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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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使用管理制度(5篇)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5篇)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1、矿灯各部件要齐全、完整、紧固。

灯线不破损,进出口线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2、矿灯要保证开关灵活,接触良好,灯不眨眼,不灭灯。

3、矿灯要实现牌板管理,一人一牌一灯,统一编号,“对号入座”,使人、灯、牌对号,矿灯与充电架对号。

4、升井后的矿灯,值班人员要将矿灯擦洗干净,认真检查矿灯是否明亮,零部件是否有缺损。

对需要维修的矿灯要及时维修,不准影响下班继续使用,矿灯完好率应保持在____%以上。

5、矿灯应完好,如有电池损坏、亮度不够、灯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损等情况,严禁发出。

发出去的矿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____小时。

6、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

领灯时,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有缺陷,可要求灯房修理或更换。

出井后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整无缺、无损伤。

使用中如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值班人员说明。

7、灯房管理人员对损坏或丢失矿灯,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报机电科批准执行。

8、对矿灯房充电工配备齐全必要的保护用具。

矿灯维修工按照矿灯的完好标准,每周对每盏矿灯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灯房值班人员在每次换班后两小时,必须把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证矿灯的正常使用,增加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的示例:1. 矿灯的配发和归还:a. 矿灯由矿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人员的需要进行配发。

b.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和品种领取矿灯,不得超量领取或私自更换。

c. 不得将矿灯借给他人使用,避免损坏或遗失。

2. 矿灯的使用:a. 工作人员在进入矿井作业区域前必须佩戴好矿灯。

b. 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矿灯的亮度和电量情况。

如发现电量低于20%,应当及时更换电池或充电。

c. 不得随意拆卸矿灯或对其进行损坏,如发现矿灯损坏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煤矿头灯房管理制度

煤矿头灯房管理制度

煤矿头灯房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煤矿头灯房管理制度制定为矿工使用头灯的管理规范,以便于矿工在矿井工作时能够有效地使用头灯,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2.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从事煤矿开采、生产作业的矿工,包括井下工作及地面作业等。

3.矿工在使用头灯过程中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遵守其他相关安全作业规程。

二、头灯使用1.矿工在进入矿井前,必须佩戴头灯,确保头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头灯应放置在头部正中位置,以保证照明效果最佳。

3.头灯使用时,应确保灯光处于稳定状态,不得出现闪烁或逐渐减弱的情况。

4.矿工在使用头灯时,不得随意改变灯光的亮度、颜色及闪烁方式,以免影响其他矿工的作业。

5.矿工在矿井作业结束后,应将头灯存放在指定的地方,以便日后使用。

三、头灯保养1.矿工在使用头灯前,应检查头灯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班组长或安全员。

2.矿工在日常作业中,应定期对头灯进行清洁和保养,确保灯具的正常使用寿命。

3.头灯的电池使用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掌控,如果发现电池电量不足应及时更换。

4.矿工使用头灯时,应避免将灯具摔落或碰撞,以免影响灯具的使用寿命。

四、头灯安全1.头灯使用过程中,矿工应注意避免将灯光直接照射到眼睛,以免损伤视觉。

2.矿工在使用头灯时,应注意防止灯具发热过高,避免灼伤皮肤。

3.矿工在使用头灯时,应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自改装或拆卸头灯。

4.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头灯出现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五、违规处理1.矿工在使用头灯过程中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为的,应当被视为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

2.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并可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3.对于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矿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矿灯房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工作责任1. 矿灯房管理员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矿灯的配发、维护、保养以及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等。

2. 工作人员在使用矿灯时,应严格遵守矿灯的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更改或擅自使用他人的矿灯。

3. 工作人员在矿灯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矿灯有任何问题或故障,应及时上报矿灯房管理员,并停止使用。

