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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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大全

2019年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大全

2019年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大全目录前言 (i)1总论 (1)1.1指导思想 (1)1.2基本原则 (1)1.3总体目标 (2)1.4编制依据 (2)1.5划分标准 (4)2区域分类 (7)2.1自然保护区 (7)2.2风景名胜区 (7)2.3森林公园 (8)2.4地质遗迹保护区 (8)2.5湿地公园 (8)2.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8)2.7海洋特别保护区 (8)2.8洪水调蓄区 (9)2.9重要水源涵养区 (9)2.10重要渔业水域 (9)2.11重要湿地 (9)2.12清水通道维护区 (10)2.13生态公益林 (10)2.14太湖重要保护区 (10)2.15特殊物种保护区 (10)3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10)3.1自然保护区 (11)3.2风景名胜区 (12)3.3森林公园 (13)3.4地质遗迹保护区 (13)3.5湿地公园 (14)3.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3.7海洋特别保护区 (16)3.8洪水调蓄区 (17)3.9重要水源涵养区 (17)3.10重要渔业水域 (18)3.11重要湿地 (19)3.12清水通道维护区 (20)3.13生态公益林 (20)3.14太湖重要保护区 (21)3.15特殊物种保护区 (21)4区域名录 (22)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25)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64)徐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80)常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108)苏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122)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157)连云港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182)淮安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210)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236)扬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273)镇江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306)泰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326)宿迁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343)前言生态红线是指为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国土空间边界线。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苏发〔2013〕1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江苏省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9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红线区域,是指依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并公布的15类生态红线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渔业水域、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公益林、太湖重要保护区、特殊物种保护区。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红线区— 1 —域实施保护的责任主体,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和监督管理、评估考核负总责。

第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红线区域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会同财政部门负责考核。

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主管的生态红线区域依法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各生态红线区域具体管理机构负责生态红线区域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制定年度保护计划或方案,并及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监督管理考核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三,《江苏省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四,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保护政策、管理办法、年度保护计划或方案等相关文件。

