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风险项目案例汇编
担保公司成功案例
篇一:贷款担保成功案例成功案例银行指定贷款担保获取130万案例马先生一家三口日子过的还算滋润,妻子贤惠能干,女儿聪明漂亮。
但如今女儿已长大,现适逢女儿需要出国留学,他希望为女儿准备好所有的学费与生活费,但是因为他们也是工人阶级名下存款又不够。
目前名下只拥有一套市值200万的商品房。
马先生很烦恼,毕竟只有一个女儿,他想让女儿有出息,所以他去银行申请留学贷款,可是银行的政策很紧,就算能给他们申请贷款,可额度也是很小,银行信贷部经理听了马先生的一番讲诉后,建议他来到“北京宏通伟业投资担保公司”,并且告诉马先生可以放心的去咨询,因为“宏通伟业担保公司”是北京各大银行指定的贷款担保服务中心机构,贷款担保议案齐全,流程熟悉、知识专业,服务态度好!这时的马先生悬在天上的心终于放下了,第二天他就来到了银行指定的“宏通伟业担保公司”接待她的是贷款担保张经理,听了赵先生的情况,经过详细的规划后,贷款担保张理经建议,以马先生的商品房为抵押物申请贷款。
并且嘱咐马先生不必担心,这个贷款担保一定很快获准批贷,贷款额度为房产新估价格的80%,,正好满足了马先生的资金需求,解决女儿留学的后顾之忧,此时看出了马先生还是很忧愁,在张经理的关心下,我们了解到马先生担心房子抵押出去就没地方住了,在此“宏通伟业担保公司”提醒广大贷款担保客户:房屋抵押贷款担保后的房子在您正常还月供下是不受任何的影响的,一切正常居住、或是出租、房子抵押的并不是在公司而是在银行。
银行是不会押您的房产证,您只需出示您的房产证复印证既可。
大兴贷款担保加急抵押贷款担保赵女士在北京大兴有所100万的房子,工作任职于某科技公司,担任研发部主管,月收入约为三至四千元人民币,由于家中发生变故,急需一笔不小的医药费,因为家人都为一般上班族,一时之间也没有办法筹出这么一大笔钱,在求助无门的状况之下,只好上互联网找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了解贷款担保相关的知识(房屋抵押贷款)。
因房子是大兴一般贷款担保公司贷不了太大金额,而且房子的房产证还有几天才能拿到,所以抵押贷款贷不了,因此宏通伟业担保顾问根据赵女士房屋情况量身定制了一套方案,先质押让赵女士拿到这笔救命钱,解决暂时的燃眉之急之后在做抵押贷款。
担保公司成功案例3个
担保公司成功案例3个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它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担保公司成功案例,欢迎阅读!担保公司成功案例1:赵先生经营着会展公司,主要为三星,西门子,联想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做会展设计和布场,名下有一房产市值1000万,还有300万贷款没有还清。
需要贷款1000万,一个星期之后要用100万资金先交生意定金。
问过多家银行后,赵先生得到的答复都是差不多的:1、资金需求超出评估值,银行不无法授理。
2、一周内着急用钱,银行无法办理。
再有就是赵先生平时公司事情也比较多,也没有精力去办理这些事情!想过各种办法,四处碰壁。
无意中通过朋友了解到晟泰伟业办理此类业务,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我公司。
晟泰伟业的贷款顾问呢在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之后快速设计出贷款方案,第一时间对房产评估,一周内成功放款给客户100万交付经营周转定金。
同时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三天之内银行贷款顺利批贷,之后帮客户还清银行欠款300万,解决了客户的燃眉之急。
同时银行贷款顺利进行。
赵先生在开始的时候就对晟泰伟业的高度敬业精神及专业性非常认可,在接待过程中发现赵先生的妻子贷款做生意比较抵触,经过耐心的沟通,赵太太也意识到自己先生在外面打拼事业本身就很不容易,最需要的是得到她的支持!当我再开始讲设计方案时,她就让我们和赵先生直接讲,并说她什么大事都听他的,都让他做主。
我们的贷款顾问赞美赵先生娶了位好太太,大事都让先生做主,赵太太听了笑的很开心! 晟泰伟业我们不仅提供专业的贷款方案,更一直努力提升我们的服务水平,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不仅拥有了很多的老客户,也拥有了很多的朋友!高女士,由于近日看中一套三环上的房子,因准备作为婚房,故需凑齐首付购买此套房产,但是手头资金并不能满足首付要求,非常着急,从亲戚朋友那里也短时间凑不齐这笔首付,于是去银行咨询是否可以贷款,由于银行对贷款要求比较苛刻,银行建议高女士到晟泰伟业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来咨询,第二天高女士就来到了银行指定的贷款机构晟泰伟业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咨询,接待她的客户经理了解到高女士的需求,并知道她的父母名下有一套二环内的房产,采用共同贷款的方式帮助高女士在银行顺利贷出所需要的首付,利率和贷款年限均让高女士非常满意,解决了后顾之忧,近日,我们已收到了高女士婚礼的请帖,在此,晟泰伟业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祝高女士新婚快乐!担保公司成功案例2:徐先生2001年收购了一家印刷厂,当时家里倾其所有支持他投入办厂,经过三年的努力工厂在“高质、精美、信誉”的发展方针下,在业界和客户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工厂也有拥有了1000余万价值的印刷设备。
融资担保警示案例
融资担保警示案例融资担保是指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为其融资提供保障。
然而,在融资担保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风险和警示。
下面列举了十个融资担保警示案例,具体如下:1. 担保公司违规操作导致债务违约:某担保公司为某企业提供担保,但该担保公司存在违规操作,未按合规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和担保措施,导致借款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最终债务违约。
2. 担保额度不足导致连带责任:某企业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但担保额度不足,无法承担全部责任。
当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追偿时只能追索担保公司的额度,企业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3. 担保责任不明确导致纠纷:担保合同中的担保责任条款不明确,未明确规定担保公司的责任范围和限额,当借款人违约时,担保公司和借款人产生纠纷,争议难以解决。
4. 担保费用高昂导致负担加重:某企业为了获得融资担保,需要支付高额的担保费用,导致企业负担加重,影响了其经营发展。
5. 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履约:某担保公司在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担保责任,导致借款人无法获得融资。
6. 担保合同条款不合理导致不公平:某担保合同中存在不合理的条款,如利率过高、担保责任过大等,导致借款人在获得担保时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7. 担保公司信誉不佳导致难以获得融资:某借款人选择了一家声誉不佳的担保公司作为合作方,导致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愿向其提供融资,从而影响了借款人的融资计划。
8. 担保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某担保公司未能对借款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导致借款人滥用融资资金,最终无法偿还债务。
9. 担保公司内部腐败导致风险暴露:某担保公司内部存在腐败现象,担保人员与借款人串通欺诈,使得担保风险暴露,借款人无法获得合法融资。
