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CJJ/T82-20122013年5月1日1总则1。
0。
1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
0.2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
3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
1栽培植planting soil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2。
0.2客土improved soilimported from other places更换适合园林植物栽植的土壤2。
0.3地形造型terrain modeling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植物栽植地的起伏状况。
2.0。
4栽植穴、槽planting hole(slot)栽植植物挖掘的的坑穴。
坑穴为圆型或方形的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
0。
5裸根苗木bare root seedlings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
0。
6容器苗seedling in container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2.0。
7分支点高度height of trunk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支点的高度.2.0.8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乔木主干高度在1.3m处的树干直径。
2.0.9地径ground diameter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2。
0.10茎密度stem density草坪单位面积内向上生长茎的数量。
2.0。
l1设施空间绿化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顶面、壁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2。
0。
I2栽植基层plant growth space非绿地绿化方式的植物栽植基础结构,它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过滤层、栽植土层等.2.0。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1.施工前准备工作在开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工程的施工范围、施工流程、施工工期等内容。
同时,要做好场地清理、土地整理等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能够顺利进行。
2.土地改良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土地改良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土地改良过程中,需采取科学的方法,包括土壤复合改良、有机质添加、上下层土混合等,以提高土壤的肥力和透水性,为植物的生长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
3.植物选植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时,植物的选植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环境,选择适合的植物种类和数量,合理布局植物的位置和密度,确保植物的生长和发育正常。
4.施工质量控制在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包括对土地改良、植物选植、景观石材铺设、草坪铺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5.施工安全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时,施工安全是首要考虑的问题。
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教育和强化,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意外。
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1.完工验收在园林绿化工程完工后,需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实景效果、植物成活情况、园林绿化设施的安装情况等。
验收人员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2.工程保养在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后,需对工程进行保养工作。
包括对植物进行定期修剪、浇水、施肥等保养工作,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长期稳定和持续美观。
3.验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标准应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植物成活率标准、设施完好率标准等内容。
验收标准应由专业人员制定,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验收结果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形成验收报告,并据此对园林绿化工程的最终质量进行评定。
验收结果包括工程合格、不合格和待整改三种情况,不合格的工程需重新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 CJJ/T82-2012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三、施工及验收要求1. 施工前准备: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培训、施工材料准备等内容。
2. 植物材料和种子: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种子应具有发芽率和纯度。
3. 种植前土壤处理:应根据土壤检测结果进行改良,保证土壤的肥力和渗透性。
4. 种植穴(槽)的挖掘: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植物根系的生长空间。
5. 苗木运输和假植:应采取措施保护苗木的根系和冠部,防止受损。
6.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应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进行修剪,去除病虫枝、枯死枝等。
7. 各类植物的种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种植,注意植物的间距、排列和高度的搭配。
8. 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绿化效果。
9. 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包括浇水设施、照明设施、座椅等,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10. 工程验收:应在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内容包括绿化植物的生长情况、绿化效果、附属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四、验收标准1. 绿化植物的生长情况:植物应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死亡率低。
2. 绿化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植物搭配合理,景观效果良好。
3. 附属设施的运行情况:设施应运行正常,无损坏,功能完善。
五、施工及验收管理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验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验收资质,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4. 验收结果应客观、公正,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编制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广场、街道、居住区、机关、学校、医院、工厂等各类场所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农林牧渔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非城市建设用地的园林绿化工程。
1.3 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和期望;以科学为依据,遵循生态规律,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工程安全、耐久、美观;以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1.4 参考标准GB/T 15780-1995 园林植物命名原则GB/T 17619-1998 园林植物分类与代码GB/T 17620-1998 园林植物检验方法GB/T 17621-1998 园林植物质量分级GB/T 17622-1998 园林植物包装与运输GB/T 17623-1998 园林植物种植与养护GB/T 17624-1998 园林植物繁育与保护GB/T 17625-1998 园林植物疾病与害虫防治GB/T 17626-1998 园林植物有害生物检测方法GB/T 17627-1998 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治药剂GB/T 17628-1998 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治器具...