三、矿灯领用与返还1. 工作人员领用矿灯时,需凭借有效的工作证件,在矿灯房签领登记,并在矿灯登记表上做出相应记录。

2. 在使用完矿灯后,工作人员应按时返还矿灯,同时在矿灯登记表上做出返还登记。

3.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矿灯带离工作地点,并保证矿灯的安全和完好。

四、矿灯的维护与保养1. 矿灯房管理员负责对矿灯进行定期的维修与保养,确保矿灯的正常使用。

2. 工作人员在使用矿灯过程中,应对矿灯进行正确使用,并注意保护矿灯,防止摔坏或损坏。

3. 工作人员在使用前,应检查矿灯是否工作正常,如发现任何问题或异常,应及时上报矿灯房管理员。

五、矿灯的存放与管理1. 矿灯应妥善存放于矿灯房内专用的保管柜中,严禁私自将矿灯带出矿灯房。

2. 工作人员在存放或领用矿灯时,应注意避免碰撞或摔坏矿灯。

3. 矿灯房管理员负责对矿灯房进行定期的巡查,确保矿灯的安全和完好。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矿灯房管理员应定期组织矿灯使用和维护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工作人员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后,应理解并合理运用所学知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七、扣押与处罚1. 工作人员如私自将矿灯带离工作地点或发生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扣押和处罚。

2. 矿灯房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扣押并向上级报告,由上级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八、附则1. 本管理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4篇)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4篇)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灯房的管理工作,确保矿灯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灯房是指用于照明煤矿井下的设施,包括照明设备、电缆、开关、插座等配套设备。

第三条矿灯房的管理责任由矿长、矿灯房管理员、矿灯房维修人员共同承担。

第四条矿灯房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岗位资历和技能,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矿灯房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矿长负责矿灯房的总体工作安排和管理,包括矿灯房的建设、改造、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六条矿灯房管理员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确保矿灯房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2. 监督和检查矿灯房使用情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乱动电器设备。

3. 负责对矿灯房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负责矿灯房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严禁私拉乱拉电缆。

5. 负责领取和发放矿灯具,确保全体矿工的照明需求。

6. 协助矿长完成矿灯房的建设、改造、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七条矿灯房维修人员负责矿灯房设备的维修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及时响应矿灯房管理员的维修请求,解决设备故障。

2. 定期对矿灯房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修工作。

4. 负责矿灯房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设备的卫生安全。

5. 参与矿灯房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八条矿灯房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煤矿井下,严禁在其他场所使用。

第九条矿灯房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进行违规操作。

第十条矿灯房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修改设备参数。

第十一条矿灯房设备的开关和插座必须保持干燥,严禁进水。

第十二条矿灯房设备的电缆必须被正确连接,严禁乱拉乱接。

第十三条矿灯房设备的定期维护工作必须按时进行,严禁懈怠。

第四章安全责任第十四条矿长对矿灯房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应当加强对矿灯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矿灯房管理员对矿灯房设备的安全状况负有直接责任,应当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矿灯房的正常运转和工作安全,并规范矿灯房管理人员的行为,保障矿灯房设备的安全使用。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矿灯房管理人员和使用矿灯房的工作人员。

二、矿灯房管理人员的职责1. 矿灯房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矿灯房设备的正常运转。

2. 矿灯房管理人员要熟悉矿灯房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并指导使用矿灯房的工作人员正确操作。

3. 矿灯房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矿灯房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矿灯房管理人员要组织进行矿灯房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5. 矿灯房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使用矿灯房的工作人员的职责1. 使用矿灯房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参数。

2. 使用矿灯房的工作人员要随时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3. 使用矿灯房的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设备和工具,确保使用寿命。

4. 使用矿灯房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5. 使用矿灯房的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四、矿灯房设备的维护保养1. 矿灯房设备的维护保养由矿灯房管理人员负责,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保养工作。

2. 维护保养工作要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换配件。

3. 矿灯房设备的维护保养要记录详细的维护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

4. 矿灯房设备维护保养期间,需暂停使用期间,要提前通知有关部门,确保工作的连续进行。

五、矿灯房设备的故障处理1. 发现矿灯房设备的故障应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 矿灯房设备的故障处理由矿灯房管理人员负责,要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

3. 矿灯房设备的故障处理要记录详细的处理过程和结果,以备后续分析。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对于违反规定的矿灯房管理人员,根据违纪程度和后果轻重,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处分措施。

矿灯房管理制度优秀7篇

矿灯房管理制度优秀7篇

矿灯房管理制度优秀7篇矿灯管理制度篇1一、下井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带着灯牌,到充灯房窗口领交矿灯,而且要求专人专灯,灯牌对号。

