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协议书主要条款解读完整版

合集下载

FIDIC规定合同主要条款解读汇报(完整版)

FIDIC规定合同主要条款解读汇报(完整版)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解读: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不就是我们天天见到的一些项目上的事物吗?”天天见到的事物,未必认识的透彻,把握的精确。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要规范其外延。

只有清楚地说明了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即其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是与这本事物无关的。

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搞不清楚这个边界的精确位置,则必然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

实际上呢?这个款项有着严格的限定,它是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

忘记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只说费用,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就是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所致。

第1.1.1.1条合同解读: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

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是把合同组件都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

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

这样装订的好处是无论何时要查合同,只需要拿出一本东西就可以了。

不象国内合同,到结算时搜集一个个合同组件有时都会成为一种麻烦。

在合同装订准备正式签订时,合同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件,应该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如果发生本应该是合同组件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那这个失误就太低级了。

关于“合同”这个名词定义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

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

如果可以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

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

在法律意义上,这个规定是很严格的。

fidic合同条款

fidic合同条款

fidic合同条款FIDIC(国际工程承包商协会)合同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工程承包合同之一,下面将对FIDIC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解读,介绍其主要内容和条款。

1. 预备性条款:预备性条款主要包括引言、执行日期、合同当事方的定义、合同文件的关系等内容。

这些条款为合同的执行奠定了基础。

其中还包括了法律适用、诠释、定义和解释等内容。

2. 执行期:执行期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条款,它规定了工程的开始日期、工程的完成日期和相关的延期条款。

这些条款包括了若干的起始日期、时间延迟和完成期限的条款。

3. 价款支付:合同对于价款支付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规定。

包括价款的支付方式、金额、时间和条件等。

此外,还特别规定了索赔和索赔处理的办法。

4. 供货和设备:供货和设备是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同对于供货和设备的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供货的验收标准、设备的保修期和维护等内容。

5.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是工程项目中的核心环节,合同对于工程设计的规定包括了设计文件的提交、设计目标的达成等内容。

6. 变更和指示:在工程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变更。

合同对于变更和指示的规范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变更的程序、法定时期、变更的费用等。

7. 索赔和解决争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争议和纠纷。

合同对于索赔和解决争议的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争议解决的程序、方式和时间限制等。

8. 测试和验收:测试和验收是工程项目的最后一步,合同对于测试和验收的规定包括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保修期等内容。

9. 保险和责任:工程项目中保险和责任是重要的条款之一,合同对于保险和责任的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保险的种类、范围和责任的限制等。

10. 结束和终止:合同对于合同的结束和终止进行了规定,包括合同的终止条件、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责任等。

总体而言,FIDIC合同条款对于国际工程项目的执行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保障了各方的权益,并规定了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6FIDIC合同的主要条款解析

6FIDIC合同的主要条款解析

1.Conditions of Sub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2011 first edition)
该范本与新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配套使用,也可以稍加修改用于任 何施工分包工作。
PPT文档演模板
张 水波博士讲稿
6FIDIC合同的主要条款解析
讲座目录
1. FIDIC合同条件类型与演变 2. FIDIC各合同范本适用条件 3. FIDIC合同条件分析与案例 4. 与工程承包相关的其他合同
PPT文档演模板
张 水波博士讲稿
6FIDIC合同的主要条款解析
1.FIDIC合同条件的演变与特点 1999新红皮书什么情况下适用?
• 各类大型或复杂工程 • 主要工作为施工 • 业主负责大部分设计工作 • 由工程师来监理施工和签发支付证书 • 按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来支付完成的工程量
(即单价合同) • 业主承担的风险较大
1999简明合同格式什么情况下适用?
• 适合小型项目 • 工作范围可以是施工+设计,也可以是施工 • 风险分担对承包商有利 • 由业主代表直接管理,不需雇佣工程师
PPT文档演模板
张 水波博士讲稿
6FIDIC合同的主要条款解析
讲座目录
1. FIDIC合同条件类型与演变 2. FIDIC各合同范本适用条件 3. FIDIC合同条件分析与案例 4. 与工程承包相关的其他合同
• 固定总价不变的交钥匙合同,并按里程碑方式支付 • 业主代表直接管理项目实施过程,采用较宽松的管
理方式, 但严格竣工检验和竣工后检验,以保证 完工项目的质量 • 项目风险大部分由承包商承担,但业主愿意为此多 付出一定的费用
PPT文档演模板
张 水波博士讲稿
6FIDIC合同的主要条款解析

