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行政监督,保障公平竞争,提高招投标效率,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招投标活动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投标人的诚信意识和履约能力。
第三条省级以上政府采购部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行政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投标应当满足项目管理的要求,采取最具竞争力的招标方式,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
第五条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招标方式。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制定招标文件,明确工程概况、工程内容、工程标准、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工程期限等。
第七条招标资格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来确定,招标人不得设置不合理的资格限制。
第八条招标人可以邀请第三方评审机构参与招标文件的评审工作,保证招标文件的公正、合法、合规。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及时向投标人提供必要的clarifications 和解答。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以公正、透明的原则评审投标文件,根据投标人的资格、技术方案、价格等因素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按照法定程序公告中标结果。
第三章投标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技术方案、资格证明、报价等内容。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时提交投标文件,并支付相应的文件费用。
第十六条投标人不得串标、瞒报、谎报,不得以不正当手段竞争。
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中标结果,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章中标第十八条中标人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确保工程进度。
第二十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支付招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对中标人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实施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1. 工程招投标概述1.1 工程范围1.2 投标资格要求1.3 招投标文件的提交2. 招投标流程2.1 招标公告2.2 招标文件的获取2.3 投标文件的提交2.4 投标文件的评审2.5 中标通知3. 协议管理3.1 协议的签订3.2 协议的主要内容3.3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3.4 协议的终止条件4. 工程实施与管理4.1 工程进度管理4.2 工程质量管理4.3 工程成本管理4.4 工程变更管理5. 付款与结算5.1 付款条件5.2 付款方式5.3 结算程序5.4 违约金计算6. 违约责任6.1 承包商的违约行为6.2 发包商的违约行为6.3 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7. 争议解决7.1 争议的解决方式7.2 调解程序7.3 仲裁或诉讼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8.1 合同的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程序8.3 合同的解除条件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义务的履行9.3 保密信息的泄露处理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方式11. 其他条款11.1 合同的签订地11.2 合同的签订日期11.3 合同的份数12. 附件12.1 招投标文件12.2 协议文本12.3 相关法律法规13. 签字页13.1 承包商签字13.2 发包商签字14. 附件说明14.1 附件的定义14.2 附件的提交时间14.3 附件的修改与替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工程招投标概述1.1 工程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服务、培训等。
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一。
1.2 投标资格要求1.2.2 承包商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业绩经验,并提供相关合同或项目证明。
1.2.3 承包商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招投标的流程及步骤(招标流程和投标流程)
招投标的流程及步骤(招标流程和投标流程)招标投标是由交易活动的发起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标的特征和部分交易条件,按照依法确定的规则和程序,对多个响应方提交的报价及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交易主体并确定全部交易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
按照竞争开放程度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01招标人准备工作1、项目立项(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0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2、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2)投标人资格要求;3)发售文件时间;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
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
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①投标的语言;②投标文件的构成;③投标文件的装订;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⑤投标报价;6)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
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
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1992年10月19日司法部]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公证活动,保证办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招标投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申请进口机电设备、水运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公证。
第四条招标投标公证由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委托招标的,由委托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招标投标公证申请由招标方提出。
委托招标的,由委托招标方提出。
招标投标公证申请,应于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发出之前提出,特殊情况下,也必须于投标开始前提出。
第六条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和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二)受委托招标的,应提交委托书和具有承办招标事荐资格的证明;(三)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标的项目、招标活动的批准文件;(四)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五)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六)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说明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书格式、投标保证文件、合同条件等);(七)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八)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九)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申请人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二)申请公证事项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三)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四)本细则第六条第(一)、(二)、(三)、(九)项所列材料基本齐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不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一般应在本细则第六条第(一)、(二)、(三)、(九)项所列材料基本齐全后的七日内作出。
第八条公证人员应认真接待申请人,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一)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招标活动准备情况和标底编制情况;(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公证费的负担和支付方式;(五)公证人员认为需要询问的其他情况。
招投标法全文实施细则
招投标法全文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制定本实施细则。
