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分的测定标准
食品水分测定标准
食品水分测定标准
食品水分的测定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食品类型和测定方法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水分测定标准:
1.常压干燥法:这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水分测定方法,适用于大多数食品。
其原理是在101~105℃下,将样品中的水分蒸发掉,然后通过计算失去的重
量来确定水分含量。
该方法具有操作简单、结果准确可靠的优点,但不适用于含有挥发性成分或高温易分解的食品。
2.减压干燥法:该方法适用于含有挥发性成分或高温易分解的食品。
其原理是在减压条件下,降低水的沸点,避免样品中的挥发性成分损失,从而更
准确地测定水分含量。
3.蒸馏法:该方法适用于富含水分的食品,如水果、蔬菜等。
其原理是将样品中的水分蒸馏出来,然后收集并测量蒸馏出的水量,从而确定水分含量。
4.卡尔·费休法:该方法是一种化学方法,适用于测定微量水分。
其原理是通过卡尔·费休试剂与水分发生化学反应,从而测定水分含量。
该方法具有
灵敏度高、准确度高的优点,但操作较为繁琐。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食品类型和测定方法可能会有不同的水分测定标准。
因此,在进行食品水分测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测定方法和标准,并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需要注意样品的保存和运输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水分变化,以避免对测定结果的影响。
水分测定国标
水分测定国标水分测定是指测定物体中所含的水分含量的过程,是许多领域中常用的测试方法之一。
水分测定的准确性对于食品、农产品、药品、环境科学等领域至关重要。
因此,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水分测定标准,以保证测定结果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以下是中国国家标准《水分测定》(GB/T 5009.3-2017)的相关参考内容。
1. 引言:介绍水分测定的背景和目的,指出水分测定的重要性以及与质量控制、产品标准、法规要求等方面的关联。
2. 术语和定义:列出本标准中使用的主要术语和定义,包括“水分”、“水分含量”、“干燥”、“恒温恒湿”等。
3. 原理:阐述水分测定的基本原理,包括水分测定的方法、干燥和恒温恒湿的原理、测定结果的计算方法等。
4. 试剂和材料:列出进行水分测定所需的主要试剂和材料,例如干燥剂、试剂、标准样品等,并规定其质量规格和储存条件。
5. 仪器设备:列出进行水分测定所需的主要仪器和设备,包括干燥设备、恒温恒湿设备、电子天平、烘箱等,并规定其型号、规格、精度和使用方法。
6. 样品制备:对不同类型的样品制备进行具体规定,包括取样方法、样品的处理和预处理方法等。
7. 操作步骤:详细描述水分测定的操作步骤,包括样品称重、干燥条件和时间、样品冷却和称重方法等。
8. 计算结果:规定水分测定结果的计算方法,包括干燥后样品的质量和水分含量的计算公式,并要求进行结果的四舍五入和有效数字的处理。
9. 准确度和精密度:对水分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进行评估,包括重复性、中间精密度和准确度等指标。
10. 测定范围和限值:规定水分测定的适用范围和方法的限值,以确保测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11. 结果报告:要求对水分测定的结果进行报告,包括测试方法、样品信息、测定结果、不确定度和结果的评估等。
12. 应注意的问题:列出进行水分测定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干扰因素,以及相应的对策和解决办法。
13. 参考文献:列出进行水分测定时参考的国内外标准、方法和文献等,以便读者进行进一步学习和参考。
水分测定 国标
水分测定国标
水分测定是一项重要的化学分析实验,其中国标方法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标准方法。
国标方法规定了使用烘干法、蒸馏法、卡尔·费休法等不同的方法来测定样品中的水分含量。
烘干法是测定样品中水分含量的常用方法之一。
其原理是将样品在一定温度下烘干,测量烘干前后的质量变化,从而计算出水分含量。
这种方法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样品,如固体、液体和气体。
在国标方法中,烘干法被分为两种不同的方法,即真空烘干法和恒温烘干法。
蒸馏法是另一种常用的水分测定方法。
其原理是将样品中的水分通过蒸馏分离出来,然后测量蒸馏出的水分的质量,从而计算出水分含量。
这种方法适用于含有挥发性物质的样品,如油类、脂肪等。
在国标方法中,蒸馏法也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即常量蒸馏和微量化蒸馏。
卡尔·费休法是一种专门用于测定痕量水分的方法。
其原理是利用碘和二氧化硫与水分反应生成亚硫酸和碘化氢,然后通过滴定法测量这些化合物的量,从而计算出水分含量。
这种方法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和准确性,适用于测定低浓度的水分。
在国标方法中,卡尔·费休法也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即容量法和库仑法。