二、灯时认真检查矿灯是否符合矿灯的完好标准要求,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足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太圈松动玻璃碎裂电池盒有裂缝等情况,可要求灯房修理和更换,否则责任自负。

三、领去的。

矿灯要爱惜,不准敲打乱摔拆开,一经灯房有关人员发现,检查有损坏现象者要照价赔偿。

四、出井后,必需立刻将灯交回灯房,再去做其他事情,如有当班不交者,又没有正当理由,必予以严厉处理。

五、交回矿灯要完好无损,使用中如发现故障,交灯时应自动向灯房说明,以便即时检修。

六、交灯后要检查灯牌是否给错,并及时矫正,否则用灯人员负责,灯牌丢失应及时增补,否则不给发灯。

煤矿管理制度篇2(一)为加强煤矿关键场合的管理,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订立本制度。

(二)关键场合入口处必需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外来人员必需持有关工作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登记后进入机房、硐室。

(三)关键场合内必需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关键场合的入口处和关键场合内必需在明显地方悬挂“高压不安全”字样警示牌。

(四)关键场合值班人员应熟识本场合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图,熟知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假如发生事故必需妥当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处理。

(五)关键场合值班人员严格现场交接班,值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六)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需关门加锁,有特地人员巡回检查。

(七)煤矿的配电房、通风机房必需有专人24小时值班管理,值班人员必需经过相关资质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关键场合内的设备必需分别编号,标明用途,有停送电标志。

某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某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某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矿灯是矿工地井下工作的眼睛,各区队要教育职工爱护矿灯。

2、职工领出矿灯后,要随身携带、不准随便放置,不准用灯线提灯,不准敲打和碰撞,不准拆卸零件和打开灯头。

3、严禁将矿灯私自拿出矿外、送人、听收音机和室内照明等非生产使用。

严禁用矿灯放炮。

4、私自将矿灯送人和无故丢失、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

因公或事故损坏者,经安检部门和队证明方可酌情处理。

5、私自开启灯锁、闭锁螺丝和灯头,造成矿灯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6、升井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充电房。

超过两小时不交者,灯房人员有权查问,超过六小时者,要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不交造成矿灯损坏、不能继续充电者,照价赔偿。

某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1. 为了确保煤矿矿灯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矿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性,我矿制定了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和管理煤矿矿灯的使用。

2. 煤矿矿灯的选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在矿井内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使用煤矿矿灯。

3. 煤矿矿灯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持有有效的矿灯使用证。

未取得矿灯使用证的人员不得操作煤矿矿灯。

4. 使用煤矿矿灯的矿工必须熟悉矿灯的结构和性能,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将其掌握好,做到熟练、稳定、安全地操作。

5. 煤矿矿灯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确认矿灯的完好无损。

6. 在使用煤矿矿灯的过程中,遇到任何异常情况,如矿灯亮度降低、无法开启或关闭、电池电量不足等,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设备维修部门。

7. 煤矿矿灯的充电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充电场所进行,使用专用充电设备,严禁使用非标准设备进行充电。

矿灯电量低于一定程度时,必须及时进行充电,并严格按照充电时间和标准进行操作。

8. 煤矿矿灯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水、油、泥浆等杂质进入矿灯内部。

矿灯房管理制度

矿灯房管理制度

矿灯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灯房管理行为,提高矿灯房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面向全体矿工,并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矿灯房管理应严格遵循矿灯房管理流程,依法、科学合理地开展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矿灯房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及相关矿灯房。

第五条矿灯房管理制度必须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符合。

第六条矿灯房管理制度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审批和实施,煤矿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矿灯房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矿灯房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能。

第二章矿灯房设备管理第九条矿灯房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测试、照明设备的亮度测试等。

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和损坏,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条矿灯房设备运行时,必须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说明书,禁止擅自更改设备参数。

第十一条矿灯房设备的维修、检测等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矿灯房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掌握矿灯房设备的使用规程和事故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在使用矿灯房设备时,应当保持警惕,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

第十四条矿灯房管理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确保矿工在使用矿灯房设备时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在炼煤作业中,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灾害应急处置第十六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完善的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灾害发生时的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在灾害发生时,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汇报,随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应当进行模拟演练,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在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若发生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行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煤矿充灯房各项制度

