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规范
洗眼器设置规范
洗眼器设置规范洗眼器设置规范一、概述洗眼器是用于应急护理眼部受伤的装置,为了确保洗眼器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使用,需要对洗眼器设置进行规范。
本规范旨在提供洗眼器设置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二、洗眼器设置原则1. 显眼易触及:洗眼器应该设置在易于被人员发现和触及的地方,例如在工作区域内的显眼位置,避免设置在隐蔽或不易察觉的地方。
2. 安全可靠:洗眼器应该牢固固定,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移动或倾倒。
设置洗眼器的地方应该平稳、干燥、易于清理,并能够防止他人意外碰触。
3. 方便易用:洗眼器应该设置在使用人员能够迅速到达的地方,不宜设置在过于远离工作区域的位置。
洗眼器的操作开关应该明显易用,能够迅速启动并持续供水。
4. 避免交叉感染:洗眼器设置的地方应该保持干净整洁,并与其他污染源(如厕所、垃圾桶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三、具体要求1. 安装位置(1)洗眼器应该设置在容易被人员看到和触及的地方,例如工作区域内的墙壁上。
(2)洗眼器应该离地面高度在90-120cm之间,便于使用人员迅速到达和操作。
(3)洗眼器应该位于易于清洗和消毒的区域,避免设置在有污染源的区域附近。
(4)洗眼器应该设置在避免直射阳光照射的地方,以免水温过高。
(5)洗眼器设置的位置应该用明确的标志和指示牌进行标识,以便使用人员能够快速找到。
2. 固定设施(1)洗眼器应该采用固定设施来保证其稳固,例如可钻孔式安装、壁挂板或固定底座等。
(2)固定设施应该能够适应不同类型的洗眼器,并保证其能够在使用过程中保持稳定。
3. 操作开关(1)洗眼器的操作开关应该明显易用,且不易被他人误操作。
(2)操作开关应该设置在容易被人员触及到的位置,并保持干燥,避免因湿润而影响操作功能。
4. 水源要求(1)洗眼器的水源应该保持畅通,确保水流强劲且无污染。
(2)水源的供应方式可以是直接接入自来水管网,或者设置专用的水箱。
(3)水源的温度应该适宜,避免过热或过冷。
洗眼器操作规程(图示)
紧急冲淋装置使用操作规程
1概述
1.1 目的:在酸碱使用过程中,为了防止在操作过程中将酸碱溅入眼睛或溅上皮肤,而安装的保护装置。
1.2 使用仪器和设备:冲眼器和冲淋器。
2使用方法
2.1 洗眼器可用于眼部、面部紧急冲洗。
取下洗眼器防尘盖,只要用手轻推手推阀,清洁水会自动从洗眼喷头喷出来,用后须将手推阀复位并将防尘盖复位。
2.2 喷淋器用于全身淋洗。
受伤者站在喷头下方,拉下阀门拉手,喷淋之后立即上推阀门拉手使水关闭。
不意图:
当身体遇到灼伤后,往下拉动冲淋拉杆即有水
从冲淋头喷出,人站在冲淋头下面即可冲洗,
用后请将冲淋拉杆向上推至原位。
3.1 本装置是用于紧急情况下(附
近没用紧急喷淋器则设法用大量水
冲洗),暂时减缓有害物质对身体的侵害,进一步的处理和治疗,须遵从医生的指导。
3.2 本设备属于常温设备:冬季要做好管路防冻工作。
3.3 相关物品不得遮挡、影响洗眼器的紧急使用。
3.4 洗眼器所在区域的管理人员负责洗眼器的正常保养、维护;每月至少一次检查并记录点检表。
☆取下防尘罩
☆站好位置
☆必要时请其他同时协助 ☆眼睛靠近出水口 ☆用手推开阀门或用脚踩 下脚踏板出水冲洗眼睛 步骤三 ☆冲洗完毕关闭阀门 ☆盖上防尘罩 ☆眼睛仍不适,立即就医
3注意事项。
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规范
工作场所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工作场所中存在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生产性粉尘、腐蚀性化学品、有害物理因素(高温、低温等)或生物因素等。
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引起职业病。
如今的安全工作要求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必需的紧急洗眼和淋洗设备。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我国的相关设计规范也作出了规定,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及第4.6.5条、SH3047-9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1.10.5条、2.8.2及第5.7.10条、HG20532-93《化工粉体工程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5.5.1.9条及第7.2.4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设置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洗眼器和淋洗器作为事故发生时的急救设备,其设置的目的是在第一时间提供水冲洗作业者遭受化学物质喷溅的眼睛、面部或身体,降低化学物质可能造成的伤害。
冲洗是否及时、彻底,直接关系到遭受伤害的严峻程度和预后。
然而,它们只是对眼睛、面部和身体进行初步处理,并不能取代基本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飞溅面罩、防护手套、防飞溅长袍、防化服,也不能取代必要的安全处置程序,更不能取代医学治疗。
关于洗眼器、淋洗器的详细设置,我国只是在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规定了其服务半径小于15m。
美国标准ANSIZ358.1-2004作为国际上公认的洗眼器、淋洗器标准为很多国家采用,也作为如澳大利亚标准AS4775-2007、中国台湾省CNSl4251T2048-1998等很多国家地区此类标准的制定依据。
欧洲标准EN154-1&2:2006主要针对实验室用垂直身体冲洗器和垂直眼内冲洗器的安装、使用、规范、测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欧洲标准EN154-3&4:2007主要针对实验室用非垂直身体冲洗器和非垂直眼内冲洗器。
关于紧急洗眼器和喷淋器的管理规定
化验室紧急喷淋器管理规定
概述
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是化学实验室常用的防护器具,当眼睛受到化学危险品伤害时,可先用紧急洗眼器对眼睛进行紧急冲洗,严重时尽快去医院治疗;当大量化学品溅洒到身上时,可先用紧急喷淋器进行全身喷淋,必要时尽快到医院治疗。
目的
为了保持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的安全和有效,并正确使用,特对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的使用和维护做如下规定:
一、使用方法
1.洗眼器可用于眼部、面部紧急冲洗。
