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要求1 保护接地1.1 在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
1.2 按有关电力装置和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标准规定不需要接地的下列各处,在危险场所内仍应进行接地:a) 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b) 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直流电压为11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c) 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
1.3 在危险场所1 区或20 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以及2 区内除照明灯具外的其他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应采用专门的接地线予以接地。
该接地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与相线相等的绝缘。
此时,危险场所内的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护套等的金属连接,只能作为辅助接地线。
在危险场所2 区内的照明灯具或21 区内的所有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或金属构件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线作为接地线。
1.4 在危险场所中,接地干线(网)应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连,连接处不得少于两处。
1.5 危险场所中的接地干线通过与其他环境共用的隔墙或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并按规定做好隔离密封。
1.6 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相连接,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1.7 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与接地干线相连的接地线宜使用多股软绞线,其最小截面,铜线不得小于4mm²,铝线不得小于6 mm²,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
1.8 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时,其接地或接零芯线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连接;钢带及金属外壳应与设备外接地螺栓连接。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
编号:SY-AQ-04014(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Safety requirements of electrical circuit in explosion hazardous area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其配线方式、导线的允许截面、导线的连接方式和敷设方法等,均应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规定,并尽可能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区域或距离爆炸能释放较远的地点,避开易受机构损伤、振动、腐蚀、粉尘和纤维积聚以及有危险高温的区域。
严禁架空线路跨越爆炸危险场所。
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附近时,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边界的距离至少应为杆塔高度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对于10千伏及以下线路,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如减小档距和拉力、加强紧蛎、加大导线截面、加强绝缘等),才可适当减小距离。
在电气线路上,应根据需要安装相应的保护装置,以便在发生过载、短路、漏电、接地、断线等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或切断电源。
因此,低压系统应为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系统。
在相线和工作零线上,一般均应装有短路保护装置。
至于3~10千伏电缆线路,须装设零序电流保护装置;若电缆线路位于0区和10区,零序电流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
在爆炸危险场所,为了防止爆炸性气体通过电缆沟、钢管、保护管和敷管时留下的孔洞,造成不同危险区域之间或危险区非爆炸危险区之间串通,必须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得作为导线连接或分支之间。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1引言1.1制定目的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防爆技术工作的分工原则各部室的领导,对本单位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负责生产工艺管理的部门,按本规程的规定,确定爆炸危险场所中区域的等级的范围,提出区域划分的平面图。
再由电气及有关专业部门,按照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的平面图,进行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并由安技部监督检查。
1.3电气整体防爆各级有关人员在从事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工程安装施工、运行维修与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采取防爆措施,以实现整体防爆。
1.4本规程与其他标准、规程的关系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技术与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程的规定。
各有关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本规程未涉及的或不够详尽的内容,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可制订专项规定或实施细则,以补充本规程的不足,并向安技部备案。
第一篇爆炸性物质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2爆炸性物质的分类爆炸性物质分为三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3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级和区域范围3.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3.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3.2.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2.1.1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1.2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接地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接地要求接地是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的重要内容,可有效避免防爆电气设备遭受雷击、静电的破坏,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因此,结合防爆电气设备类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气设备接地的可靠性,对延长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具有重要作用。
