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产品出货检查标准
塑胶件出货检验报告样板
塑胶件出货检验报告样板标题:塑胶件出货检验报告一、检验目的:本次出货检验旨在确保所出货的塑胶件符合客户需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检验标准:按照客户提供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三、检验内容:1.外观检验:对塑胶件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表面光洁度、色差、气泡、瑕疵等方面。
符合要求的外观应无明显瑕疵、气泡等缺陷,颜色应符合客户的要求。
2.尺寸检验:通过使用相应的测量工具,对塑胶件的尺寸进行测量,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方面。
尺寸应在客户提供的公差范围内,并且各部位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功能性检验:对塑胶件进行相关功能性测试,根据客户提供的要求进行实际使用环境下的测试。
测试内容可根据具体产品而定。
4.包装检验:四、检验结果:根据对塑胶件的检验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外观检验结果:外观无明显瑕疵,色差和气泡等缺陷在允许范围内。
2.尺寸检验结果:尺寸在客户提供的公差范围内,各部位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功能性检验结果:塑胶件在实际使用环境下可以正常工作,功能正常。
五、检验结论:经过检验,本批塑胶件符合客户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合格出货。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根据检验过程中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1.个别塑胶件的外观有轻微划痕,建议生产过程中增加防刮保护措施,减少划痕的发生。
2.一些尺寸较大的塑胶件在运输过程中有轻微变形,建议调整包装方式,增加支撑物,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易变形。
七、其他说明:本次检验报告仅针对本批次塑胶件进行检验,不代表后续批次的质量状况。
如有需要,可提供相关检验数据和实验记录。
塑胶件检验规范
塑胶件通用检验规范一:目的:使塑胶件检验时有所依据二:范围: 本规范对所有塑胶产品都适用三:检视方法:1.照明:目视检测应依工厂的常态照明(500-800LUX)为宜.2.位置:将待检测物件置于检测者30-50CM之间,应以正面对检测者垂直于表面45º角进行检测. 四:枪壳检验要求1.颜色------根据业务下的产品需求单,和标准色板或客户确认的颜色样品进行比对,目视不允许有明显2.外观2-1:一般ABS塑胶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明显黑点,缺料,料花,烧伤, 顶白,缩水,毛边,印痕等不良2-2:PA6+30%GF的塑胶产品表面不允许有跑纤,烧伤,缺料,露纤等不良2-3:包胶(TPE或PVC)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气泡,起皮,脱皮,脱胶等不良2-4:喷银漆产品,表面可以有些轻微的黑点,顶白,混色,因可以遮盖住。
而缩水和气纹或跑纤等都无法盖住,反而会更明显,必须控制。
2-5:需软喷产品,表面可以有些轻微的缩水,气纹,因可以掩盖住一点,但是顶白,料花,混色,黑点无法盖住反而会更明显,必须控制。
3.组合------产品和工程提供的相关配件进行整机组合,锁紧螺丝,检测不允许有明显间隙及断差等不良4.功能------产品和相关配件组合,锁紧螺丝后,不允许有结构影响装配,并且每个零件不允许有任何干涉,检视组合间隙需均匀,不能有断差。
5.结构------根据工程最后一次送样的产品进行比对结构,或者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进行结构比对,不允许有差异,检视重点部位结构(见图)5-1:组装电机处不允许有毛边,缺料等不良(易造成擦铁,噪音等不良)5-2:组装开关及拨叉处不允许有毛边,缺料,尺寸偏小等不良(易造成摩擦,有滞感,档位不清楚等不良)5-3:组装配件处,不允许有变形,缺料,毛边,顶针高出等不良,组合需松紧适当,不允许有太松,不能有明显间隙及断差。
例如:五:电器外壳系列检验要求1.外观:1-1: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料花,缩水,缺料,混色等不良1-2:如侧面或两面需印刷的产品表面不允许有油污,指印,缩水等不良1-3:产品上盖螺丝柱盲孔不允许堵孔,变形,缺料,毛边,孔径需一致(易造成打螺丝时,容易打滑或打不到位)2.组合:2-1:电池包上下组合不允许有明显色差,断差,间隙等不良2-2:组合后的电池包和枪壳装配,检验无明显滞感,间隙,松紧适当。
