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建设不只是引导农民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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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乡村城镇建大社区的规定

国家对乡村城镇建大社区的规定

国家对乡村城镇建大社区的规定一、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耕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央一再强调要加强对耕地的保护。

今年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就已经明确提到,要落实“长牙齿”耕地保护硬举措,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本次《方案》中又一次重申,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耕地的重视程度。

《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可见,建设占用农用地,都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任何不经审批即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严惩。

二、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

乡村建设难免会遇到撤并村庄,但是撤并村庄要经过严格的村庄规划,不能随意撤并。

同时不能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强迫农民搬迁上楼,擅自违背农民意愿。

如果在没有收到任何公告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就征收土地、房屋,或者要求农民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协议,那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

可见,今后即将掀起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大潮。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查处违法建筑,还是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屋,都要做到有法必依。

农民上楼(一场农民完败的圈地运动)

农民上楼(一场农民完败的圈地运动)

农民上楼:一场农民完败的圈地运动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

拆村并居,无数村庄正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消失,无数农民正在“被上楼”。

在这场新圈地运动中,农民大多别无选择,生活和生态结构被改变,土地级差收益没有享受到,仍然没能分享到城市化与工业化的成果。

如何“找地”是各地面临的新困境“增减挂钩”政策成地方政府的“金钥匙”近年来,中国耕地保护与城市化进程用地的矛盾发展到很尖锐的程度。

如何“找地”,也成为各地国土部门的首要任务。

以河北省为例,2009年需要新增用地约为21万亩,但国家指标17万亩。

如何填补4万亩的缺口,成为河北投资项目落地的难题。

“增减挂钩”一经出台,立即成为各地破解土地瓶颈的“金钥匙”。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郝晋珉认为,国土部开展此试点也是无奈的选择。

经济发展用地要保证,耕地和粮食安全也要保证,空间就这么大、土地就这么多,该怎么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

3900万亩的农村建房无人居住,“不用是浪费”中国的宅基地闲置集中反映在1.3亿农民工进城打工上,进城务工农民大多数住的都是工棚,有很多还是在建筑工地上破旧工棚内十几个人睡的大通铺。

而他们农村独门独院房屋空置或是只有老人小孩住。

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农民工在城里打工挤工棚,农村独门独院无人住,是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农民在农村的人均住宅面积是200平方米,1.3亿农民工加起来就有超过260亿平方米的农村建房,折合3900万亩的宅基地。

农村的房屋无人居住,或只有老人和孩子居住,如此巨大数量的房屋闲置,是土地资源的最大浪费。

造成这种巨大反差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现有的宅基地制度。

宅基地不属于农民个人所有,房屋不能流转、不能交易。

河北将建7500个“新村”,山东计划让70万农民上楼大规模“赶农民上楼”,是近几年各省区新民居建设的一个缩影,其用意在于腾出农民的宅基地,利用“增减挂钩”政策,将其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

由“农民被上楼”反思地方政府的职责

由“农民被上楼”反思地方政府的职责

?由“农民被上楼”反思地方政府的职责朱国韬①【摘要】一场“农民被上楼”运动正在各地发生———无数的村庄正在“被消失”,无数的农民失去庭院,农民“被”住进集中建设的楼房。

在许多地方,这场打着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小城镇化等名头的“消灭农村”运动的目的很明确:增加建设用地,扩大土地财政。

这项“圈地运动”不仅触犯了本该属于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而且还激化农民矛盾,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作为执行此项政策的个别地方政府应该把维护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为了提高自身的政绩把增加财政放在首位,否则将会带来更多的新问题。

【关键词】农民;被上楼;增减挂钩;地方政府观察2010年民生十大问题,可以从中查到其中一个关键词就是“农民被上楼”,当前“农民被上楼”的乱象,逐渐蔓延到全国各地,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问题。

一、“农民被上楼”的现状一场“农民被上楼”运动正在各地发生————无数的村庄正在“被消失”,无数的农民失去庭院,农民“被”住进集中建设的楼房。

在许多地方,这场打着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小城镇化等名头的“消灭农村”运动的目的很明确:增加建设用地,扩大土地财政。

原来,为了确保我国耕地红线,引导地方政府节约用地,国土部2008年正式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所谓“增减挂钩”。

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

拆村并居,无数村庄正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消失,无数农民正在“被上楼”。

各地目标相同: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

他们共同的政策依据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京报》11月2日)。

所谓“增减挂钩”政策,指的是国土资源部2008年6月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

具体含义为:“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①作者:朱国韬(1986-),男,贵州遵义人,贵州大学经济学院2010级行政管理专业在读研究生。

