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严格执行政策以严厉打击囤地
国土资发()151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精品资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发10号文件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群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在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责任,努力开展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二、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省级市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关于“净地出让”的相关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近年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土地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在一些地方、部分行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闲置问题突出,处置不力,直接影响了土地调控的效果。
为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加大处置力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有关闲置土地处置的规定,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
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
对于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清退。
能够恢复耕种的要恢复耕种,不能恢复耕种的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优先安排开发利用。
二、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三、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宗地规模,缩短开发周期。
未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土地使用证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本地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注意推广借鉴广东省东莞市处置盘活闲置土地经验,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坚决维护土地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集中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并于2008年6月底前,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报部。
国土资源部二00七年九月八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保证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供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各地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当地住房建设规划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明确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布局和供应时序,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关于“净地出让”的相关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近年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土地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在一些地方、部分行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闲置问题突出,处置不力,直接影响了土地调控的效果。
为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加大处置力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有关闲置土地处置的规定,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
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
对于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清退。
能够恢复耕种的要恢复耕种,不能恢复耕种的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优先安排开发利用。
二、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三、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宗地规模,缩短开发周期。
未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土地使用证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本地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注意推广借鉴广东省东莞市处置盘活闲置土地经验,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坚决维护土地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集中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并于2008年6月底前,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报部。
