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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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产科疑难危重病例的处理对于保障母婴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促进医疗团队的协同工作,建立一个完善的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讨论制度的必要性、操作流程和效果评估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讨论制度的必要性1. 提高病例处理水平:疑难危重病例在临床工作中并不鲜见,而这类病例的处理涉及到多个学科和多个医疗团队的协作。

建立讨论制度可以集思广益,多学科交流,促进病例的全面分析,以提高处理水平。

2. 强化诊断和治疗能力:疑难危重病例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传统的医学知识可能难以解决问题。

通过讨论制度,可以邀请专家参与,提供宝贵的医疗经验和指导,帮助提高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能力。

3. 加强团队合作:疑难危重病例的处理需要多个学科的专业人员协同工作。

建立讨论制度可以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加强团队的凝聚力,提高整体护理质量。

二、操作流程1. 选择病例:每周从医院中选择一到两例疑难危重病例进行讨论,并由产科主任或院内专家组协调确定。

2. 召开讨论会议:按照事先发布的通知,进行定期讨论会议。

参会人员包括产科医师、护士、影像科医师、麻醉科医师等相关专业人员。

3. 介绍病史与检查结果:会议开始前,由医生代表提供病例的病史和检查结果。

音像资料可以作为会上展示的辅助手段。

4. 分析讨论:医生们对病例进行综合分析,讨论可能的诊断、治疗方案和手术风险等问题。

5. 专家指导:如有需要,可以邀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与讨论,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

6. 总结与记录: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对会议内容进行总结,并由秘书记录讨论过程和得出的结论。

三、效果评估1. 临床数据指标:建立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后,可以通过比对前后的临床数据指标来评估效果。

如手术成功率、并发症发生率等指标的变化。

2. 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医务人员对讨论制度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以及对改进的建议。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目录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3)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3)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4)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4)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 (5)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6)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7)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制度 (8)临床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8)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0)业务培训制度 (11)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1)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1)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12)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建立登记并进行随访。

3、及时了解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

5、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

6、督促检查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效果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4、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5、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加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重症孕产妇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重症孕产妇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重症孕产妇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为了加强重症孕产妇救治的管理、确保重症孕产妇的救治质量,特制订重症孕产妇救治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以保证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救治水平。

一、重症孕产妇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重症孕产妇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

二、病例选择:重症孕产妇的疑难或危重病例一般是指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孕产妇患者,需组织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

(一)组织工作:1.病情等级 C 级的疑难病例应由产科组织科内(或院内会诊)会诊讨论;2.病情等级 B 级的重症病例,由医务部主任(或产科重症负责人)主持组织院内专家组成员会诊讨论,3.病情等级 A 级的高危重症病例,由医疗副院长主持,组织院内、必要时院外专家组会诊讨论。

(二)会诊时限:1.紧急情况下 1 小时内组织会诊,2.非紧急的,在 24 小时内组织会诊。

三、产科以及孕产妇所在的临床科室遇有重症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医务部,根据病情等级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组织有关院内、院外专家进行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讨论。

四、会诊方式:1.病情等级 C 级:全科病例会诊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如患者在产科以外的临床科室,必须有产科高级职称医生以上参加。

2.病情等级 B 级:全院会诊,由产科重症负责人(或重症医学科主任)提出,医务部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由医务部主任主持。

3.病情等级 A 级:必要时请外院专家参加的全院会诊,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人提出,医务部负责安排、组织,由业务副院长主持。

五、会诊程序:由主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

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个人发言:分别记录由低级到高级职称的发言。

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现代医学在妇产科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妇产科急危重症和死亡病例依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及时、准确地评估和处理这些病例,建立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讨论该制度的必要性以及设计与实施的相关原则。

一、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的背景妇产科急危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发生往往与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医疗技术和医疗资源等因素有关。

这些病例的处理不仅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因此,及时汇集这些病例,进行讨论,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必要性1. 促进交流与学习:由于妇产科急危重症和死亡病例处理的复杂性,医务人员通常需要多学科的参与和交流合作。

建立讨论制度可以搭建一个交流平台,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专业知识分享和经验交流。

2. 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讨论病例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发现在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临床判断的错误、技术操作的不当等。

在讨论中提出改进建议,有助于避免重复错误,提高医疗质量。

3. 优化资源分配:通过对妇产科急危重症和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可以分析疾病的发展规律和高风险因素,进而优化医疗资源的分配,确保对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三、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的设计与实施1. 制定讨论制度的机构和人员:医疗机构应该成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或小组,负责妇产科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的讨论工作。

这个小组由有关领域的专家、临床医生、护士等组成,以确保讨论的多角度和专业性。

2. 确定讨论的时机和范围:讨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如每个月或每季度一次。

同时,应该明确讨论的病例范围,包括急危重症和死亡病例。

此外,也可以将其他高危患者的病例纳入讨论的范围,以便更全面地评估和改进医疗质量。

3. 讨论的内容和方式:讨论的内容应包括病例的背景、临床经过、处理方法、并发症和治疗效果等。

产科危重病例讨论

产科危重病例讨论

产科危重病例讨论
产科危重病例是指孕妇在妊娠、分娩或产后期间出现严重并发症或疾病,需要立即救治的情况。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产科危重病例讨论范例:
医生1: 我们有一个妊娠31周的孕妇,她出现了严重的子痫前期,并发抽搐。

