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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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一、目的为规范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

三、责任部门1. 质量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 生产部门负责根据制度要求,提供出厂产品的检验记录;3. 仓储部门负责存档和管理出厂检验记录。

四、记录的内容1. 产品名称和型号;2. 出厂日期;3. 检验项目和结果;4. 检验人员签名和日期;5. 缺陷处理记录和结果;6. 其他相关内容。

五、出厂检验记录的存储1. 检验记录必须按照产品型号和出厂日期进行归档;2. 确保检验记录完整、清晰、准确;3. 对于重要的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备份存档。

六、出厂检验记录的保密1. 出厂检验记录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或复制;2. 对于需要提供给客户或监管部门查看的检验记录,必须经过审批。

七、出厂检验记录的检查和审批1. 质量部门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的合格性进行检查;2. 对于不合格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缺陷处理,直至符合标准要求为止;3. 出厂检验记录必须由质量部门进行审批,确保其合法合规。

八、出厂检验记录的查阅和使用1. 出厂检验记录的查阅必须经过审批,确保查阅人员具有相应的权限;2. 出厂检验记录的使用必须符合管理制度的要求,不能随意篡改或删除。

九、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周期1. 出厂检验记录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留相应的时限;2. 对于没有特定要求的出厂检验记录,根据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存档。

十、出厂检验记录的销毁1. 对于已经过期或无需保留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及时销毁;2. 对于需要销毁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合规、安全的销毁处理。

十一、出厂检验记录的追溯1. 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客户要求追溯,必须能够迅速找到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2. 对于需要进行追溯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及时、准确的提供。

十二、制度的修改和审批1.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公司质量部门的审批;2. 经过审批的修改,必须及时告知所有相关部门,并进行培训、沟通。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提高产品出厂合格率,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合格,订立本《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产品的出厂检验管理工作。

三、检验责任1.检验部门负责订立出厂检验方案和具体操作规程,并监督检验工作的进行。

2.产品质量部门负责对出厂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四、出厂检验内容1.外观检验:检查产品外观是否完整、无划痕、无破损等问题。

2.尺寸检验: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测量,确保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功能检验:测试产品的功能是否正常,能否实现设计要求。

4.安全性检验:检查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检验方法1.外观检验:通过目视检查、照相、对比样品等方式进行。

2.尺寸检验:使用测量工具,如卡尺、游标卡尺、量规等。

3.功能检验:依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使用相应的测试设备和工具进行。

4.安全性检验:依据产品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试验室测试和现场模拟测试。

六、检验标准1.外观检验:产品外观应完整、无划痕、无破损。

2.尺寸检验:产品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3.功能检验:产品的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

4.安全性检验: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七、检验记录1.对每一批次的产品进行检验,并进行认真的记录,包含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次号、检验结果等。

2.检验记录需保存备查,便于追溯和评估产品质量。

八、不合格产品处理1.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并进行返工、修复或重新生产。

2.不合格产品经过修复后,应进行重新检验,确保实现合格标准后方可出厂。

九、出厂检验评价1.对每一批次的产品进行出厂检验评价,并进行产品质量绩效分析,以评估产品的合格率和质量水平。

2.评价结果将作为产品质量改进和管理的依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升产品质量。

十、制度执行和监督1.检验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厂检验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出厂检验是指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的检验工作。

其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够达到客户的期望。

第四条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五条出厂检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出厂检验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产品技术和质量信息。

第七条出厂检验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和可证明。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第九条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出厂检验计划,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依据等。

(二)确定出厂检验人员,包括检验员和检验工程师。

检验员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和经验,检验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出厂检验档案和记录,包括检验报告、检验记录、检验数据等。

(四)监督和指导出厂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评估出厂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改进和整改意见。

第十条出厂检验的任务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所有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包括检查外观、尺寸、材料、工艺等。

(二)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检测性能、功能、可靠性等。

(三)对特殊产品进行特殊检验,包括环境适应性、安全性、可持续性等。

(四)对有疑点的产品进行复检,包括重新进行检查、测试等。

(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包括返工、报废、退货等。

(六)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分析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

第三章出厂检验的流程和方法第十一条出厂检验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产品:由仓储部门接收产品,并将其送至检验区域。

(二)检查外观: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颜色、形状、表面等。

(三)测量尺寸: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测量,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 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 职责2.1质检部化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2.2成品库负责人入库产品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 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3.1 质检部必须按照《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21《固液法白酒》GB/T20822-2007等国家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合以下规定:(1)化验室具备白酒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2)化验室检验人员需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检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3.2 质量管理部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白酒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质检部化验室应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厂检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检验员等。