10. 担保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导致监管处罚:某担保公司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如擅自变更担保对象、虚构财务数据等,导致监管机构对其进行处罚,影响了其经营活动和担保业务的发展。
小企业担保风险分析案例
小企业担保贷款风险分析案例一、授信基本情况(一)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A 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生,属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范围为服装鞋帽、皮具、针纺织品、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化工原料销售等,是一家专门代理中、高档男女服饰的品牌代理销售公司。
借款人A 公司已于2006 年03月06日已被工商部门核准注销登记。
借款人停止了经营活动。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保证人B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15日,注册资金为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生,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该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制造、销售、建材批发零售等。
(三)授信发放情况2004年8月,我行与A续签了2000万元授信额度,并分别签订编号为2004借字第24、31、34号及2005借字第1 2号借款合同各一份。
依合同约定借款人分次向我行借款3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2004年8月,我行与B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B公司为A公司与我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项下的、2004年8月20日至2005 年8 月20 日期间所发生的借款合同的借款人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借款共计1800万元于2005年9月分次到期后,A公司除偿还部分本息外,截止2008年6月,尚欠借款本金1580万元未能按时偿还。
二、追索情况(一)决定诉讼贷款到期后,鉴于A 公司未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经办行委托律师准备起诉,然而A 公司已于2006年3月注销,已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只能要求A 公司股东罗生、祁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到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担保人B 公司的房地产登记等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但均未查询到其的土地登记情况,因此诉前保全没能查封土地,逐通过人行系统查询后冻结了B 公司四个银行帐户19.7万现金,并于2007年4月25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起诉了B公司、罗生、祁生(A公司的股东)。
(二)庭审焦点2004年8月20日,原告与被告A公司先后签订编号为2004年借字第24、31、34号及2005年借字第12号借款合同,2004年8月22 日原告与被告B 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B 公司为A 公司与原告签订的授信额度为2000万项下、2004年8月20日至2005年8月20 日期间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借款人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的经典案例反担保书
反担保的经典案例反担保书
反担保是指债权人为了确保债务得到履行,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拍卖等处置,以获取债权的一种安全措施。
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反担保案例和反担保书的例子:
1. 案例一:某公司向银行贷款,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其中约定了一栋房产作为担保物。
该房产为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一旦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银行可以通过仲裁或诉
讼程序,将该房产查封并拍卖,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反担保书的例子:
本人(债务人)同意将位于XXX地的房产作为本次借款的反担保物,一旦本人无法按
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同意银行以查封、拍卖等方式处置该房产。
本人保证该
房产的所有权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2.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货物采购合同,并以该合同为基础向银行申请
了信用额度。
为了确保供应商在交付货物后能够按时收到款项,公司同意将公司名下
的银行存款作为担保物,一旦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供应商可以要求银行
冻结公司的银行账户,并从中提取款项。
反担保书的例子:
本公司同意将名下位于XXX银行的账户作为本次采购合同的反担保物。
一旦本公司无
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同意供应商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并提取款项以弥补损失。
同时,本公司保证账户内资金来源合法、有效,并不存在任何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反担保情况下,反担保书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专业人士(如律师、银行业务人员等)进行咨询和讨论,以确保反担保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型及其应用案例
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型及其应用案例在金融领域中,担保公司作为重要的中介机构之一,承担着风险管理的重要责任。
担保公司通过建立风险管理模型来评估和控制风险,以保障自身的稳健运营。
本文将探讨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型及其应用案例,以期加深对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理解。
一、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型1. 风险评估模型风险评估模型是担保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其核心是对借款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估。
担保公司通常会根据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行业状况、经营能力等因素,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并综合考虑担保品价值、抵押率等因素,以确定是否接受该企业的担保申请。
