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附表10:废旧物资取得发票明细
《集团公司废旧设备及物资处置制度》
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废旧设备及物资处置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在产业整体升级、设备优化淘汰的过程中,对废旧设备及物资等资产的处置能够实现交易安全、透明、高效,规避交易风险,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范围:集团公司下属各公司。
资产范围:单次处置废旧设备及物资单项或合计入账原值超过10万元的适用本规范。
三、业务组织过程论证(一)合同订立前提交资产处置的业务组织过程论证说明,说明事项包括:1.拟处置资产概况详细描述拟处置资产现状,包括资产名称、附件及附属设施明细、购置日期、购置厂家或品牌、规格型号、原值、实际使用年限、折旧、账面价值。
详细阐述拟处置资产的原因及意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升级换代淘汰、设备报废无使用价值、相关厂区转产升级等。
2.价值论证拟以低于账面价值出售资产的,需阐明拟出售价格、定价依据、是否经过第三方评估、询价比价过程,提交价值确定的过程记录资料。
3.出售方式列明资产交易采用的具体形式,是通过网上公开拍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其他形式,提交过程组织材料。
4.交易对象确定提交交易对象确定的过程材料,包括不限于招标公告、邀标函、询价函、网拍公告、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等。
(二)资产处置申请经过组织过程论证并得出论证结果后,对于拟处置资产需发起处置申请流程。
1.流程发起部门各公司资产使用部门或各公司资产管理部门。
审批流程按照《集团授权审批管理制度》中“投资业务——非流动资产处置事项申请”流程使用。
具体流程如下:提交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厂长)——财务经理——事业部总经理——财务中心副总裁——总裁2.审批内容拟处置资产论证过程及论证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拟处置资产现状及处置原因及意图、出售价格及其论证过程、确定的出售方式、确定交易对象的方式以及其他过程论证的资料。
3.审批内容呈现方式本制度规定范围内资产处置需出具《资产处置申请报告》,经相关部门会签后,与处置合同一起按照“投资业务——非流动资产处置事项申请”OA流程发起审批。
物资管理流程
物资管理一、管理流程1.计划编报流程:施工技术人员编制需用计划→预算员审核→公司分管经营副经理审批→材料员汇总→根据供货渠道不同分别编报甲供、处供及自购物资需求或采购计划。
2.物资采购流程:根据采购计划组织调研、询价、收集资料→组织议标、竞标比价、价格报批→签订合同→实施采购→采购登记。
3.入库物资验收发放流程:到货验收→入库登帐→保管、保养→领用发放→出库登帐→月末盘点。
二、物资计划管理1.施工前,施工技术员依据施工图纸、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变更签证及施工作业计划等工程资料,编制《单位工程材料需用计划》。
计划经预算员审核(与施工图预算含量比对),报公司分管经营副经理审批,成本核算员备案后执行。
2.材料员根据批准的材料需求计划汇总编制采购计划,属于甲供的要单独编制甲供材料计划,需要自购的,要先核对、扣除库存量,在按照处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
3.一般情况下,计划需用量要控制在成本目标及预算量之内,采购计划控制在需求计划之内,符合成本控制计划目标的要求。
三、物资采购管理(一)建立合格供应商评价制度。
采购前进行供应商评价,合格的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实施采购。
对物资供应商的评价要充分考虑产品质量、资质信誉、供货能力、赊销能力等相关因素,具体评定内容包括:1.供应商资质证明是否齐全并有效,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免检证明资料等。
2.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及所在地域是否满足需要。
3.供应商的产品品牌及其质量状况是否满足需要。
4.供应商的信誉、以往的合同履约情况是否良好,供货能力是否满足需要。
5.供应商的供应价格是否合理。
6.供应商的服务态度及赊销能力是否满足需要。
集团公司文件规定的内部保护产品的供应商不需进行评定,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对业主指定供应商、基建处和业主共同组织招标的中标商要进行资质证明资料的收集、归档,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除名,且以后不得再重新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表二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表二填表说明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附件5:—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四)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1栏“(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包括认证相符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等于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第3栏“本期比对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和第4栏“经协查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本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与第38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减第31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的数据相等。
预征结算征税办法下,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只填写本部当期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情况。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3、第3栏“比对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税额等情况。
本栏仅限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填写。
应与第30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31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32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的数据相等。
4、第4栏“经协查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等情况。
5、第6栏“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7栏至第10栏之和。
出售废旧物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出售废旧物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废旧物资是指经过使用、磨损或者失去原有功能的物品。
在企业、工厂、个人的日常生活中,都会产生大量的废旧物资。
针对废旧物资的处理,一种常见的方式是将其出售给回收、处理废物的公司或个体经营者。
然而,很多出售废旧物资的人常常会有这样的疑问:出售废旧物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凡是依法可以扣除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在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填写完整、准确、真实的内容。
根据这一规定,每一张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必须按照实际交易情况填写。
因此,如果废旧物资的交易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那么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其次,废旧物资交易作为一种正常商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是有纳税义务的。
回收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回收废旧物资时,需要向卖方支付一定的回收费用。
这个回收费用是回收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对废旧物资的实际购买价格,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
首先,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必须是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其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必须真实、准确,且必须按照实际交易情况填写。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废旧物资交易中的增值税税率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来确定的,需要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