3.4质检部化验完成后及时上报检验结果,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 产品出厂记录4.1成品库管理员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对成品酒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成品酒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进行标识。

4.2库房管理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出库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库房管理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销售日期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特制订《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验记录的登记、保管、归档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出厂检验记录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检验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以便于质量管理和追溯。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保管、归档、报表统计等方面要求,并规定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管理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加强检验记录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公司管理水平。

第二章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第六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由专人负责登记,确保每一次检验都能够及时、准确地记录到检验结果。

第七条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检验日期、检验结果、检验员签名等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八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登记,确保各项信息清晰、完整,便于后续的管理和追溯。

第九条登记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更改、删除检验记录,确保每一次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第三章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第十一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妥善保管,确保记录不遗漏、不遗失,便于随时查询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检验记录的保管工作,建立完善的保管制度和措施,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记录的分类、检索和管理。

第十四条出厂检验记录的妥善保管是公司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私自毁坏或丢失记录。

第十五条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确保记录能够长期保存,便于审计和追溯。

第四章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第十六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根据时间顺序进行归档,按照产品型号、批号等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询和管理。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三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三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第一部分: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出厂前产品的检验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合格率。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出厂前检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等。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2.1 安全原则检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检验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精确原则检验工作必须准确无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2.3 公正原则检验工作要公平公正,不得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部分:制度内容3.1 出厂检验安排3.1.1 检验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安排,根据产品类型和检验要求制定检验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生产部门和供应商。

3.1.2 检验时间应尽量与生产时间相配合,确保检验能够及时进行。

3.2 出厂检验过程3.2.1 检验工作应由专门的检验人员进行,确保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2.2 检验人员应详细阅读产品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了解需要检验的项目和方法。

3.2.3 检验过程中应准确记录检验数据和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外观、尺寸、性能等。

3.3 检验报告编制3.3.1 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及时编制出厂检验报告,并签字确认。

3.3.2 检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的处理方法等。

3.3.3 检验报告应保存在电子文件中,并及时归档,方便查阅和查询。

3.4 检验记录的保密原则3.4.1 检验记录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进行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外部人员透露。

3.4.2 检验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四部分:制度执行4.1 制度宣贯公司质量部门应定期宣传制度内容,确保员工了解和理解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4.2 培训和考核公司质量部门应对检验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4.3 督促执行公司质量部门应定期进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是指产品在生产加工完成后,在出厂前进行的全检或抽检项目的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和生产企业信誉的良好,所以必须建立规范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二、出厂检验记录的要求1. 出厂检验记录应准确、完整、真实。

记录的内容要真实反映产品的检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或误报。

2. 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记录,包含产品的基本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

3. 出厂检验记录应按时完成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可查性。

4.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负责记录的整理、存储、查询等工作。

三、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内容1. 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责任制,明确出厂检验记录的相关责任人和职责。

2. 制定统一的出厂检验记录格式,要求详细、全面,包含必要的检验项目和结果。

3. 出厂检验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记录的保密性和可查性。

4. 出厂检验记录的存档应分门别类,按照产品的类别和时间进行归类,方便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5. 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的查询制度,明确查询权限,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出厂检验记录的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7.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确保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1.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私自操作。

2.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有疏漏或违规行为。

3. 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和查询要及时、准确,并保证记录的保存完整性。

4. 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出厂检验记录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五、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1.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应有专人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确保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准确记录、妥善保存和及时检索,并适用于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

二、术语定义1.出厂检验记录:指记录产品出厂前进行的检验内容和结果的文件,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信息。

2.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指负责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维护和归档的工作人员。

3.产品质量部门:指公司内设的负责产品质量管理的部门。

三、出厂检验记录管理流程1.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的填写(1)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应由质量部门安排专人填写。

(2)填写人员应仔细核对相关检验项目和标准,并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

(3)填写人员完成填写后,应仔细审查和签署,在记录上注明填写时间。

2.出厂检验记录的审查和签字(1)产品质量部门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进行审查,并确保记录内容与实际检验符合。

(2)审查人员应及时进行意见反馈,如有需要,可以要求重新填写或进行补充。

3.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1)审查通过的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归档人员应根据编号和日期等信息,将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并记录在归档清单中。

(3)归档人员应定期检查已归档的记录,确保记录的保存完好。

4.出厂检验记录的检索和调取(1)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应根据需要,及时提供产品出厂检验记录。

(2)检索人员应向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提供相关的产品出厂信息,以便快速找到所需记录。

五、制度执行1.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2.产品质量部门应配合并支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出厂检验信息。

