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讲授提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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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学讲授提纲
(2012年下半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课)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理解、解释
第三章理解的历史条件
第四章理解的主体:读者(听者)
第五章理解的对象:文本
第六章理解的语言性
第七章理解的间距性
第八章理解中的解释学循环
第九章理解的正确性(真理性)
第十章理解的历史性、相对性
第一章绪论
这一章讲这样几个问题:
一、解释学在当代中国的兴起;
二、什么是解释学;
三、学习解释学的意义;
四、学习解释学的主要参考书目;
五、关于本课程学习方式和考核心方式的说明
一、解释学在当代中国的兴起
“解释学”(也叫诠释学、阐释学、释义学,它们是“Hermeneutik”(Hermeneutics)这个这个外文词的不同中译名)名词,对于上一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人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而在现代西方,解释学是一门很有影响的学科,德国的伽达默尔,法国的利科尔,意大利的艾柯、美国的罗蒂、赫尔施等,都是在西方学术界很有影响的哲学家、解释学家,他们的解释学理论对当代世界的哲学、语言学、文艺理论、历史理论、翻译理论等等发生了重大的影响。

解释学为中国人熟知并对中国思想界发生重大影响,是从上一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的。

解释学在当代中国的兴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批西方解释学著作被翻译介绍到中国来,如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利科尔的《解释学与人文社会科学》、赫尔施的《理解的有效性》、洪汉鼎的《诠释学经典文选》等等。

(二)出现了一批研究解释学的学者,他们发表了一大批研究解释学的文章和著作;著作中较有影响的有:殷鼎的《理解的命运》,张汝伦的《意义的探究》,洪汉鼎的《诠释学:它的历史与当代发展》,俞吾金:《实践诠释学》。

有些地方还成立了解释学的研究中心(安
徽师大)
(三)运用解释学理论解决各个学科的问题,如马克思主义的理解问题,对历史的理解问题,翻译问题,等等,这方面发表了许多文章
(四)不少高校开设了解释学课程。

为什么解释学能在当代中国兴起呢?
任何事物的出现都有其原因。

解释学在当代中国的兴起的根本原因,是它适应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一种需要。

一种理论能被人们关注并得到发展,最基本的条件是它正好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

上一世纪八九十年代,正是文革结束,开始改革开放的时代。

一个旧的时代结束了,一个新的时代开启了。

每个时代都有与自己的需要相适应的理论和思维方式,时代改变了,理论和思维方式也必然会改变。

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原理来说,这就叫作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与中国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相适应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传统的理解解释,也就是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经典作家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解释,以及体现他们的理解解释的马克思主义教科书的理论。

所这种理解解释的马克思主义显然不再与改革开放的中国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它必然要被改变。

它也被改变了。

经过那个狂风暴雨式的思想斗争时期的人们都还清楚地记得,在80年代末的中国思想界,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思想运动,叫作“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这场大讨论为改变传统理论和传统思维方式开辟了道路。

此后,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理解解释的要求被提出来了。

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理解解释,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不可能有今天的市场经济。

当人们需要对马克思主义作新的理解解释时,西方的解释学正好适应了这种需要,能为这种需要服务。

解释学本来就是关于理解解释的理论。

现代西方解释学提出的一些关于理解解释的理论,正好有助于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理解解释。

例如,现代西方解释学提出,对文本的理解解释不具有唯一性而是具有多样性,理解具有相对性、历史性,每一个时代都会在自己的历史视野中对文本作出新的理解解释。

甚至有人提出,文本没有什么本来的、固有的、不变的意义,文本的意义是由作者创造、赋予的,因此,每一个时代的读者都会创造、赋予文本以新意义。

有人提出,理解解释一个文本,目的不是要去把握作品的原意,而只是一种应用,因此,不要提出理解是否正确的问题,不要提出理解是否把握了作品的原意的问题,不要去争论谁的理解正确的问题,只有理解对现实有利就行了。

