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刑事法第四章第四节:其他犯罪排除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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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大纲

司法考试大纲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宪法的作用
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宪法的结构
第六节宪法规范
第七节宪法效力
第八节宪法与宪政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第一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第二节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三节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节选举制度
第三节国家的结构形式
第四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五节法治理论
第四章法与社会
第二节法与经济
第三节法与政治
第四节法与道德
第五节法与宗教
第六节法与人权
法制史
第一章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
第二章外国法制史
第一节罗马法
第二节英美法系
第三节大陆法系
宪法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四节简易程序
第五节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第四节对扣押、冻结在案财物和处理
第五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判罚的核准程序
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
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第六章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一节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第二节法官职业责任
第七章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一节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第二节检察官职业道责任
第八章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第一节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2013年刑诉法司考题

2013年刑诉法司考题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多项选择题64-75题及不定项选择题92-96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64.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

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答案】:ABD【考点及易混点】: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专家解析】:考察依据三大本第二卷第二章第九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页码为281页。

其中C错误,正确的说法是,该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

65.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某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5000元。

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 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C.周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答案】:ABCD【考点及易混点】:管辖【专家解析】:考察法条《高法解释》第2条第2款:“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66.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赂犯罪。

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审理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犯罪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个罪名重新起诉【答案】:BC【考点及易混点】:逮捕中的应当讯问【专家解析】:《高法解释》第243条:“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四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四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详解试卷四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

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

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摘自新华社北京2013年2月24日电) 材料二:到2010年底,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

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摘自2011年3月10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党对法治事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内涵,从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的角度谈谈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的意义和要求。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历史机遇,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在治国理政方略上作出的重大抉择,实现了我党治国理政的重大转变和历史性飞跃。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刑事法(四)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刑事法(四)

四、案例分析题:(2002年)⼀、(本题10分)李某长期在甲市⾏⼈较多的马路边寻问⾏⼈是否需要⾝份证,然后将需要⾝份证的⼈的照⽚、住址等资料送交何某伪造。

何某伪造后,李某再交给购买者。

在此期间,李某使⽤伪造的⾝份证办理⼿机⼊⼿续并使⽤⼿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余元。

为了防⽌司法⼈员的抓捕,李某⼀直将⼀把三⾓刮⼑藏在内⾐⼝袋中。

2001年4⽉下旬的⼀天晚上,李某在马路上寻问⾏⼈是否需要⾝份证时,发现钱某孤⾝⼀⼈⾏⾛,便窜⾄其背后将其背包(内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夺⾛后迅速逃跑。

钱某⼤声呼喊抓强盗。

适逢民警赵某经过此地,赵某将李某拦住。

此时李某掏出三⾓刮⼑,朝赵某的腰部捅了⼀⼑后逃离,致赵某重伤。

甲市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后,与李某居住地⼄市公安机关联系,发现李某是因为在⼄市使⽤信⽤卡透⽀l万元后,为逃避银⾏催收⽽逃⾄甲市的。

请结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

答案:(1)李某构成伪造居民⾝份证罪。

(2)李某使⽤伪造的⾝份证办理⼿机⼊⼿续并使⽤⼿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构成诈骗罪。

(3)李某将钱某的背包抢⾛的⾏为属于抢夺⾏为;后来为抗拒抓捕⽽将民警赵某捅成重伤的⾏为构成抢劫罪。

(4)李某在⼄市使⽤信⽤卡透⽀l万元,⽽且逃避银⾏催收的⾏为构成信⽤卡诈骗罪。

透⽀后逃避银⾏催收,属于恶意透⽀,构成信⽤卡诈骗罪。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伪造居民⾝份证罪、诈骗罪、抢劫罪和倍⽤卡诈骗罪。

(1)《刑法》第280条第3款规定了伪造居民⾝份证罪。

本案中,李某提供相关资料,何某伪造⾝份匪,再由李某出售;李某虽然没有直接伪造,其故意为直接伪造者何某提供帮助,帮助何某实施犯罪,李某和何某构成共同犯罪,所以李某构成伪造居民⾝份证罪。