八、附件----序号----附件名称----附件内容--------:--:----:--:----:--:--------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了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程的范围、质量、进度、费用、安全、保修等事项--------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剖面图、节点图、植物配置图、材料清单等,是施工的依据和标准--------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日志----记录了工程的施工过程、人员、设备、材料、质量、安全、环境等情况,是工程的历史资料和证据--------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单----记录了工程的验收结果、意见、建议等,是工程的结算和移交的依据--------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书----承诺了工程的质量水平和保修期限,是业主维权和追责的依据--------专属名词----注释--------:--:----:--:--------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的正式名称,是国家建设部于2012年颁布的行业标准,编号为C JJ 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指在城市建设用地内,为了美化环境、改善生态、提高人居质量而进行的植物种植、养护、管理等活动,以及与之配套的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照明音响、雕塑喷泉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施工方案----指在施工前,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和施工资源,制定的具体的施工步骤、方法、措施和要求,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效果--------验收标准----指在验收前,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结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的具体的验收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以保证验收公正合理和符合规范--------困难----解决办法--------:--:----:--:--------植物供应不足或不符合质量要求----及时与供应商沟通协调,寻找替代品种或调整植物配置方案,必要时更换供应商或延期施工--------植物运输过程中受到损伤或死亡----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运输方式,加强对植物的检查和保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更换--------植物种植后出现萎缩或死亡----分析原因,可能是土壤不适宜、水分不足或过多、光照不足或过强、温度不适宜、疾病或害虫侵害等,采取相应的改良土壤、灌溉排水、遮阳遮风、调温调湿、防治病虫等措施,必要时更换植物--------植物养护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制定合理的养----困难----解决办法--------:--:----:--:--------植物养护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和标准,加强对养护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定期对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浇水、除草、防治病虫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验收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纠纷----遵守合同约定和验收标准,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验收,保留相关证据和资料,如有异议,及时提出并寻求协商或仲裁,避免诉诸法律----。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土木工程术语
01 引用文件
03 绿化准备 05 绿化
目录
02 术语定义 04 种植 06 运输
07 材料
09 工程验收
目录
08 附属设施 010 适应范围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 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 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16.1城市中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围栏等有条件的可做垂直绿化。 16.2垂直绿化宜采取“上攀”和“下垂”方式进行,高层建筑宜于每20m处加设种植垂直绿化植物材料的种 植槽,并配有浇灌设施。 16.3垂直绿化的植物材料应以抗性强的植物种类为主,充分利用城市小气候特点,多种类,多形式地进行选 择和种植。 16.4垂直绿化在进行植物材料栽植时,必须做牵引和固定处理。 16.5高度为3m以下建筑物或构筑物光滑外立面进行垂直绿化时,必须加设载体。
17.1城市中斜面护坡除根据建筑需要做硬质铺装外必须进行绿化,并加设栽植植物所需的排灌系统。
17.2护坡绿化必须根据护坡的性质、质地、坡度的大小进行适当的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固定植物材料。采 用金属护加固的地段,金属护必须做防腐处理;采用空心砖铺装的地段必须保证土壤理化性能能够满足植物生长所 需;采用其它材料做加固处理的地段,加固材料必须保证加固性能。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前言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是城市建设和环境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
施工及验收程序对于保证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详细探讨,包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流程、验收标准等相关内容。
二、工程施工准备
1. 施工前准备
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施
工范围、制定施工方案、落实施工人员等。
2. 材料准备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所需材料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前应做好材料的验收、储存及保护工作,确保材料质量。
三、施工流程
1. 土方开挖
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土方的开挖工作,确保场地平整并符合绿化设计。
2. 绿化植被种植
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植被的选取和种植工作,确保种植的树木和植物符合规范
要求。
3. 灌溉施工
进行绿化区域的灌溉系统铺设及调试工作,保证植被正常生长所需的水源及水质。
4. 环境景观工程
根据绿化工程设计,进行景观工程施工,包括绿化小品、照明设施等,提升绿
化环境的美观性。
四、验收标准
1. 成品验收
对绿化工程的成品进行验收,包括植被的成活率、景观工程的完整性、灌溉系统的正常运作等方面。
2. 资料验收
提交相关的工程验收报告和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五、结束语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是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相关工作,才能保证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希望本文能够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有所帮助,为城市环境美化贡献力量。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 -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CJJ/T82-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Plant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CJJ/T 82-99主编单位: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8月l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 苗木运输和假植;8.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起到了调节气候、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为了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需制定合理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2. 施工规范2.1 施工前准备在开始施工前,需要充分的调研和规划工作。
施工前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了解地形地貌,确定绿化区域的范围和场地情况。
- 制定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植被种类、数量、配置等。
- 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具备专业的技能。
- 购买或租赁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挖掘机、铲车等。
- 与相关部门取得必要的施工许可证和环保手续。
2.2 施工过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有序施工,注意以下几点: - 根据地面情况,进行土地整平和排水工作,确保绿化区域平整并具备良好的排水条件。
- 在合适的位置铺设园林目标植物,注意植物之间的距离和布局。
- 对种植的植物进行充分浇水、施肥和修剪等保养工作,确保其生长良好。
- 安装必要的园林设施,如喷泉、亭子、景观照明等。
2.3 安全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必须注重施工安全,确保工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以下措施应得到重视: - 工人必须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人员和车辆注意安全。
- 使用合格的电动工具和设备,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3. 验收规范3.1 施工验收园林绿化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施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验收内容包括: - 工程建设是否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完成。
- 园林植物生长情况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方案。
- 设施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是否达到使用要求。