国土资源部二00七年九月八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保证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供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各地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当地住房建设规划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明确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布局和供应时序,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确保保障房用地供应严厉打击囤地炒地——解读《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受到 比较 大 的制约 。政府 鼓励 有实 力、经济 效益好 的房 企 发展的意 图非 常明显。 由此 ,业界对 通知) )近期平 抑地 价
的效呆 普遍持 肯定 预期 ,认为这 些列 土地 交易十分 细致 的 规 定 可 以 防止 地 方 “ 擦 边 球 ” 的行 为 ,短 期 内打 击 囤 打 地 、炒地 行为 效果会 较为 显著 ,有利于 调控 房地产 市场价
房 ”、 “ 套 型住 房 ”等 概念 并 无 一 个 明确 界 定 , 同 时 大
7% 0 的总 和 当 中,各 种 类型 住 房的 比例 也 未明 确 分配 。 因 此 ,上述政 策 的落实 ,还有赖 地方政 府 的配合 与相关 细则
的出 台 。
此外 , 通知 第2 条强调 一一 ■优 先确定 保障 性住房 用地 地块 ,确 保保 障性住 房用 地计划落实。 通知 在第3 条规定一 一 ■保 障性住 房 以及城市 和国有 工矿棚 户 区改造 中符 合 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 ,应 以划拨方式供应。 由此可见 .政府 对于 此轮调 控的核 心在于 保障保 障性
两个 诱 因, 一是各地 地王 的出 现,一 是过度 宽松 的货 币政
策 。 地 王的 出 现 在很 大 程 度 上是 由于 各 地 拿地 成 本非 常 低 ,有些 甚至 零成本 拿地 ,有些 拿了地 以后不 开发 .有些
通知 在第4 “ 条 严格 规范商品房用地 出让行为 ”中
规 定 一 一
拿 了地 以后不 交钱 ,这种情 况导 致大 家都玩 ( )地的游 拿 戏而 不建 房。 这次在 2 1年五 部委 规定 的基础 上, 重申开 00
发商拿地 ,一律按 照底价的 2% 0 缴纳保 证金。土地价 格这么 高的情况下 ,一旦 违约 ,这 2% 0 的保证 金对于企业是 比较 严 格的经济惩罚。 多 年来 ,房地产 企业都 是 以很 低 的保 证金 来申请进 行 地块拍卖 竟买,那 么这 次2 % 0 的额 度对实 力比较弱的 中小 房 企 是个 不小 的打击 。那些 规模 较小 、不规 范经 营的房块 后 ,加大拿 地者 的损
浅论“新政”下对土地囤积行为的治理与防范
SHANGHAI U I D■■●■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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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控 制 。从 “ 地 ” 批 到用 地 严 把 闸 门 ,上 地 新 政 ” “
的矛 头直 指 同积 土地 等 违 法 用地 行 为 . 以不 断 规范
土 地 市场秩 序 。 相 对 于 以 往通 过 经 济 手段 实 施 的调 控 . 次调 本 控 动 用 行 政 手 段 ,表 明政 府 整 顿 房 地 产 市 场 的决 心 。九部 委 “卜 条 ” 五 意见 r 针 对土 地 囤积 行为 的 打 f 1 击 在 方 面 体 现 出来 : 先 , 直 接 埘 土 地 囤 积 行 首 是 为 的 限制 , 申取得 土地 的企 业 要 按 照 合 同规 定 在 重
房地 产调 控在 土地 管理 方 面 的措 施之 一 .是针 对 开
举 例 而言 , 幅10 亩 的地 块 , 一 00 只要象 征性 的 开发5 0 亩 , 算 开 工 , 属 于 闲置 地 块 , 样 政 府 就 难 以对 就 不 这
其 征 收土地 闲置费 或 收 回土地 使用 权 .造 成 了事 实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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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了大 量商 品 房无 法 按期 歼 发 建 没 , 法按 期 进 入 无 市 场 , 而破 坏 r市场 的供 求 平衡 从 ,而且 , 发商 低 开
价 买 入 、 价 售 m 土地 属 于 典 型 的 投 机 行 为 . 直 高 会 接 引 发房 地 产泡 沫 , 对 整个 房 地 产 市场 和 宏 观 经 这
一
、
开发商 囤 积± 地 的基 本横
式 . 因 及原
囤 积 土 地 。待 土 地 升 值 后 获
取 高额 利 润 , 已经 成 为 很 多 开 发
湖南限期开工再出严令打击囤地闲置
20  ̄ 1月 2 日,国土资 源部 在 “ 09 2 3 挂
牌 督 办 房 地 产 开 发 闲置 土 地 处 置 新 闻 通
20年 7 1日,国土资 源部 和 国家 08 月
文 约束之外 ,那 么这一次对于供地的监 管落实提 出了更为细致和具体的要求 ,
也 更 具 操 作 性 。这 主 要 体 现 在 约 束 机制
项 目开 竣 工 申报 制 度 ,并 对 已供 土 的开 竣 工 、开发 建 设 进 度 等 情 况 进 行 实 地 巡
法 。”
转的历史 潮流 ,现在房地产行就算有
幸 “ 网开 一 面 ” ,但 是 终 究 难 逃 “ 痛 被
打”的命运。围 ( 作者系长 沙瑞方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创始人之一,房地产 资深营销专家)
的收集的巨大工作 地供应 固然是加大土地供应从而保证房 量 ,是 一 个 无 法 回 源供应 的一个方面 ,但是另一方面 ,由 避的事实 " 于 房 价 地 价 迅 猛 上 涨 的利 益 驱 动 , “同
2 l年 5 日,湖南省 国土资源厅 00 月6 对全省各市州下发 了一份名为 《 于进 关
一
制 度 ” ,今 年 以 来 ,更 是 频 繁 地 出 现在 许 多土地 调控 措施 之 中。 对 开 发 商 手 中 的 土 地 的 开 发 进 程 进 行 严 密 监 控 ,并 且 动用 限制 性 条 款 督 促 开 发 ,明 确 指 向 土 地 市 场 囤地 闲置 的
还 面临很 多困难 。
物业税的征收对抑制房价确实有一
定 的 作用 ,其 作 用 力 更 多 的 只 是 一 种 威 慑 罢 了 ,同时 也 是 为 了 弥 补 地 方 政府 调 控房 地 产 的损 失 。但 是 它 并 不 是 包 治 百
明确目标把握政策全力以赴做好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工作-在全省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
