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普通发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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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新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操作手册

深圳国税新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操作手册

深圳国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操作手册一、软件简介普通发票开票软件网络版是为了解决当前普通发票管理工作中难度大、复杂性高、涉及面广、与申报信息相脱节等问题而提出的全面解决方案。

该软件可以实现普通发票的防伪开具、全面报送查验和与深圳国税申报系统交互等功能,对普通发票使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地遏制涉税违法现象的发生。

本开票软件为网络版,安装配置完成后,使用时可连接也可不连接Internet网络。

普通发票开票总体流程:1、脱机版开票软件总体流程2、网络版开票软件总体流程二、软件安装说明第一步:系统需求操作系统:适合运行在各个Microsoft Windows 版本下,包括Windows NT、Windows2000、Windows XP、Windows2003、Windows Vista平台。

网络:有无网络都可以使用打印机:需安装普通的针式平推票据打印机。

第二步:下载软件访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 ,在“涉税软件下载”页面中下载“普通发票开票软件”。

第三步:运行安装文件“深圳国税新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exe”1.双击深圳国税新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exe文件进行软件安装。

2. 输入客户信息3. 选择安装类型,建议选择“全部”,程序默认安装到c:\szgs_ptfp4. 点击“安装”,开始安装程序5. 安装完成后,点击“完成”即可,软件安装成功后,在桌面上会自动生成一个“普通发票开票软件”的图标。

6. 特别注意:在安装了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的电脑中安装本开票软件,会因为需要启动数据库服务和连接数据库服务造成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提示是否允许启动服务,此时需特别注意,要允许此数据库服务启动,不然程序不能正常运行。

以天网防火墙为例,在安装和运行程序过程中会出现的提示界面,此时务必选中“该程序以后都按照这次的操作运行”并选择“允许”。

若此时选择错误,可进入天网防火墙配置中,将被阻止的服务解除或卸载本开票程序,重新安装,并保证选择正确。

江苏省国税局普通发票新旧合版目录

江苏省国税局普通发票新旧合版目录
214
商业销售卷式发票
1
机打
177×76
112
215
商业销售卷式发票
1
机打
177×82
113
216
定额发票
壹 元
2
手填
150×88
保留
217
定额发票
伍 元
2
手填
150×88
保留
218
定额发票
拾 元
2
手填
150×88
保留
219
定额发票
伍拾元
2
手填
150×88
保留
220
定额发票
壹佰元
2
手填
150×88
保留
413
其他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千元
3
手填
190×105
430
414
其他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百元
4
手填
190×105
取消
415
其他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千元
4
手填
190×105
取消
416
其他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千元
4
机打
241×93
431
417
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千元
4
手填
190*105
423
418
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千元
4
机打
百元
4
机打
241×93
402
425
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千元
4
机打
241×93
418
426
废旧物资销售发票
万元
4
机打
241×93
404

全国普通发票查询网址(1)(1)

全国普通发票查询网址(1)(1)

普通发票查询与审核提示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普通发票查询方式河北国税局普通发票: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为http://61.55.137.170:7002/fpcx/fpcx090421.jsp。

http://61.55.137.164:5001/dyxt/dzfpFpywQuery.do地税局普通发票:在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为/fpcx/。

北京国税局普通发票: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为/ptfp/fpindex.jsp。

地税局普通发票: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为/fpcx.jsp。

天津国税局普通发票:天津市国税局目前未开通网上查询。

地税局普通发票: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查询。

网址为http://202.99.102.23/index_Query.jsp;餐饮发票查询在主页左侧/tjcs/。

上海均在上海财税网站查询。

网址为/wsbs/ptfp/login.jsp。

重庆地税局普通发票: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为/fpcx/。

国税局普通发票: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为http://218.70.65.68:7008/fwpt/fpcx.jsp。

山西国税局普通发票: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为http://202.99.207.241:7001/nsfw/tindex.do,点击“查询区”→“发票真伪查询”。