除了上述三种方法之外,国标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方法,如光谱法、色谱法等。
这些方法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样品和测定要求。
因此,在选择水分测定方法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水分含量的几种测定方法
水分含量的几种测定方法水分测定方法有许多种,我们在选择时要根据食品的性质来选择。
常采用的水份测定方法如下:1、热干燥法:①常压干燥法(此法用的广泛);②真空干燥法(有的样品加热分解时用);③红外线干燥法;④真空器干燥法(干燥剂法);2、蒸馏法3、卡尔费休法4、水分活度AW的测定下面我们分别讲述测定水分的方法。
一、常压干燥法1、特点与原理⑴特点:此法应用最广泛,操作以及设备都简单,而且有相当高的精确度。
⑵原理:食品中水分一般指在大气压下,100℃左右加热所失去的物质。
但实际上在此温度下所失去的是挥发性物质的总量,而不完全是水。
2、干燥法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对食品而言):⑴水分是唯一挥发成分这就是说在加热时只有水分挥发。
例如,样品中含酒精、香精油、芳香脂都不能用干燥法,这些都有挥发成分。
⑵水分挥发要完全对于一些糖和果胶、明胶所形成冻胶中的结合水。
它们结合的很牢固,不宜排除,有时样品被烘焦以后,样品中结合水都不能除掉。
因此,采用常压干燥的水分,并不是食品中总的水分含量。
⑶食品中其它成分由于受热而引起的化学变化可以忽略不计。
例:还原糖氨基化合物△→变色(美拉德反应) H2O↑还有H2C4H4O6(酒石酸) 2NaHCO3→NaC4H4O6(酒石酸钠) 2H2O 2CO2发酵糖(NaHCO3 KHC4H4O6)△→H2O CO2 NaKC4H4O6高糖高脂肪食品不适应只看符合上面三点就可采用烘箱干燥法。
烘箱干燥法一般是在100~105℃下进行干燥。
我们讲的上面三点,应该是具体的具体分析,对于一个分析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个技术员,虽然干燥法必须符合三点要求,那么我们在只有烘箱的情况下,而且蓑红样品不见得符合以上讲的三点,难道就不测水分吗?例如,啤酒厂要经常测啤酒花的水分,啤酒花中含有一部分易挥发的芳香油。
这一点不符合我们的第一点要求,如果用烘箱法烘,挥发物与水分同时失去,造成分析误差。
此外,啤酒花中的α—酸在烘干过程中,部分发生氧化等化学反应,这又造成分析上的误差,但是一般工厂还是用烘干法测定,他们一般采取低温长时间(80~85℃烘4小时),或者高温短时(105℃烘1小时)所以应根据我们所在的环境和条件选择合适的操作条件,当然我们应该首先明白有没有挥发物和化学反应等所造成的误差。
水分测定国标
水分测定国标水分测定在生产和科研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方法,以确保水分测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水分测定的国家标准,包括测定原理、仪器设备、样品制备方法以及数据处理方法等内容。
一、水分测定的测定原理水分测定的原理可以根据样品的性质和要求来选择。
常用的测定方法有物重法、体积法和干燥法等。
其中,物重法是根据样品失水后的质量变化来确定水分含量的。
体积法是通过测量样品中水分的体积,计算出水分含量。
干燥法是将样品在一定温度下加热蒸发,将样品中的水分蒸发掉,再根据质量变化来计算水分含量。
二、水分测定的仪器设备根据不同的测定方法,选择不同的仪器和设备。
常用的水分测定仪器包括电子天平、水分仪、烘箱和真空干燥器等。
电子天平用于测量样品和容器的质量,水分仪用于测量样品中的水分含量。
烘箱用于将样品加热蒸发水分,真空干燥器则可以在低压条件下进行水分的干燥。
三、水分测定的样品制备方法样品制备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到水分测定的准确性。
样品制备的方法包括采样、样品的预处理和样品的加热等步骤。
在采样过程中,需要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均匀性。
样品的预处理包括去除杂质、粉碎和筛分等步骤。
加热过程中,要控制加热温度和时间,确保水分蒸发完全。
四、水分测定的数据处理方法水分测定的数据处理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到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数据处理的方法包括测定结果的计算、数据的分析和结果的表达等。
在计算结果时,需要考虑样品的质量变化和水分的含量。
数据的分析可以采用统计学方法,进行结果的验证和误差的估计。
结果的表达可以采用百分比、质量分数或者质量分率等形式。
五、水分测定的国家标准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产品,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方法来进行水分测定。
例如,食品行业可以参考《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3-2016);制药行业可以参考《药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14831-2015);化工行业可以参考《化工产品中水分的测定通用方法》(GB/T 6283-2008)等。
液体标准物质水分含量
液体标准物质水分含量一、引言液体标准物质在化学分析和质量控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水分含量是液体标准物质的重要参数之一,因为它能直接影响着液体标准物质的品质和稳定性。
