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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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施工是交钥匙总承包工程

epc施工是交钥匙总承包工程

epc施工是交钥匙总承包工程一、国内外“交钥匙工程”概念之差异“交钥匙工程”属于舶来概念,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发布的《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合同条件》示范文本(也成为桔皮书),后FIDIC对桔皮书进一步规范,形成了1999年版的《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也称为FIDIC银皮书),并在国际商务中得到广泛运用与实践,目前FIDIC官网涉及“交钥匙工程”,表述为EPC/Turnkey Projects,即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Construction)/交钥匙工程(Turnkey Projects)。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强制监理制度,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中,监理工程师必不可少,因此国内所称“交钥匙工程”,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国际商务概念中的交钥匙工程,也无法使用FIDIC的相关合同范本,而是受我国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

二、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EPC的联系与区别(一)三者的联系工程总承包是我国国内法确定提出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4条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三条,分别对不同法律规范中的总承包类别做了规定。

而“交钥匙工程”和EPC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并无明确提及,而是基于舶来概念,被广泛实际运用于工程实践中,同时在法院判决和建筑部门的文件中出现。

因此无论是“交钥匙工程”还是EPC,都是一种工程总承包形式,也就是说工程总承包包含“交钥匙工程”和EPC两种模式。

(二)“交钥匙工程”与EPC区别EPC也被称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中,发包方对工程的参与更加深入,也会对工程进行管理,还应当对提供的施工基础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当对发包人提供的勘查报告或提供的施工基础文件错误产生的责任进行明确的约定。

而交钥匙工程则在EPC的基础上,将发包人的责任更多的向承包人转移。

FIDIC黄皮书与银皮书主要条款对比分析

FIDIC黄皮书与银皮书主要条款对比分析

F I D I C 主要比分析序号 黄皮书 银皮书 分析 概论《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适用于承包商负责设备采购、设计和施工, 《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银皮书),适用于承包商承担全部设计、采购咨询工程师监理,总额价格承包,但不可预见 和施工,直到投产运行;合同价格总额包干, 条件和物价变动可以调价,是一种业主控制较 除不可抗力条件外,其他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多的总承包合同格式。

业主只派代表管理,只重最终成果,对工程介 入很少。

是较彻底的交钥匙总承包模式。

1第 3 款【工程师】第 3 款【雇主的管理】 黄皮书中延续了红皮书中对工程师的使用,银皮 书中没有工程师的概念,代之以雇主代表。

该条款规定工程师的任务和权力、工程师对助手 该条款规定雇主代表的任命、对其他雇主人员和 银皮书中的雇主代表与黄皮书中的工程师一样, 的托付、工程师的指示及工程师的替换。

受托人员的任务指派和权力托付、雇主的指示。

同样需要执行所有雇主交给他的工作任务,并行 合同条款内容与 F IDIC 红皮书一致。

使雇主权力,但是银皮书中的雇主代表的权力更加广泛,而且雇主代表受雇于雇主为雇主服务, 显然是倾向于雇主的。

黄皮书中工程师是独立第三方,具有相对的公正 性;而银皮书中以雇主代表替代工程师,对于合 同执行过程中承包商的索赔将带来困难和不利 影响。

2第 4.7款 【放 线】第 4.7款 【放 线】 与黄皮书相比,银皮书中的内容只是保留了黄皮 书中第一段,而删除了黄皮书中的由于雇主原因1承包商应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将错误放线的所有承包商应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放线。

承包风险都转嫁给了承包商。

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放线。

承包商应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分正确定位,并应纠正商应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分正确定位,并应纠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中的任何错误。

国际工程管理经验及造价成本控制(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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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管理经验及造价成本控制(每日一练)单项选择题(共12 题)1、某国际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合同价款使用项目所在国当地币支付,中国企业调查该当地币近年来兑换美元的波动情况,这属于对()风险进行评估。

()•A,政治环境•B,经济水平•C,外汇管制•D,汇率变化正确答案:D2、根据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如果承包商未能在竣工时间内按时完工,业主可向承包商要求的权利是()。

()•A,要求承包商缩短工期•B,要求承包商延长缺陷责任期•C,要求承包商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D,要求承包商支付从项目中获得的利润正确答案:C3、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对某项工程子目的单价进行调整必须满足的一项条件是该项工作的数量变动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数量的()。

()•A,5%•B,10%•C,15%•D,20%正确答案:B4、FIDIC合同条件中,一般在开工日期后28天内由合同双方联合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成员的是()。

()•A,《施工合同条件》•B,《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D,《简明合同格式》正确答案:A5、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没有()的变更指令,承包商不得对永久工程做任何变动或修改。

()•A,业主•B,工程师•C,承包商•D,资金提供方正确答案:B6、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关于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合同中任何工作内容数量的变更,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B,如果承包商的建议节省了工程费用,在某些情况下他可得到奖金•C,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额外的零星工作,工程师可用变更指令方式要求承包商按计日工进行•D,已根据成本及现行价格估价的工作,仍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正确答案:D7、FIDIC合同条件中,最适用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复杂程度高、业主提供设计的项目的是()。

()•A,《施工合同条件》•B,《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D,《简明合同格式》正确答案:A8、FIDIC《简明合同格式》不适用的项目是 ( )。

fidic与fidic合同红皮书黄皮书银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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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与fidic合同红皮书黄皮书银皮书FIDIC系列版号如下: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目前无改版橘皮书:DB/TURNKEY,1995年黄皮书(设备采购,承包商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改版自旧黄皮书和橘皮书。

银皮书(epc/交钥匙工程):1999年出版金皮书(Design build and operation):2023年出版红皮书分包合同:2023年出版绿皮书(简明合同格式):1999年出版蓝绿书(Dredging and reclamation 疏浚和农垦)2023年第一版联营体协议:1992年出版工程师代表协议范本(深蓝皮Dark blue),2004出版测试版本,目前无更新工程上所说的FIDIC是什么意思?扩展资料:一、主要精髓公平、公正、公开。

FIDIC下设许多专业委员会制订了许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与合同文本,已为联合国有关组织和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以及许多国家普遍承认和广泛采用。

公路行业现行FIDIC条款只是其中之一和根据业主或工程所在地具体条件对通用条件中一些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具体化后成为合同条件组成部分的专用条件或称合同条件的第II部分。

合同条件经过4次修订至我们见到的第四版(88年重印)。

二、合同优点1、脉络清晰,逻辑性强,承包人和业主之间的风险分担公平合理,不留模棱两可之词,使任何一方都无隙可乘。

2、对承包人和业主的权力义务和工程师职责权限明确的规定,使合同双方的义务权力界限分明,工程师职责权限清楚,避免合同执行中过多的纠纷和索赔事件发生,并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3、被大多数国家采用,世界大多数承包人所熟悉,又系世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推荐,有利于实行国际竞争性招标。