通州湾新区总规文本

通州湾新区总规文本
2
通州湾新区(南通滨海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
文本
23、空间景观规划图 24、环境保护规划图 25、给水工程规划图 26、污水工程规划图 27、电力工程规划图 28、燃气工程规划图 29、供热工程规划图 30、通信工程规划图 31、综合防灾规划图 32、近期建设规划图(2020)
3
通州湾新区(南通滨海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
通州湾新区(南通滨海园区)总体规划(2013-2030)
文本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区域协调..................................................................................................7 第三章 发展定位与目标...................................................................................... 8 第四章 港口发展................................................................................................ 11 第五章 产业发展................................................................................................ 12 第六章 陆海统筹................................................................................................ 14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
环境污染严重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大量的工业废弃物、废水、废气等污 染物排放严重,环境质量急剧下降。
生态破坏加剧
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日益严重,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土 地荒漠化、水资源短缺等问题。
缺乏有效的环境监管
由于缺乏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和法律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 在诸多漏洞和不足。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的对策建议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概述 •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的法律法规 •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的政策措施 •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的实践案例 •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的挑战与对策
01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概述
定义与概念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
指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对生态功能区划、生态敏感区、生 态脆弱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以及生态保护与修复活 动进行强制性管控的边界和范围。
北京市实施了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推广清洁能源、实施交通管制等措 施,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成为全球空气质量改善最快的城市之一。
资源利用上线案例
节能减排
浙江省杭州市通过推进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等措施,降 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资源的高 效利用。
水资源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水 资源管理和调配,确保地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指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环境权益,在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的 基础上,对环境质量、生态功能、污染物排放等所做的强制 性标准或规定。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的意义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和底线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和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脆弱区和自然保护 区等区域的生态环境,防止生态环境的恶化,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南通市人民政府二○一三年十二月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编制组织机构(1)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组长:黄向阳副组长:袁春东王柳成员:朱燕燕金莉杨健健童秀梅沈书铭王晓利才震宁(2)南通市环境保护局组长:谢晓军副组长:孙国林成员:万华蔡佳辰目录1 总则 (1)1.1 规划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规划原则 (1)1.4 规划范围及目标 (2)2 区域分类 (3)3 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4)4生态红线区规划 (6)4.1 自然保护区 (6)4.1.1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6)4.2 风景名胜区 (8)4.2.1南通濠河风景名胜区 (8)4.2.2 石港风景区 (8)4.2.3 南通滨海园区海洋旅游度假区………………..…………………………..…... ..84.2.4水绘园风景区 (8)4.2.5龙游湖风景区 (8)4.2.6江海风景名胜区 (8)4.3 森林公园 (10)4.3.1 南通狼山省级森林公园 (10)4.4 湿地公园……………………………………………………………………………….. .12 4.4.1 老洪港湿地公园………………………………………………..…………….... .124.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 4.5.1 老洪港应急水源保护区 (14)4.5.2 长江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4.5.3 长江狼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4.5.4 长江李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4.5.5南通滨海园区平原水库水源保护区 (14)4.5.6 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7 如海运河如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8 长江长青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9 长青沙应急水源保护区…………………….………………………..……....…. .154.5.10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11 启东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6)4.6 海洋特别保护区 (19)4.6.1江苏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 (19)4.6.2 蛎岈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 (19)4.7 重要湿地 (21)4.7.1 长江(通州区)重要湿地 (21)4.7.2海安县里下河重要湿地 (21)4.7.3如东县如泰运河入海河口重要湿地 (21)4.7.4如东沿海重要湿地 (21)4.7.5 长江(海门市)重要湿地 (21)4.7.6启东沿海重要湿地 (21)4.8 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1 九圩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2 通吕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3 通启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4 遥望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5新通扬-通榆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6 焦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7 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8 如泰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9 拉马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0 立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1四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2 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3十八匡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4 三余竖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5 新三和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6 蒿枝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7 头兴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6)4.9 生态公益林 (31)4.9.1南通滨海园区沿海生态公益林 (31)4.9.2如东县沿海生态公益林 (31)4.9.3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 (31)4.9.4海门市沿海堤防生态公益林.......................................................... . (31)4.10 特殊物种保护区 (33)4.10.1 东社特殊物种保护区 (33)4.10.2 大公镇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3 李堡镇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4 雅周镇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5 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6 如皋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7 长青沙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8 柴湾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9 如城(东陈)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10如东大竹蛏、西施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34)4.10.11如东县特殊物种保护区 (35)4.10.12 海门市特殊物种保护区………………………………..…………………. ... ..355规划实施保障建设 (38)5.1 生态红线区规划、建设的保障措施 (38)5.1.1 区域政策 (38)5.1.2 法律法规 (38)5.1.3 规划体系 (38)5.1.4 绩效考核与评价制度 (38)5.1.5 宣传教育 (38)5.2 组织保障........................................................................................ (38)5.2.1 市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38)5.2.2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38)5.3 实施方案 (39)6附图集注: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南通部分)划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龙游湖风景区、拉马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立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东社特殊物种保护区、如皋特殊物种保护区、长青沙特殊物种保护区、柴湾特殊物种保护区、如城(东陈)特殊物种保护区、如东县特殊物种保护区、海门市特殊物种保护区10个生态红线区域,在文本中以下划线标注。

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水体和自然生态环境,减少畜禽养殖污染物的排放,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实现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市环保局、市农委牵头编制“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一)畜禽养殖基本情况1.养殖量情况。

2016年,全年生猪出栏量367万头,家禽出栏量10814万羽,山羊出栏量232万头。

年末存栏生猪255万头,家禽存栏4716万羽,山羊存栏188万头。

2.规模养殖情况。

2016年,全市规模养殖主体地位更加巩固,规模结构更加优化。

生猪规模养殖占比92.5%;肉鸡规模养殖占比94.7%;蛋禽规模养殖占比98.1%;奶牛规模养殖占比99.8%。

各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情况详见表1。

—1—表12016年度南通市畜禽规模养殖情况汇总表2、县级规模为:生猪出栏50-499头、肉禽出栏2000-19999只、蛋禽存栏500-1999只、奶牛存栏20—99头。

3、市级规模为:生猪出栏500-1999头、肉禽出栏20000-49999只、蛋禽存栏2000-9999只、奶牛存栏100-299头。

4、省级规模为:生猪出栏大于2000头、肉禽出栏大于50000只、蛋禽存栏大于10000只、奶牛存栏大于300头。

—2—(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概况1.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全市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和《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对畜禽养殖区域进行划分,将以下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水体及考核断面周边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的区域。