因此,对液体标准物质水分含量进行准确、可靠的测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保证液体标准物质的质量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液体标准物质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1. 干燥法干燥法是最常用的测定液体标准物质水分含量的方法之一。
它的原理是通过使样品在一定温度下脱除水分,然后根据样品前后的质量差异计算出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准备好称量容器和相应的称量工具,将容器称重,重量为m1;2)在容器中放入一定量的液体标准物质,并将容器再次称重,重量为m2;3)将容器放入预热好的干燥箱中,在一定的温度下干燥一定的时间;4)取出干燥后的容器,放入干燥箱中,使其冷却至室温;5)将容器再次称重,重量为m3;6)根据上述步骤所得的数据,计算出水分含量。
水分含量的计算公式为:水分含量(%) = (m2 - m3) / (m2 - m1) × 100%2. 烘干法烘干法是一种通过使样品在一定温度下脱除水分来测定液体标准物质水分含量的方法。
它的原理是,将样品放入预热好的烘箱中,使水分蒸发,并根据样品前后的质量差异计算出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准备好称量容器和相应的称量工具,将容器称重,重量为m1;2)在容器中放入一定量的液体标准物质,并将容器再次称重,重量为m2;3)将容器放入预热好的烘箱中,在一定的温度下烘干一定的时间;4)将容器取出,并使其冷却至室温;5)将容器再次称重,重量为m3;6)根据上述步骤所得的数据,计算出水分含量。
水分含量的计算公式为:水分含量(%) = (m2 - m3) / (m2 - m1) × 100%3. 比重法比重法是通过测定液体标准物质与水的比重来计算其水分含量。
该方法原理是根据水的密度为1g/cm³,而液体标准物质的密度受水分含量的影响,因此可以通过比重的变化来测定洗涤标准物质的水分含量。
水产品水分测定的国家标准
水产品水分测定的国家标准水产品是指从水中捕捞、养殖或者加工获得的食品,对于水产品的质量控制,水分测定是其中一个关键环节。
水分的含量对水产品的新鲜度、质量和食用安全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来规定水产品水分测定的方法和标准。
一、国际标准介绍在国际上,水产品水分测定的国际标准主要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和发布。
ISO 187水产品和动物饲料中水分的测定,是目前应用广泛的国际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和动物饲料中水分的测定方法,包括称量法、干燥法和密度法等多种测定方法。
通过这些方法,可以准确地测定水产品中的水分含量,为水产品的质量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中国国家标准介绍在中国,水产品水分测定的国家标准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和发布。
水产品水分测定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GB/T 5009.3饲料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这些标准详细规定了水产品和饲料中水分测定的方法和要求,确保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和卫生。
三、水产品水分测定的方法水产品水分测定的方法主要包括称量法、干燥法和密度法等。
这些方法在国际上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已在相关标准中进行了明确规定。
下面将对这些方法进行简要介绍:1. 称量法:称量法是水产品水分测定中常用的一种方法。
该方法通过比较水产品在不同含水量下的重量,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这种方法简单易操作,适用于各种水产品的水分测定。
2. 干燥法:干燥法是水产品水分测定的常用方法之一。
该方法通过将水产品放入恒温恒湿的环境中进行干燥,直到水产品中的水分完全蒸发。
然后根据干燥前后的重量差,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这种方法适用于各种水产品的水分测定。
3. 密度法:密度法是水产品水分测定的一种精确方法。
该方法通过测量水产品样品的密度,间接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这种方法在测定过程中需要进行复杂的计算和分析,适用于对水分测定精度要求较高的情况。
四、水产品水分测定的重要性水产品的水分含量对其质量和食用安全性起着重要的影响。
水分测定国标
水分测定国标在水分测定方面,中国国家标准(GB)中的相关参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水分测定的基本原理和定义:- 样品中的水分是指样品中可挥发出的水含量。
其测定原理主要基于样品中水的蒸发和重量变化关系。
- 水分测定的定义符合GB/T 5009.3-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测定》的要求。
2. 水分测定方法:根据测试对象和所需精度的不同,水分测定方法可以选择以下之一:- 干燥法:将样品经过一定温度和时间的加热干燥,重复称量,直至样品质量保持稳定。
- 半干法:将样品放在相对湿度为80% ~ 90%的环境中,重复称量,直至样品质量保持稳定。
- 红外法:利用样品中水分在红外波长范围内的特定吸收峰,通过测量吸收峰的强度来定量测定水分含量。