煤矿充灯房各项制度

煤矿充灯房各项制度
煤矿充灯房是指用于充电、更换矿灯、维修电器设备等工作的场所。

为确保煤矿充灯房的安全和管理有效进行,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

1. 入场制度:明确进入充灯房的人员必须持证入场,未经允许禁止进入。

2. 安全操作制度:规定充灯房内的设备操作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反规定操作。

3. 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充灯房的管理责任人,对充灯房的日常管理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巡视。

4. 设备维护制度:规定充灯房内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5. 用电安全制度:明确电器设备的用电安全措施,包括电器线路的布局、防止短路和电闪等安全措施。

6. 灯具管理制度:规定矿灯的领用、归还和更换流程,确保每个工人配备的矿灯稳定、可靠。

7. 废旧电池处理制度:明确废旧电池的收集、处理和回收利用的方式和流程。

8. 警示标识制度:在充灯房内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包括电器设备的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等。

9.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充灯房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组织协调机制。

10. 人员培训制度:规定进入充灯房的工人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煤矿充灯房应建立的一些制度,旨在确保充灯房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有效实施。

具体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可根据不同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矿灯房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规程》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矿灯房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矿灯房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矿灯房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矿灯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煤矿矿灯房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矿灯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矿灯房设立矿灯房主任,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选聘,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矿灯房主任下设值班员,具体负责矿灯房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矿灯房设置值班制度,每日24小时轮班值班,确保矿灯房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九条矿灯房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矿灯房内部的安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矿灯房主任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矿灯房的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矿灯房值班员负责矿灯房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矿灯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矿灯房值班员要定期对矿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矿灯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矿灯房值班员要熟悉矿灯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矿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矿灯房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矿灯房管理人员要对矿灯房内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矿灯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矿灯房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矿灯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矿灯房管理人员要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矿灯设备,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八条在发生煤矿事故时,矿灯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矿灯房管理人员要与煤矿相关部门和救援队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传递相关信息,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第六章矿灯房设备管理第二十条矿灯房管理人员要定期对矿灯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矿灯设备的正常使用。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矿灯房的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以规范企业职能部门对矿灯房的管理工作。

2. 管理标准2.1 矿灯房的使用1.矿灯房仅供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使用,严禁私自将矿灯房借与他人使用。

2.使用矿灯房时应注意安全,遵守企业相关安全规定,妥当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或有害物品。

3.保持矿灯房内的设备设施完好。

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上报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在使用矿灯房时,应正确操作设备,合理使用矿灯资源,避开挥霍。

2.2 矿灯房的保洁与维护1.矿灯房的卫生应保持乾净。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桌面和地面的清洁干净。

2.定期对矿灯房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确保矿灯房的环境卫生实现要求。

3.维护矿灯房的设施设备,包含照明设备、插座、空调设备等,保持其正常运行。

2.3 矿灯房的安全管理1.使用矿灯房时,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2.使用矿灯时应依照规定使用和充电,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或更换部件。

3.矿灯房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发生矿灯房内的明火、烟雾、火灾等突发情况时,应立刻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3. 考核标准3.1 矿灯房使用考核标准1.考核指标包含矿灯房的使用权限、使用次数、使用时长等。

2.员工应依照规定使用矿灯房,不得违规借与他人使用或滥用使用权限。

3.依据矿灯房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及时予以员工反馈。

3.2 矿灯房保洁与维护考核标准1.考核指标包含矿灯房的清洁程度、设施设备的完好程度等。

2.员工应依照规定定期清洁矿灯房,保持良好的卫生和乾净。

3.员工应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并搭配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工作。

4.依据矿灯房的保洁与维护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及时予以员工反馈。

3.3 矿灯房安全管理考核标准1.考核指标包含员工在矿灯房内遵守安全规定的程度、应急响应等。

矿灯管理制度(精选6篇)

矿灯管理制度(精选6篇)