1.接地的类型常见的接地方法有以下几项:重复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
重复接地重复接地是指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零线的一处或多处通过金属导线与接地装置相连。
在低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线路中,施工单位在安装时,应将配电线路的零线干线和支线的终端接地,零线干线每1公里接地一次。
距离接地点50米以上的配电线路,接用户的零线仍应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保护接地一般情况下,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与大地电连接,称为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主要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
如果不采取保护接地措施,人体接触带电外壳时,由于传输线与大地之间的分布电容形成回路,导致人体通过电流,造成触电事故。
如果对电气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当人体接触带电外壳时,人体的电阻与保护接地装置并联。
由于接地电阻小于人体电阻,可以认为通过人体的电流很小,几乎不通过人体,从而避免了触电事故。
防雷接地防雷接地是防雷措施的一部分,其作用是将雷电流引入大地。
避雷器(包括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和消雷器等。
)主要用于建筑物和电气设备的防雷。
避雷器的一端与被保护设备相连,另一端与接地装置相连。
在直击雷的情况下,避雷器将雷电引向自身,雷电电流通过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进入大地。
此外,由于雷电引起的静电感应效应,为了防止房屋火灾或触电等间接损害,通常需要对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钢筋结构进行接地;雷电波会沿着低压架空线路和电视天线侵入房屋,造成房屋内电气设备绝缘击穿,从而引发火灾或人身触电伤亡。
所以线上和进屋前的绝缘瓷瓶的铁脚要接地。
屏蔽接地是消除电磁场对人体危害的有效措施,也是防止电磁干扰的有效措施。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通用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通用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通用版)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其配线方式、导线的允许截面、导线的连接方式和敷设方法等,均应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规定,并尽可能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区域或距离爆炸能释放较远的地点,避开易受机构损伤、振动、腐蚀、粉尘和纤维积聚以及有危险高温的区域。
严禁架空线路跨越爆炸危险场所。
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附近时,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边界的距离至少应为杆塔高度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对于10千伏及以下线路,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如减小档距和拉力、加强紧蛎、加大导线截面、加强绝缘等),才可适当减小距离。
在电气线路上,应根据需要安装相应的保护装置,以便在发生过载、短路、漏电、接地、断线等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或切断电源。
因此,低压系统应为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系统。
在相线和工作零线上,一般均应装有短路保护装置。
至于3~10千伏电缆线路,须装设零序电流保护装置;若电缆线路位于0区和10区,零序电流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
在爆炸危险场所,为了防止爆炸性气体通过电缆沟、钢管、保护管和敷管时留下的孔洞,造成不同危险区域之间或危险区非爆炸危险区之间串通,必须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得作为导线连接或分支之间。
为了保证自动切断故障线路,0区、1区和10区内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1000伏以下线路,其接地线的截面,应保证单相接地的最小短路电流至少为保护该段线路的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5倍,或自动开关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整定电流的1.5倍。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的施工,讲究细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要求,先向大家介绍一般要求,抛砖引玉,请高人一起来讨论一、选用的防爆电器设备的级别、组别,不应该低于爆炸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该有标志Ex(EXPLOSION),名牌上应该有防爆等级标志,防爆合格证书编号。
三、电气线路应尽量在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或者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内敷设。
四、铺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或楼板处的孔洞,应该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选用导线或者电缆(单芯)的截面积:0区:本安用0.5mm²;1区:控制通讯、照明用1.5 mm²,动力用2.5 mm²;2区:可用1.5 mm²。
移动设备1、2区都要用2.5 mm²,且要用重型合成橡胶电缆。
六、电气线路敷设应该尽量避免有中间接头。
必须分路或者接头,可以用防爆接线盒。
七、爆炸危险场所的配线方法:在0区,只允许本安设备配线。
在1区,可用镀锌钢管配线或者用低压电缆配线,不准用高压输线;在2区,允许用低压电缆配线,低压可用钢管和电缆配线。
八、电缆敷设时,电力电缆与通讯、信号电缆分开,高压电缆与低压、控制电缆分开。
九、输电架空线不允许跨越爆炸危险场所,必须离开爆炸危险场所1.5倍的电线杆高度。
十、本安电路用的电缆或导线需是蓝色;十一、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在同一接线箱内接线时,需要有绝缘隔板分隔,距离至少50mm;十二、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配线,不应该发生混触,要避免发生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现象。
十三、本安电路和非电路或其它电路不允许用同一根电缆,也不应在同一根钢管里铺设。
十四、接地1、凡在爆炸危险场所里的防爆电气设备、金属构架、金属配线钢管、电缆金属护套均应接地;2、如果防爆电器设备是固定在金属构架上,电气设备仍然需要单独接地;3、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相连;4、接地线的截面积和绝缘等级应与相线相同;5、接地线应与相线在同一钢管内放设;6、接地电阻不大于4Ώ;7、本安用电源的屏蔽层接地,应在非爆炸危险场所一头接地。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的施工,讲究细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要求,先向大家介绍一般要求,抛砖引玉,请高人一起来讨论一、选用的防爆电器设备的级别、组别,不应该低于爆炸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该有标志Ex(EXPLOSION ),名牌上应该有防爆等级标志,防爆合格证书编号。
三、电气线路应尽量在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或者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内敷设。