FIDIC合同的主要条款解析

FIDIC合同的主要条款解析
了和谐施工合同条件,并与2010、2012年出版修订版:
1.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Harmonized Editions) For multi-development bank 该范本是在1999年新红皮书的基础上修改的,增加了银行的内容, 强调了“HSE”的工作。
1.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1957, 1965, 1977, 1987, 1992(DAB)) 2. 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1994) 3. 机电设备安装合同条件(1963, 1980, 1987) 4.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合同条件 (1995) 5. 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 (1979, 1990, 1998)
FIDIC合同的主要条款解析
1. FIDIC合同条件类型与演变 2. FIDIC各合同范本适用条件 3. FIDIC合同条件分析与案例
1.FIDIC合同条件的演变与特点
FIDIC是什么 ?
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成 立于1913,其目标 推动成员之间就国际工程咨询与承包 进行研究. 其主要工作就是举办国际会议、专业讲习班以及编制用 于国际工程领域的文件。 FIDIC因其编制高质量的国际合同文件范本而享誉全球。
讲座目录
1. FIDIC合同条件类型与演变 2. FIDIC各合同范本适用条件 3. FIDIC合同条件分析与案例 4. 与工程承包相关的其他合同
3.FIDIC 核心合同条款分析
新版合同条件共用多少条款?
• 新红皮书、新黄皮书、银皮书采用统一格式,都包 括20条,且大多数条款都一样
• 绿皮书更加简明,共包括15条 • 总体条件编制方法更“项目管理化”。
误期损害赔偿费。承包商因误期而承担的唯一责任。 不包括其他后果损失。自相应的竣工时间起至接收证 书注明的日期止的每日支付。但全部应付款额不应超 过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误期损失的最高限额。

FIDIC合同主要条款注解

FIDIC合同主要条款注解

FIDIC合同主要条款注解前言FIDIC(国际工程承包商联合会)是一家由工程承包商、工程师、建筑师及律师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它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中广泛使用的国际合同标准。

FIDIC合同是国际工程项目中最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因此了解FIDIC合同条款对各方(包括业主、承包商、工程师等)非常重要。

主要条款注解1. 合同的各方合同中定义了业主、承包商、工程师和“合同中的其他人”,并在条款中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权利。

合同中的“合同中的其他人”是指工程建设中除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以外的人员或实体,如监理单位或政府部门。

2.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通常由若干部分组成,如工程的固定价格、变更工程的价格、索赔金额等。

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提交开支报告,并承担由于支出不当而产生的后果。

3. 承包商的责任和义务承包商必须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并符合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定。

此外,承包商还需保证工程设备和材料的合格性,承担工程雇员的工资支付责任,以及履行其他法律和法规要求的义务。

4. 业主的责任和义务业主必须向承包商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此外,业主还需履行其他法律和法规要求的义务。

5. 工程师的职责工程师负责管理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合同管理、技术指导、质量控制、进度管理、变更管理等。

工程师还需要协调各方的工作,解决问题并进行结算。

6. 变更管理通过变更管理机制,合同各方可以协商处理由于变更产生的争议,包括价格、进度和其他影响。

变更必须经过书面确认并得到合同各方的同意。

7. 索赔管理合同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索赔,如因为合同外事项产生的额外费用。

索赔需要遵循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由工程师进行评估和审批。

总结FIDIC合同是工程建设中广泛使用的合同形式,合同条款中规定了各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了解FIDIC合同条款对于合同各方非常重要,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方的利益。

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机制是FIDIC合同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合同各方共同遵守。

FIDIC条款部分解释

FIDIC条款部分解释

业主作为工程的投资人或所有者,在我国法律和国际通行法条中没有直接规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但是,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业主还是应该在环境和场地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

(1)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菲迪克(FIDIC)2.1 进入现场的权利雇主应在投标函附录中注明的时间(或各时间段)内给予承包商进入和占用现场所有部分的权利。

此类进入和占用权可不为承包商独享。

如果合同要求雇主赋予(承包商)对基础、结构、永久设备或通行手段的占用权,则雇主应在规范注明的时间内按照规范中规定的方式履行该职责。

但是在收到履约保证之前,雇主可以不给予任何此类权利或占用。

如果投标函附录中未注明时间,则雇主应在一合理的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现场和占用现场的权利,此时间应能使承包商可以按照第8.3款【进度计划】提交的进度计划顺利开始施工。