4、便于合同管理,对保证工程质量,合理地控制工程费用和工期产生良好的效果。

(银皮书中文版)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

(银皮书中文版)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

目录1 一般规定 (1)1.1定义 (1)1.2解释 (3)1.3通信交流 (4)1.4法律和语言 (4)1.5文件优先次序 (4)1.6合同协议书 (4)1.7权益转让 (4)1.8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5)1.9保密性 (5)1.10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 (5)1.11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 (5)1.12保密事项 (5)1.13遵守法律 (6)1.14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6)2雇主. (6)2.1现场进入权 (6)2.2许可、执照或批准 (6)2.3雇主人员 (7)2.4雇主的资金安排 (7)2.5雇主的索赔 (7)3雇主的管理 (7)3.1雇主代表 (7)3.2其他雇主人员 (8)3.3受托人员 (8)3.4指示 (8)3.5确定 (8)4承包商 (9)4.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9)4.2履约担保 (9)4.3承包商代表 (10)4.4分包商 (10)4.5指定的分包商 (10)4.6合作 (10)4.7放线 (11)4.8安全程序 (11)4.9质量保证 (11)4.10现场数据 (11)4.11合同价格 (11)4.12不可预见的困难 (12)4.14避免干扰 (12)4.15进场通路 (12)4.16货物运输 (12)4.17承包商设备 (13)4.18环境保护 (13)4.19电、水和燃气 (13)4.20雇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 (13)4.21进度报告 (14)4.22现场保安 (14)4.23承包商的现场作业 (14)4.24化石 (15)5设计 (15)5.1设计义务一般要求 (15)5.2承包商文件 (15)5.3承包商的承诺 (16)5.4技术标准和法规 (16)5.5培训 (17)5.6竣工文件 (17)5.7操作和维修手册 (17)5.8设计错误 (17)6员工 (17)6.1员工的雇用 (17)6.2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17)6.3为雇主服务的人员 (18)6.4劳动法 (18)6.5工作时间 (18)6.6为员工提供设施 (18)6.7健康和安全 (18)6.8承包商的监督 (18)6.9承包商人员 (19)6.10承包商人员和设备的记录 (19)6.11无序行为 (19)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 (19)7.1实施方法 (19)7.2样品 (19)7.3检验 (19)7.4试验 (20)7.5拒收 (20)7.6修补工作 (21)7.7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 (21)7.8土地(矿区)使用费 (21)8.1工程的开工 (21)8.2竣工时间 (21)8.3进度计划 (22)8.4竣工时间延长 (22)8.5当局造成的延误 (22)8.6工程进度 (23)8.7误期损害赔偿费 (23)8.8暂时停工 (23)8.9暂停的后果 (23)8.10暂停时对生产设备和材料的付款 (24)8.11托长的暂停 (24)8.12复工 (24)9竣工试验 (24)9.1承包商的义务 (24)9.2延误的试验 (25)9.3重新试验 (25)9.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25)10雇主的接收 (25)10.1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接收 (25)10.2部分工程的接收 (26)10.3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26)11缺陷责任 (26)11.1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 (26)11.2修补缺陷的费用 (26)11.3缺陷通知期的延长 (27)11.4未能修补的缺陷 (27)11.5移出有缺陷的工程 (27)11.6进一步试验 (28)11.7进入权 (28)11.8承包商调查 (28)11.9履约证书 (28)11.10未履行的义务 (28)11.11现场清理 (28)12竣工后试验 (29)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29)12.2延误的试验 (29)12.3重新试验 (29)12.4未能通过的竣工后试验 (29)13变更和调整 (30)13.2价值工程 (30)13.3变更程序 (30)13.4以适用货币支付 (31)13.5暂列金额 (31)13.6计日工作 (31)13.7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32)13.8因成本改变的调整 (32)14合同价格和付款 (32)14.1合同价格 (32)14.2预付款 (32)14.3期中付款的申请 (33)14.4付款价格表 (33)14.5拟用于工程的生产设备和材料 (34)14.6期中付款 (34)14.7付款的时间安排 (34)14.8延误的付款 (34)14.9保留金支付 (35)14.10施工报表 (35)14.11最终付款的申请 (35)14.12结清证明 (36)14.13最终付款 (36)14.14雇主责任的中止 (36)14.15支付的货币 (36)15 由雇主终止 (37)15.1通知改正 (37)15.2由雇主终止 (37)15.3终止日期时的估价 (38)15.4终止后的付款 (38)15.5雇主终止的权利 (38)16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 (38)16.1承包商暂停工作的权利 (38)16.2由承包商终止 (39)16.3停止工作和承包商设备的撤离 (39)16.4终止时的付款 (39)17风险与职责 (40)17.1保障 (40)17.2承包商对工程的照管 (40)17.3雇主的风险 (40)17.4雇主风险的后果 (41)17.5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 (41)18保险 (42)18.1有关保险的一般要求 (42)18.2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43)18.3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险 (44)18.4承包商人员的保险 (44)19不可抗力 (44)19.1不可抗力的定义 (44)19.2不可抗力的通知 (45)19.3将延误减至最小的义务 (45)19.4不可抗力的后果 (45)19.5不可抗力影响分包商 (45)19.6自主选择终止、支付和解除 (46)19.7根据法律解除履约 (46)20索赔、争端和仲裁 (46)20.1承包商的索赔 (46)20.2争端裁决委员会的任命 (47)20.3对争端裁决委员会未能取得一致时 (48)20.4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 (48)20.5友好解决 (49)20.6仲裁 (49)20.7未能遵守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 (49)20.8争端裁决委员会任命期满 (49)1 一般规定1.1定义在合同条件(“本条件”),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文中人员或当事各方等词语包括公司和其他合法实体.1.1.1 合同1.1.1.1 “合同”系指合同协议书、本条件、雇主要求、投标书和合同协议书列出的其他文件(如果有).1.1.1.2 “合同协议书”系指第1.6款[合同协议书]中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及所附各项备忘录.1.1.1.3 “雇主要求”系指合同中包括的,题为雇主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标、范围、和(或)设计和(或)其他技术标准,以及按合同对此项文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1.1.1.4 “投标书”系指包含在合同中的由承包商提交的为完成工程签署的报价,以及随同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本条件和雇主要求除外,如同时提交).1.1.1.5 “履约保证”和“付款计划表”系指合同中包括的具有上述名称的文件(如果有).1.1.2 各方和人员1.1.2.1 “当事方(或一方)”根据上下文需要,或指雇主,或指承包商.1.1.2.2 “雇主”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雇主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1.1.2.3 “承包商”系指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承包商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1.1.2.4 “雇主代表”系指由雇主在合同中指名的人员,或有时由雇主根据第3.1款[雇主代表的人员]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1.1.2.5 “承包商代表”系指由承包商在合同中指名的人员,或有时由承包商根据第4.3款[承包商代表]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1.1.2.6 “雇主人员”系指雇主代表、第3.2款[其他雇主人员]中提到的助手、以及雇主和雇主代表的所有其他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雇主或雇主代表通知承包商作为雇主人员的任何其他人员.1.1.2.7 “承包商人员”系指承包商代表和承包商在现场聘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承包商和每个分包商的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所有其他帮助承包商实施工程的人员.1.1.2.8 “分包商”系指为完成部分工程,在合同中指名为分包商、或被任命为分包商的任何人员,以及这些人员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1.1.2.9 “DAB(争端裁决委员会)”系指在合同中如此指名的一名或三名人员,或根据第20.2款[争端裁决委员会的任命]或第20.3款[对争端裁决委员会未能取得一致]的规定任命的其他人员.1.1.2.10 “菲迪克(FIDIC)”系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1.1.3 日期、试验、期限和竣工1.1.3.1 “基准日期”系指递交投标书截止前28天的日期.1.1.3.2 “开工日期”系指根据第8.1款[工程的开工]的规定通知的日期,合同协议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1.3.3 “竣工时间”系指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自开工日期算起,至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根据第8.2款[竣工时间]规定的要求竣工(连同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提出的任何延长期)的全部时间.1.1.3.4 “竣工试验”系指在合同中规定或双方商定的,或按指示作为一项变更的,在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被雇主接收前,根据第9条[竣工试验]的要求,进行的试验.1.1.3.5 “接收证书”系指根据第10条[雇主接收]的规定颁发的证书.1.1.3.6 “竣工后试验”系指在合同中规定的,在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被雇主接收后,根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的要求,进行的试验(如果有).1.1.3.7 “缺陷通知期限”系指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自工程或某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根据第10.1款[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接收]的规定证明的竣工日期算起,至根据第11.1款[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的规定通知工程或分项工程存在缺陷的期限(连同根据第11.3款[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的规定提出的任何延长期).如果专用条件中没有提出这一期限,该期限应为一年.1.1.3.8 “履约证书”系指根据第11.9款[履约证书]的规定颁发的证书.1.1.3.9 “日(天)”系指一个日历日,“年”系指365天.1.1.4 款项与付款1.1.4.1 “合同价格”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经商定的工程设计、施工、竣工和缺陷修补的款额,包括以及按照合同做出的调整(如果有).1.1.4.2 “成本(费用)”系指承包商在现场内外所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用及类似的支出,但不包括利润.1.1.4.3 “最终报表”系指第14.11款[最终付款的申请]规定的报表.1.1.4.4 “外币”系指可用于支付合同价格中部分(或全部)款项的当地货币以外的某种货币.1.1.4.5 “当地货币”系指工程所在国的货币.1.1.4.6 “暂列金额”系指合同中规定作为暂列金额的一笔款额(如果有),根据第13.5款[暂列金额]的规定,用于工程某一部分的实施,或用于提供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1.1.4.7 “保留金”系指雇主根据第14.3款[期中付款的申请]的规定扣留的保留金累计金额,根据第14.9款[保留金的支付]的规定进行支付.1.1.4.8 “报表”系指承包商根据第14条[合同价格和付款]的规定提交的作为付款申请的组成部分的报表.1.1.5 工程和货物1.1.5.1 “承包商设备”系指为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需要的所有仪器、机械、车辆和其他物品.但承包商设备不包括临时工程、雇主设备(如果有)、以及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生产设备、材料和其他任何物品.1.1.5.2 “货物”系指承包商设备、材料、生产设备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其中任何一种.1.1.5.3 “材料”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各类物品(生产设备除外),包括根据合同要由承包商供应的只供材料(如果有).1.1.5.4 “永久工程”系指根据合同承包商要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永久性工程.1.1.5.5 “生产设备”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仪器、机械和车辆.1.1.5.6 “分项工程”系指在专用条件中确定为分项工程(如果有)的工程组成部分.1.1.5.7 “临时工程”系指为实施和完成永久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场所需的所有各类临时性工程(承包商设备除外).1.1.5.8“工程”系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1.1.6 其他定义1.1.6.1 “承包商文件”系指第5.2条款[承包商文件]中所述的,承包商根据合同应提交的所有计算书、计算机程序和其他软件、图纸、手册、模型、以及其他技术性文件.1.1.6.2 “工程所在国”系指实施永久工程的现场(或其大部分)所在的国家.1.1.6.3 “雇主设备”系指雇主要求中所述的,由雇主提供的供承包商在实施工程中使用的仪器、机械和车辆(如果有),但不包括尚未经雇主接收的生产设备.1.1.6.4 “不可抗力”见第19条[不可抗力]的定义.1.1.6.5 “法律”系指所有全国性(或洲的)法律、条例、法令和其他法律,以及任何合法建立的公共当局制定的规则和细则等.1.1.6.6 “履约担保”系指根据第4.2款[履约担保]规定的担保(或各项担保,如果有).1.1.6.7 “现场“系指将实施永久工程和运送生产设备与材料到达的地点,以及合同中可能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1.1.6.8 “变更”系指按照第13条[变更和调整]的规定,经指示或批准作为变更的,对雇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任何更改.1.2解释在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需要外:(a)表示某一性别的词,包括所有性别;(b)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反之亦然;(c)包括“同意(商定)”、“已达成(取得)一致”、或“协议”等词的各项规定都要求用书面记载;(d)“书面”或“用书面”系指手写、打字、印刷、或电子制作,并形成永久性记录.旁注和其他标题在本条件的解释中不应考虑.1.3通信交流本条件不论在何种场合规定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通信信息都应:(a)采用书面形式,由人面交(取得对方收据),通过邮寄或信差传送,或用专用条件中提出的任何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发送;(b)交付、传送或传输到合同中注明的接收人的地址.但(i)如接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址发送;(ii)如接收人在请求批准、同意时没有另外说明,可按请求发出的地址发送.批准、证明、同意和确定不得无故被扣压或拖延.1.4法律和语言合同应受专用条件中所述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当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采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时,应以专用条件中指定的主导语言文本为准.