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税务咨询哪几种情形会被停供发票?速速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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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种不合规的发票及票据之欧阳育创编

14种不合规的发票及票据之欧阳育创编

14种不合规的发票及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下称《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常见的不合规发票及相关票据主要有以下14种: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主要包括未填写、填写错误或者填写简称等情形,其中填写简称的情形尤为突出。

付款方全称应当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写代替,如果企业名称确实太长,超过了税控机可以显示的字数,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规范的简称。

变更品名的发票虚开发票虚开发票也是很常见的一种发票违法行为,范围比较广,比如:未发生业务却开具发票;发生业务但是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由第三方非法代开发票等情形。

假发票目前辨别发票真伪的办法越来越多了,一般可以结合票面防伪标识辨别,无法辨别的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查询,或者拨打开票当地的12366热线查询,还可以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查询。

过渡期后开具的地税发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后,地税机关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这里是说不能开具,并不是指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能入账报销。

跨地区开具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大头小尾票大头小尾票,俗称“飞票”,是指开票方将发票联按照正常金额开,而存根联按照较小的数额开。

发票专用章不合规发票自2011年2月1日起,所有的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再加盖财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对发票专用章的样式进行了统一,不得再加盖其他样式的发票专用章。

发票栏目和红字发票的常识问题

发票栏目和红字发票的常识问题

很多人会问发票栏目没有填写完整可以抵扣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原发票必须全部收回吗? 纳税人有哪些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暂停其发票的使用? 保险机构开具的发票,可以作为车船税凭证吗?下面来看看关于发票栏目和红字发票的这4个常识问题。

发票栏目没有填全可以抵扣吗?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原发票必须全部收回吗?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根据《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其他事项: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

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纳税人有哪些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暂停其发票的使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7.12.18•【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施行日期】2017.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提升增值税发票服务水平,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公告如下:一、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包含简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见附件。

二、扩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试点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将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三、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票的七大类29种情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票的七大类29种情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票的七大类29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很多,散见于若干个税收文件中,也有许多老师做了总结,橘子君在大家总结的基础上,又做了一些归纳和整理,截止目前,有29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项目并不是一个文件,而是若干个文件的提炼,比如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有若干个具体项目具体文件,但在此没有一一列示,统一作为一个类别。

与个人有关的项目(2项)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外:自然人出租、销售不动产且承租方、购买方不是自然人的除外。

)与出口、免税、不征税相关的项目(4项)1、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

2、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用于出口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说明: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与商业企业相关的项目(2项)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4)136号)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与差额纳税相关的项目(12项)1、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2、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3、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增值税发票使用等热点问题(集锦)

增值税发票使用等热点问题(集锦)

增值税发票使用等热点问题(集锦)时间:2019-03-061、国地税合并了,原国税监制章的发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时间?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

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2、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工作。

然而,根据税法规定,存在着一些情形下,企业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以帮助企业正确遵守税法规定,并规避可能的风险。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未跟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网上申报,并通过审查合格的。

二是未按照规定交纳增值税的。

其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业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企业将货物或劳务转让给没有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企业本身是一般纳税人,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进行转让、委托加工或者订立其他经营性协议,但没有实际发生货物或劳务的情况下,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了以上情形,还有一些其他特定情况下,企业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如企业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劳务,不是依法应当开具发票的,或者发票上的内容与实际发生业务不符,企业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主要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防止企业之间的虚开发票和偷税漏税行为。

税务机关通过对发票的审核和监管,确保企业按照规定交纳增值税,避免税收流失和资金的非法流动。

对于违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进行的行为,税务机关将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对于首次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税务机关将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改正错误,并可能会对企业进行约谈、检查等监督措施。

如果企业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罚款和其他更加严厉的处罚。

为了避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企业需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首先,企业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确保纳税人资格的合法性。

其次,企业需要仔细核对发票上的内容,确保发票与实际发生的业务相符。

如果发票上的内容错误或与实际不符,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备并办理更正手续。

会计经验:7月1日税局新规:虚开增值税发票绝不能碰的三条红线

会计经验:7月1日税局新规:虚开增值税发票绝不能碰的三条红线

7月1日税局新规:虚开增值税发票绝不能碰的三条红线(一)自2017年7月1日起大家必知的税局新规 1、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管专票或普票,定额票除外)。