塑胶产品的检验标准
塑胶产品的检验标准塑胶产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日常用品到工业制品,都离不开塑胶制品的应用。
然而,由于塑胶产品种类繁多、用途广泛,因此其检验标准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塑胶产品的检验标准展开讨论,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
首先,塑胶产品的检验标准应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精度、力学性能、热学性能、电学性能等方面的内容。
外观质量检验应包括产品表面的平整度、色泽、气泡、瑕疵等情况,以确保产品外观符合要求。
尺寸精度检验则需要对产品的尺寸进行精确测量,以确保产品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力学性能检验包括拉伸强度、弯曲强度等指标的测试,以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韧性。
热学性能检验则需要对产品的耐热性、耐寒性等性能进行测试,以确保产品在不同温度环境下能够正常使用。
电学性能检验则需要对产品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等进行测试,以确保产品在电气领域的安全使用。
其次,塑胶产品的检验标准应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
国家标准是对塑胶产品质量和性能的基本要求,具有强制性;而行业标准则是根据特定行业的需要,对塑胶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进行进一步规定。
在进行产品检验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塑胶产品的检验标准还应考虑产品的使用环境和用途。
不同的使用环境和用途对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因此在进行产品检验时,应充分考虑产品的使用环境和用途,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综上所述,塑胶产品的检验标准是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的重要手段,应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精度、力学性能、热学性能、电学性能等方面的内容,并且应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同时应考虑产品的使用环境和用途。
希望本文能够为相关行业提供一些参考,促进塑胶产品质量和性能的提升。
塑胶件检验标准
3.2.1A级面:顾客及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总是会注意到的面。(产品的正表面)
3.2.2B级面:顾客及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注意到的面。(产品的侧面,底部等)
3.2.3C级面:顾客及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偶尔会看见的面(如电池盒面)
3.3.4D级面:顾客及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根本不会看见的面(产品的内表面)
3.4.1缺胶:由于模具设计不良及注塑压力不够等原因形成的塑胶件走胶不齐。
3.4.2缩水:由于模具设计不良及注塑压力不够等原因形成的塑胶件表面有凹陷现象。
3.4.3批锋:由于模具不良及注塑压力偏大或锁模力不够等原因形成的多余毛边部分。
3.4.5气纹:制品表面呈不规则的波浪纹型不良现象。
3.4.6夹水线:制品表面呈划伤线状有手感之不良。
L≤5mm*0.02mm允许2条间距10mm
不计
无感划痕
菲林尺
L≤2mm允许1条
L≤2mm允许2条间距30mm
不计
不计
5.结构/尺寸
5.1所有结构必须同客户样板一致。
5.2所有尺寸按工程图面尺寸统一管控。
6:相关表单:
6.1《抽样检验作业规范》
6.2《IPQC巡查报告》
6.3《注塑部首件检验报告》
6.4《IQC来料检验报告》
1、目的
为规范明确及执行注塑件的验收标准,保证注塑制品质量的符合顾客之需求,特制订本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生产的注塑件及外发相关注塑制品验收标准。