3.2 养护验收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期一般为一年,养护期过后进行养护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 植物的生长情况是否良好,生长状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土壤肥力是否得到有效改良,是否适合植物的生长。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Plant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CJJ/T 82-99主编单位: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8月l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3]28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前准备;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5.种植前土壤处理;6种植穴、槽的挖掘;7. 苗木运输和假植;8.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树木种植;10.大树移植;11.草坪、花卉种植;12.屋顶绿化;13.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14.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邮编:300191)。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杭州园林文物管理局、沈阳城建局绿化管理处。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引言园林绿化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品质起着重要作用。
为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和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以引导和规范相关工程的实施。
二、工程施工规范1. 方案设计1.1 绿化方案应充分考虑土壤条件、气候特点和植物的生长需求,合理选择植物品种。
1.2 方案应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引入外来入侵物种。
1.3 方案要满足美学要求,注重植物布局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2. 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人员安排、机械设备配置、物资采购等。
2.2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和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安全。
3. 土方工程3.1 土壤的选择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并采取合适的改良措施。
3.2 土方施工应保持均匀的坡度,确保排水良好。
3.3 土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土层整理、覆土厚度测量等工作。
4. 种植工程4.1 植物的选用应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保证品种的健康、无虫害。
4.2 种植孔的开挖应符合植物的生长需求,并注意避开地下管线。
4.3 植物的栽植应保持垂直,并确保根系完整。
5. 灌溉与养护5.1 灌溉系统应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可采用喷灌、滴灌等方式。
5.2 施工后的园林绿化区域应定期进行草坪修剪、植物病虫害防治等维护工作。
三、工程验收规范1. 施工质量验收1.1 技术验收人员应对绿化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植物健康状况等。
1.2 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1.3 绿化工程完成后,应编制验收报告,并建立档案。
2. 环境验收2.1 绿化工程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2.2 实施绿化工程的材料与设备应符合环保标准。
2.3 对园林绿化区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3. 安全验收3.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工程的管理,保证绿化工程质量,提高绿化效果,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3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应遵循科学性、实用性、经济性、美观性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地形、地貌、土壤、水源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
2.2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技术培训,了解绿化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
2.3 施工前,应准备好所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工具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4 施工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供电、供水等方面的保障。
三、施工要求3.1 绿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3.2 绿化植物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选择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抗逆性好、景观效果好的植物。
3.3 绿化植物的种植应遵循科学合理的种植密度和种植方式,确保植物的生长和发育。
3.4 绿化植物的种植穴(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植物的根系有足够的生长空间。
3.5 绿化植物的种植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土球大小、种植深度,避免植物受到机械损伤。
3.6 绿化植物的种植后,应进行及时浇水、修剪、支撑等养护工作,确保植物的成活和生长。
四、验收要求4.1 绿化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和本规范进行。
4.2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植物的种类、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3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种植穴(槽)的深度、土球大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4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植物的种植位置、高度、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5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绿化设施的安装是否牢固、美观、功能正常。
4.6 绿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实际施工情况。
CJJ-82-202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CJJ-82-202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园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编制本规范。
1.2 适合范围本规范适合于城市公园、广场、街道、居住区、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旅游等场所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本规范不适合于农林牧渔业、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1.3 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满足人们对夸姣生活环境的需求和期望;以景观为核心,突出园林绿化工程的艺术性和功能性;以生态为基础,兼顾园林绿化工程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以科技为支撑,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率;以规范为依据,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和合理。
1.4 术语和定义本规范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园林绿化工程:指在城市建设中,利用植物、土壤、水体、建造物、雕塑等材料,按照一定的设计理念和要求,创造出具有美观、舒适、实用功能的人造景观的工程活动。
园林绿化设计:指对园林绿化工程的总体构思、平面布局、立体形态、色采搭配、材料选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创意表达的过程。
园林绿化施工:指按照园林绿化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实施土方开挖、填筑、平整、排水、灌溉、造型、种植、移植、修剪等作业,并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的过程。
园林绿化验收:指对园林绿化施工完成后的成果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出具相应的文件和证书的过程。
园林植物:指在园林绿化工程中使用的具有欣赏价值或者其他功能价值的植物,包括乔木、灌木、草本、藤本、水生植物等。
园林建造:指在园林绿化工程中设置的具有一定功能或者装饰作用的建造物,包括亭、轩、廊、榭、桥、井、坊、门、墙等。
园林雕塑:指在园林绿化工程中设置的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或者象征意义的雕刻物,包括人物、动物、植物、几何形体等。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工程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212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1、前言《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经建设部1999年2月24日以建标[1999]46号文批准,业以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1总则1.0.1绿化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它能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是大都市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指标。
目前,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发展迅速,但是,自建国以来,我国未专门制定过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性规范,五十年代基本套用苏联的有关模式,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的第九篇对绿化工程施工曾做了部分规定,但由于这些技术法规不完善,且原有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依据和必要的法规管理,致使一些绿化工程质量不高、成活率低,影响了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在总结建国以来国内各主要城市绿化施工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园林植物的主要生物学特性及城市独特的生存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施工规范,作为绿化工程施工法规性文件,使城市绿化施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提高城市绿化树木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创建良好的城市环境。