该模型可以基于统计学方法、专家判断法等进行建立,以实现风险的量化评估。
2. 风险控制模型风险控制是担保公司的核心任务,其目的是降低因借款企业违约而导致的损失。
风险控制模型主要包括重点关注客户管理模型、额度管理模型和业务审批模型等。
通过建立客户分类模型,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风险特征和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措施。
额度管理模型则可以帮助担保公司合理分配风险承受能力,确保不超过公司的风险容忍度。
业务审批模型则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公司自身的风险偏好,对风险较高的业务进行审批和控制。
二、担保公司风险管理模型的应用案例1. 申请企业信用评估某担保公司在收到某企业的担保申请后,立即启动风险评估模型的运行。
该模型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分析,结合行业风险评估等信息,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担保公司可以确定是否接受该企业的担保申请,并在必要情况下,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担保物或增加担保措施,以减少风险。
2. 风险监控与警示在某次经济衰退期间,担保公司发现部分借款企业财务状况出现恶化的迹象。
为了及时应对可能的风险,该公司通过风险控制模型,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如通知企业提前偿还债务、追加担保措施等,以降低潜在风险。
3. 不良债权处置担保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难免会面对一些借款企业的违约情况,这时需要通过风险管理模型进行不良债权的处置。
担保公司的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担保公司的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在金融领域中,担保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金融机构,承担着为借款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重要角色。
通过提供担保,担保公司能够帮助借款人解决因信用问题导致的融资难题,并为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本文将从案例分析的角度出发,总结担保公司在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
一、案例分析1. 案例一:企业贷款担保某担保公司接到一家中小企业的融资申请,该企业因信用状况不佳,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担保公司对该企业进行了评估,并在了解到其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后,决定为该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通过担保,该企业成功获得了更多银行贷款,进行了项目扩张,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2. 案例二:房产抵押担保某个人因购买房产需要贷款,但由于收入较低无法得到银行贷款的批准。
该个人寻求了担保公司的合作,并提供了房产作为抵押物。
担保公司评估了房产价值,并对个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审查。
最终,担保公司成功为个人提供了所需的贷款,实现了购房梦想。
二、经验总结1. 了解借款人的风险情况担保公司在提供担保服务前,必须对借款人的风险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包括借款人的资产情况、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方面的考虑。
只有充分了解借款人的情况,担保公司才能作出明智的决策,并为借款人提供适当的担保额度。
2. 加强内部风控管理担保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风控体系,以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包括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制定风险管理规程、加强内部审计等方面的措施。
担保公司还应与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分享风险信息,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3. 防范担保责任风险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时,存在一定的担保责任风险。
为了规避风险,担保公司应制定严格的借款人筛选标准,并与借款人签署明确的担保合同,明确责任范围和担保期限。
在担保期限内,担保公司应该密切关注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担保责任的实现。
4. 拓展业务领域,增加收入来源除了传统的企业贷款和房产抵押担保,担保公司还可以考虑扩大业务领域,寻找新的收入来源。
担保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乙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5%。
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了担保,丙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作为担保人为乙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5月,借款到期,乙公司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将乙公司和担保人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担保人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分析1. 案件事实(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乙公司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
(3)丙公司作为担保人为乙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
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的,视为连带保证。
”2. 案件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
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的,视为连带保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 案件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乙公司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
(2)丙公司作为担保人为乙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和担保人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乙公司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
工程合同担保的案例及解析