通讯交流应使用专用条件中指定的语言,如未指定,应使用合同(或其大部分)编写用的语言.1.5文件优先次序构成合同的文件要认为是互相说明的.为了解释的目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a)合同协议书,(b)专用条件,(c)本通用条件,(d)雇主要求,(e)投标书和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6合同协议书合同自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日期起全面实施和生效.为签订合同协议书,依法征收的印花税和类似的费用(如果有)应由雇主承担.1.7权益转让任一方都不应将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根据合同所具有的任何利益或权益转让他人.但任一方:(a)在另一方完全自主决定的情况下,事先征得其同意后,可以将全部或部分转让;(b)可以作为以银行或金融机构为受款人的担保,转让其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到期或将到期应得款项的权利.1.8文件的照管和提供每份承包商文件都应由承包商保存和照管,除非并直到被雇主接收为止.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商应向雇主提供承包商文件一式六份.承包商应在现场保存一份合同、雇主要求、承包商文件、变更、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其他往来文书.雇主人员有权在所有合理的时间使用所有这些文件.如果一方发现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该错误或缺陷通知另一方.1.9保密性除了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和遵守适用法律的需要以外,双方应将合同的详情视为私人的和秘密的.没有雇主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在任何商业或技术论文或其他场合发表或允许发表、或透漏工程的任何细节.1.10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由承包商(或以其名义)编制的承包商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就当事双方而言,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承包商所有.承包商(通过签署合同)应被认为已经给予雇主一项无限期的、可转让的、不排他的、免版税的,复制、使用和传送承包商文件的许可,包括对它们做出修改和使用修改后的文件的许可.这项许可将:(a)适用于工程相关部分的实际或预期寿命期(取较长的);(b)允许具有工程相关部分正当占有权的任何人,为了完成、操作、维修、更改、调整、修复和拆除工程的目的,复制、使用和传送承包商文件;(c)在承包商文件是计算机程序或其他软件形式的情况下,允许它们在现场和合同中设想的其他场所的任何计算机上使用,包括对承包商提供的任何计算机进行替换.未经承包商同意,雇主(或以其名义)不得在本款允许以外,为其他目的使用、复制由承包商(或以其名义)编制的承包商文件和其他设计文件,或将其传送给第三方.1.11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由雇主(或以其名义)编制的雇主要求以及其他文件,就当事双方而言,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雇主所有.承包商因合同的目的,可自费复制、使用和传送上述文件.除合同需要外,未经雇主同意,承包商不得使用、复制上述文件,或将其传送给第三方.1.12保密事项不得要求承包商向雇主透漏他在投标书中称为是秘密的任何信息.对雇主为了证实承包商遵守合同的情况,正当需要的其他信息,承包商应当透漏.1.13遵守法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应遵守适用法律.除非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a)雇主应已(或将)为永久工程取得规划、区域划定、或类似的许可,以及在雇主要求中所述的雇主已(或将)取得的任何其他许可;雇主应保障并保持使承包商免受因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带来的伤害;(b)承包商应发出所有通知,缴纳各项税费,按照法律关于工程设计、实施和竣工、以及修补任何缺陷等方面的要求,办理并领取所需要的全部许可、执照或批准;承包商应保障并保持使雇主免受因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带来的伤害.1.14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如果承包商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依照适用法律)组成的联营体、联合体,或其他未立案的组合:(a)这些当事人应被认为在履行合同上对雇主负有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b)这些当事人应将有权约束承包商及每个当事人的负责人通知雇主.(c)未经雇主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改变其组成或法律地位.2雇主.2.1现场进入权雇主应在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几个时间)内,给承包商进入和占用现场各部分的权利.此项进入和占用权可不为承包商独享.如果根据合同,要求雇主(向承包商)提供任何基础、结构、生产设备或进入手段的占用权,雇主应按雇主要求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 但雇主在收到履约担保前,可保留上述任何进入或占用权,暂不给予.如果在专用条件中没有规定上述时间,雇主应自开工日期起给承包商进入和占用现场的权利.如果雇主未能及时给承包商上述进入和占用的权利,使承包商遭受延误和(或)招致增加费用,承包商应向雇主发出通知,根据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的规定有权要求:(a)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如果竣工已或将受到延误,对任何此类延误,给予延长期;(b)任何此类费用和合理利润,应加入合同价格,给予支付.在收到此通知后,雇主应按照第3.5款[确定]的规定,就此项要求做出商定或确定.但是,如果出现雇主的违约是由于承包商的任何错误或延误,包括在任何承包商文件中的错误或提交延误造成的情况,承包商应无权得到上述延长期、费用或利润.2.2许可、执照或批准雇主应(按其所能)根据承包商的请求,对其提供以下合理的协助:(a)取得与合同有关,但不易得到的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文本;(b)协助承包商申办工程所在国法律要求的以下任何许可、执照或批准:(i)根据第1.13款[遵守法律]的规定,承包商需要得到的,(ii)为运送货物,包括结关需要的,(iii)当承包商设备运离现场出口时需要的.2.3雇主人员雇主应负责保证在现场的雇主人员和其他承包商做到:(a)根据第4.6款[合作]的规定,与承包商的各项努力进行合作.(b)采取与根据第4.8款[安全程序](a)(b)(c)项和第4.18款[环境保护]要求承包商采取的类似行动.2.4雇主的资金安排雇主在应在收到承包商的任何要求28天内,提出其已做并将维持的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说明雇主能够按照第14条[合同价格和付款]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格(按当时估算).如果雇主拟对其资金安排做任何重要变更,应将其变更的详细的情节通知承包商.2.5雇主的索赔如果雇主认为,根据本条件任何条款、或合同有关的另外事项,他有权得到任何付款,和(或)缺陷通知期限的任何延长,他应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说明细节.但对承包商根据第4.19款[电、水和燃气]和第4.20款[雇主的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规定的到期付款,或承包商要求的其他服务的应付款,不需发出通知.通知应在雇主了解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后尽快发出.关于缺陷通知缺陷任何延长的通知,应在该期限到期前发出.通知的细节应说明提出索赔根据的条款或其他依据,还应包括雇主认为根据合同他有权得到的索赔金额和(或)延长期的事实依据.然后,雇主应按照第3.5款[确定]的要求,商定或确定(ⅰ)雇主有权得到承包商支付的金额(如果有),和(或)(ⅱ)按照第11.3款[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的规定,得到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期(如果有).雇主可将上述金额在给承包商的到期或将到期的任何应付款中扣减.雇主应仅有权根据本款或第14.6款[期中付款](a)和(或)(b)项的规定,从给承包商的应付款中冲销或扣减,或另外对承包商提出索赔.3雇主的管理3.1雇主代表雇主可以任命一名雇主代表,代表他根据合同进行工作。

