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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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与2003版的不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与2003版的不同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文件赣建价发 [2010] 32 号--------------------------------------------------------------------关于对《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附件部分表格内容调整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正确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规定,方便对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按规定计取进行核实,特对《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附件部分表格内容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一、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项目进行细化,在其项目下设置“环保、文明、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详见附表)二、“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中序号2.1的汇总内容“其中:文明安全施工费”,更正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三、“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中序号2.1的汇总内容“其中:文明安全施工费”,更正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特此通知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附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注:①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②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与2003版的不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7月9日联合发布,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新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中国的全面推行。

一、08新规范与03原规范对比的特点2003版原规范主要侧重于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索赔和工程结算等方面缺乏相应内容,不适应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工作。

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探讨

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探讨
管理 纵横
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 B 550 20 ) G 0 0 — 0 8 的探 讨
黄 小 蛟
( 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农五师审计 中心 , 疆 博乐 8 30 ) 新 3 4 0
摘 要: 分析了原《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 G 00 — o 3 与新《 ( B 5 50 2 o ) 建设 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 5 0 20 ) ( 00—0 8 ̄ 4 探 究 L,
了0 8新 规 范 中部 分 ; 总则
并 0起 随着时代 的发展 和社 会的进步 ,我 国的建设项 目造价管理体制 和 目编 码 不 得 有 重 码 ” 的 规 定 ;三 是 删 去 了 “ 应 自 0 1 顺 序 编 制 ” 方 法 取 得 了较 大 的发 展 。为 了全 面 推 行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政 策 ,2 0 0 3年 的规 定 。 即如 在 同一 标 段 内有 基 本相 同 的几 个 单 位 工 程 内的 统 一 子 目 , 2月 1 7日,建设部以第 1 9号公告批准发布 了国家标准 健 设工程工 项 目编 码 应 区 分 开 。 1
..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 项 日特征应 按附录 程量 清单计 价规范》 G 0 5 2 0 ( B 55 — 0 3 以下 简称 “ 3 0 规范 ” , 自2 0 23 “ 8 范”327描述 “ ) 0 3 . 0 规 ,该项规定规 年 7月 1日起施行 。经过 几年 的试行与修订 ,更 完善的 《 建设工程工 中规定 的项 目特征 ,结合拟建 工程项 目的实际予 以描述”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 5 5 — 0 8 ( 0 5 2 0 以下 简 称 “ 8规 范 ” 于 2 0 年 定 了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的项 目特征描述原则 ,是这次 “ 8规范”的 0 ) 08 0 7月 9日经起草 、论证 、和多次修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以第 6 3号公 真 正亮 点 和 重 中之 中 。 其重要 意义在于 :1 )项 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 目的依 据 ;2 )项 目 告发 布,从 2 0 0 8年 1 2月 1日起 实施 。 “ 8规范”的出台 ,对巩 固工 0 )项 目特征是旅行合同义务的基础。且 程量清单计价改革 的成果 ,进 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 行为具有 十分 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3 “ 目特征”与 “ 项 工程内容 ”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规定。 由此可见项 目实 重要的意义。 1 总则 与 术 语 施各方应 高度重视分 部分项工程量清 单项 目特征 的描述 ,任何 不描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释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释义
3
二、规 范 架 构(续)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5.1 计价表格组成 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6 附录A – F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6.1 实体项目 6.2 措施项目
7 规范用词说明 8 条文说明
* 特别要注意的是: 条文说明是对本规范的正文相关条文的说明和解释,
本条与“03规范”相比,取消了对工程“大中型”的限制词, 将“应执行本规范”表述为“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 标准的用词说明,使用“必须”表述比使用“应”表述更为严格。 即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不分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均必须采 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在条文说明中对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作 了说明。
……
暂列金额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其他:索赔、现场签证
工程排污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9
八、管 理 机 制
按照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目标,制 定了一系列管理条文,建立起从招投标 至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机制。 具体包括有: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 制价、投标价、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 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 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以及工程计价 争议处理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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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 要 条 文
【条文】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释义】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及其 编制责任。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工程量 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连同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一并发给投标人,并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 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新 规范的规定更为严格,修改为“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同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责任更加明确和具 体,即工程量清单虽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但其准确性(即 数量不得有误)、完整性(即不缺得项漏项),均应由招标人负责, 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 (而工程造价咨询人责任则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依据咨询 合同约定处理)。