3. 样品的制备和保存:样品的制备和保存对于水分测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非常重要。
以下内容可作为参考:- 样品应在取样之后尽快进行测试,以避免水分损失或风化。
- 根据不同样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前处理方法,如研磨、过筛等,以保证样品的均匀性和可测性。
- 在测定前,需要根据样品特性选择合适的保存条件,如冷藏、冷冻、避光等。
4. 仪器设备和操作流程:- 水分测定的仪器设备通常包括天平、干燥器等。
- 操作流程主要包括样品称量、加热/干燥、冷却、称量等步骤。
-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准确称量、严格控制加热/干燥条件、防止外界干扰等。
5. 数据处理和结果表达:- 水分测定的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样品初始质量、减少质量、水分含量等计算。
通常以百分比形式表达水分含量。
- 根据测定结果,可以判断样品中的水分含量是否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6. 相关食品行业标准:- 不同食品行业通常会有相应的水分测定要求和标准,如饼干、面粉、肉制品等。
国家标准GB/T 5009.3-2017也提供了针对食品中水分测定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以上内容是水分测定国家标准中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根据具体的测定对象和要求,需要结合相应的标准来确定适用的方法和流程。
水分的测定
水分测定法通常分为两类直接法:利用水分本身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测定水分的方法叫直接法。
如如重量法、蒸留法和卡尔·费休法。
间接法:利用食品的比重、折射率、电导、介电常数等物理性质测定水分的方法,叫间接法。
一般测定水分的方法要根据食品性质和测定目的来选定。
一、重量法重量法:凡操作过程中包括有称量步骤的测定方法统称为重量法。
如烘箱干燥法、红外线干燥法、干燥剂法等。
(一)烘箱干燥法1、定义:在一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将样品加热干燥,以排除其中水分的方法,叫做烘箱干燥法。
2、分类:a:常压烘箱干燥法:(1)不可能测出食品中的真正水分,残留学1%的水分(2)设备简单时间长,不适于胶体、高脂肪、高糖食品以及易氧化、易挥发物质的食品。
b:真空烘箱干燥法:常被当做标准法。
(1)测定结果比较接近真正水分,重现性好。
(2)温度低,可减少氧化,时间短。
3、利用烘箱干燥法测定水分要符合三项条件符合条件:1、水分是唯一的挥发物质;2、水分排除情况很完全;3、食品中其他组分在加热过程中由于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的重量变化可忽略不计。
4、烘箱干燥法的操作要点(1)样品的预处理:a、固体样品:必须磨碎过筛。
谷类约为18目其他食品为30—40目。
b、液态样品:先在水浴上浓缩,然后用烘箱干燥。
c、浓稠液体:如糖浆、甜炼乳等,一般要加水稀释。
糖浆稀释到固形物含量为20—30%。
如甜炼乳稀释,取样品25克加水定容到100ml。
d、水分含量大于16%的谷类食品,可采用二步干燥法。
如面包称重——切片(2-3mm)——风干(15-20小时)——再称重——磨碎——过筛——用烘箱干燥法测定水分二步干燥法:先在低温条件下干燥,再用较高温度干燥的方法。
在二步操作法中,测定结果用下式表示:z(%)=(W1-W2)+W2x%/W1*100其中z:新鲜面包的水分百分含量x:风干面包的水分百分含量W1:新鲜面包的总重量W2:风干面包的总重量二步操作法的分析结果准确度较高,但费时更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1、直接干燥法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性质,在101.3kPa(一个大气压),温度101℃~105℃下采用挥发方法测定样品中干燥减失的重量,包括吸湿水、部分结晶水和该条件下能挥发的物质,再通过干燥前后的称量数值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2、减压干燥法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性质,在达到40kPa~53kPa压力后加热至60℃±5℃,采用减压烘干方法去除试样中的水分,再通过烘干前后的称量数值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3、蒸馏法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化学性质,使用水分测定器将食品中的水分与甲苯或二甲苯共同蒸出,根据接收的水的体积计算出试样中水分的含量。
本方法适用于含较多其他挥发性物质的食品,如香辛料等。
4、卡尔·费休法根据碘能与水和二氧化硫发生化学反应,在有吡啶和甲醇共存时,1mol碘只与1mol水作用,反应式如下:CHN·I+CHN·SO+CHN+HO+CHOH→2CHN·HI+CHN[SOCH]卡尔·费休水分测定法又分为库仑法和容量法。
其中容量法测定的碘是作为滴定剂加入的,滴定剂中碘的浓度是已知的,根据消耗滴定剂的体积,计算消耗碘的量,从而计量出被测物质水的含量。
适用范围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105℃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
减压干燥法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