工程合同担保的案例及解析某建筑工程公司A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总价值1亿元的施工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负责开发商的一项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由于项目规模庞大,双方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决定引入银行C作为担保方,提供工程合同担保服务。
在合同签订阶段,A公司向银行C支付了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获得了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该保函明确指出,如果A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银行C将按照保函金额向开发商支付赔偿金。
工程进展中,由于市场波动和原材料价格上涨,A公司在完成50%的工程量后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问题。
面对这一突发状况,开发商担心工程无法按期完成,便启动了担保程序,要求银行C按照履约保函进行赔偿。
银行C在接到赔偿请求后,立即组织专业团队对工程进度和A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查。
审查结果显示,A公司确实存在资金问题,但已经完工的部分符合质量要求,且有恢复施工的可能。
因此,银行C决定不完全启动赔偿程序,而是提供了一笔过渡性贷款,帮助A公司解决短期资金难题,以便工程能够继续进行。
在此案例中,工程合同担保起到了关键的风险缓解作用。
银行C的介入不仅保护了开发商的利益,避免了可能的违约损失,同时也为A公司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机会,使得工程项目得以继续。
我们来看一份工程合同担保的解析范本。
该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担保方、受益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等基本信息。
2. 担保责任的触发条件:明确担保方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如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
3. 赔偿程序和方式:详细说明受益人在发现违约情况时,应如何通知担保方,以及担保方应如何进行赔偿。
4. 担保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担保方在提供担保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保护,以及对受益人和被担保人的监督职责。
5. 争议解决机制:设定争议发生时的解决途径,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担保类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及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担保类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及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11.04•【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担保类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及十大典型案例担保制度是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重要制度。
近年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及担保的案件数量愈来愈大,司法实践中担保存在的问题也愈发突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是在民法典颁布实施的大背景下开展和进行的,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的具体规则,保持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通过对担保类案件的审理,从司法的角度积极规范和引导债权人和担保人的行为,努力构建安全稳定和可预期的交易秩序。
现就市五中法院及辖区法院审理担保类纠纷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市五中法院及辖区法院审理担保类案件呈现的主要特征一是金融机构在担保类案件中作为债权人的案件数量占据相当比重。
案件为非自然人的当事人中,金融机构占比最高,其次是中小微民营企业。
二是相较传统商事案件,担保类案件涉案标的额更高、案情更复杂,案情审理难度也更大。
从案件当事人涉及的行业分布来看,在金融、制造、医疗、房地产、餐饮等行业均有涉及。
三是从担保的具体类型来看,保证、抵押、质押等传统的典型担保仍为主要担保方式。
但具有担保功能的非典型担保(如让与担保、融资租赁、保理等),近年来也在不断出现,且有上升趋势。
二、担保类纠纷司法实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合同签订不规范,导致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大量出现在司法实践中,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是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最主要的争议焦点。
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或债权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大量出现。
常见情形如下:债权人与保证人对保证合同的成立存在争议且未书面约定保证条款的;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在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的《催款函》上单纯签收的行为,不构成新的保证;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代表公司与非善意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借新还旧,新贷担保人与旧贷担保人不同且不知借新还旧的,新贷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等。
《担保法》案例解析
担保法案例解析担保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主要规定了关于担保的相关法律程序和制度。
对于借贷合同和金融机构的运营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利用多个案例来解析担保法。
案例一: XX担保有限公司与YY银行该案件的主要争议点是XX担保有限公司是否有充足的能力和资金来承担担保责任。
该公司在做出担保承诺之前已经存在大量的亏损和负债,然而该公司仍然坚持承担担保责任。
该案件的法院判决认定,XX担保有限公司应当对担保种类、范围和期限等明确的担保事宜,应当在知悉相关风险的前提下,自主做出决策。
如果该公司的担保责任超出其能力范围,将会被视为违法行为,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案例二: ZZ银行与AA企业该案涉及到担保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即“完全担保原则”。
在该案件中,AA企业和ZZ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包括两个担保责任的条款。