2020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20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2020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3年意见稿)

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3年意见稿)

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3年意见稿)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3年意见稿)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新版国家标准,旨在更新和改进建设工程的计价活动。

该意见稿的主要变化包括:
1.标准性质变更:由原来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降级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2.适用范围调整:新标准的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建设工程发承包调整为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的计价活动。

3.内容更新完善: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对发承包双方定量价风险的界定进行了完善,条款更具体、贴近实务。

需要注意的是,该意见稿已于2023年11月7日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这一改革旨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提高计价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以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了解这些变化对于正确理解和应用新标准至关重要。

浅析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新变革

浅析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新变革
范 中语 气较弱 的 “ 应” 改为 “ 必须”
同时清单 3 . 4 . 1 款 规定 : “ 建 设 工程发 承包 ,必 须在 招标文 件 、 合 同中 明确 计 价 中 的风 险 内容 及 其 范 围,不 得采 用 无 限风 险 、所 有 风 险或 类 似 语句 规 定 计价 中 的
件为准 。 ”
决 定》 中的 “ 两个 凡是 ”的要求 。


2 0 1 3版 《 建 设 工 程 工程
而 形成 。 这在 一 定 程度 上 更 加 彰 显 出国家推 行 2 0 1 3版清 单计价 规
范 的决 心 。
量 清 单 计价 规 范 》 中 的强 制 性规
定 条文大幅 增 多 工程 量 清 单 计价 与 长 期 以来 我 国实 行 的定 额 计 价 方 式 相 比 , 更 能 适应 我 国市场 经 济 的 发展 要 求 ,更 加 符合 我 国工 程造 价体 制 改 革的 目标 。u 2 0 1 3 版 本 的清 单 计价 规 范强 制 性条 文与 2 0 0 8版本 的清单 计价 规 范 的 强制 性 条 文在 数 量 上 没有 变 化 ,均 为 1 5条 。但 是 2 0 1 3版 本 的清 单 计 价 规 范增 加 了对 风 险 分 担 、措 施 项 目清 单 编 制 、招 标
研 究 探 " i . - - J -
张 e sear c
不 得 采用 无 限 风 险、所 有 风 险或
类 似 语句 规 定计 价 中的风 险 内容 与 范 围。 ”这 条规定 在一定 程度上 强化 了 “ 合 同计价 风险分担 原则 ”
可抗 力风险 。 综观 3 . 4 . 1 款 之 相 关 规 定, 发 承 包双 方 之 间 的风 险 分担 ,其 最终 目的是提高项 目管理绩 效。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提要: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更多精品源自方案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一、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由此可见,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二、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

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理解与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理解与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理解与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摘要: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是在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08规范”涵盖了工程建设从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关键词: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纠纷调解2022年7月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为国家标准,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08规范”新增条文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15条。

增加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有关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08规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础。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

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新《规范》修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1、新修订的“08规范”充分考虑了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在现有的法规框架下,补充和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

如根据招标投标法近年来实施的情况,对规范的适用范围。

“08规范”中规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与"03规范”相・比,扩大了规范实施的范围。

在规范有关合同价款确定的内容中,也体现了合同法和高法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精神。

2、“08规范”总结了“03规范”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中普遍反映的问题,以及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