取下洗眼防尘盖,握住手柄对准眼部,按下手柄出水,松开手柄关水,按下手柄并推上按钮可持续出水,推下按钮并松开手柄则可关水。
2.喷林器用于全身淋洗。
受伤者站在喷头下方,拉下阀门拉手,喷林之后立即上推阀门拉手使水关闭。
二、管理规定
1.为了防止水管内水质腐化或阀门失灵,由实验室指定专人定期对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进行启动试水,每两周由专人负责(李迎光)启动一次出水约10 秒钟,同时查看是否正常,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2.实验室建立专用记录本,每次试水进行记录并签字。
3.保持洗眼器的清洁,经常进行擦拭,平时应该将防尘盖盖在喷头上面,以保证洗眼器的喷咀不会污染。
三、注意
1.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不能代替医学治疗,冲洗后情况较严重的必须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
2.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属于专用的防护器具,不得用于冲洗仪器或其他用途。
3.不可用仪器或其他物品将洗眼器遮挡以至影响洗眼器的紧急使用。
天科品控部
2012年2月24日。
关于紧急洗眼器和喷淋器的管理规定
化验室紧急喷淋器管理规定
概述
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是化学实验室常用的防护器具,当眼睛受到化学危险品伤害时,可先用紧急洗眼器对眼睛进行紧急冲洗,严重时尽快去医院治疗;当大量化学品溅洒到身上时,可先用紧急喷淋器进行全身喷淋,必要时尽快到医院治疗。
目的
为了保持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的安全和有效,并正确使用,特对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的使用和维护做如下规定:
一、使用方法
1.洗眼器可用于眼部、面部紧急冲洗。
取下洗眼防尘盖,握住手柄对准眼部,按下手柄出水,松开手柄关水,按下手柄并推上按钮可持续出水,推下按钮并松开手柄则可关水。
2.喷林器用于全身淋洗。
受伤者站在喷头下方,拉下阀门拉手,喷林之后立即上推阀门拉手使水关闭。
二、管理规定
1.为了防止水管内水质腐化或阀门失灵,由实验室指定专人定期对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进行启动试水,每两周由专人负责(李迎光)启动一次出水约10 秒钟,同时查看是否正常,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2.实验室建立专用记录本,每次试水进行记录并签字。
3.保持洗眼器的清洁,经常进行擦拭,平时应该将防尘盖盖在喷头上面,以保证洗眼器的喷咀不会污染。
三、注意
1.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不能代替医学治疗,冲洗后情况较严重的必须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
2.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属于专用的防护器具,不得用于冲洗仪器或其他用途。
3.不可用仪器或其他物品将洗眼器遮挡以至影响洗眼器的紧急使用。
天科品控部
2012年2月24日。
应急喷淋设备、洗眼器标准及设置要求
应急喷淋设备、洗眼器标准及设置要求一、概述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各类化工厂、实验室等工作场所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
在这些场所中,化学品的使用不可避免,而化学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应急喷淋设备和洗眼器的设置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对于工作人员的保护,也是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二、应急喷淋设备的标准及设置要求1. 国际标准应急喷淋设备的国际标准通常是根据美国ANSI(美国国家标准协会)制定的,目前应用较广泛的标准是ANSI Z358.1-2014《眼睛冲洗设备和沐浴设备》。
该标准规定了应急喷淋设备的设置位置、操作要求、喷头设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 设置要求(1)设置位置:应急喷淋设备应当设置在易燃物质、腐蚀性化学品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工作区域,且应当能在10秒内抵达。
通常应急喷淋设备应当设置在易燃物品存放区、化学品操作区、腐蚀性物质使用区等地方。
(2)操作要求:应急喷淋设备应当能够在使用时立即启动,并保证喷洒的水流足够大、足够持久以冲洗身体。
应急喷淋设备的操作杆或按钮应当易于操作,且能够一次性完成启动,不得需要调节或重新操作。
(3)喷头设计:应急喷淋设备的喷头应当设计成能够同时冲洗受害者眼睛和身体其他部位的喷头,以确保受害者在短时间内得到全面的冲洗。
三、洗眼器的标准及设置要求1. 国际标准洗眼器的国际标准同样以美国ANSI的标准为主,ANSI Z358.1-2014《眼睛冲洗设备和沐浴设备》中也有对洗眼器的具体规定。
2. 设置要求(1)设置位置:洗眼器应当设置在化学品存放区、化学品使用区、实验室等工作区域,且应当能在10秒内抵达。
洗眼器应当能够覆盖受害者在使用时站立或坐着的位置,并且应当能够保证受害者在使用时不会因为喷水力度过大而受伤。
(2)操作要求:洗眼器应当能够在使用时立即启动,并保证喷洒的水流温和不刺激眼睛。
另外,洗眼器的手柄设计应当是便于受害者单手操作,且使用时能够保证持续喷水,不得需要双手操作或者不稳定。
化工生产中洗眼器和淋洗器如何设置
化工生产中洗眼器和淋洗器如何设置化工生产过程中,洗眼器和淋洗器是必备的安全设备,用于应对可能发生的眼部和身体部位的溅洒、喷溅和接触化学品的事故。
下面将详细介绍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
一、洗眼器的设置1.安装位置:洗眼器应设置在易于接近且大部分工作人员都能在15秒内抵达的地方,例如在化工生产车间、实验室、工厂等区域的入口、出口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同时也应与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和容器附近。
2.安装高度:洗眼器的喷头应安装在1.2-1.5米的高度,以适应大部分工作人员的身高,同时也要满足能够迅速使用的要求。
3.洗眼器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洗眼器的数量应合理设置,以确保不能一个洗眼器位于一个事故源附近,应设置多个洗眼器,以保证就近取用。
4.洗眼器的标识:洗眼器应标有明显的“洗眼器”的标识,以便工作人员能够迅速辨识和使用。
