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南京市竹山中学常态课堂示范岗的有关规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07•【字号】宁政发〔2020〕100号•【施行日期】202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7日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办实事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充分激发教师队伍动力活力,建设一支“四有”好老师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9〕32号),现就为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系统所属其他事业单位,下同)教师办实事提出如下措施。
一、建立优秀校长教师定期奖励制度1.开展市级优秀校长教师综合奖励。
从2020年开始,按规范每五年开展一次“陶行知奖”“斯霞奖”评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和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加大优秀教师奖励力度。
市、区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对从事乡村教育、特殊教育的教师,特殊荣誉称号教师等给予奖励。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普通高中教师特殊贡献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各区、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二、加大教师招聘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3.扩大校园招聘规模。
增加校园招聘基地,逐年提高校园招聘计划比例。
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普通高中教师招聘以校园招聘方式为主。
(责任单位:各区、市教育局、市人社局)4.拓宽特殊紧缺学科教师招聘渠道。
市人社、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告特殊紧缺岗位和专业目录,明确岗位必备条件,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后,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实施招聘。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31•【字号】宁教[2013]65号•【施行日期】2013.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教育局、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2013]65号)各区教育工委(党委)、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廉洁从教行为,有效回应群众期盼和诉求,切实解决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树立南京教育工作者的整体形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教师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先。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和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衡量评价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尺,也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重要职责。
对此,务必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
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和《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明确要求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国家、省、市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以此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言行,强化教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提高教师坚持职业操守的自觉性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4]233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15
【实施日期】2014.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的意
见的通知
(宁政发〔2014〕2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拟定的《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5日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014年9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探索由区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教师资源统一管理,由学校对教师资源分别使用的教师管理办法,推动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在学科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等方面的优化配置和动态调整,逐步缩小本区域内校际间差距,提升薄弱学校、偏远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二、试点地区
秦淮区、江宁区。
三、试点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和校长。
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二篇)
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丹阳市墅导初级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丹阳市墅导中学全体教师大会通过试行)根据省市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和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制订本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
一、实施对象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动态(范本)调整、合同管理、公平公正、简便易行。
三、评分项目(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教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___分/年。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职龄)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___分/年。
(三)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___分/年(四)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班主任___分/年;行政、主办会计、司务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___分/年。
从事管理工作年限每年所兼各项不累加,取最高分一项计算。
(五)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的专业性荣誉___省特级教师(___分)、镇江市学科带头人(___分)、镇江市骨干教师(___分)、丹阳市学科带头人(___分)、丹阳市骨干教师(___分)、镇(校)级学科带头人(___分)、镇级骨干教师(___分)。
各类专业性荣誉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评审通过的。
(六)担任现岗位以来,男教师满___周岁,女教师满___周岁,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___分/年。
四、计算办法先计算评分项目(一)、(二)、(三)、(四)、(五)、(六)各项得分,然后累加,得分高者晋升。
同等分值下,按以下顺序进行晋升:(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的长短;(2)担任现岗位以来时间的长短;(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长短;(4)专业技术荣誉由高到低。
五、其他本评分细则和晋升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二)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成为必要举措。
通过调整中学岗位设置,旨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适应教育发展需求。
外国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利弊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南京市江宁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13 期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8月25日立足实际创品牌探索创新建机制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戈木对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提要求8月21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戈木专题调研了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在实地查看竹山中学校园建设、学生军训、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专栏,详细听取竹山中学、天印高中、上元中学、实验小学、上元小学以及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后,蒋戈木认为,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发动到位、氛围浓厚,结合实际、特色鲜明,上下联动、形式多样,取得了初步成效。
