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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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上的讲话材料

在全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上的讲话材料

在全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上的讲话材料同志们:近年来,县检察院以“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救助受害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己任,主动作为,创新举措,特别是以组建“知心姐姐”工作室为平台,设立“知心姐姐”微信公众号,创建“知心姐姐伴我行”微信圈,开通“知心姐姐”热线电话,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心理辅导、讯问谈话、行为矫治服务,先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讲34场次,为78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对113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对8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对3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有效保护和预防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更离不开县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在此,我代表中共营山县委、县委政法委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和诚挚的敬意!今天召开会议,主要目的是分析总结全县未成人犯罪预防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刚才,县检察院、教育局、关工委分别就如何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罗伟同志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县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检察院开展的工作以及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抓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这些我都完全赞成。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正视问题,深化认识,切实增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积极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进程中,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加大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力度,进一步落实“问题”青少年的帮教和管理措施,未成年人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拜金主义盛行、社会诚信意识缺乏、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再加之留守儿童持续增多,缺乏父爱母爱、家庭教育缺位、隔代教育弊端、网络暴力游戏等问题叠加,未成人犯罪始终处于高位运行阶段。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建设平安X、和谐X、宜居X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方案》(X发〔XX〕10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方案》(X发〔X〕3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X〕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切实保证救助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一)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救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救助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救助能力,实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全覆盖。

(二)工作要求。

一要做好预防工作。

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因贫困、家庭暴力、教育不当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等原因造成外出流浪。

二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引导工作。

各部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要及时引导或护送其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

三要保障基本生活。

在受助流浪未成年人未得到妥善安置前,首先要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四要强化管理及保护措施。

要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要求,对流浪未成年人采取必要的行为约束和矫治手段。

五要注重教育引导和技能培养。

切实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文化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具有劳动能力的流浪未成年人提高劳动技能和生存能力,以促进其回归主流社会。

民政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民政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民政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民政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工作总结20xx年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综治委的精心指导下,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教育、管理相结合的手段,在村(社区)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宣传活动、流浪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的教育及州儿童福利院孤儿的日常管理上,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现将我局20xx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

为切实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局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局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社会事务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同时,我局充分利用局务会、周会、黑板报、学习园地、在儿童福利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课等多种载体,多途径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成全体职工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依靠本职,结合实际,深入推进预青工作(一)深入开展基层预防工作,提高青少年自身免疫力。

村(社区)是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重要阵地,我局和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充分利用“六五普法”、“六一”、“综治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通过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宣传册、利用村(居)务公开栏宣传等方式,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同时,通过“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法治理念和爱国主义情感,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深入开展流浪乞讨青少年救助与关爱活动。

一是以全州各地社区居委会为抓手,建立了整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长效机制。

认真制定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推动青少年管理信息系统的广泛运用,全面掌握闲散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抓好辖区内流浪、闲散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和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实施方案(精选篇)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体系,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坚持教育、保护、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四、工作措施1.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1)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

(2)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律讲座等,提高青少年的法制素养。

(3)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法制教育质量。

2. 建立健全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体系。

(1)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通报工作,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的排查整治,消除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

(3)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队伍建设,提高防控能力。

3. 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青少年权益受损问题。

(2)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为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3)加强青少年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心理健康。

4. 加强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共同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1)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

(2)加强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为青少年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

(3)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民政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

民政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

【发布单位】教育部等【发布文号】民发〔2006〕11号【发布日期】2006-01-18【生效日期】2006-01-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教育部民政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民发〔2006〕11号)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得到了健康发展。

但是,伴随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出现了人口流动加速、贫富差距加大、家庭问题日益凸现,流浪未成年人数量逐年增加,犯罪率不断上升。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意义流浪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在街头,衣食无着,处境艰难,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他们容易被犯罪分子利诱和利用,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

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要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大局出发,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全面认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注重解决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有关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家庭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净化社会环境,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流浪未成年人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以人为本”为工作原则,以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创造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良好环境,为促进流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教育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教育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教育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在市委、市政府正确坚强领导和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育年”活动为契机,以“素质育人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构建“平安校园”的目标,始终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突出地位,全市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现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