5. 洗眼器的冲洗水源:洗眼器的冲洗水源应使用清洁的自来水,并能够提供至少15分钟流量为11.4L/min的冲洗水。
6.洗眼器的操作:洗眼器的操作应简单易行,喷头应设有手动启动开关,使用时将眼睑广泛打开,将眼睛置于冲洗流中,同时用手指扳开眼睑以加速冲洗效果。
二、淋浴器的设置1.安装位置:淋浴器应设置在易于接近且大部分工作人员都能在15秒内抵达的地方,例如在化工生产车间、实验室、工厂等区域的入口、出口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同时也应与可能发生事故的设备和容器附近。
2.安装高度:淋浴器的喷头应安装在2-2.5米的高度,以适应大部分工作人员的身高,同时也要满足能够迅速使用的要求。
3.淋浴器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淋浴器的数量应合理设置,以确保不能一个淋浴器位于一个事故源附近,应设置多个淋浴器,以保证就近取用。
4.淋浴器的标识:淋浴器应标有明显的“淋浴器”的标识,以便工作人员能够迅速辨识和使用。
5. 淋浴器的冲洗水源:淋浴器的冲洗水源应使用清洁的自来水,并能够提供至少15分钟流量为76L/min的冲洗水。
洗眼器设置规范
洗眼器设置规范洗眼器是一种紧急安全设备,用于清洗眼睛。
它在实际使用中极为重要,可以有效减少化学品、颗粒物或者其他危险物质对眼睛造成的伤害。
为了确保洗眼器能够正常使用并发挥作用,需要制定相应的设置规范。
以下是洗眼器设置规范的建议。
1. 洗眼器的选择洗眼器应选择质量可靠的产品,并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建议选择带有喷头、喷嘴及控制阀的紧急洗眼器,以便能够快速、有效地冲洗眼睛。
2. 设备位置的确定洗眼器应设置在易于寻找、可以快速到达的位置,例如工作区域的入口处或者附近的明显位置。
在设置洗眼器时,应考虑到紧急情况的可能性,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找到洗眼器,并能够方便地使用。
3. 设备安装的要求洗眼器应该固定在壁挂上,并保持稳固。
安装高度一般与工作人员的眼睛高度相当,便于使用者站立时能够迅速找到洗眼器的位置。
此外,还应确保喷头或喷嘴的位置正确,并能够覆盖到眼睛及周围区域。
4. 路线标识和标牌的设置在洗眼器附近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如指示牌、红色吊牌等,以帮助员工快速找到洗眼器的位置。
标识应采用醒目的颜色和清晰的字体,确保易于辨认和识别。
5. 定期检查和维护洗眼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功能正常。
检查包括检查喷头或喷嘴的通畅性、管道的状况以及控制阀等部件是否工作正常。
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有问题的部件。
6. 培训和操作指导对于使用洗眼器的员工,应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操作指导,确保他们了解洗眼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培训内容包括洗眼器的位置、操作方式、持续时间等。
在发生事故时,员工能够迅速、正确地使用洗眼器。
7. 情况记录和改进对洗眼器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次数、使用原因、使用效果等。
定期评估洗眼器的功能是否满足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洗眼器能够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总之,洗眼器的设置规范是确保洗眼器能够正常使用的重要保障。
通过选择合适的设备、合理的安装位置、明确的标识和培训以及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可以提高洗眼器的可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对员工眼睛造成的伤害。
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规范
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规范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工作场所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工作场所中存在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生产性粉尘、腐蚀性化学品、有害物理因素(高温、低温等)或生物因素等。
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引起职业病。
如今的安全工作要求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必需的紧急洗眼和淋洗设备。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我国的相关设计规范也作出了规定,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洗眼器和淋洗器作为事故发生时的急救设备,其设置的目的是在第一时间提供水冲洗作业者遭受化学物质喷溅的眼睛、面部或身体,降低化学物质可能造成的伤害。
冲洗是否及时、彻底,直接关系到遭受伤害的严峻程度和预后。
然而,它们只是对眼睛、面部和身体进行初步处理,并不能取代基本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飞溅面罩、防护手套、防飞溅长袍、防化服,也不能取代必要的安全处置程序,更不能取代医学治疗。
关于洗眼器、淋洗器的详细设置,我国只是在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规定了其服务半径小于15m。
美国标准ANSIZ358.1-2004作为国际上公认的洗眼器、淋洗器标准为很多国家采用,也作为如澳大利亚标准AS4775-2007、中国台湾省CNSl4251T2048-1998等很多国家地区此类标准的制定依据。
欧洲标准EN15154-1&2:2006主要针对实验室用垂直身体冲洗器和垂直眼内冲洗器的安装、使用、规范、测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欧洲标准EN15154-3&4:2007主要针对实验室用非垂直身体冲洗器和非垂直眼内冲洗器。
下面主要结合ANSIZ358.1-2004对应急洗眼淋洗设备设置的几个方面展开讨论:1危险源辨识对作业场所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程度进行详细的评估,对于选择和安装适当的应急设备是至关重要的,将确保选择相宜的设备。
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规范
工作场所洗眼器与淋洗器的设置工作场所中存在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生产性粉尘、腐蚀性化学品、有害物理因素(高温、低温等)或生物因素等。