地税局普通发票:在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为http://202.97.135.173/Sehup/invseek/index.html。

辽宁国税局普通发票: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为http://218.25.58.68:7001/sys/login/zxxz.htm,点击“发票真伪查询”。

地税局普通发票: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查询。

网址为http://218.25.48.199/jsp/fpzwcx/FPZWCX.jsp。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1.06.25•【字号】辽国税函[2001]119号•【施行日期】200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国税函[2001]119号2001年6月25日)各市国家税务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规范纳税人普通发票使用行为,省局决定对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原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其填开方式进行改革,现就票样修订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对通用普通发票票样修订的说明(一) 保留的通用填开式普通发票票样规定为八类,具体样式继续执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样本》(1996年印制)1、《辽宁省××市小额商业零售发票》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票样)3、《辽宁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4、《辽宁省××市农产品收购发票》5、《辽宁省××市农产品收购普通发票》6、《辽宁省××市废旧物资收购普通发票》(增设万元版,票样附后)7、《辽宁省××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税务局使用)8、视同发票印制管理的单、书(1)《辽宁省××市销货清单》(税务机关制定基本样式、规格,具体可放宽限制)(2)《辽宁省××市价外费用项目表》(税务机关投送基本样式、规格,具体可放宽限制)(3)《辽宁省××市国家税务局企业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二) 增设的通用剪贴发票票样规定为十类,具体样式执行辽国税发[2001]79号文件规定的票样1、《辽宁省××市工业货物销售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工业货物销售发票》)2、《辽宁省××市商业货物销售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商业批发发票》、《辽宁省××商业零售发票》)3、《辽宁省××市加工修理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工业加工修理发票》、《辽宁省××市杂修行业修理发票》、《辽宁省××市缝纫行业发票》)4、《辽宁省××市供暖收费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供暖收费发票》)5、《辽宁省××市金银首饰销售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金银首饰销售发票》)6、《辽宁省××市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发票》)7、《辽宁省××市机动车修理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机动车》)8、《辽宁省××市旧机动车销售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机动车销售发票(省局票样)》)9、《辽宁省××市废旧物资销售剪贴发票》(取消原《辽宁省××市废旧物资发票》)10、《辽宁省××市货物销售剪贴发票》(百万元版,税务局代开,取消原《辽宁省××市货物销售发票》)(三) 其他取消的填开式普通发票票样1、取消原《辽宁省××市矿产品销售发票》、《辽宁省××市砖瓦灰石沙销售发票》,按销售行为分别并入《辽宁省××市工业货物销售剪贴发票》或《辽宁省××市商业货物销售剪贴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5.04.13•【文号】国税发[2005]61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

由于配套软件的修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正式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一窗式”管理工作流程图(略)2.“一窗式”票表税比对异常类型及处理方式分类表3.比对异常转办单4.比对异常纳税人清单5.未票表税比对纳税人清单6.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扣押收据7.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发票转办单8.比对异常和处理结果统计表国家税务总局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一、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征收管理,规范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以下简称“一窗式”管理)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一窗式”管理是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统一在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和IC卡报税),进行票表税比对,比对结果处理等工作。

三、“一窗式”管理一律实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

基本流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以下简称申报)受理、IC 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

四、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一窗式”管理业务的指导、监督;区县级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一窗式”管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国税总局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国税总局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龙源期刊网 国税总局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作者:张宪光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07期为了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日前,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通知》明确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防伪措施为光变油墨防伪。

《通知》明确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代码及号码。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是: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规格,其中,06代表57mm×177.8mm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07代表76mm×177.8mm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通知》明确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内容。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税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销售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收款员、购买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项目、单价、数量、金额、合计金额(小写)、合计金额(大写)、校验码、二维码码区等。

此外,《通知》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真伪鉴别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发票明细规范