我们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来控制她的症状和保护胎儿。

医生2: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情况。

我们首先要进行剖宫产,以尽快救出胎儿,然后立即给孕妇输液,控制她的血压和抽搐。

护士1: 同时,我们还需要密切监测孕妇的生命体征,包括心率、呼吸和血氧饱和度。

尽快建立静脉通路,以备快速给予抗癫痫药物。

医生3: 对于胎儿的处理,我们需要召集新生儿科医生参与。

他们应该做好准备,接收孩子并进行紧急抢救措施。

医生2: 同时,我们还需要给孕妇补充镁剂以预防痉挛。

我们还应该考虑给予激素来加速胎肺的成熟,以便适应早产。

护士2: 我们还需要提醒孕妇的家属和亲属情况,鼓励他们保持冷静,并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医生1: 此外,我们应该通知血液库,准备可能需要的输血品,以便在手术过程中及时补充。

还需要立即安排病房,并告知妇产科术后监护室做好接收准备。

这是一个产科危重病例的思考和行动计划,当然,在具体情况下,医疗团队需要根据病情和临床指南作出决策。

产科危重病例讨论

产科危重病例讨论

产科危重病例讨论产科危重病例讨论简介:危重病例是指患者因疾病的严重程度或生理功能的障碍而处于生命威胁状态下的情况。

产科危重病例是指在孕产期间出现严重并发症的患者。

产科危重病例的处理需要多学科的合作,包括产科医生、麻醉科医生、儿科医生等。

案例讨论: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一个产科危重病例,患者女性,36岁,怀第二胎,孕周35周。

患者之前没有明显的疾病史。

患者入院时主要症状为持续发热,体温达到39.5℃,伴有寒战,呕吐,腹痛等症状。

体格检查发现患者腹痛明显,宫高正常,胎儿心音齐全,无异常。

血常规检查显示白细胞计数升高,中性粒细胞比例增高,C反应蛋白升高。

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等指标正常。

通过病史、症状和体格检查,可疑患者可能患有产后感染或羊水感染。

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确诊。

首先,需要对患者进行B超检查,判断羊水情况和胎儿情况。

B超结果显示羊水量大量减少,胎儿大小正常。

其次,需要进行羊水培养。

羊水培养结果显示有细菌生长,进一步测定抗生素敏感性。

在治疗期间,患者需要静脉应用广谱抗生素,如头孢菌素类药物。

同时,需要进行血培养和尿培养,以排除全身感染的可能性。

血培养结果显示患者血液中也有细菌生长。

在治疗过程中,注意监测患者体温、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评估患者病情的变化。

患者在治疗后情况逐渐好转,体温下降,腹痛减轻。

羊水培养和血培养均显示细菌生长减少。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患者产下一个健康的男婴。

讨论:这个病例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产科危重病例,患者在妊娠中期出现发热、腹痛等症状,并伴有体征的改变,提示可能存在感染。

通过系列的检查,最终确诊为羊水感染和全身感染。

在这个病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多学科的合作。

产科医生负责孕期管理和处理产科并发症,麻醉科医生负责麻醉操作和监护,儿科医生负责新生儿的抢救和治疗。

对于孕产期的危重病例,及时的诊断和治疗非常重要。

在这个病例中,我们及时进行了B超检查、培养等检查,确诊后迅速给予抗生素治疗,最终取得了良好的疗效。

2024年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2024年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2024年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1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2、院内抢救
①病人到达急诊科或各专科,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病人抢救病历。
②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结束后负责抢救的医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和补记医嘱。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保健系统化管理,减少危重孕产妇由于转诊不及时造成的死亡,经研究决定,建立“茂名市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

产科危重病例讨论

产科危重病例讨论

产科危重病例讨论在产科工作中,危重病例的处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本文将对一种常见的产科危重病例进行讨论,并探讨其临床特征、诊断、治疗和护理等方面的内容。

一、病例简介某女性患者,33岁,初产,32周孕,自述出现严重腹痛和阴道流血。

入院体检显示,患者血压升高(收缩压150mmHg,舒张压95mmHg),血红蛋白降低(80g/L),尿蛋白2+,尿酮体1+。

胎儿经超声检查提示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二、临床特征1. 血压升高:患者的收缩压和舒张压均明显升高,可能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表现。

2. 贫血:血红蛋白降低表明患者可能存在贫血情况,需进一步明确原因。

3. 尿蛋白和尿酮体增多:尿蛋白和尿酮体的异常增多可能表明肾功能损害。

三、诊断基于上述病例的临床特征,我们怀疑患者可能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又称子痫前期)或子痫。

为了明确诊断,我们需要进一步开展以下检查:血液生化检查、尿液分析、血压监测、胎儿监护、超声检查等。

四、治疗治疗产科危重病例需要综合考虑母婴安全和病情严重程度。

针对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和子痫,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治疗措施:1. 控制血压:使用降压药物,如甲氧氯普胺,静脉麻醉以及硝普钠等,以降低血压并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2. 预防并处理产科并发症:对于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的情况,可以考虑剖宫产术,以保障胎儿的安全和获得母婴双重救治。