矿灯管理制度(精选6篇)矿灯管理制度第1篇1.一般规定:(1)本规定适用于KS-8型酸性矿灯维护修理。

(2)掌握矿灯的结构、性能、充电方法、矿灯维护及故障处理,处理充电架的一般故障。

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

(3)要严格执行矿灯考勤记录、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

2.班前准备:(1)灯房内保持空气流畅,新鲜,温度适宜。

(2)矿灯工必须穿耐酸服,发灯前检查各自分管的矿灯和发出的矿灯是否完好,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

(3)具备必要的仪表与工具,如电压表、电流表、量杯、比重计、温度计、注液器和各种专用搬手等,以供检查、测量和维修之用。

(4)灯房中至少有10%的备用灯,以替换红灯、漏液和损坏的矿灯以及接班和倒班使用。

3.初充电(1)未经使用的新矿灯及大修后的矿灯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时间较长的初次充电,采用恒流(亦称定电流)并联充电法,用1安培电流充电73小时。

(2)将电池倾斜45°,用注液器分别向每个单格电池内注入120毫升,比重为1.260(30℃)硫酸溶液。

(3)将注满硫酸溶液的电池静放3个小时,然后直立补充硫酸溶液至注液孔相平。

(4)矿灯依次上架接通电流充电,每个电流指示表针有指示,调整整流器电压后使电流在1安培的位置上。

(5)每隔1小时检查调整一次电压,使充电电流保持1安培,连续充电73小时。

(6)充电48小时后,将所有电池补充一次蒸馏水,继续恒流充电至73小时,再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2小时,然后检查和调整比重,其比重应为1.280±0.010,若不符合要求则进行调整,符合要求为止,调整比重后则补充2小时。

(7)初充电完毕后静放2小时,再进行放电试验,测定点灯时间,点灯时间达11个小时,再进行日常充电12个小时,即可正常使用。

(8)初充电时,电流如果不是保持1安培,则延长和缩短充电时间,使电池充满73小时。

4.日常充电(1)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为5.0±0.1伏特。

矿山照明管理制度(5篇)

矿山照明管理制度(5篇)

矿山照明管理制度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要求,为了保证井下作业场所和火药库照明安全,防止电气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1、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

2、采掘作业面可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有爆炸危险的井巷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

3、从采区变电所到照明变压器的380V/220V供电线路,应为专用线,不应与动力线路共用,照明电源应从采区变电所的变压人低压出线侧的断路器之前引出。

4、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越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

二、爆破器材库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面爆破器材库硐室的电气照明应遵守以下规定:贮存爆破器材库房的用电负荷按二级负荷供电设计,辅助建筑物按一般供电场所设计。

①从库区变电站到各库房的低压线路,宜采用铜芯铠装电缆埋进敷设。

当全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砼杆和铁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埋地长度(m)应不小于两倍的电缆埋入处的土壤电阻率(Ωm)的平方根,但不应小于15m。

室外架空线路不应跨越危险库房。

在电缆入户端应将其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②库房内不应安装灯具,宜自然采光或在库外安设探照灯进行投射照明,灯具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3m;③电源开关或熔断器,应设在库房外面,并装在配电箱中;④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应使用防爆手电筒或手提式防爆应急灯,不应使用电网供电的移动手提灯。

2、井下爆破器材库的电气照明,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应采用防爆型或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电线应有采用铜芯铠装电缆。

②井下库区的电压宜为36v;③贮存爆破器材的硐室或避槽,不应安装灯具;④电源开关或熔断器,应设在的配电箱内,该箱应设在辅助硐室内;⑤有可燃性气体和粉尘爆炸危险的井下库区,应使用防爆型移动灯具和防爆手电筒;其他井下库区使用蓄电池灯、防爆手电筒或汽油安全灯作为移动式照明。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灯房的管理,确保矿灯房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灯房是矿山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设施,是提供照明和安全警示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矿灯房的管理职责由矿山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人员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指定并负责。

第二章矿灯房的使用规定第四条矿灯房的使用范围包括矿山井口、巷道、进出口等照明和安全需要的地点。

第五条矿工在进入矿灯房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安全防护,同时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

第六条进入矿灯房后,严禁随意触碰灯具、电器设备或者随意调整照明设备的角度。

第七条矿灯房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第八条矿灯房内遇到任何陌生物品、现象或者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并配合进行处理。

