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竣工验收材料要求

合集下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资料及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资料及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资料及验收流程2018年2月20日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资料噪声、固废部分(注:组织部门行政审批局、环保局,依据项目审批部门):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原件)②企业出具验收申请(原件)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表(原件)④企业出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总结(原件)⑤报批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原件)⑥环境保护项目审批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批复(原件)⑦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检查意见(原件,环保部检查完出具)①三同时落实情况表(原件)②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以及已挂“排污口标志牌”现场照片③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现场照片④涉及危险废物委托单位资质、协议、转移联单⑤环评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的,提供环境监理报告⑥批复要求编写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提供预案及备案资料⑦环评要求安装在线监测仪器的提供在线监测仪比对检测报告、联网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⑧污染物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⑨竣工相关图件二、验收流程(噪声、固废部分可与水、大气部分(自主验收部分)一并验收)1.准备验收所需上述资料(可由第三方单位协助外包并以建设单位为主体组织验收)2.开专家评审会(审批部门、建设单位、监测单位、运营单位、环保设施单位、专家、环保主管部门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3.出专家意见及验收报告4.项目审批部门对验收检测报告进行公示5.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结束五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在相关网站上对外公示验收报告及项目情况(公示20个工作日以上,留图保存)6.公示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在注册国家自主验收系统,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并公示7.公示结束工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以上所有资料,8.审批部门下发批复后向其他相关部门备案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9.结束。

使用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验收拨付需提交的资料

使用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验收拨付需提交的资料

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验收
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验收申请报告文件(含污染治理项目工作总结,总结中说明
单位概况、污染源情况、工程建设情况、投资情况,重点分析项目环境效益)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可研报告及批复、环评及批复)
3、省级环保、财政部门资金下达指标文件;
4、项目单位关于项目实施组织机构文件;
5、项目招投标文件、招标会议记录、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
标文本)、中标通知书等
6、治理工程设计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及专家评审意见
或批复
7、工程费用财务决算(含工程各项费用发票复印件,合同等;
发票资金应与总投资对应上,如不一致,应作详细说明)8、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9委托设计、承包施工和安装及购货合同
10、承担工程单位的设计、施工、安装、设备资质证书
11、一个月以上的治理设施试运行记录
12、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上墙);
13、污染治理项目验收环境监测报告;
14、项目施工现场图片。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

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

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者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要求1. 背景介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是对建设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测的过程。

这些资料的准备和提交对于确保建设项目达到环境保护标准非常重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要求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定的。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的范围2.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的报告。

它描述了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2.2 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是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设计要求进行详细说明的文件。

它包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等内容。

2.3 监测数据和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是对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的结果。

监测数据和报告应包括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数据,以及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监测数据。

2.4 排污许可证及相关材料排污许可证是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管理的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时,应提供排污许可证及其相关材料,证明项目在运营中的排污情况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2.5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是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评估的报告。

它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的描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检测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3. 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的要求3.1 资料准备建设单位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时,应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资料应包括所有相关的文件和报告,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格式进行组织。

3.2 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报送给相关的政府部门。

报送资料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3.3 资料备案相关的政府部门应对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资料进行备案,并进行审核和评估。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推动,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

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项目、公共建筑项目、交通基础设施等。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要求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建设单位需在竣工前自行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整理。

建设单位需通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保护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

根据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结果,环境保护部门将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建设单位需提供完整的环境保护相关资料,包括环评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环境保护部门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评估和核实。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环境保护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和建议。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和权益保障1. 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环境保护部门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监督管理主体,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权益保障建设单位享有合法建设和开发的权益,但需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开展建设活动。

环境保护部门将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估,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的处理和监督1. 处理结果如果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部门将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为了评估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达到标准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交通、能源、农业等各个领域的建设项目。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要求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有建设项目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应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控制和整改,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在允许范围内。

2.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建设项目在竣工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要求,完成相关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有效地保护周边环境。

3.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建设项目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整改情况等内容,并由专业环境保护机构进行验收。

4. 监测数据提供建设项目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应提供相关监测数据,包括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测数据以及竣工后的环境监测数据。

监测数据应真实可靠,且符合相关监测要求。

5. 责任追究对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建设项目责任主体应对环境保护责任进行明确,并确保责任的执行。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流程1.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在立项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整改建议。

