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班次优秀学员评选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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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班次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先进学员党支部评
选暂行办法
为激励广大学员勤奋学习,树立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和班风,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全面实现党校(学院)的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听课,善于思考,各科考试成绩均达到85分以上。并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个人研讨成果突出。
3、自觉坚持党性锻炼,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性强,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党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出勤率达到95%以上。
4、积极参加班、部和全校(院)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尊师爱校(院),作风正派,恪守公德,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爱护公物,保持个人、宿舍和环境的清洁卫生。
(二)优秀学员班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学员服务,在学员中享有较高威信。
2、认真履行学员干部的职责和义务,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班集体工作,坚持原则,大胆管理,较好完成学员党支部组织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学员日常管理的各项任务,班风良好。
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党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学员中起到遵守纪律的表率作用。出勤率达到95%以上。
4、及时反映学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学员干部在学校(学院)各职能管理部门与学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有进取精神,圆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三)先进学员党支部评选条件
1、充分发挥学员党支部作用,积极带领全班完成学习任务,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活动,有良好的班风和浓厚的学习风气,全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2、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教学计划,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组织好自学、研讨、社会调研考察等活动。
3、自觉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犯校(院)规校(院)纪的行为,上课出勤率高。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活跃班级文化生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5、支部班子团结协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以身作则,积极开展学员支部工作,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
有以下现象之一者,不能参加先进学员党支部的评选:
1、不落实教学计划,擅自安排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2、有学员违犯校(院)规校(院)纪,造成不良影响;
3、全班出勤率达不到90%以上;
4.《教学质量评估表》回收率达不到学员人数的90%以上;
二、评优比例
按照评选条件,优秀学员不超过全班人数的10%,优秀学员班干部每班限定1人;先进学员党支部按培训班次数量,对照条件评选1至2个。
三、评定办法
(一)评选工作由培训部组织开展,班主任和班支委具体负责实施,在结业前按要求组织评选工作。
(二)在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班干部时,各班部应在评选之前,要将学员量化考核成绩在全班公布,然后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以小组为单位,根据评优条件和比例,进行民主推荐和评选,提出班内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班干部候选人,并将其名单报班支部。
(三)班支部对小组提出的候选人名单进行研究比较,提出审查意见,确定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班干部名单,然后以班为单位
进行评比表决,并责成小组整理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班干部事迹上报培训部审核。
(四)培训部要对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班干部进行认真审查,在核实其先进事迹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提交校委会。
(五)先进学员党支部的评比,根据教学督导组的考核和教研部对班级的考核打分作为重要依据,结合先进学员支部条件,由学员工作委员会组织进行综合评比确定,报校分管领导批准。
四、奖励办法
(一)实行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二)优秀学员以校(院)名义进行通报表彰,并授予“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品。
(三)评选的“优秀学员”和“优秀班干部”要填写《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班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归入本人档案,一份留校(院)存档,一份留存培训部。
五、评选要求
评先选优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各部及班次要对评先选优工作认真组织、精心指导,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宁缺勿滥。要严格按程序规定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真正评出先进,起到树立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目的。
六、本办法适用二个月以上的主体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