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周密部署,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

通过对“两法”地深入学习,广大师生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制定规划。

在认真总结几年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

二是组织培训。

在教师培训中。

一方面积极组织系统地学习两法内容;另一方面全面提高班主任法律意识,强化“两法”的贯彻落实。

学校给每位班主任教师购买了霍懋征《没有教不好的学生》一书、定购了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主流媒体《德育报》,学校利用网络下载文章供教师学习,以更新教育观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坚持月培训制度,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科学指导,聘请专家对班主任进行了《如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怎样写学生的个性化操行评语》、《如何有效加强班级管理》等讲座。

2024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计划为了深入____,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步一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是:以____为指针,认真____实施《末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扩大宣传、夯实基础、健络、维护权益、预防犯罪”的工作方针,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监督与落实。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具体措施和办法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项艰巨而又长期的社会化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党政统-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一手抓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质,一手抓改善外部环境,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学校各部门和广大教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____和____为指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要结合____县、乡预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重视和支持。

学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实。

2、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学校、社会、家庭三个环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与家长联系,充分发挥家长或监护人对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功能,把加强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列入创建文明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

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我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对我镇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群体、流浪乞讨青少年群体、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通知如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鄱阳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服务、维权,立足于教育和保护,着眼于服务和管理,辅之以改造和挽救,努力构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校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提高青少年自我预防能力,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四个鄱阳作出积极贡献。

一、分类管理、强化服务,切实做好服务重点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各项工作(一)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对于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要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的工作方法。

1.动态掌握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基本情况。

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摸排掌握,逐步建立起数据库和信息平台。

2.建立教育矫治机制。

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帮教“问题青少年”的专业方法和工作经验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发挥村干部在第一线联系、接触以及有可能影响和改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优势,增强教育矫治效果。

要研究探索集中矫治的新手段、新方法,特别要对重新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在教育矫治上探索新的经验做法,加强专门场所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培训和业务能力培训。

要结合公安部门牵头开展的教育矫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针对青少年不良行为转化的边界抓好临界预防。

各村(居)委会要强化对青少年不良行为转化边界的认识,有针对性地抓好临界预防工作。

一是重视一般在12岁开始出现偷拿财物、逃学等不良行为,13、14岁出现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偏差行为,14至16岁出现违法犯罪的年龄规律,重点关注偷拿财物、逃学等早期典型行为;二是重视与家庭和学校关系紧张、联系断裂,进而受外界不良影响产生不正常的社会化倾向这一状态转化规律,防止青少年与家庭、学校联系的弱化。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

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 年,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味议的要求,狠抓预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切实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和管理创新,抓住影响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教育引导和预防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佛坪、创建国家级安全县做出新贡献。

一、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

县综治办、县法院、文教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县委等部门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着力加强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工作。

要努力摸清各类青少年群体的基础数据,着力研究和把握各类重点青少年的群体性特征和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特征,把握各类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

(二)加强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管理,净化网络环境。

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文教体育局、县广电局、县关工委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网、互联网及其营业场所和手机运营商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打击互联网、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及时清除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信息垃圾和相关网站。

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信息安全责任,积极推动WAP 网关绿色上网技术标准的使用和推广,加强网上思想教育政治工作,有效配合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充分发挥违法违规网站黑名单机制作用,加强社会监督,推进行业自律;要坚持不懈地继续抓好“五老”网吧志愿者 (老干部、老党员、老复退军人、老教师、老劳模志愿者)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力争每一个网吧都有“五老”志愿者持证上岗、加强监督,为我县泛博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党 中央 、国务 院高度重视未 成年人权 益保 护 年人合 法权益 的重 要 内容 ,是 预防未成 年人违法 工作, 近年来 国家 出台了一系列法 律法规 和政策 . 犯罪 的重要举措 .是加强 和创新 社会管 理 的重要 未成 年人权 益保护工作 取得 了积极成效 。但受人 方 面 , 是社会 文 明进 步的重要体现 。各地 区 、 各有
( ) 大打 击 拐 卖 未成 年 人 犯 罪 力 度 。公 安 二 加
击 胁 迫 、诱 骗 、利 用 未 成 年 人 乞 讨 等 违 法 犯 罪 行 机 关 要 严 厉 打 击 拐卖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对 来 历 不 明
为 , 实保 障未成 年人 的生存权 、 展权 、 与权 、 的流 浪 乞 讨 和 被 强 迫 从 事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的 未 成 年 切 发 参
主题词: 综合 法制 行政强制△ 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 办发 人 民政府 , 国务 院各部 委 、 各 以人 为本执政理念 的落实 。及 时有效救 助保护流
直 属机构 :
浪未成 年人 。 是各级政府 的重要职 责 。 维护未成 是