(2)本案中,李某以逃避电话费追收为⽬的,使⽤伪造的⾝份证办理⼿机⼊⼿续并使⽤⼿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3000元。

李某的这⼀⾏为实质上是以⾮法占有为⽬的,虚构事实的⼿段使电话公司同意李某先使⽤后付费,最终达到占有应交纳的电话费的⽬的。

刑诉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

刑诉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

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A.正当程序主义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2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

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A.职权主义B.当事人主义C.纠问主义D.混合主义24.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

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

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市中级法院B.B市中级法院C.C市中级法院D.乙省高级法院25.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

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26.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27.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11.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

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

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

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

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12.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14.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经营尸体器官买卖的,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并不从中牟利的,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D.组织者出卖一个肾脏获15万元,欺骗提供者说只卖了5万元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15.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

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

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

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

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16.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扒窃成立盗窃罪的,以携带凶器为前提B.扒窃仅限于窃取他人衣服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C.扒窃时无论窃取数额大小,即使窃得一张白纸,也成立盗窃罪既遂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17.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A.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18.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19.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A. 制定和修改宪法B.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C. 选举国家主席D. 解释法律2. 在民事诉讼中,以下哪项不是当事人可以行使的诉讼权利?A. 提起诉讼B. 提出上诉C. 申请回避D. 强制执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姓名D. 贪污公款4. 在行政诉讼中,以下哪项不是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A. 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B. 变更违法的行政行为C. 确认行政行为违法D. 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罚款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二、多项选择题6.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D. 政府对某些行业实行专营7. 在刑事诉讼中,以下哪些人员有权提出上诉?A. 被告人B. 被害人C. 辩护人D. 公诉机关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C.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D. 当事人一方死亡的9. 在劳动争议中,以下哪些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A.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B. 因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C.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D. 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以下哪些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A. 土地所有权B.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C. 学校、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的教育设施D. 交通运输工具三、案例分析题11.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李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完美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完美解析

1、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正确答案:C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2、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B。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

08年司法考试大纲的变化

08年司法考试大纲的变化

08年司法考试大纲的变化刑法【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刑法部分改为非常大,刑法分则的章节全部作了调整,同时大量删除非重要考点,总计新增考点6个,删除考点112个(包括109个罪名),变更考点12处。

【大纲新增考点】1、第三章,第五节,犯罪主观要件,新增考点“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和“期待可能性”。

2、第四章,第四节“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中,新增考点“被害人承诺”和“自救行为”。

3、第十四章,第三节,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新增考点“法条竞合的表现形式”。

4、第三十七章,“贪污贿赂罪”中,新增考点“私分国有资产罪”。

另外,根据2007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大纲和教材对部分罪名作了如下更改:1、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考点“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变更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事故罪”变更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2、第十九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商业受贿罪”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商业行贿罪”变更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依法披露信息罪”变更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3、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信息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骗取金融机构信用罪”变更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持有、运输、出售、购买、提供伪照的信用卡、非法持有、骗领信用卡罪”变更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4、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组织乞讨罪”变更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5、第二十八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中,“窝藏、转移、收购、掩饰、隐瞒赃物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事诉讼法【新增考点说明】与07年相比,08年刑事诉讼法部分新增考点2个,删除考点28个,变更考点36处。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最新考试试题库(完整版)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最新考试试题库(完整版)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最新考试试题库(完整版)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每题1分,共1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2、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3、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4、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5、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

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6、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共21题,每题1分,共21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4.《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关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义务B.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原则C. 当事人可以预先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D. 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因此选项B正确。

选项A 中“公平原则”是合同履行的原则,而非订立原则;选项C中,当事人不得预先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选项D中,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确实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但该选项没有涵盖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 下列关于侵权责任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 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 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实际损害为前提C. 侵权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前提D. 多人共同侵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过错为前提,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因此选项C错误,其他选项均正确。

3.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刑事诉讼应当坚持无罪推定原则B. 刑事诉讼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C. 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D. 刑事诉讼应当以侦查为中心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因此选项A、B、C均正确。

选项D中提到的“以侦查为中心”并非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应当以审判为中心。

4.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民事诉讼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B. 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C.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D. 民事诉讼应当以调解为首要目标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013新起点司法考试模拟B卷-卷二

