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办法支出预算管理规定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央本级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预算编制1.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适度的原则。
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制定项目支出预算,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需要和资金来源,统筹考虑资金的分配情况,确保各领域的资金需求得到合理满足。
3.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应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确保预算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预算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按照预算计划执行,防止支出超标和浪费。
3.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及时统计和报告项目支出的情况,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四、项目评估与监督1. 对于涉及较大金额或重要性的中央本级项目,应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2. 评估和监督应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关键节点,对项目进展、成本控制和质量评估进行监测和评估。
3. 监督机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五、违规处理1. 预算执行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追究责任、纠正错误、返还资金等。
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违规行为查处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遏制违规行为的蔓延。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中央本级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管理。
如有需要,本办法可进行修订。
总结:以上便是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内容,为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和透明度,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制定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对涉及较大金额或重要性的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建立健全的违规行为查处机制,以确保中央本级项目支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7]3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订了《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中央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三)追踪问效的原则。
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
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中央部门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
第八条项目库分为中央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部项目库。
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背景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有效管理,制定本办法对项目资金预算进行管理。
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财务健康和资源合理利用。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项目、企业项目、非营利组织项目等。
资金预算编制1.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需求和目标,编制详细的项目资金预算。
2. 资金预算应包括项目的收入来源、支出项目、费用估算等内容。
3. 资金预算编制应遵循准确、合理、公正、可验证的原则。
资金预算执行1.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资金预算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支出,并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2. 执行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或超支情况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资金的支出应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的用途和金额执行,不得违规挪用或私自支配。
资金预算监督1. 相关部门应对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对于发现的资金问题或异常情况,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3. 各项目参与方和利益相关方有权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提出疑问或投诉,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解决。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
其他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帮助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详细的操作细则和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制定和调整。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市财政局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 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体现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和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三) 坚持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 规范、细化原则。
项目预算编制要明细到项目要素的支出细目;预算编制要明细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部分到“项”级科目);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要细化到“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明细项目。
(五) 完整性原则。
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考评,实行完整的项目流程管理。
(六) 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预期成果的大小和时效进行排序。
(七) 追踪问效、绩效考评的原则。
市财政局或一级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或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评价机制。
第二章项目分类第五条项目按照其支出性质分为经常性项目和一般性项目。
第六条经常性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每个预算年度都需要发生的项目支出。
具体包括:(一) 会议、培训类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围绕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召开的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举办学习班开展培训、研讨活动等项目。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按其性质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专项资金类项目。
(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指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用基本建设资金安排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
(二)行政事业类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费开支的项目。
主要包括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社会保障补助和其他等项目。
大型修缮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鉴定需要对其危险性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修缮和大型专业设备修理等项目。
大型购置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基本支出以外的购置项目。
大型会议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召开的国际性会议等项目。
大型活动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举办的全市性或国际性活动项目。
社会保障补助项目,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对象的生活、医疗费、取暖费等补助项目。
其他项目,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费开支的上述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
(三)专项资金类项目指除基本建设类项目和行政事业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
主要包括经济结构调整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性补贴、城市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政府基金等安排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湖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政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由省直各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省直部门”,是指与省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直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细化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当年预算安排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并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末级科目。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核,按照轻重缓急合理排序,视财力状— 1 —况择优安排。