3.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六、责任追究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取消相关职务等。

七、更新和修订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更新和修订,修订版本经批准后,将立即生效。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5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5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合法合规的认证机构的认可。

第六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对于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产品出厂检验的目的第八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目的是确保产品达到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性能和可靠性,提高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

第九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并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目的: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提高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质量控制手册等。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

三、主要内容1.检验准备1.1检验前,应仔细阅读产品的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了解产品的特性和要求。

1.2确定出厂检验的相关参数、依据和方法,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案。

1.3准备好所需的检验设备、工具和材料,并进行合理的校准和验证。

2.检验过程2.1按照检验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产品的外观检验、尺寸测量、性能测试等。

2.2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检验人员应及时记录检验过程中的关键参数、操作步骤和发现的问题等信息。

3.检验记录3.1检验记录应统一使用公司规定的检验记录表格,确保记录的规范和统一3.2检验记录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检验日期等基本信息。

3.3检验记录应详细、准确地记录每一次检验过程,包括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设备和操作人员等信息。

3.4检验记录应经相关检验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4.检验结果处理4.1根据检验记录和相关标准,判定产品的合格或不合格。

4.2合格产品应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和打包,确保顾客能够准确识别和使用。

4.3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分析、返工或报废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4.4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应进行追溯,并进行相关改进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5.监督和整改5.1监督人员应定期对出厂检验记录进行检查和评审,确保检验过程和结果的可靠性。

5.2对发现的不合格现象和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过程和效果。

5.3监督人员应对检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检验技能和质量意识。

6.文件管理6.1检验记录的归档和保管应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制度进行。

6.2检验记录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应得到保护,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更改或传播。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一、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适用于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的编制和保存。

二、出厂检验记录的编制1.检验记录表检验记录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次编号、检验日期、检验员、检验结果、不合格品处理等。

同时需要留出适当的空白区域,供检验人员填写检验过程和结果。

2.检验过程记录检验过程记录要详细记录产品的每一个检验步骤,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标准、检验结果等。

同时,应标注每一步骤的日期、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和仪器的编号等相关信息。

三、检验结果的评定1.合格品检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规格要求的,为合格品。

在检验记录表中,应清晰记录出相应的检验结果。

2.有缺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产品标准和规格要求的,为有缺陷品。

在检验记录表中,应详细记录出缺陷的种类、严重程度和具体的缺陷描述。

四、不合格品的处理1.暂时隔离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暂时隔离,确保其不会进入下一道工序。

2.返工修复对于可以修复的不合格品,应立即进行返工修复,修复后再进行检验。

3.报废处理对于不能修复的严重不合格品,应进行报废处理,不得流入市场和下一道工序。

五、检验记录的保存1.电子档案检验记录应以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以便查询和查证。

电子档案应分类保存,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2.纸质档案检验记录的纸质档案应妥善保管,按照相关规定保存时间,并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六、检验记录的审查检验记录应定期进行审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并记录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

七、制度的培训和贯彻1.培训对参与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熟知并掌握该制度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2.贯彻通过制度宣传、考核和奖惩等措施,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以上是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制定和落实该制度,可以有效控制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合格率,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总则所有产品出厂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查验安全状况后,方可出厂。

2 职责2.1食品安全部负责对产品检验并出具合格证明2.2库管负责对产品安全状况进行查验。

3检验合格证明3.1食品安全部对入库成品按照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出厂检验报告的项目应该涵盖产品执行标准及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以产品执行标准 SB/T 10379-2012 速冻调制食品及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为准,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过氧化值;出厂检验项目及检测依据:感官要求:按照 SB/T 10379-2012 速冻调制食品中规定的方法检测。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 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的规定。

过氧化值:GB 5009.2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3.2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出具检验报告(合格证明),交由库管员一联。

3.3库管员见到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方可将成品标识为合格品。

4、查验安全状况4.1 成品出厂发货时由库管员对安全性进行查验,主要查验包装有无破损,有无受储存条件影响,是否在产品保质期内,有无合格证明,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要求等。

5、出厂记录5.1 出厂时记录以下信息: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好记录和凭证。

6、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产品质量,规范出厂检验工作,提高产品出厂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品质管理体系标准,并参考国际质量管理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管理工作。

三、各方责任(一)公司:1. 确保本制度的实施;2. 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3. 相关人员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和管理。

(二)生产部门:1. 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2. 提供全部必要的技术文件和检验数据。

(三)质量管理部门:1. 监督执行本制度,并定期进行内部检查;2.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四)检验员:1. 执行检验工作;2. 做好检验记录和报告。