第一项担保责任是该企业的所有财产用于担保,第二项担保责任则是该企业的融资方出具的担保函。
该合同的有效性及担保条款的适用性被争论,ZZ银行认为这是一种不完全担保的情况,因为第二条担保条款并非该企业直接提供的担保,而该企业则认为这种解释违背了完全担保原则。
在最终的解决方案中,法院支持了AA企业的观点,认为这是一种完全担保的合同,因为第二项担保责任已经得到了担保方的明确同意。
案例三: BB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该案例涉及的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与借款人的违约行为有关。
在该案例中,BB银行和CC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
一家担保公司为该合同提供了担保,并签署了担保函。
在该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还款,导致贷款逾期。
BB银行因此向担保公司索赔,后者要求借款人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最终的判决结果中,法院支持了担保公司的主张,认为担保人有义务在借款人违约时向银行提供担保,但是只有在借款人承担责任之后,担保公司才能先行进行赔偿。
结论通过以上的三份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担保法对于担保责任和制约机制的规定颇为严格,担保机构和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应当特别注意相关风险。
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审计案例
评估 ,从而评价管理层所采用的风险应对措施是否适当和有效。 为主 ;审核机制不健全 ,没有设置 内部控制执行效果的关键控制
3.制定 审计方案
点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审核。
内审人员根据被 审计单位风 险管理状况调查及评估情况制定
4.内部控制执行存在缺陷
审计项 目方案 ,包括范围 、目标 、时 间安排和资源分配。制定审
元 ;控股股东 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注入 990万元 ,进一步增强了 够明确 ,出现 “落实好反担保措施后 同意”、“关注资金流向”、“关
公 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注环保措施”等存在歧义 的表述等 ,造成评审失效风险。(3)保后
3.风 险 管理 制 度 较为 规 范
管理风险。担保项目保后管理是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产生直至担保责
1.初 步 调查
险业务应急处置制度及 风险责任 制度等 尚未建立 ,存在制度不健
初步调查主要包括 :管理层和员工的风险意识处 于什么水平? 全 、制度执行不力 、流于形式 的现象。
经营部门是否对各 岗位和职责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如何对重要风 险节点制订降低风险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 。
务发展作 出了重要贡献。集团一直把风险可控作为重要经营原则 , 教育培训制度 ,共组织 53人次的风险管理培训 ,通过学习与培训 ,
对融资担保等风险较大 的行业 ,集团董事会在经营理念 、制度安 进一步强化员工职业道德和操守的监督管理 ,注重行为规范 的教
排 、有效 监管 等方 面采取 了积 极 的措 施。2013年 ,集 团董事会 育和培养 ,树 立担保 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强化员工
影 响控 制在可承受水平 内 ;与相关控制模 型相 比,被审计单位风 成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 :
担保公司问题案例
事例一:广东省华鼎担保公司危机(2012 年 2 月)在经营业务充满风险的状况下,广东华鼎担保却在最近几年达成大规模扩充。
与此同时,为获取更高的收益回报,华鼎及关系的两家担保公司做了大批的“过桥贷款”业务,一般银行续贷要求是公司先还清旧贷,华鼎先用自有资本帮公司还旧贷,等新贷下放后公司再归还,时期公司需付必定的资本花费,放款期一般为半月以内。
华鼎担保总经理黎永棠表示,代偿和过桥贷款垫付滞压的资本已达到 4 个亿左右。
截止当前,华鼎担保与八九家银行存在合作关系,在保余额 29 亿元左右。
截止昨年末,固然华鼎注册资本金高达 7.6 亿元,但已经垫付资本量多达 5 亿至 6 亿元,而流动资本仅一两亿元。
一位靠近华鼎担保的人士流露,“华鼎当前是内外交困,银行对担保贷款收紧,经过华鼎担保贷款的部分中小公司经营也出现问题。
”华鼎担保整体运行也碰到困难。
“担保费高于同行,竞争优势减少;公司代偿率高,累计代偿已经超出 1 亿元。
”上述靠近华鼎担保的人士称。
剖析人士以为,正是代偿和过桥贷款垫付所带来的资本压力,使得华鼎及关系的两家公司资本链出现问题。
别的,华鼎担保还波及到此外两家担保公司。
上述靠近华鼎担保的人士称,董事长陈奕标除控制华鼎担保以外,实质上仍是广东创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中担投资信誉担保有限公司的控制人。
依据各样渠道公然的数据,华鼎担保、创富担保和中担担保三家公司担保总数,估计靠近 80 亿元,可能波及多家公司。
据认识,华鼎担保、创富担保和中担担保对客户可能采纳了“资本增值服务”合作的方式,占用客户 40% —50% 的贷款资本。
比方客户贷款 1000 万,担保公司按协议占用 400 万,该笔钱所有权属于贷款公司,但使用权属于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利用这笔资本理财,给贷款公司带来资本增值。
而一旦担保公司资本链断裂,贷款公司必定也会遇到较大损失。
针对当前担保公司的困局,广东省社科院教授黎友焕表示,“依据我们课题组的调研,大概有 20% 的担保公司已经出现资本链或业务等方面的问题。
融资担保案例
融资担保案例在商业社会中,融资担保是一种常见的金融服务方式,它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
下面我们来分享一个融资担保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金融服务方式的运作机制。
某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
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公司决定通过融资担保的方式进行融资。
首先,公司与担保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定了融资担保的具体方案和条件。
随后,公司提供了相关的财务资料和经营情况,担保机构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评估和信用评级。
在评估过程中,公司充分展示了自身的实力和发展潜力,取得了担保机构的认可和支持。
在融资担保的过程中,公司获得了一定额度的贷款,并将其用于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
同时,担保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定期跟踪和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
在贷款期间,公司按时还款,并逐步改善了自身的财务状况,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记录。
通过融资担保,公司成功解决了资金周转困难,实现了业务的稳步发展。
同时,担保机构也获得了一定的担保费用和风险收益,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融资担保在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总的来说,融资担保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促进企业的发展。