摘 要 :通过 对 比 《 建 设工 程 工程 量 清单 计 价规 范》 ( G B 5 0 5 0 0 — 2 0 0 8 )  ̄ 0 I I《 建 设 工程 工 程量 清 单计 价 规 范》 ( G B 5 0 5 0 0 — 2 0 1 3 ) ,总结了新规 范的原则 、特点和优越性 。 关键词 :计价规范 ;对 比;工程造价 ;工程量 清单
0 0 8斛 价规范》 中的上述环节作 了更 量清单计价规范》 ( G B 5 0 5 0 0 — 2 0 0 8 ) ( 以下简称 2 0 0 8 规范》 对 2 《 计价规范》 ) ,是在 2 0 0 3《 计价规 基础上 的改 详尽 的描述和解释 ,并在此基础之上增加了合同解
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工程造价鉴定 、工程计价资 难, 暴露了不少问题 。对工程计量 、索赔 、现场签 料与档案等环节 ,形成全过程管理 :招标 投标一 证 、竣 工结 算 等环节 缺乏操 作 程序 和时 限规定 。针 合同一计量一调价一支付一结算 争议一鉴定一归 对 这 些 问题 ,住 房 和城 乡建 设 部 对 2 0 0 8《 计 价 规 档 ,使得 工程 计价 成为一 个有 机整 体 。各 阶段 的工
进 ,实施 5 年来该 斛 价规 范》 也遇到了许 多困 范》 进行了系统修订 , 于2 0 1 2 年1 2 月2 5日发布 了
《 建 设 工程 工程 量 清单 计 价 规 范》 ( G B 5 0 5 0 0 — 2 0 1 3 ) ( 以下 简称 2 0 1 3《 计价规 范 》 ) ,并 于 2 0 1 3年 7月 1
Ab s t r a c t :C o m p a r e d t o t h e “ b i l l o f q u a n i t t i e s ” ( G B 5 0 5 0 0—2 0 0 8 )a n d “ b i l l o f q u a n t i t i e s ” ( G B 5 0 5 0 0—2 0 1 3 ) ,

浅谈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及影响

浅谈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及影响

1 工 程量 清单计 价模 式 的优点
过去 , 存对建设 程项 目进行造价审核时 . 通常使 州定额计
价 模 式 , 以 同 家 有 关 部 门颁 布 的 定 额 为 依 据 , 些 包 括 与 社 会 即 这 平 均 生 产 力水 平 相 适 应 的T 、 、 消 耗 定 额 及 与 丰 会平 均 的 施 料 机 _ 卜
与 传 统 的预 算 定 额 相 比较 . T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模 式 有 以下 优
机 消 耗 量 、 T措 施 消 耗 量 及其 相 应 价 格 的权 力 交 给施 T企 业 , 施 有 利 于 建 筑 产 品 在市 场 巾 形 成 价 格 , 映 其 真 实 价 格 。 反 其 二 ,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模 式 坚 持 政 府 宏 观 调 控 、 业 自主 报 T 企
中 图分 类 号 :'7 3 U 2 1 文献标识码 : A
T 程 量 清 单计 价 是 财 政 投 资 项 目法 定 的 市 场 定 价 模 式 , 是 评 审 过 程 巾的 重 要 手 段 , 当贯 穿 于 财 政项 目评 审 的 始 终 , 而 应 从 提 高 评 审 质量 。T程 量 清 单计 价采 川 的是 综 合 单 价 , 确地 反 映 准
科 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文章 编 号 :0 5 6 3 ( 0 10 — 2 5 0 10 — 0 3 2 l )2 0 2 — 3
S I. C NF MA I E E O ME T&E ON MY C 一r H I OR TON D V L P N E C O
2 年 0 I 1
第2卷 1
第 2期
收 稿 日期 :O 0 l— 9 2 l一 2 0
பைடு நூலகம்

新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异同

新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异同

新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异同通过学习,对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合同与清单、定额与市场价、变更与洽商、竣工结算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巩固,对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广泛知识具有了深刻的理解,现对工程量清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关系谈谈自已的学后认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已于2008年7月9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批准为国家标准,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替代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经学习后,对新旧《计价规范》有了深刻的认识。

新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异同主要为:一、新《计价规范》形式、内容及规则等的变化:1、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新《计价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计价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

新增内容为“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计价规范》原来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