目前,南通全市10 个县(市)、区均已完成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其中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全区禁养。

各地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具体范围区域详见各地的划定方案。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通政办规〔2021〕004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24日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有关要求和部署,实施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下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三线一单”的战略意义划定并严守“三线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

在全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既是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内在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准确把握“三线一单”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不断把“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推向前进。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31•【字号】通政发[2006]83号•【施行日期】2006.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政发〔2006〕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关于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加快推进生态南通建设,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06〕9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南通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强化源头控制,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在组织编制区域、流域开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农业、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时,必须依法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

所有开发建设项目,都要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和审批责任“终身制”。

未进行环评或环评未经批准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实施。

加快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的修编与报批。

凡产业定位涉及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项目的工业园区区域环评与环保规划,报省环保厅批准。

2.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

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结合南通实际,抓紧编制南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控制化工、造纸、冶金、印染、钢丝绳、精制棉等行业的污染项目建设。

所有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项目须进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且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

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核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授信。

《南通市北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南通市北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南通市北新城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南通市北新城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市北新城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公⽰。

公⽰时间⾃2014年3⽉25⽇起⾄2014年4⽉25⽇⽌。

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以书⾯⽅式提交南通市规划局技术处,或通过南通市规划局和南通城市博物馆⽹站提交。

为便于我局进⾏答复,提交意见时请提供通讯地址、联系⼈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3-********联系⼈:陈⼥⼠通讯地址:青年西路39号南通市规划局⼀、调整原因《南通市北新城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3年5⽉经南通市⼈民政府批准,原则同意《控规》对市北新城核⼼区的功能定位及建设⽤地规模等。

现因局部地块⽅案细化以及对该区域品质要求的提⾼,港闸区政府提出拟对原《控规》进⾏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本次控规调整按照《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的要求,主要对规划范围内的⽤地、道路、绿化、⽔系等进⾏调整,并落实到地块控制图则,作为规划管理依据。

1、⽤地布局(1)⽤地布局的调整规划对居住区级公共服务配套中⼼、社会停车场、加油站等⽤地布局进⾏了优化。

1)港闸区政府提出,拟将加油站布点规划确定的现状加油站(永和路北、长岸竖河西)结合通宁⼤道东、站前⼆号路南停车场调整⾄通宁⼤道东、站前⼆号路南地块。

2)拟将居住区级公共服务配套中⼼由江海⼤道南、⼯农北路西地块调整⾄永和路北、⽯桥路西地块,调整后居住区级公共服务配套中⼼⽤地满⾜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标准要求。

3)拟将永怡路南、秦灶河西停车场调整⾄永怡路南、友谊路东地块,通吕运河北绿化带内停车场调整⾄江海⼤道南、通宁⼤道东地块。

4)根据供电部门要求,站前⼆号路北、⽯桥路西变电所暂时保持现状,拟对站前⼆号路北、友谊路东、⽯桥路西区域内的变电所、基层社区中⼼、幼⼉园等⽤地布局进⾏相应调整,同时取消站前⼆号路北侧⽀路。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通政发[2013]72号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通政发[2013]72号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制定机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公布日期
2013.12.30
施行日期
2013.12.30
文号
通政发[2013]72号
主题类别
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通政发〔2013〕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结束——

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情况分析

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情况分析
强保障机制ꎬ落实制度建设ꎬ有效落实保障制度ꎮ
1 1 2 制度建设
江苏省较早谋划制定省级“ 三线一单” 相关管理
文件ꎬ为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规范化管理与
实施奠定基础ꎮ 13 个设区市均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实施方案发布ꎬ明确了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队伍建设、
推动宣传引导、强化经费保障的内容ꎮ 南通市制定出
畅、备案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ꎮ
2 2 应用实施场景与模式有待拓展
通过收集典型案例发现ꎬ各市在产业布局优化和
转型升级方面应用较多ꎬ但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目
标、资源开发利用以及执法督察等方面衔接应用的案
例较少ꎬ成果应用场景不广ꎬ应用深度不够 [4] ꎮ 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涉及部门众多ꎬ在具体实施应用时
江苏省“ 三线一单” 实施以来ꎬ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有关规定条款陆续被列入 «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
例» «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草案) » 等地方性法
No 2
Januaryꎬ2024
规ꎬ探索了在立法中的应用ꎮ “ 十四五” 的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
环境保护规划等政策制定过程ꎬ也积极应用“ 三线一
单” 成果ꎬ持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的保护力度ꎬ科学引导产业合理布局ꎬ精准谋划生态
环境保护工作ꎮ 各设区市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成果在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战略制定及实施
过程中的有效衔接ꎮ 其中ꎬ宿迁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编制过程中ꎬ加强与资规部门沟通ꎬ建议将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的环境评价结果纳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
各设区市、各级工业园区严格遵守项目引入、结
构和布局调整、落后产能清退等日常管理中的生态环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通政办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南通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23日南通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南通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推动实现全市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统筹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目标目标到2022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2023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2025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三、范围和对象(一)范围。