十分明显,现代西方解释学的提出的这些观点,正好能为对马克思主义作新的理解解释提供理论根据。

正因为解释学适应了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一种需要,它就不可阻挡地兴起了。

顺便说一下我接触和研究解释学的过程。

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在九十年代以前,我不知道有“解释学”这门学科。

我大学本科读的专业是中共党史,研究生专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初步接触解释学是在90年代,当进《哲学动态》开辟专栏介绍解释学,后来又讲到了殷鼎的《理解的命运》。

促使我进一步去了解解释学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解运动中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思潮,人们提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留下的只是文字,意义要由我们去创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本没有固有的不变的意义,这些文本的意义是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我们只能在我们的前理解中去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所谓客观性的理解是不可能的,“回到马克思”是不可能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目的在于应用,所以不必去争论谁的理解正确的问题,“回到马克思”不仅不可能,也是没有意义的。

我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解运动中的这种主观主义、相对主义思潮对马克思主义理解运动是十分有害的,它必然会导致消除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理解运动中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的
来源之一,就是现代解释学特别是后现代主义解释学理论。

为了反对马克思主义理解运动中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必须和解释学中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作斗争。

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解的客观性的需要,促使我去较为深入的研究解释学。

这样,解释学就成为我的辅助专业。

我既不是解释学的门外汉,但也不能算是解释学的专业学者。

我愿意和大家一起共同探讨解释学理论。

首先要探讨的,就是什么是解释学,解释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

二、什么是解释学?
在解释学课程开始提出和回答“什么是解释学”的问题,既有必要,但也不合理。

作为教学,总要在某门课程开始的时候,对自己所教的课程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有一个简单的交待,让初学者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但要了解解释学,就要了解解释学的全部理论,不了解解释学的理论内容,是不可能真正懂得什么是解释学的。

因此,只有在研究了解释学之后,才能回答“什么是解释学”。

因此,回答“什么是解释学”,必须是在学习结束之后,在研究的行程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开端。

一切学科的学习都有这个矛盾,既要在学科的学习开始时提出这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的问题,但同时在其学习的开端是不可能解决的问题。

了解了这个矛盾,我们就可以理解,我在学习开始时去回答“什么是解释学”的问题,不可能把它的丰富的具体内容展现出来,而只能作一些抽象的简单的规定。

也可以理解,我们的整个教学进程,实际上都是在探索、研究、回答什么是解释学的问题。

作为课程开始时对“解释学”这门学科的了解,我想讲这样几个问题:(一)解释学这门学科的简单规定,一般所说的定义;(二)解释学与解释的关系,实际上是讲解释学的研究对像、研究任务;(三)解释学与哲学的关系,实际上讲解释学的学科定位,解释学的学科边界划定,避免解释学学科的越界、僭越。

(四)解释学发展的简单历史,它发展中的进步与退步;(五)解释学的主要术语、范畴;(六)解释学上的基本路线,或基本的理论立场(七)正确辩别解释学问题与非解释学问题
(一)解释学的学科规定
在给解释学作出我的定义之前,首先应当说明,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解释学”是一门学科的,因此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能给“解释学”下一个定义的。

例如,美国的罗蒂就不承认解释学是一门学科,他说:“诠释学不是一门学科的名字,也不是达到某种结果的方法,更不是一种研究纲领。

诠释学是一种希望的表达,即由认识论的撤除所留下的文化空间将不被填充,在我们的文化中不再感觉到对限制和对照的要求。

”在这一段话中,罗蒂说了“解释学”不是什么和是什么。

不是什么很明确,好懂:解释学不是一门学科。

作为一门学科,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有特定的研究任务,提出特定的范畴和理论体系。