那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卖方有何好处呢?首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合法地向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收取对废旧物资的实际购买价格,提高了卖方的经济收益。
其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加强废旧物资交易的合规性,避免了潜在的风险。
此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作为卖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证明,为卖方提供了税务上的优惠。
发票验旧明细表
填开月份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合计
有效份数
应税销售额
(含税)
税率%
元
税率%
元
税率%
元
税率%
元
税率%
元
税率%
元
税率%
元
元
免税销售额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合计
到期未用完空白发票名称
发票代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数量(本或份)
发票起止号码
税务机关验旧发票经办人签名:税务机关监销(剪角)发票经办人签名: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部门各存一份;
发票验旧明细表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税务登记号码:□□□□□□□□□□□□□□□□□□□□
纳 税 编 码:□□□□□□□□□□□□ 性质:□工业 □加工修理修配 □商业
纳税人名称(盖公章):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
验旧发票内容
验旧发票名称
发票代码
数量(本或份)
发票起止号码
验旧普通发票各月填开金额情况(指含税销售额即发票大写金额)
同意领购
经办人: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2、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核销发票时,应填写验旧发票各月填开金额情况。
发票申购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盖公章): 联系电话:
购票人姓名:
购票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纳税人填写
领购发票名称
金额版
联次
数量
纳税人发票专用章印模
本/份
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原因包括
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原因包括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原因包括:1、属于增值税暂⾏条例列举的不能抵扣的情形;2、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3、超越抵扣规定的时限;4、抵扣⼿续不符合规定。
下⾯分别说明:(⼀)《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第⼗条规定,下列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购进固定资产;2、⽤于⾮应税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于免税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于集体福利或个⼈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5、⾮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费;(⼆)《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规定:纳税⼈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根据《增值税专⽤发票使⽤规定》,购进应税项⽬有下列情况之⼀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未按规定取得专⽤发票。
2、未按规定保管专⽤发票。
3、销售⽅开具的专⽤发票不符合该规定第五条第(⼀)⾄(九)项和第(⼗⼀)项的要求。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般纳税⼈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84号)规定:⼀般纳税⼈经税务机关核准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其在停⽌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在停⽌抵扣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以及经批准允许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不得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规定: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六)增值税⼀般纳税⼈在2004年3⽉1⽇以后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必须按照《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的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对填写内容不全的不得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七)根据国税发[2003]120号规定:纳税⼈取得的2003年10⽉31⽇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应当⾃开票之⽇起90天内向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超过90天的不得予以抵扣。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
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由采供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对新增设备、新增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的,或无法完全交旧的,必须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销售报废物资如何开票
销售报废物资如何开票处置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只能开一般发票。
发票内容写:出售报废旧机器。
补充:首先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其次,收钱时:借;现金,贷: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没有差额,也就没有营业外收入。
如果清理后没有差额,即没有清理净收益,也就没有营业外收入。
2处置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怎么开发票处置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只能开一般发票。
发票内容写:出售报废旧机器。
固定资产清理没有差额,也就没有营业外收入。
如果清理后没有差额,即没有清理净收益,也就没有营业外收入。
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一、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纳税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购买废旧物资必须索要什么发票问: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免税经营企业{一般纳税人)购买废旧物资必须索要什么发票,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第04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回收企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其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废旧物资'字样。
纳进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管理的回收企业不得开具废旧物资一般发票。
国税发[2010]40号 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2010年4月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辅导期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
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外。
批发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有关批发业的行业划分方法界定。
第四条认定办法第十三条所称“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一)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骗取出口退税的;(三)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第六条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表二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表二填表说明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适用)(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