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简介

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简介
(3)经济学基础 包括经济学、会计学、工程经济学、国 际贸易、国际金融、保险和公司理财等 。
2,外向型
(1)技术方面 熟悉国外通用的设计规程、技术规范、实 验标准等,能看懂英文的有关技术文件 。
(2)经济方面 了解国际上有关贸易、融资、工程保险以 及财务的要求。
(3)管理方面 掌握工程项目管理原理,特别要熟悉合 同管理及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管理 。能够使用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机软件 进行项目管理。
高级管理人才。
一、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国际视野 1,胸怀祖国 :具有爱国主义情操
➢扩大国家的政治影响 ➢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 ➢弥补国家的资源不足 ➢促进国际的文化交流
(2)管理学基础 包括管理学、运筹学、组织行为学、市 场学、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 合同管理、工程估价以及有关法律知识 等;
MDBs的特点:
(1)格式上用词与多边银行招标文件一致, 并将“投标书附录”变成了“合同数据 表”,专用合同条件的A部分为“合同数据 表” ,B部分为“特定条款”;
FIDIC保留了对该书的版权和对MDBs 的管理责任;
MDBs未对“新红皮书”99版作根本性 的改变,只用于多边开发银行融资的项目;
(2)规定更为具体、定量和公平: 如业主的索赔期限,利润占成本的比
以上10项中除有下划线的文件外,其余内容均进入合 同。
(2) 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 (中国合同法第二条)
合同一经成立,即受法律保护。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是签订合同的基础, 是业主方拟定的合同草案。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要约(Offer),业主方 接受其投标报价即为承诺(Acceptance)。 招标文件90%以上的内容都将进入合同。

FIDIC黄皮书与银皮书主要条款对比分析

FIDIC黄皮书与银皮书主要条款对比分析

1FIDIC 黄皮书与银皮书主要条款对比分析序号 黄皮书银皮书分析概论《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适用于承包商负责设备采购、设计和施工,咨询工程师监理,总额价格承包,但不可预见条件和物价变动可以调价,是一种业主控制较多的总承包合同格式。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适用于承包商承担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直到投产运行;合同价格总额包干,除不可抗力条件外,其他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业主只派代表管理,只重最终成果,对工程介入很少。

是较彻底的交钥匙总承包模式。

1第3款【工程师】该条款规定工程师的任务和权力、工程师对助手的托付、工程师的指示及工程师的替换。

合同条款内容与FIDIC 红皮书一致。

第3款【雇主的管理】该条款规定雇主代表的任命、对其他雇主人员和受托人员的任务指派和权力托付、雇主的指示。

黄皮书中延续了红皮书中对工程师的使用,银皮书中没有工程师的概念,代之以雇主代表。

银皮书中的雇主代表与黄皮书中的工程师一样,同样需要执行所有雇主交给他的工作任务,并行使雇主权力,但是银皮书中的雇主代表的权力更加广泛,而且雇主代表受雇于雇主为雇主服务,显然是倾向于雇主的。

黄皮书中工程师是独立第三方,具有相对的公正性;而银皮书中以雇主代表替代工程师,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商的索赔将带来困难和不利影响。

2第4.7款 【放 线】第4.7款 【放 线】与黄皮书相比,银皮书中的内容只是保留了黄皮书中第一段,而删除了黄皮书中的由于雇主原因2承包商应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对工程放线。

承包商应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分正确定位,并应纠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中的任何错误。

雇主应对规定或通知的这几项基准的的任何错误负责,但承包商在使用前,做出合理的努力,对其准确性进行核实。

如果承包商在实施中由于这些几项基准中的的某项错误必然遭受延误(和)招致增加费用,而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发现此类错误,并避免此延误和(或)增加费用,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根据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的规定,有权要求:(a) 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如果竣工已经或将被延误,对任何此类延误给予延长期;(b) 任何此类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应计入合同价格,给予支付。

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一、简介设计采购施工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交钥匙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中常见的合同模式之一。

本文将就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的条件进行详细论述。

二、合同的基本要素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需包含以下基本要素:1. 合同名称:明确规定合同的名称,以便于双方进行准确理解和应用;2. 合同双方:详细列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和承包人;3. 合同背景:简要描述工程的背景和目的,为合同的签署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4. 定义和解释:对合同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和法律概念进行详细的定义和解释,以消除双方的误解;5. 合同的有效期: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以保证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6. 工程范围:详细描述工程的范围,包括工程的类型、规模、具体要求等;7. 价款支付方式:明确规定价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节点,以确保合同款项按时支付给承包人;8. 设计责任:明确规定承包人的设计责任,并约定设计文件的审查和修改程序;9. 引进设备和材料:规定承包人引进设备和材料的要求,包括设备的质量标准、来源、验收标准等;10. 竣工和交付:约定工程竣工和交付的程序和标准;11. 质量保证:确定工程质量保证的规定,包括质量保证期限和责任承担;12. 变更和索赔:约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13. 违约和解决争议:规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如仲裁或法院起诉等;14. 合同的终止:列明合同的终止条件和处理程序;15. 其他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其他适用的合同条款。

三、合同的履行流程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的履行流程如下:1. 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签署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履行合同:委托人提供工程需求和相关资料,承包人按照承包约定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3. 设计阶段:承包人根据委托人的需求进行合理的设计,并经过委托人的审查和修改;4. 采购阶段: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引进设备和材料,并确保其质量符合合同要求;5. 施工阶段: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的施工和管理,并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6. 竣工和交付: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将工程交付给委托人;7. 维护期:委托人在维护期内检查和验收工程质量,承包人负责修复质量问题;8. 合同结算: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最后的结算,确定最终付款金额;9. 合同终止:合同在合同期满、双方达成解除协议或发生严重违约等情况下终止。

《EPC(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

《EPC(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

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南京树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用条件1 一般规定1.1 定义在合同条件(“本条件”),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文中人员或当事各方等词语包括公司和其他合法实体。

1。

1.1 合同1.1。

1.1 “合同”系指合同协议书、本条件、雇主要求、投标书和合同协议书列出的其他文件(如果有)。

1。

1。

1。

2 “合同协议书"系指第1.6款[合同协议书]中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及所附各项备忘录.1.1.1.3 “雇主要求”系指合同中包括的,题为雇主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标、范围、和(或)设计和(或)其他技术标准,以及按合同对此项文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1.1。