2013新起点司法考试模拟B卷-卷二

新起点2013年司法考试模拟试卷B卷(试卷二)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持刀杀乙,乙与甲扭打在一起。

在搏斗中,乙不慎将刀插入自己心脏部位,死亡。

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B.甲追杀乙,乙狂奔逃命,结果被乙的另一个仇人丙看到,丙在甲尚未赶到时,就一枪将乙打死。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C.甲试图砍杀乙,但看错了人,将长相与乙相似的丙杀死。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D.甲试图毒死乙,被乙识破。

乙欲借刀杀人,即将甲送来的有毒食品转赠自己的仇人丙,丙食后死亡。

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2.关于不作为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追杀乙,乙将甲打成重伤后离去。

甲因无人救助而死亡。

乙成立故意杀人罪B.执法人员A发现B在山区公路上骑摩托车运输假烟,即开车追赶,并要求B停车接受检查。

B见状将摩托车猛然加速,但慌乱中撞在路旁的大树上,造成重伤。

A追上后,见B流血不止,就没有理会,开车离去。

三小时后,B死亡。

A成立故意杀人罪C.婴儿的母亲A请求在商店买东西的B:“我去一下厕所,请帮忙看一下孩子”。

B答应。

但15分钟后A都没有回来。

事实上,A是遗弃了这个孩子。

B实在等不到A,就将婴儿放在商店门外的地上离去。

婴儿后来被冻死。

B构成不作为犯罪D.饭馆老板A发现B在其饭馆烂醉如泥,直到深夜11点还没有醒来。

因为厌恶B,他就将其扔至车流量很大的十字路口,由于车多,夜里光线又暗,B被一辆大货车撞死。

A构成故意杀人罪3.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15周岁)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导致被运送人10人死亡,甲不构成犯罪B.乙(14周岁)携带自制火药枪进行抢夺,但未使用该凶器的,不成立犯罪C.丙(15周岁)明知破坏水库大坝会导致多人死亡,仍然实施决水行为,引起3人死亡的,不成立犯罪D.丁(不满15周岁)数次教唆他人制造、走私和贩卖毒品,不成立犯罪4.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在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即追赶小偷。

刑法2012司考大纲

刑法2012司考大纲

各科目大纲的基本要求分为了解、理解及熟悉并能够运用的内容,拿到司法考试大纲之后,要多翻几遍,熟知大纲的内容,在熟悉的基础上,再和去年的大纲做比较,找出大纲的变化点,这些变化点往往是高频考点。

考生在自己理解大纲的基础上,还要认真领会名师对大纲的分析,以便做到对大纲的准确把握。

大纲在这儿的作用是帮你抓住重点。

第一章刑法概说基本要求:了解: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

理解:刑法的机能、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解释刑法的各种方法,刑法的适用范围。

考试内容: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刑法的概念刑法的性质刑法的任务刑法的机能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第三节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溯及力)第二章犯罪概说基本要求:了解:犯罪的分类。

理解: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犯罪的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之间的关系。

熟悉并能够运用:结果加重犯和状态犯,犯罪的基本特征。

考试内容:第一节犯罪的概念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第二节犯罪的分类自然犯、法定犯亲告罪、非亲告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普通刑事罪基本犯、结果加重犯即成犯、状态犯和继续犯第三章犯罪构成基本要求: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犯罪构成的分类。

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犯罪构成的特点,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确定方法,犯罪客体。

熟悉并能够运用:作为,不作为,因果关系,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故意,过失,事实认识错误。

考试内容: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法定性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犯罪构成与社会危害性的统一性犯罪构成的重要性)犯罪构成的分类犯罪构成要件第二节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客体的分类确定直接客体的方法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第三节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概述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危害结果(危害结果的特征危害结果的种类危害结果的意义)行为的时间、地点与方法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刑法上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第四节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特殊身份)第五节犯罪主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概述犯罪故意(故意的认识因素故意的意志因素故意的认定事实认识错误)犯罪过失(过失的概念过失的种类过失的认定)犯罪主观要件的其他问题(无罪过事件犯罪的动机、目的)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基本要求:了解:犯罪排除事由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司法考试简答题训练

