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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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考试方案
篇一: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4016字)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20XX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意义和目的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的组成部分。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旨在培养学生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
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原则和要求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体育技能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与学校体育课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与学生兴趣爱好和体质差异相结合。

三、成绩评定方法
(一)分值和结构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40分,与文化分720分合并总分760分作为高中录取的总分值。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由平时考核和现场考试两个部分组成。

平时考核由学校评定,现场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测试。

20XX 年学校评定分值为10分,现场考试分值为30分。

(二)考试办法
1.学校评定:由学校依据学生参加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分。

具体评定办法为:一是以学生体育课成绩和课外体育锻炼效果为依据,每学年2分,共计6分。

学生初中阶段每学年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效果按合
格、不合格两种等第评定,并分别折算成2分、1分,三学年分别评定折算汇总后计入学校评分。

二是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为依据,共计4分。

按学生20XX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别折算成4分、3分、2分、1分计入学校评分。

因伤病或残疾原因符合体育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给予记10分。

2.现场考试:由市教育局按照规定要求统一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两类,其中必测项目2个,选测项目1个,每名学生应参加3个项目的考试。

每个项目满分为10分,合计30分。

(三)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50米跑和掷实心球(2㎏)。

2.选测项目: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1分钟排球垫球、篮球运球、游泳。

学生应在选测项目中选择一个考试项目,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四)考试评定标准
按盐城市教育局制定的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成绩评分标准执行(附件1)。

(五)考试成绩记载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按照学校评定分值和现场考试项目测试分值合计计算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填入《东台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见附件5)。

(六)对免考和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需具有伤残证书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

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审批表》(见附件2),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学校签署意见,报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申请及批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2.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因伤病或其他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或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予以缓考。

缓考的考生应在中考文化考试前参加由局组织的统一补考,补考限一次。

(七)因残、因病免缓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 因残疾或患重大疾病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其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现场考试满分30分计和学校评分实际得分之和计算。

(1)残疾考生(指身残、侏儒症等)可申请体育考试的免试,经批准后按满分30分和学校评分实际得分之和计入升学成绩。


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省辖市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患重大疾病的考生(指患有癌症、白血病、痴呆、脑瘫、严重的心脏病与心血管疾病、脑部施行过开颅手术)可申请体育考试的免试,经审核批准后按满分30分和学校评分实际得分之和计入考生升学成绩。

考生须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证、住院治疗病历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因意外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学生和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补考的缓考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校评定实际得分和现场测试总分的60%(即18分)之和计算。

(八)关于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我市升学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学生的体育考试
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我市升学的应届毕业生作为零报生,所有零报生4月5日至12日先到我局普教科确认报考资格,获得东台市招生办公室给予的中考档案号后,再到我局体卫艺科报名参加20XX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

报名时应提供其在外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校评分证明。

本市往届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原毕业学校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其在读时的实际情况计算该生的学校评分分值。

四、考务工作
所有在我市报名参加体育现场测试的考生,都必须先通过我局普教科中考资格认定并获得东台市招生办公室给予的中考档案号。

1.4月1日前,下发20XX年东台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4月6日我局体卫艺科下发东台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准考证(成绩卡)。

2. 4月7—10日,各学校集中完成平时考核。

4月13-19日,平时考核评定得分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对平时考核评定得分有异议必须由分管校长亲自调查核实处理。

4月12日前,各学校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零报考生到体卫艺科报名;往届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

3. 4月20-21日,各学校按市招办下发的考生中考档案号顺序(男、女生分册由小号到大号),上报学校体育考试学校评分成绩汇总表(电子稿和文字稿)到体卫艺科。

同时,完成现场考试统一报名,上报现场考试报名表(男、女生分册,按中考档案号由小到大顺序填写)及免、缓考学生的审批表,经体卫艺科核定报名人数后,
到局规财科交费,报名费全额上缴。

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评定的体育考试成绩进行审核认定。

对评定结果明显异常或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学校,市局将责令学校重新评定,并派员进行过程监督。

4. 4月22日-23,各校准备测试场地、器材和有关表册,按照考生报名情况,组织填写现场考试准考证,贴好照片,加盖学校公章。

并根据性别及考生选测项目进行分组和编号(每12人一组),完成后由学校封存。

5.4月25日—30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如遇大雨天气,相应顺延。

考试成绩折算分数精确到个位,学生现场考试成绩卡带局封存备查。

6.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局文件《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财〔20XX〕27
号、苏价费〔20XX〕110号、苏财综〔20XX〕27号)规定,20XX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按每生9元标准收取。