发票明细规范
6、发票内容是大类的,比如办公用品、生活用品、食品等必须附上盖有相同发票专用章的明细表。
7、风场房租费要求使用当地地税局代开的发票报销。
8、差旅费报销没有往返车票证明起止时间的,需出具部门领导签字的考勤表。
9、当年发票当年报销,因出差在外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销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并经本部门主任及财务主任签字批准后,可以在次年2月28日前报销。3月1日(含)以后,一律不再接受开票日期为以前年度的票据。
1
空缺,大小写必须一致,涂改无效,机打发票手写无效。
4、会议费报销要求附会议文件,如会议通知、邀请函、签到簿等复印件,说明会议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能够证明会议真实性文件资料。
5、住宿费发票报销要求附上明细单或费用清单,能够显示住宿的起止时间、单价等内容,能够据以判断业务的真实性。若是本公司员工出差发生住宿费,应该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与出差的其他报销单据一起报销。若是业务招待性质的住宿费,可以使用费用报销单报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车间
第二章发票的取得
第四条所有部门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如有发票清单的应附加盖供货企业票据印章的计算机打印清单。对不能提供购进物品合法票据,又无供货方随货销售清单的,应拒绝采购其物品。对虽有供货企业物品销售清单,但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应要求供货商由税务部门代其提供发票。
业所得税、罚款、滞纳金全部由经办人员承担。
第七条日常经济业务应在不超过业务发生后的30日内取得发票,并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按照报销流程签批,送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为180天,要在此前进行报销以免造成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第八条负责接受建筑业劳务的部门及人员,在进行招标并商谈合同的过程中,应认真核实提供劳务的纳税人资质。在核实资质后,签订劳务合同时,若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不在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则必须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对方要到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督促对方在劳务开始时到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鉴于目前建筑业假发票、不合规发票泛滥成灾,为避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发生,收到业务对方提供的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同时,还须要求其提供本发票的完税证原件或复印件,连同发票一起在企业内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财务部入账。第九条对外取得票据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发票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宣传发票购买人与开票人一致性的原则,使供应商了解有关发票取得及使用的相关规定,杜绝供应商挂靠经营、走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供应商业务人员身份及所供物品的合

国税部门发票种类明细表

国税部门发票种类明细表
《通用机打发票》<卷式,76*127/1联或2联)
1.《新疆增值税专用发票》
2.《新疆增值税普通发票》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76*127/2联)
申明:
所有资料为本人收集整理,仅限个人学习使用,勿做商业用途。
《通用机打发票》<卷式,44*101/1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44*101/1联)
城市公交客运服务
《通用定额发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民航机场车辆停放服务
《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90*76.2/2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90*76.2/2联>
部分现代服务业
1、《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190*101.6/2联、3联或4联)
2、《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241*177.8/4联)
1.《新疆增值税专用发票》
2.《新疆增值税普通发票》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210*139.7/2联、3联)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190*105/3联)
手撕
新增票
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50元)
175*70
手撕
新增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100元)
175*70
手撕
新增票
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
76*127/1联

安徽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印制标准

安徽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印制标准

安徽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印制技术规范及印制质量标准(2012年新版)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印制管理,提高发票防伪性能,确保发票印制质量,现对普通发票印制质量及技术规范作如下要求:一、普通发票的纸张使用及纸质特征(一)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采用45克防伪彩纤温变无碳复写纸,通用手工发票采用52克防伪彩纤温变无碳复写中纸,其中通用机打发票(180mm×76mm、并列二联)采用80克复合防伪彩纤双胶纸。

(二)通用卷式单联机打发票采用60克普通双胶纸。

(三)通用定额发票采用60克复合防伪彩纤双胶纸。

(四)通用手工发票封面、封底采用60克本色牛皮纸。

二、发票监制章制定及印色要求(一)《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以下简称“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

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3cm、短轴为2cm,边宽为0.1cm,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安徽”字样,字体为楷体8磅。