司法考试简答题训练

司法考试简答题训练【问题1】试分析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

【回复】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

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派生证据。

传闻证据是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

传闻证据分三大类。

(1)非目击者的当庭陈述;(2)目击者的书面证言;(3)警察或检察官在起诉阶段制作的证人证言笔录。

传来证据有可能是实物证据和言辞证据,传闻证据只是言辞证据。

传闻证据可能是原始证据,这与传来证据相对应。

【问题2】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情形?【回复】1.法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公安机关和被害人可以不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酌定不起诉:公安机关、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可以不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

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2、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

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次,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1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参与的2起盗窃有自首情节。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C.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D.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3、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4、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对田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12小时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5、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6月9日B.6月17日C.6月19日D.6月20日6、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法考《刑法》易错题库(排除犯罪的事由1)

法考《刑法》易错题库(排除犯罪的事由1)

法考《刑法》易错题库(排除犯罪的事由1)法考《刑法》易错题库第四章排除犯罪的事由(一)1. 甲某见自己的弟弟遭3个流氓毒打,前去制止,反而遭流氓进攻,被迫自己还击。

正在这时,便衣民警乙某赶到,未及时表明身份即迅速抓住甲某以制止殴斗,甲某把乙某看作流氓的同伙,随即捡起一块砖头将乙某砸成重伤。

下列关于甲某的行为认定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正当防卫B过失致人重伤C故意伤害D刑事责任答案ABC解析:首先我们需要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一个人确实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却误认为存在,因而对臆想中的不法侵害实得了所谓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无辜损害。

假想防卫属于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具体的说,是行为人在事实在认识的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实际性质发生错说认识而产行的行为性质的错误。

根据题意选项A“正当防卫”不正确,当选。

假想防卫中致伤亡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过失,一种是意外。

过失中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过于自信,即预想+轻信一种是疏忽,即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情况在本题中,甲在乙没有表明身份的情况下,不可能预见其结果,因此属于假想防卫中的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所以BC不正确D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ABC。

2. 张某驾驶小卧车以正常速度沿公路驶向码头,行至离江边29米的斜坡上时,总泵皮碗突然破裂、刹车失灵(行为人在开车前已按照规定全面对汽车作了检查,未发现任何问题),张连踩3下脚闸,并立即拉了手闸,均不能把车刹住,车遂俯冲入江,车上4人淹死,仅张和另一乘客得救。

经技术鉴定,总泵皮碗破裂致使刹车失灵纯属机械故障。

再从现场看,汽车如往左拐就要坠落在2.85米深的公路上,造成车毁人亡,如向右急拐弯,右方有汽车和许多行人,势必造成多人伤亡。

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意外事件B应负刑事责任C紧急避险D交通肇事罪答案AC解析:意外事件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二者的区别表现在:在意外事件中,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但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根本不能避免或者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则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阻止或者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法考《刑法》易错题库(排除犯罪的事由4)

法考《刑法》易错题库(排除犯罪的事由4)

法考《刑法》易错题库第四章排除犯罪的事由(四)1.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只要是具有故意杀人性质的犯罪,在任何时候均可进行无过当防卫B只要是具有绑架性质的犯罪,在任何时候均可进行无过当防卫C绑架、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在其不法侵害持续期间,可实施正当防卫D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发生了不法侵害且该不法侵害达到犯罪的程度答案C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构成无过当防卫,仍然要以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为前提,并非任何时候均可进行防卫,所以A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不法侵害的存在是正当防卫的前提,但并不要求其达到犯罪的程度,D选项错误。

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C。

2.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

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

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

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

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

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答案A解析【考点】特殊防卫的认定【解析】注意在特殊防卫的场合,仍应当遵循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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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其他犯罪排除事由
考试内容: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
排除犯罪的事由概述
排除犯罪的事由(有的称排除犯罪性行为,有的称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因其主观上根本没有罪过,实际上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不符合犯罪的构成,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是我国刑法总则的重要制度之一。