由农民“被上楼”引出的相关思考

由农民“被上楼”引出的相关思考

由农民“被上楼”引出的相关思考[摘要]近年来,农民“被上楼”事件席卷全国各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文章结合典型案例直观展示事件发展概况,通过对其政策和利益原因的剖析,揭示少数地方政府“拿农村宅基地说事儿”的本质,并从农民、农村、农业三个角度详细阐述农民“被上楼”的消极效应,以期围绕尊重民意、立法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键词]农民“被上楼”;增减挂钩;土地;权利引言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之貌。

然而,在斐然的成绩面前,却萦绕着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诸城农民“被上楼”事件便是其中的典型,严重侵害了农民群体的权益。

一、相关概念和事件简介“被上楼”是指各地利用“增减挂钩”机制,为了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来增加耕地,从而强迫农民搬出宅院平房,搬上高层楼房居住的现象,被社会各界形象的称之为“新圈地运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农村建设用地地块被整理复垦为耕地(即拆旧地块),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即建新地块),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从2008年开始,山东省诸城市撤销辖区内全部行政村,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选举产生社区党委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村的建制在诸城变成历史,农村社区成为诸城新的社会基层组织。

[1]诸城“翻天覆地”的变革中有多少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被忽略,有多少举措违背了农民的意愿,政府行政行为中是否存在暴力和违法情节,恐怕只有农民宅基地上被推倒的房屋可以说的清楚。

部分专家也曾指出,“这是一次对农村的掠夺,强迫农民上楼并大规模取消自然村,不仅与法治精神相违背,而且会对农村社带来巨大负面影响”。

二、“被上楼”事件的原因剖析(一)政策渊源1.导火索——增减挂钩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可以说是诸城等地敢于大张旗鼓的开展“拆村并居”运动导致农民“被上楼”的导火索,文件规定宅基地复垦面积可换取同等指标的城镇建设用地,面对城镇建设用地几近枯竭的现实和工商业投资的巨额利润汇报,地方政府不惜铤而走险,拿部门规章做挡箭牌,背离了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出发点,没有深刻领会“增减挂钩”机制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初衷。

农村社区建设促进乡村振兴

农村社区建设促进乡村振兴

农村社区建设促进乡村振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逐渐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村振兴是我国当前的发展主题,致力于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和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

而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重要手段,对于改变农村发展面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农村社区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

一、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农村社区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的基础设施水平也得到了极大提升。

改善农村的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不仅方便了农民的生产生活,也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从而有效地推动了乡村振兴进程。

二、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农村社区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随着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了优化调整。

传统的农业模式逐渐向多元化、高效益的产业模式转变。

特色农产品的种植和加工、乡村旅游的发展等都为农村增添了新的经济命脉。

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产业升级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产业支持,有效地推动了乡村经济的振兴。

三、促进农村文化传承农村社区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传统的农村文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承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

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文化的传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通过建设文化广场、文化礼堂等文化设施,加强了乡村文化的传播和弘扬。

同时,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文化的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促进了乡村文化的传承。

四、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农村社区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人才力量。

社区建设不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环境,还提供了学习与交流的机会。

通过建设农村图书馆、培训中心等教育文化设施,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技术能力。

同时,社区建设也注重培养农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推动农民从劳动者向创造者转变,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的智力支持。

五、促进农村社会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视角下“农民上楼”现象探析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视角下“农民上楼”现象探析