同时,对全区教育系统下一阶段活动的开展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围绕“学生、教师、学校、教育事业”四个方面的发展,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二是要突出“五个好”、“五带头”创争标准,切实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实践载体、关键节点,充分体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探索创新,形成亮点,努力在全市打造江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的品牌。
三是要结合“三项排查”工作,扎实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基础薄弱环节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要发挥教育系统内部资源优势,对创先争优活动要有长期考虑、长期打算,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长效机制。
区教育局党工委“三个体现”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区教育局党工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先争优比贡献,奉献教育促发展”为主题,通过坚持“三个体现”,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体现在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上。
号召全系统党员教师努力争做“三高”:思想上高素质、业务上高技能、人格上高信誉,自觉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二是体现在创新提升的工作能力上。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规划编制中的重要作用,发扬民主,征求意见,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工作,把编制全区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变成统一思想、凝聚民智的过程。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根据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我省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
岗位名称及对应等级为: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教师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2•【字号】宁政办发〔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9〕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新时代发展公平优质基础教育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我市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升学”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对基础教育良好生态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为切实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体系,构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要求。
遵循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聚焦面向中小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有效监管,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推动立德树人和发展素质教育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规范中小学校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
1、此表一式两份,各校于2010年7月底前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经审批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和学校各留一份存档。
2、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小学附属幼儿园园长不在统计之列。
干部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切实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选任、报批(备案)和管理工作。对在学校中层干部推荐、选任和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设机构选人用人,不得擅自
更改机构名称和领导职数。
3.本意见适用于全市各中小学,其他各类学校参照执行。
3.实行中层干部任期制度。学校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优秀的可连选连任。
4.实行中层干部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凡男性年满52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无论是否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
5.实行中层干部考核激励与警示制度。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学年,中层干部必须述职,并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等方式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享受岗位津贴。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担任中层正职的,应具有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的经历;担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其他具有管理经验人员)二年以上的经历。
6.实行中层干部免职制度。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现职:
(1)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层干部年龄达到最高限制年龄的;
(4)中层干部任期已满,在竞选中落选的;
(5)由于身体原因,一年不能履行职责的;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16•【字号】宁政办发[2004]54号•【施行日期】2004.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4]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教育局拟定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四月十六日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南京市教育局2004年4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人才强教”战略,现就新时期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要务1、本世纪前二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市委提出了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创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的目标。
小康大业,人才为本;人才培养,教育为本;教育发展,教师为本。
教师是培养人才的人才,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保证。
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于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对于实施“人才兴校”、“人才强教”战略具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重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2、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法》、《教师法》为依据,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改善管理,促进均衡,提高质量,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数量适当、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1983]24号文件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1983]24号文件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1983]24号文件的通知(1983年10月7日)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即国办发[1983]7号文件)的精神,处理好我省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毕业生的学历、使用和待遇问题,现提出意见如下:一、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毕业生学历的认定问题。
1、一九七九年九月八日以后,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同意备案的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名单附后)和教育部(83)教成字002号文公布的我省十八所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部和夜大学(名单附后)的毕业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并按规定的考试办法考试及格,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情况合格,获得毕业证得,可按教育部同意的本科或专科,分别承认其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的学历。
经市教育部门审定,对达不到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求的上述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毕业生,由办学单位采取措施,补足未学部分课程,补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由市教育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承认其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学历。
