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讲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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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
FIDIC合同条件体系及应用
一、FIDIC合同主要文件构成
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合同条件体系,包括:
(红皮书)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新红皮书) FIDIC程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新增)
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全称是:由业主设计的房屋和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for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Employer);
(黄皮书) 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
(新黄皮书) FIDIC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1999年新增)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注:《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新黄皮书)的全称是:由承包商设计的电气和机械设备安装与民用和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ed-Build for Electrlcal and Mechanical Plant and Building and Engineering Works Designed by the Contractor)。
(橘皮书)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 Build and Turnkey
(银皮书)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
(白皮书)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1998年第三版)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
(绿皮书)合同的简短格式
Short Form of Contract
二、FIDIC主要合同文件的适用性
国际承包工程涉及到的FIDIC合同主要有四种:
常见的是土木工程施工方面的,正式名称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由于封皮是红色的,海外通常叫做“红皮书”;
还有黄色封皮的,是机电工程方面的,正式名称为《机电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常叫“黄皮书”;
再有就是白色封皮的,是设计咨询方面的,正式名称为《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服务协议模式》(Client/Consultant Model Service Agreement),也叫“白皮书”,其付费标准是按“人—日”、“人—周”或“人一月”计算;
交钥匙项目专有一个“橙皮书”,正式名称为《设计、施工及交钥匙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 1995),其主要特点就是参考“黄皮书”做些变通,规定从设计至施工完毕,所有责任全都集中到承包商身上——当然另一方面这也给承包商提供了更大的活动余地。“橙皮书”通常适用于BOT类型的项目。
此外,FIDIC在1999年又出版了EPC合同,正式名称为《设计、采购及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常叫“银皮书”,并建议可作为“橙皮书”的一个替代范本。还有适用于标价相对较低的小型工程的简短合同格式(The Short Form of Contract),常叫“绿皮书”。这些FIDIC合同形成了一套规范性的文件,业内人士鉴于书封皮的颜色特点,常将整个合同条件通称为“彩虹系列”。
在国际承包工程中一般用到的都是FIDIC合同“红皮书”,是土建类的项目;但是搞机电设备供货,使用信用证付款方式的项目,一般多用FIDIC合同“黄皮书”。两个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输电线工程和几个变电站项目,用的就都是FIDIC 合同“黄皮书”,因为这类工程的供货成分大。若土建部分比重大,就要用红皮的了。
三、FIDIC出版的各类合同条件先后有:
(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1992年修订版)(红皮书)
(2)《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1988年第2版)(黄皮书)
(3)《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1994年第1版)(与红皮书配套使用);
(4)《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5年版)(桔皮书);
(5)《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6)《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7)《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8)《简明合同格式》(1999年第一版);
(9) 多边开发银行统一版《施工合同条件》(2005年版),等等。
四、1999年四种新版的合同条件
1999年9月,FIDIC出版了一套4本全新的标准合同条件:
(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简称“新红皮书”。该文件推荐用于有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主要用于单价合同。在这种合同形式下,通常由工程师负责监理,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也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新红皮书与原红皮书相对应,但其名称改变后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大。该合同主要用于由业主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 Works)和土木工程(Engineering Works)。
(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
《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简称“新黄皮书”。该文件推荐用于电气和(或)机械设备供货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通常采用总价合同。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建筑物的任何组合,进行工程总承包。但也可以对部分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新黄皮书与原黄皮书相对应,其名称的改变便于与新红皮书相区别。在新黄皮书条件下,承包商的基本义务是完成永久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简称“银皮书”该文件可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工厂或类似设施的加工或动力设备、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采用总价合同。这种合同条件下,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由承包商承担项目实施的全部责任,雇主很少介入。即由承包商进行所有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最后提供一个设施配备完整、可以投产运行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