成年人 的合法权益 。
二 、 流 浪 未 成 年 人 救 助 保 护 工 作 的 总 体 要 求
和 基 本 原 则

充分 认 识 流 浪 未 成 年 人 救 助 保 护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做好流 浪未成年人 救助保 护工作 ,关 系 到未
( ) 一 总体要 求。 固树立 以人 为本 、 牢 执政 为民
( ) 本 原 则 二 基
充 分发 挥村 ( ) 居 民委员会 等基 层组 织 作 用 . 组织 和动 员居 民提供 线索 , 劝告 、 引导流 浪未成年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

然而,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日益凸显,给社会带来了诸多困扰和挑战。

如何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提出几点建议,以期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加强家庭环境建设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品德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父母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摒弃传统的打骂式教育,采用科学、民主、平等的教育方式,尊重孩子的个性和兴趣,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交流渠道,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和心理需求。

注重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自律性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让孩子懂得遵守规则、尊重他人。

父母自身要以身作则,成为孩子的榜样,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为孩子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

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家庭成员之间要相互关爱、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避免家庭矛盾和冲突的发生。

父母要注重婚姻关系的维护,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温馨的家庭环境。

当家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交流和解决措施,避免问题恶化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活动,帮助家长提高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也可以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传授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理念,引导家长正确履行教育职责。

二、完善学校教育体系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要加强德育教育。

将德育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开设思想品德课、法制教育课等课程,系统地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等内容,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社会实践等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和感悟,增强德育教育的实效性。

教师要注重言传身教,用自己的言行举止影响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汇报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汇报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汇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汇报齐河县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工作落实情况8月19日,在收看了国家、省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立即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社会和谐安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落实,我县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坚持“完善机制、提升服务、源头预防、标本兼治”的目标,进一步钢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出台文件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完善出台了齐政发《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成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团县委、妇联、残联、铁路部门以及晏城街道办政府、铁北街道办政府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晏城街道办社会福利中心内成立齐河县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中心、齐河县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

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财政、公安、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我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定期召开联席办公会议,认真分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逐一制定化解矛盾和问题的办法及措施,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周到、优质、高效的救助保护服务,确保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网络管理机制。

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仅靠一个或几个部门难以做到全覆盖,只有建立部门、乡镇、村(居)委联动的管理网络,才能对流浪未成人予以更好的救助和保护。

一是建立乡镇、村(居)委救助网络,做到救助不留死角。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救助保护水平,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实行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
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城管部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应当告知并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将其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对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和民政、城管部门应当直接护送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2.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
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要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 (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及时发现、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

3.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
救助保护机构和公安机关要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 (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和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方式,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在继续查找的同时,
要通过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

4.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
救助保护机构要依法承担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责任,为其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救助保护服务,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协助司法部门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未成 年人 保护法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预 防未成年 、《 人犯罪 法 》和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义务教 育法 》等
法律法 规 ,不断 完善政 策措 施 ,提升救 助保 护水