低 ,劳动技能有限 ,使得农 民这一 群体城市在未来的短期 发展 中也不会为此调整产业 、就业结构 ,这也 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转 变农 民的就业择业意识 ,尽量实现 劳动 力的就 地转移和分配 ,在城镇化 建设 的过程 中就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 ,农 业的 发展也不容忽视。 国家保 障耕地 红线 ,为农业 的发 展提供 了前提 和基 础 。农业的发展依 旧更 多的依赖 农 民。使 农 民安 予从事 现代农 业 的生 产 ,不仅能够保障农业 的发展 ,同时还能缓解农村留守儿童 ,妇 女和老 人的社会问题。 2 . 建 立 合 理 有 效 的 引进 “ 外 资 ” 机 制 这里提到的 “ 外资” 是指农村 区域 以外 的资金 。大量 的建设用 地需 要企业的投资才能使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成为可能 。政府 应当 建立合理有效的引进外 资机制 ,给予投资者一定的优惠福利政策 ,增强 企业投资的积极 性 , 有 步骤 ,有 区别 的吸引 资金投入 ,大力兴建企 业 , 提供更多的就业 岗位 , 逐 步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3 . 协 调 劳 动 力 转 移 的 分 配 比例 现阶段 ,城市的发展依然会为农 民提供大量的就业 岗位 ,城市 发展 对农 民工作者的需 要依然存在 。农村劳动力作为一个特殊 的群体 ,其组 织结构也很复杂。在农 民 自愿 的基础上 ,调整农 村劳动力 的分配格 局 , 降低结构性失业 的比例 。在城镇化建设过程 中,农村也需要青壮年 劳动 力就地转移就业 ,促进 当地工业化 的发展和繁荣。因此 ,协调劳 动力的 分配 比例 ,有计划 , 有 目的,有次序 的对适业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 技能 培训 。劳动力素质教育等 一系列配套 的教育培训结构 。在劳动力 就地转 移和城乡转移之间寻找一个适合 、现实 的比例 。在大力推进城镇化 建设 的同时 。能够确保 城市 的稳步发展 。 四 、结 语 “ 农 民上楼 ”是政府土地增减挂钩 的一个 产物 ,也 是城镇化建设 过 程 中的一项举措 。新形势 下,对 于城镇化建设 ,有关学者提 出了新 的方 式和路径 ,即新型城镇化 建设 。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城镇化建设 ,最终 目 的都是为了实现农 村城镇化 ,让更多 的农 民成为市 民。一方 面,大量的 农村青壮年从农 村涌人城 市,挑 战着城市 的容纳极限 ;另一方 面 ,农村 农业 、工业发展迟缓 ,资 源利 用效率 低 ,缺乏 劳 动主力 问题 得不 到解 决 ,这不符合城 乡一体化 的发展要求 。“ 农 民上楼”,实现农村劳动力的 就地转移 ,促进农 村地 区由 “ 局部到整体” 的城镇化 ,实现农村 由自生 城镇 向周边蔓延 和城市 向周边蔓延 的合力推进 ,这对城镇化 的建设 颇有 裨益 。(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 参考文献 : [ 1 ] 李昌平 ,马士娟 ,曹雅思.《 对 “ 撒村并居” 、 “ 农 民上楼 ”的 系统思考》 [ J ] . 中国党政 干部论坛 , 2 0 1 1( 3 )

农民“被上楼”事件深度报道

农民“被上楼”事件深度报道

农民“被上楼”事件深度报告目录一、前言二、事件的阐述:地方政府“圈地运动”,农民“被上楼”三、农民“被上楼”的原因剖析四、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五、对策建议:两个转变,保障利益,因地制宜,保护特色六、我的思考一、前言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

“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政府重视的问题。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央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议已经有5年了。

前几年,新农村建设主要是“两依赖”:农村基础建设依赖中央财政,农村经济发展依赖引进外资,“两依赖”的新农村建设几乎没有大作为。

最近两年,新农村建设热闹起来了,最典型的是山东诸城、淄博、临沂、济宁、德州、聊城等地的新农村建设,被媒体称之为“新农民上楼运动”。

最近,“新农民上楼运动”演变为农民“被上楼”运动,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来增加的耕地,从而强迫农民搬出平房,搬上楼房住。

一场让农民“被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

这一系列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事件的阐述:地方政府“圈地运动”,农民“被上楼”1、“被上楼”含义:“被上楼”是指各地为了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来增加的耕地,从而强迫农民搬出平房,搬上楼房住。

各地规模浩大的拆村运动,打着各种旗号,例如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化等。

也有对应政策推出,诸如“村改社”、“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等等,这些拆村运动使得农民不得不“被上楼”。

2、事件的阐述:为了确保我国耕地红线,引导地方政府节约用地,国土部2008年正式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是谓“增减挂钩”。

“农民上楼”行动成效、问题与对策

“农民上楼”行动成效、问题与对策

“农民上楼”行动成效、问题与对策基于农户生计视角,运用焦点小组讨论、农户意愿调查等方法,获取5个典型村寨的一手资料,对比性透析5类农民上楼模式,考察了“上楼致贫”问题,指出因“上楼”导致的庭院经济受损、养老负担骤增、农作效率下降、乡村治理秩序失范等社会问题,并对各个典型模式问题进行比较。

最后提出关注城乡社区功能差异、因地制宜加强试点探索、强化产业支撑、妥善处理社会各类问题、杜绝“上楼”新贫困等对策。

标签:农民上楼;上楼模式;意愿调查;上楼致贫F21上楼模式的理论比较及调研实施1.1典型模式比较目前学术界对“农民上楼”模式的分类较多按主导主体可分为政府主导、政府与市场联合主导、市场主导和自主上楼5种模式;按居民点空间形态变化可分为城中村治理、村庄内部整理、村庄归并、农村社区化及迁村腾地等多种模式;另外也可以按照经济驱动、地区总结等多种方法来分,但实质上是大同小异的。