 2、发票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不能笼统开办公用品、材料、日用品、食品、劳保,必须开清单)。

 3、2017年7月31号前所有公司必须完成三证合一换证,8月1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停止公示企业原注册号,老版本营业执照在2017年12月31号一律作废。

 4、税务和银行要识别所有银行账户,不论金额大小。

基本户和一般户原则上都是可以查询到,建议大家把多余的一般户注销重新开启。

 5、2017年7月1号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票认证期限由180日增加到360日。

 6、2017年6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增加到建筑业。

 7、取消增值税13%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8、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9、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缴纳企业所得税。

 10、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二)特别提醒:税局与银行合作360度无死角监控公司账户 由于税局已经和银行合作并升级了监控系统(金四),可以360度无死角监控到公司的所有账户。

因此,如果企业开了一般户金额比较大并没有做入账和报税的情况,最好尽快销户或重新开户,好好规整下纳税问题,以免税局查到补税和罚款! 密斯李JJ:速度真快,不知道为什么公务员的财产登记就不能做的这么到位。

会计实务: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7种情况

会计实务: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7种情况

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7种情况对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税法明确规定了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的情形,下面分述如下,供财务人员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审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十条规定:1.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和财税[2009]9号文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上,在此文下发之前,纳税人根据财税[2002]29号文《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销售旧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时,也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在目前的开票系统中,对于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也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国税函[2009]90号文只是对此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总结起来归纳如下:1.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9种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19种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19种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一、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综合项目(4项)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营改增特殊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项)1.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选择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6.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号年第3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二)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应根据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对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已退税款追回。

纳税人因骗取出口退税停止出口退(免)税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执行。

2018年会计新规定

2018年会计新规定

2018年会计新规定2017年针对会计行业出台了很多政策,做出了一些算是近几年的来最大的政策改变,咱们把这年叫做会计改革元年。

从2017年年初的金税三期上线,对发票虚开严查严打开始,到5月份的发票新规,进一步对发票报销要明细审查,开票再也不随意,到以后会计准那么、继续教育出台新规约束会计人,再到11月会计证正式取消,低级成为入门证书,最新会计法政策出台,禁止会计人做虚假账务,各类发票治理政策加上智能系统的上线,都是在告知咱们:2018年对会计从业的要求将更高!假设是不遵守对会计的规定,你将无法从事会计工作。

一、2018年金税三期或将更严,虚开将被一查到底一、从金税三期上线后,对小规模企业能够利用大数据进行税务分析,找出哪些企业有风险。

举个例子来税,一家小规模企业持续一年都是每季度都是9万周围的话,很容易被税务大数据查到,然后追查这家企业的发票流向是不是合理、开出的发票内容是不是适当,如此税务是很容易看出企业虚开发票的情形的!二、必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此刻社会上有这些中介在给这些营业额小的企业当掮客,介绍企业去虚开赚取开票费,乃至有人还专门成立如此的企业,如此的情形固然不许诺显现!3、金税三期全面稽察,让违规者无处可逃!大企业的税务风险较小企业大很多,不代表小企业没有风险!金税三期此刻在海量的纳税人信息里面找到高风险企业仍是比较容易的。

4、各地税务清查陆续开展,请所有人自觉遵守。

今年北京对小规模纳税人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开展冲击。

去年山东济南也开展了清税风暴,针对的对象确实是小微企业,一个说和这次朝阳行动异曲同工!希望大伙儿引发重视,不要触碰红线。

相信各地都会陆续跟进,期待各地正式或不正式的通知吧!五、“虚开虚抵”发票的行为必需收手了,送你7个提示!营改增之前玩票是“钱的问题”,营改增以后玩票可是“惹火烧身”,切不可盲目冒险!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企业经营中财务人员的底线:确实是切记不要虚开虚抵发票,咱们始终牢记三句话“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营改增后“过票”的春天闭幕了,税控系统的升级,严格实行编码开票,一品一码、进销比对,对所有人发出一个警告!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必需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便于大数据的信息搜集,数据处置的效率大大提高,立刻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去向,虚开发票必需收手了,伸手必被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15种发票不能用的情形

