权。
第二章主要职责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本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制订和实施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指导村民建设住宅;带领群众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三、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树立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
四、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负责村和村独资、控股企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管理监督。
六、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七、组织带领群众积极完成国家和上级下达的税收、征兵、计划生育等任务。
八、领导社区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老年协会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一、党员议事会制度党员议事会,是党员参与本村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党内事务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党员议事会由村党组织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参加对象为本村党组织全体党员。
党员议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到会方可召开,议题由支委会提出,与会人员就议题进行讨论,再由会议主持人归纳。
规范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
规范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为规范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我村实际,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村党组织作为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形成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加强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员日常学习、党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抓好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争创“五个好”村党组织。
党组织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策宣传、党员示范和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参加村党总支开展的各项活动。
党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
四、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1、关于民主决策。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其他方式处分集体资产;(九)、农村低保户的评定。
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如有必要可随时召开。
2、关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
村级运行管理制度
村级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运行管理,维护村级秩序,促进村庄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务公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村的运行管理工作,适用对象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村级运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四条村级运行管理应当遵守乡风文明、村风淳朴、社会安定的原则,加强道德建设,推动村庄和谐发展。
第五条村级运行管理应当注重服务意识,关注村民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村级运行管理应当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村级运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村委会的职责和权限第七条村委会是村民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村委会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村民大会决议,推动村庄建设和发展;(二)制定并执行村级规章制度,维护村级秩序;(三)负责村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四)组织开展村级民主管理,听取和处理村民意见和诉求;(五)协助村级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六)其他由村民大会授权的职责。
第九条村委会行使以下权限:(一)组织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推动社区自治;(二)监督村民小组长和村级各类组织工作;(三)召开和主持村级会议,决定村级相关事务;(四)发挥村民自治和法治教育作用,促进法制宣传;(五)设置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级工作的监督力度;(六)其他必要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村级规章制度第十条村委会应当依法制定村级规章制度,明确村级管理相关事宜,保障村级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村级规章制度应当公布于村级事务公示栏,并向村民进行宣传,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二条村级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一)村级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二)村级会议召开和决策程序;(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规定;(四)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程序和方式;(五)其他必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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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家庄乡村级党组织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党组织运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村级党组织含村党总支和村党支部。
第三条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村级党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堡垒。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五条村级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农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确定重大问题决策意见。
研究确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意见。
对涉及村民利益,需递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提出明确的决策性建议意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三)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和改善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等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充分行使职责,开展创建性工作。
积极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支委会,村“两委”联席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本村党员及村组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抓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健全和落实党支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五)推动村级经济发展。
认真分析研究并充分挖掘本村各类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村内各类经济组织和村民因地制宜地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并搞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围绕保值增值,认真做好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多渠道发展村级经济,不断增强村级组织为民办实事的能力。
(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拟定农村社会建设的目标和意见,协调本村各类组织,加强对村民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国情、乡情、民情等教育,共同搞好农村社区基础设施、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倡导文明新风,提高村民素质,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七)做好本村群众工作。
关心村民生活,听取村民意见,反映村民呼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帮助村民解决困难,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村民生活提供各项有效服务。
(八)完成其他各项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三章组织生活第六条“三会一课”制度(一)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
支委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定期召开,如有特殊情况或任务,可临时召开。
(四)党课是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专家辅导、分组讨论、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目的是通过党课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在“三会一课”活动中,党员要向党组织汇报周围群众的思想情况,生产、学习和生活情况,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党组织要切实加以解决,对知情不报,酿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员和党组织的责任。
乡党委要加强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指导和督促,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使其坚持不懈,不断提高活动质量。
第七条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一)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事因病不能出席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每次组织生活会支部对出席、缺席党员都要登记,凡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者,根据党章规定由支部讨论确定,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上级党委。
(三)党的组织生活以支部为单位,其基本形式是:1、召开支委会、上党课(听报告)、学习党内文件、理论研讨、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
2、支部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其基本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决议和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本支部贯彻的具体措施。
3、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及有关文件和重要文章,用理论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性,结合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知识学习教育,听取党员思想汇报。
4、检查党员的学习情况,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党的纪律和党的决定的情况,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5、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发挥支部和党员作用的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参加具有政治性、知识性、趣味性及有教育意义的各种活动。
6、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措施。
(四)对于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不勉强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支部要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通报有关重要工作情况,使党员及时接受党组织的关怀和教育,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五)坚持党支部的改选制度。
为保证新班子的高素质,在改选中要坚持四个条件,首先注重支部书记和委员必备的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和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其次是工作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第三是廉洁自律,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第四是有较好的身体和愿为群众服务的良好思想。
(六)党支部党员活动制度。
每半年以不同形式进行一至两次主题活动。
通过党员活动,使党员受到党性教育、法规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八条党内帮扶机制(一)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台账。
结合党内年报统计,对生活困难、独居、老弱病残等困难党员做好登记工作,为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通过日常的关怀帮助,使困难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
(二)建立党内结对帮扶制度。
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对困难党员要确定帮扶对象,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九条党内激励机制(一)建立责任激励机制。
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抓党建和党建目标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日”、“党员先锋岗”、“党员奉献日”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表彰激励机制。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每年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对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分类进行表彰奖励。
加强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培养广大党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物质激励机制。
对在党建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或所做工作具有一定创新性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典型,采取设立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奖或补贴党建活动经费等办法,予以物质奖励。
第十条党内关怀机制(一)建立经常性谈心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并坚持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
做到在党员遇到困难、发生矛盾、出现失误、存在问题等情况时必须进行谈话。
谈话形式既可以单独谈心,也可以集体谈话。
(二)建立走访慰问制度。
每年春节、“七一”等节假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走访慰问,以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三)建立生活关怀机制。
研究探索建立党员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制度和关心老党员、流动党员制度,形成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的工作机制。
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四)建立政治关怀机制。
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
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和使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四章党员管理第十一条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一)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以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
(二)党员教育的目标。
通过经常性、系统化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创新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教育遵循的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四)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
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进行专题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
(五)党员教育措施。
制定学习制度;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规划;做好学习笔记;领导带头讲党课;定期检查总结。
第十二条党员服务群众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
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联系群众、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第十三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
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
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第十四条流动党员管理(一)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址等。
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
(二)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统一的组织活动。
(三)对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够固定的党员,党支部应定期通信联系。
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
在返回期间,要主动与支部保持联系,支部要及时组织他们学习,进行教育。
(四)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让他们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生活。
(五)对3人以上集中外出、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应建立流动党员党小组或党支部,定期过好组织生活。
(六)对外来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第十五条民主评议党员(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次。
(二)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总要求,结合实际,确定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
(四)在评议中,重点抓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环节,方法要简便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
(五)党组织要事先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避免仓促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