3、内容
3.1检验条件
3.1.1光源:45W白织灯光。
3.1.2距离:产品具眼睛距离为25cm-30cm之间来回晃动进行检验。
3.1.3检验时间:每个面5-8秒之间。
塑胶机壳产品检验标准
☆测试对象:UV、PU、橡胶漆、金属漆、电镀件、镜片、印刷产品、金属装饰件。
☆测试环境:35° C☆测试设备:盐雾实验机☆实验措施:溶液含量:5%旳氯化钠溶液。
将产品用绳子悬挂起来放在实验箱内,让实验水雾能均匀旳喷射到产品旳被测表面。
实验时间为48个小时,实验过程中产品不得被半途取出,如果急需取出测试,要严格记录测试时间,该实验需向后延迟相似时间。
取出产品,常温下放置48小时进行干燥,并对其进行外观检查。
☆检查原则:手机外壳表面及装饰件无明显腐蚀等异常现象为合格。
6.6.6温度冲击测试(Thermal shock)☆测试环境:低温箱:-30° C ;高温箱:+70° C。
☆测试设备:冷热冲击实验箱☆实验措施:将产品放置于高温箱内持续30分钟后,在15秒内迅速移入低温箱并持续30分钟,循环32次。
实验结束后将产品从温度冲击箱中取出,并恢复2小时后进行外观检查。
☆检查原则:产品测试表面无起皮、起泡、裂纹和脱落等异常现象为合格。
6.6.7湿热测试(Humidity Test)☆测试环境:+60° C ,90%RH。
☆实验设备:恒温恒湿箱☆实验措施:将产品旳测试表面朝上放置在温度实验箱内旳架子上,持续48个小时之后取出,常温下放置4小时后,然后进行外观、检查。
☆检查原则:产品测试表面无起皮、起泡、裂纹和脱落等异常现象为合格6.8.对供应商提出旳报告和样品规定6.8.1 1模全尺寸检测报告 (附样品) ;6.8.2 5模重点尺寸检测报告 (附样品) ;6.8.3 外观检查与实验报告 (附样品) ;6.8.4 实验、封样用样品:15模6.8.5 可靠性实验报告6.8.6 包装方式6.8.7 材质证明6.8.8 认定报告(Qualify)6.8.9 出货质量原则7. 附件无。
塑胶件来料检验标准
判定标准
A
B
C
检验方法 目视
试装或用游标卡尺测量, 锁螺丝实验.
见附录2《塑胶件喷油 和丝印性能测试方法和
标准》
6
防火测试
根据订单要求检验检验外壳防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阻燃等级由HB,V2,V-1,V-0,5VA,5VB逐级递增
达不到订单的防火等级要求
见附录3《防火等级测 试方法及标准》
附录2:塑胶件喷油和丝印性能测试方法和标准
防火 等级
样品规格
测试方法
判定标准
3到13 毫 样品与水平面保持45度倾斜角在距其中一端距离分别为25 mm和 燃烧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钟
米厚的样品 100 mm处画一标记线。 火焰高度为20mm,给样品的自由端施
94H
加火焰,点火时间为30妙,然后移开点火器。如果样品在点火器
B
小于3毫米 厚的样品
1
包装 2.外标识清晰、正确
3.包装设计及用料应能实现保护塑胶件目的
包装设计不能实现保护外壳目的 没有定量包装
包装上标识不清或模糊有错误,无标示。 错料混料
1. 外壳颜色与样品一致.
颜色与样品不一致。
2.丝印内容和颜色与样品货文档一致
丝印内容和颜色与样品货文档不一致
3.喷油颜色和喷油类型与样品一致
2
V-1
进行两次10秒的垂直燃烧
火焰在6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 下(不会引燃下方30CM处的药棉)。
V-0
进行两次10秒的垂直燃烧
火焰在3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 下(不会引燃下方30CM处的药棉)。
5VB
进行5次5秒的垂直燃烧
火焰在60秒内熄灭。不能有燃烧物掉 下(不会引燃下方30CM处的药棉)。
TPU检验规范
文件制修订记录1. 目的:能够更好的控管塑胶件出货的品质,使出货检验有章可循,确认出货品质满足客户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塑胶产品的出货检验。
3. 职责:QA检验员按作业指导对塑胶件进行检验,并保证其准确性。
4. 定义:4.1 浅划痕:指没有明显刮手感觉,但30cm视距可见的线状凹痕。
4.2 深划痕:指有明显刮手感觉的线状凹痕.4.3 缩水:塑料冷却时变形在表面形成的凹陷。
4.4 披锋:指在分形、滑块、镶件缝、顶针孔等处溢出的多余胶料。
4.5 水口高度:胶件外表面的水口,残余相对于其周边的凸出高度。
4.6 亏料:走料不足,使制作件形状不完整。
4.7边缘缺损:指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
(含加工损伤)4.8 变形:指由于模具设计不合理、塑料类型不适当、注塑条件设定不适当、包装方式不当等选成制品与所需结构的偏差。
4.9 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4.10 脱皮:指胶件表面起皮或分层。