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引起职业病。
如今的安全工作要求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必需的紧急洗眼与淋洗设备。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与必要的泄险区。
”我国的相关设计规范也作出了规定,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及第4、6、5条、SH3047-9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1、10、5条、2、8、2及第5、7、10条、HG20532-93《化工粉体工程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5、5、1、9条及第7、2、4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设置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洗眼器与淋洗器作为事故发生时的急救设备,其设置的目的就是在第一时间提供水冲洗作业者遭受化学物质喷溅的眼睛、面部或身体,降低化学物质可能造成的伤害。
冲洗就是否及时、彻底,直接关系到遭受伤害的严峻程度与预后。
然而,它们只就是对眼睛、面部与身体进行初步处理,并不能取代基本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飞溅面罩、防护手套、防飞溅长袍、防化服,也不能取代必要的安全处置程序,更不能取代医学治疗。
关于洗眼器、淋洗器的详细设置,我国只就是在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规定了其服务半径小于15m。
美国标准ANSIZ358、1-2004作为国际上公认的洗眼器、淋洗器标准为很多国家采用,也作为如澳大利亚标准AS4775-2007、中国台湾省CNSl4251T2048-1998等很多国家地区此类标准的制定依据。
欧洲标准EN15154-1&2:2006主要针对实验室用垂直身体冲洗器与垂直眼内冲洗器的安装、使用、规范、测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欧洲标准EN15154-3&4:2007主要针对实验室用非垂直身体冲洗器与非垂直眼内冲洗器。
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规范
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规范工作场所洗眼器与淋洗器的设置工作场所中存在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生产性粉尘、腐蚀性化学品、有害物理因素(高温、低温等)或生物因素等。
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引起职业病。
如今的安全工作要求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必需的紧急洗眼与淋洗设备。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与必要的泄险区。
”我国的相关设计规范也作出了规定,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及第4、6、5条、SH3047-9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1、10、5条、2、8、2及第5、7、10条、HG20532-93《化工粉体工程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5、5、1、9条及第7、2、4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设置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洗眼器与淋洗器作为事故发生时的急救设备,其设置的目的就是在第一时间提供水冲洗作业者遭受化学物质喷溅的眼睛、面部或身体,降低化学物质可能造成的伤害。
冲洗就是否及时、彻底,直接关系到遭受伤害的严峻程度与预后。
然而,它们只就是对眼睛、面部与身体进行初步处理,并不能取代基本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飞溅面罩、防护手套、防飞溅长袍、防化服,也不能取代必要的安全处置程序,更不能取代医学治疗。
关于洗眼器、淋洗器的详细设置,我国只就是在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规定了其服务半径小于15m。
美国标准ANSIZ358、1-2004作为国际上公认的洗眼器、淋洗器标准为很多国家采用,也作为如澳大利亚标准AS4775-2007、中国台湾省CNSl4251T2048-1998等很多国家地区此类标准的制定依据。
欧洲标准EN15154-1&2:2006主要针对实验室用垂直身体冲洗器与垂直眼内冲洗器的安装、使用、规范、测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欧洲标准EN15154-3&4:2007主要针对实验室用非垂直身体冲洗器与非垂直眼内冲洗器。
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规范欧阳歌谷创编
工作场所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欧阳歌谷(2021.02.01)工作场所中存在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生产性粉尘、腐蚀性化学品、有害物理因素(高温、低温等)或生物因素等。
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引起职业病。
如今的安全工作要求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必需的紧急洗眼和淋洗设备。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我国的相关设计规范也作出了规定,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 4.1.4条及第4.6.5条、SH3047-9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1.10.5条、2.8.2及第5.7.10条、HG20532-93《化工粉体工程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 5.5.1.9条及第7.2.4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设置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洗眼器和淋洗器作为事故发生时的急救设备,其设置的目的是在第一时间提供水冲洗作业者遭受化学物质喷溅的眼睛、面部或身体,降低化学物质可能造成的伤害。