四、铺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或楼板处的孔洞,应该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选用导线或者电缆(单芯)的截面积:0 区:本安用0.5mm2 ;1 区:控制通讯、照明用1.5 mm2 ,动力用2.5 mm2;2 区:可用1.5 mm2 。
移动设备1、2区都要用2.5 mm2,且要用重型合成橡胶电缆。
六、电气线路敷设应该尽量避免有中间接头。
必须分路或者接头,可以用防爆接线盒。
七、爆炸危险场所的配线方法:在0 区,只允许本安设备配线。
在1 区,可用镀锌钢管配线或者用低压电缆配线,不准用高压输线;在2 区,允许用低压电缆配线,低压可用钢管和电缆配线。
八、电缆敷设时,电力电缆与通讯、信号电缆分开,高压电缆与低压、控制电缆分开。
九、输电架空线不允许跨越爆炸危险场所,必须离开爆炸危险场所1.5 倍的电线杆高度。
十、本安电路用的电缆或导线需是蓝色;十一、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在同一接线箱内接线时,需要有绝缘隔板分隔,距离至少50mm ;十二、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配线,不应该发生混触,要避免发生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现象。
十三、本安电路和非电路或其它电路不允许用同一根电缆,也不应在同一根钢管里铺设。
十四、接地1 、凡在爆炸危险场所里的防爆电气设备、金属构架、金属配线钢管、电缆金属护套均应接地;2、如果防爆电器设备是固定在金属构架上,电气设备仍然需要单独接地;3、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相连;4、接地线的截面积和绝缘等级应与相线相同;5、接地线应与相线在同一钢管内放设;6、接地电阻不大于4? ;7、本安用电源的屏蔽层接地,应在非爆炸危险场所一头接地。
防爆电气安装技术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装技术要求(1)材料设备要求防爆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有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签发的防爆合格证书,产品附件、配件、备件应完整,技术文件齐全;电缆和绝缘导线必须具备合格证书。
(2)电气线路基本要求1)电气线路导线绝缘的耐压强度应为2倍额定电压,并不低于500V。
2)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3)电气线路PE(PEN)线绝缘层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敷设。
4)配电线路中的接线盒、分线盒、活接头、隔离密封件等连接件的型号、规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规范规定。
5)易燃易爆场所的配电线路在1区内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6)引入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的线路,应使用耐油的导线或电缆,否则应有防止绝缘油浸伤线芯绝缘层的防护措施。
7)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有爆炸性气体环境。
架空线路与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在水平距离小于规定且无法躲开的特殊情况下,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8)电缆线路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要求:(a)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
当必须连接时应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b)电缆的敷设一般应有铠装,当符合以下情况时可使用无铠装的电缆。
a)1区场所电压为1kV及以下的塑料护套电缆。
b)1区场所的控制、照明的电缆。
c)2区、11区场所电压为1kV及以下的电力、控制、照明的电缆。
(c)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的密封,应符合以下要求: a)压紧螺母、金属垫片、弹性密封圈、及其密封填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b)电缆外径等于或大于20mm时,在隔离密封处组装防止电缆拔脱的组件时,应在电缆被拧紧或封固后,再拧紧固定电缆的螺栓。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作者:冬天的太阳为了弄清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我们应首先了解清楚是什么是爆炸危险环境呢?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规定,爆炸危险环境是指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粉尘、薄雾、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引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它包括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两类。
在我们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是可能出现可燃性液体蒸发(挥发)、可燃性气体泄漏、积聚,或者可能出现可燃粉尘(包括纤维、飞絮)悬浮、飘逸的场所统称为爆炸危险环境(也称为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性气体环境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又可分为0区、1区、2区三种区域,爆炸性粉尘环境根据爆炸性粉尘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又可分为20区、21区、22区。
由于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如果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存在电气线路的漏电、短路、电气打火等情况就会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电气线路因设计或敷设安装带来不安全因素,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20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等相关规范,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电气线路的选择要求1)电气线路的选择首先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2)在爆炸危险环境中,低压电力、照明线路所选用的绝缘导线、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高于或等于工作电压,且U0/U 不应低于工作电压。
中性线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一致,并应在同一护套或保护管内敷设;3)敷设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内的电缆和2区内本质安全线路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在2区内尽可能采用铜芯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且在与电气设备连接时应采用铜-铝过度接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法规编号:劳人护(87)36号颁布时间:1987制定部门: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石油工业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法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7年12月16日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国家机械委员会、煤炭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石油工业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劳人护(87)36号文颁发)1引言1.1制定目的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防爆技术工作的分工原则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负责生产工艺管理的部门,按本规程的规定,确定爆炸危险场所中区域的等级的范围,提出区域划分的平面图。