4.11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燃烧,在表面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
4.12 气纹:因气体干扰而使胶件表面形成的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4.13 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胶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亮色的波纹。
4.14 杂色点:指不可擦除的明显不同于要求的点状混色、污点等;分黑点两类。
a.黑点:指黑点的杂色点。
b.不全黑点:非黑点的及部完全是黑点的杂色点的总称。
4.15 脏污:指灰尘、油迹、污水等30cm可见的外来污染物。
4.16 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4.17 色差:来料与所签色板样品偏差超出允许值。
5 检验条件5.1 光照强度:860-1300LUX5.2 目视距离:30-40CM5.3 目视角度:45度5.4目视时间:5秒内6 缺点判定6.1 严重缺失:对产品的使用者会造成人身安全的缺点;(不允许有)对本公司出货检查中规格不符合要求。
6.2 主要缺失:产品对机能动作组装有影响,影响生产工艺或严重影响外观装饰的缺点。
塑胶产品FQC检验规范
3.1 FQC检验员收到《入库单》后根据,按照MIL-STD-105EⅡ级水平对物料进行随机抽样,所抽样的标准。
3.1.1 外观检验,每批按照MIL-STD-105EⅡ级水平进行随机抽样,MAJ:1.0,MIN:2.5。单个产品重量大于50克要在产品上打料号。
3.1.2 组装测试:每批抽2啤。图纸参数:每批抽1啤,重点测量记录带*号尺寸。
3.3.6检验完毕后,将检验出的不良品进行对照《检验规范》来判定是属于MAJ,还是MIN,对照允收表,确认抽样批次是否合格。
4、结果判定及处理方法:
只有符合3.3要求的物料才能判断来料整批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4.1 FQC检验员判被检来料整批合格时,在所填的《FQC检验记录表》之合格栏打“√”签名,呈品管部主管审核,同时以“FQC PASS”标识,以便仓库入库。合格批物料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FQC员应标识出具体不良并隔离,通知品管部主管处理。
4.4 FQC检验员把不合格品的结果作好标识,通知物料员处理。
4.5 原则上当天物料必须检验完,当天物料过多而无法一天检验完成时,以两天为限。
5、相关文件和资料: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M源自L-STD-105EⅡ抽样方案》6、相关记录表格:
《FQC检验记录表》
《品质异常报告》
3.1.3 HS(有害物质)送测抽样第一次出货时送检一次,后每周送检一次,样本大小以满足HS测试房测试样本最低要求为原则。
3.1.4 抽样品时有模穴号的产品应保证每个穴号都被抽到。
3.1.5 具体抽样标准见《FQC检验规范》,特殊产品可参照样品、试产和试用结果的其中一项作为检验标准或判定依据。
3.2 FQC检验员对所抽物料准备相关资料如:文件、订单、图纸、卡尺等工具;
塑胶制品检验标准
旗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塑胶制品检验标准1.0 目的:确保塑胶制品来料符合我司品质要求。
2.0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塑胶制品的品质检验。
3.0 抽样水准:MIL-STD-105E Ⅱ级,单次正常检验:CR=0 MA=0.65 MI=1.54.0 检验环境:在正常光源下,距30CM 远,以适宜视角观看产品。
5.0检验内容:一、外观要求1、刮花不接受: 划花长度超过3mm ,粗超过0.2mm ,表面油渍、手指印等污渍。
3、污渍不接受: 接 受: 出现在正面且有 明显的污渍。
出现在背面(如顶针位)轻微污渍。
4、夹口披锋说明:夹口披锋易出现于孔位或工件四周。
不接受:接 受:轻微且不影响功能动作。
明显出现在插口位、扣位,开关孔位。
尖锐凸起之多余塑胶5、披锋说明:披锋易出现于水口位、顶针位、工件四周等部位。
所有锐利之披锋都不可接受,必须削平或剪去。
6、缩水说明:缩水易出现于水口位附边。
不接受:接 受: 严重缩水引致表面明显下陷。
轻微之表面缩水。
7、流纹说明:流纹易出现在工件进料口附近。
不接受:接 受: 正面出现之流纹。
出现在侧面或底面。
8、夹水纹夹水纹一般不能除去而线纹超过15mm 之夹水纹则不可接受。
9、气纹说明:气纹易出现于工件近料口附近。
不接受:接 受: 严重之气纹。
轻微不明显之气纹。
10、指纹说明:指纹易出现于工件进料口等部位。