对于排除犯罪的事由是多种多样的,如以刑法上有无明文规定为标准,可以分为法定的排除犯罪的事由与非法定(超法定)的排除犯罪的事由。

我国刑法上对排除犯罪的事由,只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而客观上还有如执行命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自救行为、自损行为、义务冲突行为等。

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条件
1、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
4、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不法侵害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不法侵害是人实施的不法侵害。

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正当防卫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给另一个较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条件
1、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2、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4、主观条件:具有避险意识;
5、限制条件:出于不得已;
6、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危险的来源主要有:①大自然的自发力量;②动物的自发袭击;③疾病等特殊情况;④人的危害行为。

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成立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其他排除犯罪的
事由
法令行为
是指基于成文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作为行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所实施的行为。

由于法令行为是法律本身所允许乃至鼓励的、形成法秩序的一部分的行为,因而是合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正当业务行为
是指虽然没有法律、法令、法规的直接规定,但在社会生活上被认为是正当的业务上的行为。

自损行为
指自己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如自杀、自伤、自己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等,这些行为一般不成立犯罪。

义务冲突
是指存在两个以上不相容的义务,为了履行其中的某种义务,而不得已不履行其他义务的情况。

重点与难点
一、正当防卫制度
条件
否则为
刑事责任
说明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假想防卫。

有过失且刑法有规定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不法侵害常常是犯罪行为,但也不排除违法行为。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防卫不适时(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

符合具体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

不法侵害结束的时间: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

3、具有防卫意识
保护非法利益、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不具有防卫意识。

因不具有正当的防卫意图,以具体的故意犯罪。

保护的合法权益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他人的。

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
假想防卫或者紧急避险,也有可能是故意犯罪。

有过失且刑法认定为过失犯罪的,为过失犯罪;没有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也可能是故意犯罪。

对不法侵害者的防卫打击常常是针对人身权的,但也不排除对财产权的打击。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造成的重大损害,一般为过失,成立具体的过失犯罪,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下成立犯罪。

二、紧急避险制度
条件
否则为
定罪
说明
1、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假想避险。

按假想防卫处理(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如警察、消防员的公务行为。

2、危险正在发生
避险不适时。

按防卫不适时处理。

同正当防卫时间相同。

3、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在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方法避险时,如果行为人采取避险行为的。

应视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况和客观损害分别认定为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1)没有其他合法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造成的损害更重时,才允许紧急避险。

(2)损害的是指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危险来源本身。

如果是针对不法侵害者。

则为防卫行为。

4、具有避险意识
故意引起危险后避险的属于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行为。

既可以是为保全本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是为保全他人、社会及国家的利益。

5、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生命权要大于健康权、健康权要大于财产权、财产权之间可以进行价值的比较。

不允许:①牺牲他人生命来保护自己生命;②牺牲他人生命来保护自己财产;③牺牲他人重大财产来保护自己的较少财产。

三、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项目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实质不同
正当对不正当的反击。

两权相害取其轻。

起因条件不同
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不法行为人的侵害。

紧急避险中危险来源多种多样,包括自然力破坏、动物侵袭、人生理病理造成的危险以及人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象条件不同
正当防卫行为对象仅为不法侵害人本人。

紧急避险行为对象为第三人。

限制条件不同
正当防卫行为无实施条件限制,是公民的合法权利。

紧急避险行为只有在迫不得已情况下才可实施。

主体条件不同
正当防卫行为主体范围上无特殊限制。

紧急避险中避免本人危险的主体不包括职务、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限定条件不同
正当防卫行为给侵害人造成的损害,可以与被保护的合法利益相等,也可以大于被保护的合法权益,只要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即可。

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利益,否则即为过当。

四、事后防卫和防卫过当比较
相同点
(1)都有不法侵害发生;(2)行为人都对不法行为实行了防卫行为;(3)都造成过分的结果。

不同点
(1)时间不一样。

防卫过当是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时候,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过分损害。

事后防卫是不法侵害结束后,行为人对不法侵害人进行事后报复。

(2)二者的性质完全不同。

事后防卫是故意行为,虽然因遭受到不法侵害才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报复,但这只是一个酌情的情节。

防卫过当是过失的,而且防卫过当是一个法定情节,法律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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