新计价规范正文分为总则和条文说明两部分,其中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

2、清单数量及所含要件的增加原《计价规范》中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

而新《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五部分。

其中规费项目清单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税金项目清单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新《计价规范》规定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点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点讲解
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 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 必须 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必须 载明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必须 根据相关工程现
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 制
2013版清单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 建筑市场秩序,让市场和公民自主选择,是响应《国务院关于
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 “两个凡是①的”
体现。为今后建筑市场的市场化推广做了良好的铺垫。
①两个凡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 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 (新增)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 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 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新增)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 量的工程量确定
条款 1.0.3
工程价款管理实务
—— 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1
目录
绪论 2013版清单总体变革 一 2013版清单对合同价格约定的规范与应对 二 2013版清单对合同价款调整的规范与应对 三 2013版清单对支付与结算的规范与应对
2
前言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 础。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 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 作,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 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讲: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2013新版)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讲: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2013新版)

3.条文说明细化、量化,指导性、可操作性增强 。 1)每一节都有对本节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使用范围、项目特征描述原则(哪些必须描述、哪些 可以不描述)与方法进行说明,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 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
2)“现浇混凝土模板”规定两种编制方式。
3)“超高施工增加费”调整计入措施项目费中; 4)对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变 化的,明确给出了调整的计算方式。
2.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强。 1)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工 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术语 并 做了明确阐释,对暂估价增加了工程设备暂估单价。
2)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 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3)增加计价风险的说明、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影响 风 险因素、波动幅度、责任承担,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减少争议。
2013《规范》按照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新思路, 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条文。建立起从招标投标至竣工结算 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机制,形成下“全过程控制、精 细化管理、重心前移”的新理念。
( 二) 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主体的责任
1.宏观主体(政策制定者):政府部门 按照“谁制定政策,谁负责管理”原则,通过建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将08《清单计价规范》中 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 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计量规范。
其中: (1) 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 (2) 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3) 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58-2013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59-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03版的不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03版的不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8版与03版的不同引言作为建设工程领域的重要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于工程量计算和计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该规范的不同版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进行更新和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建设工程需求,提高计量计价水平和技术标准。

本文将着重比较08版和03版之间的不同,探讨这些变化对工程量计价的影响。

1. 定义和范围的变化在08版中,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定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新版规范明确界定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并对计价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

与此相比,03版的定义相对较为简单,没有详细阐述计价范围的具体划分,使得计价的理解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

2. 清单编制要求的变化2.1 清单结构优化08版在清单编制要求方面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对于工程量清单的组织结构进行了明确规定,更好地满足了不同类型工程的特点和要求。

相比之下,03版并未对清单结构做出明确规定,可能存在清单编制效果不够统一和规范的问题。

2.2 清单细目详述08版对清单细目的要求更加详细和完善,对于各项工程量的计算方式和计价依据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描述。

与之相比,03版简略地给出了清单细目的划分,可能导致计价中存在理解和执行的差异。

3. 计价规则的变化3.1 计价依据的变化08版在计价依据方面进行了较大调整。

新版规范更加注重工程的实际情况,加大了计价依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使计价结果更加精确和可靠。

与之相比,03版并未对计价依据进行详细的说明,可能导致计价结果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3.2 计价公式和计算方法的变化08版对计价公式和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和优化。

新版规范引入了更为科学和精确的计算方法,提高了计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比之下,03版的计价公式和计算方法相对简单,可能存在计价结果不够准确和可靠的问题。

4. 技术要求和标准的更新随着建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工程量计价规范也需要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新旧工程量清单区别

新旧工程量清单区别

新旧工程量清单区别一、引言在工程项目中,工程量清单是进行工程计量和计价的重要依据。

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工程量清单也经历了从传统的纸质版本到电子版本的转变。

因此,新旧工程量清单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比较。

二、清单形式和格式新旧工程量清单在形式和格式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传统的纸质工程量清单通常以纸质图纸或文档形式存在,而电子工程量清单则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呈现。

新旧清单的格式也存在差异,纸质清单通常以文字和图纸的方式进行描述和说明,而电子清单则可以通过公式、函数等方式实现自动计算和公式验证功能。

三、信息内容和分类新旧工程量清单在信息内容和分类上也有所不同。

传统的纸质清单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量计算公式、单位、数量等基本信息,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设备等项目。