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行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投标人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在招标前应当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标准和要求,并在合理公开的范围内邀请投标人参与竞标。
招标人应当对参加投标的资格进行合法审核,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第四条【投标人的义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如下内容: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
第六条【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应当公正、公平、合理,确保评标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评标委员应当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评审,并按照规定的评标指标进行评分。
第七条【中标结果的公示】招标人应当及时公布中标结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果要在公示期限内完全公开,确保全程公开、透明。
第八条【投诉和争议解决】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不公正现象,投标人和招标人有权提出投诉。
争议应当依法解决,采取适当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
第九条【监督机构和监督职责】国家有关部门和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与有效。
第十条【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招标人、投标人的不当行为,会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附则】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新的招标投标活动。
同时,已有的招标投标活动可以适当过渡期来适应本实施细则的要求。
以上为《招投标法全文实施细则》,对于招标投标活动有着明确的规定与要求,以保障公正竞争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希望本实施细则能够为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化发展提供指导与依据,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招投标流程规范
招投标流程规范招投标流程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它是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需要制定规范的流程来指导招投标活动。
下面将以招投标流程规范为任务,详细介绍招投标的相关流程。
1. 招标准备阶段:招标准备阶段是招投标流程的开端,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明确采购需求和制定招标文件。
首先,采购单位要明确项目的需求、技术规格、质量要求以及采购预算。
接下来,采购单位应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应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并明确各项评标标准和资格要求。
2.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是向各个潜在投标人传达招标信息的重要途径。
在招标文件制定完成后,采购单位应通过指定的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包括在政府采购网、媒体或公司网站上公布。
招标公告应明确项目的基本信息、要求报名的时间和方式,以及投标截止日期。
3. 报名及资格审查: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参与报名,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采购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查,核实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资格审查应公正公平,根据事先设定的资格要求进行确认。
4. 投标文件递交: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以进入正式的投标环节。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包括技术方案、报价、商务条款等。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明确参与者将文件交至指定地点及时间,并对递交后的文件保密。
5. 开标及评标:开标是公开透明的环节,采购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公开场合进行开标。
开标过程是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的,投标人可以自愿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参加。
开标后,采购单位组织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事先设定的评标标准和权重进行打分。
6. 中标及公告:评标结束后,采购单位将拟定中标候选人,并进行综合评估,确认中标人。
中标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网、媒体或公司网站等媒介上公示,宣布中标结果。
同时,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后续的供货、服务或工程建设等。
办理招投标公证告知书(2023版)
办理招投标公证告知书尊敬的(招标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将为您办理招投标公证事宜,现向您告知以下内容:一、公证项目:招标公证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公证目的:本次招标公证的目的是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保护投标方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对相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公证备案。
三、公证机构:本次公证由__________________(公证机构名称)承办,该机构拥有公证专门资质,并将派出合格的公证员进行相关工作。
四、公证流程:4.1招标文件备案公证流程:4.1.1 招标方提供招标文件原件,并填写《招标文件备案申请表》(附件1)4.1.2 公证机构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4.1.3 如招标文件符合法定要求,公证机构将予以备案公证,并出具《招标文件备案公证书》(附件2),予以盖章。
4.1.4 如招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公证机构将要求招标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如何招标方拒不修改,公证机构将不予备案。
4.2投标文件公证流程:4.2.1 招标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发布招标公告并提供投标文件的招标监督备案材料,填写《投标文件备案申请表》(附件3)4.2.2 投标方根据招标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给招标方。
4.2.3 招标方收到投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公证备案。
4.2.4 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与招标方确认是否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4.2.5 如投标文件符合法定要求,公证机构将予以备案公证,并出具《投标文件备案公证书》(附件4),予以盖章。
4.2.6 如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公证机构将要求招标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如何招标方拒不修改,公证机构将不予备案。
五、公证费用:根据公证机构相关规定,本次招投标公证服务将收取公证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详见《公证费收费项目及标准》(附件5)六、附件:1.招标文件备案申请表(附件1)2.招标文件备案公证书(附件2)3.投标文件备案申请表(附件3)4.投标文件备案公证书(附件4)5.公证费收费项目及标准(附件5)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证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具体规定了公证的范围、程序等事项。
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Word
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W o r d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公证活动,保证办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招标投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申请进口机电设备、水运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备招标公证。
第四条招标投标公证由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委托招标的,由受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招标投标公证申请由招标方提出。
委托招标的,由受托招标方提出。
招标投标公证申请,应于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发出之前提出,特殊情况下,也必须于投标开始前提出。
