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中心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商场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市等。
第三条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商场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
第四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商场经营者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商场应当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正常,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测试,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商场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标志清晰,疏散指示灯正常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商场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组织实施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商场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第八条商场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协助商场经营者做好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商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控制室人员,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火灾报警和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情况。
第十条商场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和消费者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商场应当与有关消防部门建立定期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及时了解消防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政策。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三条商场应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布局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商场内的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商场应设立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消防水源,确保灭火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商场应设置疏散通道,保证通道畅通,设置紧急疏散出口,并保持出口通畅。
第十六条商场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保,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商场应设置紧急疏散指示灯,标示明确,保证商场内消费者和员工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商住物业小区消防规章制度
商住物业小区消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住物业小区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商住物业小区内的商业、办公、住宅等各类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楼宇、车库、商铺、餐厅、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商住物业小区消防规章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所有住户、商户、物业工作人员应当遵守。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四条商住物业小区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等。
第五条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一旦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更换。
第六条每栋建筑物应设置消防通道,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占用、堆放杂物,以确保疏散逃生通道的通畅。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商住物业小区应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熟悉操作规程,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第八条商住物业小区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包括疏散演练、灭火演练等,提高居民、商户的应急避险能力。
第九条商住物业小区应建立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处置流程,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有效处置。
第四章火源管理第十条商住物业小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乱设电器设备,违法乱建乱占用消防设施设备,一旦发现应立即制止并整改。
第十一条商住物业小区内严禁私设明火,乱扔烟蒂,乱倒烟蒂,乱扔火柴等行为,确保不留火源。
第五章火灾风险防范第十二条商住物业小区内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三条商住物业小区内禁止私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油桶、气体罐等,严禁违法乱建乱占导致火灾隐患。
第六章处罚及奖励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住户、商户,物业公司有权进行警告、罚款、封停等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住户、商户,物业公司可给予奖励、表彰等奖励措施。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物业消防安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确保物业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一条:物业公司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物业公司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物业公司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全体员工宣传、贯彻执行。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每个楼栋、楼层都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员工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条:物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合理布置、使用和维护消防设施。
第二条:物业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员工和居民宣传、贯彻执行。
第三条:物业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四条:物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四章:居民的消防安全责任第一条:居民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
第二条:居民应当注意室内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第三条:居民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电器设备,并确保电线电器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居民应当保持楼道、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第五条:居民应当定期参加物业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活动。
第六章: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第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气线路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条:居民可以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举报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条:违反本规定的,物业公司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单位,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公共场所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做好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下设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计划等,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负责定期对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消防安全档案。
第十条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部门应当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部门应当依据消防预案,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和人员安全意识。
第三章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备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备案登记。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并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明确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的畅通使用和有效发挥作用。
如何做好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
如何做好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商业综合体作为集购物、餐饮、娱乐、办公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建筑体,人员密集、业态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做好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做好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点和措施。
一、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责任体系首先,商业综合体的管理方应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流程和标准。
这些制度应涵盖火灾预防、火灾报警与处置、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疏散逃生等方面。
同时,要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角色和任务。
二、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定期检查和维护商业综合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种类繁多,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
