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制度(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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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制度(集锦15篇)
图书借阅制度1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必须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必须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借阅。图书借阅制度2
为了充分利用班级图书,进一步深入持久的开展读书活动,引导全体同学把人生最美好的时间用在读书上,同时为了加强班级图书管理,特制定本借阅制度:
借书须知
1班级图书借阅的对象为全体老师和本班全体学生;
2借阅班级图书的每一个人,必须经过图书管理员签写好借阅手续,不能私自乱动乱翻图书;
3自己借阅的'图书未经过图书管理员不得转借他人;
4对借阅的图书要及时归还,并在图书借阅记录本上签好归还日期;
4借书必须在上课前完成,打铃后不准在书架前逗留。
读书须知
1除规定读书时间外,不得在课上阅读,如有发现,取消班级借阅资格。
2爱护书籍,不能随意撕毁,或在书籍上涂写、批注、点评等,应原样归还给图书管理员。建议读书时包书皮、使用书签,若破
损严重,应予赔偿。
管理须知
1、图书管理员将图书编号,便于整理、分类和进行借阅记载。
2、负责记录同学们的借阅情况,利用课间整理、打扫书架。
3、图书管理员对借阅的图书要及时进行登记,登记表要填写规整。
4、查看还回的图书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记录,督促损坏图书的同学粘补或赔偿。逾期不还者,督促将书收回。
5、图书管理员要认真负责,每天对班级的图书进行整理,对图书的借阅情况了如指掌
6、期末前两周将所有外借的图书收回,清理后归还给图书的主人
班级学生应积极借阅班级的图书,班委会和管理员要对学生借阅图书的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并定期办理读书报。图书借阅制度3
1、学生凭本人校园卡/借书证借书,校园卡/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代借。
2、教科书最长借阅期限为一学期,学期结束前应主动办理还书手续。
3、每人每次限借一本社科或小说类图书。社科或小说类图书
最长借阅期限为一月。
4、借书时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
5、必须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或撕页,对所借图书未读完时,要夹字条,不得折角。阅读过程中,不准圈点、评论,不准剪裁或撕走插图及单页,以免影响他人借阅。
6、爱护图书,对图书上所贴的书标、条码号,不得涂改和损坏,否则以损坏图书处理。
7、学生毕业、转学或退学,在离校前应主动归还所借图书,高三毕业生要在毕业前一个月内还清所借书刊。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转学或退学手续。
8、不得携带书包和其他书籍进入学习资源中心,可以携带笔记本和笔。图书借阅制度4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
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