2.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建设单位完成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工作。

3. 监测数据采集建设期间,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

4.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项目建设完成后,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中包括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整改情况等信息。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需要材料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需要材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项目竣工验收需要材料1.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

(建设情况介绍、污染物治理情况介绍)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批复文件,立项批复。

3.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产品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4.污染治理设施试运行检查记录。

5.厂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并附厂区平面设计图稿6.项目生产工作时(小时/天)7.主要生产工艺(绘制工艺流程图并标注各工段原料、能耗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8.主要机器设备名称、数量9.项目开工建设时间、试运行时间(年、月、日)10.项目实际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水、气、声、固废、绿化等分列)11.项目试运行期间生产情况包括产量、产值等情况。

12.能耗(用水量、用电量、用煤量、用油量等)13.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协议和产生量(包括生活垃圾,重点是危险废物)14.厂区绿化方案、协议15.工厂相关环保措施、制度上墙16.污水处理流程图上墙17.环保应急预案、设施(安评材料)18.排污口规范化要求环保竣工验收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

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精)

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精)

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促进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通知》(川府函 [2003]242号、《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17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川财建[2007]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验收的时限和范围。

凡是享受中央或省级财政安排的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 (简称“项目补助资金” 。

下同的污染防治项目和生态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申请竣工验收。

在项目资金下达前已经完工的项目,且完工时间已满二个月的,在资金下达到位后一个月内申请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权限。

省级环保和财政部门负责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管理,也可委托下级环保、财政部门实施竣工验收。

具体验收权限按项目资金下达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申请验收的 , 由项目所在地环保、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申请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逾期仍未申请验收的,由省环保局、省财政厅予以通报,并由项目所在地收回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并上缴省金库。

项目竣工后在规定的时间申请验收但未通过验收的,由省环保局、省财政厅或受委托负责验收的下级环保、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再验收,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由项目所在地收回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并上缴省金库。

第二章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及相关材料第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了省环境保护局、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使用文件、项目要求文件、经确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文件的各项建设和实施内容;(二项目经过试运行,各项技术指标稳定达到设计要求,并已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或有关技术机构监测(调查,污染物排放达到有关批复的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三项目补助资金超过 100万元(含 100万元以上的,还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 完成项目资金的财务审计。

安徽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安徽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安徽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验收管理,促进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切实发挥投资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环保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

验收对象包括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环保科学研究以及其他污染防治项目等。

第三条验收实行属地负责制和项目报备制。

补助资金超过500万元的项目,经所在市、县环保和财政部门初审后,报省级环保、财政部门验收;补助资金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项目由省级环保、财政部门共同委托项目所在市、县环保、财政部门组织验收。

其他项目验收由项目所在市、县环保、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并报省级环保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申请验收。

不申请验收的,由项目所在地环保、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申请验收;逾期未申请验收的,由省环保厅、省财政厅予以通报,并与该市、县下年度环保资金安排挂钩,扣减下年度环保专项补助资金数额。

第二章竣工验收条件及内容第五条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类项目须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计划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生产状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环保科学研究及环保能力建设项目须完成批复要求的内容,符合项目竣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要求。

(二)项目经过试运行,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由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验收监测。

(三)项目应编制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取得当地财政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资金使用情况审查报告,并提供项目资金财务审计报告。

(四)项目建设、管理及财务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项目档案验收规定。

第六条项目竣工验收内容:(一)资金安排计划、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和实施方案等批准文件的执行情况;(二)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决算和审计情况,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三)工程监理、工程合同、招投标管理和档案管理情况;(四)项目建设与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五)项目取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六)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申请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所需材料

申请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所需材料

申请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所需材料
1、环保审批批复复印件一份。

2、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检测报告数据的有效期为6个月)。

3、按报告书、报告表类型审批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一份(加盖公章);按登记表类型审批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一份(加盖公章);报告书项目须另提交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验收调查报告一份。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汽修、医疗、实验室等存在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危险废物处理协议复印件一份。

7、废水排入防渗池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废水清运协议复印件一份。

8、废水排入村内污水管网的建设项目,须提交污水处理厂处理证明一份。

9、由代理公司代办的建设项目,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如有特殊工艺或特殊情况须提交其他材料,我局将现场勘察后告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规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规程