(三)绩效考评、追踪问效的原则。
省财政厅和省直部门对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管理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是部门预算管理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直部门所有项目支出预算均纳入项目库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范”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定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项目库管理系统。
第八条项目库分为省直部门项目库和省财政厅项目库,省直部门和省财政厅对各自设立的项目库进行管理。
省直部门项目库,是由省直各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特点和年度工作任务,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经严格评审、论证及合理排序后设立。
省财政厅项目库,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和财力状况,对省直各部门通过项目库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后设立。
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所属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
(二)科学合理原则: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民主集中原则: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应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统一领导。
(四)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应注重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立项: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二)编制预算:项目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设计方案,编制项目预算。
(三)审核预算:项目单位应将编制的预算报送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预算进行审核。
(四)批复预算: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预算,由财政部门批复。
第五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
(二)项目投资估算:包括工程建设投资、设备购置投资、安装工程投资等。
(三)项目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
(四)项目预算: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等。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六条工程项目预算执行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预算:项目单位应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二)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三)强化项目监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预算执行。
(四)做好信息反馈:项目单位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章预算监督第七条工程项目预算监督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加强内部监督: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监督检查。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一、总则项目支出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方式之一。
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促进政府预算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办法所称项目支出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的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1.目标导向,注重绩效。
项目支出预算必须明确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充分考虑绩效目标,将绩效与预算相结合,实现预算与绩效的有机衔接。
2.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防止和杜绝不合规、低效甚至无效的支出。
3.权责匹配,分级管理。
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和使用应当符合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项目支出预算的安排必须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和财政政策,坚持保重点、保急需,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重大改革和发展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1.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2.(1)制定项目计划。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项目和绩效目标,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部门年度项目库。
3.(2)编报项目预算。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进度,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4.(3)审核项目预算。
财政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各部门。
各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调整项目预算建议数后再次报送财政部门。
5.(4)批复项目预算。
财政部门根据审核调整后的项目预算建议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草案,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批复执行。
6.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部-财预〔2020〕10 号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
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
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公正。
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二)统筹兼顾。
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激励约束。
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四)公开透明。
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要求;(三)部门职责相关规定;(四)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五)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六)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七)本级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稽核报告等;(八)其他相关资料。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规定2011.4.28
后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基本支出结余应按照财政部有关
结余资金管理规定使用,中央部门应加强对基本
支出结余资金的管理,将年度预算安排与基本支
出结余资金统筹考虑。
第十九条 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章 项目库
第七条
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
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八条 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
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中央部门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 度、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
第九条 项目库分为中央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部 项目库。中央部门和财政部按照规定对各自设立的 项目库实行管理。 中央部门项目库,由中央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 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 的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财政部项目库,由财政部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管 理的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对中央部门所报项目进 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中央部门为完成其职责需安排的支出项目。
(四)为规范定额分配行为,根据中央部门承
担的职能、行业及业务特点,将中央部门分为若
干类型。在核准同类单位工作量、占用的资源和相
关历史数据资料的基础上,以人或实物作为测算 对象,确定各类单位各定额项目的单项基准定额。 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定额项目中,水电费、取 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等可采取人员定额和 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第四章
第十五条