要定期对这些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检查的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齐全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施设备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2、专业检测和保养部分消防设施设备需要由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如消防电气检测、消防设施年度检测等。
管理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和保养,并保存好相关的检测报告和保养记录。
3、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人员在火灾发生时逃生的生命通道,必须时刻保持畅通无阻。
要加强对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管理,严禁在通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要保持完好有效,引导人员快速疏散。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针对员工的培训商业综合体内的员工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参与者,要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火灾应急预案等。
应急管理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规则
应急管理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规则一、引言大型商业综合体是现代城市中重要的商业、文化和社交场所,其规模庞大、人员众多,安全风险较高。
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制定了本规则,旨在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位于中国境内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包括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等。
三、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是最重要的原则。
2.预防为主:通过预防措施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3.完善组织: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
4.综合治理:将消防管理纳入整体安全管理体系。
四、消防设施建设1.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2.商业综合体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基本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预防、应急疏散等方面的规定。
3.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人员培训与演练1.商业综合体应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2.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七、消防巡查与监督检查1.消防巡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监督检查部门对商业综合体进行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整改。
八、处罚与奖励1.对违反规则的商业综合体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布处理结果。
2.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商业综合体给予奖励和表彰。
九、附则1.商业综合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2.商业综合体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定期进行沟通和协调。
以上是《应急管理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规则》的内容要点,商业综合体应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演练,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依法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物业管理单位及其所管理的建筑物。
二、消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1.各类建筑物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建设消防设施。
2.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3.应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三、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物业管理单位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和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
2.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加强对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
四、消防安全巡查与检查1.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建筑物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应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1.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其公示于公共区域,方便员工和业主查询。
2.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
六、消防安全记录与报告1.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记录,包括巡查、检查、维修等情况。
2.应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消防安全管理的情况。
七、消防宣传与教育1.物业管理单位应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与教育活动,提高业主和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2.应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和自主消防队的消防技能水平。
八、附则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关于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与指导。
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评定细则
(9分)
11、大型商业螺合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隼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明确消防安全管理 内容、阪务范围、服务项目、应急处置措施、双方消防安全责任等内容。每抉少•-项,扣
0.6分。(分值3分)
12.大型商业嫁合体实行承包、租货或者委托经营时,明琬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防火检 查、培训教育、貌散演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每旋少一项,扣05分一(分值3分)
13、大型商业徐合体以及内部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商户,应明确单位消防安 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职责。未落实的,扣1分。(分值1分)
14、大型商业谿合■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明确对共用的消防车通遂、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和隧筑消防设施实施统一管理 未落实的一扣1分 (分值1分)
五、安全交 底清楚(10分)
(一)交底工作 制度
(2分)
45、制定消防安全管理交底工作制度,明确各团队的具体谀任,每月制作交底文件,应载 明交接内容人员 时间等信息 未开展的,扣1分 (分值1分)
46、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各单位报备的火灾风险,对不同类型风险研 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植,应将具有较大威胁的火灾风险情况,向行改管理团队造册交底。 未开展的,扣1分。(分值1分)
(二)行政向技 术交底
(3分)
47、行政管理团队应将相关火灾风险因素进行植理分燹,向技术管理团队进行交威并登记: 技术管理团队应对交底的相关火灾风险进行梳理,按区域、场所或灵型向各实体化运行管 理小组进行交底井登记:实体化运行小组应对交底的相关火灾凡险因素涉及的重点场所、 部位和设施进行植理,对场所内人为管理和设施设备问散作全面记录,向场所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进行交底。每缺少一项,扣0.5分。(分值1.5分〉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对责任区域的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及管理区域
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确实保
障公司消防安全及管理区域的公共消防工作。
第二章消防组织与安全责任
-来源网络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各物业项目骨干为主,其他员工为辅助的消防队伍。
公司全体员工为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员,公司各
管理处班组长以上安保人员及维修人员为公司的兼职消
防员。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
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以下的副总经理及各部
门主任/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
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以下各部/处及岗位员工落
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各物业区域的公司项目管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责任区域应当根据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来源网络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及物业的消防安
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行政强制性规
定及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内部及公司管理物业
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物业区域内进行建筑、装修、经营、居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物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等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应加强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联络与沟通,及时共享重要信息。
第六条本规定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执行单位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消防法规的要求,其结构、材料、设备等均应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灾性能,不得破坏消防设施。
第八条建筑物的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或擅自改变设计。
第九条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巡查、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可靠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建筑物内各部门、单元、房间的物业消防设施应明确划分和标识,易于识别和操作。
第十一条建筑物内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更新。