说解释学不是一门学科,就是说,解释学不是对特定对象进行研究提出的一种理论学说。

那么,解释学是什么呢?罗蒂的说法就不是很好懂了。

他说,解释学是一种希望的表达,什么希望呢?就是希望撤除认识论,就是不要老是去把握对象、解释对象,用对象来限制自己的思想,用对象来对照自己的思想。

用我的话来说得明白一点,就是希望不要坚持客观性原则。

罗蒂不是把解释学理解为一门学科,而是理解为一种特定的态度、立场,一种主观主义的、相对主义的态度、立场。

这样来理解解释学当然是很狭隘的,只有他和与他相同的人所持的一种态度、立场才是解释学,而与他们的态度、立场相反的就不能叫作解释学。

例如,不同意他的理论立场的艾柯、赫尔施甚至是伽达默尔、利科尔的文本解释理论,就不能叫作解释学,我的文本解释理论,也不能叫作解释学。

国内也有人不把解释学看作一门学科。

南京大学的张一兵教授也不认为解释学是一门学科,而是一种特定的理论立场、理论态度或思维方式。

他以前写了一本书,叫《回到马克思》。

写《回到马克思》的时候,他认为应当通过马克思的著作的解读,去把握马克思本来的思想,也就是“回到马克思”。

这是一种坚持客观性原则的解释学立场。

但是十年之后,他的思想发生了重大的转折,他写了一本书叫《回到列宁》。

从书名来看,他的文本阅读理论好像没有变化,还是主张要回到列宁的思想。

但实际上,他在《回到列宁》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新的文本阅读理论,叫作“思想构境论”。

什么叫“思想构境论”?简单点说,就是这样一种理论:我们对文本的阅读,不是去把握文本的原意或作者的思想,而只是构建我们自己的理解,这种理解只是我们自己的,不能把它看作是对作者思想的把握:“我的就是我的,不要硬说是别人的”。

根据思想构境论,回到列宁、回到作者实际上是根本不可能的。

以前,对于他提出的“回到马克思”的口号,我是赞成的,作了不少辩护。

而对于他的“思想构境论”,我是不能同意的,他已经从自己原来所坚持的客观性立场后退了。

我写了一篇批评他的“思想构境论”的文章,叫作“一种主观主义的解释学理论”。

张一兵对我的批评作了回答。

但是,他避开了我的批评,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自己有主观主义的解释学立场,而是根本否认他有解释学立场、解释学视野。

他说,他已经超越解释学而进入后现代思维,是我硬把他拉回到解释学的视野中。

他在思维方式上已经前进了,而我的思维仍停留在现代性思维。

张一兵不是把解释学看作是一门可以有不同思维方式、不同理论的学科,而是看作某种思维方式,他所谓“现代性思维”,实际上指的就是客观主义的思维。

让我们把罗蒂和张一兵对解释学的理解比较一下。

两人的共同之处是,都不把解释学理解为一门学科而是把它理解为一种理论立场、理论态度、一种思维方式。

不同之处有两点:一,罗蒂把解释学看作是一种反对客观主义的思维方式,罗蒂自己把这种思维方式叫作实用主义,而张一兵则把解释学看作是“现代性思维”方式,实际上指的一种客观主义的思维方式;二,罗蒂肯定自己有解释学,而张一兵则否定自己有解释学立场、解释学视野,他说他已经超越了解释学视野。

他的“思想构境论”不是一种解释学,而只是一种文本解读理论。

其实,在我的理解中,文本解读理论就是解释学,解释学就是文本解读理论。

绝大多数人认为,解释学是一门学科而不是特定的理论立场、特定的思维方式。

在解释学这门学科中,存在着不同的理论立场和思维方式,只要它们是关于文本解读的理论,它们就都是解释学。

那么,解释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呢?
有两类定义。

一类定义是把解释学定义为文本解读的技艺学。

狄尔泰就是把解释学理解为文本解读的技艺学的,他说:“诠释学科学就是解释文献的技艺学。

”(狄尔泰:《诠释学的起源》,洪汉鼑:《解释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

这种定义是解释学在其发展的某些阶段上的定义,即解释学处于方法论的解释学阶段上的定义,在这一阶段上,解释学主要是去寻求理解解释的方法,技巧。

但是,在解释学由方法论的解释学发展到本体论的解释学以后,“解释学是关于文本解读的技艺学”这一定义就显得狭隘了。

由方法论的解释学向本本论的解释学的转折是由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实现的,他们反对把解释学看作是关于理解方法的学说,解释学应当把理解当作人的存在方式来反思,反思理解的可能性、理解的历史条件、理解的性质等等。