编制本规范的依据是:一、建国以来,我国务城市在绿化工程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并进行了技术总结,如:北京、上海、天津、沈阳等城市的绿化技术规程以及其他城市绿化施工经验是制定本规范的基础。
二、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中指出:“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当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施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引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旨在规范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流程和验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二、施工准备1. 工程前期准备在工程施工前,施工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组建施工队伍、采购所需材料和设备等。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方应划定施工区域,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警示牌,指示施工区域及注意事项。
3. 动植物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护施工区域内的现有植物和野生动物。
如有必要,应采取措施来防止其受到损害。
三、施工工艺1. 土壤改良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对土壤进行改良,包括松土、翻耕、施肥等。
改良后的土壤应符合植物生长需要。
2. 种植技术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进行种植。
注意种植季节和种植密度,并进行适当的修剪和培养。
3. 绿化设施安装安装绿化设施时,应根据设计要求,正确选择安装位置和安装方法。
确保设施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四、工程验收1. 施工目标达成评估验收人员应对施工工程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和效果等方面的考核。
2. 工程缺陷整改如发现施工工程存在缺陷,验收人员应将其记录下来,并要求施工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3. 工程竣工验收当施工工程达到规范要求时,验收人员应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五、总结《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一项重要的规范文件,对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具有指导意义。
施工方和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只有通过规范的施工和验收,才能打造出美丽的园林绿化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一、施工规范1. 施工前准备工作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需要进行详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明确工程的施工内容、施工顺序、工期等;(2)组织好相关的施工队伍和技术人员,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3)准备好必要的施工材料和工具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4)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合理性;(5)制定好施工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遵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准确性和质量;(2)做好现场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作业规范和安全;(3)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4)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完整性和可控性;(5)加强与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3. 施工结束后的清理工作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需要进行相应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清理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美观;(2)清理施工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设备和工具的正常使用和保存;(3)整理施工记录和资料,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评估性;(4)做好工程验收准备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验收和交付。
二、验收规范1. 验收前准备工作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前,需要进行详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准备好相关的验收标准和规范,确定验收的依据和要求;(2)组织好验收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验收人员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3)准备好必要的验收工具和设备,确保验收过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确定验收的具体范围和要求;(5)制定好验收方案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2. 验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确保验收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2)做好现场记录和资料整理工作,确保验收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评估性;(3)及时处理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和异议,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4)加强与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验收过程的顺利进行;(5)对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和评审,确保验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1/T212-2009目次、尸、-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木规定 (4)5 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6 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7 验收 (31)附录A (34)附录B (35)附录C (37)附录D (37)附录E (39)附录F (40)附录G (45)附录H (46)附录I (47)附录J (48)附录K (49)附录L (50)附录M (51)参考文献 (52)、尸、-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 相比卞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 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 林广勋、陶威、白涛、赵品、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IQ-布惜'r},为:DB11/T 212-2003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陇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百度文库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百度文库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8-3-31【大中小】【打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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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 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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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3.17浸穴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8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3.19非植树季节植树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3.20软容器囤苗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4 施工前准备绿化工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指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要求,办理必要手续。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4.1 掌握资料应了解掌握工程的有关资料,如用地手续、上级批示、工程投资来源、工程要求等。