本表所称的“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均包括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四)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由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说明:现第3栏从“增值税稽核系统”中的“稽核结果相符发票表ZZS_JHJG_XF”的数据。
4、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
5、第5栏“其中:海关完税凭证”。
填写本月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份数、金额、税额。
说明:如果发现稽核相符海关完税凭证与实据不符合,应到办税大厅进行协查。
系统自动带出的数据不包括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份数、金额、税额。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
该栏专门反映纳税人因购买免税农产品,按照税法规定依据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及取得的普通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7、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自2009年5月1日起不再填写。
说明:如果发现稽核相符废旧物资与实据不符合,应到办税大厅进行协查。
废旧物资的检查方法
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经营废旧物资以外的其他货物,未按规定缴纳税款。
相关法规链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第一条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
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第三条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将废旧物资和其他货物的经营分别核算,不能准确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
常见涉税违法类型:1、废旧物资和非废旧物资的购销未分别准确核算;2、非废旧物资(如企业的正常产成品、商品、材料等)有意混入,通过开具发票品名变相为废旧物资,或者将不属于废旧物资的货物在开具收购凭证时用变更品名等虚假手段“以好充次”,擅自扩大免税范围,违法享受免税政策,而故意偷逃税收。
3、将旧货市场应纳增值税的旧货和纳税人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故意混入废旧物资销售渠道而违规享受免税政策,少缴税款。
检查提示:了解企业货物购进、入库情况、销售情况和账务处理的程序及相关记录,将记账内容同入库单、过磅单、发票、核对进销明细帐;对库存货物进行实地检查,帐实核对。
抓住对非废旧物资和旧货与废旧物资的甄别和分析,确认二者有无混淆,或者故意通过开具发票品名变相为废旧物资违法享受免税政策,偷逃税收。
一是在核算中故意混淆两者的范围,把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混同于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多计免税收入,少计应税收入;二是在核算中隐瞒加工、生产过程,通过做假帐,或账面不反映加工过程来应付税务检查,以加工生产后的产品冒充废旧物资,以骗取免税。
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开具收购凭证相关法规链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4号)规定:回收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09.30•【字号】浙国税流[2006]61号•【施行日期】200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浙国税流[2006]61号2006年9月30日)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贯彻实施《规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水平,优化纳税服务,堵塞征管漏洞,各级国税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应岗位和人员,并做好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和衔接工作。
二、各地应做好对内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密切部门配合,确保我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农业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抵扣“一窗式”票表比对工作在配套软件修改完成后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地于2006年11月20日前将《规程》执行情况以市(地)为单位上报省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一、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征收管理,规范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以下简称“一窗式”管理)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20号)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虚开废旧物资发票案例分析
8-1某市多户企业接受虚开废旧物资发票偷税案本案特点:针对生产性用废企业的特点,检查人员以资金核查为切入点,通过耐心细致的取证,理清隐密的资金流,找到涉案企业接受虚开废旧物资发票的关键环节,并围绕关键环节开展调查取证,最终查实企业的违法行为,使案件成功告破。
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200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收到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S 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H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某市多家企业大量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的重大案情报告。
总局领导和总局稽查局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对该市涉案企业进行彻底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涉案企业共13户,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3户企业中,11户为化纤企业,2户为纸制品企业;有1户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有3户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
涉案企业的主要生产用料为废塑料、废塑料瓶片。
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1.收集静态资料,仔细寻找线索。
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提供的涉案企业情况表,检查人员全面收集涉案企业的静态资料,了解其纳税申报、领购发票及业务经营情况,同时对涉案企业进行税负分析,发现涉案企业的税负率均较低。
2.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
一是针对涉案企业的实际情况,成立专案组,分设13个小组,分别负责13个涉税企业的具体检查工作;二是集中力量,突击调取企业账证资料;三是运用查账软件及时采集电脑记账企业的电子数据;四是对企业涉案人员进行询问调查;五是突击盘点企业存货;六是检查企业资金往来情况;七是对企业账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八是外调取证。
(二)检查的具体方法1.突击检查2006年6月9日,专案组统一部署,13个小组同时行动,对涉案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人员分别从13户涉案企业的经理室、财务科、供销科、仓库等地,依法调取了179本账册,856本记账凭证,4700余份进货发票抵扣凭证。
2.技术查账专案组运用查账软件采集了部分大型企业(年销售收入过千万元)的电子财务数据,通过数据比对,发现企业产成品、往来账等科目存在异常情况。
废旧物资出售的税务处理
废旧物资出售的税务处理(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三)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征收率的规定(即专营旧货的单位)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详见下表:纳税人销售情形税务处理计税公式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4%)×4%÷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提示】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增值税=售价÷(1+17%)×1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3%。
废旧物资在税务管理中的问题研究