第六条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⑴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⑵受委托招标的,应提交委托书和具有承办招标事项资格的证明;⑶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招标活动的批准文件;⑷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⑸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⑹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说明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书格式、投标保证文件、合同条件等);⑺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⑻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⑼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⑴申请人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⑵申请公证事项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范围;⑶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⑷本细则第六条第⑴、⑵、⑶、⑼项所列材料基本齐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不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一般应在本细则第六条第⑴、⑵、⑶、⑼项所列材料基本齐全后的七日内作出。
第八条公证人员应认真接待申请人,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⑴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⑵招标活动准备情况和标底编制情况;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⑷公证费的负担和支付方式;⑸公证人员认为需要询问的其他情况。
最完整的招投标流程
最完整的招投标流程最完整的招投标流程1. 引言招投标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为解决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需求等,通过公开的程序,征求潜在供应商的投标,从中选择合适供应商并签订合同的过程。
招投标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性对于维护公平竞争和保障各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最完整的招投标流程及其各个环节所涉及的内容。
2. 招投标流程概述招投标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环节:2.1 发布招标公告- 定义招标范围和需求- 制定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2.2 投标准备- 获取招标文件- 进行资格预审- 编制投标文件2.3 提交投标文件- 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方- 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4 开标评标- 公开开标- 评审各家投标人的文件和资质- 综合考虑技术、商务等因素评选供应商2.5 签订合同- 与中标供应商进行谈判- 确定合同条款及价款- 签订合同2.6 履约管理- 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 进行支付和结算- 处理合同违约等问题3. 招投标流程详解3.1 发布招标公告在确定招标范围和需求的基础上,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明确了招标条件、要求和评选标准,并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包括官方网站、媒体、招标平台等。
招标公告中需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投标截止时间等。
3.2 投标准备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要进行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方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核,确保投标人具备满足招标要求的能力。
投标人需要提交相关资格证明、经验介绍等信息。
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人开始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条款、价格等。
3.3 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方。
投标文件通常以密封信封的形式提交,确保投标文件的机密性和公正性。
投标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4 开标评标开标是指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拆封投标信封,将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公示。
招投标公证程序管理细则
招投标公证程序管理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公证活动,保证办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招标投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申请进口机电设备、水运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备招标公证。
第四条招标投标公证由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委托招标的,由受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招标投标公证申请由招标方提出。
委托招标的,由受托招标方提出。
招标投标公证申请,应于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发出之前提出,特殊情况下,也必须于投标开始前提出。
第六条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二)受委托招标的,应提交委托书和具有承办招标事项资格的证明;(三)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招标活动的批准文件;(四)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五)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六)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说明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书格式、投标保证文件、合同条件等);(七)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八)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九)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申请人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二)申请公证事项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三)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四)本细则第六条第(一)、(二)、(三)、(九)项所列材料基本齐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不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一般应在本细则第六条第(一)、(二)、(三)、(九)项所列材料基本齐全后的七日内作出。
第八条公证人员应认真接待申请人,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招标活动准备情况和标底编制情况;(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公证费的负担和支付方式;(五)公证人员认为需要询问的其他情况。
如何申请办理招标投标公证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 改。
证明材料的准确性
证明材料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不得有任何歧 义或误导。
证明材料的完整性
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完整齐全,确保公证机构能够全面了解申请情况。
配合公证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
要点一
协助调查核实
要点二
及时提供资料
领取公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领取公证书
在公证办理完成后,申请人需前往公证处领取公证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招标投标公 证证明书、公证费发票等。
核对证明材料
领取公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申请人应仔细核对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无 误。
对公证书进行存档或备案
存档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将公证书及相关证 明材料进行存档,以便日后查阅和使用。
备案
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要求对公证书进 行备案,申请人需按照规定将公证书及相关 证明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关注公证书的有效期限并及时更新
有效期限
公证书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申请人需关注 公证书的有效期限,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公 证书。
及时更新
如公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申请人需及时 与公证处联系,按照要求更新公证书,确保