3. 营养支持:对于患有贫血的患者,可以通过输血或补充铁剂来改善贫血状况。

4. 监测和处理肾功能异常:对于尿蛋白和尿酮体的异常增多,我们需要进行进一步检查并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以保护肾脏功能。

五、护理在危重病例的护理中,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1. 密切观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密切观察和监测,包括血压、心率、尿量等指标的监测。

2. 做好疼痛管理:对于患者出现的腹痛,可以采取合适的疼痛管理措施,如药物镇痛或其他非药物方法。

3. 提供情绪支持:由于危重病情对患者和家属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我们需要提供情绪支持和温暖的护理环境。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1. 简介医疗质量和安全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的核心议题之一。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确保患者的安全,建立一套完善的核心制度非常必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中的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该制度通过病例会诊的方式,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和经验分享,以提高疑难、危重病例的诊疗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的重要性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是医疗机构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基础。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水平、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患者权益。

以下是该制度的重要性:•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建立规范的医疗流程和标准,医疗机构可以有效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保障患者安全: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减少医疗事故和误诊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加强团队协作:该制度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共同研究疑难、危重病例的解决方案,提高医疗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诊疗水平。

•改善医疗体验:通过严格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可以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3. 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的重要性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是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供一个交流和学习的平台,讨论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方案,以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诊疗水平。

以下是疑难、危重病历会诊讨论制度的重要性:•促进知识共享:通过病例会诊讨论,医务人员可以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学习他人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

•强化团队合作:病例会诊讨论可以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凝聚团队的力量,共同应对疑难、危重病例的挑战。

•规范诊疗流程:通过病例会诊讨论制度,医疗机构可以建立科学合理的诊疗流程,规范医疗行为,提高诊疗效果。

•提高医疗质量:病例会诊讨论可以解决疑难、危重病例的诊疗难题,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随着现代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逐渐受到了重视。

由于孕产妇生理结构与一般患者不同,其在急危重病情下需要更加专业化的医疗护理。

因此,建立完善的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全面考虑孕妇的生理特点和疾病情况,因为急性重症妊娠并发症在孕期危重病管理中属于一种特殊情况。

在处理急危重病情时,医护人员应该结合孕产妇的疾病特点给予相应的治疗,并在保证孕妇与胎儿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救治。

其次,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医疗机构提供针对性的培训,使医护人员具备处理孕产妇急危重病情的能力。

在面对急危重病情时,医护人员需要具备迅速判断疾病状况、及时处理急救的能力。

只有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才能更好地保障孕产妇急危重病的治疗效果。

再者,建立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也需要加强医疗机构的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更新。

在面对孕产妇急危重病情时,医疗设备的齐全和专业化设施的建设是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通过不断提升医疗设备水平,才能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急危重病情。

最后,建立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孕妇对急危重病的认知和预防意识。

医疗机构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向孕产妇传达有关孕期急危重病的知识,让孕妇了解到急危重病的危害和预防方法,提高孕妇自我保护的能力。

综上所述,建立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是维护孕产妇及胎儿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

只有全面考虑孕妇的生理特点、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的设施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才能更好地保障孕产妇急危重病的治疗效果,提高孕妇及胎儿的生存率。

希望不仅医疗机构,也期盼广大孕妇和家属能够更加重视孕产妇急危重病管理制度的建立,共同保障孕产妇及胎儿的健康与安全。

医院疑难病例转诊、会诊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转诊、会诊制度(医院妇产科管理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转诊、会诊制度
一、目的:
建立疑难病例转诊、会诊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能合理、正确、及时
处理疑难病例,最大限度保障患者的权益。

二、范围:
适用于产前诊断中心的疑难病例。

三、规程:
1.咨询医师和实验室技术人员遇到疑难病例时要及时报告上级负责人,申请会诊或转诊。

2.经治医师应填写转诊与会诊申请单,说明转诊或会诊的理由与要求。

3.本产前诊断中心应接受下级医院疑难病例的转诊。

4.对转诊病人要重新检查相关项目。

5.疑难病例会诊要求有相关专业两名以上副高以上(包括副高)职称的医师参加,或有一到两名医学遗传学专家参加。

6.疑难病例会诊要求有相关学科临床医师或超声医师参加。

7.对于疑难病例的会诊,相关实验室技术人员要提供资料。

8.产前诊断专家除了接受部分零星转诊病例的会诊以外,产前诊断专家组对产前诊断中发现的疑难或诊断不明的病例要定期进行集体会诊。

9.集体会诊时,可根据病例的需要邀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与,不局限于一家医院。

10.对疑难病例会诊讨论的结果作详细记录,并提出诊断意见。

对于确有严重缺陷的胎儿,提出医学处理意见。

1。

产科护理疑难病例讨论

产科护理疑难病例讨论

产科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引言:产科护理是一门关乎生命安全的专业,对于每一个产妇和新生儿来说都至关重要。

在这个领域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疑难病例,需要我们护士们以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去解决。

本文将围绕产科护理疑难病例展开讨论,并从人类的视角出发,以真实的场景为背景,尽可能地让读者感受到其中的情感。

第一病例:产后出血标题:生命危机!产后出血患者的护理策略情景描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产房里突然传来了紧急呼叫。