废旧物资在税务管理中的问题研究摘要: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
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人类进入21世纪,随着一系列环境问题的日益显现,人类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不断加深,当前存在的许多环境问题是20世纪工业经济发展滥用资源造成的,最典型的一例就是能源及其他矿物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
关键词:废旧废品资源开发利用1 废旧物资的概述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或者废弃的东西,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
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
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东西。
2 废旧物资存在的问题2.1虚开收购,虚做销售,违法取得所得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短期内,社会上新办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并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领取收购凭证和普通发票。
为了生存,少数不法者动了歪脑筋,采取虚开收购凭证,虚做购进废旧物资;虚开普通发票,虚做销售,大肆开具普通发票给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抵扣税款。
反正销售多少都是免税,还可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返返工资等违法所得。
这一方面骗取了国家减免税,另一方面,为购货者骗抵进项税款提供便利。
2.2代开收购凭证和普通发票给购买者进行抵扣税款由于废旧物资收购单位从事的业务范围有限,业务量不多,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属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其自行收购的废旧物资无法抵扣进项税款,生产又确实需要利用废旧物资。
因此,受利益的驱使,双方一拍即合,采取将生产企业自行收购的废旧物资转请废旧物资回收单位代开收购凭证,并做成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自行收购的废旧物资的假账,然后再由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含代开管理费等在内的普通发票给生产企业据以“合法”抵扣进项税款,以达到一方免税,而另一方骗抵税款的目的。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 -回复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回复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是指用于记录和证明废旧物资处置活动的一种财务凭证。
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中,因失去使用功能或不适用于原有用途而被废弃或淘汰的各类物资。
废旧物资处置是指对这些物资进行回收、分拣、拆解、加工、利用等环节的综合处理工作。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使用,能够促进废旧物资处置行业的规范发展,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并提供便利和安全的交易环境。
下面,我们一步一步来探究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相关内容。
第一步: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背景和作用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兴起,源于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的重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废旧物资的产生量也逐渐增加。
这些废旧物资如果不经过专业的处理,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出现,旨在规范和督促废旧物资处理企业进行合法、安全的处置活动,并提供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和交易的凭证。
第二步: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基本要素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包括以下基本要素:名称、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分类、规格等。
这些要素是发票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准确反映废旧物资的来源、去向、数量、价值等重要信息。
同时,这些要素也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依据,用于核实和监控废旧物资处置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三步: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流程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是一个复杂的流程。
一般来说,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由废旧物资处置企业根据交易内容和需求信息,填写开具。
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发票开具,并对每一笔交易进行详细记录和备案。
同时,废旧物资处置发票也需要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记账和归档,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步: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监管和审核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监管和审核是保障发票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政府监管部门在发票开具过程中,对废旧物资处置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管理。
他们会对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开具情况、金额和税收等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摘要:1.废旧物资的定义和分类2.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作用和重要性3.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开具和保管要求4.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税务规定和处理方法5.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实际应用案例正文: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被丢弃或不再使用的物品,包括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纸张等。
这些物资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再利用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是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它是指在废旧物资交易过程中,开具的发票。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是税务管理的基础。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废旧物资交易必须开具正规的发票,以确保交易真实、合法。
同时,发票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管理的重要依据。
其次,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可以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发票是证明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发票可以作为证据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开具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发票的开具要符合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确保发票的真实、合法。
其次,发票的保管要求也需要注意。
交易双方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以防丢失或损坏。
在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还需要了解相关的税务规定。
例如,废旧物资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等。
对于违反税务规定的行为,如虚开发票等,国家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实际应用案例:某企业通过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实现了废旧物资的合法交易,并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
