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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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接收规章制度

档案移交接收规章制度

档案移交接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维护国家机关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依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行政机关档案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第三条档案移交接收是指档案主管部门将各部门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移交至档案馆,档案馆按照规定接收并妥善保管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档案的移交接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安全保密、完整有序、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移交准备工作第五条档案主管部门在进行移交前,应当对部门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核整理、审批整理等工作,并按照《档案资料整理规范》的要求,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性。

第六条移交部门应当制定档案整理计划,并按照计划逐项整理档案资料,对涉及机密、重要、有价值档案资料进行特别保护。

第七条移交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资料目录,详细记录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日期、保管单位等信息,并在移交前提交给接收单位审核。

第八条移交部门应当完成档案资料的装订、封装和标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档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人对档案整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移交流程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或删除档案资料。

第三章档案接收工作第十条接收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资料目录的内容,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逐一核对,确保移交的档案资料完整无缺。

第十一条接收单位应当对档案资料进行验收,发现问题需要立即与移交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解决,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接收计划,明确接收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安排接收工作的时间和流程。

第十三条接收单位应当为接收人员进行档案接收培训,提高接收人员对档案资料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资料的存放和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资料的分类存放和保管体系,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文书档案管理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xx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1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

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21.12.29•【文号】人社部发〔2021〕112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邮政管理局、档案局:为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2021年12月29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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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制度
1、国家规定应向档案馆移交的永久保管档案,本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办理移交手续,并妥善保管交接凭证,还应在检索工作上注明。

2、本单位各部门必须按规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好,移交公司档案室,做好档案移交手续,双方均应妥善保管交接凭证,以分清责任。

3、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以及档案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做好准备。

4、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动手续。

5、移交登记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统一口径,如实反映工作中的变化情况,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也要有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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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引言概述: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在组织或者机构内部,将已完成或者再也不需要使用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整编,并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移交给指定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的一种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档案移交制度的重要性、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档案移交制度的程序和档案移交制度的执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档案移交制度的重要性:1.1 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工作,使之更加有序和高效。

通过制定明确的标准和流程,可以提高档案工作的组织性和协作性,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疏漏,提高整理和整编的速度和质量。

1.2 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档案移交制度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通过制定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可以防止档案资料的遗失、损坏或者被篡改。

同时,移交制度还可以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者机构访问或者使用档案资料,保护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私密性。

1.3 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档案移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

通过规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工作,可以提高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档案资料的错误和瑕疵。

同时,移交制度还可以促进档案资料的归档和检索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提供更好的档案服务。

二、档案移交制度的内容:2.1 移交资料的范围和要求: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资料的范围和要求。

包括移交的档案种类、文件格式、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移交的档案资料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2 移交程序和流程: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的程序和流程。

包括移交资料的准备、整理和整编工作的步骤和要求,移交资料的登记和备案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移交资料的传递和接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确保移交的工作有序进行。

2.3 移交责任和监督:档案移交制度应明确规定移交的责任和监督机制。

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

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

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档案转递与移交是档案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档案的流转和移交,并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本文将介绍档案管理规定的档案转递与移交的相关内容。

一、档案转递档案转递是指将一个单位的档案交接给另一个单位的过程。

在档案转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交接手续:档案交接时,应该制定相应的档案转递手续和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交接手续应该包括交接单、交接记录和交接清单等。

2. 交接标识:在档案转递过程中,需要对档案进行标识,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清晰的归属。

标识可以采用封条、标签或者其他合适的方式。

3. 交接验收:在档案转递后,接收方需要进行档案的验收工作。

验收应该包括对档案的数量、完整性和合规性的检查。

二、档案移交档案移交是指将档案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的过程。

在档案移交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移交计划: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该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包括移交时间、移交地点、移交方式等。

移交计划应该提前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

2. 档案整理: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该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和完整。

