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为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提高律师的职业素质,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律师应当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
二、律师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
三、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
四、律师应当道德高尚,廉洁自律,珍惜职业声誉,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
五、律师应当诚实信用、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六、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七、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八、律师应当敬业勤业,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冶品德和职业修养。
九、律师应当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十、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或财物。
十一、律师应当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十二、律师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制度,挪用、私分和侵占业务收费。
十三、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十四、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十五、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作虚假承诺。
十六、律师不得在明知的情况下为委托人非法的、不道德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要求或行为提供服务和帮助。
十七、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十八、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得擅自转委托他人代理。
十九、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二十、律师不得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利益或向其要求或约定利益。
二十一、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二十二、律师不得非法阻止和干预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
的活动。
二十三、律师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的委托,但办结委托事项后除外。
二十四、律师应当合理开支办案费用,注意节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