XX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单项
验收简易程序
一、资料审查
(一)申请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单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函
2.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环评文件(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批复意见(不要求原件)
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要求原件),一式两份。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一式两份。

5.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对照表、有关现场照片。

6.企业自主验收意见
7.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

8.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处理合同。

9.项目另有特殊要求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各1份)
X1-6必须提供,7-9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二)将验收申请资料与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进行对照,审查项目噪声、固废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落实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的情况及效果。

二、验收意见
通过XX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或办文流程完成建设单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审批流程。

三、验收后公告
待验收意见批准后,及时将该验收决定反馈企业,由企业进行网上公示。

环保行业竣工验收资料

环保行业竣工验收资料

环保行业竣工验收资料环保行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在环保项目建设完工后,进行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工作并提交的文件资料。

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的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这些资料的准备工作是环保行业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环保项目的合格验收和顺利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环保行业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需要建设单位提供详尽的申请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概况等基本信息,并详细描述了项目的建设过程、环境管理措施、环境风险评估等。

这些报告的准备,需要建设单位了解和熟悉项目的环境特点和影响,同时要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设计,确保环保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其次,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建设单位需要提供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的结果和建议。

这些评估内容应该包括项目建设前后的环境比较,对环境影响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以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等。

通过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和分析,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并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建设单位需要详细记录项目的施工工艺、材料使用情况、设备投入和效果等相关信息。

同时,建设单位还需提供运行、维护和管理方面的资料,以保证项目在竣工后能够正常运行,并达到环境保护效果的预期目标。

这些资料的准备工作,对于环保项目的合格验收和后续运营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保障项目有效开展的基础。

在环保行业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需要达成一致,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和记录。

同时,建设单位也需要邀请专业的环保监测方进行监测和检验,并将监测结果纳入竣工验收资料中,以验证项目的环保效果和达成的环境目标。

总结起来,环保行业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是环保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它不仅需要建设单位从设计、施工、运行等多个阶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考量,还需要与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紧密的合作。

只有通过合格的验收资料的提交,环保项目才能够正常投入使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交材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交材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理标准环评为报告表或报告书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一般项目提供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环保验收监测单位推荐名单中任一单位都可以做),涉及生态类项目提交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监测报告封面需CMA 计量认证标识,需加盖检测单位公章及盖有骑缝章;调查报告需附检测单位及负责人的环评资质,需有负责人员签字,若附带数据报告,该报告需有CMA计量认证标识;以上报告均需附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表上需同时加盖检测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公章;报告需附带之前该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若为整改项目,需提供整改报告。

申请人需同时提供小于10M的监测报告/调查报告电子版。

]★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一式两份。

[申请封面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与验收报告上的名称一致,联系人信息完整;表一中:验收申请的建设项目名称须与环评批复中的一致,若为分期项目,在括号中注明;建设地点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建设项目性质分为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三种;环评报告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及时间必须填写;核准备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试生产运行决定文号等栏目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填写;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及验收调查或检测单位、工程总投资、环保投资、开工日期及试运行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与验收报告中的信息一致;表二中:相关项目的环评及批复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涉及的项目填“无”,实际执行情况应该为完成,分期项目根据需说明完成情况。

]★3、承诺书环评为登记表的项目,仅需提交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一式两份。

[登记卡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项目相关各栏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要求如实填写,须与之前的环评登记表信息一致;“审批登记部门主要意见及标准要求”参照之前的环评登记表;“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与之前环评登记表有变化要写明;“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填写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治理的具体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核查资料明细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核查资料明细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核查资料明细一、竣工验收资料核实:1、《可行性研究报告》;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3、专家评估意见;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5、竣工验收监测报告;6、《可行性研究报告》;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备图示、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对应,是否发生明显变化,发生变化的需仔细核实。

二、进厂核实实际生产工艺:1、《可行性研究报告》;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上提供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符合要求后,应进厂核实以上情况,确保资料与实际生产一致。

三、对实际工况的核实:1、规定,在验收期间,生产工况应达到设计能力的75%,对于在验收期间,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验收监测报告提供的监测结果无效,不予以进行验收。