第十二条建筑物内的火灾报警设备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源必须保持充足,供水设备应进行定期检验、维修和保养。
第三章消防安全培训管理第十四条物业单位必须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和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火灾防控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灭火器使用等内容。
第十六条物业单位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和住户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对新员工和新住户,物业单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留存培训记录。
第十八条物业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消防安全培训。
第四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第十九条物业单位应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火灾隐患。
物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物业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制定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物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灾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内所有岗位的员工,在公司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由公司消防管理员负责,具体负责公司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第五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和维护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消防水管、疏散通道等。
第六条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由专业的消防设施维护公司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员工在使用消防设施时,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保持设施的完好。
第三章灭火器具的管理第八条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在各个区域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对其进行充装或更换,确保灭火器具的有效性。
第九条灭火器具的存放位置应明显标示,避免被堵塞或遮挡,确保员工能够及时使用。
第十条员工应定期接受灭火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技巧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防火巡查和检查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二条员工应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及时向领导报告发现的火灾隐患,共同维护公司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做好火灾应急演练工作。
第十四条员工在发生火灾时,应保持冷静,按照预案和领导指示有序撤离,避免发生踩踏和混乱。
第十五条火灾发生时,员工发现火情应立即向领导汇报,使用灭火器具或呼叫消防队及时扑灭火灾。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及时总结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预案。
第六章惩罚条例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三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旨在加强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物业区域,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学校和医院等。
第三条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一)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整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等。
(二)小区业委会负责协助管理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居民参与消防演练、宣传消防知识等。
(三)租户和业主应当积极参与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和业委会的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第五条物业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设置灭火器、灭火栓、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有效。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将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告知业主和租户,并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设施使用说明。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居民和员工进行消防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并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排查、整改、验收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隐患。
第四章消防宣传教育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作消防宣传资料,并在小区公告牌、电视屏幕等处加以展示。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备用于教育演示,鼓励居民和员工参与实践操作。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和业委会有责任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整改。
商业场所消防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商业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宾馆、酒店、市场、展会等场所。
第三条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商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场所业主或者使用人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商业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第七条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八条商业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五)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六)配合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消防安全责任保险。
第九条商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督促员工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五)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六)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条商业场所员工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义务:(一)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三)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配合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购物中心消防管理条例
购物中心消防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众人员在购物中心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购物中心消防管理条例适用范围包括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购物中心消防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提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确保购物中心的消防安全。
第四条购物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衔接配合。
第二章消防设施和设备第五条购物中心应当根据消防安全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等。
第六条购物中心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购物中心应当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点。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购物中心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购物中心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隐患。
第十条购物中心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操作要求,并通过培训和演练加强员工的执行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惩罚与处罚第十一条购物中心违反消防管理条例的,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的购物中心,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购物中心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
第十四条购物中心应当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紧密的联系和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
第十五条购物中心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购物中心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X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X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篇)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____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现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工作标准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
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
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消防安全管理强制规定30条
万达商业管理消防安全强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商管总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万达商业管理消防安全强制规定》。