因此,在现代,再把解释学定义为文本解读的技艺学就不合适了,应当有体现解释学最新发展的新的定义。

法国现代解释学家利科尔对解释学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我采用解释学的如下暂行定义:解释学是关于与本文相关连的理解过程的理论。

”这个定义基本上是正确的。

我国
解释学家洪汉鼎对解释学下了这样的定义:诠释学“是一门关于理解与解释的学科”。

这个定义包含性更大,一切关于理解解释学的理论,就是解释学。

什么是解释学?简单点说,解释学就是关于理解解释的学说。

解释学是对理解的理解,对解释的解释。

(二)解释学与理解、解释
要知道什么是解释学,除了要知道解释学的学科规定,还要进一步了解解释学与解释的关系。

解释学的定义已经明确地说明了解释学与解释的关系:一,对文本的理解、解释是解释学的研究对象,理解、解释本身不是解释学,解释学是关于理解、解释的学说。

二、解释学也是一种理解、解释,是对对文本的理解、解释的理解、解释。

不过,作为对文本理解、解释的理解、解释,和对文本的理解解释,只是同一用语,不是同一范畴。

这点到后面再讲。

虽然解释学的定义已经清楚地表明了解释学与理解、解释的关系,理解解释只是解释学的研究对象,理解解释本身不是解释学,但是,把解释当作解释学,把解释学看作是对文本的理解、解释的误解却普遍存在,不仅在专业外的人那里存在,就是在解释学的专业学者那里也存在。

举几个例子。

俞吾金是复旦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

他的主要专业是现代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同时也涉及解释学。

他提出,马克思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诠释学。

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诠释学呢?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从实践出发解释世界。

从逻辑上说,只有把对世界的解释看作是解释学,才能把主张从实践出发解释世界的哲学叫作实践诠释学。

但前面我们说了,并不是所有的对世界的解释都是解释学,只有对对文本的解释的解释才是解释学。

世界并不都是文本,对世界的解释并不都是解释学所说的解释。

在2007年6月14日《社会科学报》上,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重建马克思上层建筑理论在当代的解释力》,作者是郁建兴一个课题组。

文章有这样的说法:“从总体到具体:马克思论述上层建筑是解释学的”。

“由于马克思坚持认为作为社会整体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之间不可分割,对国家等政治事物不便于进行独特论述,因而马克思尽管留下了大量关于政治的论述,这些论述却多半是不系统的和片断式的,而且往往是其他著作的一部分,像《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和《论犹太人总是》这样集中讨论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问题的政治著作,在马克思后期并不多见。

马克思论述上层建筑著作的这一特点表明,他的上层建筑理论不是现成的,而是解释学的。

”在作者的理解中,解释就是解释学。

他把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称之为解释学的,逻辑就是:马克思的上层建筑理论不是现成的而是需要理解解释的,理解、解释就是解释学。

一切著作都是需要理解解释的,不能说一切理论都是解释学的。


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教授成中英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上说:“诠释学的任务在于去了解世界、了解自己、了解自己在这个世界中的地位。

”成中英:《诠释学是一种本体学》,《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10月29日第5版。