7.5月20日,市教育局组织缓考考生现场考试的统一补考,地点设在城北中学。

8.各考点的50米跑终点全程录像备查。

五、组织考试
1.各初中设置考点(其中明德外国语学校的考点设在台东中学),组织本校学生进行体育考试,零报考生考试地点设在城北中学,场地、器材由各考点提供。

2.各考点要认真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

考点具体要求:有3道以上50米跑道(地面必须平坦),立定跳远区(起跳板必须与沙石相平)2个、海绵垫2块,单杠1付,排球4只、排球垫球区3-4块,篮球4只、篮球场2块,实心球(2KG)6只、投掷实心球场地3-4块,跳绳20根、跳绳区4块,皮尺4个(长短各两个)。

3. 考试期间,市局将组织测试组分赴考点组织考试,各考点须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协助考试工作,并签订责任状。

4.各学校要制定体育考试学校评分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评价,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评定的总分要在学校的公告栏或宣传栏醒目处公示7天以上。

学生本人对学校给予的评定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七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

发现其他学生成绩有错误的,向校长室或者教育局体卫艺科(电话85281175)反映,进行核查。

现场考试时,各测试
组裁判须当场向学生公布所测项目成绩,学生如果对现场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教育局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

逾时不再受理。

5.各学校应根据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考生考前的科学训练与指导,合理安排准备活动,全面做好考试准备。

要严密组织,各考点要设立医疗救护点,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考前体检制度,对某些特异体质等不适宜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要教育他们事前申报,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交通、运动损伤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6.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和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公正性,各考点要密切配合,严肃考纪,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监控,坚决杜绝考场作弊事件的发生。

对违纪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7.考试场地要确保全封闭、无干扰。

凡没有能力设立考点的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到市体育中心参加测试,且不得向学生另收费用。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局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桃
副组长:曹本全侯书圣施晓彤崔巍
成员:顾加宏吴兴平杨林季方成王国华范育新田世杰顾宝林许明沈玉斌曹俊陈宏生
各初中校长。

2.考点负责人及考试机构
各考点学校的校长为考点负责人,并组建体育考试机构。

3.考核表彰
本次体育考试结束后,市局将对组织有力,操作规范,自评认真,市测顺利,成绩较好的学校给予表彰。

篇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2903字)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提高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体育中考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
20XX年4月19-20日,缓试考生考试时间为:5月6日。

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二、考生报名
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的学校报名参加体育考试。

三、项目和分值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成绩共4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5分,统一考试成绩25分。

1.平时体育成绩:初一至初三每学年各5分。

由学生每学年体育课成绩和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构成。

20XX年的毕业生体育中考,平时体育成绩,将由初二和初三2个学年平时体育成绩和每年10-12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可延长到3月10日)构成(初二占5分,初三占10分)。

各学校于20XX年3月20日前,将各年级学生的平时体育成绩报各区教育局基教科。

2.统一考试成绩:由一个必考项目和2个选考项目共3个项目组成。

必考项目:男生1000m跑、女生800m跑;选考项目一个为体能类项目,一个为技能类项目,由考生分别选择。

必考项目满
分10分,选考项目中体能类项目满分8分、技能类项目满分7分。

体能类项目: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

技能类项目: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

四、评分标准
见附件2。

五、实施办法
(一)考试组织
统一考试部分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学生初中三年的平时成绩评定由该生所在的学校组织实施。

同一考生的各项考试要在同一个半天内完成。

(二)考点设置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原刁铺中学)。

(三)考试项目操作方法
1.1000米、800米跑
在300米以上标准塑胶田径场跑道上进行,发令枪2支、发令旗1面、口哨2只,秒表若干块(每道三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电子计时。

10-20人一组,考生每人跑一次,站立式起跑,但不得穿钉鞋或皮鞋、塑料凉鞋,不得使用起跑器或挖穴,二次起跑犯规,该项考试无成绩。

开、停表计取成绩均按田径规则中有关要求进行,并当场公布纪录成绩。

考生在考试中不得有陪跑和接受场外指导,如因他人犯规而影响成绩者,须经考点主考同意,在当日进行一次性补考,因自身原因影响成绩者不得补考。

2.掷实心球
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在投掷区长度2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进行,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

