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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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成立的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地税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工作日

2、提交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批文或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6)单位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地税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2)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办结后,单位经办人员领取“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用于以后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办理单位各类社保业务。

4、温馨提示:

(1)《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可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进行下载,网址为:http://www wh12333 gov cn/下载。

(2)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应当参加的社会保险有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特殊类别的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参保的险种。

(3)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确定,行业基准费率为0 5%至2%之间,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3%(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 7%,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新参保或续保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新参保或

续保手续。

1、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工作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为每月1-20日。

2、提交资料:

(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2)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首次参保的职工还需提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资料;

(5)《工资表》(加盖财务章)或其他相关收入证明资料;

(6)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外国人就业证、海外人才居住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外国人居留证件等相关资料;

(7)特殊类别的职工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8)首次参保的职工还需提交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

3、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址为:

http://www wh12333 gov cn/),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职工社会保险新参保或续保的操作;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3)用人单位从办理此业务次月起按月到地税关系所属的地税部门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4、温馨提示:

(1)一般情况下职工应当参加的社会保险有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

(2)新参保指职工随本单位首次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续保指职工随本单位参保前已在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办理续保前,应先确定职工当前社会保险关系处于停保状态,如未处于停保状态的应告知职工本人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3)用人单位应当据实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4)用人单位据实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后,社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核定其缴费基数,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月岗平工资的60%-300%核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月社平工资的60%-300%核定,大额医疗保险每人每月缴纳7元。

三、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缴费工资申报手续?

武汉市实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

1、办理时限:按照每年有关缴费工资申报相关文件规定时限办理。

2、提交资料:

(1)《武汉市××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2)《武汉市××年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申报表》;

(3)《武汉市××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

(4)劳动工资报表和财务报表;

(5)未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相关证明资料。(属财政统一发放养老金的,提供财政统发养老金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属省直或武汉市新城区发放养老金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发放养老金金额的证明资料)

3、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址为:http://www wh12333 gov cn/),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的操作;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4、温馨提示:

(1)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不得虚报瞒报。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及汇总表须经职工本人和法人代表签字认可;

(2)职工工资收入发生变动的,一个制度年度内不办理职工缴费工资调整业务,变动情况由参保单位按有关规定计算到次年申报的缴费工资中,在次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办理时限内,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生变化的,一个制度年度内不办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调整业务,由参保单位在次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办理时限内,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4)改制科研院所在改制前的退休人员及从企业剥离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申报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由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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