第三章矿灯房的维护规定第九条矿灯房的设备和设施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条矿灯房内的安全门、扶梯、灭火器等设备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十一条矿灯房的电路系统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保证照明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进行维修时,必须对矿灯房停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矿灯房的管理责任和监督第十三条矿山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矿灯房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技能,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五条监督矿灯房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矿灯房相关的问题,确保矿工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益。

第十六条员工对矿灯房的管理问题有权向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矿灯房的安全预防措施第十七条矿灯房应配备易燃易爆物品火灾报警器,并定期检查报警器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矿灯房内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矿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第十九条矿山应对矿灯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在矿灯房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安全的现象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矿灯房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矿灯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矿灯房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灯房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保障安全、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矿灯房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机构负责人,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灯房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矿灯房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矿灯房的各项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对矿灯房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矿灯房工作的正常运行;(四)及时向上级报告矿灯房的工作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矿灯房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一)严格遵守矿灯房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二)负责矿灯的发放、回收、检查、维修和保管工作;(三)及时报告矿灯房的工作情况和问题,确保矿灯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矿灯管理第七条矿灯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定进行选用和采购。

第八条矿灯的发放、回收应实行实名制,建立矿灯发放、回收记录台账。

第九条矿灯的检查、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矿灯的完好率。

第十条矿灯的保管应按照规定的环境条件进行,防止矿灯受潮、受污染。

第四章安全与环保第十一条矿灯房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矿灯房的安全与环保。

第十二条矿灯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

第十三条矿灯房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照规定处理废弃矿灯和电池。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矿灯房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矿灯房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企业所有。

矿灯管理制度_矿灯管理制度规定

矿灯管理制度_矿灯管理制度规定

矿灯管理制度_矿灯管理制度规定矿灯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矿灯管理,提高矿灯使用率,确保井下职工安全生产,特制定矿灯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灯管理规定1.所有下井人员换好衣服后,到灯房领灯窗口凭灯牌领取矿灯。

2.无灯人员持矿调度或机电科证明到窗口领取矿灯。

3.矿灯上架充电时应保持矿灯清洁并注意指针的状况,表针起稳正常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如表针不动或打表),应及时交给值班员处理。

4.如发现自己使用的矿灯出现红灯或其它故障,及时交给值班人员处理,并向灯房负责人汇报。

5.矿灯取不下来,不得硬拽,应及时向值班员询问,否则拉坏灯头或充电开关,给予30-50元罚款。

6.矿灯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如发现随意拆卸,扣发矿类并严肃处理。

7.严禁在灯房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晚爆物品进入灯房,严禁携带油脂(如汽油、煤油、柴油、机油、润滑脂)等进入灯房,在走廊内撒落油脂、油漆、水泥、纸悄等物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给予责任人5-20元罚款。

8.丢失灯牌,须持单位证明到矿灯房办理补办手续。

9.工作变动或调离原单位应先到灯房办理退灯手续,否则工资部门不予办理其它手续。

二、充电室值班员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每班对所有矿灯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2.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如交接不清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4.班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

5.值班人员接班两小时后,应将未交灯人员名单汇总报调度室。

三、奖罚制度1.丢失矿灯每盏赔偿70元;2.损坏矿灯造成报废赔偿70元。

3.损坏灯线赔偿15元;4.损坏灯头赔偿15元;5.私自拆卸矿灯,赔偿15元;6.私自打开灯头闭锁或换灯泡后,不让值班人员上锁造成失爆,危及矿井安全罚款200元;7.拿矿灯私做他用罚款50元。

8.上井不交灯,每过一天罚款10元。

9.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罚款50元,交保卫部门教育处理。

10.漏充电一次给批评,再次发现罚款10元。

11.偷盗矿灯罚款100元,对揭发、抓获偷矿灯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以下是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
1. 矿灯房的使用范围:矿灯房仅供矿工在井下使用,并严禁私自带出或使用于其他非工作场所。

2. 矿灯的规定:矿工必须佩戴公司指定的矿灯,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禁止私自更换矿灯。

3. 矿灯充电:矿灯需要定期进行充电,矿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充电,禁止私自进行充电。