2、一九七九年九月八日以后虽经省政府批准,但由于办学条件欠缺,目前未经教育部同意备案的职工大学的在校生,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由省主管部门征得省教育厅同意,并经市教育局插班考试成绩合格的,可转入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同类学校上课。
转学后,由备案学校负责管理。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宁教人[2004]10号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正文:----------------------------------------------------------------------------------------------------------------------------------------------------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的暂行规定(二○○四年六月八日宁教人[2004]10号)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04]54号)中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普教系统内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提高广大教职工遵纪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的教职工队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落实。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加强教职工队伍常规管理作出如下暂行规定:一、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国家教委(原)、全国教育工会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见附件一)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试行)》(见附件二);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二、各类假期及待遇(一)国内探亲假学校的教职工应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再另行安排探亲假。
教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凡在规定标准内的费用,可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每四年一次。
享受探望配偶假和父母假的条件以市人事局宁人字[1998]166号文件为准。
(二)出国出境探亲假1、学校教职工中凡属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或港澳台眷属、驻港澳地区工作人员家属、驻外援外人员的配偶,在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享受探亲待遇,其假期及待遇均按南京市人事局宁人字[1998]166号文件执行。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12.30•【字号】•【施行日期】202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开展第十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直属学校(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现决定开展第十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一)评选范围。
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教科研训机构在职在岗专职教科研人员。
已获得过“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的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名额分配。
第十届“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当选名额不超过300名,其中,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60名,职业学校教师40名。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科研训机构专职教科研人员归入相关的类别、学段、学科。
新增南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乡村)20名,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申报人员(含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须在获得称号后的本年度或下一年度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至偏远乡村学校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已在偏远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继续在同类学校的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结合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以各区、直属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人数为参照,综合下达推荐名额。
为进一步发挥学科教学带头人示范带头作用,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各区、各校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结构要求:(1)统筹考虑各学段教师人数进行推荐。
确保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均有教师被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民办学校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所在区的初评;(2)思政课、体育艺术、心理健康、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劳动等学科教师不少于10%;(3)相关区推荐人员中乡村教师不少于10%。
南京市竹山中学教学常规考核奖惩制度
南京市竹山中学精细化管理考核奖惩制度(讨论稿)为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指导学校切实有效地进行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创造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促进教学改革健康深入地开展,逐步实现高效课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采用量化考核的方式,总计100分。
一、备课的基本要求(20分)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教师的一项基本功。
教师要认真备课,做到上课必须备课,并提前进行课时备课。
1、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的关系,坚持大学科(语、数、外、物、化)每周一次集体备课,小学科(政、史、地、生)每两周一次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做到“三有”(有中心议题、有中心发言人、有记录);“三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三公开”(资料公开、信息公开、佳题公开);“五统一”(统一计划、统一进度、统一练习、统一复印、统一测试)。
2、个人备课要做到“五备”。
(1)备教材。
包括研究课程标准、教科书和阅读有关的参考资料。
要钻研教材,对教材系统和“双基”内容,要有较深的体会,对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的因素要认真挖掘,要认真研究新课程标准,做到有的放矢。
(2)备学生。
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知识基础、学习方法等,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做到因材施教。
(3)备教法。
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具,提倡使用电教手段和直观教具,提高教学效果。
(4)备作业:要精心选择与设计练习,练习要有坡度,有利于学生理解与巩固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精选作业,不搞“题海战术”。
(5)备思路:要根据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选择最优教法,探求最优学法,形成自己的教学思路。
教学思路要体现教与学的最佳结合。
3、导学案的自备课:自备课要用红笔备课,要求内容充实,体现个性。
4、充分发挥中心备课组作用,导学案、训练学案和检测试卷的编制要以中心备课组为主,提倡备课组内采用师徒结对的方式进行导学案的编制。
竹山:办有品性的教育——南京市竹山中学办学文化解读
【专 题 】 名校生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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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 山 办 有 品 性 的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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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 山 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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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支 撑 着 竹 山 中学 “ 持续 高 质量 ” 竹 山现 象 ” 背 ?“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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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书 华
软 件 也 是 比较 的
软 ,生 源 与 同类 学 校 相 比 没 有 什 么 优 势 :大 部 分 教 师 来 自农 村 学 校 ,也 没 有 三 头 六 臂 ……但 就 是 这 样 一 所 非 常 朴 实 的学 校 ,却 创
造 出 令 人 敬 佩 的
教 育教 学 实 绩 .