15种发票不能用的情形

15种发票不能⽤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条规定:企业取得私⾃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简称“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未填写购买⽅的纳税⼈识别号或统⼀社会信⽤代码的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条规定:⾃2017年7⽉1⽇起,购买⽅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提供纳税⼈识别号或统⼀社会信⽤代码;销售⽅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纳税⼈识别号”栏填写购买⽅的纳税⼈识别号或统⼀社会信⽤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所称企业,包括公司、⾮公司制企业法⼈、企业分⽀机构、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填开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条规定:销售⽅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原省级税务机关印制的旧版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

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31⽇前可以继续使⽤,由国家税务总局统⼀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31⽇后继续使⽤。

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未在备注栏注明规定信息的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使⽤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条规定:增值税⼀般纳税⼈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增值税专⽤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不得开具专票的业务

不得开具专票的业务

细数“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最近经常有会员咨询,在现行政策中,哪些项目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票的呢?除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附件规定的免税项目之外,还有如下的政策规定,也需要大家引起注意:1、《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1)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

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售卡方可按照“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归纳起来有以下十二大类。

(一)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二)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中的分类编码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截至2020年6月,分类编码“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共包括以下14项内容: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依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602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实施办法)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604 非税务机关等其他单位为税务机关代收的印花税605 代收车船使用税606 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依据: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607 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608 土地使用权指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609 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指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依据:总局公告2016年69号610 有奖发票奖金支付611 不征税自来水指原对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户在基本水价(自来水价格)外征收水资源费的试点省份,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按照不增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原则,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收入,不计征增值税,按“不征税自来水”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营改增以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营改增以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营改增以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营改增以后,专用发票的使用有了一些变化。

专用发票是指按统一格式、编号和字样,由税务机关印制并发给特定纳税人的用以记载纳税人购进或者销售货物、劳务和一些其他费用的票据。

专用发票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

然而,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有一些情形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形:1. 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企业年度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这类纳税人无论购进还是销售货物或劳务,都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2. 免税货物和劳务:对于免税货物和劳务的销售,也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免税货物包括个人凭个人物品进出境、国家规定的免税物资等;免税劳务包括个人提供的生活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劳务等。

对于这类销售,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或者电子发票。

3. 不可抵扣进项税额:某些情况下,纳税人无法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意味着此类纳税人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例如,纳税人购买的物品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或者购买的物品属于罚款、捐赠、福利等不允许抵扣的范畴。

4. 少数特殊行业:有一些特殊行业对于专用发票有着额外的限制。

例如,旅游行业和部分服务业的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购进或销售货物或劳务时,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

特殊行业的限制与专用发票的使用有关,是为了加强税务管理和规范纳税行为。

通过限制专用发票的使用,可以控制特定行业的交易信息,并提高税务机关对税收的监管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上情形下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纳税人仍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

没有专用发票并不意味着没有发票,纳税人仍然需要确保合规开具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

总之,营改增以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主要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货物和劳务、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以及少数特殊行业。

这些限制是为了加强税收管理,确保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

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的开具发票行为进行监管,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会计干货之通用发票逐步停发、增普票明年改版、这是一盘怎样的大棋

会计干货之通用发票逐步停发、增普票明年改版、这是一盘怎样的大棋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通用发票逐步停发、增普票明年改版、这是
一盘怎样的大棋?
最近相信大家也看的这些消息了
1、各地逐步停用通用机打发票
青岛自明年起停用冠名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合肥自明年1月1日停用通用手工和通用机打发票
自2017年8月1日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一联)停止使用
2、增普票准备改版
近年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种类和使用量增加,10位发票代码难以满足纳税人需要。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均为12位,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也调整为12位
很多人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个再正常不过的发票管理行为,其实任何事情都没有无缘无故的,有因必有果,串联起来看,未来就清晰了。

不信?
好吧,让二哥给你捋一捋,看你信不信,再不信我也没法。

反正我又不是官方,你不信也正常。

long long ago
我们的会看到很多种发票
老会计可能都知道。

10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记得收藏!

10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记得收藏!