四、检验内容和要求(一)检验员应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并按照检验规范执行。

(二)出厂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检验:检查产品外观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如有破损、划痕、污染等情况需记录并及时报告。

2. 尺寸检验:检查产品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尺寸偏差或不合格情况应记录并及时报告。

3. 功能检验:对产品功能进行全面测试,确保产品功能完好。

4. 耐久性检验:对产品进行持久性测试,查看产品是否耐用。

5. 包装检验:检查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防潮等,确保产品在运输中不受损。

五、检验标准(一)根据产品的不同性质和用途,确定相应的检验标准。

(二)检验标准应以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如无相关标准,则参照国际标准。

六、检验记录和报告(一)检验员应对每次检验过程进行记录,并在检验报告中详细说明检验结果和结论。

(二)检验记录和报告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保存,并随产品一同归档。

七、非合格产品处理(一)如果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应立即停止出厂,并按照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二)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记录相关情况并报告上级。

(三)不合格产品应按照公司的相关流程进行处理,包括修理、退货、报废等。

出厂检验登记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登记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登记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出厂检验登记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特编制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厂产品的检验登记管理工作。

三、责任主体
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合理安排和产品质量控制。

2. 质检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填写检验报告。

3. 销售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销售,并记录相关信息。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检验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审核。

四、出厂检验登记流程
1. 生产部门生产完产品后,将产品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

2. 质检部门对产品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

3. 质检部门将检验报告送至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4. 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检验报告存档,并签发出厂检验登记证书。

5. 销售部门在出厂时将出厂检验登记证书交与客户,并记录相关信息。

五、规定
1. 出厂产品必须经过检验,并填写检验报告。

2. 检验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地体现产品质量。

3. 质量管理部门对检验报告的审核必须认真对待,确保质量。

4. 出厂检验登记证书必须按时签发,并交与客户。

5. 出厂检验登记证书必须保存备查,确保可追溯。

六、处罚
对违反出厂检验登记制度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罚款或停工等处罚。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经有关部门核查属实,将严肃处理,以示警戒。

以上为出厂检验登记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确保产品质量,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出厂产品的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产品出厂检验工作。

二、责任和权利1. 出厂检验部门负责制定检验方案、安排检验人员、组织检验工作,并对检验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2.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公司的质量标准生产产品,并提供所需的检验样品和相关文件资料。

3. 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合同和客户要求的产品标准,以便指导检验工作。

4. 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出厂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达到要求。

三、检验项目和方法1. 检验项目根据产品的性质、规格和客户的要求,确定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尺寸、性能、可靠性等方面的检验。

2. 检验方法根据不同的产品和项目,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验、尺寸测量、物理性能测试、化学成分分析、电气性能测试等。

四、检验流程1. 接收检验样品生产部门按照检验部门的要求,准备并送交检验样品,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等。

2. 制定检验方案出厂检验部门根据产品要求,制定检验方案,明确检验项目、方法、标准和仪器设备,以及检验人员。

3. 进行检验操作根据检验方案,检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

检验人员要做到认真仔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 填写检验记录检验人员要及时、完整地填写检验记录,包括样品信息、检验项目、方法、结果等。

涉及关键参数或特殊要求的项目,应特别注明。

5. 审核和批准检验记录应由责任检验人审核,核实检验结果的正确性,经出厂检验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作为产品出厂的合格证明。

6. 归档经批准的检验记录应按照公司的文件管理规定归档保留,以备日后查询和追溯使用。

五、异常处理与纠正措施1. 非合格品处理若样品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出厂检验部门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协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制造、报废、修复等。

2. 异常情况处理若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检验人员应及时报告出厂检验部门,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检验记录中。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2、委托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设备,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验,出具准确、可靠的检验报告;3、企业应及时收到委托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按照报告要求进行处理和记录;4、企业应定期对委托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在委托其他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时,应当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三节是关于检验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的。

企业应当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当依法经过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当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

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方面,新购进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所有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由技术研发部门建立台账,统一编号,并制定检定计划、操作规程等管理文件。

按照检定计划组织委托检定,按期进行内校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校准。

如果本公司不能检定校准,应当送交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属于自校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品控中心应当每天做好自校记录,包括设备型号、编号、地点、检验周期、检验方法、验收准则及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都应当有校准状态标识或经过批准的识别记录。

如果在测量过程中发现失准或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相应部门应当检验、测量的结束评定其有效性,并做记录。

对失准的检测设备及时报技术研发部,有企管部组织维修,维修后需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人员应当经过培训,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如果新进人员在未参加培训前,不得使用仪器检测。