3. 安全保障:在进行档案移交时,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或丢失。

可以采用封包、防潮、防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4. 移交记录:在档案移交完成后,应该制定移交记录,包括移交人员、移交时间、移交数量等。

移交记录应该保留备查,以备档案管理需要。

档案转递与移交是档案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通过规范的转递和移交流程,可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可查和可利用,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因此,各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转递与移交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好档案管理的良好秩序。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

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一)、保管员工档案;(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

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

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某些档案可能已经不再对企业的运营产生重要的作用,或者需要对档案进行整理、更新等操作。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有序的保管和管理,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2. 移交的对象范围和责任档案移交的对象范围包括企业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营销部门等。

每个部门和机构都有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移交相关档案。

移交档案的责任主要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他们需要协调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档案移交工作,并负责档案的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3. 移交的流程和标准3.1 移交流程预备工作: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与各个部门和机构确定移交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并进行相关培训,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档案整理:各个部门和机构按照要求对所负责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归档、清理、整理等操作。

移交审核: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移交确认: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对移交的档案进行确认,签署移交确认书。

3.2 移交标准档案的完整性:移交的档案需要包括完整的文件、资料、报告等,确保档案完整,不遗漏。

档案的准确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包括日期、编号、名称、签字等信息的准确无误。

档案的可读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可读性,包括文字的清晰、图表的完整等。

移交确认书:每次档案移交完成后,需要由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共同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的移交情况。

4. 档案的接收和管理档案接收: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接收,并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等操作。

档案存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存储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按照需要提供档案资料给相关部门和机构使用,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企业档案移交方案

企业档案移交方案

企业档案移交方案
一、移交范围
1. 本方案适用于企业各部门、下属单位或项目形成的档案材料移交工作。

2. 移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项目档案、合同档案等。

二、移交时间
1. 各部门、下属单位或项目应在完成本年度工作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档案移交工作。

2. 移交时间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安排,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移交方式
1. 各部门、下属单位或项目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将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并制作成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进行移交。

2. 电子版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存储,并确保文件的可读性和
安全性。

3. 纸质版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整理要求进行装订,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验收标准
1. 档案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并符合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2. 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应保持一致,无遗漏和错误。

3. 移交的档案材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五、移交手续
1. 移交部门、下属单位或项目应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档案名称、数量、时间等详细信息,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移交的档案材料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移交手续完成后,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档案的保存和管理手续。

六、档案保管要求
1.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接收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两篇)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两篇)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一、引言档案移交是指将一个单位或个人所属的档案资料移交至另一个单位或个人管理的行为。

为了规范档案移交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

二、移交程序1. 移交申请: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向接收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移交申请。

2. 移交审批:接收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移交。

3. 移交合同签订:申请获得批准后,双方签订移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移交准备工作: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和装箱工作。

5. 档案移交: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档案移交,接收单位或个人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验收。

6. 移交确认:移交完成后,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移交的完成。

三、移交要求1. 移交资料清单: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应提供详细的移交资料清单,包括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分类、格式等信息。

2. 整理和清点: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并确保移交资料清单的准确性。

3. 装箱标识:所有移交的档案资料应进行包装,并在外部标明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移交时间等关键信息。

4. 档案移交协议书:移交双方应签订档案移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档案移交验收:接收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移交资料清单对档案资料进行验收,并及时向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

四、档案移交的责任和义务1. 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移交前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和装箱。

- 提供准确、完整的移交资料清单。

- 配合接收单位或个人进行档案移交的各项工作。

- 对移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2. 接收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和验收。

- 移交完成后,妥善保存和管理移交的档案资料。

- 对外部申请移交档案资料的行为进行授权和管理。

- 向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提供移交档案资料的复制品或代表性样本。

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档案移交管理制度篇一: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为保证档案信息安全保管、合理利用,规范档案移交各环境工作,根据《档案法》和其它档案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本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科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好移交清册。

移交档案时,档案目录(含电子目录)一并移交。

三、移交人员同档案人员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人员对照移交清册,对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档案交接文据》上签字。