本规定是各区域公司、商管公司、物业公司必须执行的强制标准,是商管总部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组织机构保障第一条各区域、各公司必须成立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架构清晰,责任明确;第二条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按集团及商管总部相关规定,组建本公司义务消防队,装备齐全,定期演练;第三条各公司消防控制室是消防安全指挥中心,必须按相关法规要求双人值守,持证上岗,操作熟练;二、管理制度保障第四条各区域公司必须依据集团及总部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所辖区域及项目特点,编制安全管控实施细则并落实;第五条各公司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消防安全安全管理操作标准,编制各部门安全检查办法,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第六条库房、餐饮厨房作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各公司必须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标准,由营运部和物业部具体检查落实;第七条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特种作业岗位,如监控员、电工、电梯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三、安全责任落实第八条各公司必须与主力店、步行街商户、库房租户及销售物业住(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和处罚标准;第九条各公司须建立《消防重点部位台账》,制定管控标准,每年更新,定期巡查;第十条各公司须指定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负责商户、主力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沟通,主持每月商户安全会议;第十一条商户重复出现安全问题且不按要求整改的,应逐级处理直至由总经理出面协调。
对拒不整改的,可采取闭店整改等强制措施;第十二条各公司必须与装修户签订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装修主要材料必须取得权威机构的检测证明,并符合集团相关材料管控规定;四、培训演练保障第十三条各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营业期间的消防实战演练,要求有当地消防部门参加,全体工作人员和消费者共同参与;每季度组织本公司所有员工进行一次疏散演练;第十四条各公司每季度组织对本公司、分包方及商户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新入职员工到岗一周内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餐饮商户员工须经消防安全专项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五条各公司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消防培训,未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的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进入管理区域施工作业;五、专项工作要求第十六条各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系统联动测试,年度覆盖所有管理区域;每年由专业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系统检测,并出具书面合格报告;第十七条各公司热成像仪电气安全检查,必须每季度覆盖所有管理区域;每两年由专业公司对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电气安全专项检查,并出具书面合格报告;第十八条各公司物管部、营运部必须每日对所有商户进行“三关一闭”的闭店检查,公司总值班参与,总经办每月抽查;第十九条法定节假日7天前,必须由总经理带队完成覆盖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必须进行整改和管控;第二十条各公司组织大型活动前,必须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参与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六、现场管理要求第二十一条各公司发现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按集团制度上报;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须现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确保安全,并填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第二十二条各公司必须落实日常巡查机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第二十三条各公司管理区域内须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除指定区域外,禁止吸烟;第二十四条各公司管理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易燃物等危险行为;周边出现类似情况时,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第二十五条商户装修必须遵守当地消防部门相关报审要求;未通过消防验收严禁投入使用;第二十六条商户装修按规定办理进场手续,动火作业符合规定,现场灭火设施及监火人必须到位;七、开业安全保障第二十七条筹备广场试营业15日前,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编制完成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第二十八条筹备广场试营业10日前,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完成全广场的消防联动测试,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二十九条筹备广场试营业5日前,公司总经理必须组织消防实战演练,要求当地消防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八、突发事件上报第三十条各区域、各公司出现突发事件必须按集团制度逐级上报,并填写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
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大中型商场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人身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商场,包含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等。
第三条定义1.大中型商场:指建筑面积超出5000平方米,同时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商场。
2.防火技术:指基于防火安全的科技手段和措施,包含建筑设计、设备设施、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职责1.大中型商场负责人应订立和执行防火技术规定,确保商场的防火安全。
2.各部门负责人应搭配执行防火技术规定,并依照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第二章建筑设计要求第五条建筑料子选择1.商场建筑应选择阻燃性能好的料子,杜绝使用易燃、可燃料子。
2.建筑结构应合理设计,具备良好的抗震、抗火性能。
第六条消防通道布置1.商场内应设置合理通道,确保人员疏散通畅。
2.消防通道应遵从相关规定,不得设置障碍物。
第七条火灾报警系统1.商场应设有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包含烟雾感应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设备。
2.火灾报警设备应定期维保,确保正常运转。
第三章设备设施要求第八条烟雾排烟系统1.商场应安装烟雾排烟系统,排烟设备要保持畅通。
2.烟雾排烟系统应具备自动开启功能,并常常进行测试和维护。
第九条防火墙和防火门1.商场各楼层之间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墙料子应符合相关标准。
2.防火门应设置在必需的位置,确保分隔消防区域。
第十条消防设备1.商场应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灭火器自动灌装系统等消防设备。
2.消防设备应依照相关规定摆放和定期检测维护,确保可靠性。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安全1.电气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2.商场应遵从国家电气安全标准,确保电气设备的接地和绝缘。
第四章组织管理要求第十二条人员培训1.商场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防火知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取得相关证书。
第十三条疏散逃命演练1.商场应定期组织疏散逃命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应急响应本领。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筑具备可靠的消防安全条件。
第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第六条大型性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贯彻各项消防法规,为商业综合体的生产和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第七条商业综合体应当建立消防组织架构,理顺工作关系,以便于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八条商业综合体要通过发布公告、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有效形式,告知全体商户、员工社会消防安全组织构架,并登记备查。
第三章消防安全制度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建立以下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体人员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及培训组织程序;确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频次、考核办法和情况记录等要点。
商业中心消防管理条例
商业中心消防管理条例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商业中心的消防管理,确保商业中心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商业中心内的商业、办公和住宅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责任商业中心的管理者应负责消防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和租户的消防意识。
第四条:消防设施设备商业中心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设备应定期维护检查,并确保灭火器处于有效状态。
第五条:疏散通道商业中心的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
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疏散。
第六条:消防通道和出口商业中心的消防通道和出口应明显标注,不得被车辆或物品阻挡。
消防通道和出口的宽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消防培训商业中心的员工和租户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了解火灾防控知识和紧急疏散方法。
商业中心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消防检查商业中心应定期邀请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对于严重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商业中心,消防部门有权限制其经营活动。
第九条:火灾报警商业中心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能够及时被发现并报警。
报警系统应保持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火灾应急预案商业中心应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分工,提前做好火灾应对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监管商业中心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接受其监督和指导,按规定缴纳相关消防费用。
商业中心应及时整改消防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处罚和追责对于违反消防管理条例的商业中心,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因消防管理不善导致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附则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此前存在的相关消防管理规定。