冲洗是否及时、彻底,直接关系到遭受伤害的严峻程度和预后。
然而,它们只是对眼睛、面部和身体进行初步处理,并不能取代基本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飞溅面罩、防护手套、防飞溅长袍、防化服,也不能取代必要的安全处置程序,更不能取代医学治疗。
关于洗眼器、淋洗器的详细设置,我国只是在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 4.1.4条规定了其服务半径小于15m。
美国标准ANSIZ358.1-2004作为国际上公认的洗眼器、淋洗器标准为很多国家采用,也作为如澳大利亚标准AS4775-2007、中国台湾省CNSl4251T2048-1998等很多国家地区此类标准的制定依据。
欧洲标准EN15154-1&2:2006主要针对实验室用垂直身体冲洗器和垂直眼内冲洗器的安装、使用、规范、测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欧洲标准EN15154-3&4:2007主要针对实验室用非垂直身体冲洗器和非垂直眼内冲洗器。
洗眼器设置原则
洗眼器设置原则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 3047—934.4.2在装置控制室附近应设安全专用室,室内应备有安全防护服、中和池、人身冲洗设施、洗眼器、应急药品等。
4.4.3在主分馏塔进料泵、回流泵和再生塔进料泵附近,应设置人身中和池、事故淋浴器及洗眼器。
在装置内应设置设备工具中和池。
5.7.10苯酚、丙酮灌装厂房应机械通风、苯酚灌桶点应设事故淋浴器和洗眼器。
5.10.1含氟化氢物料的设备应集中布置在一个区内,其周围应设围堰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区内应设人身中和池、设备工具中和池、人身冲洗设施和洗眼器。
5.10.5 装置内应设安全专用室,内设中和池、淋浴器、洗眼器,并备有安全防护服和急救药品箱。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954.1.4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小于15m。
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
4.6.5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应设计必要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
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化工粉体工程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32—935.5.1.9 强毒性物料作业场所应就近设置水淋设施、洗眼器等应急设施。
洗眼器设置的一般性原则:1、洗眼器安装在危险化工区域,使用者直线达到洗眼器的时间不超过10秒钟。
2、洗眼器得救护范围:15米之内。
3、洗眼器不可以越层安装。
4、洗眼器周围没有电器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5、洗眼器出水口必须连接下水道或者废水处理池。
6、洗眼器水压要求:0.2--0.4Mpa。
洗眼器设置要求法规
洗眼器设置要求法规一、引言洗眼器是一种用于紧急情况下清洗眼睛的设备,其设置要求受到相关法规的严格约束。
本文将对洗眼器的设置要求法规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洗眼器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性。
二、洗眼器的布置位置要求根据相关法规,洗眼器的布置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 洗眼器应设置在易于寻找和接近的地方,不得被任何障碍物所阻挡;2. 洗眼器的位置应标明明显的标识,以便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找到;3. 洗眼器的布置应考虑到使用者的身高和视线范围,以确保能够方便地使用洗眼器。
三、洗眼器的安装要求洗眼器的安装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 洗眼器应固定在墙面上,不得摇晃或松动;2. 洗眼器的安装高度应适中,一般与使用者的眼睛平齐或略高于眼睛位置;3. 洗眼器的水源应保持畅通,确保水流充足且清洁;4. 洗眼器的水源管道应防止冻结和渗漏,以确保洗眼器在任何时候都能正常使用。
四、洗眼器的操作要求洗眼器的操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洗眼器的操作应简单易懂,使用者应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上手;2. 洗眼器的操作按钮或开关应明确标识,以避免误操作;3. 洗眼器的水流应柔和而均匀,避免对眼睛造成二次伤害;4. 洗眼器的操作过程中,应保持冷静和稳定,避免过度用力或急躁操作。
五、洗眼器的维护要求洗眼器的维护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 洗眼器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2. 洗眼器的水源管道应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细菌滋生;3. 洗眼器的配件和管道应及时更换和修复,确保设备的完好性;4. 洗眼器的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维护时间、内容和负责人。
六、洗眼器的法规要求洗眼器的设置要求受到以下法规的约束:1.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法》: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包括洗眼器;2. 《化学品管理条例》:要求使用化学品的场所应设置洗眼器,以应对事故和紧急情况;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洗眼器在建筑工地等危险环境中必须设置,并符合相关要求;4. 《消防法》:要求洗眼器应设置在易于寻找和接近的地方,以应对火灾等紧急情况。
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的安装要求
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的安装要求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的安装要求如下:对于应急喷淋装置:1.喷淋器的服务半径应在15m内,保证使用者直线达到设备的时间不超过10s。
