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02司考《刑事诉讼法》不定项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司法考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试卷与试题
26. 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 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1分]-----正确答案(A) A 决定受理此案 B 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 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 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2. 孙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除出卖外,还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对其行为应如何处理? [1分]-----正确答案(C) A 以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 B 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 C 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D 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
12. 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 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莱,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于 是,张莱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钱某只好收下100元假币,找给张某 90元人民币。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1分]-----正确答案(C) A 使用假币罪 B 敲诈勒索罪 C 抢劫罪 D 强迫交易罪
15. 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1分]-----正确答案(C) A 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 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 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 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不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2011年(三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请回答第92-93题。
92.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2题A.绑架案件B.抢劫案件C.爆炸案件D.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答案】ABCD【考点】限制减刑【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93.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3题A.直接改判B.发回重新审判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答案】D【考点】限制减刑程序【解析】《死缓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
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四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
请回答第94-96题。
94.如李某、阮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下列选项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4题A.李某、阮某持有某外国护照B.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C.李某左腿严重残疾D.阮某系怀孕妇女【答案】A【考点】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处理【解析】《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二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36题,单选) 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B.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D.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正确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据此直接可见,A、C、D选项正确。
依照上述法条可知,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对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只是“应当听取”,而不是必需征得其同意。
据此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2.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2016年卷二41题,单选)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00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
2002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一)A为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配备有公务用枪。
A在有配偶(B女,生活在外地)的情况下,长期与C女共同生活,并生有一子(周围群众均认为A与C为夫妻关系),为此借用了D的3万元现金。
D多次讨债,A无力偿还,于是A将公务用枪(无子弹)用作借债质押物交给D,约定A还款时;D将枪支归还给A.。
3个月后A仍然未能归还借款,D便将枪支送给其外甥E玩耍。
E在一周后使用该枪支抢劫某银行储蓄所现金20余万元。
请根据案情回答81-83题。
81.关于A与C女共同生活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A不成立重婚罪B.事实婚姻是无效的,所以,A不成立重婚罪C.A与C女属于同居而非事实婚姻,所以,A不成立重婚罪D.重婚罪侵犯的是配偶权,如果B女同意,则A不成立重婚罪答案:ABCD解析:《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条规定指明了构成重婚罪的客观方面,这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有配偶而重婚的;第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在第一种情况中,重婚者有配偶的事实容易认定,如何认定重婚行为就成了认定重婚罪的关键。
有配偶的人隐瞒自己有配偶的事实,和第三者在民政机关登记结婚当然可以认定为重婚。
对于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形成所谓事实婚姻,也可以认定构成重婚罪。
不能以事实婚姻没有得到婚姻法的承认为由,而否认这种情况下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是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种非法关系的存在事实上破坏了合法是婚姻关系,因此对事实重婚也要认定重婚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A在有配偶的情况下,长期与C女共同生活,并生有一子,且周围群众均认为A与C夫妻关系,这显然已经构成了事实重婚,应认定构成重婚罪。
故认为不构成重婚罪的四项都是错误的,所以都应选。
82.关于A将枪支质押给D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A的行为既不属于非法出租,也不属于非法出借,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成立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B.A的行为本身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故不成立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C.由于枪内无子弹,A的行为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故不成立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D.对A的行为以滥用职权罪论处较为合适答案:ABCD解析:《刑法》第128条规定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2008—卷二—22,单)A.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B.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D.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正确答案:C解析:(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可知,A项需要重新计算,不当选。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可知,B项不当选。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可知,D项不当选。
(4)C项属于延期审理的情形,原则上是应计人审限的,因为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因此需要计人审限。
C项符合题意.当选。
本题答案为C。
知识模块:侦查2.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大嫌疑,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关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二—30,单)A.报同级检察院批准B.报同级检察院备案C.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D.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正确答案:B解析:依据《六机关规定》第2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不定项选择题分析
刑事诉讼法不定项选择题分析2.本案判处死刑立即执地,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的,法院应如何处理?A.由作出判决的法院直接执行B.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C.先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D.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答案:CD解析:见《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75条第(一)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3.下列关于本案死刑执行程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能示众B.为了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可以将死刑犯游街示众后执行C.刑场不应设在繁华地区,交能要道D.本案法院在市中心广场执行死刑,更有利于预防犯罪答案:AC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5款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能示众。
"本案中执行法院将童某游街示众是不合法的;第212条第3款规定:"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4.童某在被执行前突然提出自己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应如何处理?A.继续执行B.应当停止执行C.可以停止执行,是否停止执行由人民检察院决定D.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答案:B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之规定,对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如果在执行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这里"正在怀孕"包括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情况。
5.关于在死刑执行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如何处理的正确表述是哪些?A.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羁押期间人工流产的,而不包括羁期间自然流产的,因此本案中童某可以执行死刑B.执行死刑时,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以等到分娩后再执行死刑C.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刑缓刑2年执行D.执行死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刑,死缓以外的刑罚。