《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移交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六、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做好准备。

七、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篇二: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接收制度1、为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档案接收范围。

各科(室)凡在本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

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移交,接收时间。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类次年3月底,教学类8月底向档案室移交。

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设备档案应在设备开箱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移交档案室。

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年度整理,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各个职能科室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由承办科室整理,于次年3月底以前移交到档案室。

4、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应办理规范的手续,档案员应该当面在移交本上签字。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使之更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同时为了更有效的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的保护和利用,维护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使人事档案的建立、整理与管理工作有所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员工人事档案是集团、人力资源等部门在人员招聘、调配、任免、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个人经历、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有关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员工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三、用途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人员四、管理职责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人事档案的管理职责就是:1)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2)负责集团各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五、人事档案内容(一)档案类别1. 纸质档案,主要由以下资料构成1)履历材料(个人简历资料)、员工登记表;2)自传材料(包括职位申请表);3)身份证复印件、护照;4)鉴定、考核、考察材料;5)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6)奖励及处分材料;7)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8)劳动合同、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9)承诺书、保密协议;10)保险、住房公积金资料;11)年度、半年度绩效考核资料;2. 电子档案1)员工登记表电子版2)员工花名册3)图像资料、电子作品等(二)档案管理基本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员工花名册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各个部门人员按档案编号顺序排放并做明显标记,且每10个档案做一个小标记、50个档案做一个大标记,方便查找。

1. 档案编号原则:档案号是在整理和管理档案的过程中,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的一组代码。

档案号是存取档案的标记,并具有统计监督作用。

具有唯一性、方便查找的特征,每个员工有且只有一个档案号,离职员工的档案号将作为历史记录,不再重复使用;新进员工延续上一个编号以此类推;1)集团人员档案号编号原则:集团编码+部门代码+员工编号(三位数),如:JTCW003(JT:集团编码-“集团”首两个字母拼音缩写);CW:部门代码—“财务”部部门名称首字母拼音缩写);003:员工编号-按本部门具体入职时间顺序确定)2)在职不在岗人员即挂靠人员档案号原则:人员属性缩写+证件名称拼音首两个字母缩写+挂靠时间顺序(三位数),如:GKAQ001(GK:人员属性- “挂靠”首字母缩写;AQ:证件名称首字母缩写-安全员证;001:该证件挂靠时间顺序-第一个)3)人才库人员即储备人员档案编号原则:人员属性缩写+职位名称拼音首两个字母缩写+储备时间顺序(三位数)如:CBAQ001(CB:人员属性- “储备”人员首字母缩写;AQ:职位名称首两个字母缩写-安全员;001:该职位储备时间顺序-第一个)离职人员、调岗调部门人员维持原档案号不变,同时在档案封面备注栏详细填写异动时间、目前职位,档案放置于调岗后部门(或离职)的档案位置。

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管理制度

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管理制度

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确保单位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保证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单位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是指单位内部或不同单位之间将档案资料移交或接收的过程。

第四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应遵循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依据档案管理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的分类第五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内部移交:指单位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档案资料移交。

2. 外部移交:指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档案资料移交。

3. 临时移交:指档案资料在特定时间内临时移交他人使用,完成特定工作后收回。

4. 长期移交:指档案资料长期移交他人使用,直至移交接收单位完成工作后,归还档案管理者。

5. 归档接收:指单位收到其他单位移交过来的档案资料。

6. 移交备案:指对单位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备案。

第三章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的程序第六条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程序包括:1. 编制移交清单:移交方应根据档案资料的内容、数量、质量等信息编制移交清单。

2. 移交资料整理:移交方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完整、清晰、有序。

3. 移交通知:移交方应通知接收方进行接收准备工作。

4. 档案移交:移交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方。

5. 接收确认:接收方接收移交档案资料,并进行确认,确保移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移交备案:移交方应将移交过程进行备案,便于日后查阅。