)和俞吾金一样,成中英把解释学误解为解释世界。

各门学科都在解释各自的世界,它们并不都是解释学。

解释学只解释一个特殊的世界,就是对文本的理解、解释这个世界,它不解释别的世界。

国内有一位学者,叫范志同,不熟悉,他在《理论月刊》上发表一篇文章,叫《略论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观念》,文章说:“在我们看来,除了可以直接把马克思主义看成是一种解释学之外,我们还可以类比圣经解释学、法律解释学和语文解释学,提出一种新型形态的解释学:马克思主义解释学,其含义就是指以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
著作为对象的一种解释学。

从提法上看,马克思主义解释学是与以圣经为解释对象的圣经解释学,以法律条文为解释对象的法律解释学等是类似的。

而它和俞吾金提出的实践解释学的区别在于,实践解释学这一提法本身就指明了,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或者说就包含了这种实践解释学;而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提法则并没有假定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一种解释学,因为马克思主义本身到底是不是解释学并不是它所关心的问题,它本身只不过是因如何来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而产生的一门解释学而已,这和圣经解释学并不能假定圣经本身就是一门解释学,而只是因理解和解释圣经而产生的一门解释学是一样的道理。

(范志同:《解释学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略论一种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观念》,《理论月刊》2002年第10期。


“在我们看来,虽然实际上并不存在一门以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为解释对象的马克思主义解释学,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实际上就没有解释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学实践,只是我们在从事着这一实践而尚未达到一种自觉而已,而这也恰恰证明了,需要我们对这种实践形态上的马克思主义解释学进行反思,以达到理论的目的。

”(范志同:《解释学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略论一种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观念》,《理论月刊》2002年第10期。

)范志同在谈到“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任务”时说:“首先,就马克思主义解释学是一门解释学而言,它必须承担起解释学对它提出的要求,这种要求就是去揭示被解释对象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任务便被规定了:那就是解释马克思主义以使其意义不间断的、永远的传递下去,使其精神永久的发扬下去”。

“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任务就是解释和传递马克思主义的意义”。

(范志同:《解释学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略论一种马克思主义解释学的观念》,《理论月刊》2002年第10期。


即使是解释学的大家,有时候也会犯混淆解释学与理解、解释的错误。

伽达默尔是现代哲学解释学的创始人,公认的国际解释学大师,他有时也把理解看作是解释学。

他说:“我认为海德格尔对人类此在的时间性分析已经令人信服地表明: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

本书中的“诠释学”概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

它标志着此在的根本运动性,(5: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5—6)解释学应当是对“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即理解的反思,解释学不是理解,不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

洪汉鼎是国内解释学的大家,著有不少有影响的解释学著作。

这样一个大家,也经常把解释学和理解解释相混淆。

下面是他在《诠释学经典文选》一书中的前言“何谓诠释学?”中的一些说法:
洪先生说:“总之,诠释学的工作就是一种语言转换,一种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语言转换,一种从神的世界到人的世界的语言转换,一种从陌生的语言世界到我们自己的语言世界的转换。

”“语言转换”的工作是解释,而不是解释学,解释学不承担这个工作,为什么要把这一工作叫作“诠释学的工作”呢?
“诠释学的希腊词在古代至少有如下三种意义指向:1.说或陈述,即口头讲说;2.解释或说明,即分析意义;3.翻译或口译,即转换语言。

因此,诠释学既可能指某种事态通过话语被诠释,又可能指被说的话通过解释被诠释,同时也可能指陌生语言通过翻译被诠释,但不论哪一种意义指向,其目的都是‘带入理解’或‘促成理解。

’”“诠释学”一词与古希腊词“赫尔默斯”有关,但诠释学是否起源于古希腊,在古希腊语中是否有“诠释学”这个词,这点我不大清楚。

如果“诠释学”不是起源于古代希腊而是后来才产生(甚至是在别的国家产生)的,那么,说“诠释学的希腊词在古代至少有三种意义指向”就是不恰当的,可能表现着他误把“诠释(Hermes)”当成了“诠释学(Hermeneutik)”。

撇开这点不说,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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