再由电气及有关专业部门,按照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的平面图,进行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并由安全技术部门监督检查。
1.3电气整体防爆各级有关人员在从事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与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采取防爆措施,以实现整体防爆。
1.4本规程与其他标准、规程的关系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技术与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程的规定。
各有关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本规程未涉及的或不够详尽的内容,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可制订专项规定或实施细则,以补充本规程的不足,并向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一篇爆炸性物质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2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与分组2.1爆炸性物质的分类爆炸性物质分为三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2.2爆炸性气体(含蒸气和薄雾,下同)的分级与分组爆炸性气体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分级。
防爆电气线路常识(三篇)
防爆电气线路常识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安装位置的选择、敷设方式的选择、导体材质的选择、连接方法的选择等均应根据环境的危险等级进行。
1.位置选择应当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敷设电气线路。
2.敷设方式选择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主要有防爆钢管配线和电缆配线。
3.隔离密封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以及保护管、电缆或钢管在穿过爆炸危险环境等级不同的区域之间的隔墙或楼板时,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4)导线材料选择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1区的范围内,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或电缆。
在有剧烈振动处应选用多股铜芯软线或多股铜芯电缆。
煤矿井下不得采用铝芯电力电缆。
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2区的范围内,电力线路应采用截面积4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照明线路可采用截面积2.5mm2。
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
5)允许载流量1区、2区绝缘导线截面和电缆截面的选择,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引向低压笼型感应电动机支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
6)电气线路的连接l区和2区的电气线路的中间接头必须在与该危险环境相适应的防爆型的接线盒或接头盒附近的内部。
1区宜采用隔爆型接线盒,2区可采用增安型接线盒。
2区的电气线路若选用铝芯电缆或导线时,必须有可靠的电气线路。
防爆电气线路常识(二)防爆电气线路是一种特殊的电力系统,用于在容易发生爆炸的环境中,保证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以下是一些关于防爆电气线路的常识:1. 防爆电气线路的应用范围广泛,包括石油、化工、煤矿、船舶等爆炸危险场所。
2. 防爆电气线路的设计主要考虑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外壳材料的防爆性能、接线方式的防爆性能等。
3. 防爆电气线路的电气设备应具备防爆性能,这包括防爆型电机、防爆型开关、防爆型插头插座等。
这些设备的防爆性能指标包括防爆等级、防爆标志、防爆参数等。
4. 防爆电气线路的外壳材料应具备防爆性能,常用的外壳材料有铸铝合金、不锈钢、耐酸碱塑料等。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现代工业领域中,电气线路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但是,在一些特定的场所,例如化工厂、石油化工、煤矿等,电气线路存在着更高的风险。
电气设备故障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
因此,在这些场所,为了维护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的电气安全措施。
本文将重点介绍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场所分类及其特点根据《国家标准 GB3811-2008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将爆炸危险场所分成了如下三类:1.1 危险场所1类:1.爆炸危险物质混合物的连续和频繁存在。
2.爆炸危险物质混合物的位置,通常是在日常操作或异常情况下,均能存在,而且存在时间较长。
1.2 危险场所2类:1.爆炸危险物质混合物的位置,只是在日常操作或异常情况下存在。
2.爆炸危险物质混合物存在的时间较短。
1.3 危险场所3类:1.在正常情况下,爆炸危险物质混合物不存在,但是当发生异常情况时,该危险物质混合物仍有可能存在。
由此可见,不同场所具有不同的危险程度和特点。
掌握这些特点,有助于确定合适的电气安全措施。
二、防爆电气线路的设计原则防爆电气线路的设计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在线路的整个设计过程中,应当特别考虑爆炸危险性和安全性因素,从而设计出符合安全标准的线路。
2.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元件,例如防爆电气元件、线缆、接头和插座等。
3.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配电线路功率因数的修正,以避免因为线路功率因素造成的电能损失问题。
4.检查电气线路的接地等问题,确保人身安全,同时防止电气设备损坏。
5.引入最新的电气技术和方案,通过不断创新和改进,不断提高电气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电气线路的构造电气线路的构造是防爆电气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构造安全可靠的电气线路,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3.1 防爆线路防爆电气线路是为了避免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中发生线路故障而设计的一种电气线路。
防爆电气线路需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电气元件,例如防爆电气箱、防爆接头、防爆开关、防爆灯具等,同时采用符合标准的安全接线方式和供电方式。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管线安装工艺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管线安装工艺摘要:在爆炸危险环境中,工业电气管线安装工艺直接关系工厂电气的安全运行,因此安装工艺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关键词:爆炸;电气;管线;工艺在爆炸危险环境中,工业电气管线的安装敷设、导线材料、连接工艺等均应与危险区域等级相适应,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型钢支架制作安装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铁制紧固件和支架应采用镀锌制品;支架的加工不得有毛刺、焊肉饱满均匀,不应留有焊药皮。