1.4 “投标书”系指包含在合同中的由承包商提交的为完成工程签署的报价,以及随同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本条件和雇主要求除外,如同时提交).1。

1.1。

5 “履约保证”和“付款计划表”系指合同中包括的具有上述名称的文件(如果有)。

1。

1.2 各方和人员1。

1.2.1 “当事方(或一方)”根据上下文需要,或指雇主,或指承包商。

1。

1。

2。

2 “雇主"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雇主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商"系指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承包商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

1。

1.2。

4 “雇主代表”系指由雇主在合同中指名的人员,或有时由雇主根据第3.1款[雇主代表]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

1。

1。

2.5 “承包商代表"系指由承包商在合同中指名的人员,或有时由承包商根据第4.3款[承包商代表]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1。

1.2.6 “雇主人员”系指雇主代表、第3.2款[其他雇主人员]中提到的助手、以及雇主和雇主代表的所有其他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雇主或雇主代表通知承包商作为雇主人员的任何其他人员。

(完整版)FIDIC合同条款-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

(完整版)FIDIC合同条款-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

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目录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3) (2)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4) (10)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5-7) (18)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8-11) (25)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2-13) (33)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4-17) (42)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8-20) (50)第二部分附注 (59)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3)1.合同定义1.1在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文定义的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款赋予的含义:1.1.1文件1.1.1.1“合同”指本合同条件(第一与第二部分)、雇主的要求、投标书、承包商的建议书、资料表、中标函、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1.1.2“雇主的要求”指合同中包括的对工作范围、标准、设计准则(如有时)和进度计划的说明,以及根据合同对其所作的任何变更和修正。

1.1.1.3“标书”指承包商为了工程间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4“投标书附录”指包括在投标书中已填写完的附录。

1.1.1.5“承包商的建议书”指包含在合同中、随投标书一同递交的初步设计。

1.1.1.6“资料表”指包含在合同中、与投标书一同递交的信息与数据。

1.1.1.7“支付计划表”指第1.4款中所指的计划表(如有时)。

1.1.1.8“中标函”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函。

1.1.1.9“合同协议书”指第 1.5款中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如有时)。

1.1.2人员1.1.2.1“雇主”指投标书附录中指定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除非承包商同意)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设计采购施工_epc_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设计采购施工_epc_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一、定义与术语1.1 本合同条件中的下列术语,除专用条款另有定义外,均按以下含义理解:(1)合同:指本合同条件以及附件、专用条款、图纸、技术文件和其他构成合同一部分的所有文件。

(2)业主:指合同中指定的承担合同义务的一方。

(3)承包商:指承担合同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交付的义务的一方。

(4)工程师:指业主指派的,负责监督合同执行的独立第三方。

(5)EPC:指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Construction)交钥匙工程。

(6)交钥匙:指承包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将工程交付给业主,并保证工程在规定时间内正常运行。

1.2 本合同条件中的下列术语,按国际商会(ICC)发布的最新版本《国际合同条件》解释:(1)违约:指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索赔:指根据合同约定,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额外费用的权利。

(3)变更:指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业主需求、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同内容的修改。

二、合同的组成2.1 本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2)通用合同条件;(3)专用合同条件;(4)图纸和技术文件;(5)附件和其他构成合同一部分的文件。

2.2 合同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顺序和时间向对方提供合同文件。

三、合同的履行3.1 承包商义务(1)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和交付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符合合同要求。

(2)承包商应承担合同工程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风险、采购风险、施工风险和市场风险。

(3)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工程项目的维护、培训和技术支持。

3.2 业主义务(1)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采购费、施工费和其他额外费用。

(2)业主应提供合同工程所需的场地、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商的设计、采购、施工和交付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

设计采购施工 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菲迪克FIDIC文

设计采购施工 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菲迪克FIDIC文

目录分析
通用条件
致谢
目录 3
条款1至21条
1
13
附录争端避免/ 裁决委员会协
2
议书一般条件
211
3 附件争端避免/
裁决委员会程 序规则 229
4
条款索引 241
5 专用条件编写
指南同数据 255
专用条件B部 1
分—特别规定 267
编写招标文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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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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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369
5
投标函 393
合同协议书 396
争端避免/裁 决委员会协 议书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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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采购施工 EPC 交钥匙工程合 同条件 菲迪克FIDIC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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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设计采购施工(E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在当今的工程项目管理中,设计采购施工(EC)交钥匙工程合同已成为一种流行的合作模式。

它不仅能够确保项目的高效执行,而且还能为业主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设计采购施工(E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范本,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种合同模式。

一、合同双方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二、合同内容1. 乙方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

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工程款项。

5.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质量负责,并在保修期内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

6. 乙方应对其在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承担法律责任。

7. 乙方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尊重当地的文化和社会习惯。

8. 乙方应保护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9.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困难。

10. 乙方应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文件和资料。

11. 乙方应在项目完成后接受甲方的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整改和完善。

12. 乙方应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13. 乙方应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

14. 乙方应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15. 乙方应在项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16.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7. 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

fidic各类合同范本比较

fidic各类合同范本比较

fidic各类合同范本比较FIDIC 各类合同范本比较一、《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红皮书通常适用于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业主负责设计工作,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

其特点包括:1. 风险分担较为均衡:业主和承包商在风险分担方面相对平衡,既考虑了业主对项目的整体把控需求,也保障了承包商在一定条件下的合理权益。

2. 详细的条款规定:涵盖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各个环节,对工程进度、质量、变更、索赔等都有详尽的规定。

3. 强调工程师的作用: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监督工程进展、处理争议等。

二、《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黄皮书)黄皮书适用于由承包商负责设计和生产设备供应以及施工安装的项目。

与红皮书相比:1. 承包商承担更多设计责任:承包商在设计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责任,需要保证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风险分配有所不同:由于承包商承担了部分设计工作,相应的风险也更多地向承包商倾斜。

3. 注重设备性能:对生产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要求有明确的规定和检验标准。

三、《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银皮书主要适用于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 EPC 交钥匙项目。

其显著特点有:1. 承包商承担绝大部分风险:几乎涵盖了项目的所有风险,包括设计风险、自然风险等,业主的风险相对较小。

2. 业主介入较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一般只提出功能性要求,不过多干预具体的实施过程。

3. 强调最终成果:重点关注项目最终交付的成果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性能标准。

四、《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1. 条款简洁明了:简化了合同管理的流程和要求,以适应小型项目的快速实施。

2. 灵活性较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补充。

3. 成本相对较低:在合同管理和执行方面的成本较低,适合预算有限的项目。

FIDIC 的不同合同范本在适用范围、风险分担、设计责任、业主介入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