供土 地 ,要 协 调相 关 部 门完 善供 应 手 报 和竣 工复 核验 收 制度 。进一 步完 善 突 出、社 会影 响 恶劣 的案 件 ,分 期分
续 ;对 未安 排 项 目的 土地 ,优先 用 于 建 设项 目竣 工验 收 制度 ,严 格 实施 建 批 挂 牌督 办 。要加 强对重 大典 型 案件
制 度 ,着 力完 善监 督机 制 ,积 极 推动 在 政府 主 导 、集 中统 一 的 前提 下 ,将 府 主导 、部 门协 同的工 作格局 。
土 地管 理 制 度改 革和 机 制 创新 ,探索 城 市存 量 建设 用地 和 其他 依 法列 入 收 ( )精 心部 署推进 。各地要 结合 二 和 建立 从 源头 上 预防 土 地 违法 违规 的 购 储 备 的 用 地 纳 入 土 地 收 购 储 备 范 本 地实 际 ,找 准工 作切 入 点 ,制订具 长效 机制 。 围 , 闲散 土地 、倒 闭企业 用地 、闲置 体 详细 、操 作性 强 的贯 彻落 实 方案 , 对
保 障 重 点项 目、 பைடு நூலகம்生 项 目用 地 ;对 已 设项 目用 地开竣 工 申报 制度 。
的剖析 研 究 ,充分 发 挥查 办案 件 在治
安 排 项 目的 土地 ,依 法加 快 办理 土地
五 要 完 善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考 核 评 本 方面 的 作用 ,并 公 开公 布一 批 闲置
( ) 严 格 分 类 处 置 的 政 策 界 数 ,发布用 地出让预 申请 公告 , 中向 置举 报 箱 ,公布 2 t 时 举报 电话和 邮 二 集 4h
限 。对 批 而未 征 土地 ,批准 农 用地 转 社 会公开宗地 出让信息 ;然后 由用地意 箱 ,并 明确 专人 负 责 。要 通 过认 真梳 用 和 土 地 征 收 后 满 2 未 实 施 项 目征 向者 根据 预公告 信息 , 出预 申请 ; 年 提 最 理信 访 举报 和案 件 线索 ,集 中查处 一 地 的 ,批 准 文 件 自动 失 效 ;对 未 满 2 后 由国土资 源部门适时安排 宗地出让。 年 的要 限 期完 成征 收 工 作 。对 征而 未 批 闲置 土地 和违 法 违规 用地 案件 。要 四要 落实建 设 项 目用地 开竣 工 申 实行 挂牌 督 办制 度 ,对违 法 违纪 问题
国土资发(2010)151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发10号文件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群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在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责任,努力开展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二、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省级市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发10号文件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群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在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责任,努力开展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二、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05.18•【字号】晋国土资发[2011]176号•【施行日期】201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1]176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和供后监管工作,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一)2011年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
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总量。
要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
房价高的市、县要及时调整住房用地供应方向,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供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加强住房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加大清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力度,严厉打击囤地炒地,确保闲置土地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促进住房用地按期依规开发利用。
二、强化住房用地的年度计划管理,确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二)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年度计划管理。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住房供地年度计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
依据“净地出让”的相互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近年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土地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在一些地方、部分行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闲置问题突出,处置不力,直接影响了土地调控的效果。
为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加大处置力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有关闲置土地处置的规定,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
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
对于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清退。
能够恢复耕种的要恢复耕种,不能恢复耕种的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优先安排开发利用。