第四章单位档案移交接收的责任第七条移交方的责任包括:1. 梳理档案材料:对要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梳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完整性。

2. 编制移交清单:对档案资料进行清单编制,列明移交资料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

3. 移交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通知接收方进行接收准备工作。

4. 移交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方。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神华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及职责公司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管理。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此规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并配备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作为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二)档案管理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由上一级档案管理人员(或分管领导)负责保管。

第二条人事档案管理职责(一)保管人事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三)建立人事档案名册,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接收和转递;(四)登记人员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五)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及时对所管档案进行清点,并履行交接手续;(六)为有关部门提供人员情况;(七)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条人事档案的整理整理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详细、装订整齐、格式统一。

(一)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以下分类整理:1.履历材料;2.自传材料;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各种考核、考察、述职、鉴定材料);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材料;5.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的材料;7.奖励材料(包括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立功嘉奖、先进人物登记表及模范事迹材料,以及科技、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奖励材料);8.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等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违法犯罪判决书等);9.工资、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二)人事档案材料按照上述十个类别的顺序排列,应符合以下有关要求。

人事档案移交制度

人事档案移交制度

人事档案移交制度一、概述人事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将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接、移交的一套制度。

这个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能够顺利移交,规范管理公司员工的档案信息,保证在员工调任或离职后拥有完整的资料。

二、相关规定1.公司对每个员工都有建档档案,并且该档案需要及时更新并保管,公司档案保管部门负责规范管理。

2.公司要求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将个人所持证件原件交还公司,并进行离职手续的办理。

3.公司在员工离职时必须立即停止该员工的工资支付,并进行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4.公司在按时交接员工档案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有任何问题需及时处理。

三、人事档案的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学历等基本信息。

2.工作经历包括员工入职、调动、转正、晋升等任职时间及岗位职责等信息。

3.奖惩记录包括员工在工作中获得的奖励及因工作不当受到的处罚等信息。

4.职业技能包括员工在职期间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的培训、学习和其他技能等方面的信息。

5.社会关系包括员工家庭成员、紧急联系人、亲属、朋友等社会关系的联系方式。

6.薪资福利包括员工工资、补贴、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节假日等相关福利待遇等信息。

四、移交流程人事档案移交具体如下:1.确定交接人员在人事档案移交前需要明确交接人员的身份,一般由公司人事部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移交。

2.确认档案的数量和内容移交人员需要确认档案的数量和内容,确保档案齐全、准确、无遗漏。

3.进行档案归档档案移交后,相关人员需要对档案进行审核、整理、分类、编目和存档,确保档案完整、有序。

4.跟进档案移交情况公司人事部门需要在档案移交后跟进移交情况,并及时补充员工的离职报告等信息。

五、注意事项1.档案移交要求严格按照正式程序进行,确保移交顺利,以免遗漏员工的重要信息。

2.移交人员需要保证档案的机密性,不得随意透露员工的个人信息,以免造成公司和员工的不必要的麻烦。

人事档案转移制度

人事档案转移制度

人事档案转移制度 转递制度是关于企业人事档案转投递的制度。

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变化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 来了解下吧!人事档案转移制度范本篇 1 第一条 取出应转走的档案第二条 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第三条 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第四条 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档案在转递中必须 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通道转递,不能交由本人自带。

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必须在回执上签字盖章,且及时退回。

人事档案转移制度范本篇 2 一、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 干部本人自带。

二、转出的档案必须是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整理过的档案,不得扣留材料 或分批转出。

三、因干部职务或干部管理体制变动,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时,原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 在一个月内将干部档案转递给有关干部档案管理部门。

四、转递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转出单位应逐项填写《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与 干部档案或档案材料一并严密包封。