创造出“ 负担 。 轻 持续 高 质 量 ” 的
“ 山现象 ” 竹 :这 里 的 学 生 书 包 不 重 。在 校 时 间 不 长, 星期 天 不补 课 —— 负 担 轻 , 是 学 生 学得 好 。 可 学 得 轻松快乐 , 不仅 中 考 显 示 好 , 且 各方 面 素 质 全 并 面 , 育 、 技 、 趣 、 长 等能 够获得 充分 发 展 ; 体 科 兴 特 教师不拖课 , 不加 班 。 布 置 过 量 的 家 庭 作 业 —— 不 负担轻 , 课堂 4 可 5分 钟 的 质 量 高 、 益 高 。 且 教 效 并 师教 得 愉快 。学 校 成 为老 百 姓 心 中 的“ 金牌 ” 校 , 学 要 求 转 学 到该 校 就 读 的区 内外 学 生 纷 至 沓 来 … … 是 什么成 就 了 竹 山中学 的这种 业 绩 ? 是 什 么 力
南京市竹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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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备人根据集体备课的研讨结果修改导学案,形 成规范的导学案。 (6)备课组长审核导学案(或中心组成员审核)。 (7)包科领导审批导学案。 (8)主备人交油印室印刷,油印室备份待查。 (9)分发给任课教师。 (10)任课教师用红笔进行二次备课,二次备课不是简 单的做做答案,应备本节课的重难点以及解决办法, 导学案上一定要有自备课的内容。
(三)实施办法 1、合作型学习小组的建立和评价 (1)合作型学习小组的建立 ①小组建立的形式 ②小组的分工 (2)小组的评价 ①集体评价 ②个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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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京市竹山中学2、导学案编制的要求
(1)备课组长提前将备课任务分配给本组内教师,一 学期两次。备课组长将分工安排表打印、发给组内每 位教师,并交年级组分管教学副组长一份备查。 (2)教师根据备课组要求独立备课。 (3)主备教师备好所承担任务的课,按学校统一格式, 提供电子稿,并打印交给备课组长,备课组长提前一 周发给组内教师,每位教师认真研读,做好讨论准备。 (4)备课组按规定时间进行集体备课,集中研讨。主 备人说课,其他教师提供修改意见,主备人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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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过程 六月份 高效课堂制度建设月 七月份 高效课堂理论学习月 八月份 高效课堂技能培训月 九月份 高效课堂实践月 十月份 高效课堂达标月 十一月份 高效课堂展示月 十二月份 高效课堂开放月 2010年元月份 高效课堂总结与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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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271”高效课堂
1、高效课堂的内涵
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高度出发,以课 堂教学为核心,以“目标性”、“针对性”、 “高性能”为特点,实现教师工作转变,变 备教材、备教法为备学生、备学法,使学生 动起来、课堂活起来、教学效果好起来、师 生负担减下来,包括“预习、互动、测评” 三大模块的课堂。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15•【字号】宁政办发〔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15日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号)要求,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更好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就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双减”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家长急难愁盼问题、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学校实施主体责任,提高站位、周密部署、担当作为,确保将全面推进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课后服务实施范围和时间(一)扩大课后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和对象,学校不得强制或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今年秋季返校开学第二周起,我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确保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南京市竹山中学简介
南京市竹山中学简介作者:暂无来源:《江苏教育·中学教学》 2017年第7期南京市竹山中学创办于1991年,地处竹山脚下,位于江宁区政府所在地东山街道,占地面积达41146平方米,是南京市一所公办独立初中。