蒸馏法适用于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g/100g的样品。
水分测试国标
水分测试的国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 5009.3-2010《食品卫生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水分的测定》。
GB/T 12087-2008《木薯淀粉水分测定烘干箱法》。
GB/T 18798.3-2008《固体速溶茶第3一部分:水分测定》。
GB/T 21305-2007《谷类及谷物产品水分的测定基本法》。
GB/T 5497-1985《粮食作物、燃料检测水分测定法》。
GB/T 8304-2013《茶水分测定》。
GB/T 12729.6-2008《调味料和调味品水分成分的测定(蒸馏法)》。
GB/T 9695.15-2008《肉与肉食品水分成分测定》。
GB/T 8858-1988《新鲜水果、蔬菜水果商品中干物质和水分成分的测定方式》。
SN/T 0919-2000《进出口贸易茶水分测定方式》。
以上是部分关于水分测试的国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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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9.3水分检测方法
标准介绍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105℃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
第二法(减压干燥法)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 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
第三法(蒸馏法)适用于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g/100g的样品。
第四法(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含微量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含有氧化剂、还原剂、碱性氧化物、氢氧化物、碳酸盐、硼酸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3g/100g的样品。
本标准于2017年3月1日代替GB 500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12087-2008《淀粉水分测定烘箱法》、GB/T 18798.3-2008《固态速溶茶第3部分:水分测定》、GB/T 21305-2007《谷物及谷物制品水分的测定常规法》、GB/T 5497-1985《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第一法105℃恒重法、GB/T 8304-2013《茶水分测定》、GB/T 12729.6-2008《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GB/T 9695.15-2008《肉与肉制品水分含量测定》、GB/T 8858-1988《水果、蔬菜产品中干物质和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SN/T 0919-2000《进出口茶叶水分测定方法》。
食品中水分的国标测定方法及操作步骤
食品中水分的国标测定方法及操作步骤1.掌握蒸发、干燥、恒重的概念和知识,水分、水分活度等的概念和知识。
2.掌握天平称量操作,电热干燥箱、干燥器的正确使用方法;蒸馏装置的正确使用;3.掌握水分测定的各种方法,熟练掌握常压干燥测定水分的操作技能。
一、概述:测定食品中的水分含量的国家标准方法有:直接干燥法、减压干燥法和蒸馏法。
二.测定方法(GB 5009.3---85)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一)直接干燥法(法)1.原理食品中的水分一般是指在100±5?C直接干燥的情况下所失去物质的总量。
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95~105?C下,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食品。
2.试剂(1)盐酸(1+1)(2)氢氧化钠溶液(240g/L).(3)海沙:取用水洗去泥土的海沙或河沙,先用盐酸(1+1)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再用氢氧化钠(240g/L)溶液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经100±5?C 干燥备用。
3.操作方法(1)固体样品:取洁净铝制或玻璃制的扁形称量瓶,置于100±5?C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加热0.5~1.0h,取出,盖好,置干燥器内冷却0.5h,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量。
称取2.00~10.0g切碎或磨细的样品,放入此称量瓶中,样品厚度要约5mm。
加盖,精密称量后,置100±5?C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干燥2-4h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
然后放入100±5?C干燥箱中干燥1h左右,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后再称量。