在选择融资担保时,企业应该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能力的担保机构合作,确保获得良好的融资服务和支持。
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规划,提高自身的信用和风险控制能力,为融资担保提供更好的合作条件和机会。
通过上述案例的分享,相信大家对融资担保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这对大家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有所帮助。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融资担保的发展,为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融资担保案例完整版
保证类3亿元骗贷案拖垮某担保公司案情回顾:2003年9月22日某机电公司与某旅行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旅行汽车”)签订的10份《工业品买卖合同》显示,某机电公司当年要向旅行汽车购入7107辆御虎牌汽车,合计3亿元。
某机电以缺少资金为由,向农行申请贷款。
农行主动找到某担保公司(该担保公司作为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备案的具有资质的民营合作担保机构),说有个某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机电”)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聘请其作为担保机构,并且承诺风险不会太高,因为农行按照《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对每笔贷款实施监控”。
某担保公司接了这笔担保业务,按照程序进行了尽职调查,某机电也提供了其向旅行汽车购车的合同,并且备份了某机电与农行总行的贷款协议。
同时,某机电向农行提供的财务数据显示,某机电完全有能力偿还这笔贷款。
2003年9月4日至2004年2月3日期间,农行总行营业部分8次将贷款打入了旅行汽车在民生银行某支行的账户。
首笔贷款4000万元到账次日,旅行汽车旋即开出一张支票号为XV102786851的转账支票将资金悉数转至了某机电。
根据上述转账支出信息可知,某机电的3亿元购车资金并未用于向旅行汽车购车而是转回至某机电及其关联公司。
2004年初,农行向某机电2003年先行发放的6笔合计2.4亿元贷款已陆续到期,按照约定应该偿本付息。
在某机电并未按时向银行归还资金的情况下,农行仍然于2004年1月21日、2月3日继续向某机电放款6000万元。
2005年起,经银行多次催促该公司已无法偿还贷款,于2006年9月6日,农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民事诉讼,要求旅行汽车替某机电偿还贷款及利息。
但2007年12月19日,却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被法院驳回。
2008年初农行起诉某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借款。
目前公司基本已经被此笔代偿拖垮,所有业务均已暂停。
在事后的调查中发现上述3亿元资金进入的账户亦极为隐秘,该账户在旅行汽车的财务账目中均无显示。
江苏高院公报:担保纠纷典型案例8则
江苏高院公报:担保纠纷典型案例8则陈枝辉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导读:天同码,是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借鉴英美判例法国家的钥匙码编码方式,收集、梳理和提炼司法判例的裁判规则,进而形成中国钥匙码的案例编码体系。
经与天同诉讼圈商定,审判研究每周独家推送全新天同码系列。
文后另附:天同码185 篇往期链接。
天同码导航图本期天同码,案例来源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4第2辑总第32辑至2017第2辑总第50辑部分典型担保纠纷案例。
规则要述01 . 债务人构成骗取贷款罪,保证人不当然免除其责任债务人虽构成骗取贷款罪,但保证人并无证据证明存在法律规定的免于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其应承担保证责任。
02 . 公司违规为股东担保,担保行为不当然认定为无效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规定,未经股东会决议以公司名义为其股东担保的,该担保行为不当然认定无效。
03 . 以股权转让方式担保借款债务,合同一般应为有效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以股权转让方式为借款债务提供担保的合同,公司其他股东无异议,该合同一般应为有效。
04 . 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权,权利消灭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行使抵押权,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抵押人有权要求注销该抵押登记。
05 . 房产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人,不能直接行使抵押权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同于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在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前,并不能直接行使抵押权。
06 . 追偿权对象:债务人、共同连带保证人、反担保人保证人替债务人偿债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亦可要求共同的连带保证人按份清偿,还可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责任。
07 . 劳动者基于劳动债权,无权对单位配车行使留置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主张对用人单位提供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动产行使留置权的,不予支持。
08 . 银行虽持合格证,因未公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银行为保障债权而依约占有汽车合格证所建立的非典型担保,因未经公示而不具有对世性,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担保案例[5篇]
担保案例[5篇]第一篇:担保案例案例:甲经营需十七万元进货款,经协商,乙同意借给甲十七万元,借款期六个月,但要甲提供借款抵押。
甲的好朋友丙愿以自己的房产作为甲的借款抵押物,并与乙签订了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物的合同,但未进行登记。
由于经营不善,六个月期满甲无钱归还借款,乙持借款抵押合同找到丙,要求丙按合同履行,丙认为借款人是甲,与己无关。
无奈,乙将丙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丙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问题:(1)丙是否应该承担抵押担保责任?(2)丙是否是担保人?从担保人角度而言,他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1,抵押合同未生效。
根据担保法规定,不动产的抵押应当登记生效。
2,丙不属于有效的担保人。
如果是因丙的原因导致的未登记,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过错责任)。