本文借鉴现有研究成果,将农民上楼模式分成整体搬迁、村庄归并、拆旧建新、城中村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这5种模式。

(1)整体搬迁模式。

整体搬迁模式又称迁移型调控模式型模式等。

农民搬迁后的主要特点有:所集约出来的土地面积较大;人居环境的舒适度、整洁性等得到明显改善;同时,项目周期长、工作量大、复垦成本较高。

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具有农民生产、生活及发展条件较差,人口规模小,周边村庄少,地形陡峭、灾害频发等特点的农村。

(2)村庄归并模式。

该模式也被叫做“中心村”模式。

农民上楼后保留着完整的农村特点,将宅基地还原为林地或者农地,统一规划,规模化合作经营。

同时,上楼后新房性质不变,承包土地权益不变,农民身份不变,实现“居住集中”和“农地集中”。

村庄归并模式比较适用于周边自然村较多、居住点分散、农民非农就业水平低、地形破碎、自然条件恶劣、生产成本高,耕地、宅基地闲置但往往适合特色产业发展的农业区。

(3)拆旧建新模式。

拆旧建新模式又被叫做村庄内部挖潜整理模式、旧址新村模式等。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27•【字号】鲁发[2009]24号•【施行日期】2009.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鲁发〔2009〕24号2009年11月27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推进我省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农村社区是由一定的地域人群、按照相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行共同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所构成的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是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的平台,在农村社会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社会建设的基本载体和工作切入点。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省农村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面貌显著改善。

但是应当看到,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地区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小、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层组织,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构建一整套与农村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新体制。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健全与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新体制,是强化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为民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重要手段,也是缩小城乡差别,改善民居环境的迫切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如何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如何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如何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

随着城乡发展差距的逐渐缩小,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讨论如何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并提出一些具体措施。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发展的基础。

为了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我们应该注重改善农村道路、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首先,要加大农村道路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交通状况,提高农民的出行便利性。

其次,要加强农村供水和电力的建设,保证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农村社区的产业发展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核心。

为了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我们应该注重推进农村产业发展。

首先,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其次,要加强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农村产业多元化发展。

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创业者的扶持力度,鼓励他们在农村创业,为农村社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加强农村社区教育农村社区的教育事业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我们应该注重加强农村社区教育工作。

首先,要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投入,改善教育设施和师资条件。

其次,要加强对农村学生的资助工作,提高他们接受教育的机会。

同时,要加强农村社区教育的培训和教育普及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

四、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农村社区的管理与服务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保障。

为了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我们应该注重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自治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治水平。

其次,要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农村居民的精神生活。

综上所述,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我们应该注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加强农村社区教育、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才能够实现农村社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入法得民心顺民意

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入法得民心顺民意

zhigong falütiandi天地时评不得强迫农民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就《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在官网公开征集意见。

其中明确,在乡村建设方面,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提出促进城乡社会保障标准统一、待遇平等。

《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规定,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通过地方立法,征求民意。

草案提出,禁止自建房让农民买房住小区等“一刀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编制农房建设绿色技术导则或者设计图集等,免费提供给农民自建住宅使用并给予技术指导。

这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好声音。

不得强迫农民“上楼”,顺应民意。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违背农民意愿,赶农民“上楼”的现象时有发生。

不可否认的是,国家的一些惠农好政策就被一些人给曲解了。

对于这种事情的出现,国家也是多次强调了不能盲目大拆大建,而且不能强迫农民“上楼”。

引导村民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实行集中居住,但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然而,据报道,有的地方,在乡镇街道大力推进合村并居、拆建过程中,不少村民面临噪声骚扰、干扰生意、断水断电等“倒逼”压力,让农民苦不堪言。

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入法得民心。

农村社区建设也好,合村并居也罢,出发点都是为了让农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前提是不能强人所难,代作主张。

土地上的家园,是农民的世产,所谓故土难离,哪怕是就近重新规划安排,也会直接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带来诸多不适应。

农村社区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搬不搬、建不建,群众说了算。

首先应该做好前期的摸底调查和征求意见工作。

对于农民来说,大家需要的是因地制宜,而不是“一刀切”。

不得强迫农民“上楼”,依法维护群众利益。

农村社区建设、合村并居以及棚户区改造等,不是逼农民“上楼”,而是一个描绘“留住青山,留住乡愁”的现代田园城市的宏伟蓝图,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着手,在围绕产业为基、就业为本、“家门口城镇化”上做文章,政府通过大力推进棚改工程,加快乡村建设的角度围绕全域布局、产城融合、服务均等,不断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积极寻求群众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广泛听取涉及群众的意见建议,扩大群众参与度,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提升的思路与对策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提升的思路与对策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提升的思路与对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提升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