在实际应用中,项目参与方应根据项目的特点、规模、复杂程度以及双方的意愿和能力,选择最合适的合同范本,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方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FIDICI1999年新版四本合同条件的特点及应用范畴

FIDICI1999年新版四本合同条件的特点及应用范畴
④缺陷通知期的扫尾工作,缺陷修正、重建和补救
①施工期间的检查和检验
②竣工检验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
③竣工后检验(检验项目是否达到“业主的要求”中的各项指标
④缺陷通知期的扫尾工作,缺陷修正、重建和补救
①仅在通用条件中对施工期间的检验做了扼要的规定
②如业主对接收工程以及在接收工程前进行任何测试,则需在“规范”中规定
绿皮书
6、风险分担
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对风险的分担比较均衡。业主主要承担政治风险(如战争、军事政变等),经济风险(如物价上涨、汇率波动等),法律风险、设计风险(承包商设计的部分除外),自然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承包商方承担上述业主方承担的风险之外的风险
与“新红皮书”基本相同,但设计风险由承包商承担
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包括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设计风险,以及“业主的要求”中说明的风险。因此,投标时风险费高,报价也高,对承包商风险管理的要求也高。业主方承担政治风险,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由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合同,但不能对总承包商的工作干预过多
由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合同。也可以在需要时委任工程师
3、合同文件
包括:
合同协议书
中标函
投标函
补充文件
合同条件
业主的要求
已填写的资料表
承包商的建议书
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车的其他文件(如果有)
包括:
合同协议书
中标函
投标函
补充文件
合同条件
业主的要求
已填写的资料表
承包商的建议书
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车的其他文件(如果有)
包括: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备忘录(包括合同价格的细目表)
补充文件
合同条件
业主的要求

被忽略的FIDIC银皮书序言

被忽略的FIDIC银皮书序言

被忽略的FIDIC银皮书序言很多人对设计采购施工(EPC)模式都有诸如此类的问题:它适用于什么类型的项目,雇主要求应该达到什么深度,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招标投标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操作……理解这些问题的最好手段是阅读合同范本。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9年第一次出版了针对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的合同范本《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这是目前在EPC项目中应用最广泛的一个合同范本。

某种程度上说,“EPC”这个词大兴其道就是源于FIDIC的银皮书。

由于是第一版,银皮书的起草者们专门针对银皮书写了一个序言(INTRODUCTORY NOTE TO FIRSTEDITION)。

很多人在读银皮书的时候,可能并没有认真读过银皮书的这个序言,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在同一年出版的几本合同范本中,只有银皮书才有这么一个序言。

序言虽然仅有短短两页,但对我们理解EPC模式却非常有用。

本文将结合银皮书的第一版序言(INTRODUCTORY NOTE TO FIRSTEDITION),对EPC项目中一些常见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

适用范围序言中关于银皮书的适用范围有这样一段话:「This form for EPC/Turnkey Projectsis thus intended to be suitable, not only forEPC Contracts within a BOT orsimilar type venture, but also for all many projects, both large and smaller,particularly E & M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and other process plantprojects」这段话点出了FIDIC起草者倾向的两个重点适用范围:•BOT或者类似融资项目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电气、机械以及其它加工设备项目虽然银皮书的起草者说明银皮书可以适用于无论大小的各类EPC类的项目,但是以上两个方面显然是他们重点强调的。

监理合同第九章-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

监理合同第九章-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

第九章-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第二节 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及各方责任与义务《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典型条款分析一、《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及各方责任和义务《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又称“银皮书”),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也称作交钥匙工程,该模式下业主只选定一个承包商。

银皮书中,是由业主方委派"业主代表"代替业主负责工程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目标。

二、《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典型条款分析(一)合同组成文件及业主要求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件;(3)通用合同条件;(4)业主要求;(5)明细表;(6)投标书;(7)联合体保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8)其他组成合同的文件。

【例2020年-真题单选】根据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是()。

A. 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投标书—业主要求B. 专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业主要求一投标书C. 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业主要求—投标书D. 专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投标书—业主要求网校答案:B二、《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典型条款分析(二)业主代表业主应任命一名"业主代表"代表业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业主方希望替换任何已任命的业主代表,应在不少于14天前将替换人员的姓名、地址、职责、权力及任命日期通知给承包商。