了解公证费用及缴费方式
根据当地公证处收费标准,了解招标投标公证的费用。
确定缴费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确保及时缴纳公证费用。
03
申请办理公证的步骤
在线或现场提交申请
01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线或现场提 交公证申请,根据公证机构的 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 明材料。
02
在线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确 保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并按照要求上传有效的证明 材料。
司法部关于印发《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的通知-司法通[1992]101号
司法部关于印发《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的通知正文:---------------------------------------------------------------------------------------------------------------------------------------------------- 司法部关于印发《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的通知(1992年10月19日司发通[1992]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现将《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公证活动,保证办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招标投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申请进口机电设备、水运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公证。
第四条招标投标公证由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委托招标的,由受托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招标投标公证申请由招标方提出。
委托招标的,由受托招标方提出招标投标公证申请,应于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发出之前提出,特殊情况,也必须于投标开始前提出。
第六条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二)受委托招标的,应提交委托书和具有承办招标事项资格的证明;(三)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招标活动的批准文件;(四)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五)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六)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说明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书格式、投标保证收件、合同条件等);(七)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八)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九)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招投标授权委托书要求公证
招投标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对于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以确保其合法有效。
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文件。
在撰写招投标授权委托书时,需要注意以下要求:1. 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招投标公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记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授权事项、授权期限等内容。
2. 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不能亲自签署,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经过公证。
3. 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范围。
授权范围包括代理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限,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等。
代理人无转委权,不得再行委托。
4. 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应当自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招投标活动结束之日止。
如果授权期限需要延长,应当重新出具委托书并进行公证。
5. 委托书应当真实、合法。
委托书中的内容应当真实反映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意愿,不得虚构、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同时,委托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6. 委托书应当提交给招标人。
在招投标过程中,委托书应当由代理人提交给招标人,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公证。
总之,招投标授权委托书公证是为了确保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有效,避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
在撰写招投标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记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信息、授权事项、授权期限等内容,并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同时,代理人应当遵守授权范围,不得再行委托,并按照授权期限行使授权事项。
完整的招标投标流程和步骤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1、工程立项〔1〕提交工程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工程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立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立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工程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立条件及建立需求;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开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立工程工程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立单位招标资格〔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XX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根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考前须知1〕明确文件编号、工程名称及性质;2〕投标人资格要求;3〕出售文件时间;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
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XX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②投标文件的构成;③投标文件的装订;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⑤投标报价;4、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应当根据工程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
投标公证费收取标准
投标公证费收取标准一、投标公证的概述投标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一种公证业务。
它有助于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公证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的公证、投标文件的公证、开标会议的公证等。
二、投标公证费的收取标准1.按照公证事项分类收取投标公证费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分为招标文件公证费、投标文件公证费、开标会议公证费等。
各个公证事项的费用标准可以根据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来收取。
2.按照公证文书的使用范围收取公证文书的使用范围包括国内使用和国际使用。
对于国内使用的公证文书,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对于国际使用的公证文书,根据国际惯例和市场需求,收费标准相对较高。
3.按照公证文书的份数收取公证文书份数越多,收费越高。
一般来说,公证机构会根据公证文书的具体份数来确定收费标准。
4.特殊情况下的收取标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复杂公证程序、紧急公证等情况,公证费用可能会相应增加。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法律援助、社会公益等,公证机构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三、影响投标公证费用的因素1.公证事项的复杂程度:复杂程度越高,所需公证费用越高。
2.公证文书的使用范围:国内使用与国际使用,收费标准有所不同。