2.设备至少要有3个方向的工作位置,周边无障碍物,以便迅速使用。
3.喷头应距任何障碍物40.6cm(16英寸)以上。
4.喷淋设备四周应没有电器开关,以防发生意外。
5.所有喷淋设备区域必须保持一条至少1m宽的通道。
同时保持一个以喷淋头为中央直径不小于1.2m的空旷区域,并且该区域必须刷成安全色。
6.在喷淋设备的四周,应有醒目的标志,标志最好用中英文双语和图示,非常形象地告诉现场的人员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位置和用途。
7.可在设备上安装夜光指示标志,也可以配备防爆型的声光报警器和防爆灯,在设备使用时提醒其他人员前来救助。
对于洗眼装置:1.洗眼器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附近,最好在10s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的区域范围,同时尽量安装在同一水准面上,最好能够直线到达,避免越层救护。
2.在洗眼器的周围,需要有醒目的标志,标志最好用中英文双语和图示表达清楚,非常形象地告诉现场的实验人员,明确洗眼器的位置和洗眼器用途。
3.在洗眼器的1.5m半径范围之内,不能有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电器短路。
4.为了防止水管内水质腐化或阀门失灵,由实验室指定专人定期对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进行启动试水,每两周启动一次出水约10s即可,同时查看是否正常,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5.实验室建立专用记录本,每次试水进行记录并签字。
6.保持洗眼器的清洁,经常进行擦拭,平时应该将防尘盖盖在喷头上面,以保证洗眼器的喷咀不会污染。
7.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不能代替医学治疗,冲洗后情况较严重的必须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
8.紧急洗眼器和紧急喷淋器属于专用的防护器具,不得用于冲洗仪器或其他用途。
9.不可用仪器或其他物品将洗眼器遮挡以至影响洗眼器的紧急使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安装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洗眼器设置相关标准
洗眼器设置标准要求1、法规标准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 20571—20145.6.5 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计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淋洗器、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
淋洗器、洗眼器的冲洗水上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并应为不间断供水;淋洗器、洗眼器的排水应纳入工厂污水管网,并在装置区安全位置设置救护箱。
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2、设备的选用洗眼器、淋洗器按类型分为洗眼、洗脸、冲淋3类型及其复合类型。
便携式洗眼器主要适用于没有固定水源的工作场所或者是需要经常移动工作场所的地方。
对于强酸如盐酸、硫酸,强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及氯化物、氟化物等强腐蚀环境下,一般的不锈钢难以抵御,建议选用进口的不锈钢或者黄铜材料进行ABS浸塑的洗眼器或者具有高性能抗腐蚀的不锈钢洗眼器。
3 安装要求洗眼器、淋洗器的服务半径应在15m内,保证使用者直线达到设备的时间不超过10s。
设备至少要有3个方向的工作的位置,周边无障碍物,以便迅速使用。
洗眼器周围应没有电器开关,以防发生意外。
所有洗眼器、淋洗器的区域必须保持一条至少1m宽的通道。
同时保持一个以喷淋头为中心直径不小于1.2m的空旷区域,并且该区域必须刷成安全色。
在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周围,应有醒目的标志,非常形象地告诉作业现场的人员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位置和用途。
可在设备上安装夜光指示标志,也可以配备声光报警器,在设备使用时提醒其他人员前来救助。
洗眼器的每一个喷头上面都应该有一个防尘盖。
洗眼器的阀门应该容易操作,且打开时间不能超过1s,阀门应该具有防腐蚀的功能。
洗眼器的喷头应加有过滤器,避免水中的杂物对人体眼睛造成伤害。
4、设备的维护、检修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如长期不使用,水管内可能生成杂质,如果用含有杂质的水冲洗眼睛,容易引起眼部炎症,加重眼的损伤;如用来冲洗化学性灼伤引起的皮肤破损,也容易发生感染,带来严重的后果。
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基础规范
工作场合洗眼器和淋洗器旳设立工作场合中存在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生产性粉尘、腐蚀性化学品、有害物理因素(高温、低温等)或生物因素等。
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引起职业病。
如今旳安全工作规定有毒、有害作业场合设立必需旳紧急洗眼和淋洗设备。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也许发生急性职业损伤旳有毒、有害工作场合,用人单位应当设立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旳泄险区。
”国内旳有关设计规范也作出了规定,HG20571-95《化工公司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及第4.6.5条、SH3047-93《石油化工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1.10.5条、2.8.2及第5.7.10条、HG20532-93《化工粉体工程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5.5.1.9条及第7.2.4条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设立必要旳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洗眼器和淋洗器作为事故发生时旳急救设备,其设立旳目旳是在第一时间提供水冲洗作业者遭受化学物质喷溅旳眼睛、面部或身体,减少化学物质也许导致旳伤害。
冲洗与否及时、彻底,直接关系到遭受伤害旳严峻限度和预后。