护士们赶紧走进房间,只见产妇面色苍白,大量鲜血不断从产道流出,情况十分危急。

这是一例产后出血的疑难病例,需要我们护士们立即采取有效的护理策略。

解决方案:1.迅速评估:护士们首先要迅速评估产妇的出血情况,包括出血量、出血速度和产妇的生命体征等。

同时,要与医生紧密合作,确保及时采取措施。

2.止血措施:根据产妇的情况,护士们可以采取多种止血措施,如进行子宫按摩、使用药物促进子宫收缩,甚至进行手术等。

在执行这些措施时,护士们要注意协调好与医生的配合,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监测和观察:在治疗过程中,护士们要密切监测产妇的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并观察产妇的病情变化。

必要时,要及时向医生汇报,以便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4.心理支持:产后出血对产妇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身体和心理冲击,护士们要给予产妇足够的心理支持,帮助她们缓解焦虑和恐惧,增强信心。

结语:产后出血是一种危及生命的疾病,需要护士们高度重视和及时干预。

通过合理的护理策略,我们能够挽救患者的生命,并帮助她们重新恢复健康。

在面对这样的疑难病例时,我们护士们要保持冷静,以人类的视角出发,用真挚的情感去关怀和治疗每一位患者。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一、引言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是指在医院内建立一种特定的制度和流程,旨在通过团队讨论和专家互动等形式,全面、系统地分析病例,提出诊断方案并制定治疗方案,以提高疑难危重病例的诊疗水平和抢救成功率。

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目的和意义1. 提高诊断准确率:通过多学科的集体智慧,各专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共同分析病情,提高对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断准确率。

2. 制定科学治疗方案:在讨论过程中,不同专家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和理论知识,结合病例的实际情况,提出治疗方案并保证治疗的科学性。

3. 促进专家间的沟通与合作:通过讨论,可以建立起医院内各个学科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4. 培养和培训人才: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可以培养和培训医疗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协作能力,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的具体步骤1. 病例申报:医疗团队需要将疑难危重病例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申报给相关管理部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已做检查和治疗情况等,以便进行统计和备案。

2. 病例筛选:由专家组成的病例筛选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疑难危重病例进行筛选,选取具有代表性、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病例进行讨论。

3. 讨论形式: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学术会议、病例讨论组、网络讨论等,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最适合的形式。

4. 讨论内容:讨论应包括病例的临床症状、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的问题等。

各专家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通过交流和讨论达成共识。

5. 汇报和总结:在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将讨论结果进行汇总和总结,并制定相应的医疗方案,将方案反馈给医疗团队,以便进行后续治疗。

四、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1. 问题一:参与人员不积极解决对策:通过宣传教育和奖励机制来提高医务人员的参与积极性,让他们认识到参与讨论对自身和患者的重要意义。

妇产科病例讨论制度

妇产科病例讨论制度
2.鼓励医护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习先进的病例讨论方法和技巧。
3.结合实际Βιβλιοθήκη 例讨论,开展临床思维和诊疗技能的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综合能力。
十六、病例讨论的推广与应用
1.将成功的病例讨论经验在院内进行推广,提升全院诊疗水平。
2.通过学术会议、专业期刊等渠道,将病例讨论成果向院外推广,促进学术交流。
3.强化病例讨论的组织管理,确保每次讨论的顺利进行。
二十、病例讨论的跨专业合作
1.鼓励妇产科与外科、内科、儿科等其他相关专业开展联合病例讨论,促进多学科综合诊疗。
2.建立跨专业合作机制,定期组织多学科联合病例讨论,提高复杂病例的诊疗效果。
3.通过跨专业合作,培养医护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2.讨论记录需经主持人审核,并在一周内归档。
3.病例讨论记录作为科室业务学习资料,供全体医护人员参考。
六、病例讨论保密原则
1.参加病例讨论的人员需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2.讨论内容仅限于学术交流,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七、病例讨论考核
1.科室定期对病例讨论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讨论质量。
2.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反馈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3.通过定期回顾和总结,不断提升病例讨论的实效性,为临床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十九、病例讨论的规范化管理
1.制定病例讨论规范化流程,明确病例筛选、讨论准备、讨论实施、总结反馈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2.建立病例讨论标准化文档模板,规范记录讨论过程和结果。
3.探索基于互联网的病例讨论模式,拓宽讨论渠道,提高讨论效率。
十七、病例讨论的伦理要求
1.病例讨论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原则,尊重患者隐私权。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监管自查持续改进记录表6月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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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监管自查持续改进记录表6月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三原县医院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监管自查持续改进记录表2021年6月科室:产科总结、再优化(Action)检查(Check)切实掌握并落实《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再次检查科室人员对《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的掌握和落实情况.改进后效果评价:通过再次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指导,医护人员对《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的掌握和落实程度明显提高科主任签字: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目的为了使疑难病尽早确诊,并提出合理的治疗措施,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二、定义凡科内遇疑难病例讨论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超声科医师负责执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3.超声科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对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监督和检查全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

5.医疗院长、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疑难病例讨论的执行.四、程序1.讨论对象各种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的病例、病情复杂的病例。

2.讨论提出疑难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主持,本科医师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专家参加,特殊情况也可邀请医务部,医疗院长参加或者由医务部组织全员性讨论。