如果由于雇主一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现场和占用现场的权利,致使承包商延误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费用,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依据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有权:(a)如果竣工已经或将被延误,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对所有此类延误获得延长的工期,;以及(b)获得任何有关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的支付,并将之加入合同价格。

在收到此通知后,工程师应按照第3.5款【决定】对此事作出商定或决定。

然而,如果雇主的过失(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承包商的某些错误或延误造成的,包括承包商的文件中的错误或提交的延误,则承包商无权要求获得此类延长的工期、费用或利润。

2.2 许可、执照和批准雇主应根据承包商的请求,为以下事宜向承包商提供合理的协助(如果他的地位能够做到),以帮助承包商:(a)获得与合同有关的但不易取得的工程所在国的法律的副本,以及(b)申请法律所要求的许可、执照或批准,包括(ⅰ)依据第1.13款【遵守法律】要求承包商必须获得的,(ⅱ)为了货物的运送,包括清关所需的,以及(ⅲ)当承包商的设备运离现场而出口时所需的。

FIDIC合同模板条款解读

FIDIC合同模板条款解读

FIDIC合同条款解读-1定义第一条一般规定;1.1定义;合同是用来规定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性文件,这;如“费用”所包含的内容?高速路上的标线:实线和虚;定义,其目的是清晰规范事物的内涵和外延;1.1.1合同;本条要紧讲明合同组件;合同那个名词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1.1.1.2合同协议书;确实是给合同当事人一个签字的地点;第一条一般规定1.1 定义合同是用来规定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性文件,这决定了它必须严谨和明确。

而另一方面呢,工程建设是一个专门复杂的过程,而其治理过程所依据的又是合同,是不是工程界对工程治理中使用的词语都有一致的理解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如“费用”所包含的内容?高速路上的标线:实线和虚线的计量?定义,其目的是清晰规范事物的内涵和外延。

1.1.1合同本条要紧讲明合同组件。

合同条件不等于合同。

合同那个名词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

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那个文件确实是合同的一个部分,那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确实是合同涵盖的范围。

假如能够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

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

在法律意义上,那个规定是专门严格的。

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仍然不能确实是有效合同文件。

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

一般的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是不能作为送达证明的。

只有拿到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

1.1.1.2 合同协议书确实是给合同当事人一个签字的地点。

设计如此一个文件,将合同主架构搭起来:当事人、标的物、工期、合同价款、合同组件及其解释程序等,然后列明签字人及证明人,让大伙儿来签字。

协议书不要太长。

条款合同协议书的推举格式,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附录里有。

(完整版)FIDIC合同通用条款

(完整版)FIDIC合同通用条款

FIDIC合同通用条款一、定义和解释(1)业主: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名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2)承包人:指其投标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3)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批准已分包了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或合同中指名作为分包本合同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

(4)理工程师:指业主为本合同目的委托的或指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名。

(5) 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执行本合同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代表。

(6)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7)合同:指合同条款(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投标书附录、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8)图纸:指理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和可能附有的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计算书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9)工程量清单:指投标书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10)投标书附录:指直接附在投标书(函)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组成部分的附录。

(11)开工期:指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限。

(12)交工日期:指实质上完成本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施工并合格的通过交工验收后,在发给的交工证书上写明的日期。

(13)工期:指本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从开工至交工的时间,均从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至交工证书上写明的交工日期止。

(14)合同价格:指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支付价格总额。

通用范文(正式版)FIDIC合同十大关键条款解析

通用范文(正式版)FIDIC合同十大关键条款解析

FIDIC合同十大关键条款解析1. 引言FIDIC(国际工程承包商联合会)合同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工程建设合同,适用于各种规模的项目。

本文将对FIDIC合同中的十个关键条款进行解析,以帮助工程项目的相关方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条款。

2. 合同形成FIDIC合同要求以书面形式订立,双方需签署正式合同文件。

这样可以确保双方对合同的内容有明确的理解和认可,避免后续争议的发生。

3. 质量控制FIDIC合同中规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设计、材料和施工的质量控制。

承包商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相关的质量控制文件给业主方进行审核。

4. 工期和延期FIDIC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提供了延期的规定。

当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合同规定的延期原因时,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延长工期。