支架的刷漆均匀。
支架安装美观、牢固、可靠、端正;位置正确、清洁、整齐;高度一致。
二、钢管配线1、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⑴ 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应采用跨线连接,并应保证良好的电气通路,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以保证良好的导通性。
⑵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和2区与隔爆型设备连接时,螺纹连接处应有锁紧螺母。
⑶ 外露丝扣不应过长。
⑷ 电气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密贴。
2、除本质安全电路外,电压等级为1000V及以下的钢管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2.2.2.2 爆炸性环境内电压为1000V及以下的钢管配线要求3、在爆炸性环境1区、2区、20区、21区和22区的钢管配线,做好隔爆密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⑴ 电气设备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应装设隔离密封件。
⑵ 在正常运行时,所有点燃源外壳的450mm范围内应做隔离密封。
⑶ 管路通过与其它任何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均应隔墙的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
⑷ 管路通过楼板或地面引入其它场所时,均应在楼板或地面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件。
⑸ 管径为50mm及以上的管路在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及每距15m处,应装设一隔离密封件。
军用油库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YLB3001-95军用油库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军用油库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在设计、施工、安装和管理上的安全要求和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在用的各类军用油库(如后方基地油库、野战油库、机场油库、部队油库等),不适用于油品的任何运输工具(油船、运油车辆等)。
城市军用加油站的电气防爆要求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国家、军队的有关规范执行。
如有的内容与国家规范精神一致,但在要求上更严格的,按本规程执行,如有内容与国家规范相矛盾的,则按国家规范执行。
本规程未包括防静电危害的内容,油库爆炸危险场所的防静电危害的要求,按总后勤部油料部的《军用油库防静电危害安全规程》执行。
2、引用标准GB 3836.1~4-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J 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58-83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 74-84 石油库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3、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3.1 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能侵入以致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称为爆炸危险场所。
油库内爆炸危险场所划为三级:3.1.1 0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1.2 1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形成、积聚的场所。
3.1.2 2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或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和运转,正常的测量、取样等;不正常情况是指设备发生故障、误操作、拆卸检修、人为损害等。
3.2 油库内各场所危险等级的划分(见表1)表1 油库内各场所危险等级划分表3.3 各爆炸危险场所通向露天的门、窗外的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划分,见附录B《爆炸危险场所划分图》。
3.4 与爆炸危险场所相邻,用有门的墙隔开的场所,此场所虽无爆炸危险物质,但由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可能侵入而有爆炸危险,其等级应按表2划分。
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线路重点全套
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线路重点全套爆炸危险场所对电气线路的要求如何?对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线路的要求不同于一般场所,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于一级爆炸危险场所内的所有电气线路和其他各级爆炸危险场所内有剧烈震动的电气设备上的线路均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导线截面积要足够大。
导线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熔件或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
(2)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线路应采用电缆或绝缘导线穿钢管布线(布线钢管要求能承受2MPa的水压,气密性较好),使用移动式或携带式电气设备时,应采用移动电缆,即塑料护套或橡套电缆,也可采用RVZ型软件线,电缆或绝缘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
(3)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导线和电缆的绝缘强度,应不低于网络的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高压(≤10kV)输电线路,严禁跨越爆炸危险场所。
架空线与爆炸危险场所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L5倍。
(4)在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一级爆炸危险场所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及Q-2级场所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必须使用专门的接地线。
Q-3级、G-2级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和Q-2级场所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连接的金属管道系统或金属构件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
(5)不同等级爆炸危险场所内导线或电缆的选型见表9-10o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防爆改造施工要求Ol一般要求1.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2、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不得低于500V,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3、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紧固或压接、熔焊等,但不得绕接4、爆炸危险环境除本质安全电路外,采用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铜、铝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3.1.6的规定。