国务院公 报 2 1 2 0 1. 4 坚持政 府 主 导 和社 会 参 与 。落 实 政 府 责 任 , 加 大政 府投 入 ,加 强各 方协 作 ,充 分发 挥 基层组 织 作用 ,调 动社 会各 方 面参 与 流浪 未成 年人 救 助
公安 机关 予 以协 助配 合 。民政 部 门要 积极 开 展 主 动 救助 ;引 导护 送 流浪未 成 年人 到救 助保 护 机构
对查 找 到 父 母 或 其 他 监 护 人 的 流 浪 未 成 年
重要 意义
做好 流 浪未成年 人救 助保护 工作 ,关系 到未 成 年人 的健 康成 长 ,关 系 到社会 和谐安定 ,关 系 到 以人为本 执政 理念 的落实 。及 时有效 救助保 护
流浪 未成年 人 ,是 各级政 府 的重要 职责 ,是维 护
打击 胁迫 、诱骗 、利 用未成 年人 乞讨 等违法 犯罪 行 为 ,切 实保 障未成年 人 的生存权 、发 展权 、参
现胁 迫 、诱骗 、利 用未 成年人 乞讨 和实施 违法犯
罪 活动 等 问题 ,严 重侵 害 了未成 年 人 合法 权 益 , 妨 害 了未 成年 人健康 成长 。为进 一步完 善流 浪未 成年 人救 助保 护体 系 ,切实 加强 和改进 流浪未 成 年人 救助保 护工作 ,经 国务 院 同意 ,现提 出如 下
与权 、受保 护权 。 坚持 救 助保 护和教 育矫 治并 重 。积极 主动救
未 成年 人合 法权益 的重要 内容 ,是预 防未成 年人

民发〔2009〕102号 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民发〔2009〕102号 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管委、市容委、建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公安局、财务局、建设局、卫生局:自2003年8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救助管理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

但是,一些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增多,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严重,严重侵害公民权利、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但由于人口流动、家庭困难、意外事件、个体选择等原因,流浪乞讨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存在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遭受摧残和虐待的现象。

流浪未成年人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各级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财政部门一定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各尽其职,多管齐下,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教育警醒群众、弘扬正气。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狠抓落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二、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协调配合做好落实工作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事关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一工作。

(一)民政部门要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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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政策推动
政府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 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
03 学校教育
学校作为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场所,应当承担起预 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
工作目标
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通过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降低 青少年犯罪率和危害程度。
通过开展家长教育培 训,提高家长的教育 水平和责任感,引导 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 值观和行为习惯。
优化社会环境
加大对社会环境的整 治力度,净化网络环 境,减少不良信息对 青少年的影响。
建立联动机制
加强学校、家庭、社 区之间的联动,形成 合力,共同推进预防 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保护数据及案例展示
01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果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未成年人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02
数据支撑
根据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
构207个,机构数量逐年上升。
03
典型案例
某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
等服务,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果
01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防范
02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 安全无虞
03
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04
工作反思及改进方向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反思
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的教育方式、行为习惯和家庭氛围都会对青少年的发 展产生深远影响。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需要重视家庭教育,指导家长如何正确 引导青少年成长。

最新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最新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20xx 年我局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帮助和管理工作,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科、民间组织管理科、福利中心、救助站等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有力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关爱氛围。

为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优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环境,在重大节日和儿童节、青年节前夕,充分利用新都资讯社和新都电视台、新都广播电台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呼吁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来关心、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报道了社会遗弃儿童和留守学生(儿童)的生活、学习和成长现状,对他们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关爱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建设工作。

(一)利用各种节日契机,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活动。

结合“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我区社会救助站救助的流浪乞讨儿童和社会福利中心的孤儿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政策的讲解,对他们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

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后组织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制作“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等展板深入广场社区巡回展出,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接受咨询服务200余人次。