4. 灯库管理:矿灯在充电之后存放于灯库中,灯库由专人管理,确保矿灯的完好和充电正常。

5. 矿灯标识:矿灯应在指定位置贴上个人标识,方便辨别归属。

6. 灯库安全:灯库内严禁使用明火,确保灯库无易燃、易爆物品。

7. 灯库巡查:定期对灯库进行巡查,确保灯库内的设备正常,无损坏情况。

8. 灯库门禁: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灯库,确保灯库内的设备安全。

9. 灯库借用:矿灯必须经过申请和批准方可借用,借用者必须按时归还,并保证矿灯的完好和充电状态。

10. 灯库记录:对矿灯的借用和归还情况进行记录,确保矿灯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可查。

11. 灯库违规行为:对于盗用、私拿、私充、私换矿灯等违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12. 灯库的安全标识:在灯库内设置安全标识,警示矿工注意防范火灾、爆炸等危险。

13. 灯库应急处理:在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情况时,矿灯库管理员应立即将矿灯移出灯库,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4.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矿工进行矿灯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规定可根据矿灯房所在地区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3篇)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3篇)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矿灯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管理人员陪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

6、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

7、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交接班制度1、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

2、交接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3、交班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在规定交接班的时间内如接班人员不来,交班人员有权汇报机电管理人员;若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交接班必须严格“七交”与“七不交”:(1)交清当班矿灯发放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

(7)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喝酒或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人员交待情况不接。

6、交班人员认为未按规定进行交接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及时向机电管理人员汇报。

7、符合交接班规定时,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矿灯充电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和性能原理,能独立操作,才能上岗操作。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二、操作1、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1)电解液溢漏。

(2)灯头、灯盖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玻璃破裂。

(6)灯线破损。

(7)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矿灯房管理制度

矿灯房管理制度

矿灯房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对矿灯房的管理,确保矿灯房的安全性、使用规范性和维护保养的有效性而制定的。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企业内所有矿灯房的管理与使用。

3. 管理标准3.1 矿灯房的设立和布局1.所有矿灯房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并在拥有足够数量、合理布局的前提下投入使用。

2.矿灯房的布局应符合安全性和使用便捷性的要求,疏散通道清晰明确,照明设施充足。

3.矿灯房不得用于其他非相关用途,确保矿灯房的封闭性。

3.2 矿灯房的安全管理1.矿灯房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矿灯房内没有安全隐患,消除和整改发现的问题。

2.矿灯房内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3.矿灯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和有毒物品,确保矿灯房内环境安全无害。

4.矿灯房内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3 矿灯房的使用规范1.矿灯房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设置或使用方式。

2.进入矿灯房的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

3.矿灯房内使用的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4.矿灯房内禁止吸烟、饮食、沐浴等不相关行为,不得私自安装电线、插座和其他电气设备。

3.4 矿灯房的维护保养1.矿灯房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和记录。

2.矿灯房的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检查、灯具更换和清洁、通风设备维修等。

3.矿灯房内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和修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环境安全。

4. 考核标准4.1 矿灯房的安全考核1.每季度进行一次矿灯房的安全考核,对矿灯房的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2.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完好性、疏散通道的畅通性、照明设备的有效性等。

3.考核结果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估和汇总,及时反馈给各矿灯房负责人。

4.2 矿灯房的使用规范考核1.随机抽查矿灯房的使用情况,对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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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矿灯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管理人员陪
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

6、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

7、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交接班制度
1、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

2、交接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3、交班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在规定交接班的时间内如接班人员不来,交班人员有权汇报机电管理人员;
若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交接班必须严格“七交”与“七不交”:(1)交清当班矿灯发放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

(7)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喝酒或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人员交待情况不接。

6、交班人员认为未按规定进行交接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及时向机电管理人员汇报。

7、符合交接班规定时,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充电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和性能原理,能独立操作,才能上岗操作。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二、操作
1、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1)电解液溢漏。

(2)灯头、灯盖锁失灵。

(3)充电不足。

(4)灯头圈松动。

(5)玻璃破裂。

(6)灯线破损。

(7)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2、收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漏液、变形。

(3)有无红、灭灯。

3、日常充电:(1)把用过的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2)电压不稳定时,随时调整电压,将电压保持在5±0.1伏范围内,并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3)矿灯正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充电末期电流下降到0.1安以下。