3.讨论前准备讨论前由经治住院医师将相关医疗资料收集完备,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参加讨论人员应查阅相关医学资料,认真准备。

4.讨论程序①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旨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②科内疑难病例讨论由三级医师主持,负责介绍解答欧冠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5.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讨论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孕产妇多学科协作诊治(MDT)管理制度

孕产妇多学科协作诊治(MDT)管理制度

孕产妇多学科协作诊治(MDT)管理制度1.目的:为孕产妇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制定孕产妇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孕产妇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促进各专业协同协调发展,提孕产妇综合诊疗水平和患者医疗服务舒适性,降低危重孕产妇死亡率。

2.使用范围:全院各科室。

3.定义:是由多个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相对固定的专家组,针对某种疾病进行临床讨论,在综合各学科意见的基础上为病人制定出最佳治疗方案的临床治疗模式。

4.内容:4.1 多学科协作诊治(MDT)的范围:疑难重症孕产妇需向医务科申请组织MDT讨论。

4.2 管理机制:4.2.1 住院孕产妇MDT由医务科负责管理,门诊孕产妇MDT由门诊部负责管理,设孕产妇MDT管理联络员1名。

4.2.2 参与多学科协作诊治(MDT)相关部门有:产科、妇科、新生儿科、医务科、病案科、检验科、麻醉科、急诊科、ICU 、心血管内科、心脏外科、血液内科、呼吸内科、肾内科、普外科、介入血管外科、药剂科、输血科、泌尿外科、放射科、超声科、手术室等。

4.2.3 多学科协作诊治(MDT)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纳入会诊专业组的科室必须保证参与诊疗的人员及时到位。

4.2.4 参与多学科协作诊治(MDT)讨论的诊疗人员的资质要求:应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4.2.5 多学科协作诊治(MDT)诊疗方案的确定必须依据于国内最新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意见,如出现国内指南或专家共识意见未涉及的内容,可参照国外最新指南或专家共识意见。

4.2.6 住院孕产妇MDT地点设在产科医生办公室;门诊孕产妇MDT地点设在门诊二楼多学科会诊办公室。

4.3 工作要求:4.3.1 拟组织院内MDT讨论时,申请科室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提交《多学科协作诊疗会诊申请表》并明确诊疗牵头人(牵头人须为科主任或副主任)。

医务科根据申请确定参与诊疗的专家,并将拟诊疗的患者基本情况和需解决问题等资料发给诊疗团队的专家提前准备。

4.3.2 会诊患者和受邀诊疗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

妇产科病例讨论制度

妇产科病例讨论制度

妇产科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讨论:根据医院总计划,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可妇产科一科举行,也可与他科联合举行。

每次讨论之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开会时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

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做好会议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出院病例讨论。

有条件的医院定期举行,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审查内容依次进行;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是否按规范要求排列;确定出院诊断、治疗结果;是否存在问题,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3、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可能早的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术前病例讨论:对较大、复杂、致残、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业务院长参加,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5、死亡病例讨论: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业务院长或医务科派人参加。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产科急救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产科急救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产科急救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本文旨在介绍和讨论产科急救中心的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以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诊疗水平。

该制度是一个既注重规范和技术,又重视合作和交流的平台,在处理产科急救中的疑难病例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制度背景和目的产科急救中心是为了保障孕产妇在急救情况下及时得到合理的处理而建立的专门机构。

然而,由于疑难病例的特殊性和临床知识的快速更新,常常需要多学科的专家共同研讨、讨论和决策。

因此,建立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该制度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平等且开放的环境,让医务人员共同参与讨论,并借助多学科的力量解决产科急救中的疑难问题。

通过集思广益,加强团队协作和专业技能,以提高诊断和治疗水平,为孕产妇的安全和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二、制度内容和运行机制1.会议安排疑难病例讨论会议应定期召开,最好每周一次,确保参与者的活跃度和持续学习的动力。

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通知,并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公布下次会议的信息。

2.病例选择每次会议前需事先选定讨论的疑难病例,鼓励医务人员提前提交病例报告。

选择的病例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既能体现临床难度,又能促进医务人员在诊疗上的提高。

3.参与人员会议应邀请产科医生、麻醉科医生、儿科医生等相关专家参与讨论,以确保全面和多角度的研讨。

此外,还可以邀请其他跨领域的专家,如心理学家、社工等,加强综合治疗思路的探讨。

4.讨论形式疑难病例讨论会议可采用小组讨论、病例报告演讲、病例分析和学术互动等形式。

每位参与人员都可以就病例提出自己的观点、问题和建议,并进行深入的探讨。

主持人应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鼓励互动交流,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5.记录和总结会议应有专门的记录员负责记录讨论的内容和结论,并及时整理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要以简洁明了的方式,记录每个病例的情况、讨论的观点和最终的处理方案。

6.案例分析和评估经过讨论的病例应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估,如床旁教学、小组讨论等形式,以确保医务人员对病例的处理方式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产科疑难病例讨论模板

产科疑难病例讨论模板

产科疑难病例讨论模板
产科疑难病例讨论模板
一、病例描述
(1)基本情况: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业等。