同时向全区青少年开放烈士陵园德育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

转发民政部等十九部委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民福(2006)32号

转发民政部等十九部委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民福(2006)32号
民政工作 大事来抓 ,积 极研究 当地流浪 未成年人工 作 动态和特 点,制定有关 工作规 范,定期组 织培训 ,加
广东省人民检 察院广东省 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广 东省教 育厅广东省公 安厅广东 省司法厅
广东省财政 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 障厅 广 州铁路 ( 集团) 公司广东省交通 厅 广 东省卫生 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 团广 东省委 员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 合会
转发 民政 部等十九部委关于加
强流 浪未成年人工作意 见的通 知
粤 民福 (0 6 2 2 0 )3 号 各市、县 ( 民政 局 、综治 委预防青少年违 法犯罪工 区) 作领 导小组 、综 治办、文 明办、编办 、人 民法院 、人 民检 察院、发展 改革局 ( 、教育局 、公安 局、司法 委) 局 、财政局、劳动和 社会保 障局 、铁路 ( 公司 、交 分) 通局 ( 、卫生局 、团委、妇联 、残 联: 委)
生活、医疗教 育、管理 、返乡 、安 置等帮助 ,及时联
系和 帮助他们 尽早回 归家 庭和原籍 。受助流 浪少年 儿 童的伙食标准 不低于成年 人。对 于户籍属 于本省的流
浪未 成年人 ,在父母或其他 监护人 无法履行 监护职 责
时,应 由民政 部 门代表 国家来履行监 护职 责,并指定
相应 的村 、居 委会 承担具 体的监护 责任 。把符 合相关
司法部财政部劳动保 障部
铁 道部交通部卫生部
共青团 中央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0 6 1 2 0 )1 号文件精神 ,并根据本地 本部 门的实 际, 制定贯彻落 实的措 施 。同时 ,要建立 起 由各级综 治委
关于 加强流浪未成年 人工作 的意见
民发 (0 6 1 2 0 )1号

公安分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公安分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公安分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今年以来,顺义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团区委的领导下,不断创新思路,开拓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力的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密部署顺义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年初,成立了分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治处,办公室主任由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兼任。

办公室具体负责分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有序的组织结构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法制宣传,优化成长环境(一)关爱在押未成年人。

顺义公安分局针对在押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每月由法制处协调拘留所、看守所开展在押未成年人学习活动一次。

集中组织被羁押未成年人员导读《宪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思想教育,使其认错服法,吸取教训;播放多种专题教育片:《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片》、《珍爱生命—交通事故警示片》、《珍爱生命,共创和谐—北京交通安全教育片》、《艾滋病预防宣传片》等,使他们从真实的案例中,感受血的教训、生命的脆弱目的后果。

今年来,共有130余名未成年人在押人员接受了宣传、教育,均能认真学习,仔细聆听,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二)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力度。

顺义公安分局深刻剖析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抓准心理特点,选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加强宣传。

组织法制处、内保处、刑侦支队、派出所等单位,深入社区50余个、学校20余所,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共计270余次,受教育的青少年达18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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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南昌市民政局我局所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下称“市未保中心”与救助管理站是合二为一的正科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55人,主要工作职能是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救助保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中心”依据国家民政部制定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规范》,紧围绕“同在蓝天下”这一主题,采取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分类救助、分类管教等工作模式,认真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及时为流浪未成年人这一特殊弱势群体提供了关怀和温暖,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预防或减少了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

一、创新工作模式,积极主动地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1.积极协调,主动出击,开展保护性救助。

由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救助管理”后,由于流浪未成年人街头生存能力强,不易被发现救助。

市未保中心没有上街强制收容职能,解救流浪未成年人又不是公安等街头执行法管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能。

他们缺少发现、甄别经验,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得不到及时救助。

为因此市未保中心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上街进行调查摸底,对流浪未成年人流浪成因、类别,街头生存方式及活动规律进行认真分析后,发现除被家人遗弃的智障、残障、重病的未成年人外,街头流浪未成年人中大部分背后都有所谓的“监护人”难于甄别,由市未保中心进行保护性救助确实很困难,还有一定的危险,针对这一特点,市未保中心积极与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队协调,采取不同的方式,主动出击。

一是对流浪拾荒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性救助。

此类流浪未成年人晚上出没在铁路沿线,车站等公共场所,以捡拾破烂为生,白天则在车站附近的彭子江、桶子巷等木棚区休息,2010年市未保中心在城市管理警察支队配合下共出动3次,集中保护性救助未成年人32人(次)。