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不仅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也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提升的思路与对策。

一、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思路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思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完善规划设计: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有效的规划设计。

对于农村社区来说,一个全面、科学的规划设计是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设施的布局合理性和效益。

在规划设计中,应考虑到农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确保服务设施的覆盖面、质量和数量。

2.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支撑。

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提升,能够为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提供便捷的条件。

此外,还需要加强农村社区的环境卫生建设,提高环境的整洁度和美观度,增强农村社区的吸引力和舒适度。

3. 推动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推动信息化建设是重要的思路之一。

通过建设智能化系统,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可以满足农村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例如,可以建设智能化物流系统,提供便捷的物流配送服务;建设智能化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等。

这些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可以提高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的对策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的对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政府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经济支持力度,增加专项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此外,还应该加强规划和管理,建立健全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与维护。

2. 拓宽融资渠道: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需要拓宽融资渠道。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五大重点工作之一。

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强调城乡社会的有机融合和整合,更多地涉及土地利用、产业支撑、农民权益等多重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1新型农村社区的内涵对于“新型农村社区”的内涵,毕于建等认为,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农村合村并点的地域中以行政村或中心村为一定范围,以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为主体的同质人口组成,以村委会为农村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便于镇街指导,便于以村委会为主体进行社区建设与管理,具有明显认同感和归属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杨世松指出,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打破原有村庄界限,把2个或2个以上自然村或行政村经过统一规划,按照统一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搬迁合并,组建成新的农民生产生活共同体,形成新的居住模式、公共服务管理模式和产业格局。

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区”并非是自发形成的“社区”,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而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更是一种国家规划性制度变迁的产物叫。

新型农村社区是以农民作为社区建设主体,并包括市场、政府、非政府组织多元参与的,承担着农村社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功能的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农民生活方式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

2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意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基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同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就得不到有效遏制,两化成果难以惠及广大农村居民,甚至导致经济停滞和社会动荡。

城乡一体化是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对城市和乡村统筹规划,综合开发,使整个社会全而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统筹发展战略,需要农村和城市两轮驱动。

我国宅基地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

我国宅基地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

我国宅基地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一)无偿取得、无成本留置造成宅基地资源浪费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目前农村宅基地实行福利性分配和无偿使用,农民取得宅基地基本没有成本,客观上加深了宅基地私有的传统观念,部分农民存在“农村土地想在哪建就到哪建”、“不占白不占”的心态,导致私自建房、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现象普遍。

同时,农村宅基地取得监管不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闲置宅基地、监管宅基地使用的能力和动力不足,加之农房继承等事实行为以及祖宅不卖等风俗习惯,农村“一户多宅”和超标占地现象较为普遍。

由于宅基地是无偿无限期使用,加之受“以土为本”、“叶落归根”等传统观念束缚,不少农民在新建住房或迁居城镇后,不愿将原有宅基地复垦或交还给集体经济组织,造成“人走房空”、建新不拆旧,不少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

(二)有偿退出机制不健全造成宅基地大量空置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村宅基地还没有建立有偿退出机制。

即使有些地区开展了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但由于补偿标准低,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少。

如洛阳市2009年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但至今全市完成办理进程手续的只有99户,收回宅基地仅70处。

据洛阳市2010年调查,78%的农民工认为放弃宅基地补贴标准偏低,仅靠每人5000元的补贴(每户补贴约2-3万元)在县城或市区购房的资金压力难以承受。

同时,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需要县级财政配套,但县级财政大部分是吃饭财政,区县政府推进宅基地有偿退出的积极性也不高。

(三)宅基地禁止流转限制农村房屋财产权功能目前,我国农民只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即“一宅两制”,房屋的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很好地分开。

由于目前实行的是“地随房走”的政策,但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而且农民在出卖房屋流转宅基地后,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不被批准,这事实上限制了房屋的自由流转,约束了农民对房屋的处分权。

房屋财产权功能受限,导致农民房屋收益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与重要性

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与重要性

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与重要性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密切,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农村地区的发展。

农村社区建设是指通过各种组织和服务手段,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而新农村建设则是致力于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发展,实现农村现代化的进程。

本文将探讨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及其重要性。

一、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农村社区作为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社交空间,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加强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以及社区文化建设,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多的发展机会。