如果延期超出合同规定的期限,则可能会产生违约责任。

5. 支付条款FIDIC合同明确了工程项目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根据合同约定,业主方需按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分期支付,以确保承包商能够按时获得工程款项。

6. 变更和索赔FIDIC合同中的变更和索赔条款为工程项目的变更和索赔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当发生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时,承包商可以提出变更要求,并要求相应的变更费用和工期调整。

双方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协商解决。

7. 解决争议FIDIC合同规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谈判、仲裁和法院诉讼等多种方式。

合同双方需按照约定的程序解决争议,以减少纠纷可能的损失。

8. 担保和保险FIDIC合同中重要的条款之一是担保和保险。

承包商需要向业主方提供适当的担保,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完成质量和工期。

同时,业主方需购买适当的保险,以减少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

9. 终止合同FIDIC合同中提供了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无法解决的争议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合同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合同,并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结算。

10. 不可抗力FIDIC合同中明确了不可抗力的定义和影响。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13)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13)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13)第4.10. 现场数据解读:此款是承包商接受现场数据责任事项。

本条体现了FIDIC合同单价包干的特性。

“承包商应被视为已取得对投标书或工程产生影响或作用的有关风险、偶发事件、和其他情况的所有资料,承包商应被视为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视察,并对现场相关事项与资料感到满意”。

这个说法的本质含义是承包商在现场方面所可能产生的问题与费用“已完全明了”,相关费用已在报价中明确,并对相关义务费用包干。

此项事项及费用,包括了现场地表情况,包括进入现场后的施工开展条件,也包括了承包商依据雇主提供地下管线图、原地形地貌图、地质勘探资料及现场实地勘察而得到的对地下情况的合理判断。

国内合同以签证来确定的“地下障碍物清除”“现场必要的清理及平整”“各项现场施工条件的具备度”等的合同义务,有相当多的部分是包含在其中。

具体包含多少以合同规定为准。

但不论合同如何规定,此项内容按合同精神显然要以中标价包干使用,不能以某种“签证变更”形式再行增加。

FIDIC清单中的这种貌似“打包混包”的包干方式是最常见的,体现了单价合同最重要的“综合单价包干使用”宗旨。

工程施工中很多工程内容的施工现场确认是非常困难的。

比如场地基坑挖土无法堆土的土方外运及±0.00完成后回填的大场地土方平衡(后挖前填)。

此项工程如果现场签证的话,极难签得准。

如果在招投标期间以数家单位竞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以措施费用包干土方平衡量与价,反倒容易形成某种比较接近现场实际的土方工程价格。

只要最终土方工程的包干投标价量满足雇主自己的心理价位,满足雇主对此项工程的经济技术测算。

在心中有底的前提下签订这样的包干价雇主就不会担心。

对于天天做工程的投标人,依据工程实际报一个相对有利的土方包干的价量,也不会是大问题。

这样,就可以形成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相对合理的“打包包干价”。

这个包干价量经招投标程序竞标的竞争“优化”,最终会达成一种相对合理的土方平衡总价。

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完整版

FIDIC合同主要条款解读完整版

FIDIC协议重要条款的解读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解读:很多人对协议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不就是我们天天见到的一些项目上的事物吗?”天天见到的事物,未必结识的透彻,把握的精确。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要规范其外延。

只有清楚地说明了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即其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可以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领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是与这本领物无关的。

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搞不清楚这个边界的精确位置,则必然导致协议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协议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协议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解决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解决。

事实上呢?这个款项有着严格的限定,它是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只有相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

忘掉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相应关系,只说费用,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就是没有清楚理解协议名词定义所致。

第1.1.1.1条协议解读:本条重要讲明协议组件。

与国内协议不同,FIDIC协议规定最佳是把协议组件都装订在一起,涉及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

这个装订过的协议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

这样装订的好处是无论何时要查协议,只需要准备正式签订时,协议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献,应当反复核查,保证准确无误。

假如发生本应当是协议组件的文献最终没能进入协议文本,那这个失误就太低档了。

关于“协议”这个名词定义的外延,应当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

协议规定哪些文献算做协议组件,那么这个文献就是协议的一个部分,这个文献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协议涵盖的范围。

假如可以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献不是协议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协议。