学校现有3个年级,56个教学班,在校生近3000人,教职工200余人。
竹山中学钟灵毓秀,如竹般挺拔、坚韧,如山般沉稳、厚重。
学校以“发展学生,使学生成才;发展学校,使学校成名”为目标,以“办有品性的教育”为教育理想,培育“向上、仁厚、和谐”的学校精神。
学校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注重内涵发展,崇尚并践行“和适”教育,以“和”与“适”作为学校发展的基石。
“和”代表的是哲学理念、办学追求、办学文化,追求政通人和、和而不同;“适”是教育方法、教学原则、实施路径,强调适合学生的自然性、个体性、社会性。
学校所倡导的“和美校园、和融团队、和谐发展、适性课堂”是学校教育理想的缩影呈现。
在“和适”教育的理念引领下,学校提出问题管理的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以人为本,从问题中寻求品质的提升。
学校精心编制学思案,建设小组文化,全力打造适性课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加强德育创新系列建设,推行体验式德育,使德育活动本土化、校本化,形成校本课程体系,让不同个性的学生都能获得最好的发展,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助推作用,推行“问题即课题”的模式,将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问题与理论相融合,展开攻关,寻求适合发展之路。
风雨26载,竹山中学不断发展,不断壮大,已成为江苏省首批教育现代化工程示范初中、南京市首批推进素质教育示范初中、南京市首批“教育现代化初中”考察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十一五”教科研先进集体、中国教育学会课题研究基地、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绿色学校、江苏省首批教育现代化工程示范初中、南京市文明单位、南京市德育先进学校、南京市基础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南京市课堂教学先进学校等100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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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南京市竹山中学常态课堂示范岗的有关规定
一、指导思想
如何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这是一个重大课题。
而常态课管理与监控是增强教学有效性,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常态课堂顾名思义就是一种自然、真实状态下的教育教学活动,是师生在不受其它外界因素干扰下的双边教学过程。
它不仅应是自然、真实的课堂,同时也应是丰实、有效的课堂。
它的特征是:原生态、普遍性和持久性。
为了强化教师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形成科学的教学行为、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同时使学校形成教师深钻教材、精选教法、因材施教的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逐步建立科学的常态课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持续高质量稳步发展。
二、领导小组成员
笪洪山鲍家银孙双肆潘晓春
三、工作小组成员
组成:年级组长、教学副组长、中心指导组成员
具体名单如下:
赵有明、秦昌鸿、杨兵、潘森云、高运乾、张忠、张明亮、任桂兰、孔祥胜、常娟、刁一健、左航、刘晨、陶宏霞、王娟、张伟、陆宁阳、纪凯、李春兰、邵吉富、葛秋香、谢丽、殷得建、杨宝春、咸玉美、范文保、樊凤玲、朱良英、杨晓静、周光根、端木、尹海芹、李竞、谢明、朱云贵
四、示范岗成员
组成:“特、带、优”后备、带头人、骨干、行政、全体党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具体名单如下:
葛明珍、史书华(市青优)、张明亮、赵有明、杨梅、吕建红(市青优)张练才(满三届)、张忠(市青优)、杨兵、刁一健、宏虎(教科研)、胡雯、陆宁阳、鲍玉芳、汪亦琴(德育)鲍家银、范文保、葛秋香、杨晓静、杨凤云、李远冰、朱云贵、陈雪蕾、杨敏、鞠爱华、李照东、常娟、张开梅、任翠玉、殷小娟、杨桂兰、孔祥胜、周俊、王海玉、孙舜耕、欧阳先燕、雷丽萍邰龙梅、夏小梅、张伟、刘莉、王晓蓉、杨宝春、刘静红、殷德建、谢丽、陶爱玲、刘洪芹、纪凯、樊凤玲、祁相明、徐敏、周光根、刘志华、万慧、刘虹、王永银、赵章荣、肖莉、卢慧、潘群、史俊、赵云、王国友、任贵兰、李祖柏、陆剑雄、张文涛、陈军、高运乾、柳发林、左航、陶宏霞、王娟、纪晓春、李春兰、邵吉富、朱良英、尹海芹、谢明、曲国萃、周国、王义娟、许鹏
五、保障措施
1、设立示范岗席牌,向全校公开并接受全校教师监督。
2、教学中心指导者成员随堂听课,向全校公开反馈听课情况。
3、学校行政随机抽查,将听课意见和被听课教师沟通、交流。
4、示范人员接受全体教师的推门听课,示范人员的每天每一节课都将接受大家
的推门听课。
六、几点说明
1、示范岗成员享有一定的补贴。
2、其他教师可以向学校申报,经学校研究、考核后认定为示范岗,享有同等待遇。
南京市竹山中学
20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