考生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身体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

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越)踩线,身体任何部分也不能触及起掷线前的地面。

考生每人掷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第一次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3.立定跳远
在沙坑或塑胶场地(也可在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起跳板(或起跳地面)与沙面(地面)呈水平面,起跳板(起跳地面)平整,不得有坑凹;考生两脚平行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双脚原地同时起跳,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

两脚同时起跳前,如有垫步或两脚不同步起跳、踩碰起跳线,则判该次起跳失败;考生每人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4.一分钟跳绳
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开表计时),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

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监考人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规定1分钟时间内的跳绳次数。

考生每人只考一次。

考试过程中跳绳拌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5.篮球运球
考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前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左右边线3米。

各标志杆距杆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

测试器材包括秒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要求同50米跑)、发令哨、30米卷尺、标志杆10根(杆高1.2米以上),篮球若干个。

考试用球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篮球。

考生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

考试中考生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考生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图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考生每人可测试两次,记录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6.排球垫球
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排球场上进行,考试区域单个考生在直径为3米的圆内,考试用球为排球比赛的硬质排球。

考生在规定的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球落地即为考试结束,按次计数(单位为次)。

考生每次垫球球的最低点应超过头顶,考生可测试两次,记录其中一次最好的成绩。

采用传球等其它方式触球、考试区域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

7.足球运球
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足球场上进行,考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杆距离为5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标杆距两侧边线各5米。

考试用球为比赛足球。

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

考生和球均越过终点线即为结束。

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考生与球均到达终点线时停表。

考生每人可测试两次,记录其中一次最好的成绩。

以秒为单位记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非“0”时进1。

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

六、对伤、病、残及其它特殊情况考生的处理办法
1.不能正常参加学校的体育课、体育活动,确实丧失全部考试项目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全部免试,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毕业升学总分。

2.确实丧失某些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某一类项目考试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免试某一类项目,其成绩按该类项目的满分计入总分。

3.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也可申请免试必考和选考项目的全部或部分。

申请免试全部项目的学生,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60%计分;申请免试某一类项目的学生,该类项目的成绩按60%计分。

4.因暂时伤病及其它特殊因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试。

5.申请免试的学生须在3月上旬,由本人填写《高港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后,报所在地教育局批准并公布。

申请免试的残疾学生,须向学校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残联的证明,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并公布。

申请免试的其它学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历,经学校审查并进行公示后,报所在地教育局批
准并公布。

6.申请缓试的学生须提前一个星期(特殊情况外),填写《高港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经学校审核后报各市(区)教育局审批。

7.休学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年的体育考试。

篇三: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1759字)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加
强青少年体育教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发挥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广大中小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我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三、考试报名
体育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文下发),考生在体育考试报名时要认真选择、确认并注明好自己的选考项目。

四、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考试时间暂定为4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前另行通知。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XX〕107号)文件规定,体育考试每生收取考务费10元。

考务费由各中考报名点学校向考生收取,与中考报名费一起
交县教育体育局财审科。

六、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及成绩评定
1、考试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考试项目。

体育考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

选考项目3选2项(①跳绳、②立定跳远、③坐位体前屈,选择其中的2项),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在半天内完成以上3个项目的考试。

2、评分标准
见附件2
3、考试成绩与评定
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其中必考项目20分,选考项目各10分,考生成绩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

体育考试成绩设4个等级: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 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分及以下为D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之一。

20XX年体育考试将采用电子设备记录考生成绩。

七、对残疾和伤病考生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申请免试(属残疾人须持县级以上残联颁发的《残疾证》,属伤病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和病历),学校将初审符合体育免试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将其免试申请、《长丰县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两份)及相关原件材料于4月10日报县招办审批(免试审批表见附件4)。

免试证明材料进入该生升学档案。

被批准免试的考生,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按体育考试总分的100%、其它伤病的按体育考试总
分的70%计算。

八、组织领导
体育考试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县教体局成立体育考试领导组。

组长:王克全
第一副组长:陶程
副组长:汤善柱、胡成功、吴彪、杨祥枝、尹可银。

领导组下设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招办,具体负责体育考试考务方面的有关事宜。

九、有关要求
1、各校要认真学习、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明确该标准从身体形态、机能、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

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地位,促进学生个体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2、体育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组织工作难度大,各校务必高度重视。

学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教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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