基本支出预算的管理与监督
基本支出预算按人员经费和日常
公用经费分别核算管理。人员经费严格按照国家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中央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三)追踪问效的原则。
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
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中央部门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
第八条项目库分为中央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部项目库。
中央部门和财政部按照规定对各自设立的项目库实行管理。
中央部门项目库,由中央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财政部项目库,由财政部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对中央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第九条中央部门项目库由中央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财务主管机构进行具体管理。
中央部门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需要设立项目分库。
第十条财政部项目库由财政部负责总预算的机构进行具体管理。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冀财预〔2016〕153号•【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直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12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2016年11月30日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结构第三章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第四章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第五章绩效评价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12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省级预算管理的所有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或单位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要求,为完成特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或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及部门其他收入等安排的项目支出。
各部门、各单位应将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纳入预算管理。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定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一、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体现当年省公司分解预算、以前年度完成情况及其他资金等所有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原则.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的财力状况,按照自己保障优先级次进行排序.(三)全流程管理原则.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项目管理.(四)追踪问效的原则.对省公司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或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评价机制.二、建立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管理主体,划分为单位项目库、部门项目库.一单位项目库:预算单位如各区县/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的需要,细化年度项目需求,提前论证拟实施项目,经合理排序后,纳入单位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二公司项目库:主管部门对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将符合部门要求的项目纳入公司项目库.三、项目分类项目按照资金保障优先次序分为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跨年度支出项目、其他项目四种项目类别.一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是指在省公司战略指导下所确定的分公司必须进行的项目,如4G建设项目与流量经营项目.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是指各单位或部门为维持其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大型设施、设备、网络运行费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持续发生的支出项目.三跨年度支出项目,是指除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之外,经公司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实施,需在本年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和当年新增的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主要是工程类项目四其他项目,是指除前三类支出项目之外,公司部门为完成其职责需安排的支出项目.以上三点是在省公司预算未下达前所做准备工作以下项目申报、审核均在省公司预算下达后所做工作,目的是为使预算分解至公司各单位时是根据项目排序等进行分配.四、项目申报一申报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省公司工作部署;2、符合省公司资金供给范围和支持方向;3、属于本部门/区县工作职能和落实事业发展的规划;4、有明确的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二各单位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组成.三项目申报文本的填报要求1、市级部门申报项目时,应按照市财政规定,填报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材料.2、项目中预算申请金额为大于等于200万的项目,要附项目可行性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3、跨年度支出项目要提供以前年度批准文件,其中项目计划和预算金额发生变化的,除填报项目申报文本外,还需重新附相关材料和调整依据.4、实施采购的项目,编制时要按照省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要求和相关采购政策规定,列出具体采购项目、需求数量、资金预算、需求时间,并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明确.四项目支出预算中含有资产购置的项目,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对有标准限定的,要严格按照资产配备标准进行申报.五、项目审核一项目审核的主要内容1、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2、项目申报书是否符合规定的填报要求,项目申报理由是否充分,项目申报类别是否准确,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填报,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填报;所附相关材料依据是否齐全、规范;3、3、项目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4、项目的规模、支出标准和具体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规定;5、资产购置项目是否执行市财政局制定的配置标准;6、项目排序是否合理等.二在项目支出费用在所属费用类别总控制数内,对本部门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择优遴选、合理排序后上报公司.公司按规定进行审核,如发现申报项目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进行项目调整或将项目退回,并注明项目退回原因及修改建议.六、项目排序和滚动管理一按照资金保障优先次序与项目重要性进行综合,在项目库中进行排序.二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规程的要求,在编报跨年度支出项目预算时,项目的名称和使用方向不得变动,细化年度资金需求后将项目滚动转入各年度项目库.七、项目支出预算核定和项目实施一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重点,结合各预算单位工作职责与项目发展目标,审核项目预算.并根据年度财力状况和项目排序,结合预算各单位往年经营绩效和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余情况,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将年度预算分解至各部门相应上报项目.二为使预算使用进度合理控制,减少调整预算频次,以各预算执行单位总工作计划为指导,采用按季度搜集变动需求,按季分解预算.三按财务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四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预算执行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等情况,相关项目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预算调整的比例应控制在一定比例内.五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完成报账审批过程.第三十条公司应加强对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的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八、机动经费管理一机动经费是为解决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新增支出需求,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调整而设立的专项经费.二机动经费实行项目预算管理.主管部门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可按照不高于整体预算控制数5%的比例安排机动经费,机动经费的具体比例由部门在上报预算时与预算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三机动经费原则上在财务部设立使用,若确认所管单位有必要设立的,也可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参照上述比例安排,但一个部门的机动经费总额不能突破部门整体预算控制数5%的限额.四机动经费主要用于解决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部门确定新增的、临时的、紧急的项目,也可调剂用于编制内增加的基本支出,但不得擅自用于提高个人待遇.五机动经费动用实行备案制,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及时向财务部备案.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使用单位、科目的按照项目调整程序报批.强化机动经费结余资金管理,机动经费年终结余资金由统一收回资源池,不再结转下年使用.九项目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一对年度预算安排实施绩效评价项目,由财务部按照有关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二财务部要将项目完成情况、决算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及编制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三财务部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失效]发文单位:财政部文号:财预[2002]356发布日期:2002-6-19执行日期:2002-7-1失效日期:2005-7-1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库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四章项目审核第五章项目支出预算的核定与项目实施第六章项目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按照其性质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