对成批移交的档案或档案材料, 转出单位应填写 《干部档案(材料)移交清单》 , 一式两份。

五、接收单位收到干部档案或档案材料,检查核对无误后,将回执或移交清单签字盖章并 及时退回转出单位。

转出干部档案或档案材料一个月后,尚未收到回执的,转出单位应主动向接收单位查询、 索要。

人事档案转移制度范本篇 3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流动人 员人事管理处责任人:承办人、处长、分管局长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黑龙江组织部、黑龙江 省人事厅、黑人联字[1991]26 号《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若干处理意见》第二条(一)各级 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的党团组织,可代管流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

(二)国家计划内分配的应届中专以上毕业生,自愿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 构、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工作的,经毕业生分配部门分配后,由人才交流机构按流动人员 进行管理。

档案移交工作制度

档案移交工作制度

档案移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移交工作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移交的范围和内容1. 档案移交的范围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2. 档案移交的内容包括:档案的归档、借阅、复制、销毁、鉴定、整理、装订、保护、利用等工作。

三、档案移交的责任和义务1. 档案移交工作由单位档案部门负责,档案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移交岗位,并配备相应的档案移交人员。

2. 档案移交人员应当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负责档案的归档、借阅、复制、销毁、鉴定、整理、装订、保护、利用等工作。

3. 档案移交人员应当对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档案移交的程序和流程1. 档案归档: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将形成的档案材料分门别类,移交档案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

2. 档案借阅: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借阅程序和权限,办理档案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3. 档案复制: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复制程序和权限,办理档案复制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4. 档案销毁: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权限,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档案鉴定: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鉴定程序和权限,对档案的价值和保管期限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的正确性。

6. 档案整理: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整理程序和标准,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7. 档案装订: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装订程序和标准,对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耐久性和美观性。

8. 档案保护: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保护措施,对档案进行保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9. 档案利用: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利用程序和权限,对档案进行利用,确保档案的服务和效益。

档案管理移交制度范本

档案管理移交制度范本

档案管理移交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档案管理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二、档案移交的范围和内容1. 档案移交的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介质档案。

2. 档案移交的内容包括: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等。

三、档案移交的机构和职责1. 公司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档案,对各部门的档案移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四、档案移交的程序和时间1. 各部门应在每年年底前,将本部门的档案按照档案类别和形成时间进行整理,并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移交申请。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移交申请后,对申请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审核通过后,档案管理部门与各部门进行档案移交,双方应共同签署档案移交清单,并按照清单进行档案的实物和电子版的移交。

4. 档案移交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完成。

五、档案移交的要求和质量1. 各部门在移交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和合法,不得遗漏、篡改或损毁档案。

2. 档案移交应包括档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档案应符合国家电子档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移交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六、档案移交的监督和考核1. 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的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七、档案移交的变更和退回1. 在档案移交后,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退回档案,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2. 档案退回时,应说明退回原因,并由双方共同确认。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所有部门具有约束力。

人力资源管理人事档案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人事档案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壹.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

2人事档案管理实行公司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负责制。

3人事档案管理必须严格确保材料保密。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级干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稽核审计部负责人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同级组织部门有权查阅本级人事档案。

二.确立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三.人事档案分类:第壹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材料;第三类:学历材料第四类:政治面貌材料;第五类:奖励材料第六类:处分材料第七类:录用、任免、聘用、工资、待遇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第八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四.壹般文档管理1人力资源部文件:A人力资源本部正式形成发出的文件、传真、通知等,除保密薪资文件外,均应保存壹份原件或复印件归档,年终按内容类型、依成文时间编号装订成册。

B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台帐、方案,以及搜集到的业务资料等,由经办人保存。

年终根据内容价值酌情归档。

C薪资福利类保密文件由薪酬福利处自行建档保存。

2公司文件:A包括公司发文、平时收文即入活页册保存,年终编排目录,装订成册归档3外部文件:包括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劳动人事部门)的发文,社会公开资讯等,应作为公开业务资料共享。