然而,它们只是对眼睛、面部和身体进行初步解决,并不能取代基本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飞溅面罩、防护手套、防飞溅长袍、防化服,也不能取代必要旳安全处置程序,更不能取代医学治疗。
有关洗眼器、淋洗器旳具体设立,国内只是在HG20571-95《化工公司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规定了其服务半径不不小于15m。
美国原则ANSIZ358.1-作为国际上公认旳洗眼器、淋洗器原则为诸多国家采用,也作为如澳大利亚原则AS4775-、中国台湾省CNSl4251T2048-1998等诸多国家地区此类原则旳制定根据。
欧洲原则EN15154-1&2:重要针对实验室用垂直身体冲洗器和垂直眼内冲洗器旳安装、使用、规范、测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欧洲原则EN15154-3&4:重要针对实验室用非垂直身体冲洗器和非垂直眼内冲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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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洗眼器和淋洗器的设置工作场所中存在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有毒化学物质、生产性粉尘、腐蚀性化学品、有害物理因素(高温、低温等)或生物因素等。
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引起职业病。
如今的安全工作要求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必需的紧急洗眼和淋洗设备。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我国的相关设计规范也作出了规定,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洗眼器和淋洗器作为事故发生时的急救设备,其设置的目的是在第一时间提供水冲洗作业者遭受化学物质喷溅的眼睛、面部或身体,降低化学物质可能造成的伤害。
冲洗是否及时、彻底,直接关系到遭受伤害的严峻程度和预后。
然而,它们只是对眼睛、面部和身体进行初步处理,并不能取代基本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飞溅面罩、防护手套、防飞溅长袍、防化服,也不能取代必要的安全处置程序,更不能取代医学治疗。
关于洗眼器、淋洗器的详细设置,我国只是在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规定了其服务半径小于15m。
美国标准作为国际上公认的洗眼器、淋洗器标准为很多国家采用,也作为如澳大利亚标准AS4775-2007、中国台湾省CNSl4251T2048-1998等很多国家地区此类标准的制定依据。
欧洲标准EN15154-1&2:2006主要针对实验室用垂直身体冲洗器和垂直眼内冲洗器的安装、使用、规范、测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欧洲标准EN15154-3&4:2007主要针对实验室用非垂直身体冲洗器和非垂直眼内冲洗器。
下面主要结合对应急洗眼淋洗设备设置的几个方面展开讨论:1危险源辨识对作业场所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程度进行详细的评估,对于选择和安装适当的应急设备是至关重要的,将确保选择相宜的设备。
危险源辨识可参考化学物资的MSDS中物质的危险特性和健康危害、急救措施等条目。
HG20532-93《化工粉体工程安全卫生设计规定》附录F列出了对人体产生化学灼伤的化工粉体介质;SH3047-9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中列出了几类石化生产装置必须设置淋洗器、洗眼器;GBZ54-2002《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列出了致眼部化学灼伤的化学物,这些均可作为参考。
另外,在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及安全现状评价中都有对危险源进行辨识,为危险源的确认提供了依据。
通过辨识,具有有毒物质危害、尘毒危害、低温危害、高温危害及具有化学性灼伤危害的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实验室及露天作业场所等需要设置应急洗眼器、应急淋洗器。
应急洗眼器、应急淋洗器的设备制造商也能协助对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并作出危险性评估,为应急洗眼器、应急淋洗器的设置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建议。
2设备的选用目前市场上洗眼器、淋洗器种类繁多,国产和进口的都有,进口的产品基本上是按照美国标准进行设计生产的,但其结构不一定符合中国人的人体工程学,可选用改进型的适合中国人的产品。
洗眼器、淋洗器按类型分为洗眼、洗脸、冲淋3类型及其复合类型。
另外,规定了冲洗软管(drenchhose)在满足适当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替代洗眼器或者复合洗眼洗脸器,但是不能替代淋洗器。
冲洗软管作为洗眼器、淋洗器的有益补充,尤其适用于实验室等场所。
便携式洗眼器主要适用于没有固定水源的工作场所或者是需要常常移动工作场所的地方。
洗眼器、淋洗器主要材质有不锈钢、铜、工程塑料,应根据不同的作业场所进行选用。
进口的产品一般为ABS工程塑料制造而成;海内洗眼器、淋洗器生产商基本上都使用304不锈钢,该材质符合饮用水标准,又能抵挡一般的化学物质腐蚀。
但是对于强酸如盐酸、硫酸,强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及氯化物、氟化物等强腐蚀环境下,一般的不锈钢难以抵御,这就需要选用进口的不锈钢或者黄铜材料进行ABS浸塑的洗眼器或者具有高性能抗腐蚀的不锈钢洗眼器。
对于北方严寒地区,还应考虑冬季出水温度很低甚至结冰等情况,可采用手动排空或者脚动排空及较先进的自动排空型洗眼器,以防止洗眼器出水管路结冰;也可采用电加热或电伴热型设备,使出水温度达到相宜温度的要求。
3设置位置我国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4.1.4条规定了其服务半径小于15m。
按照美国标准,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四周,在10s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区域范围,同时应安装在和危险源同一水平面上,应避免上下楼梯或者斜坡、拐弯,最好能够直线到达,避免越层救护。
尤其值得注重的是,现场的门可能阻碍使用者到达洗眼站。