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mg,即为恒量。
(2)半固体或液体样品:取洁净的蒸发皿,内加10.0g 海沙及一根小玻璃棒,置于100±5?C干燥箱中,干燥0.5~1.0h后取出。
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量。
然后精密称取5~10g样品,置于蒸发皿中,用小玻棒搅匀放在沸水浴上蒸干,并随时搅拌,擦去皿底的水滴,置100±5?C的干燥箱中干燥4h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
项目4-1水分的测定
指示剂:本身的碘
试剂中有水存在时,呈淡黄色。 接近终点是呈琥珀色。 有过量的碘存在时呈微弱的黄棕色,说明到达终点。
方法说明和注意事项
样品的颗粒大小非常重要。通常样品细度约为 40目,宜用粉碎机处理,不用研磨机以防水分 损失。 试样含水量均匀是获得水分测定准确性的关键 如果食品中含有氧化剂、还原剂、碱性氧化物、 氢氧化物、碳酸盐、硼酸等,都会与卡尔-费休 试剂所含组分起反应,干扰测定。(偏高或 低?)如VC试样不能测定
有效数字:
水分含量≥1 g/100 g时,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 数字;水分含量<1 g/100 g时,结果保留两位有 效数字。 精密度:在重复性条件下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 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
任务五:填写检验报告单
样品名称
产品批号 生产日期 检测依据 检验项目 检验结论 检验员 备注 复核人 单位 检测结果 标准要求 样品数量 检验日期 代表数量 报告日期
检测依据
GB 5009.3-2010
1 2
直接干燥法 减压干燥法 蒸馏法 卡尔.费休法
3
4
面包中水分的测定 直接干燥法
GB 5009.3-2010-第一法
测定原理
在一定温度(101~105℃)和压力(常压)下,将 样品放在烘箱中加热干燥,除去蒸发的水分,干燥 前后样品的质量之差即为样品的水分含量。
m1 m 2 100 m
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
计算公式 X=
m1 m 2 100 m
式中:X——试样中的水分含量,g/100g; m1——称量瓶(加海砂、玻棒)和试样的质量,g; m2——称量瓶(加海砂、玻棒)和试样干燥后的质量,g; m——试样质量,g。
水分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水分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水分测定标准操作程序。
2.适用范围
水分检测。
3.责任者
检验员。
4.内容
4.1仪器:
4.1.1分析天平:感量0.0000g
4.1.2鼓风干燥箱:精度±1℃
4.1.3称量瓶
4.1.4 干燥器
4.2.操作程序
在烘干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称取试样3g左右(精确至0.0000g),沐浴盐于105℃鼓风干燥箱内烘干2-
4h,泡澡锭于40℃鼓风干燥箱内烘干24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分析天平称其质量(精确至0.0000g)。
然后再放入105℃鼓风干燥箱内烘干1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分析天平称其质量(精确至0.0000g)。
然后再放入105℃鼓风干燥箱内烘干1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用分析天平称其质量(精确至0.0000g)并重复以上操作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mg,即为恒重。
4.3.结果表示
水分X按以下公式计算:
X=(m1-m2)/(m1-m3)*100%
式中:X---水分,%
m3----空扁形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烘干后残余物和扁形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烘干前试样和扁形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5.引用标准
5.1GB/T13025.3水分的测定。
水分测定 国标
水分测定国标
(最新版)
目录
1.水分测定的概述
2.国标的重要性和作用
3.国标中的水分测定方法
4.水分测定的实际应用
5.水分测定的未来发展趋势
正文
水分测定是一种测量物体中水分含量的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各种行业,包括农业、化学、食品、制药等。
而国标,即国家标准,是对产品、服务、过程等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对于保证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水分测定有着严格的国家标准。
国标中的水分测定方法主要包括烘干法、蒸馏法、卡尔费休法等。
烘干法是最常见的水分测定方法,其原理是将待测物体加热至一定温度,使其中的水分蒸发,然后根据质量的变化来计算水分含量。
蒸馏法则是利用液体沸点的差异,将待测液体与某种溶剂混合,然后蒸馏,根据蒸馏出的液体量来计算水分含量。
卡尔费休法则是一种电化学方法,通过测量电解液的电导率来计算水分含量。