2015-2002《刑事诉讼法》单选详解
1. 【2015年】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
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B 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C 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D 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据此可知,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检察院的申请启动方式;二是法院的决定启动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显然案件已经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了。
选项B正确。
《刑诉解释》第五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
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
据此可知,被申请人可以不到庭参加审理。
选项C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此处申请复议,并不是启动二审程序。
选项D错误。
《刑诉解释》第五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
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
据此可知,强制医疗程序也区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
2. 【2015年】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B 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C 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D 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2015司法考试二卷《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被贿赂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
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高检规则》第217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本题中,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通缉田某,但由于田某已逃至甲省丙市,超出乙市检察院的辖区,故甲省乙市检察院不可以直接决定通缉,有权决定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是甲省人民检察院选项B、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检察院可以作出通缉决定,而通缉令由公安机关发布2.关于辨认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检察院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辨认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B.为了辨认需要,可以让辨认人在辨认前见到被辨认对象C.有多个辨认人时,根据需要可以集体进行辨认D.为了进行辨认,必要时见证人可以在场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选项A错误《高检规则》第210条第2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据此可知,对犯罪嫌疑人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而不是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决定选项B错误《商检规则》第211条规定,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的具体特征,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据此可知,在辨认前,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的人或被辨认的物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高检规则》第212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肘,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据此可知,不能由集体进行辨认3.比例原则是侦查的基本原则之,其含义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不定项选择真题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少有⼀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 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3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速公路另开出⼝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分成。
后甲组织数⼗⼈,锯断⾼速公路⼀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3万元),形成⼀条出⼝。
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300元,⽽给甲100元即可绕过收费站继续前⾏。
甲以此⽅式共得款30万元,但骗吴某仅得20万元,并按此数额分成。
请回答第86—88题。
86.关于甲锯断⾼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B.聚众锯断⾼速公路隔离栏,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C.锯断隔离栏的⾏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 87.关于甲⾮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擅⾃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构成⾮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作⼈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作⼈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88.围绕吴某的⾏为,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A.利⽤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应由收费站收取的费⽤,成⽴贪污罪 B.贪污数额为30万元 C.收取甲3万元,利⽤职务便利为甲谋利益,成⽴受贿罪 D.贪污罪与受贿罪成⽴牵连犯,应从⼀重罪处断 (⼆)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组到同学黄某任⼚长的电⽓⼚年检时,明知该⼚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未达法定⼈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
为此,电⽓⼚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
黄某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
检察院在调查朱某时发现,朱某有100万元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但其拒绝说明来源。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2002-2009年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2002-2009年三、不定项选择题:(2009年)(二)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
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回答第95-97题。
95.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对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判决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B.裁定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C.决定只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D.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只能用决定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判决、裁定、决定的区别。
判决与裁定、决定适用的对象不同。
裁定主要解决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决定是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的一种法院裁判形式,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96.关于一个案件中适用判决、裁定、决定的数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判决B.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裁定C.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决定D.在一个案件中,可以只有决定,而没有判决或裁定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一个案件中适用判决、裁定、决定的数量问题。
一审程序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用改判,也就是说,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判决,故A项正确。
但要注意,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
裁定和决定都可以用于解决诉讼程序问题,所以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裁定或决定,BC 正确。
D项中,只有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判决和裁定,而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别作出,所以处于立案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可以只有决定,而没有判决或裁定。
故D项正确。
97.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判决只有经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才能发生法律效力B.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C.有些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效力D.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最终确定,检察院认为不当而提出纠正意见的,法院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判决、裁定、决定的效力。
司考分值分布
试卷一: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单选题5道,卷四第一道20分简答题,总分25分。
2、《法理学》7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卷四一道25分论述题,48分。
3、《法制史》是考查分数最少的科目,5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11分。
4、《宪法》6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2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22分。
5、《经济法》5道单选题、12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分值比2008年少了5分,总分35分。
6、《国际法》考了4道单选题、2道多选题、1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10分。
7、《国际私法》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
8、《国际经济法》也是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
9、《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查了4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计10分。