3,但对于抵押登记的效力,我国学者有两种观点,一是主张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抵押权必须抵押登记方能成立,不经登记就不能成立;二是主张抵押登记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
抵押登记不是抵押权的必须程序,登记只具有公示效力,抵押登记与否不影响登记抵押权的成立。
但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房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这是以房产提供抵押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
也就是说,在本案中,由于该房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合同并未生效,抵押权并未成立,债权人乙并不能因此要求债务人丙以房产清偿债务。
2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案中的担保活动是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的,所以担保合同是成立的,但没有生效,丙是保证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但根据担保法对于房产抵押的特别规定,债权人乙并不能直接要求债务人丙以房产清偿债务。
乙可以依法请求丙履行其担保责任。
第二篇:担保纠纷案例保与反担保纠纷案例分析一、基本案情 1、1998年10月20日,德润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德润公司向银行借款2,770万元。
反担保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总价为1000万元。
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
甲方找到丙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作为担保人,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担保。
为确保丙方的权益,乙方要求丙方提供反担保。
双方签订了一份反担保合同,约定丙方以其拥有的1000万元银行存款作为反担保物。
合同签订后,甲方未能按约履行合同,乙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法院判决甲方败诉,并要求甲方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1100万元。
甲方无力支付,法院遂查封了丙方提供的反担保物。
二、争议焦点1. 反担保合同是否有效?2. 法院是否有权查封丙方的反担保物?三、法律分析1. 反担保合同的有效性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反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以担保人提供的财产或者其他权利作为反担保物的,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当签订反担保合同。
”本案中,丙方与乙方签订的反担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反担保合同有效。
2. 法院查封反担保物的合法性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反担保物应当由担保人提供,担保人应当向反担保人提供相应的证明。
”本案中,丙方以其拥有的1000万元银行存款作为反担保物,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明。
因此,丙方提供的反担保物合法。
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担保物应当由担保人占有。
反担保物由反担保人占有的,担保人应当向反担保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本案中,丙方提供的反担保物为银行存款,由丙方占有,因此法院查封丙方的反担保物是合法的。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反担保合同有效,丙方提供的反担保物合法。
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法院有权查封丙方的反担保物。
因此,法院判决查封丙方的1000万元银行存款。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反担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法院查封反担保物的合法性两个争议焦点。
法院判决丙方败诉,查封其提供的反担保物,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 反担保合同有效。
金成兴龙公司国内保理案例及风险分析
金成兴龙公司国内保理案例及风险分析(一)金成兴龙背景金成兴龙公司始建于2003年5月,法人代表张某,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等的批发零售。
企业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公司资产总额3.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79亿元,固定资产0.56亿元,负债总额1.12亿元,净资产2.58亿元,资产负债率30.26%。
近两年来,金成兴龙公司大量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但其所投资兴建的固定资产项目因土地手续不全及其他原因没有投产运营,资金占用较大。
自2009年以来,借款人经营出现问题,还款能力下降,加上自身融资额及对外担保额较大,对经营失去信心,想借机逃废银行债务,大量转移资产,企业绝大部分资产均已不在法定代表人名下。
与金成兴龙公司有应收账款关系的企业A、B、C三家公司的情况如下:A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250万元,主营钢材等的批发零售;2005年被信用评级公司评为A 级;银行未结清贷款1490万元;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
B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营钢材、生铁等的批发零售,注册资本50万元,总资产3000万元;银行未结清信贷业务余额为0;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
C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营钢材生铁、汽车配件、橡塑制品、工程机械、金银制品等的批发零售;银行未结清贷款100万元;在银行发生过欠息记录。
三家公司与金成兴龙公司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关系,金成兴龙公司规模相对较大,从大型钢铁企业以优惠的价格批发到钢材后,加价分售给包括这三家公司在内的一些小公司。
(二)业务办理及风险形成2009年9月17日,金成兴龙公司因为流动资金紧张,向莱芜市H银行申请办理保理业务726 万元,由应收A公司637.2万元、B公司348.4万元、C公司369万元账款做抵押。
保理业务是H银行近年来主推的一项业务品种,由于有真实贸易和物流做基础,风险相对不大,H银行近年来已做了2亿多元的保理,从未发生过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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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北京**服装有限公司
提问:1、对这样的项目,我们的保后跟踪该关注什么内容?
2、银行推荐的项目是否都是优质项目?
3、保后监管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
4、如何完善反担保措施及过程控制?
5、发现问题后该如何处理?