(2)主诉:患者的症状、持续时间、发生时间等。

(3)现病史:患者目前的病情、病史、治疗情况等。

(4)既往史:患者的既往病史、手术史、过敏史等。

(5)家族史:患者的家族病史、遗传病史等。

二、初步诊断
根据病例描述,列出初步诊断。

三、讨论
(1)病因分析:根据病例描述,分析疾病的病因。

(2)诊断思路:根据初步诊断,列出诊断思路,包括必要的辅助检查和鉴别诊断。

(3)治疗方案:根据诊断结果,列出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治疗等。

(4)预后评估:根据病情和治疗方案,评估患者的预后。

四、总结
(1)病例分析:对本例病例进行总结和分析。

(2)经验教训:总结本例病例的经验教训,以便今后临床工作中参考。

(3)展望未来:对本例病例的治疗和预后进行展望。

五、参考文献
列出本次讨论所参考的文献。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条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条

目录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四、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制度五、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七、危重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八、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九、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十一、抢救用血制度十二、各级医生负责制度十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十四、信息登记制度十五、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十六、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十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十八、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十九、不良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二十、危重孕产妇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给世界各国作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高危妊娠管理级别,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高危妊娠管理制度;高危妊娠是指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造成各种不良妊娠结局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一、高危妊娠评分标准高危孕妇评分标准根据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环境及社会因素及其他检查异常等情况,分5分、10分、20分三个高危分值进行评定;有两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评分累加;具体标准见附件2;二、高危妊娠管理程序一筛查与评定1.初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早孕检查时,要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等,严格按照高危孕妇评分标准进行妊娠高危评分,及早发现高危孕妇;2.复评:孕妇在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评分;3.凡属妊娠禁忌者,尽早动员孕妇终止妊娠;二登记管理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早孕建卡时应进行高危妊娠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右上角作红色高危妊娠标记,以加强管理;2.各医院产科门诊应进行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对新发现的高危对象应及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作红色高危妊娠标记,有专人对孕妇档案进行整理和检查,并负责与孕妇之间的联系,了解其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及妊娠结局;三转诊及随访1.一级医院筛查出高危评分达到10分及以上的孕妇,应及时转至二级或三级医院;2.二级医院接受一级医院转诊的高危孕妇,对高危评分达到20分及以上的孕妇,应及时转至三级医院,并负责详细介绍病情及治疗过程;3.二、三级医院接受的高危孕妇根据其危险程度,可在门诊或病房治疗,未按约定时间来诊者,应进行追踪随访;4.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转入的高危孕妇应由高年资主治以上医生进行检查和处理,经处理好转但未临产的高危孕妇,应持续观察直到分娩;5、转诊医院应对转诊的高危孕妇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6、单项高危评分20分的严重高危孕产妇在保证转院途中安全的情况下转至三极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四监护与处理1.监护内容;高危妊娠监护包括对孕妇及胎儿两个方面;高危孕妇监护要对各种可能对孕妇及胎儿健康状况造成影响的高危因素进行动态监测;胎儿监护要对先天异常进行筛查,对胎儿生长发育、胎儿胎盘功能及胎儿宫内储备能力及成熟度进行监测;通过监护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促进高危因素的转化,必要时选择在母体最有利的时机适时计划分娩;2.各级医院产科门诊配备专职人员进行高危孕妇的产前监护工作,产时应有计划地对高危孕妇加强高危因素监测及胎儿监护;产科与儿科密切协作配合,及时做好高危儿复苏抢救和监护工作,降低新生儿死亡率;3.各市、县级卫生计生委组织建立“产科急救网络”和“产科危重症救治中心”;各级医疗机构成立以业务院长为组长,由内、外、妇、儿等专业骨干组成的高危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处理本院或基层转来的高危孕产妇,不断提高抢救成功率;4.统计与评审;1各级医院产科要建立高危妊娠统计与评审制度,每月对本院分娩的高危妊娠评审与统计一次,并将每月高危妊娠的发生数、转诊数、漏诊数等情况报至辖区妇幼保健院所;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加强高危妊娠管理的督查与指导,认真组织做好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病例讨论工作,规范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干预对策;三、各级机构高危妊娠管理的职责一一级医疗保健机构1.加强孕产妇保健知识的宣传,告知孕产妇保健管理程序,提高妇女对参与孕产期保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2.在孕12周前进行早孕建卡,初筛高危孕妇,及时转诊高危评分达10分以上的高危孕妇;3.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并配合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妇进行管理及随访;4.按要求做好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母婴健康检查;二二级医疗保健机构1.建立产前检查门诊常规,规范产前门诊服务;2.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接受高危孕妇的转诊,有高年资主治以上医师专人管理;3.对孕妇高危因素进行动态观察,及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并给予相应的治疗与指导;对高危评分达20分及以上的孕妇应及时转至三级医疗保健机构;4.规范开展妊娠图、胎动计数、B超、胎心电子监护等监护措施;5.