3.公证文书的份数:份数越多,收费越高。
4.特殊情况:如涉及复杂公证程序、紧急公证等,费用可能增加。
四、如何节省投标公证费用1.提前了解公证收费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2.选择正规的公证机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尽量简化公证程序,减少公证文书份数。
4.在不影响公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公证时机,避免高峰期。
五、总结投标公证是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透明的重要手段。
了解投标公证费的收取标准和相关因素,有助于投标人更好地规划投标成本,提高投标成功率。
招标公证流程
招标公证流程招标公证流程1、招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招标⽅的申请,依法证明招投标⾏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2、招标公证,由招标⽅所在地或招标⾏为发⽣地公证处受理。
3、办理招标公证,公证处应要求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招标⽅主体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份证明;代理⼈代为申请的,代理⼈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的居民⾝份证及其复印件;(⼆)受委托招标的,应提交委托书;(三)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的批准⽂件;(四)招标通知或公告;(五)招标⽂件;(六)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员名单;(七)招标投标程序安排;(⼋)评标、定标原则和⽅法;(九)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员名单;(⼗)对投标⼈资格预审的⽂件;(⼗⼀)揭标记录;(⼗⼆)开标记录或记要;(⼗三)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或代理⼈的⾝份证明;(⼗四)评标、决标记录;(⼗五)标底;(⼗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办理招标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公证处应告知评标组织成员,如与投标⽅有利害关系应回避 .(⼆)联合招标或委托招标,注意审查联合的形式和各⽅关系及责任承担、委托⾏为是否属实有效(三)注意掌握招标⽂件规定的⽆效标书的条件。
(四)在招标活动进⾏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者,应终⽌公证活动:(1)招标⽂件、资料不真实、不合法的;(2)招标⽅擅⾃变更原定招标⽂件内容,违背招标程序、原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经指出不予纠正的;(3)招标中出现舞弊⾏为的。
(五)公证⼈员在开标现场宣读公证词,七⽇内出具公证书,现场宣读公证词的时间为公证书的⽣效时间。
公证书参照格式公证书()××字第×号兹证明××××(招标单位全称)经主管部门于×××××(单位全称)批准,于××××年×⽉×⽇在××(地点)对××××(招标项⽬名称)举⾏了公开招标,××××, ×××× ,××××(投标单位全称)参加了投标,××××(中标单位全称)中标(或全部投标单位均未中标)。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投标的流程具体
招标投标的流程具体招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相对于投标,称之为招标。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招标和投标的流程,一起来看看吧:公开***邀请***招标采购方式:1、主持人致主持词: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及投标人名称。
宣布本次招标活动的主持人、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联络人等工作人员名单。
2、宣读大会《会场纪律》。
3、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投标单位与会代表资格身份证明。
4、查验保证金交纳情况。
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查验。
5、宣布各标书送达时间,查验标书密封情况:请公证员***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布检验结果。
6、公开启封投标文件:请公证员***监标人、工作人员***启封标书,并做好记录。
同时要求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如有疑问,请当场提出。
7、转入评审阶段:宣布进入评标阶段,请投标人在指定场所等候,等待评标小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澄清,所有联络工作请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络人联系。
8、宣读《评标专家须知》并介绍评委会成员:主持人宣读《评标专家须知》,介绍出席评标会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征询评委会成员回避主张。
9、推选评委会组长:请评委会成员推选评委会组长。
10、讨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指未进行事前论证的项目***:由采购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介绍。
11、评定技术标及商务标。
12、公开启封价格标投标文件:公开唱标,请各投标人确认投标报价。
13、决标: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进行评审,由评委会组长根据评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员会成员确认、签字。
14、宣布评标结果:主持人在开标会场宣读评标结果及供应商质疑权利。
15、公证员致公正词:请公证处公证员致公证词。
16、开标、评标活动结束:感谢大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招标工作,感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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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
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为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利益,维护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采取特定程序进行的公证活动。
这个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所有投标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招标过程,从而促进公正竞争,提高招标的质量和效益。
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的制定是为了确保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所有投标人的参与权利和权益充分受到保护。
在实践中,招标人和投标人都要严格遵守这个程序,在招标投标的各个环节中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完善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则和程序,才能真正实现公正竞争的目标。
首先,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的核心是公证,当然这里所谓的“公证”,并不是指由司法机关进行法律公证的意义,而是
指由具有公信力和公证资质的机关(如公证处、招标代理机构等)出具的公证书等相关文件或证明,用以证明招标投标过程中相关环节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应该认真了解这个程序的要求,准确掌握公证机关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以便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其次,在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中,必须要明确将招标投标过程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公开招标前期准备阶段、招标文件收集阶段和开标、评标、中标阶段。
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必须在这三个阶段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要求公证机关与法律、合同的规定相一致,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准确的审核,并对
投标人提出的重要问题进行咨询和确认,避免投标活动中出现争议或纠纷,确保招标合法、公正和有效。
最后,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应当注重细节和应用。
一方面,需要具备全面系统的标准化程序,但也需要考虑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在程序上可以进行一定的灵活应对。
另一方面,在程序操作过程中要注意细节,如处理好索要遗漏或填写不完整的材料、签署相关文件或协议、保持信息的机密性等等。
只有这样,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才能真正发挥各方的主体能动性,保证公证程序的严格执行,提高招标质量和效益。
总之,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作为招标投标活动中保障公正竞争、促进公平合法的重要措施,对于加强招标投标的监管和调控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未来,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这个程序,扩大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范围和有效性,都将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