二是对街头残忍表演、卖艺的未成年人保护性救助。

去年,我市街头冬季有河南籍未成年人残忍表演、卖艺乞讨,市未保中心主动出击2次共救出未成年人8名。

三是对妇女抱小孩在交通路口拍车乞讨的未成年人和妇女保护性救助,市未保中心与城市管理警察支队,采取跟踪、端窝等方法,集中救助妇女、小孩32人,警察支队对组织者进行警告教育,未保护中心,分两批次集中护送到甘肃兰州救助站。

四是成立街头劝助队伍。

不法分子压榨,强迫拐骗、操控未成年人行乞或偷盗行踪不定,难于发现。

去年7月份市救助管理站。

在经费、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派出五名工作人员,并聘请保安、租借车辆。

每天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在街头巡视,发现流浪抒乞讨人员进行劝说教育,引导其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及时报110请求公安配合解救未成年人。

2.分类施救、分类管教、关怀温暖与教育矫治并举。

造成未成年人流浪的原因较为复杂。

同样是流浪未成年人,但他们之间也存在着质的差别。

一是对年龄16—18岁之间的青少年,这群体是近几年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主体,他们大部分是外出打工、或外出投奔亲人朋友、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被“网友”等社会闲杂人员欺骗或被盗、无力返家。

他们一般是主动向警察等国家工作人员求助而到市未保中心但他们又不愿意由工作人员护送返家。

市未保中心为防止他们再次受骗或不法分子协迫犯罪,通常经过简单的防骗安全知识教育后与其亲人取得联系、告诉亲人返乡车次、车厢号及到达时间,由工作人员护送上车。

二是叛逆类。

此类未成年人一般年龄在12—15岁,他们只是一时冲动离家,虽有悔意,刚进市未保中心时对工作人员有抗拒心理,他们通常不会说出真实姓名和地址,有的地址是真的,但自己姓名及父、母姓名是假的。

针对这特点,市未保中心发挥周边大专院校多的优势、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与他们进行心理辅导、交流谈心并加于正确的引导和必要的行为矫治后,及时与家人或学校取得联系,其父母通常会及时赶来亲自接回。

三是拾荒类、偷盗类、乞讨类的未成年人,他们长年在外流浪,长期的自尊受损造成了他们的人格缺失。

说谎、独立、敏感、封闭、多疑、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强烈。

他们是市未保中心的“常客”,也是少年犯的“后备军”。

在他们在流浪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的会寻找“保护”,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操控和利用,为向“老大”上缴保护费,“老大”也会向他们传授“技能”,都不同程度地染上了小偷小摸等违法犯罪恶习。

为此,市未保中心不仅要在生活上给予亲人般的关怀和温暖。

同时还针对每个不同未成年人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教育及很长时间的专业辅导才能得以矫正,才有回归家庭的希望。

2011年度市未保中心接收本市公安机关护送或外地救助保护机构转送流浪未成年人共549人(次),其中16至18岁的青少年331人,发票救助返乡306人,因智力、精神病等家庭原因护送返乡25人,6至15岁的未成年人218人(次),家庭接回112人(次),报安置27人,护送返乡85人(次)。

3.积极筹划,大力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基础设施建设。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近年来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不断加大投入,市未保中心建设改造列入国家“十一〃五”建设项目。

我局抓住机会,积极筹划,大力推进市未保中心项目建设工作。

2007年6月市政府同意我局《关于南昌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建设的请示》,在规划许可范围内,在南昌市救助管理站内建设南昌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09年11月落实了专项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2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80万元)。

于2010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11月底主体建设完工。

总建筑面积4096平方米(四层),集生活、教育、技能培训、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为一体的综合大楼。

我局计划在福彩彩票公益金再划拨200万元完善内部设施。

预计8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的困难1.执法主体多,协调困难,街头解救不及时。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内容包含在我国现行的多部法律、法规中,这些法规、政策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执法主体多,2009年,民政部等五部委下发《通知》,虽然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但实际操作中部门协调困难,未能形成长效机制,执法难度大,基层办案单位积极性不高,街头解救不及时,公安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流浪未成年人迫不得已护送的市未保中心均属流浪、偷盗等恶习都已成形的未成年人,管理、教育、矫治难度大。