四、对污染治理设施的核实:相应的资料和工况核实后,重点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及运行情况的核实,在核实过程中,应该注意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对于无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单位建设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上不是符合要求的或是无资质设计单位或是施工单位设计的或是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是无效的。

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核实是否按可行性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

是否能够达到相应的要求。

五、适当的结论:现场核实后,比较规范的企业,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要求的,可以进行适当的肯定,对于现场平面管理混乱,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应该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出现场监察记录,责令企业进行现场改正。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是以专家意见为参考,环境监察、污染控制等具体业务科室为主的综合决策过程六、现场勘察前注意的问题:现场勘察前,首先应获取“环评报告书(表)、初步设计(环保篇)、环评批复”等资料,认真翻阅后,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地实地查看,这里需注意的一点是:不能是企业让看什么监测人员就看什么。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需要材料汇编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需要材料汇编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项目竣工验收需要材料1.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

(建设情况介绍、污染物治理情况介绍)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批复文件,立项批复。

3.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产品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4.污染治理设施试运行检查记录。

5.厂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并附厂区平面设计图稿6.项目生产工作时(小时/天)7.主要生产工艺(绘制工艺流程图并标注各工段原料、能耗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8.主要机器设备名称、数量9.项目开工建设时间、试运行时间(年、月、日)10.项目实际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水、气、声、固废、绿化等分列)11.项目试运行期间生产情况包括产量、产值等情况。

12.能耗(用水量、用电量、用煤量、用油量等)13.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协议和产生量(包括生活垃圾,重点是危险废物)14.厂区绿化方案、协议15.工厂相关环保措施、制度上墙16.污水处理流程图上墙17.环保应急预案、设施(安评材料)18.排污口规范化要求环保竣工验收申请表单位名称(盖章):更多精品文档更多精品文档。

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精)

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精)

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促进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通知》(川府函[2003]242号、《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17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四川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川财建[2007]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验收的时限和范围。

凡是享受中央或省级财政安排的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 (简称“项目补助资金” 。

下同的污染防治项目和生态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完工后三个月内申请竣工验收。

在项目资金下达前已经完工的项目,且完工时间已满二个月的,在资金下达到位后一个月内申请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权限。

省级环保和财政部门负责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管理,也可委托下级环保、财政部门实施竣工验收.具体验收权限按项目资金下达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申请验收的 , 由项目所在地环保、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申请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逾期仍未申请验收的,由省环保局、省财政厅予以通报,并由项目所在地收回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并上缴省金库. 项目竣工后在规定的时间申请验收但未通过验收的,由省环保局、省财政厅或受委托负责验收的下级环保、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再验收,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由项目所在地收回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并上缴省金库。

第二章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及相关材料第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了省环境保护局、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使用文件、项目要求文件、经确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文件的各项建设和实施内容;(二项目经过试运行,各项技术指标稳定达到设计要求,并已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或有关技术机构监测(调查,污染物排放达到有关批复的相应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三项目补助资金超过 100万元(含 100万元以上的,还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 完成项目资金的财务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要求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要求,以保障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2.背景随着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确保建设项目在竣工后的正常运营中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有必要制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要求。

3.验收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4.验收标准4.1 水环境保护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废水处理设施应正常运行、维护,并达到预期处理效果;•废水排放口应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定期向环境监测机构提交监测数据。

4.2 大气环境保护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尾气处理设施应正常运行、维护,并达到预期处理效果;•尾气排放口应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定期向环境监测机构提交监测数据。

4.3 噪声环境保护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噪声防治设施应正常运行、维护,并达到预期效果;•噪声排放点应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定期向环境监测机构提交监测数据。

4.4 固体废物处置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贮存、运输和处置;•废物贮存和处置设施应具备完善的防渗漏、防扬尘等措施;•进行固体废物处置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4.5 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土壤污染要得到有效防治;•土壤监测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监测结果应定期向环境监测机构报告;•如果发现土壤污染超标,应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并按照修复标准进行修复工作。

5.验收程序5.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向相关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5.2 环境保护部门审核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需要收集哪些资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需要收集哪些资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需要收集哪些资料?一、审批文件1、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纸质版和电子版)2、当地环保局(区县局)关于项目建设执行环保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的《函》(查看环评报告书表是否附有,如没有则应另提供)。

(复印件)3、环保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复印件)4、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及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