而电子清单则在信息内容上更加详细和全面,不仅包括传统清单中的基本信息,还可以包括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材料供应商、施工人员等更多的信息。

四、计量方式和精度新旧工程量清单在计量方式和精度上也存在差异。

传统的纸质清单通常采用人工手动进行计量,容易出现计算错误或者漏项情况,计量精度相对较低。

而电子清单则可以利用电子表格的自动计算功能,减少了人为计算的错误,并且计量精度相对较高,可以实现更加精准的计量和计价。

五、协同合作和数据共享新旧工程量清单在协同合作和数据共享方面也存在区别。

传统的纸质清单需要通过邮寄或传真等方式进行传递和共享,耗时且效率低下。

而电子清单则可以通过网络分享、邮件发送等方式实现数据的快速、方便共享。

此外,电子清单还可以进行多人协同编辑和实时更新,方便不同部门、团队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六、版本管理和修改记录新旧工程量清单在版本管理和修改记录上也存在明显差异。

传统的纸质清单在修改时需要手动标记和记录修改内容、时间等信息,不便于查找和追溯。

而电子清单通过版本控制功能可以方便地记录每一次修改的内容、时间和操作人员,更加方便地进行版本管理和修改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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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异同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长期服务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定额,在市场经济化的今天,已经不能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存在许多问题。

从2003年7月1日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是中国建筑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里程碑事件,它是第一次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来推行一种计价方法。

它不仅为整个行业与国际接轨铺平了道路,也为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由于各方面准备不足,实施五年来原《计价规范》遇到了许多困难,也暴露出了以下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了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当今的中国建筑业孕育着大改革和大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和生机,而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经历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重大变革后,随着工程造价行业的形势发展,又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颁布,促使我们造价工作者必须未雨绸缪,只有先行一步,强抓机遇,第一时间准确掌握和尽快熟悉新《规范》精髓和操作要领,对于我们个人和企业来说,才能在当今后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运筹帷幄,游刃有余,立于不败之地。

0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异同在于:原规范共45条,强制性条文共6条。

新规范共137条,强制性条文15条,分别增加了92条和9条,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现就新规范15条强制性条文做一下重点解释: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本条任然保留为强制性条文,与03规范相比,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词,将“应
执行”修改为“必须采用”,语气更加强硬。

即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分规模大小,均必须采用清单计价。

国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又有控制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3.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善性由招标人负责。

本条上升为强制性条文,并且是“必须”,规定更为严格。

工程施工招标发包可采用多种方式,但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连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一并发(或发售)给投标人。

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数量)和完整性(不缺项、漏项)负责,如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其责任仍由招标人承担。

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

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本条规定了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工程量和项目特征,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

与03《规范》相比,新增加了项目特征,解决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对项目特征欠缺规定而带来的困惑。

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构成要件的编制依据。

该编制依据主要体现了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规范管理的要求。

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为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统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有重编码。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编码的表示方式:五节十二位阿拉伯数字及各位数字的含义和其设置规定。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项目实际确定。

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名称应按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所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应按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规定。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规定计量单位确定。

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
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但在实际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有些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的予以描述,因此为达到规范、统一、简捷、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本规范附录规定的内容,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的实际要求,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

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

4.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本条在08《规范》里上升为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五条规定,工程计价方式包括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法,其综合单价组成内容应符合本规范术语的规定。

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数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本条是新增的强制性条文。

规定了工程量清单在招标阶段的作用以及在竣工结算阶段的确定原则。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它一方面是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的共同平台,体现了招投标活动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发、承包双方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

4.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茶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纳入国家强制性标准管理范围,其费用标准不予竞争。

与03《规范》比较,本次修订的08《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了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措施费用。

4.1.8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清单项目及费用计取标准由国家及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税法及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确定,在工程造价计价时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

4.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工程量清单,其目的是使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具有共同的竞争平台。

因此,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填写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与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08《规范》已将03《规范》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合二为一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为避免出现差错,投标人最好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直接填写价格即可。

4.8.1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本条规定了工程完工后,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的强制性要求。

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按本规范相关规定实施。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发挥了市场中竞争和价格的作用,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治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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