除前期长江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经排查过的排口,参照《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2018年修订)、南通市“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梳理出本次排查涉及的行政区域及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为全市淮河流域骨干河道(见附件2),根据河道级别确定向陆域延伸的距离,具体为:1—2级河道向两侧延伸500米,3级河道向两侧延伸200米,4—6级河道向两侧延伸100米。

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准保护区
4.6
0.82
3.78
通启运河(南通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崇川区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启运河及两岸各500米
11.61
1.12
10.49
南通濠河风景名胜区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包括濠河、濠河沿岸两侧绿地及开放空间,景区内价值较高的文物和历史遗迹遗址的周边空间
东侧为濠东路、文峰塔院、纺织博物馆、文峰公园,南临青年路,西至濠西路,北侧为濠北路。除一级管控区以外全为二级管控区。
3.24
二级管控区坐标:
1.E121°00′58.63″,N32°36′21.60″;2.E121°02′37.60″,N32°35′26.64″;3.E121°01′39.03″,N32°33′58.28″;4.E121°02′12.37″,N32°33′44.01″;5.E121°02′18.88″,N32°33′38.45″;6.E121°02′25.67″,N32°33′42.80″;7.E121°02′31.25″,N32°33′42.24″;8.E121°04′11.59″,N32°35′43.70″;9.E121°01′45.27″,N32°37′04.94″
11.14
11.14
南通滨海园区沿海生态公益林
海岸带防护
临海高等级公路东侧,S221北侧,围垦北区的南侧,新中闸西侧区域
5
5
南通滨海园区海洋旅游度假区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平原水库水域区域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8•【字号】通政办发〔2022〕67号•【施行日期】2022.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8日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城市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品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以及背街小巷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人民满意的宜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问题导向,整治为民。

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科学决策、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以“绣花功夫”抓好城市管理,让城市更富魅力、更有温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综合施策,建管并重。

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结合城市更新三年行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等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坚持点、线、面结合整治提升,既突出点上问题解决,又注重片区化、系统化整治,做到整一片、成一片、靓一片。

——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推进体系,明晰管理职责,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江苏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及分布图

江苏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及分布图

0.003
0.003
2
南京栖霞山国 南京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 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
家森林公园 市区 护
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 景观区等)
10.19
10.19
3
南京幕燕省级
南京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
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 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
森林公园
市区 护
观区等)
胜区
市区 护
雨花台烈士陵园及周边30米范 围
1.12 1.12
31

序号
生态空间保护 县(市、 区域名称 区)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
国家级 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 管控区域 总面积 红线面积 面积
南界从中山门沿宁杭公路至马
32
群;东界从马群沿环陵路至岔
将军山风景名 南京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
胜区
市区 护
东至雨花江宁区界,南至雨花 江宁区界-后庄地区-雨花江宁
6.18 6.18
区界,西至宁丹路-中兴三区
9
长江燕子矶饮 用水水源保护 区
南京 市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
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
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 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范围 内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
4.04 4.04 5.69 5.69
38

序号
生态空间保护 县(市、 区域名称 区)
主导生态功能

29 张圩重要湿地 浦口区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技术审查方案

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技术审查方案

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技术审查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要求,立足我省工作实际,对各地上报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红线调整权威、科学、法治、可执行。