二、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出让前,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三、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宗地规模,缩短开发周期。
未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土地使用证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本地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注意推广借鉴广东省东莞市处置盘活闲置土地经验,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坚决维护土地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集中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并于2008年6月底前,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报部。
国土资源部二00七年九月八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保证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供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各地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当地住房建设规划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明确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布局和供应时序,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行为风险警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行为风险警示土地储备是影响房地产企业业绩的重要因素,也是其抗风险能力的重要表征,开发商闲置土地的主要动力在于囤地生钱。
房地产企业每年购置土地面积的增长率远远高于开发土地面积的增长率,这意味着每年有大量土地被囤积。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现象分析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闲置房地产用地高达1万公顷左右。
事实上,中小房地产企业面临资金成本的压力,购置土地后通常会迅速开发,以保证现金流的基本平衡;而房地产上市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强大的融资能力,成为囤积土地的主要力量。
因此,从某种程度而言,全国房地产企业囤积土地现象实际上是房地产上市公司囤积土地状况的反映。
当下资本市场有对土地储备的追逐和激励使得大量上市公司拼命地囤积土地,全然不顾中央政府关于处理闲置用地的相关规定,不但大量赚取土地剪刀差,而且在资本市场上大获其利。
相当一部分准备上市的公司,也都是先要囤够大量土地,而后才能上市。
故囤地现象最严重的是已经上市的房地产企业或准备上市的房地产企业或是有国有背景的主业非房地产的企业,这些企业财大气粗,也具备与地方政府谈条件的实力。
反而非上市企业,大部分民营房地产企业,这些企业资金有限,谈判砝码较少,或没囤地或囤地少。
囤地问题比较复杂,不仅在开发商的原因还有地方政府的原因。
相关政策没有配套、经济形势影响,比如宏观经济的变化也会对其资金来源等方面有一定影响和限制。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风险警示虽然人们一贯认为,在严重的通胀预期面前,投资不动产是抵抗通胀的可靠避风港,但就目前的现实而言却未必如此。
基于对房价、地价泡沫化担忧不断加剧的事实,政府对土地供应节奏和市场秩序将加大调控的可能性与日俱增,所有这些都会提高开发商的投资成本或直接改变供求关系,形成新的拿地风险。
综合来看,开发商囤地的政策风险正在加剧累积。
经专业研究和综合分析,我们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风险极大。
特此提出以下警示.以便纳税人谨慎操作,免除无谓的、隐性的、巨额的经济损失和行政处罚。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违法行为
产 者 、 消 费者 和 其他 经 营者 的合 法权 益 。必 须 立 即
采取 切实 有 力的措 施 ,依 法严 厉打 击 违 法违规 行 为 ,
维护 正 常 的 农产 品 生 产 流 通和 价 格 秩 序 。一 要 全 力
法 所得 5 罚款 ; 没有 违 法 所 得 的 ,处 1 O万 元 以 倍 O 下 罚款 。屡 查屡 犯 的 ,责 令停 业整 顿 ,或者 吊销 营
有 明显 变化 ,大 幅度 提 高销 售 价 格 ,牟取 暴 利 的行 为 ;查 处 相 互 串通 ,操 纵 市场 价 格 的行 为 ; 查处 垄
部 分农 产 品 生产 受到 一 定 影 响 。近 一 个 时期 , 少数
不 法 经 营 者 利 用个 别 蓰 产 品 产 地 集 中、季 节性 强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农业部今年拟创建 10 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0 5 从 今 年 开始 ,农 业部 将 启 动 畜 禽标 准化 示 范创
建 活 动 ,计划在 全 国启 动 创建 1 0 0个 畜禽标 准化示 5
奇 ,哄 抬 农 产品 价 格 等 炒作 行 为 , 坚决 维护 正 常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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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场秩 序 ,促 进价 格 总 水平 基 本 稳 定 ,安 定人 民群 众
【 政
策】
生 活 。 通 知 要 求 , 地 方各 级 人 民政 府 要 立 即 开 展 农
产 品 市 场秩 序 专 项 整 治工 作 ,重 点 查处捏 造散 布 涨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严 厉打击 囤积居奇 哄抬农产 品价 格 等违 法行 为 会 议 指 出 ,我 国 农业 已连 续六 年 丰 收 ,粮 棉 油 肉 糖等 重要 农 产 品生 产 稳 步增 长,库 存 充裕 ,市 场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持续推进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土资发〔2010〕34号、〔2010〕151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坚决落实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以保障性为主的住房供地计划落实,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以住宅用地为主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大幅增长,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提高,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居住用地地价总体趋于稳定。