(二)“发票监制章”只在发票联、抵扣联、换票联套印,发票的其它联次不套印“发票监制章”。

“发票监制章”的中心要与票头中发票名称的字样长度的中点和“发票联”本行字样长度的中点在一条直线上,发票联行与其相邻的发票名称行两行字中间的间隔为0.4cm,“发票监制章”的中心即在间隔长度的中点上。

(三)“发票监制章”套印在票头的正中央,印色为大红色油墨,采用胶印印刷。

(四)总局对各种规格发票“发票联”黑色字体大小分别界定为18磅、17.5磅和16磅,“发票监制章”边线与“发票联”字样有三种套印位置:一是,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规格210mm×297mm)“发票监制章”边线套印在“发票联”的“发”字上沿中点向左0.5mm位置,“联”字上沿中点向右0.5mm位置;二是,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规格210×139.7mm、241mm×177.8mm和190mm×101.6mm)、通用手工发票“发票监制章”边线套印在“发票联”、“抵扣联”的“发”或“抵”、“联”字中心;三是,通用卷式机打发票“发票监制章”边线套印在“发票联”的“发”、“联”字左角、右角;四是,通用定额发票(规格175mm×77mm)“发票监制章”边线套印在“发票联”的“发”、“联”字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

1 /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票据综合规定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8]948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8.11.21
【实施日期】2008.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9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一段时间,有税务机关反映,在实施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中,需要对查获的假发票进行真伪鉴定。

根据《。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6.10.31•【字号】皖国税征[1996]470号•【施行日期】199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皖国税征[1996]470号1996年10月31日)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全省国税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和监督,保证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由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收所使用的普通发票,其印制、开具、取得和保管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普通发票,是指属于国税系统征收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不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按流转税的归属划分,发票主要分为:工业发票、商业发票、加工修理修配发票、农产品、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及统一发票。

工业发票适用于从事工业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商业发票适用于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加工修理修配发票适用于从事修理修配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及废旧物资收购发票适用于农产品及废旧物资收购的纳税人;统一发票由主管国税机关填开,适用于从事临时性经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农产品及废旧物资收购发票还应包括抵扣联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07.22•【文号】国税发[2008]80号•【施行日期】2008.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巩固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所取得的成果,现就进一步依法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目前,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应开不开、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蚀国家税基,为其他经济犯罪提供便利,而且败坏社会道德,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顽疾。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要像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一样,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实施"机具开票,逐笔开具;有奖发票,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的日常管理,着力构建发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止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蔓延,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加强集中印制,完善防伪措施(一)落实集中印制制度。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431号)要求,抓紧完成印制企业的招标工作,严格控制印刷企业数量,尽快实现按省集中印制普通发票,切实提高普通发票的印制质量和安全保障,合理控制发票印制成本。

贯彻集中统一的原则,除企业冠名发票外,要科学合理地简并规范通用发票票种。

(二)加强防伪专用品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057号)要求,加强对发票防伪专用品使用的管理,完善并落实管理责任制。

发票清单必须机打还是手写

发票清单必须机打还是手写

发票清单必须机打从全国性法规文件中未查询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开具销货清单的规定,可以用购物清单或小票做清单。

但是建议如果可以从税控系统中开具清单的话,就尽量开具清单。

清单最好机打。

各地税局曾经发布过普通发票填开要求,“用票单位或个人因所销售或加工的项目较多,发票栏次不足以填写有关内容的,应使用《普通发票销货清单》作发票的附件,并将清单附在该份发票后面,方属合法的有效凭证”。

比如《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国税函[2001]119号)文件:四、关于《辽宁省XX市销货清单》印制、使用的说明:销货清单是对销售货物品种较多而开具的汇总发系起证明作用的,在开具汇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都适用。

销货清单视同普通发票印制、使周管理,套印发票监制章使用防伪专用品印制。

但对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使用的销货清单和使用收款机打印的销货凭单(未纳入发票管理的)可不作要求。