做好高危孕妇的专案管理、随访和妊娠结案工作,并定期进行分析;四、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一加强我县产科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承担全县产科危急重症转诊接收、救治工作,畅通急救绿色通道,不得推诿病患;各助产机构与产科急救中心签订会诊转诊合作协议,明确责任分工,并实行分级诊疗制;二强化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分级住院分娩和转诊制度一般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可接收高危评分10-15分的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对高危评分在15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应当在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向市级以上产科急救中心转送;对病情不适宜转诊的,应当及时请上级医院会诊,并就地实施抢救处理,等病情好转后由医护人员护送转诊;三加强产科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产科危重症救治中心成立由妇产科、内科、外科、麻醉科或ICU组成的抢救小组,配备必须的抢救设备,负责院内、外的高危孕产妇抢救;四发挥镇巴县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监督作用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应定期对全省助产机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进行检查与指导,掌握全县高危孕产妇管理动态,加大产科、儿科和助产士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二、高危因素及范围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5精神病;智力低下;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动<20次/12小时或<以往胎动的50%、胎儿生长受限、多胎妊娠双胎、三胎等、巨大儿≥4000克、胎膜早破等;3其他:急性阑尾炎、性传播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癫痫、严重感染、不明原因的发热等;三、高危孕妇的筛选与评定方法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围产保健建册服务工作时,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及有关辅助检查等手段进行高危妊娠因素的初筛选,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均要进行高危的评定;其他承担围产保健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前检查服务时,也应对每例孕妇进行高危评定,对基层上转的高危孕妇进行复评;各围产保健服务单位均应建立高危孕妇登记本,对筛选出的高危孕妇进行登记,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上记录高危评定等级及评分,并加盖高危印章;对所有高危孕妇均应做好追踪、随访和结案工作;孕产妇妊娠风险预警评估体系,用5种相应颜色作为预警标识,对每位孕妇在孕早、中、晚期产前检查时发现的情况进行相应保健指导,并做好安全分娩的分类管理;例如绿色标识者正常孕妇,提供孕中、晚期和分娩前3次随访;黄色标识者低风险孕妇,每月随访一次,随访主要内容为追踪重点孕妇转诊单或重点孕妇报告单确诊结果、了解孕妇孕期动态变化并督促其定期产检及住院分娩等;绿色和黄色标识孕妇孕期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随访管理;而对橙色标识的孕妇为妊娠合并症病情较重,原则上应在二级或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产前监护,直至分娩;若为疾病严重、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的红色标识者,原则上应在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诊治,病情危重者需及时转诊;紫色标识者为妊娠合并严重传染病则需转诊至指定卫生保健部门;橙色、红色、紫色标识孕妇为高风险孕妇,除由医疗机构管理外,辖区妇幼保健所每月进行随访;高危孕妇的评定是衡量高危妊娠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根据评分标准对孕妇的高危因素及高危程度进行评价,依照评分结果将高危情况分为5分A级、10分B、20分C等三个级别,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相应管理;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各助产技术服务单位成立孕产妇急救小组;各级急救组织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抢救的全面协调工作,具有丰富临床抢救经验的妇产科、内科、ICU室和检验科等科室成员组成抢救小组,承担县内重症高危孕产妇的会诊、救治任务;抢救小组必须做到通讯通畅,人员、设备、药品血源、车辆等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责任地段的区、县市级医疗保健机构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孕妇动态情况,督促在怀孕13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册,进行规定时期内的产前检查主城区孕24周内、农村孕30周内、高危筛选评分及登记,并做好追踪、随访和结案工作;橙色、红色、紫色标识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至规定孕周转出;橙色、红色、紫色标识或高危因素不能确定者及时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并在高危登记本上详细记录;高危孕妇转诊时必须填写“高危孕妇转诊三联单”,其中第一联作为存根保存,二、三联由高危孕妇带到转诊医院,对转出的所有高危孕妇必须进行追踪随访,并记录追踪结果;二区、县市级医疗保健机构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的综合抢救能力,确定一家县区级医疗机构或妇幼保健院为县级孕产妇急救分中心,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1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实施高危妊娠首诊负责制;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应认真检查,有妊娠合并症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疾病时,应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明确诊断,合理治疗,并做好催诊、追踪、登记、结案工作,定期进行分析;填写三联单第三联返回转诊单位;对经治疗高危因素减轻或分娩后高危因素尚未完全解除的孕产妇,应通知基层继续监护,做好追踪随访工作,并详细记录;对评分为带特殊标记的高危孕妇及时转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并填写转诊三联单,同时区县妇幼保健院的临床部报告医院保健部,其他医疗机构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做好追踪及登记工作;2建立健全医院内孕产妇急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及抢救工作;对本院抢救困难需要转同级综合性医院或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的,由医院的孕产妇急救小组讨论决定,电话先与转诊目的地医院联系,并陪同转诊;对病情危重无法转诊的孕产妇,及时向辖区内孕产妇急救中心呼救,并配合做好抢救工作;3建立危重孕产妇、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的讨论制度,定期参加辖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协助辖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做好地段内的县级水平筛查;4服从辖区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成立有妇产科、内科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县级水平筛查小组,负责责任区域和地段内的孕24W-30W 孕妇的县级水平高危孕妇筛查;5专人负责本地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制定高危管理及县级水平高危妊娠筛查计划,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高危孕产妇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针对高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发现毗邻区、县市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与所属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联系,落实监护措施;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核心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管理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保持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组长:成员: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分管院长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设有单独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二、工作实施一按照镇巴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及镇巴县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二危重孕产妇抢救设备设施保持功能状态,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建立与转诊单位的网络关系,明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和联络由医务科统一负责;建立转会诊登记本并做好登记;公卫科负责收集、核实本镇信息,并上报县保健院保健科;三护送转诊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与上转医疗机构联系,在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转诊;转诊时应当由了解病情诊治过程的医生护送,并做好病情资料的交接;四24小时常备抢救人员,保证急救车、各种抢救设备的完好和药品的齐全,做好血液包括血制品的储备,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准备;对于村卫生站转诊的危重孕产妇,不得拒诊、推脱,要开放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处理;不能处理的,向危重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向县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转诊;三、工作要求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1、危重孕产妇抢救程序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2.