五.员工人事档案管理1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建立、接转、保存、整理)本机构内员工的人事档案2人力资源部壹般情况于员工试用期满,向其人事档案关系所于单位开出"调函",交员工或其委托人,于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公司。

档案管理人员应于接到调入档案时当场拆封核查,如有缺漏或疑点,应将档案密封交员工本人退回原单位补齐或作出书面解释。

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关联部门负责人于"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清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人力资源部将其档案转入离职员工档案管理。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在企业或组织中,档案交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企业信息的安全、规范和连续性。

为了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和高效交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交接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类档案的交接和管理。

三、定义1. 档案:指企业生成和接收的各类文件、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

2. 档案交接:指原负责人将自己手中的档案交接给新负责人的过程。

3. 负责人:指档案的保管人员或相关人员。

四、档案交接的要求1. 新旧负责人应提前开展交接准备工作,明确档案种类和数量,并制定交接计划。

2. 档案交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记录交接时间、地点、人员和档案清单。

3. 新负责人在接收档案后,应核对档案清单,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4. 如发现档案有遗漏或损坏的情况,应及时与原负责人联系并记录。

5. 新负责人应熟悉档案的内容和使用方法,确保能够进行正常的档案管理工作。

6. 档案交接完成后,新旧负责人应签字确认,并归档记录,作为后续监督和评估的依据。

五、档案交接的程序1. 提前准备:新旧负责人应进行交接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交接计划,清点档案数量和种类等。

2. 确认交接地点和时间:新旧负责人共同确定交接地点和时间,以便进行交接工作。

3. 档案清点:新旧负责人一起核对档案清单,并比对实际档案,确保一致性。

4. 确认档案准确性和完整性:新负责人对档案内容进行核对,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5. 档案交接记录:交接过程中应有专门的人员记录交接情况,并由新旧负责人签字确认。

6. 完成档案交接:新负责人接收档案后,原负责人退出,并做好档案交接记录的归档工作。

六、档案交接的责任和义务1. 原负责人的责任:原负责人应按照交接计划和程序,及时、准确地交接档案,并向新负责人提供必要的档案使用指导。

2. 新负责人的责任:新负责人应认真核对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向原负责人汇报档案交接情况,确保顺利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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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一、引言
二、背景
人力资源部门在每个组织中都承担着记录和管理员工档案的责任。

然而,随着人力资源功能的转移或重新组织,档案可能需要从一个机构移交到另一个机构。

此时,需要制定一系列规范和程序来确保档案的安全传递和完整性保持。

三、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目的
公司制定此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档案可以正确地移交给接收方,并保持其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在移交过程中,也需要保证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四、档案移交程序
4.1 档案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1. 确定接收方确定接收方将要接收档案的机构或部门。

2. 制定移交计划制定详细的档案移交计划,包括时间表和移交内容。

3. 准备档案清单制作一份包含所有需要移交的档案清单,并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安排人员培训为涉及档案移交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移交程序和要求。

4.2 档案移交的具体步骤
档案移交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整理档案对要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于查找。

2. 打包档案将档案按照清单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打包,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填写移交单据填写档案移交单据,包括档案清单、移交日期、移交人员等信息。

4. 进行移交仪式在移交双方的见证下,正式进行档案移交,确保双方都了解移交的内容和要求。

5. 接收方确认接收方应确认接收到的档案的完整性,并在移交单据上签字确认。

6. 档案归档接收方应按照自己的档案管理规范,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归档和管理。

4.3 档案移交后的跟进工作
完成档案移交后,还需要进行一些跟进工作,包括
1. 档案管理培训接收方应为新接手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管理档案。

2. 档案审计定期进行档案审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包括备份、防火防水措施等。

五、档案移交管理的注意事项
1. 档案移交应事先通知接收方,确保接收方的准备和配合。

2. 档案移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3. 档案移交过程中,应有记录和备份,以备日后查询和追溯。

4. 档案移交后,应定期进行档案的核查和审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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