试卷二:10、《刑法》20道单选题、15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8分;11、《刑事诉讼法》18道单选题、14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2分;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2道单选、11道多选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0分。
试卷三:13、《民法》24道单选题、20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70分,考查分值为各科之最;14、《商法》考查了10道单选题、9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34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商法》的案例题继2008年之后,再次无缘卷四。
若民法中的知识产权法11分也算的话,有45分。
15、《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6道单选题、11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6分。
第四卷(主观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简答题(20分),《法理学》(25分)、《刑法》(22分)、《刑事诉讼法》(21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分)、《民法》(22分)和《仲裁法》(20分)。
五、综合全卷全科,与往年基本持平,分值分布如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5分),《法理学》(48分),《宪法》(22分),《法制史》(11分),《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10分),《经济法》(35分),《国际法》(10分)、《国际私法》(17分)、《国际经济法》(17分)、(“三国法”合计考查44分)。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
依法应予排除。
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二第35题)A.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提起公诉正确答案:B解析:A项考查存疑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其适用前提是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
根据《高检规则》第40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本题中排除非法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属于上述第1项情形,A选项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表述正确。
B项考查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的前提是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2~4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汁算审查起诉期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1.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2.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3.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4.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5.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6.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D.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7.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8.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B.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奸、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带解析
1、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
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3、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
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4、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
”这属于委任性规则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这属于确定性规则5、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
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6、关于M银行向L公司发放贷款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不得向L公司发放任何贷款B.L公司为M银行的关系人,依照法律规定,M银行可以向L公司发放担保贷款,但不得提供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C.该贷款合同无效D.该贷款合同有效7、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各科分值分布情况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各科分值分布情况(2006-2008)试卷二1. 刑法试卷三1. 民法2.试卷一1. 经济法7.关于司法考试卷一纵观历年司考,个人认为卷一不存在难度问题,考生之所以本卷未得高分,原因在于被本卷的广度难倒。
而对付这种“广在天边,细如针尖”的司考题,我们的备考也要针锋相对,那就是,针对此部分的重点部门法的重点法条要结合真题的出题习惯,关注每一法条中的中心部分和词句,反复记忆与理解,对一些小的部门法,主要是快速多遍的加以阅读,力争达到头脑中有所印象,卷一这部分有一些相对容易拿分的得分点,如法制史部分、三国法国际公法大部分、国际私法全部、经济法大部分等等,这部分应着重复习,力争不过多失分。
法理学部分,法的本体部分无疑是重点,要结合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对法的基本概念加以深度理解,最好能将三大本卷一法理学中法的本体部分过几遍。
关于宪法、组织法等,考生主要是争取多过重点法条,另外,历年真题把该部分的重点都差不多考到了,可以把真题仔细过几遍。
至于可能只有1、2分的小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如果你其他重点部分已经差不多的话,不妨可以过几遍,否则,应该舍弃,而把有限的经历和时间投入到可能考到并且分值较多的部分。
相对其他几卷,卷一还还算好拿分的,不会有太多的那种弯弯绕类型的考题,所以,考试大网建议考生在最后冲刺的时间段内,应当争取将卷一部分复习好,力争按考试拿到120分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要不相信自己,只要对此部分加大复习投入量,你会有所收获的,从考试策略上说,考试大网高分学员认为卷一如果能拿分较高的话,其余几卷压力就会小很多,是想,如果你的卷一能够拿到120分,那么后三卷为80/80/80,总分360,你胜利通过!根据历年考生成绩和考试大网辅导老师观点,卷2/3/4平均每卷80分,只要有一些法律基础,并多多少少进行过相应练习的考生都会拿到。
关于司法考试卷二刑法部分,此阶段应重点复习刑罚论部分以及分则重点罪名部分。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34题,单选)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
题干中的案例提到这是本市第一起酒驾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故A 正确。
本案不应由院长来主动组织,应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庭长来组织,故B 错误。
该讨论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没有约束力,故C错误。
院长不能主动指令组织,需审判长提请,故D错误。
本题选A。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2.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
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35题,单选)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2第38题)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正确答案:B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2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故A项错误,B项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第1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故C项错误。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1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故D项错误。
疑难辨析:本题考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具体涉及到该程序的启动主体、审判管辖、审理组织和特殊情况的处理。
本题的考查难度不大,主要是识记的准确程度。
当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在司法考试中有着较大的考查空间,考生应高度重视。
知识模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2.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
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0—卷二—31,单)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时发现还有公诉案件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时,则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
由于抢劫罪属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所以,人民法院应当将抢劫罪移送到公安机关,而对于原来的自诉案件则继续审理,所以选项A符合题意。
本题答案为A。
涉及知识点:第一审程序2.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夺案时,发现被告人朱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起诉书和移送材料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
关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二—33,单)A.运用庭外调查权调查核实此B.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C.裁定驳回起诉D.根据已有证据定罪量刑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了法院审理中发现特殊情形如何处理的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6条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
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本题答案为B。
涉及知识点:第一审程序3.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经审理,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案发生时赵某未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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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3题1. [2015年]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
A 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B 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C 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D 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2.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鲁某的量刑适当,但对关某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则对本案正确的做法是:()。