农村社区建设的完善,能够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增加农村人口的满意度和归属感,从而激发他们更加积极地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之中。

同时,新农村建设也对农村社区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农村建设注重农村经济的发展,强调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发展能力。

而农村社区作为农民的组织形式和社交平台,需要承载起农村经济发展的责任,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组织保障。

只有农村社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形成协同发展的局面,才能真正提升农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1. 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农村社区建设能够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文化活动,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例如,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建设更多的卫生设施、娱乐设施和绿化环境,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方式,增加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社区作为农村居民的组织形式和社交平台,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社区组织可以组织农村居民开展更多的农产品合作经营、农业技术培训和农村企业创办等活动,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能力。

同时,社区经济也能够激发农村居民的创业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3. 增加农村居民的参与感和归属感农村社区建设可以增加农村居民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农民主体地位

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农民主体地位

诸 多原 因 , 未能 明确农 民 的主 体地 位 和 主体 作 用 ,
在新 型农 村社 区建 设 的巨 大舞 台上 , 只有政 府 在演 唱“ 独角戏” , 难 以形成 建设 合力 。农 民 的参 与度 很 低, 这 大 大阻碍 了新 型农 村社 区的建设 进程 。实际 工作 中, 村 民反对 社 区建设 、 反 对拆 迁 的 各类 现 象
府一 元 主导 , 农 民主体 缺失 ” 的问题 , 在一定 程 度上
影 响着 新 型农 村 社 区 建设 的大 局 , 为此 , 我们 应 当
认真 的研究 和思考 。


农 民主 体地位 缺失 的表现
在 新 型农 村 社 区建设 过 程 中 , 农 民是 主体 , 没
有 农 民参 与 的新 型农 村 社 区建 设 , 是 残 缺 的建 设 ,
建设 的大局 。建设 新型 农村社 区 , 保 障农 民的主体 地位 , 要做 到 以下三 点 : 尊 重群众 意愿 , 不搞 强
迫命 令 ; 建 立健全农 民利益表 达 渠道 ; 政 府主 导作用发挥 以保 障农 民主体地位 为前提 。
关键词 : 新 型农 村社 区; 建设 ; 农 民主体 地位 中图分 类号 : D 4 2 2 . 6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1 — 6 7 0 1 ( 2 0 1 3 ) 0 5 — 0 0 4 9 — 0 3
的, 对 不 上楼 的农 民进行 威逼 , 甚至 出现 致 人死 亡
城乡 、 推进 “ 三化 ” 协 调科学 发展 , 加 快新农 村 建设 , 全 面 建成 小 康 社会 的有 力 载体 和 现 实选 择 。新 型 农 村 社 区建 设 已成 为 各 级政 府 和 学术 界 关 注 的焦 点 。新 型农 村社 区建 设 过程 中 , 客 观 上存 在 着 “ 政

旧村改造:农民“上楼”的问题探析——基于浙江省X县Y村实证调研

旧村改造:农民“上楼”的问题探析——基于浙江省X县Y村实证调研

旧村改造:农民“上楼”的问题探析——基于浙江省X县Y村实证调研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一直是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也是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主要阵地。

本文是笔者利用在浙江X县Y村调研的情况了解,以Y村的旧村改造为例子,结合近期多省市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被上楼”运动,尝试对各地的“被上楼”运动模式和浙江Y村农民上楼新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进而提出如何更好的进行旧村改造、实现旧村改造的真正内涵。

关键词:“被上楼”运动;旧村改造;农民上楼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4-0012-02一、农民“被上楼”运动近期,一场“被上楼”运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一场圈地运动正在广袤的中国农村上演。

所谓“被上楼”又称为“被城市化”,是指各地为了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来增加耕地,从而强迫农民搬出平房,搬上楼房。

为了保证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2008年国土部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但是这项政策被地方政府曲解为以地生财、获取政绩的新运动,因此一些地方政府依据“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打着所谓“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旗号在广大乡村展开了一场拆迁合并宅基地,农民“上楼”的运动,如山东诸城的“村改社”、天津的“宅基地换房”、成都的“双放弃”以及重庆的“土地换社保”。

而这一系列运动的本质是地方政府通过强制减少农村宅基地面积、为城镇建设换取增量田地面积,进而获得更多土地级差收益、维持并扩大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

由于土地财政和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的双重诱因,各地纷纷开展“一刀切”、“大拆大建”运动,导致许多农民“被上楼”。

旧村改造、农民上楼旨在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但是现在很多地区却不顾地方农村的实际状况、农民的实际需求,打着各种旗号、利用所谓的各种“制度创新”来强行进行“旧村改造”,使“农民上楼”变成“被上楼”。