(复印件)5、排污许可证(电子版)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7、采矿企业还要采矿许可证二、各类图件1、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图(彩色)2、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标明建设项目车间和装置布局、主要污染源位置、排水管网及厂界等)3、工艺流程图(标明主要产污环节)4、工程水量平衡图5、包络图三、主要环境保护设施资料1、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原件盖章)报告应说明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的建设概况;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生产能力等是否发生变化;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成和生态影响减缓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如果有变化,则要详细说明情况及理由;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排放量、排放浓度);主要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处理能力、设计排放浓度、运行效果等)2、环保设施清单(以表格形式提供)(1)废气:烟囱数量、各烟囱高度、出入口直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已设监测点位或监测孔位置图等;(2)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循环水利用率、污水流向等;(3)固废的来源、数量、运输方式、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

3、项目如果涉及委托他人处理危险废物(1)与委托处理危险废物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2)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资质复印件)4、环保机构、人员和仪器配置情况说明5、相关环保规章制度,特别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复印件)6、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复印件):包括机构、人员、联系电话,应急措施等。

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是指对环境保护项目的验收工作进
行规范和管理的文件。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
护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环境保
护项目的质量达到要求,保护环境的效果得到落实。

1. 验收程序:规定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包括
验收的申请、审批、准备、实施、评估、决策等环节。

2. 验收标准:制定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的评价标准和指标,包括
环境质量、环境风险控制、环境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相
关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 验收组织与责任:明确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组织的职责和组成,包括验收组的组建、人员选拔、培训等方面的要求,以及验收组织
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关系。

4. 验收文件与材料:规定环境保护项目验收所需的文件和材料,包括申请材料、项目设计文件、监测报告、检测报告等,以及验收
报告和决策文件等。

5. 验收结果与评价:规定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结果的评价标准和
方法,包括验收的判定、项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验收结果的公示等。

6. 验收监督与追责:明确环境保护项目验收工作的监督机制和
责任追究机制,包括对验收组织和评价结果的监督与检查,以及对
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考核与追责,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
公平和有效性。

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是环境保护工作中重要的管理手段,对于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使用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验收拨付需提交的资料(5篇)

使用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验收拨付需提交的资料(5篇)

使用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验收拨付需提交的资料(5篇)第一篇:使用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验收拨付需提交的资料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验收需提交的资料(清单)1、验收申请报告文件(含污染治理项目工作总结,总结中说明单位概况、污染源情况、工程建设情况、投资情况,重点分析项目环境效益)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可研报告及批复、环评及批复)3、省级环保、财政部门资金下达指标文件;4、项目单位关于项目实施组织机构文件;5、项目招投标文件、招标会议记录、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文本)、中标通知书等6、治理工程设计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及专家评审意见或批复7、工程费用财务决算(含工程各项费用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发票资金应与总投资对应上,如不一致,应作详细说明)8、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9委托设计、承包施工和安装及购货合同10、承担工程单位的设计、施工、安装、设备资质证书11、一个月以上的治理设施试运行记录12、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上墙);13、污染治理项目验收环境监测报告;14、项目施工现场图片第二篇:使用环保资金项目验收清单使用环保专项资金的污染治理项目验收需提交的资料(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文件。

报告中应包括污染治理项目工作总结(单位概况、污染源情况、工程建设情况、投资情况、环境效益分析等);(2)工程费用财务决算和投资明细表(含工程各项费用发票复印件,且资金应与总投资、投资明细表能对应上,如不一致,应作详细说明)(3)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环保专项资金超过10万元);(4)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污染治理项目验收环境监测报告;(5)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表(一式四份);(6)治理工程设计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7)委托设计、承包施工和安装及购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复印件);(8)承担工程单位的设计、施工、安装、设备资质证书(复印件);(9)一个月以上的治理设施试运行记录(规模较小的治理工程,经市环保局同意,可以省略,现场检查);(10)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上墙);(11)其它有关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竣工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建设地点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说明:
1、本表为项目单位申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材料之一,需在正式申请验收前按要求由项目单位填写。

2、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3、项目竣工验收后,须将本表与项目验收意见、验收会议纪要及验收组成员名单和项目工作总结与试运行报告、环境监测报告、财务报告等存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