洗眼器、淋洗器的设置位置首要应该是安全的,不应处于一旦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危险化学品喷溅或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最可能会遭受污染的位置,然后再考虑生产工艺流程、生产作业环境、空间结构、设备装置等因素,在可能被污染区域四周设置适当的紧急洗眼淋洗设备。
一般来说,危险性越大,应越就近设置,使被污染人员尽快得到救治。
在强酸、强碱,或者具有强烈腐蚀性、轻易被皮肤吸收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泄漏后果非常严峻的的作业场所,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尽可能设置在毗邻位置。
另外也应考虑设置位置的光线情况,避免晦暗不明而影响辨识,甚至产生潜在的危险。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将洗眼器和冲淋设备设置在出口四周,能够保证事故状态下及时撤离。
另外,特别化学品如氯磺酸的存在场所还应考虑在“相对安全区”设置应急洗眼、淋洗设备。
因为氯磺酸遇水剧烈反应,产生大量的浓烟,无法继承进行救洽,需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再救治。
实验室环境需要特别考虑,因为通常情况下许多实验室把紧急安全淋浴设备安装在走廊或实验室外的走道内。
这可能符合规定的标准,但仍旧无法使人员立刻到达应急设备。
在这些情况下,建议在实验室的水池旁安装复合洗眼器和手持式冲洗软管。
4出水温度、水质、水压和水流速度出水温度规定了洗眼器、淋洗器的出水温度应为“暖和”,并进一步规定了应介于60至100华氏度(15.6℃~37.8℃)之间,保证即刻出水温度即在此温度范围内并持续15min以上的要求。
EN15154-1:2006指出,出水温度超过37℃被证实会对眼睛有害,可能会引起化学物品与眼睛和皮肤的交互感染,造成进一步的损害。
假如出水温度过低,可能导致使用者在淋洗设备下无法站立,造成更大的伤害。
15℃作为温水的下限在不造成使用者体温下降的情况下是相宜的。
为使出水温度达到暖和的要求,最简朴的方法是将供水分为冷水和热水系统,再安装一个混水阀,使混合后的水温达到正常的需要。
通常采用电加热装置提供热水,但是使用电加热型设备有一个加热过程,不能立刻提供给急冲洗所需的暖和水源,采用电伴热系统能够对管路系统最初的出水进行伴热和防冻。
水质及EN15154-1&2:2006均要求洗眼器、淋洗器使用的水源应为饮用水或相称于饮用水水质。
在我国目前的设计中,采用自来水等清洁水源即可,一般直接连接到供水管网,能够满足应急使用时大量水源的需求。
应使洗眼器、淋洗器的供水管路与其他管路分开,以免受到污染。
冲洗液并不仅限于洁净水,应根据化学物的特性,选择相相宜的冲洗液。
常用冲洗液有洁净水、生理盐水、中和液,如5%碳酸氢钠溶液、3%硼酸溶液、0.1%冰醋酸等。
根据化学物质的酸碱性可采用中和液、洁净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min以上。
遇湿易燃的物质如金属钾(钠)、石灰石、电石、氢化钾等,不能用少量水冲洗,应用大量水冲洗。
对于那些除引起局部组织损伤外,还可吸收引起全身性中毒和脏器损伤的化学物质,还应采取特别的治疗方法,例如:氢氟酸灼伤仅冲洗并不能阻断氟离子向深层组织渗透,负离子能使神经去极化,引起局部剧烈疼痛,只有在损伤区域皮下注射质量分数为10%的葡萄糖酸钙,才能中和氟离子,缓解疼痛。
水压、水流速度对于水压,应不低于,目前我国的水源基本上可以达到这个要求。
但应防止忽然打开洗眼器时短暂的高水压冲伤眼睛,水压一般不应超过。
根据的要求,单独的紧急冲淋器水流速度应为75.7L/min(20加伦/分),单独的紧急洗眼器水流速度应为1.5L/min加伦/分),复合式洗眼洗脸器水流速度应为11.4L/min加伦/分),冲洗软管11.4L /min加伦/分),系统均需连续供水15min以上。
在管路上安装流量调节器进行调节,能使出水均匀、稳定。
5安装要求洗眼器、淋洗器的服务半径应在15m内,保证使用者直线达到设备的时间不超过10s。
设备至少要有3个方向的工作的位置,周边无障碍物,以便迅速使用。
洗眼设备中央点距任何障碍物40.6cm(16英寸)。
洗眼器四周应没有电器开关,以防发生意外。
所有洗眼器、淋洗器的区域必须保持一条至少1m宽的通道。
同时保持一个以喷淋头为中央直径不小于1.2m的空旷区域,并且该区域必须刷成安全色。
在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四周,应有醒目的标志,标志最好用中英文双语和图示,非常形象地告诉作业现场的人员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位置和用途。
可在设备上安装夜光指示标志,也可以配备防爆型的声光报警器和防爆灯,在设备使用时提醒其他人员前来救助。
洗眼器的每一个喷头上面都应该有一个防尘盖。
洗眼器的阀门应该轻易操作,且打开时间不能超过1s,阀门应该具有防腐蚀的功能。
洗眼器的喷头应加有过滤器,避免水中的杂物对人体眼睛造成伤害。
6设备的维护、检修和培训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如长期不使用,水管内可能生成杂质,假如用含有杂质的水冲洗眼睛,轻易引起眼部炎症,加重眼的损伤;如用来冲洗化学性灼伤引起的皮肤破损,也轻易发生感染,带来严峻的后果。
因此,洗眼器和冲淋设备最少每周启动一次,查看是否能够正常运行,这一频率可减少在停滞的供水管线中沉淀物积聚的机会和微生物危害成长的可能。
对于可以移动的洗眼器(比如便携式洗眼器,便携式压力洗眼器),需要安排专人天天检查储备的水源是否充足,同时建议储备的水源天天更换1次,以保证水质。
每年需要对洗眼器和冲淋设备进行1次年检,查看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对于长期暴露在危险作业环境下的作业人员,设备供给商应该提供更多的技术指导和准确使用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方法。
作业人员心须熟知急救设备的位置,尤其当应急设备或者布局发生变动时。
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提醒员工知道应急设备的设置不能取代利用基本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飞溅面罩、防护手套、防飞溅长袍、防化服。
对于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维护、检修,生产商应该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7其他方面假如作业人员遭受严峻的眼部灼伤,根本无法看清路线,或者忽然化学中毒,无法自力行走,将很难到达应急洗眼淋洗设备,假如四周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势必延误抢救时间。
因此,应在危险作业场所加强定时巡检,在现场安装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等,以使能够及时发现严峻眼部灼伤、重度中毒等事故,最快地采取救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