水分测定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例如,在农业中,准确的水分测定可以帮助农民控制灌溉水量,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在食品工业中,水分测定可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在制药行业中,水分测定可以确保药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水分测定技术也在不断更新。
未来,水分测定将更加快速、准确、便捷,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各个行业。
水分的测定
第一法直接干燥法1原理食品中的水分一般是指在100℃左右直接干燥的情况下,所失去物质的总量。
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95~105℃下,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食品。
2试剂2.16N盐酸:量取100ml盐酸,加水稀释至200ml。
2.26N氢氧化钠溶液:称取24g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
2.3海砂:取用水洗去泥土的海砂或河砂,先用6N盐酸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再用6N氢氧化钠溶液煮沸0.5h,用水洗至中性,经105℃干燥备用。
3操作方法3.1固体样品:取洁净铝制或玻璃制的扁形称量瓶,置于95~105℃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加热0.5~1.0h,取出盖好,置干燥器内冷却0.5h,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量。
称取2.00~10.0g切碎或磨细的样品,放入此称量瓶中,样品厚度约为5mm。
加盖,精密称量后,置95~105℃干燥箱中,瓶盖斜支于瓶边,干燥2~4h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
然后再放入95~105℃干燥箱中干燥1h左右,取出,放干燥器内冷却0.5h 后再称量。
至前后两次质量差不超过2mg,即为恒量。
3.2半固体或液体样品:取洁净的蒸发皿,内加10.0g海砂及一根小玻棒,置于95~105℃干燥箱中,干燥0.5~1.0h后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并重复干燥至恒量。
然后精密称取5~10g样品,置于蒸发皿中,用小玻棒搅匀放在沸水浴上蒸干,并随时搅拌,擦去皿底的水滴,置95~105℃干燥箱中干燥4h后盖好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0.5h 后称量。
以下按3.1自“然后再放入95~105℃干燥箱中干燥1h左右”起依法操作。
3.3计算式中:X1——样品中水分的含量,%;m1——称量瓶(或蒸发皿加海砂、玻棒)和样品的质量,g;m2——称量瓶(或蒸发皿加海砂、玻棒)和样品干燥后的质量,g;m3——称量瓶(或蒸发皿加海砂、玻棒)的质量,g。
第二法减压干燥法4原理食品中的水分指在一定的温度及压力的情况下失去物质的总量,适用于含糖、味精等易分解的食品。
水份的测定方法
水份的测定方法
1 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试样置于105~110℃的干燥箱内,于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试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2 分析步骤
在预先干燥并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称取粒度小于0.2mm的试样(1±0.1)g,称准至0.0002g,平摊在称量瓶中。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05~110℃的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干燥1~1.5小时。
注:预先鼓风是为了使温度均匀。
将装有试样的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前3~5min就开始鼓风。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趁热称量。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
0.0010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
水分在2.00%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3 结果的计算
试样的水分按下式计算
m13-m14
X= ———×100
m13
式中:X———试样的水分,单位为百分数,%
m13———称取的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4———试样干燥后称重的质量,单位为克,g。
水分测定国标
水分测定是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在许多工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来规范水分测定的方法和要求。
这些国家标准对于水分测定的样品的制备、测定装置的选择和校准、测定方法的执行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下面将以中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3-2016)为例,来介绍相关的参考内容。