2.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缺损。

几年来国家及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社会各界也高度关注,但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对市未保中心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下达的任务越来越多,机构由单一的社会救助逐步转变为社会救助和城市管理并举的重要部门。

救助保护的对象成分越来越复杂,而未保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模式上基本都是儿童福利机构模式的再延伸,缺乏综合性、暂时性和强制性。

分类施救、分类管教和强制措施严重滞后,未保中心的安全护栏装了拆,拆了又装。

教育管理难、医疗救助难、行为矫正难、看护、护送更难的现象日益突出,在看护、接送中逃跑、跳墙、跳车事件时有发生,许多兄弟省市未保中心因此而“官司”缠身,我市未保中心也出现过几次未成年人逃跑事件,家属又找未保中心要人,耗费不少的人力、物力、财力,而陷入两难境地。

同时市未保中心救助保护经费按正常成年人救助标准保障。

市未保中心要主动走上街头参与解救工作的人力、设备和经费都无法得到保障。

3.缺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打击和责任机制。

一是对压榨、强迫、拐骗、操控残疾人未成年人行乞或偷盗等牟利的不法分子打击难度。

去年,市未保中心在对火车站附近彭子江棚户区进行保护性救助时,发现有一对30多岁安徽籍的夫妇收留11名来自不同地区流浪未成年人拾荒、行乞,每天向流浪未成年人收取生活费,未保中心工作人员在警察配合下对其进行警告教育时,他们却说没有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看他们可怜,好心照顾他们的生活。

警察也因证据不全而不便采取更多的行动。

我局未保中心街头劝助队伍发现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性救助时,我们的工作人员经常与所谓的“监护人”发生冲突。

公安100巡警到达现场后,通常只作为街头纠纷调解,我们的工作人员在街头非常尴尬。

二是因家庭变故父母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无力履行义务的流浪未成年人回归主流社会、回归家庭非常困难。

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的又没有监护义务和责任。

我市有几个长期在全国各地流浪的未成年人,市未保中心每年接送十几次。

三、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打算1.在市政法委领导和综合协调下,加速我市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立法进程。

由于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从强制性转变为自愿性,我市街头各种流浪乞讨现象不断增多、乞讨手段和方式不断变化升级。

职业乞讨、有组织的乞讨现象日益突出,出现了公安不能管、城管无法管、民政管不了的城市管理“顽症”。

为破解城市管理中这一难题,我局组织精干队伍,依据国家现行的多部法律、法规,参照兄弟省会城市成功做法,草拟了《南昌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现已申报市政府法制办,列为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下步我局将在市政法委领导和综合协调下,积极与有关责任部门沟通协调,修改《草案》加快立法进程。

2.在市政法委牵头协调下,建立街头救助、救治、解救协调机制,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解救和保护。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能否及时有效,控制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不断增长势头,预防或减少这一边缘人群违法犯罪,街头解救是关键环节。

街头救助、救治、解救工作应进一步加强规范。

一是成立协调机构,规范街头救助、救治、解救及管理工作,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

二是建立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参与的主动救助队伍。

定期在我市主要公共场所、主要商业街道进行集中保护性救助。

三是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全体市民了解相关政策,当发现未成年人乞讨等不法行为时不要忙于施舍,而是及时打110报警解救未成年人。

3.突出综合性、暂时性、强制性。

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

一是对新落成市未保中心综合大楼依据民政部的工作规范,规划各功能区的建设,针对流浪未成年人中恶习不断增多的特点,建立分类施救,分类管理模式。

二是加大强制性安保措施建设。

按上级的要求协调解决警务室人员、经费及聘请保安的经费,安装网络监控系统。

三是不断加强市未保中心专业化建设,采取在职学习、短期培训、新招考专业人才的办法,不断提高未保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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