这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还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做出了贡献。
总之,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在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 -回复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回复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是指对废旧物资进行处理后所开具的发票。
在现代社会,废旧物资的处理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不仅为环境保护做出了贡献,同时也为国家经济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而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则在这一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所涉及的废旧物资包括了许多种类,如电子设备、金属废料、纸张和塑料等等。
这些废旧物资经过处理后,可以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资源,重新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减少了对原材料的需求,同时也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损耗。
因此,废旧物资的处理及其相关发票的开具,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其次,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对于企业来说,也具备一定的经济意义。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废旧物资处理企业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
同时,废旧物资处置发票还可以作为企业的费用支出,用于抵扣企业的纳税义务,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因此,对于废旧物资处理企业来说,及时、准确地开具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是保障企业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开具流程。
首先,废旧物资处理企业需要通过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和登记,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然后,在废旧物资处置的过程中,企业需按规定进行记录和清点,包括被处理物资的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以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处理完废旧物资后,企业需要制作相应的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同时将记录和清点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最后,企业可将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报送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以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开具,国家还制定了一些具体的政策和标准。
例如,发票的内容应包括被处理废旧物资的名称、数量、处理方式、处理日期等信息,同时还应包括企业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
此外,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国家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实用版】目录1.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概述2.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分类3.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办理流程4.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重要性5.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注意事项正文一、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概述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是指在企业进行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所开具的发票。
废旧物资通常包括废旧金属、废旧设备、废旧电器等,企业在处理这些物资时,需要开具相应的发票,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废旧物资处置发票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财务核算的依据,还能为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税收管理的依据。
二、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分类根据废旧物资的种类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废旧金属处置发票:主要包括废钢、废铜、废铝等金属的处置。
2.废旧设备处置发票:包括废旧生产设备、废旧办公设备等。
3.废旧电器处置发票:包括废旧电视机、废旧冰箱、废旧空调等家用电器的处置。
4.其他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
三、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办理流程1.企业在处理废旧物资时,需要先进行废旧物资的鉴定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和可利用程度。
2.企业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合作,签订合同并约定处置价格。
3.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在收到废旧物资后,应当进行详细的验收,确认物资的种类、数量和质量。
4.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向企业开具废旧物资处置发票,企业核对发票内容无误后,进行财务入账。
四、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重要性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具有重要的财务和税收管理意义。
对于企业来说,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可以作为财务核算的依据,帮助企业准确掌握废旧物资处理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对于国家税务部门来说,废旧物资处置发票可以作为税收管理的依据,防止企业偷逃税款。
五、废旧物资处置发票的注意事项企业在办理废旧物资处置发票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合作的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具备合法资质,以保证交易的合规性。
2.发票内容应当与实际交易内容一致,防止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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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明细) 申报所属期:2014年09月01日 至 2014年09月30日 填表日期: 2014年10月08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销货方纳税人主 货物名称 发票金额 管税务机关代码 6 7 8
纳税人识别号: 130521308479193 纳税人名称:(公章) 邢台乐安商贸有限公司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小计 合计 —— —— —— —— 填表人: —— —— —— —— —— —— 录入员: 发票代码 1 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 2 3 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 4 销货方名称 5
本月共: 扣除率 9 计算抵扣税额 10=8×9 付款/入库日期 11 付款金额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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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付款/记帐凭证号码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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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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