农村依旧是农村,农民依旧是农民,各地政府在没有顾及当地是否已具备农民上楼的实施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进行旧村改造,这就使失去宅基地的农民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滋生出农具无处堆放、家禽无处饲养、农作物无处保存、农民生活成本增加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难道这就是要建设的“新农村”?农村成了城镇建设缺乏规划和节制的牺牲品。

赶农民上楼荒唐在何处

赶农民上楼荒唐在何处

“赶农民上楼”荒唐在何处近日,平邑县强拆血案引发社会关注。

据媒体报道,强拆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当地近年来轰轰烈烈进行的“并村改造”运动。

事实上,全国各地“撤村并居”,让农民搬进高楼社区的拆迁改造运动,已呈“大跃进”之势。

“撤村并居”因何而生?地方政府又为何热衷于“赶农民上楼”?“撤村并居”初衷是好的,却在“大跃进”式的发展中变了味起初,是地方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的有益尝试不妨从城镇化的发展说起。

自1979年至今,我国经历了快速的城镇化进程。

对比来看,中国从1981年20%的城镇化率,到2012年的53%,仅用了30年的时间,而同样的城市化进程,英国用了100年,美国用了60年。

如此快速的城镇化发展,得益于农村人口的进城潮。

一方面,相较农村,乡镇和大城市有着足够大的吸引力,农民进城能够获得更高的收入。

另一方面,而由于农业技术的进步,耕地使用效率提高,粮食也实现连年增产。

正是这种“推力”和“拉力”的作用下,大多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选择背井离乡来到城市,而这一人口流动进一步使得农村丧失了吸引力,人口向城镇聚集的意愿更强。

然而,在农村人口流出的过程中,农村的宅基地却没有相应的退出机制。

农民进城,发展不错的有能力在城镇安家落户,从此不回乡生活,但农村的房子还搁在老地方,无人问津。

久而久之,空心化的农村出现大量的闲置房屋。

不止如此,“一户多宅”、城镇和农村“两头占地”的现象,还导致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却增加的怪象。

经济观察报援引九三学社2013年发布的一份有关城镇化发展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村常住人口每年以1.6%的速度减少,但农村宅基地却以每年1%的速度增加。

针对这种情况,大约2001年前后,、等南地区富裕乡镇的基层政府,尝试撤并人口数目较少的自然村,集中到人口大村,或者集中建设公寓型农民小区。

这种居民向社区集中的做法,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也改善了农村的居住条件,提高了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

这一行动可以说是地方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务实举措。

2020年0725公务员多省联考《申论》题(天津区县卷)真题及参考答案

2020年0725公务员多省联考《申论》题(天津区县卷)真题及参考答案

材料 3
退休教师老马是单车骑行爱好者,在村里经常能看到他骑车的身影。最初他骑车是为了看 风景,但自从 5 年前他有了一个新的身份——“社区人居环境整治义务督查员”后,他就会在 骑行时随身带上相机和小本子,既看景也看垃圾,看到哪里有垃圾就拍下照片,并用小本子记 下发现垃圾的具体地址,再反馈给村镇处理。
吴义松提交“喜庆堂”的使用申请时,古中举不忘提醒:“既然要在村里办,就得守规矩。 酒席别超过 10 桌,每桌菜别超过 500 元,车别超过 3 辆……”
材料 2
近年来,因为萌萌的体态、超高的颜值、诗意的名字,多肉植物俘获了大众的“芳心”, 市场的需求迅速增大。多肉植物之所以能成为产业,电商功不可没。“我们必须要更加适应‘互 联网+’这种新业态。”G 县商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说,“以前我们一般认为,因为植物单株 价格低、运输易造成损毁、运费高昂等原因,包括多肉植物在内的花卉业不太适合电商模式, 但数据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其实不对。”
G 县多肉产业主要集中在景天科多肉,品种较单一。“大家都卖桃蛋这一个品种,就相互 踩价。现在我们这的桃蛋已经降到 8 毛钱一株了,可还是看的人多,买的人少,这可怎么办哟?” 说到销售,多肉种植大户老王一筹莫展;G 县多肉植物滞销率约为 40%,而多肉的销售旺季主 要在春秋两季。以前花农们通过降价促销基本能全部出货,但现在这个策略似乎失效了。“有 的种植户只是‘抓一把、赶紧跑’,只想快点回本赚钱,我们 G 县多肉的招牌怎么能打响哟?”
老马的照片和小本子清楚地反映了 F 市社区人居环境的改变:最初骑行一小时能记录十几 处卫生死角,而现在常常几个小时也发现不了一处。老马义务督查员的身份也面临着“退休” 的风险。他高兴地告诉记者,“F 市社区的环境越来越好,现在不仔细去找,很难看到卫生死 角了。社区生活垃圾治理长效化、常态化、规范化,社区生态环境改善了,群众生活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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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盲目追求外在形象和短期效果,忽视统筹规划与长远安排
农村社区建设不只是引导农民上楼
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进而破解“三农”难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已经成为各地的共识。