基本建设类项目,是指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用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
行政事业类项目,是指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费开支的项目。
主要包括:国家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工程、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计划项目),专项业务项目,以及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和其他项目。
其他类项目,是指除上述两类项目之外的项目。
主要包括:用科技三项费用、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性补贴、对外援助、支援不发达地区等资金安排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三)追踪问效的原则。
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第二章项目库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项目库由财政部统一规划,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分为中央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部项目库。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一、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得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得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体现当年省公司分解预算、以前年度完成情况及其她资金等所有资金统筹安排得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原则。
对申报得项目进行充分论证与严格审核得基础上,结合当年得财力状况,按照自己保障优先级次进行排序。
(三)全流程管理原则。
要对项目得申报、审核、评审、采购、监督、决算与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项目管理。
(四)追踪问效得原则。
对省公司预算资金安排项目得执行过程或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得绩效评价机制。
二、建立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管理主体,划分为单位项目库、部门项目库。
(一)单位项目库:预算单位(如各区县/部门)根据工作职能与事业发展规划得需要,细化年度项目需求,提前论证拟实施项目,经合理排序后,纳入单位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二)公司项目库:主管部门对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将符合部门要求得项目纳入公司项目库。
三、项目分类项目按照资金保障优先次序分为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跨年度支出项目、其她项目四种项目类别。
(一)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就是指在省公司战略指导下所确定得分公司必须进行得项目,如4G建设项目与流量经营项目。
(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就是指各单位或部门为维持其正常运转而发生得大型设施、设备、网络运行费与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持续发生得支出项目。
(三)跨年度支出项目,就是指除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与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之外,经公司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实施,需在本年继续安排预算得项目与当年新增得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继续安排预算得项目。
(主要就是工程类项目)(四)其她项目,就是指除前三类支出项目之外,公司部门为完成其职责需安排得支出项目。
以上三点就是在省公司预算未下达前所做准备工作以下项目申报、审核均在省公司预算下达后所做工作,目得就是为使预算分解至公司各单位时就是根据项目排序等进行分配。
工程项目费用预算制度
工程项目费用预算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费用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资金利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及部门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费用预算编制1. 费用预算编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要准确合理,不得随意涨价或增加开支。
2. 费用预算包括工程总造价、预备费、管理费等各项款,编制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详细拆分和计算。
3. 费用预算编制应做到精细化和透明化,详细列明各项费用的具体来源和用途,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四、费用预算审核1. 费用预算应由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并确保审核意见全面一致。
2. 审核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对于预算不合理或超支的部分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 费用预算通过审核后,财务部门应对项目开支进行监督,确保资金按照预算表的要求使用。
五、费用预算执行1. 费用预算执行应按照财务部门的指导原则和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调动或挪用项目资金。
2. 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超支情况发生,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合理解释和处理措施。
3. 财务部门应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对,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六、费用预算报告1. 费用预算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效益评估等内容。
2. 财务部门应对费用预算报告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报告内容准确无误。
3. 费用预算报告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和管理机构,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项目执行情况。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费用预算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对项目进行整改和处理。
2. 对于不遵守费用预算制度从事私自调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处理。
3. 对于频繁发生违反费用预算制度的单位或部门将进行严厉处罚和整顿。
八、附则本制度经相关部门审定后正式实施,遵守费用预算制度是所有工程项目人员的责任,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河南省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2:河南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省财政提供项目支出预算经费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实行综合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外资金与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集中财力办大事。
在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基础上,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或重点项目。
(三)严格项目库管理。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以项目为依据,资金随项目走,实行项目库管理。
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安排。
(四)实行绩效考评。
省财政厅和省级预算单位要对预算安排项目的执行情况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设立与管理第五条项目库是指由省财政厅和省级部门设立的对申请预算项目支出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包括省财政厅设立的项目库和省级部门设立的项目库。
省级部门项目库,由省级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省财政厅项目库,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对省级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第六条项目库中的项目应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依据集中财力、整合资金办大事的原则实行滚动管理。
省直各部门、单位对性质和使用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用于重点项目。