(以下内容均为虚构,仅供参考)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包括固体食品、液体食品和半固体食品。
2.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涉及的一些术语和定义,如“水分”、“烘箱法”、“干燥法”等进行了定义和解释,以便在实际操作中能够准确理解。
3.样品的制备样品的制备是水分测定的关键步骤之一。
标准中规定了不同食品样品的制备方法,包括切割、粉碎、搅拌等。
同时还对于特殊样品制备时的注意事项,如样品保存、防止水分损失等进行了要求。
4.测定装置的选择和校准本标准列举了几种常用的测定装置,如烘箱法、干燥法等,并对每种方法的原理、适用范围以及装置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对于测定装置的校准也提出了要求,包括温度校准、湿度校准等。
5.测定方法的执行本标准给出了不同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如烘箱法中的样品称量、烘干时间、烘箱温度等。
对于液体食品的测定还要求使用密闭容器进行。
此外,还对于样品的重复测定、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要求。
6.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本标准指出了水分测定结果的计算方法,如按照百分比计算或按照干基计算等。
同时还要求对于不同样品的水分含量进行合理的表示,如百分比、克/千克等。
7.控制和保证质量为了保证水分测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标准还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保证。
其中包括实验室条件的控制、校准曲线的绘制和使用、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等。
总之,水分测定国家标准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通过对样品制备、测定装置、测定方法以及结果计算和表示的规范,能够确保水分测定结果的准确和可比性,为相关行业的生产和检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gb2730标准关于水分要求
gb2730标准关于水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中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105℃下,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及卤菜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 的样品。
减压干燥法适用于糖、味精等易分解的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试样测定。
同时该法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
蒸馏法适用于含较多挥发性物质的食品如油脂、香辛料等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g/100g的样品。
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³g/100g的样品,卡尔・费休库伦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⁵g/100g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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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检验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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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的测定标准
1、目的
用标准方法测定纸和纸板中的水分。
2、名词定义
水分:指纸或纸板在规定的烘干温度下,烘至恒重时,所减少的质量与试样原质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3、作业步骤
3.1 所用仪器
3.1.1 天平,感量0.001g。
3.1.2 试样容器,要求密封性好,如塑料袋。
m2——烘干后试样质量,g。
测试结果准确至0.1%。
3.2.2 将试样放入105±2℃的烘箱中烘干,试样应摊开烘。当烘干结束后,将试样移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称重,重复上述操作,直至两次称量相差不大于原试样重的0.1%时,即可认为达到恒重。
3.2.3 试验结果的计算
水分X(%)按下式计算:
m1-m2ຫໍສະໝຸດ X= *100m1式中:m1——烘干前试样质量,g;
3.1.3 干燥器。
3.1.4 烘箱,温度可以控制在105±2℃。
3.2 试样的选取、制备和称重
3.2.1 当卷筒纸下机时,将卷筒外部的损坏层全部取下弃去,至少再去一层未损坏层。将卷筒按横向整幅切取宽50-75mm试验纸条,然后等分成左中右三份。折叠、并作好标记,装入三只塑料袋中,密封。称出试样的质量,试样质量应不小于5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