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

以上是关于检验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

富不贵只能是土豪,你可以一夜暴富,但是贵气却需要三代以上的培养。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科学化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出厂产品合格率,保障用户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三、责任与权限1. 出厂检验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出厂检验方案,组织并监督产品出厂检验的工作。

2.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出厂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产品生产,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 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检验出厂检验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4. 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关的产品规格和要求。

5. 所有相关人员都有义务配合出厂检验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四、出厂检验流程1. 接受通知:出厂检验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质量要求确定检验时间,并通知生产部门和质量部门。

2. 检验准备:生产部门按照产品规格和要求,准备好待检产品,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 检验记录:出厂检验部门对待检产品进行全面检查,记录检验结果和相关数据。

4. 检验报告:出厂检验部门根据检验记录,编写出厂检验报告,并提供给质量部门核准。

5. 核准和认可:质量部门对出厂检验报告进行核准,并认可产品是否合格。

6. 合格出厂:对于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厂检验部门安排出厂,并提供相应的出厂记录。

五、出厂检验依据1. 产品规格:根据客户要求和产品设计文件,确定产品的规格和要求。

2. 相关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确定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3. 检验计划:根据产品类型和生产批次,制定出厂检验计划,明确检验项目和样品数量。

4. 检验方法: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检验要求,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和仪器设备。

六、出厂检验项目1. 外观检查: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查看有无变形、损伤、划痕等问题。

2. 尺寸检测: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测量和比对,确保符合规格要求。

3. 功能测试:对产品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确保正常工作。

4. 材料分析:对产品所使用的材料进行分析和检测,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产品逐批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

二、职责
质检部负责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驶检验职权,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三、内容
1.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对每批产品严格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对每次的产品检验报告由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记录并统一保管。

2.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准出厂,应重新自同比产品中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制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

4.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5.检验员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检验标准对产品实施检验,保证不漏检、不误检、做到批批检验,检验数据科学准确。

6.出厂产品检验时登记清楚相关信息,包括检验样品名称、样品规格、样品生产批次、该样品批次数量、抽检数量、检验批号、检验日期、检验项目及方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审核人员、出厂销售地、销售方式、销售人等,信息记录要保证双向可追溯。

7.本厂不能检验的项目由化验室委托有检定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定。

对于质检部门、卫生部门监督抽查的检验报告中对以上项目进行检验的,可相应减少项目的检验次数。

8.产品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及时报质检部负责人,按《不合格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款、目的:为保证产品质量,对客户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款、范围:本公司所有产品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款、内容:1、产品检验(1)检验人员是企业产品质量的最后把关人,必须确保产品质量。

检验人员对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独立行使一票否决权,凡经检验人员签发的合格产品,化验员负全部责任。

(2)化验员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检验标准对产品实施检验,保证不漏检、不误检,做到批批检验,检验数据科学准确。

(3)化验室要把每天检验情况上报质量负责人。

2、出厂检验(1) 化验员要严把质量关,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准出厂。

(2) 化验员要按照生产许可证验收细则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

(3)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号标记的,应制定*号检验项目检验计划,每年检验2次,可自行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4) 产品出厂必须实行批批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格式规范、完整,检验数据准确,填写正确。

(5) 产品检验合格后填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手签后,准予出厂。

(6)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厂,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7) 产品标签严格执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7718的规定。

第四款、操作程序:1、出厂检验是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最后一次考核,,也是制定产品是否满足要求的重要手段。

因此,出厂检验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2、质检员对最终产品的检验应做好详细记录。

3、若某次检验公司化验室无法完成时,应找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4、最终产品的检验完成后,由质检部人员判断产品是否合格,若合格,其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允许出库,若判定不合格,则按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5、每一次最终产品的检验完成,质检员都应做好详细的记录,记录应清晰完整,并且能准确反应食品的质量状况。

6、每批次产品均应留样,留样应存于专设的存样区,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并有明显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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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合格,如实记录出厂食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厂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出厂前自行对我厂生产的食品进行批批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批批检验。

三、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我厂自行进行出厂检验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必备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和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剂应
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
2、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每年必须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项检验,并于与制定检验机构进行一次对
比检验同时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四、我厂委托市检测中心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符和下列规定:
1、检验并索取受托检验机构的资质证书;
2、与受委托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3、由检验机构现场抽取检验样品并填写抽样单,抽样人员与企业现场人员双方核对后签字生效
五、我厂建立和保存了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的原始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检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
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购置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内容。

六、我厂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应与出厂检验样品数量等量,食品保质期少于两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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