一、审查依据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3.《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5.《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246号)6.《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自评估调整规则》(试行)7.《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汇交要求》(试行)8.《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数据库标准》(试行)二、审查内容(一)成果规范性审查核实上报材料是否符合成果汇交要求,该部分内容通过软件审查结合人工审查完成。

1.汇交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具体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评估报告、生态功能影响评估报告、举证材料、数据库、表格等是否齐全。

(人工审查)2.数据的格式、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投影与分带、数学基础(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是否正确,图层结构和属性定义等是否符合标准、字段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图形是否存在重叠、缝隙等拓扑错误等。

(软件审查)3. 自评估报告、生态功能影响评估报告、举证材料的内容完整性、图数一致性,是否按成果汇交要求的内容编制。

(人工审查)(二)应划尽划审查以“双评价”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数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饮用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区、湖泊水面等等各类保护区数据、重要生态系统分布数据等,识别生态保护红线应划尽划情况。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九月1规划背景与任务由来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位于南通市主城区西北侧,成立于1993年,为南通市6个省级开发区之一。

1997年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7)10号《省政府关于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调整的批复》,调整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9.9 km2(包括东至通吕运河、环城北路,南至长江边,西至芦泾河,北至黄海北路)。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委托河海大学编制了《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及《补充材料》,于1997年6月获得原江苏省环保局审批(苏环计[97]34号),批复面积为14.95km2(即永兴片区)。

2007年8月,港闸区委员会、港闸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港闸发(2007) 11号文《关于港闸经济开发区和天生港镇街道合署的实施意见》,为此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了《港闸经济开发区(暨永兴、天生港片区)用地规划研究》,面积为36.57km2(包括永兴片14.95km2,天生港片21.62km2)。

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编制《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8月获得了江苏省环保厅的批复(苏环管[2008]254号)。

2006年国土资源部以《第五批落实四至范围的开发区公告》(2006年第12号)批准了江苏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面积1106.5公顷(包括东区:东至国强路,南至外环北路,西至秦刘河,北至秦灶河;西区:东至通吕运河、环城北路,南至长江边,西至芦泾河,北至黄海北路,在公布的四至范围内,有2个4扣除区块,面积共计25.38公顷)。

为进一步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利于本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安全环保水平的提升,结合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原则,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原有规划范围(11.065km2)进行调整。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划分与保护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划分与保护

㊀ 第3期
㊀ 燕守广等: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划分与保护
㊃295 ㊀ ㊃
区,分类提出保护与管理措施, 从而在微观层面更 加明确 具 体 地 为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 提 供 依据
[1]
2������ 2㊀ 重要性评价
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工作㊂ 经过自上而下和自下 2 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 ‘ 江苏省重要生态功 能保护区区域规划“ ( 苏环发 2009 11 号 ) , 标志着 这一重要工作暂告一段落㊂ ‘ 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 “ 自发 而上反复的研究㊁指导㊁对接与汇总,最终于 2009 年
[1]
生态红线的划分应当依据现有自然生态环境

工作㊂ 主要利用 RS 和 GIS 技术, 分析和研究不同 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㊁ 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系统特 征,以明确全省不同地区生态系统类型的空间分异 规律和分布格局㊂
生态环境现状评估是划分生态红线的基础性
㊃296 ㊀ ㊃
㊀ 生㊀ 态㊀ 与㊀ 农㊀ 村㊀ 环㊀ 境㊀ 学㊀ 报
2005 年 4 月,江苏省全面启动了全省重要生态

节㊁水源涵养㊁洪水调蓄㊁ 环境净化㊁ 营养物质保持㊁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研文化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结合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土地利用规划分析, 在区 2������ 3㊀ 生态功能定位 域上综合评定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㊂
针对区 域 典 型 的 生 态 系 统, 分 别 评 价 气 候 调
1㊀ 江苏省生态红线划分过程
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㊂ 江苏省 生 态 红 线 的 概 念 最 早 形 成 于 2004
2004 年 8 月,江苏省完成了生态功能区划工作, 将 全省划分为 3 个生态区㊁7 个生态亚区和 33 个生态 功能区㊂ 生态功能区划在宏观上为全省制定生态 环境保护战略㊁优化产业布局㊁ 开发利用资源㊁ 维护 区域生态安全以及自然灾害防治等提供了重要科 学依据㊂ 但在具体指导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㊁ 资源 为此,按照生态功能的重要性, 进一步将需要保护 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分出来, 建立重要生态功能保 护区,加强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保护, 并根据重 要性㊁敏感性和特殊性界定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破坏生态功能论证报告编制-以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为例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破坏生态功能论证报告编制-以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为例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破坏生态功能论证报告编制-以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为例关键字生态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功能相关建设项目的是否破坏生态功能的论证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为例开展相关论述,以求抛砖引玉。