5、O区:只允许敷设本质安全电缆系统,并应考虑浪涌保护和防雷措施。
6、1区和2区:可采用电缆配线系统,也可采用电线管配线系统。
02电缆线路1.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间不应直接连接,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GB50058
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GB500585.1一般规定5.1.1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宜将设备和线路,特别是正常运行时能发生火花的设备布置在爆炸性环境以外。
当需设在爆炸性环境内时,应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地点。
2在满足工艺生产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
3 爆炸性环境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机械、热、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4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不宜采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5 爆炸性粉尘环境内的事故排风用电动机应在生产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事故启动按钮等控制设备。
6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应尽量减少插座和局部照明灯的数量。
必要时,插座应布置在不易积聚爆炸性粉尘的地方,局部照明应布置在发生事故时气流不易冲击的地方。
粉尘环境中安装的插座开口的一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60°。
7 爆炸性环境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1的有关规定。
5.2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5.2.1在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应根据下列因素进行选择:1 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2 可燃性物质和可燃性粉尘的分级;3 可燃性物质的引燃温度;4 可燃性粉尘云、可燃性粉尘层的最低引燃温度。
5.2.2 危险区域划分与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 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表5.2.2-1 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2 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与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关系应符合表5.2.2-2的规定。
表5.2.2-2 电气设备保护级别(EPL)与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关系注:①在1区中使用的增安型“e”电气设备仅限于下列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中不产生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的接线盒和接线箱,包括主体为“d”或“m”型,接线部分为“e”型的电气产品;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0附录D配置的合适热保护装置的“e”型低压异步电动机,启动频繁和环境条件恶劣者除外;“e”型荧光灯;“e”型测量仪表和仪表用电流互感器。
爆炸和危险场所电气安装验收规范GB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1 总则1.0.1 为保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环境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1.0.2.1 矿井井下。
1.0.2.2 制造、使用、贮存火药、炸药、起爆药等爆炸物质的环境。
1.0.2.3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1.0.2.4 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
1.0.2.5 蓄电池室。
1.0.2.6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气井平台。
1.0.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运输、保管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防爆电气设备应有防爆标志。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1.0.6.1 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其型号、规格和防爆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件、备件应完好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必须标有国家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
1.0.6.5 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必须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
对重要工序,必须事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0.8 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0.8.1 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计及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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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
1、在高处作业搭设脚手架、使用高处作业台或采用其它可靠措施。
2、弯制电缆管时,必须正确使用管器,防止铁管弹起伤人。
3、严禁从车上直接推下电缆盘。
滚动电缆的地面必须平整,破坏电缆盘不得滚运。
4、敷设电缆前,电缆沟或电缆廊要清理干净,并有足够的安全照明。
5、先用合适的电缆盘支架电缆盘架空。
放电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有明确的指挥信号,统一行动。
6、在运行的电缆沟或廊道内放电缆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磨破运行电缆造成漏电事故。
7、牵引电线、电缆通过孔洞、管子时,两侧均设监护人,工作人员要避开洞口、管口,更不能用头部接近,以防受到伤害。
8、电缆穿入带电电的盘柜时,盘上要有专人接引,严防电缆触及带电部位。
9、电缆拐弯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外侧。
10、电缆敷设完毕,端头妥善处理,以免妨碍通行和绊倒行人。
11、制作电缆终端头时,挂焊锡的工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手套、鞋盖,并穿长袖工作服及其它必要的防护用品。
12、熔化焊锡的容器、工具必须干燥,严防水滴带入熔锅引起爆溅伤人。
13、现场高压试验区及电缆的端头设遮拦,并挂标示牌,设专人警戒。
14、用兆欧表测定绝缘电阻时,防止与人体接触,试验后被试物必须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