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种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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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制度
1、课外作业布置分量要适当,容要有针对性。作业次数,低语、低数、常艺科一课一次,中高年级语文要达到备课时数的80%。
2、学生作业书写要认真清楚,字迹工整,笔色统一。
3、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正确,批改等第书写规、认真,占两格,日期写在右下角。
4、作文批改要认真,符号规,习作要精批,批语要有针对性、启发性、激励性、指导性。
5、课任教师要注重对学生家庭作业的督促与检查,提倡批改。
6、科任教师不仅要抓好课堂教学,还要积极进行课外辅导。
7、要做到集体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既注重对后进生的辅导又注重对优生的培养。
8、学校定期对教师的辅导成效进行检查,作出客观的评价。
成绩考查制度
1、教师要通过单元检测,对所在班级的教学进行阶段性评估,及时反馈信息,每个单元检测一次。
2、试卷命题要深浅得当,既要侧重“双基”,又要培养能力,发展智力,还要注重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试卷命题力求全面。
3、学校对学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根据学生成绩评价教师的工作。
4、所有任课教师都要做好迎接区调考工作,尽最大努力取得好成绩。
课题研究制度
根据教育局和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加强我校教科研课题管理,使教育科研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化、制度化,促进教研工作的繁荣发展,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课题立项
1、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的原则。
2、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及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课题立项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容具体,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4、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且能按计划,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年级教研组或教师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
三、课题申报
1、申报课题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选题立项,也可根据实际自行拟定立项。
2、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要求填写《教育科学研究申报表》一式三份,报教育局备案。
3、课题研究中,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对课题所确定的研究目的,主要研究容、方法、研究计划(阶段目标)不得随意改动。
4、申报人在研究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应由申报人写出全面理由,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方可终止课题。
第五条:成果和鉴定
1、课题研究工作结束时,课题申请人应写出《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附下列材料:课题研究工作报告,自我评价、课题研究的主题报告,全部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科研论文等;反映研究过程成果的主要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录音、录像、实物等)。
2、根据课题申报级别,由教育局申请上报领导鉴定。
第六条:研究管理
1、以教研组为单位,在教研室的统一组织下,开展专题课题研究活动。
2、各教研组每学期要确定研讨课题,并有实施方案。
3、各教研组每学期举行两次以上课题研讨活动,并作好记载。
4、各教师参与课题研讨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5、教师每学期撰写一篇课题研究论文。
6、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教师素养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学校部管理体制改革,客观地评价教职工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职业素养和整体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量化评估的办法,按学期评分,设基本分100分。评分以扣分为主,据情设奖励分。考核结果与教职工工作质量奖挂钩;若积分低于30分,则该组所有教师自动失去当年晋职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三、考核围
(一)、思想政治表现
考评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每人次扣积分10分。
(1)有违反宪法、法律行为,被司法机关拘留、收审者;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严重违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者;(3)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在学生中擅自推销各种学习资料,或私自收费办班补课者;(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顾全大局,严重扰乱学校正常工作秩序者;
(5)以暴力手段侮辱、体罚学生,造成吵闹、投诉、上访、曝光等负面影响者;
(6)参与赌博、吸毒、传播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7)教育方法失当,致使学生离校出走者;
(8)教职工在教学与活动中擅离职守,致使学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9)班级公共财物管理不善,贵重物件出现严重破损或遗失者;
(10)教职工敬业年终问卷调查,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5%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每人次扣积分2分。
(1)歧视、谩骂、讽刺、挖苦、刁难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伤害学生人格,社会影响不良者;
(2)对家属和子女要求不严,影响邻里和睦和学校稳定者;
(3)利用婚丧或喜事变相收取学生家长钱物者;
(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以班级名义向学生或家长收费者;
(5)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取金钱和贵重物品,造成不良影响者;
(6)在同事中搬弄是非,大吵大闹,造成不良影响者;
(7)对校舍、设备、场地疏于安全检查,致使学生受伤者;
(8)违反岗位工作纪律,钱、财、物管理混乱,给学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物质损失者;
(9)教师教育不力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给学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10)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学生病情严重,不及时上报学校,不及时通知家长,不及时安排就诊,造成不良后果者;
(11)主人翁意识差,服务态度恶劣,消极怠工,擅离职守,影响教学工作效率和学校声誉者。
(二)、工作态度与作风
考评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积分5分。
(1)不按时上下班,经检查无故空岗、缺岗者;
(2)利用上班时间在办公室聚众打牌,或上班时间外出打牌者;(学校任何办公室不准设牌场)
(3)办公室不按学校规定管理,物品摆放零乱、卫生差者;
(4)对学校规定或安排参加的活动(如会议、升旗仪式、学习、演讲等),未经准假,无故缺席者;
(5)无故旷课或私自请人代课、换课者;
(6)老师必须批改的作业让学生代改或作业数量、批改质量不符合学校规定者;
(7)不备而教或先教后备者;
(8)上班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或教师例会时不关手机或不使用振动器,在教室接打手机扰乱教学秩序或上课抽烟、看书报杂志者;
(9)在请假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逾假不归者;
(10)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者;
(11)监考迟到或缺席,影响学生考试者;
(12)对学生试卷批改不慎,判错率高,需要更改成绩者;
(13)考场试卷回收份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或封卷时有漏封、错封现象者;
(14)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接收转学生、新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私自给学生调班者;(15)作业备课检查不合格者;
(16)班主任工作无计划、无总结者;
(17)教研组工作无计划、无总结,无活动记录者;
(18)经检查或抽查无业务学习笔记或业务笔记弄虚作假者;
(三)、业务能力
考评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积分5分:
(1)担任班主任工作,班纪班风差,社会反响大,或班级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2)教学中常有知识性错误,不能胜任学科教学,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
(3)担任年级主任(包括副主任),级舆论导向出现偏差,造成工作被动者;
(4)担任级主任(包括副主任),工作不负责任,教研活动不能正常开展者;
(6)学校“推门课”检查不合格者;
(7)不关心教研组建设,小组活动经常迟到、早退或旷会者;
(8)学校统一布置的社会性活动组织不力,学生纪律较差,影响学校声誉者。
(10)不按学校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年级组板报者。
四、奖分办法
(1)教师所写论文获县、地市、省、国家级一等奖(以教研室、教育局组织的活动为准)每人次分别奖2分、4分、6分、8分;二等奖、三等奖依次递减一分(县级三等奖不加分),同时,凡教师所撰写的宣传我校的信息、通讯报导,每篇县市级加2分,地市级加4分,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