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施行,规定了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除企业之外的所有个人消费者、个体工商户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均无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后来国税总局对于该文件又进行了问答说明:二、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能否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12.19•【字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施行日期】2012.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为进一步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除外,下同)管理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一、普通发票开具范围我省国税系统监制的普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州范围内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二、报送发票使用情况使用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向国税机关报送《普通发票使用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的除外。

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在当月使用完的,应于当月重新领购发票时填报;领购普通发票跨月使用的,应于每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填报上月发票使用情况。

正常开业的定期定额管理个体工商户在重新领购发票时填报。

纳税人报送《普通发票使用情况报告表》后,不再报送《普通发票验旧表》或《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验旧表》。

三、申请代开发票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代开发票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申请人除书面提交《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外,应提供经办人合法身份证明,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等材料;申请代开发票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申请人除书面提交《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外,应提供经办人合法身份证明,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有关合同原件或经签字(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无合同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收付款证明,或者提供原购货发票原件或经签字盖章确认的复印件),售前货物存放地或劳务发生地书面说明,以及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个人小额销售货物和劳务申请代开发票的,只需提供申请人合法身份证明。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办法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下文是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欢迎阅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实施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统一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的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其他普通发票的管理。

各市(不含深圳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发票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设置的普通发票票种外,省国税局负责设置其他普通发票票种和式样。

第四条各地级以上市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印有企业单位名称的发票)式样,按照省国税局的统一要求确定。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五条普通发票印制实行统一式样、统一防伪、集中印制的原则。

普通发票印制企业、防伪专用品生产企业由省国税局统一招标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

发票监制章由省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制作和发放。

省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套印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

地级以上市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印有企业单位名称的发票),套印地级以上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

第七条承印省国税局统一普通发票的定点印刷企业由省国税局发票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承印地级以上市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的定点印刷企业和防伪专用品生产企业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国税局发票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管理。

第八条普通发票印制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合同的有关规定承印发票,不得将税务机关批准印制的发票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印制。

普通发票开票说明书

普通发票开票说明书

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一、系统介绍 (3)二、系统的操作流程 (3)1、使用本系统开具发票操作流程 (3)2、使用本系统采集和导出普通发票数据操作流程 (4)三、程序的安装 (4)四、开始使用发票管理程序 (5)1、程序的启动 (5)2、第一次登陆系统 (5)3、操作员设置(操作员即用户) (5)4、纳税人资料设置 (7)5、用户密码修改(当前使用者密码的修改) (8)6、小提示 (8)五、购进发票录入 (8)1、操作说明 (8)2、小提示 (10)六、电脑普通发票开票处理 (10)1、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开票打印 (11)2、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开票打印 (13)3、出口商品发票开票打印 (14)4、收购发票开票打印 (15)5、作废 (16)6、开具红字票 (17)7、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卷式)打印格式调整、出口商品发票打印格式调整、收购发票打印格式调整 (18)七、开票常用资料设置 (19)1、商品代码维护 (19)2、客户代码维护 (20)3、设置常用开票备注 (21)4、出口商品发票设置 (21)八、发票数据录入 (23)1、一次录入 (24)2、二次录入 (26)3、两次录入对碰 (26)九、发票数据导入 (27)txt文件格式说明 (28)十、发票录入数据的导出和导出文件合并 (29)1、发票数据导出模块各按钮功能说明 (29)2、小提示 (33)3、导出文件合并 (33)十一、查询统计模块 (36)1、查询 (36)2、统计 (38)十二、发票种类数据导入 (39)十三、数据库管理 (39)1、初始化数据 (40)2、数据库备份 (40)3、数据库恢复 (41)十四、版本信息查看 (42)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使用说明(V3.2.0121)一、 系统介绍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是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的单机单企业版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本系统提供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通用机打发票、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省收购统一发票等发票的开具打印功能,以及普通发票数据(含通用手工发票、定额普通发票等发票)的录入、导入和导出,发票数据查询统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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