但由于多因素作用下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面临复杂局面,近期少数城市部分优质地块出让溢价率偏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当前土地市场动向,抓紧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把握供地节奏和时序,优化供地结构,调整供地方式,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要严格落实已有政策规定,坚决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调控措施。
二、完善调控措施,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
濮阳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专项治理
濮阳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专项治理作者:韩高博来源:《资源导刊》 2013年第10期濮阳市委、市政府对土地利用和囤地圈地违规用地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近期连续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
9月16日,濮阳市委召开土地利用和囤地圈地违规用地治理工作专题会议。
市委书记段喜中在会上强调,囤地圈地违规用地等问题的治理,事关征收率、供地率的提升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事关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土地报批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充分运用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是增强处理土地遗留问题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紧紧抓住影响发展和稳定的关键,解放思想、创新方式、求实求效;二是积极主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活学活用政策,不教条,力求使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协作,主动向上级汇报沟通,研讨有关政策法规细节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月24日,濮阳市召开全市集中整治囤地圈地违规用地暨房屋产权遗留问题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赵瑞东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市赶超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提高对专项集中整治的认识,紧紧抓住重要机遇期,突出工作重点,用好各项政策,确保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务实发展、赶超发展。
赵瑞东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濮阳的经济社会呈现赶超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年上半年,濮阳市经济发展逆势上扬,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巩固保持这一大好形势,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妥善解决好囤地圈地违规用地暨房屋产权遗留问题。
这对于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就如何开展好专项集中整治(下转第7页)(上接第6页)活动,赵瑞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突出集中整治工作重点。
突出解决土地征收供应问题,确保征收率、供地率、利用率明显提升;突出处理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确保不出现一边治理一边又出现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突出解决群众房产证办理问题;突出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问责,绝不姑息。
濮阳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专项治理
资源导刊 2013/109月24日,郑州市召开节约集约用地高效利用土地工作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懿出席会议并对节约集约用地、高效利用土地提出明确要求。
所需、职责所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转变用地观念,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高效利用土地的意识。
马懿强调,每个县(市、区)的城镇规划面积是有总量控制范围的,不节约建设用地,就等郑州市长马懿对节约集约用地提出明确要求□姜海涛三要科学配置、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大内部挖潜力度、盘活存量土地。
马懿市长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清查处置闲置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是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责任,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制,认真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全面提升郑州市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水平,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作者单位: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濮阳市委、市政府对土地利用和囤地圈地违规用地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近期连续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