4.2 熟悉设计应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图纸和质量的要求,并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4.3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及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的位置,以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放线的依据。
4.4 制定施工方案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4.4.1 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特点、工程的有利和不利条件。
4.4.2 施工方法:确定采用人工或者机械施工,劳动力的来源,是否有社会义务劳动参加。
4.4.3 编制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4.4.4 施工组织:指挥系统、部门分工、职责范围、施工队伍的建立和任务的分工等。
4.4.5 制定安全措施、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成活率指标。
4.4.6 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水源、电源、道路交通、料场、库房、生活设施等具体位置图。
4.4.7 施工方案应附有计划表格,包括用电、用水、劳动力、进度、苗木、材料机械运输、防尘降尘措施等。
4.5 编制施工预算应根据设计概算、工程定额和现场施工条件、采取的施工方法等编制施工预算。
4.6 重点材料的准备如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
4.7 做好现场准备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位配合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8 其它注意事项劳动力、机械、运输等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
5 植物材料和种子植物材料和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
5.1 植物材料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 木本苗木木本苗木使用应符合DB11/T 211-2003的规定。
5.1.2 露地栽培花卉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5.1.2.1 一、二年生花卉,株高一般为10 cm ~50 cm,冠径为15 cm ~35cm,分枝不少于3个~4个,植株健壮,色泽明亮。
5.1.2.2 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5.1.2.3 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5.1.2.4 观叶植物,叶片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色泽正常。
5.1.3 水生植物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5.1.4 草块及草卷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 %。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 cm ~2.5 cm. 5.2 种子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掌握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
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85 %以上。
6 种植前土壤处理6.1 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6.1.1 覆土0.6m以内粒级为1cm以上的渣砾和2 m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6.1.2 土壤疏松,容重不得高于1.3 g/cm3.6.1.3 土壤排水良好,非毛管孔隙度不得低于10 %. 6.1.4 土壤pH值应为7.0~8.5,土壤含盐量不得高于0.12 %6.1.5 土壤营养元素平衡,其中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0g/kg,全氮量不得低于1.0 g/kg,全磷量不得低于0.6 g/kg,全钾量不得低于17 g/kg.6.2 绿地地形整理应严格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
6.3 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4 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措施。
6.5 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小种植土层厚度应大于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见表1)。
表1 园林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单位:cm植被类型草本花卉地被植物小灌木大灌木浅根乔木深根乔木分布深度30 35 45 60 90 2007 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7.1 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7.2 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7.2.1 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7.2.2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7.2.3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7.2.4 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7.3 种植穴、种植槽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
种植穴、种植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2~表6的规定。
表2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树高土球直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150 40~50 50~60 80~90 150~250 70~80 80~90 100~110250~400 80~100 90~110 120~130 400以上140以上120以上180以上表3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胸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胸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2~3 30~40 40~60 5~6 60~70 80~90 3~4 40~50 60~70 6~8 70~80 90~100 4~5 50~60 70~80 8~10 80~90 100~110表4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冠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200 70~90 90~110 100 60~70 70~90表5 竹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大于盘根或土球厚度20~40 大于盘根或土球直径40~60表6 篱类种植槽规格单位:cm种植高度单行双行30~50 30×40 40×60 50~80 40×40 40×60100~120 50×50 50×70 120~150 60×60 60×807.4 种植穴、种植槽挖出的好土和弃土分别置放处理,底部应回填适量好土。
7.5 土壤干燥时应于种植前浸穴。
8 苗木运输和假植8.1 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种植量确定。
8.2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提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8.3 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颈起吊;起吊重量超过1t的大型土球(土台),应在其外部套大绳吊起。
8.4 土球苗木装车时,将土球朝向车头方向,树冠朝向车尾方向码放整齐。
8.5 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及进行根系保护。
8.6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8.7 苗木运到现场后,裸根苗木应当天种植,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8.8 带土球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当日不能种植时,应适当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8.9 珍贵树种和非植树季节所需苗木,应提前备苗,带容器假植。
8.10 运输过程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如检疫证),确保安全。
9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1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
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生长平衡。
9.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9.2.1 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1/5~2/3,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如银杏只能疏枝,不得短截,国槐、栾树等耐修剪树种不得抹头修剪。
9.2.2 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
9.2.3 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分枝点高应大于2.8 m,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9.3 灌木及藤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9.3.1 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应不超过1/2. 9.3.2 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大于30 cm,多干型灌木适当疏枝。
9.3.3 用作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9.3.4 藤木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以及影响观瞻部分,上架藤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