不接受:接 受: 严重的指纹。
轻微而明显。
11、梅花点说明:射胶不足易出现于进料口及孔位附近。
接 受:轻微且出现在边沿位置。
14、盲孔说明:盲孔出现在孔位处。
所有的盲孔都不可接受。
15、弯曲旗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塑胶制品检验标准16、扭曲17、水口入水口位凸出说明:水口出现于工件进料口附近。
水口一定剪平。
二、基本性能及测试要求 1.0性能要求1.1 透光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产品色泽必须与样品一致。
1.2 装配组合应主体无松动、错位、刮手、变形与样板不符。
(试装) 1.3 尺寸符合工程图纸要求。
注塑塑胶件出货检验报告
注塑塑胶件出货检验报告一、检验背景本次检验是针对注塑塑胶件出货的质量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客户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检验内容1.外观检验:对注塑塑胶件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外观缺陷、色泽、表面光洁度等。
2.尺寸检验:测量注塑塑胶件的尺寸,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
3.功能检验:对注塑塑胶件的功能进行测试,确保其能满足设计要求和客户需求。
三、检验方法1.外观检验:使用肉眼观察注塑塑胶件的外观,检查是否存在瑕疵、划痕、凹凸等问题。
2.尺寸检验:使用尺、卡尺等测量工具对注塑塑胶件的尺寸进行测量,与设计图纸进行比对。
3.功能检验:按照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相应的功能测试,如强度测试、耐磨性测试等。
四、检验结果1.外观检验:经过外观检查,注塑塑胶件的外观无明显缺陷、划痕或凹凸。
2.尺寸检验:注塑塑胶件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并与图纸上的标示相符。
3.功能检验:注塑塑胶件经过功能测试,满足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五、检验结论根据上述检验方法和结果,注塑塑胶件在外观、尺寸和功能三个方面均符合要求,达到出货标准。
该批注塑塑胶件可以正常发货。
六、检验不合格处理措施如果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注塑塑胶件存在不合格问题,应立即停止发货,进行问题分析和改进。
对于已发货的不合格产品,应与客户协商处理,例如退换货、补偿等。
七、改进措施为了提高注塑塑胶件的质量,应加强原材料的入厂检验,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加强生产工艺控制,提高注塑塑胶件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另外,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培训,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八、总结通过本次注塑塑胶件出货检验,确认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达到了出货标准。
但仍需在原材料选用、生产工艺控制以及质量管理方面加强,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只有不断提升质量水平,才能赢得客户的信赖和市场竞争力。
塑胶产品验货标准
胶塑产品验收标准1、目的:本规范旨在定义本公司质量标准,对胶塑产品检验与判定的依据,同时为客户及外协厂商对本公司品质要求认知准则。
2、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或加工组装所需塑胶件产品都适用之。
3、定义:3.1 缺点(defect):是指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的,或显著的减低其实用性能,或不影响产品的使用目的但影响产品的外观。
4、职责:本规范由质保部负责制定和维护。
5、作业内容5.1产品的表面等级区分5.1.1 A面:产品正面的上面(或指定面)的外观表面--安装位置直接看到的面。
5.1.2 C面:产品内面(里面或指定面),5.1.3 B面:除A面、C面外的其它外观表面(或指定外观表面)。
5.2 注意事项5.2.1 本规范如与客户要求有差异时,原则上以双方协议为准。
5.2.2 对有争议或模糊不清的缺点项目,若经过三位相关员同时判定为合格,则该缺点列为允许,否则以主管审批为最终结果。