9月16日,濮阳市委召开土地利用和囤地圈地违规用地治理工作专题会议。
市委书记段喜中在会上强调,囤地圈地违规用地等问题的治理,事关征收率、供地率的提升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事关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土地报批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充分运用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是增强处理土地遗留问题的责任感和□韩高博担当意识,紧紧抓住影响发展和稳定的关键,解放思想、创新方式、求实求效;二是积极主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活学活用政策,不教条,力求使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协作,主动向上级汇报沟通,研讨有关政策法规细节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月24日,濮阳市召开全市集中整治囤地圈地违规用地暨房屋产权遗留问题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赵瑞东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市赶超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提高对专项集中整治的认识,紧紧抓住重要机遇期,突出工作重点,用好各项政策,确保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务实发展、赶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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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格执行政策以严厉打击囤地陈真诚有闲置土地仅靠囤地就获利超11亿元最近,随着房地产调控的进一步深化,闲置土地再次成为了舆论和市场关注的焦点。
8月3日,有媒体报道称,根据4月份出台的“新国十条”规定“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今年,国土部派出多个调研组分赴全国展开大规模调研。
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在7月底已经基本结束。
依据多个调研组分赴全国展开大规模调研的报告,国土资源部整理出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情况的“黑名单”——《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情况表》,一张开发商违规用地的“黑名单”浮出水面。
这份囤地“黑名单”中,详细列出了省市、项目名称、闲置土地的受让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等内容。
1457宗土地中,有600多宗是企业自身原因形成了闲置土地,另外800多宗则是政府原因导致。
这份囤地“黑名单”显示,截至去年9月30日,全国闲置土地共计1457宗(其中70%以上为住宅用地),闲置面积9772.365294公顷,合同总价款2560947.855万元。
北京、广州、海南、江苏四地的闲置土地数量占全国的近四分之一。
仅北京就有160宗土地被闲置,有泛海建设、华润置地、新世界等知名地产企业涉及囤地。
值得注意的是,8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的具体处理意见。
同时,国土资源部还通报了陕西省西安立丰御海置业公司持伪造的公文骗取办理用地手续案等7宗违法违规案件,挂牌督办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香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谢村地块闲置土地案等6起案件,挂牌督办案件从5月的4宗增至6宗,不减反增。
而且,8月19日的会议还公布了新的官方调查结果显示,截至5月底,全国共上报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宗数3070宗,其中,闲置土地2815宗,占违法违规土地九成以上,面积达16.95万亩,可供全国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半年。
目前全国已开展查处的各类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共计2208宗,总面积约13.25万亩,其中,闲置土地2044宗,面积12.35万亩。
从闲置时间上看,2208宗闲置土地中,闲置5年以下的地块1354宗,占闲置土地总数的48%;闲置时间5年以上的地块共875宗,占31%;闲置时间较长,但合同中未约定具体开工时间的地块586宗,占21%。
这就是说,从2009年9月30日到今年5月底,短短的8个月时间,仅国土资源部公开公布的全国上报的闲置土地就从1457宗快速大幅增至2815宗,宗数翻了近一倍。
仅从已经公布了具体处理意见、列入了“黑名单”的1457宗闲置土地来看,其中,大多是在2005年左右出让的,普遍囤积时间比较长。
甚至,据报道,有闲置土地的囤积时间,最长的已达17年,还有土地可能已经囤积了更长时间,据悉闲置时间最长的将近20年。
如广州,《羊城晚报》报道称,“广州约有54宗闲置土地被列入“黑名单”,被列入名单的闲置土地遍布广州的各个区域,从约定开工时间看,不少地块的闲置时间已经长达17年,闲置时间最短的也已有4年时间”。
另如一幅天河华景新城附近的宅地,至今已经闲置了13年。
广州珠江投资旗下的广深铁路南、省生物药厂北地段住宅用地地块,1997年2月签订出让合同,建筑面积2.82公顷,土地款131万元,约定动工时间为1998年2月,约定完工时间为2001年2月。
又如湖南,有宗开发商囤积的住宅用地,显示合同签订日期是1998年10月12日,囤地时间已近12年。
而且,通过前后数据对比分析可发现,有些被列入“黑名单”的闲置土地,从约定开工时间看,经过十多年的囤积,增值高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如在广州,54宗土地(用地面积近192公顷)的总出让金额不到6亿元,而仅珠江新城某地块,因法律纠纷烂尾了年,后又再闲置年,总共囤积了事实上,在土地市场调控方面,并不缺少法律、政策,缺少的是法律、政策的执行力度,缺少的是严格执法。