列入项目库中的项目要详细说明项目设立的依据、建设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建设内容、资金用途、资金需求额度、项目建成或实施后产生的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专款专用原则:工程项目经费必须按照项目预算和合同约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勤俭节约原则: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成本。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经费预算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经费预算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包括项目前期、施工、竣工等阶段的资金需求。
第五条工程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草案。
(二)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三)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对项目经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将项目经费预算正式下达。
第六条工程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如确需调整,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三章经费支付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经费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进行。
第八条工程项目经费支付程序如下:(一)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提出经费支付申请。
(二)财务部门对经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付金额符合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
(三)财务部门按照审核意见,办理支付手续。
(四)项目管理部门对支付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公司设立项目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工程项目经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监督检查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对工程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工程项目经费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预算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办法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以下简称项目定额标准)管理的全过程,主要包括立项、编制、发布和实施、复审和修订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定额标准,是指为满足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需要,在对预算项目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项目的资产配置量、资产消耗量或业务工作内容为主要对象确定的预算支出标准。
第四条项目定额标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
统一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标准体系整体结构,注重项目定额标准之间的相互衔接,发挥标准体系的整体功能.(二)突出重点.按照项目定额标准管理规律,优先选择与部门核心职能最相关的、以及部门最急需的业务工作开展项目定额标准管理。
(三)动态优化。
在保持标准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水平变化,对标准实施动态优化。
第二章项目定额标准的分类和内容第五条项目定额标准分为财政部标准和部门内部标准。
财政部标准是指由财政部(或会同中央部门)发布或认可的项目定额标准;部门内部标准是指由中央部门自行发布的项目定额标准。
第六条财政部标准分为通用定额标准和专用定额标准。
通用定额标准是指适用于所有或大多数部门的、共性的项目定额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专用定额标准是指适用于特定部门、特定活动或特定项目的定额标准,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
第七条项目定额标准原则上应涵盖项目的全部支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支出范围、资产配置标准、资产耗费标准、业务工作内容标准、取费标准等。
项目定额标准可根据业务特点,分类分级制定.第三章项目定额标准的管理职责第八条项目定额标准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由财政部统一领导,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分工负责.第九条财政部的职责是:(一)制定中央本级项目定额标准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三)管理通用定额标准和专用定额标准;(四)指导中央部门的项目定额标准管理工作;(五)组织、监督、检查项目定额标准的实施;(六)协调和处理项目定额标准管理其他事宜.第十条中央部门的职责是:(一)制定部门项目定额标准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部门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三)具体管理专用定额标准;(四)管理部门内部标准;(五)负责部门项目定额标准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7]3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订了《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中央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三)追踪问效的原则。
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
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中央部门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
第八条项目库分为中央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部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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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一、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体现当年省公司分解预算、以前年度完成情况及其他资金
等所有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 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的
财力状况,按照自己保障优先级次进行排序。
(三) 全流程管理原则。
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实行全
(四)
(二)三、?项??(一)建设(三)跨年度支出项目,是指除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之外,经公司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实施,需在本年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和当年新增的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
?(主要是工程类项目)
(四)其他项目,是指除前三类支出项目之外,公司部门为完成其职责需安排的支出项目。
? 以上三点是在省公司预算未下达前所做准备工作
以下项目申报、审核均在省公司预算下达后所做工作,目的是为使预算分解至公司各单位时是根据项目排序等进行分配。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省公司工作部署;?
2、符合省公司资金供给范围和支持方向;?
3、属于本部门/区县工作职能和落实事业发展的规划;?
4、有明确的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 (二)各单位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专
1
2?
3
4
(四)
五、项?
?(一)
1、
2、
3
4、项目的规模、支出标准和具体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规定;?
5、资产购置项目是否执行市财政局制定的配置标准;
6、项目排序是否合理等。
??
(二)在项目支出费用在所属费用类别总控制数内,对本部门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择优遴选、合理排序后上报公司。
公司按规定进行审核,如发现申报项目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进行项目调整或将项目退回,并注明项目退回原因及修改建议。
?
六、?项目排序和滚动管理?
(一)按照资金保障优先次序与项目重要性进行综合,在项目库中进行排序。
?
(二)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规程的要求,在编报跨年度支出项目预算时,项目的名称和使用方向不得变动,细化年度资金需求后将项目滚动转入各年度项目库。
?
七、??项目支出预算核定和项目实施?
(一)??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重点,结合各预算单位工作职责与项目发展目标,审核项目预算。
并根据年度财力状况和项目排序,结合预算各单位往年经营绩效和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余情况,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将年度预算分解至各部门相应上报项目。
采
(四)
(五)??
八、?
(一)??
(二)
5%? (三)
? (四)?
剂用于编制内增加的基本支出,但不得擅自用于提高个人待遇。
(五)??机动经费动用实行备案制,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及时向财务部备案。
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使用单位、科目的按照项目调整程序报批。
强化机动经费结余资金管理,机动经费年终结余资金由统一收回资源池,不再结转下年使用。
九??项目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一)?对年度预算安排实施绩效评价项目,由财务部按照有关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
(二)?财务部要将项目完成情况、决算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及编制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
(三)?财务部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