北京**服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注册资金5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温州人,主营中档女装生产加工,并拥有自主的三个品牌,同时承揽对外出口加工业务(为北京雅宝路出口东欧男装的主要代工方),位于市大兴区服装工业园区,2006年取得50亩土地使用权,并自建办公、厂房、宿舍、食堂、库房等近4000平米,在北京新世纪,新世界,几家超市等设有柜台,年营业额近4000万元。
该项目由合作银行推荐,经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最终我司于2008年9月初介入,方案从600万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调整为融资800万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公司土地及部分办公房产抵押给我司,贷款金额800万元,期限12个月。
房产评估公司为该抵押物估价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设备及冬季代工订单原材料采购(可证实的委托加工合同2000万),尽调期间除个人在温州有100万元的房贷未结清无其他负债,征信状况良好,土地出让及厂房建设无欠款,经核实,用途基本属实。
反担保措施:1、位于大兴区服装工业园区的土地及部分厂房抵押给我司,评估价值1500万元;缴纳10%保证金;
2、企业实际控制人(即法人)夫妻双方无限连带反担保;
3、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其他资料:实际控制人温州人,早年来北京在批发市场以服装批发经营起家,目前在北京有10家以上自营服装柜台,从业经验比较丰富,所述情况基本都能得到核实。
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其妻子(东北人)征信有过两次房贷逾期据了解主要是当初还款期弄错,目前已结清。
借款人除名下按揭房产外,夫妻各有一辆轿车(宝马5系,奥迪A6,使用不到两年,估价80万元)。
因企业有一定的规模与实力,此次融资有足值抵押物,故评议会通过该笔担保项目,并与2008年10月10日办理完抵押登记及相关手续,银行放款800万元。
2008年11月在保后的项目检查中看到企业自营店经营正常,自有品牌生产正常,代工生产成衣库房已经堆满,当时问为什么没有发货,说委托方分期付款提货(根据之前提供的委托加工合同表述真实)。
2009年1月我司在第二次保后监管的时候,发现以下情况(1)、仓库堆积了大量的代工服装成品及原料;(2)、通过银行查询征信新增一笔300万元的对外担保(同乡人在北京农商行贷款);(3)新增一笔银行信用贷款50万元;委托人出现集体违约(当年因为东欧暖冬,大量的尼克服积压,原材料价格下滑),企业经营出现下滑,我司将其列入风险预警名单,并对评级进行调整。
后续的保后监管逐步发现问题越来越多,但银行利息没有违约,发现其涉及民间借贷,到2009年9月份因其担保的300万元贷款出现违约,随即我司亦采取了相关措施,要求提前还贷,在未履行的情况下,我司先行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抵押物及相关资产,同时北京农商行采取了保全措施,原抵押我司的土地及房产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司法查封(轮候),至贷款到期该公司未能履约,我司积极进行代偿,并通过司法手段至2010年6月全部收回代偿款及违约金。
案例启示
1、关注企业现金流,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关注企业信用和还款意愿;
2、保后监管要做到实处,做好过程控制;
(1)关注首月贷款使用情况,到期前资金筹备情况
(2)保后预警及时,并与银行、与同行业多沟通
3、科学设计和落实反担保措施;
(1)个人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尤其是夫妻双方财产要明晰,预防个人主观不按期履约的道德风险
(2)做实反担保措施,找对关键点,防范操作风险
4、关注资金用途和还款来源
5、早作预案,积极追偿
在前面的案例中,我们充分利用反担保方案设计的关键点,提前申请执行,并不断对客户施压,全过程参与借款人资产处置方案设计,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最短时间最大额度追偿。
案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提问:1、对生产型企业关注的重点是什么?
2、发现问题后该如何处理?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主营铁基非晶带材、纳米非晶带、非晶铁芯、铁基纳米晶薄带、铁基纳米晶超薄带等,于2006年1月1日在北京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办公地址位于中国的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市房山区开古庄工业区,在职员工300多人,是北京电压互感器行业知名企业。
公司以订单式生产,目前拥有百吨级设备4台,年产值8000多万元,下游客户稳定,厂区面积近200亩,租赁期限30年,有完善的办公和厂房,变电站。
本次借款500万元,宁波银行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抵押物为实际控制人名下北京丰台区嘉园小区住宅一套,面积130平米,其妹夫名下北京房山区长阳住宅一套,面积120平米,两套房产评估价值520万元,抵押率近100%。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添置3台百吨级设备,变电站改造,千吨级设备的基础准备等。
反担保措施:1、两套房产办理抵押登记(评估价值520万元),办理委托
买卖公证;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2、企业实际控制人(即法人)夫妻双方无限连带反担保
3、另一自然人股东夫妻双方提供无限连带保证(其妹夫);
4、缴纳10%的保证金,到期前一个月还款100万元。
其他资料:实际控制人在北京早起经营机电设备、机械设备为主,当时主要供应给安泰科技(000969)相关设备,并与清华大学金属行业研究所*教授有很好的合作关系,掌握非晶带材的相关技术,形成原始积累后从事机械加工,为北京奥运会生产礼炮及设备,北京机车厂机械加工等,并开始涉足非晶带材行业。
目前的资产是个人名下的住宅两套,其中一套抵押给民生银行贷款300万元,另一套为本次使用,奥迪A6轿车一辆,工厂货车两辆,夫妻双方及相关保证人征信良好。
无司法诉讼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