8412年,原规划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楼面地价为1356元/平方米,如今珠江新城地王价格已达到15324元/平方米,以此计算,该地块已经增值了约11倍,尚未动工开发商从此就已获利接近11.2亿元。
还有一幅宅地,总建筑面积103697平方米,至今已经闲置了13年,而当初周边房价只有4000元/平方米,如今高达2万元/平方米,不难由此计算出开发商囤地的回报有多高。
由于囤地可带来巨额回报,打击囤地等土地政策一直严重执行不到位,囤地的成本不高,风险不大,因此,“囤地”已成为很多房地产企业惯用的赢利手段,开发商对于囤地乐此不疲。
有消息称,不论是1457宗或是2815宗,政府所公布的闲置土地数目,或许只是实际上所有闲置土地总数的“冰山一角”。
政府试图通过围堵闲置土地的融资渠道来打击囤地新“国十条”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此前,国土资源部1999年颁布的《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和国务院2009年发布的《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均规定,对于有闲置土地记录的房企予以限制贷款。
早在2010年1月,银监会就明确提出,对经银行调查发现和(或)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囤地捂房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对其发放新增贷款。
新“国十条”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后,银监会要求,对存在土地闲置超一年以上的,商业银行一律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对土地闲置超两年和有炒地行为的,商业银行对已有发放的贷款应当调减并采取保全,并在全行上下在客户名单中作出反映;提高押品标准,一律要求以在建工程为抵押,不轻易用土地作为抵押发放开发贷款。
据报道,国土资源部已将列出1457宗闲置土地的“黑名单”交予了银监会、证监会。
银监会已将这份“黑名单”转发给各地银监局及金融机构,要求各地金融机构立即开展一次风险排查,各银行要在7月15日之前将这些项目的授信情况、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等具体数字上报,根据这份“黑名单”对有闲置土地的开发商“限贷”,对违规企业展开一场全面围堵。
从国土资源部向银监会、证监会移交闲置土地“黑名单”来看,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囤地行为的调控政策,落点到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渠道进行全面管控,由收紧资本市场融资到银行贷款,融资渠道管控全面铺开。
这也说明,从融资渠道入手的土地调控正向前继续推进。
另一方面,在市场低迷、开发商难以通过销售回笼资金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正加大力度催收土地出让款,南京、温州等地甚至因开发商未能及时缴清土地出让金而收回了部分土地。
如此看来,随着调控的进一步深化,一些囤积土地的开发商将越来越面临资金短缺的压力。
不过,目前尚未知,包括其前所公布列出的1457宗闲置土地在内的2815宗闲置土地,是否都已经列入了“黑名单”,提交给了银监会,全部予以限贷。
囤地“黑名单”存有诸多疑点近年来,政府多次强调严厉打击囤地、闲地、炒地行为,并出台了相关土地政策。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另外,国土资源部将对闲置土地征收增值地价。
只是,由于一直以来政府出台的打击闲置土地等土地政策严重执行不到位,打击囤地力度实际上不大,因此一直鲜有闲置土地的开发商遭到政策的惩罚,仅有极少数闲置土地被收回,而囤地可带来巨额回报,囤地的成本不高,风险不大,因此,开发商囤地、闲地、炒地行为盛行,闲置土地越来越多。
由于闲置土地问题关系到地价、房价、房地产调控乃至社会民生、经济发展模式等系列重大问题,因此,这份列出了全国有1457宗闲置土地的囤地“黑名单”引起了普遍关注,牵动了社会各界的神经。
不过,由于这份“黑名单”所显示的1457宗闲置土地量,明显少于公众的切身感受,存有诸多疑点,引来了公众的诸多质疑:一是,全国到底总共有多少土地在闲置?应该说,无论1457宗或是2815宗,两组数字依然不能反映出真实的市场情况。
就从2815宗来看,并没有把全国全部闲置土地一网打尽,依然有不少闲置土地没被清理出闲置土地问题关系到地价、房价、房地产调控乃至社会民生、经济发展模式等系列重大问题来。
如广州,列出1457宗闲置土地的“黑名单”,显示有54宗土地在闲置,但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黄文波所公开表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力争在年内出台包括这54宗土地在内全部共200多宗闲置土地的处置解决方案”来看,广州的闲置土地远不止54宗而是至少有200多宗。
还有就是,此前不少媒体已经报道过的闲置地块,并不在名单中。
因此说,不管是1457宗还是2815宗,或许只是全国实际闲置土地总量的一部分。
二是,2815宗闲置土地最终到底能有多少被无偿收回?早自2005年以来,国土资源部相继多次掀起过打击囤地的行动,但最后只有极少数闲置土地被收回。
在国土部于8月19日通报的7宗违法违规案件中,绝大多数是2007年及其以后的,2005年的也只一宗,而大量在2007年以前的囤地没有被通报。
一些囤地时间很长的闲置土地,尤其那些超过十年的土地,应该是将之作为重点案例进行严格处罚,但在这次“黑名单”中并未看到。
最近,虽然北京、南京、温州等地收回了部分土地,但收回的原因是未能按时交纳土地出让金而并非土地闲置。
因此说,2815宗闲置土地的结局,目前尚不能轻易地做结。
三是,闲置满两年的“地王”的结局会怎样?近年来,由于房价、地价快速上涨,诞生了不少“地王”。
这些“地王”,早已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成了检验土地政策执行程度的“试金石”。
现实情况是,如今依然有不少“地王”在闲置,时间已经超过了两年。
尤其那些在2007年前后诞生的“地王”,有的并未及时缴清土地款,更有不少已经闲置、囤积超过了两年,但并没有被无偿收回,也没有纳入清查打击范围中,没有出现在“黑名单”中。
这种“地王”项目带头囤地的示范行为,客观上起到了囤地的样板作用,助长了更多开发商的囤地行为。
打击囤地的效果取决于是否“有法必依”今年4月份,国务院常务办公会曾明确提出要求,对涉及土地闲置、囤积房源、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信贷发放、授信、资本市场再融资以及IPO等方面予以限制。
新“国十条”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
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