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轿车)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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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采购通知

津采询H()号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江津区财政局的通知,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对江津区嘉平镇公务车(轿车)进行询价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填报: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免费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询价文件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递交标书开始时间:年月日:时(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开标时间:年月日:(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请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银行往来的在途时间,未充分计算在途时间造成保证金延迟到账的,后果自负。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

(四)区交易中心已全面启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系统。请各投标人或供应商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lbv/n_regist_.aspx ,进入注册登记界面,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一次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再复核注册信息)。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因投标人或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

-(区交易中心采购二科)

-(区交易中心财务科)

保证金退还进度查询网站地址:

http://...:/lbv/hf_refund_query_list.aspx

(五)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区交易中心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质疑

投标人对询价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于年月日的上午时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八、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

投标文件按照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第二部分: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按照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第三部分商务资格文件

投标文件按照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装订:经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资格文件分别装订成册。

、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且封面标注有正、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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