南通市地方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已纳入南通市建设重点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在原有规划预留50亩范围内建设4万吨仓容的浅圆仓及配套设施,属于苏政办发〔2021〕3号文件第十三条中第三项“现有且合法的农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按照规定,需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对建设项目涉及生态管控区域不破坏生态功能组织论证,出具建设项目是否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证明。

论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论证项目选址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2)论证项目区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空间关系,涉及生态管控区域不破坏生态功能分析;(3)分析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内容对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占地250亩,一期建设面积约43000平方米,包括总仓容11.3万吨的粮食平房仓9幢、0.5万吨罐容的食用油罐、日产200吨大米的应急保供加工车间、日烘干能力300吨的粮食烘干车间、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南通分市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批发市场、粮食装卸码头等粮食仓储物流和后勤保障配套设施等;二期计划建设4万吨仓容的浅圆仓及配套设施。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合理性及合规性分析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2)地区粮食安全发展的实际需要;(3)企业壮大的发展需要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在原库区范围内投资建设,不改变和扩大现有库区面积;(2)利用河道承担粮食流通功能,节约成本且便利度高;(3)粮库日常生产活动不产生污水排放、无污染物产生,对主导功能不产生影响;(4)项目建成后对粮食仓储意义重大;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符合《如皋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3)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三)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破坏生态功能分析1、现有库区不破坏生态功能(1)现有库区的合法性南通粮食集团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九华库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如海村,紧靠如海河。

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

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

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2016年3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一、主要指标二、重点工作(一)严格红线管控,推动国土空间布局更加科学1、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认真落实《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优化开发区域,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空间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重点开发区域,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适度增加建设用地空间,提升对广大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限制开发区域,强化点状开发、面上保护,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工业向有限区域集中布局。

禁止开发区域,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跟踪环评通过部级审查。

2、严守城市开发边界、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保本底、统规划”的基本思路,根据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自然山水、灾害避让等要求,综合考虑现状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等因素,合理划定开发区“5+3”功能开发边界。

大力提升生态红线区管控和保护水平。

规范空间开发活动,维护生态红线的刚性约束,确保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达8.64%以上。

落实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专项资金,建成2016年生态红线保护项目工程,提升生态红线的约束作用,注意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推动相关区域实施规划环评,在项目审批、巡查管控等方面建立规范和制度,将生态红线管控落到实处。

会同通州区、崇川区维护好通启运河清水通道。

3、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和绿色低碳的城镇化宏观格局。

按照分类引导、差别发展、择优培育的要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推动主要街道环境面貌整体改善。