A 二审应开庭审理B 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法庭C 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A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D 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3.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B 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C 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D 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回答4-54. [2015年]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
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B 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C 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D 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5. 关于李某脱逃前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是否逮捕李某,应由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B 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其有孕在身,可对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C 李某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李某,需经侦查机关许可D 侦查人员每次讯问李某时,应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回答6-8题6. [2014年]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
检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在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达成刑事和解B 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C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可将黄某移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D 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均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封存7. [2014年]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B 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C 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适当缩短或延长D 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8. [2014年]关于本案审查起诉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应当对黄某、吴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B 在讯问黄某、吴某和询问赵某时,应当分别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C 应当分别听取黄某、吴某的辩护人的意见D 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应当听取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回答9、10题9. [2014年]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
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
关于辨认笔录的审查与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如对尸体的辨认过程没有录像,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B 如侦查人员组织辨认时没有见证人在场,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C 如在辨认前没有详细向辨认人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D 如对赵某的辨认只有笔录,没有赵某的照片,无法获悉辨认真实情况的,也可补正或进行合理解释10. [2014年]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B 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C 在对石某进行辨认时,9名被辨认人员中的4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D 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身份的情况下进行回答11、12题11. [2012年真题]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
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 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B 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C 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D 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12.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公安机关B 检察院C 法院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回答13-15题13. [2012年真题]侦查措施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与公民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
关于查封、扣押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查封、扣押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财物、文件只能在勘验、搜查中实施B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C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D 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14. 关于询问被害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B 侦查人员可以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C 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被害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问D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15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安局进行讯问B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司内进行讯问C 对于已经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D 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当场口头传唤,但须出示工作证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回答16、17题16. [2011年真题]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绑架案件B 抢劫案件C 爆炸案件D 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17. 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A 直接改判B 发回重新审判C 维持原判不再纠正D 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回答18-20题18.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
如李某、阮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下列选项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是()?A 李某、阮某持有某外国护照B 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C 李某左腿严重残疾D 阮某系怀孕妇女19. [2011年真题]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
关于李某、阮某的诉讼权利及本案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即使李某、阮某能够使用中文交流,也应当允许其使用本国语言进行诉讼B 向李某、阮某送达中文本诉讼文书时,可以附有李某、阮某通晓的外文译本C李某、阮某只能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作为辩护人D如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审理该案均适用该条约的规定20. [2011年真题]如李某、阮某被判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李某、阮某在判决确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B 李某、阮某未全部缴纳罚金的,在其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追缴C 李某、阮某在判处罚金之前所负正当债务应偿还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D 法院发现李某、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回答21-23题21. [2010年真题]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如王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机关是最高法院B 签发死刑立即执行命令的是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C 王某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执行D 王某由法院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22.如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B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C对王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D如王某减刑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十五年23. 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B 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C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D 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回答24-26题24. [2009年真题]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
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对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判决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B 裁定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C 决定只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D 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只能用决定2关于一个案件中适用判决、裁定、决定的数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判决B 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裁定C 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决定D 在一个案件中,可以只有决定,而没有判决或裁定26.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