以上为商业中心消防管理条例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商业中心的消防工作提供指导,并确保商业中心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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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中心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消防监控室管理规定:1、消防监控室工作用语要求A、电话联系用语标准:“您好!监控室。
”、“请稍等!”、“谢谢!”、“对不起!”、“再见!”。
B、电台联络用语标准:a)向楼层警卫传达报警信息:“楼层警卫!楼层警卫!”、“听到请讲!”、“我是监控室”“现在××区域(位置)”、“××(系统)报警”、“请前去查看!”注意问清接报人姓名。
b)传达其他信息时,也应使用文明用语。
c)电台联络中严禁直呼姓名(与特定人联系除外)。
2、联络时应注意的问题:A、语言文明,用词准确,简明扼要。
B、不得在电话和对讲机中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使用对讲机闲聊、开玩笑。
C、在上级领导来人来电询问工作情况时,一定注意礼貌用语,并妥善回答领导提问,注意语言的使用,对不清楚的事情不可随便回答,以免给保卫部监控室造成不好的影响;在领导做出工作指示意见时,一定耐心听清,认真记录并及时上报。
(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
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商业中心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
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完备好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保卫部全面负责商业中心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
负责定期检查、实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商业中心保卫部负责维护、管理商业中心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
在重大节日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监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他工作。
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卫部报告。
6、对商业中心内部放置的灭火器,发现无火灾而喷放灭火器者,如属有意,除照价赔偿外,要按照消防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未尽条款待补充完善。
(三)施工消防安全实施细则:1、目的与适用范围施工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是对集团及下属公司施工作业中的消防安全防范做出规定,以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
2、实施细则A、新建工程必须经有关部门提出设计方案,汇报上级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经当地消防机关建设审批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经营部门使用。
B、营运中的各事业部大(地)区分公司、各门店的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由各大(地)区分公司、各门店负责人提出并报请上级部门同意;由施工方和各大(地)区公司、各门店安全保卫部门共同申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施工完成后由各大(地)区分公司、各门店安全保卫部验收合格后方能营业。
C、特殊情况的新改建、装修工程应坚持谁主管、谁施工、谁负责汇报、负责验收的原则。
工程应经当地主管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营业使用。
D、各部门装修设计必须遵照国家、地区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持有设计管理机关审核发的《工程设计书》E、建筑内装修工程必须经保卫部、消防局监督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经查出,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单位500—2000元的罚款。
未经批准强行施工造成火警和经济损失者,应承担全部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必须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监督机关的同意,报原审批的此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G、建筑内装修,疏散通道和地下建筑安全出口,不宜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和有毒气体的材料。
H、货场、车库施工和装修工程,需使用明火和电气焊的应办理动火证,并由专人看护和采取预防措施。
I、施工中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各部门增加用电设备施工,改动供电线路,须经工程部门审批,严防因超负荷运转发生电器线路火灾。
J、施工单位需与保卫部签订《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场内作业申报表》。
K、程竣工验收后,图纸资料一律上交同级总办,并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归档保管。
(四)防火组织制度:1、各部门要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安委会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
2、各部门或楼层要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组员,人数根据自己情况确定。
企业、楼层应成立义务消防队。
3、各部门的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4、商业中心楼层每月召开一次会,要确实组织好防火检查,制订计划,重视防火检查的重要性。
5、确实组织好义务消防员的学习、训练及灭火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6、各企业的防火委员会人员名单上交保卫部备案,如有调整随时上报。
7、必须有应急灭火方案。
(五)防火检查制度:1、营业小组及其他部室要设立一名防火检察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纪录。
2、防火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3、各企业及商业中心楼层要在主管保卫的经理带领下,每月要进行四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向保卫部汇报(书面材料)。
4、保卫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企业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安全防火检查纪录,以《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安全防火十项标准》为依据,协同各企业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六)配电室防火制度: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不得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当班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救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
7、工程部、配电室人员和安全保安部门每月对店所属地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纪录。
(七)机房防火制度:1、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建筑用品,不准堆码商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工作人员需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机房机器需要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拭剂、涂料、搅拌等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弃置现场。
4、机房如需电气焊接时,严禁调兑柴油或稀料,未使用完的柴油、稀料、机油,应由专人设专门地点妥善保管。
5、机房的工作人员需严格履行劳动纪律,认真做好工作纪录,交班接班认真检查,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玩耍(麻将、扑克、棋类等)或擅离职守。
6、机房内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且按责任制谁在岗谁负责,遇有火灾、火险应立即扑救。
7、机房内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检查保养。
(八)库房防火制度:1、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
2、库房严格禁止架设临时电线、电源插座,禁止使用60瓦以上(含60瓦)的灯泡,灯头与货物保持安全距离75厘米。
3、库房业务结束后,仓库管理员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做到人走灯灭。
4、库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私人物品。
5、设置明显禁止烟火标志,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
6、库房内货物要严格按“五距”要求码放,通道保持畅通,并保持宽度在1米以上。
7、消防器材要摆放明显位置,禁止挪用。
(九)卖场防火制度:1、卖场内及存放易燃物资的场地禁止吸烟、动用明火,需设置明显禁止烟火标志。
2、卖场内消防器材、消火栓必须放置在明显位置。
3、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
4、营业或其他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
5、柜台内所有射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6、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镇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
7、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璐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小吃城消防安全制度: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华联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安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的、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8、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9、经营单位应服从华联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超市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华联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5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办公区防火制度: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十二)店内外装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部门装修的防火设计必须遵照国家、地区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书》。
2、建筑内装修工程,必须经保安部、市消防局监督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一经查出,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
未经批准强行施工造成火警和经济损失者,应承担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必须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得设计单位、监督机关的同意,报原审批的消防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