10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用发票。

二、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出租或销售不动产的其他个人除外)。

三、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只能代开专用发票。

四、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五、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六、出口的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销售旧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法规遵从度不够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凡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差额纳税的部分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别侥幸了,这些异常税务机关都知道

别侥幸了,这些异常税务机关都知道

别侥幸了,这些异常税务机关都知道从2018年3月1日开始,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流程》就要开始实施了。

发票风险您知道多少?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是什么?看看莲税观的提示吧!1、巧妇难为无米炊没有米怎么做成饭?虚开风险就属你。

你就没有购进或者购进的很少,销售额却不小。

原因是什么?能讲清楚吗?讲不清楚,就有可能被认定虚开。

2、顶满额度开发票开具的专用发票,大部分都是顶满额度的,例如十万元版的发票,开的票面金额大部分是九万多的。

当期领了多少专票,急里八慌地全部开完。

有没有虚开啊?有朋友就开始喊冤了,专管员不给我提高版次啊,我十万元版的不够用啊,合同金额大啊……不要着急,真的不怕查。

如果是真实业务,没有虚开行为,税务机关也不会指鹿为马。

3、发票开完再作废领完发票,立马开具完,过一段时间又作废了。

什么情况?是不是虚开卖票的?买票的认证通过,卖票的拿到手续费,就把存根联给作废了。

等税务机关比对不符,找到买票方,买票的不法分子早就逃之夭夭了。

您还敢买票抵扣吗?4、专票开具突突增开业就有大业务,销售额突突地往上升。

您真有这么大的能耐做这么好的生意?实地看看你的生产经营能力吧。

原来是个皮包公司,专门做虚开生意的。

后果您就想吧。

5、“两头在外”做生意我没有两个头啊,也没有将头放在外面啊。

别逗了,说的是你的购进和销售都不在生产经营所在地。

这不符合正常生产经营常规啊。

你的生产经营地址,要么是原材料的原产地、集散地,要么是生产产品的需求地。

舍近求远,运输成本太大,不划算。

尤其对那些农产品、金属、木制品等这些敏感商品。

税务机关都睁大了眼睛看着呢。

6、商贸企业买的卖的不匹配买了个羊,卖了个猪。

您觉得正常吗?现在有商品编码在那儿控制着呢,造假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这就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不用你自己说,别人已经替你证明了。

7、农业合作社大额销售种植、养殖,都有一个生产周期。

刚开业不久,就有大量销售。

您觉得合理吗?何况又是风险很大的农产品,一定是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啊!8、不征税发票不是逃税通道国税总局真给力,一下子放了十几种不征税开票的口子。

税务机关停供发票的几种情况

税务机关停供发票的几种情况

税务机关停供发票的几种情况
发票对纳税人的影响甚大,以票管税也因此成为税务机关长期以来坚持的管税方法,利用停供发票来提高管理的效力也是税务机关常用的办法,纳税人对此颇有微词。

那么税务机关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停供发票?
一、纳税人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比如,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等等情况。

政策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二、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几种情形: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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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财税知识点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定要学习!
税务咨询哪几种情形会被停供发票?速速了解
发票重要吗?肯定很重要。

入账离开不它吧!报账离不开它吧!当然,抽奖也离不开它!那你们知道在何种情形下会被税务机关停供发票?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学习下,防微杜渐有木有?
我们还是老方法,有案例有分析~
案例一
开张不久的服装店A,因其产品独到的设计和平民的价格而广受青睐,生意异常火爆。

这天,收银员小王正准备给顾客开发票时,发票结存不多,于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在线申领发票,却被告知其被停供发票。

咋回事儿呢?原来服装店A上季度内因未按期申报纳税收到了由税务机关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由于生意繁忙、人手紧俏,竟把此事给忘了,税务机关遂对其进行了停供发票。

分析下:忘记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发票会被停供哦。

服装店A 未按期申报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违反了《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税务机关按照《征管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依法对其停供发票。

案例二
B餐厅的老板找到了一种少纳税的“好办法”:在顾客买单时“友情提示”——不要发票可以打9折。

几个月下来,还真的少开了不少发票,在进行纳税申报时,老板因为“省”下的不少税钱笑得合不拢嘴。

老板的“高明”行为,却没有逃脱的了税务机关的“法眼”。

税务机关在进行实地核查后,对餐馆B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然而,B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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