5.2.3 本规范中目视条件为:白天非阳光直射下,阴天、清晨、黄昏或夜晚40W日光灯源下,0.7米范围内(一臂远)。
5.3 缺点类型5.3.1 尺寸——尺寸依检验指导书规定,如为未在公差范围内将被拒收,除非客户同意。
5.3.2 塑胶产品的结构——产品结构依技术图纸要求的规定,如结构不全将被拒收,除非不影响组装及产品的使用性能。
5.3.3 塑胶件表面缺点5.3.3.1 刮伤——产品表面出现的各种凹线或痕迹。
5.3.3.2 毛边——分模线溢出的料(常为机台夹持力不足或模具因素)。
5.3.3.3 缩痕——表面因材料热胀冷缩作用,造成凹陷的现象。
5.3.3.4 变形——不符合零件形状的区域。
表现为平面不平,曲面不合规定半径。
5.3.3.5 缺料——注料量不足。
5.3.3.6 射流痕——工作的进料口。
5.3.3.7 顶白——比背景颜色白,常出现于顶针背面。
5.3.3.8 结合线——也叫熔接线,是料流重新交接线形成。
塑胶产品一般检查标准
6.16 麻点: 胶件表面模糊不清晰,指甲感覮不到,通常与原料本身或熔料不好引起. (MIN)
6.17顶白(高): 胶件表面有清晰白印,向上凸起,通常与模具顶杆或啤塑条件有关. (MAJ)
6.18 变形: 由于模具或啤塑原因.产品成型后出现弯曲变形. (MAJ)
4.2 B测面 : 表面暴露但不明显,在正常使用时直视看不到的面(侧面).
4.3 C测面 : 在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5、检查方法
5.1外观检查方法
5.1.1所有产品的外观检查都需在强度为40W的冷色、白色萤光灯且距工作台60厘米下进行.
5.1.2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产品应距检查者身体为50厘米,距检查者的眼睛为30厘米左右,被检查的产品将先水平再垂直地旋转360度角进行检查,眼睛停留在每一位置时间约为2~3秒, 视力不正常者须带眼镜补救.
在12cm²内不多于1点
无 限 制
N.
油渍
不 接 受
在12cm²内不多于1点
无 限 制
O.
气烘
以 样 办 为 准
以 样 办 为 准
无 限 制
P.
麻点
以 样 办 为 准
以 样 办 为 准
无 限 制
Q.
顶白
不 接 受
以 样 办 为 准
无 限 制
R.
变形
按客户标准
按客户标准
按客户标准
S
剥离
不 接 受
不 接 受
操作Customer
产品名称:/
Part Name
产品编号:/
Part No.
文件编号:XX/Q-015
塑胶品成品出货检验规范修后
塑胶品成品出货检验规范修后YUKI was compil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目的Array使作业员/QC对塑胶产品的检验标准,要求有较全面的认识,以使塑胶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格适用于客户明确之塑胶部品检验标准(检查作业指导书)以外的检验项目。
3. 外观检验3.1检验条件:----无太阳光直照的场所----眼睛距被检品30cm距离,用5秒钟目查300cm2范围3.2外观部品分级:----I级面:位于部品表面,始终能接触,操作后,影响部品印象,品次的部位(正面、上面、左右侧面等)。
----II级面:上述部位之外的部位,能直接被目视的地方(后面)。
----III:级面:通常状态下不可见的地方,即没有缺陷也不降低商品价值,也不影响机能之类问题。
3.3 基本上以在、项的条件下检查对象品的角度,有时看到有时看不到的缺点认为可接受。
4.尺寸控制尺寸控制时以满足大批量生产为前提,同时结合装配实施控制。
控制尺寸按照图纸要求,有长、宽、高、装配位及重要的柱位和孔位,以及重点尺寸控制。
5.检验标准此规范系依据 GB/ 一次抽样方案Ⅱ级之抽样水准,随机取样进行检验,依据以下AQL进行判定。
严重缺陷(CR): C=0主要缺点(MA):MA=主要为性能、功能不良及零部件漏装等,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
次要缺点(MI):MI= 主要为外观不良或机械性能不良,但不影响性能的缺陷。
6.不良术语7.标准要求8、丝印产品的检验参照《丝印产品检验标准》9、包装及其他检测项目包括:产品包装是否完好;产品防护是否符合存放及运输要求;产品标识是否属于环保类,环保RoHS标识是否齐全;产品合格证标识是否正确齐全无误。
10、其他特性其他如塑胶件的阻燃性、抗高温、低寒测试、破坏性实验等,可根据客户具体要求进行,或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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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產品質量檢查提供判斷合格是否的依據﹑產品接收的標准与產品Critical﹑Major﹑Minor缺限予以界定,此資料說明G/M產品一般外观的要求和准則。
二、圍
公司所有产品的出货檢查.