(二)突出节约优先,推动资源能源利用更加高效1、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重点抓好热电联供、纺织印染、化学及化学品制造、食品加工以及造纸等五大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改工作,采用先进的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逐步淘汰技术落后、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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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南通市人民政府二○一三年十二月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编制组织机构(1)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组长:黄向阳副组长:袁春东王柳成员:朱燕燕金莉杨健健童秀梅沈书铭王晓利才震宁(2)南通市环境保护局组长:谢晓军副组长:孙国林成员:万华蔡佳辰目录1 总则 (1)1.1 规划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规划原则 (1)1.4 规划范围及目标 (2)2 区域分类 (3)3 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4)4 生态红线区规划 (6)4.1 自然保护区 (6)4.1.1 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6)4.2 风景名胜区 (8)4.2.1 南通濠河风景名胜区 (8)4.2.2 石港风景区 (8)4.2.3 南通滨海园区海洋旅游度假区………………..…………………………..…... ..84.2.4 水绘园风景区 (8)4.2.5 龙游湖风景区 (8)4.2.6 江海风景名胜区 (8)4.3 森林公园 (10)4.3.1 南通狼山省级森林公园 (10)4.4 湿地公园……………………………………………………………………………….. .124.4.1 老洪港湿地公园………………………………………………..…………….... .124.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4.5.1 老洪港应急水源保护区 (14)4.5.2 长江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4.5.3 长江狼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4.5.4 长江李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4)4.5.5 南通滨海园区平原水库水源保护区 (14)4.5.6 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7 如海运河如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8 长江长青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9 长青沙应急水源保护区…………………….………………………..……....…. .154.5.10 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4.5.11 启东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6)4.6 海洋特别保护区 (19)4.6.1 江苏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 (19)4.6.2 蛎岈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 (19)4.7 重要湿地 (21)4.7.1 长江(通州区)重要湿地 (21)4.7.2 海安县里下河重要湿地 (21)4.7.3 如东县如泰运河入海河口重要湿地 (21)4.7.4 如东沿海重要湿地 (21)4.7.5 长江(海门市)重要湿地 (21)4.7.6 启东沿海重要湿地 (21)4.8 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1 九圩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2 通吕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3 通启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4 遥望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5 新通扬-通榆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6 焦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7 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 (24)4.8.8 如泰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244.8.9 拉马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0 立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1 四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2 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3 十八匡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4 三余竖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5 新三和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6 蒿枝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5)4.8.17 头兴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26)4.9 生态公益林 (31)4.9.1 南通滨海园区沿海生态公益林 (31)4.9.2 如东县沿海生态公益林 (31)4.9.3 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 (31)4.9.4 海门市沿海堤防生态公益林.......................................................... . (31)4.10 特殊物种保护区 (33)4.10.1 东社特殊物种保护区 (33)4.10.2 大公镇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3 李堡镇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4 雅周镇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5 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33)4.10.6 如皋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7 长青沙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8 柴湾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9 如城(东陈)特殊物种保护区 (34)4.10.10 如东大竹蛏、西施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34)4.10.11 如东县特殊物种保护区 (35)4.10.12 海门市特殊物种保护区............................................................ ... ..35 5 规划实施保障建设.. (38)5.1 生态红线区规划、建设的保障措施 (38)5.1.1 区域政策 (38)5.1.2 法律法规 (38)5.1.3 规划体系 (38)5.1.4 绩效考核与评价制度 (38)5.1.5 宣传教育 (38)5.2 组织保障........................................................................................ (38)5.2.1 市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38)5.2.2 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38)5.3 实施方案 (39)6 附图集注: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南通部分)划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龙游湖风景区、拉马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立新河清水通道维护区、东社特殊物种保护区、如皋特殊物种保护区、长青沙特殊物种保护区、柴湾特殊物种保护区、如城(东陈)特殊物种保护区、如东县特殊物种保护区、海门市特殊物种保护区10个生态红线区域,在文本中以下划线标注。

1 总则1.1 规划目的生态红线保护区指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防止和减轻自然灾害,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和保护价值,在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依照规定程序划定,有明确界线,需要实施严格保护的自然地域。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对生态红线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要求,南通市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基础上,编制了《南通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1、根据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提出南通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优化空间开发结构,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根据市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规律,提出南通市生态红线保护区类型及主导生态服务功能。

3、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提出南通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名录、范围。

4、根据各类生态红线保护区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划定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保护要求。

进而,在南通市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结构,指导全市产业合理布局、资源有序开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南通。

1.2 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12)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13) 《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

(14)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1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16)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

(17) 《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

(18) 《江苏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19)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条例》。

(20) 《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

(22)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23)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4) 《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5) 《南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6) 《南通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2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

1.3 规划原则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运用生态学原理,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及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规律的基础上,划分生态红线保护区,明确对保障全市生态安全有重要意义的区域,以指导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调整空间开发秩序,优化生产力布局,守住生态红线,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1、统筹发展、重视协调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和自然和谐为主线,着眼于区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遵循自然客观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市域实际出发,根据其资源与生态环境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合理规划,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总量控制目标和产业环保准入条件。

3、注重衔接、准确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在注重与上一级规划相协调的同时,做好与市、县及部门相关规划尤其是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4、控管结合、强化措施的原则既划定范围,更要强化保护;既要考虑控制生态红线,更要针对不同的保护目标,同步制定生态保护措施,以利于区划在区域生态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5、明确事权、共同推进的原则生态红线区的建设事关各级政府和部门,需要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通力合作,要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生态红线区建设和管理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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