承包商有权对替换人选提出反对,但需要给出合理的理由。

二、《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典型条款分析(二)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及其助理人员根据授权做出的批准、证明、同意、检查、指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等,应如同业主采取的行动一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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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当地货币”系指工程所在国的货币。
1.1.4.6 “暂列金额”系指合同中规定作为暂列金额的一笔款额(如果有),根据第 13.5 款[暂列金额]的规定,用于工程某一部分的实施,或用于提供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
1.1.4.7 “保留金”系指雇主根据第 14.3 款[期中付款的申请]的规定扣留的保留金累 计金额,根据第 14.9 款[保留金的支付]的规定进行支付。
合同自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日期起全面实施和生效。为签定合同协议书,依法征收的印花 税和类似的费用(如果有)应由雇主承担。
1.7 权益转让
任一方都不应将合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根据合同所具有的任何利益或权益 转让他人。但任一方:
(a) 在另一方完全自主决定的情况下,事先征得其同意后,可以将全部或部分转让; (b) 可以作为以银行或金融机构为受款人的担保,转让其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到期或将 到期应得款项的权利。
1.1.1 合同
1.1.1.1 “合同”系指合同协议书、本条件、雇主要求、投标书和合同协议书列出的其 他文件(如果有)。
1.1.1.2 “合同协议书”系指第 1.6 款[合同协议书]中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及所附各项 备忘录。
1.1.1.3 “雇主要求”系指合同中包括的,题为雇主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标 、 范围、和(或)设计和(或)其他技术标准,以及按合同对此项文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
1.8 文件夹照管和提供
每份承包商文件都应由承包商保存和照管,除非并直到被雇主接收为止。除非合同中另 有规定,承包商应向雇主提供承包商文件一式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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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应在现场保存一份合同、雇主要求、承包商文件、变更、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其 他往来文书。雇主人员有权在所有合理的时间使用所有这些文件。
如果一方发现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该错误或缺陷通 知另一方。
1.9 保密性
除了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和遵守适用法律的需要以外,双方应将合同的详情视为私人的和 秘密的。没有雇主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在任何商业或技术论文或其他场合发表或允许发表、 或透露工程的任何细节。
1.10 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夹
就各当事方间而言,由承包商(或以其名义)编制的承包商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其版权 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承包商所有。
FIDIC
《设计采购施工 (EPC)/交 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1999 年第一版)
南京树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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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条件
1 一般规定
1.1 定义
在合同条件(“本条件”),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 所述的含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文中人员或当事各方等词语包括公司和其他合法实体。
1.1.2.2 “雇主”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雇主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 人。
1.1.2.3 “承包商”系指合同协议书中被称为承包商的当事人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 承人。
1.1.2.4 “雇主代表”系指由雇主在合同中指名的人员,或有时由雇主根据第 3.1 款[雇 主代表]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
1.1.2.5 “承包商代表”系指由承包商在合同中指名的人员,或有时由承包商根据第 4.3 款[承包商代表]的规定任命为其代表的人员。
1.1.2.6 “雇主人员”系指雇主代表、第 3.2 款[其他雇主人员]中提到的助手、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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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和雇主代表的所有其他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雇主或雇主代表通知承包商作为雇 主人员的任何其他人员。
通信交流应使用专用条件中指定的语言,如未指定,应使用合同(或其大部分)编写用的 语言。
1.5 文件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要认为是互作说明的。为了解释的目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a)合同协议书, (b)专用条件, (e)本通用条件, (d)雇主要求, (e) 投标书和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6 合同协议书
(i)如接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址发送;
(ii)如接收人在请求批准、同意时没有另外说明,可按请求发出的地址发送。
1.4 法律和语言
批准、证明、同意和确定不得无故被扣压或拖延。
合同应受专用条件中所述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当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 采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时,应以专用条件中指定的主导语言文本为准。
1.1.5.5 “生产设备”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仪器、机械和车辆。
1.1.5.6 “单位工程”“ 系指在专用条件中确定为单位工程(如果有)的工程组成部分。
1.1.5.7 “临时工程”系指为实施和完成永久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场所需的所有 各类临时性工程(承包商设备除外)。
1.1.5.8 “工程”系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
1.1.2.7 “承包商人员”系指承包商代表和承包商在现场聘用的所有人员,包括承包商和 每个分包商的职员、工人和其他雇员,以及所有其他帮助承包商实施工程的人员。
1.1.2.8 “分包商”系指为完成部分工程,在合同中指名为分包商、或被任命为分包商 的任何人员,以及这些人员财产所有权的合法继承人。
1.1.2.9 “DAB(争端裁决委员会)”系指在合同中如此指名的一名或三名人员,或根据 第 20.2 款[争端裁决委员会的任命]或第 20.3 款[对争端裁决委员会未能取得一致]的规定 任命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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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其他定义
1.1.6.1 “承包商文件”系指第 5.2 款[承包商文件]中所述的,承包商根据合同提交的 所有计算书、计算机程序和其他软件、图纸、手册、模型、以及其他技术性文件。
1.1.6.2 “工程所在国”系指实施永久工程的现场(或其大部分)所在的国家。
1.1.6.3 “雇主设备”系指雇主要求中所述的,由雇主提供的供承包商在实施工程中使 用的仪器、机械和车辆(如果有),但不包括雇主尚未接收的生产设备。
1.1.1.8“变更”系指按照第 13 条[变更和调整]的规定,经指示或批准作为变更的,对 雇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任何更改。
1.2 解释
在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需要外:
(a) 表示某一性别的词,包括所有性别; (b) 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反之亦然; (c) 包括“同意(商定)”、“已达成(取得)一致”、或“协议”等词的各项规定都要求用 书面记载; (d) “书面”或“用书面”系指手写、打字、印刷、或电子制作,并形成永久性记录。
1.1.6.4 “不可抗力”见第 19 条[不可抗力]的定义。
1.1.6.5 “法律”系指所有全国性(或州的)法律、条例、法令和其他法律,以及任何合 法建立的公共当局制定的规则和细则等。
1.1.6.6 “履约担保”系指根据第 4.2 款[履约担保]规定的担保(或各项担保,如果有)。
1.1.6.7 “现场”系指将实施永久工程和运送生产设备与材料到达的地点,以及合同中 可能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1.4.8 “报表”系指承包商根据第 14 条[合同价格和付款]的规定提交的作为付款申 请的组成部分的报表。
1.1.5 工程和货物
1.1.5.1 “承包商设备”系指为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需要的所有仪器、 机械、车辆和其他物品。但承包商设备不包括临时工程、雇主设备(如果有)、以及拟构成或 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生产设备、材料和其他任何物品。
1.1.5.2 “货物”系指承包商设备、材料、生产设备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其中任何 一种。
1.1.5.3 “材料”系指拟构成或正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各类物品(生产设备除外),包 括根据合同要由承包商供应的只供材料(如果有)。
1.1.5.4 “永久工程”系指根据合同承包商要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永久性工程。
1.1.1.4 “投标书”系指包含在合同中的由承包商提交的为完成工程签署的报价,以及 随同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本条件和雇主要求除外,如同时提交)。
1.1.1.5 “履约保证”和“付款计划表”系指合同中包括的具有上述名称的文件(如果 有)。
1.1.2 各Biblioteka 和人员1.1.2.1 “当事方(或一方)”根据上下文需要,或指雇主,或指承包商。
1.1.3.8 “履约证书”系指根据第 11.9 款[履约证书]的规定颁发的证书。
1.1.3.9 “日(天)”系指一个日历日,“年”系指 36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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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款项与付款 1.1.4.1 “合同价格”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经商定的工程设计、施工、竣工和
缺陷修补的款额,包括按照合同做出的调整(如果有)。
1.1.4.2 “成本(费用)”系指承包商在现场内外所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 括管理费用及类似的支出,但不包括利润。
1.1.4.3 “最终报表”系指第 14.11 款[最终付款的申请]规定的报表。
1.1.4.4 “外币”系指可用于支付合同价格中部分(或全部)款项的当地货币以外的某种 货币。
旁注和其他标题在本条件的解释中不应考虑。
1.3 通信交流
本条件不论在何种场合规定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 通信信息都应:
(a) 采用书面形式,由人面交(取得对方收据),通过邮寄或信差传送,或用专用条件中 提出的任何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发送;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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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交付、传送或传输到合同中注明的接收人的地址。但
1.1.3.7 “缺陷通知期限”系指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自工程或某单位工程 (视情况而定) 根据第 10.1 款[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接收]的规定证明的竣工日期算起,至根据第 11.1 款[完成 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的规定通知工程或单位工程存在缺陷的期限(连同根据第 11.3 款[缺陷 通知期限的延长]的规定提出的任何延长期)。如果专用条件中没有提出这一期限,该期限应 为一年。
1.1.2.10 “菲迪克(FIDIc)”系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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