4、补水和调整电解液密度:(1)矿灯使用过程中,一般每15天补充一次蒸馏水。

补水应在充电9-10小时后进行。

(2)正常使用的矿灯,每三个月调整一次电解液密度。

电解液的密度应1.28±0.01克/厘米?(30℃)。

5、初充电:(1)取出透气盖、垫圈和胶堵,将电池向后倾斜45?,注入密度为1.26±0.01克/厘米?(20℃)的电解液。

(2)注液后,电池静置2-4小时,使极板和隔板能充分吸收电解液,并使电解液温度冷却到30℃(3)采用恒流充电。

当电池全部上架后,开始送电,调整电压,保持充电电流为1安(4)当充电48小时后,打开注液孔补充蒸馏水,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然后堵上注液孔,继续充。

电至72小时(5)充电72小时后,再补充蒸馏水一次,再充电2小时,使电池内电解液均匀。

调整电解液密度至1.28±0.01克/厘米?(30℃),
然后再充电2小时,至此初充电结束。

(6)矿灯初充电后,放置2小时,用0.7安灯泡放电11小时,电池电压不低于3.5伏则认为合格。

三、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2、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
3、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时,应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切断充电回路。

4、当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

5、充电前应仔细检查透气盖是否堵塞,保持排气畅通,发灯前检查紧固件,不许松动。

6、使用过的矿灯,应充足12小时,充电电流降至0.1安以下,否则应使用备用灯。

7、红、灭灯的电池应及时更换、检修。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一、凡下井员工实行一人一灯制,对临时用灯或外来人员采用由矿调度室开条向充电房暂借矿灯使用的办法。

二、每个下井员工取灯时,应对亮度和外观进行检查,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不完好的矿灯出机房下井。

三、矿灯在上架充电前,充电工要进行检查,符合上架充电条件后再上充电架,上架时应注意电流表指示,等表稳定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矿灯房值班人员。

四、严禁将矿灯带回家去作与工作无关的照明,违章罚款。

五、严格执行矿灯考勤,并累计出勤数,不得漏考,否则罚款,领取的矿灯出井后必须立即交还灯房,,使用时间超过16小时(特殊情况出外)未交回而造成矿灯过放电损失时,根据矿灯现行使用价值进行赔偿。

六、收回的矿灯要认真清洗检查,不得缺件和损坏,并且做好红灯登记。

七、下井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矿灯,如发现有私自拆卸矿灯者,一律按失爆论处。

矿灯及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矿灯及自救器收发前要严格检查,发出的矿灯要完好,严禁失爆,若因充电工在收发灯过程不负责,损坏零部件的,要赔偿损失费。

二、按时对矿灯电解液比重及数量进行检查和调整,若因缺液或比重不符合要求造成矿灯损坏者,赔偿矿灯新价的20%。

三、提矿灯时,要手持矿灯电瓶,严禁提灯线乱甩,若因此造成灯头或电瓶损坏者,按其损坏部位加价赔偿。

四、若丢失矿灯及自救器,新的按厂价、旧的按八折赔偿,以旧换新者,按丢失矿灯赔偿。

五、爱护矿灯充电设备,保证充电设备完好,凡发现损坏设备者,由值班充电工当场记下姓名、矿灯编号,对所在科室、班组按价罚款,由科室、班组再落实到个人,若值班充电工未发现损坏者,则由值班充电工照价赔偿。

六、矿灯必须人人爱护,严禁敲打,收回的矿灯要严格检查,打坏灯头或损坏灯线者赔偿损失,打坏电池者赔偿费用按新电池厂家的价格计算。

七、严禁私自打开灯头闭锁螺钉,严禁打开自救器的封带,若私自拆开灯头或封带造成损失者,要给予处罚。

设备检修制度
1、维修人员对所辖设备按照《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长期运行于完好状态。

2、按规定周期做好巡回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排除,做好记录,不能及时排除的应汇报本单位值班领导。

3、按时查看所辖设备的交接班记录和运行日志,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按规定做好检修工作,及时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

5、及时处理突发故障和修理事故损坏设备。

6、维修班长应将各种维修原始记录妥善保存,交本单位存档备查。

7、因检修不当、维护不及时,造成设备事故及损失,包机检修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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