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3.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4.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5.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本院无条件抢救,需要转诊的做好预约转诊工作,尽早转院;2危重孕产妇转诊程序1.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少由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2.对上级医院120接诊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要将我院抢救用药和抢救记录等相关资料交给接收医院,严格规范的实施危重孕产妇的转诊工作;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制度危重孕产妇转运是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目的是安全地将危重孕产妇转运到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救治,充分发挥优质卫生资源的作用;然而,转运工作也可能存在孕产妇出现病情变化和死亡的风险,要实现安全、快速的转运,必须规范和优化危重孕产妇转运流程,充分防范转运风险,以达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目的;一、建立区域性危重孕产妇转运系统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成一个相互协作的转运系统;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既参与整个系统的运作,又组织各自局部系统运作;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按照其层级的功能定位、医护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接收危重孕产妇,一般病情提倡按等级逐级实施转运,特殊病情可以根据需要越级实施转运;确定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转运的范围应以“适宜、就近”为原则,在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兼顾地方就医的习惯和地理距离;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所服务区域的大小受其层级限制,但应结合地理形态、人口密度、气候条件、人情习俗、区域经济、服务能力和医保支付等综合考虑;采用救护车通过陆路转运,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转运服务半径一般以不超过200公里为宜,除确认孕产妇病情许可且必须转运者外,超出此范围应选用其他更高速的交通工具;二、转运车辆、设备及人员要求一转运车辆每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至少保证1辆值班救护车和1辆备用救护车;值班救护车要保证每天24小时运行;二人员配置标准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转运人员按照四班二运转值班制设置,每辆值班救护车配备医生、护士、助产士、司机、担架工各1人;急救人员应该做到24小时随时可以出动;三转运设备标准危重孕产妇急救必须的设备、器械及器材至少应配备产包、多功能除颤/监护/起博器、心电图机、心肺复苏包含喉镜、气管插管、口咽通气管、面罩、人工气囊、心脏泵、吸引器、医用氧气瓶、听诊器、血压表、快速血糖监测仪、手电筒、叩诊锤、体温计、剪刀、镊子、脊椎固定板、颈托、头部固定器、冲气夹板、筒形夹板SAM夹板、外伤包包括三角巾、绷带、止血带;三、转运流程一转运前准备转运前应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1.保持与拟转入救治中心电话联系,通知接收孕产妇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并简要叙述病情,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2.填写危重孕产妇转运单;3.安排熟悉病情的医生护送;4.告知家属转运的必要性,在转运途中孕产妇可能发生的危险,征得家属知情同意,签订转运同意书;5.指导家属做经费准备;6.在转运队伍到达之前,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初步复苏急救,稳定病情;二转运途中处理1.途中病情的观察和护理:转运过程中的监护治疗水平应确保危重孕产妇的生命安全,防止意外病情发生;2.途中突发情况救治处理:随车医护人员应对突发危重情况做好评估和应急处置;3.填写转运途中记录单:转运人员必须填写完整的转运记录单,内容包括转运途中危重孕产妇的一般情况、生命体征、监测指标、接受的治疗、突发事件及处理措施;4.途中安全保障:在转运途中,避免救护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注意救护车的定期维护和保修;2挑选经验丰富的司机并合理安排,避免疲劳驾驶,严禁违章开车;3强化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每次转运都应系好安全带;4保证车内急救设备如监护仪、氧气管等的固定和安全保护;三转运到达后工作1.孕产妇到达后,应由绿色通道直接入住救治中心,救治中心值班人员需按照先稳定危重孕产妇病情,再办理住院手续的程序进行;2.转运人员与救治中心值班人员进行交接,将当地医院的所有资料交给救治中心值班人员,详细介绍危重孕产妇转运全过程的情况;3.上级救治中心值班人员应及时对危重孕产妇进行必要的处置,待患者病情基本稳定后,协助家属办理入院手续;要进一步详细询问病史,完成各种知情同意书的告知并签字;4.详细检查已使用过的转运设备,补充必要的急救用品,完毕后将转运设备放回转运处,以备下一次使用;四为每一位接受转诊的孕产妇建立反馈制度,并于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接受转诊的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状况;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一、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3天内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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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入院3天内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病例;涉及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妇产科举行,同时可邀请其他科室参与。

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科室全体医护人员或相关人员参加。

需多科室联合讨论的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负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

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由主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

相关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

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讨论由主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五、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

经治组医师必须将讨论内容认真记载在科室《疑难魏总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讨论记录的主要内容整理后附病历上,经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符。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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