然而,当下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些地方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内涵、功能定位、推进动力等关键问题研究不深,盲目追求外在形象和短期效果,忽视统筹规划与长远安排,既有“空城”之计,也有“空壳”之戏。

一些地方出于对政绩的追求,急功近利地抓典型、搞模式、把新型社区建设演变成为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一些地方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理解为扒旧房盖新房、拆平房建楼房、撤小村并社区,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变成了大拆大建;一些地方通过行政命令和利益诱导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让社区建设的主体反而成了旁观者;一些地方将建设新农村看成是脱离城乡协调发展的孤立活动,一味地追求快速提高新型农村社区率,不愿在如何提高社区质量上多下功夫,造就了一批毫无特色的“不农不城”的社区,造就了一大批“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三无”居民,农民房子拆除了,土地权益流失了,既丢了安身之所,又平添建房新债,苦不堪言。

有识之士指出,如果按这样的路子去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难免误入歧途,这种现象亟待改变。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注重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产业结构转型、非农就业岗位的增加、社区基础设施的完善、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居民消费水平和整体素质的提高,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综合体现,是一项事关全局且投入巨大的工程,没有科学规划的引领,就不可能建成符合农村发展实际、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新型农村社区,甚至会成为劳民伤财的“瞎折腾”,犯历史性的错误。

当前,农村正迎来新一轮建房高潮,如不及时规划引导,农村宅基地无序扩张、滥占耕地、功能缺失、环境恶化、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将重复发生。

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城乡一体、规划先行的原则。

要按照“全域规划”的理念,突出城乡统筹,加快城镇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推动人口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产业向集聚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要加快制定出区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详细规划,已有规划不够合理、不够完善的,应及时修订、调整、补充。

规划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地域风貌特色的营造、整体环境的保护和历史文化的传承,维护好山体、水域、河滩、山林风貌等自然景观,切忌“千村一面”。

应充分考虑资源配置、历史沿革和村民生活习惯等因素,科学规划空间布局,合理确定社区规模,注重完善社区功能,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合理性和统筹性。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注重产业支撑,就业富民。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经济发展的支撑,经济发展反过来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没有经济的发展不可能有新型农村社区的快速、健康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只是引导农民建房和“上楼”,也不仅仅是把农民就地转化为市民,更重要的是让农民“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

为了实现农村集约建设、农民可持续增收,需要按照布局合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主业突出、错位发展的原则,抓好产业布局,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来源,为新型农村社
区建设提供持久动力和产业支撑。

事实上,凡是附近就业机会多的社区,入住率一般比较高,社区公共服务也比较好;而凡是入住率低的社区,周围一般没有或很少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在抓好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具体讲,要“四路并进”:新型农村社区附近的各类企业优先为入住社区的群众提供就业机会,使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就地转化为产业工人和现代农业工人,从而取得薪金;群众现有耕地通过租赁形式加快土地流转,由现代农业公司、农业合作组织或种植养殖大户经营,从而取得租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整合腾出的土地,用于企业用地的,鼓励村集体以入股的方式合作村民取得分红;新型农村社区内商业服务业优先由当地群众经营,让有特长、有资本、有意愿的农民创业,开办小型或微型企业,增加社区居民收入。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注重以人为本,优化环境。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逐步变农村为城市,变农民为市民的动态过程。

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仅是修好几条马路、盖好几栋房子,更重要的是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以维护群众利益、满足群众生存和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具体说来,就是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社区居民行路、饮水、用电、燃气、通讯等方面的需求,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就是要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

就是要建立市场化的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百货供应、餐饮服务、农资供应、农机维修、邮政通讯、金融保险等服务项目。

就是要建立社区物业管理体系,负责社区路水电气管护和垃圾处理等日常性服务。

就是要建立社区自助互助服务体系,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

就是要把文化阵地建设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建立综合文化站,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室、书报刊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文化服务室等,配备娱乐、体育健身和学习设施,满足农民的多样文化需求;发挥民间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鼓励支持社区居民自办文化大院、农民业余剧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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