三、檢查標准(某种產品具体需檢查哪些項目,見相應作業指導書的規定)
1.外觀(包括包裝)抽樣檢查標準:
a.按MIL-STD-105E單次正常抽樣標准進行.
致命: 0% 严重: 0.4% 轻微: 1.0%
若major或minor其中之一項超出接受圍便拒收.
b.包装箱应用所规定的包装箱包装,不得用错箱,箱不得变形,破烂,现品票不得涂改并端正贴于箱的右中
央。
c.检查产品时无特殊规定检标准,一律参照检查标准书检查.
2.尺寸抽樣檢查標準.
依据基准书如實測尺寸5PCS不符合工程图纸或相应检查指导要求,不可以接受[客户有特棌放宽除外].
3.功能試裝檢查:
a.如有印刷/喷油附着力检测应按客户规定的测试标准及要求对表面进行附着力测试,不能有剥离脱色现象.
b.对应的装配件进行试装,如有变形,间隙大,装配其他问题则判定为NG
4.重量檢查:
除有特別規定外,本公司重量檢查所得數据,僅供參考用.
5. 如有任何矛盾存在于通用标准,指导书和QC工程图之间,最终以客户签字的样板为准。
四.質量階級的定義(一﹑二級﹑三級表面)
一級表面:使用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直接能看到的表面.如: 頂部; 正面等.
二級表面: 使用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能直接能看到的表面,如: 后部` 底部等.
三級表面: 使用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很难或根本看不到的表面.內部,表面隱藏部分等.
装件: 整个部件在组装成成品后看不見者或只有在拆机维修时能看見者,一般只要外观缺陷不影响装配与使用功能均可接受。
五、檢测的環境條件
☞目測基本条件是正常裸眼(或纠正视力)单眼視力不小于1.0(无色盲).
☞要求:
◆檢查距離
1.LOGO 10CM以与视窗部位,檢查距離为200MM;
2.浅色产品檢查距離为300MM;
3.深色产品檢查距離为500MM.
◆時間:3~5秒/遍(即检查某一部位,视线停留时间不超过3~5秒):其中产品视窗部位不少于5秒.
◆目測場地:無塵;不肮臟
◆光源:日光燈1000± 200 Lux 且距离被检产品为1± 0.2M
◆檢查角度:垂直光源450或900(其中一级表面为450且摆动100,其它部件为 900).
受檢部品:不同角度,不同方向,外觀能看見處均需檢查.
六、檢驗標準(見附表):
說明:
1.此標准只針對一般情況而言,如客戶有具体要求,則以客戶的要求為准;
2.如外观缺陷影响到产品装配与使用功能时均不可接受.
七、喷油丝印产品可靠性檢驗標準:
1.耐酒精测试
将纱布浸到95%以上的酒精,润湿后覆盖到印刷面上用500g来回擦20次,不露底色为OK。
2.油漆附着力测试
3M胶带测试2次同一位置不掉油为合格
3.百格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