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协议范围。

协议文献能否成为协议组件,尚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

在法律意义上,这个规定是很严格的。

比如某个文献,图章完备齐全,但文献没有完毕送达程序,就仍然不能算是有效协议文献。

完毕文献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

FIDIC 菲迪克合同(全部条款)

FIDIC 菲迪克合同(全部条款)

CONTENTS目录1General Provisions一般规定 (9)1.1Definitions定义 (9)1.2Interpretation解释 (19)1.3Communications通信交流 (20)1.4Law and Language法律和语言 (21)1.5Priority of Document文件优先次序 (21)1.6Contract Agreement合同协议书 (22)1.7Assignment权益转让 (22)1.8Care and Supply of Document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23)1.9Confidentiality保密性 (24)1.10Employer’s Use of Contractor’s Documents雇主使用承包商文件 (24)1.11Contractor’s Use of Employer’s Documents承包商使用雇主文件 (25)1.12Confidential Details保密事项 (26)1.13Compliance with Laws遵守法律 (26)1.14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27)2The Employer雇主 (29)2.1Right of Access to the Site现场进入权 (29)2.2Permits, Licences or Approves许可、执照或批准 (30)2.3Employer’s personnel雇主人员 (31)2.4Employer’s Financial Arrangements雇主的资金安排 (32)2.5Employer’s Claims雇主的索赔 (32)3The Employer’s Administration雇主的管理 (35)3.1The Employer’s Representative雇主代表 (35)3.2The Employer’s personnel其他雇主人员 (36)3.3Delegated Persons受托人员 (36)3.4Instructions指示 (37)3.5Determinations确定 (38)4The Contractor承包商 (40)4.1The Contractor’s General Obligations承包商的一般义务 (40)4.2Performance security履约担保 (41)4.3Contractor’s Representative承包商代表 (43)4.4Subcontractors分包商 (45)4.5Nominated Subcontractors指定的分包商 (46)4.6Co-operation合作 (46)4.7Setting out放线 (48)4.8Safety procedures安全程序 (48)4.9Quality Assurance质量保证 (49)4.10Site Data现场数据 (50)4.11Sufficiency of the Contract Price合同价格 (50)4.12Unforeseeable Difficulties不可预见的困难 (51)4.13Rights of way and Facilities道路通行权于设施 (52)4.14Avoidance of Interference避免干扰 (52)4.15Access Route进场通路 (53)4.16Transport of Goods货物运输 (54)4.17Contractor’s Equipment承包商设备 (55)4.18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环境保护 (55)4.19Electricity, Water and Gas电、水和燃气 (55)4.20Employer’s Equipment and Free-Issue Material雇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 (56)4.21Progress Reports进度报告 (58)4.22Security of the Site现场保安 (60)4.23Contractor’s Operations on Site承包商的现场作业 (61)4.24Fossils化石 (62)5Design设计 (64)5.1General Design Obligations设计义务一般要求 (64)5.2Contractor’s Documents承包商文件 (65)5.3Contractor’s Undertakin g承包商的承诺 (68)5.4Technical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技术标准和法规 (68)5.5Training培训 (69)5.6As-Built Documents竣工文件 (70)5.7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Manuals操作和维修手册 (71)5.8Design Error设计错误 (71)6Staff and Labour员工 (72)6.1Engagement of Staff and Labour员工的雇用 (72)6.2Rates of Wages and Conditions of Labour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72)6.3Persons in the Service of Employer为雇主服务的人员 (72)6.4Labour Laws劳动法 (73)6.5Working Hours工作时间 (73)6.6Facilities for Staff and Labour为员工提供设施 (74)6.7Health and Safety健康和安全 (74)6.8Contractor’s Superintendence承包商的监督 (75)6.9Contractor’s Personnel承包商人员 (76)6.10Records of contractor’s Personnel and Equipment承包商人员和设备的记录 (77)6.11Disorderly Conduct无序行为 (77)7Plant, Materials and Workmanship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 (79)7.1Manner of Execution实施方法 (79)7.2Samples样品 (79)7.3Inspection检验 (80)7.4Testing试验 (81)7.5Rejection拒收 (83)7.6Remedial Work修补工作 (84)7.7Ownership of Plant and Materials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 (85)7.8Royalties土地(矿区)使用费 (85)8Commencement,Delays and Suspension开工、延误和暂停 (87)8.1Commencement of Works工程的开工 (87)8.2Time for Completion竣工时间 (87)8.3Programme进度计划 (88)8.4Extension of Time for Completion竣工时间延长 (90)8.5Delays Caused by Authorities当局造成的延误 (91)8.6Rate of Progress工程进度 (92)8.7Delay Damages误期损害赔偿费 (93)8.8Suspension of Work暂时停工 (94)8.9Consequences of Suspension暂停的后果 (94)8.10Payment for Plant and Materials in Event of Suspension暂停时对生产设备和材料的付款 (95)8.11Prolonged Suspension托长的暂停 (96)8.12Resumption of Work复工 (96)9Tests on Completion竣工试验 (97)9.1Contractor’s Obligations承包商的义务 (97)9.2Delayed Tests延误的试验 (99)9.3Retesting重新试验 (100)9.4Failure to Pass Tests on Completion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100)10Employer’s Taking Over雇主的接收 (102)10.1Taking Over of the Works and Sections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接收 (102)10.2Taking Over of Parts of the Works部分工程的接收 (103)10.3Interference with Tests on Completion对竣工试验的干扰 (104)11Defects Liability缺陷责任 (105)11.1Completion of Outstanding Work and Remedying Defects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 (105)11.2Cost of Remedying Defects修补缺陷的费用 (106)11.3Extension of Defects Notification Period缺陷通知期的延长 (107)11.4Failure to Remedy Defects未能修补的缺陷 (107)11.5Removal of Defective Work移出有缺陷的工程 (109)11.6Further Tests进一步试验 (109)11.7Right of Access进入权 (110)11.8Contractor to Search承包商调查 (110)11.9Performance Certificate履约证书 (111)11.10Unfulfilled Obligations未履行的义务 (112)11.11Clearance of Site现场清理 (112)12Tests after Completion竣工后试验 (114)12.1Procedure for Tests after Completion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14)12.2Delayed Tests延误的试验 (115)12.3Retesting重新试验 (116)12.4Failure to Pass Tests after Completion未能通过的竣工后试验 (117)13Variations and Adjustments变更和调整 (119)13.1Right to Vary变更权 (119)13.2Value Engineering价值工程 (119)13.3Variation Procedure变更程序 (120)13.4Payment in Applicable Currencies以适用货币支付 (121)13.5Provisional Sums暂列金额 (122)13.6Daywork计日工作 (123)13.7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Legislation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124)13.8Adjustments for Changes in Cost因成本改变的调整 (126)14Contract price and Payment合同价格和支付 (127)14.1The Contract Price合同价格 (127)14.2Advance payment预付款 (127)14.3Application for Interim Payments期中付款的申请 (130)14.4Schedule of Payments付款价格表 (131)14.5Plant and Materials intended for the Works拟用于工程的生产设备和材料 (133)14.6Interim Payments期中付款 (133)14.7Timing of Payments付款的时间安排 (135)14.8Delayed Payment延误的付款 (136)14.9Payment of Retention Money保留金支付 (136)14.10Statement at Completion施工报表 (137)14.11Application for Final Payment最终付款的申请 (138)14.12Discharge结清证明 (140)14.13Final Payment最终付款 (140)14.14Cessation of Employer’s Liability雇主责任的中止 (141)14.15Currencies of Payment支付的货币 (141)15Termination by Employer由雇主终止 (144)15.1Notice to Correct通知改正 (144)15.2Termination by Employer由雇主终止 (145)15.3Valuation at Date of Termination终止日期时的估价 (148)15.4Payment after Termination终止后的付款 (148)15.5Employer’s Entitlement to Termination雇主终止的权利 (149)16Suspension and termination by Contractor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 (151)16.1Contractor’s Entitlement to Suspend Work承包商暂停工作的权利 (151)16.2Termination by Contractor由承包商终止 (153)16.3Cessation of Work and Removal of Contractor’s Equipment停止工作和承包商设备的撤离 (154)16.4Payment on Termination终止时的付款 (155)17Risk and Responsibility风险和职责 (156)17.1Indemnities保障 (156)17.2Contractor’s Care of the Works承包商对工程的照管 (158)17.3Employer’s Risks雇主的风险 (159)17.4Consequence of Employer’s Risks雇主风险的后果 (160)17.5Intellectual and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 (161)17.6Limitation of Liability责任限度 (163)18Insurance保险 (165)18.1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Insurances有关保险的一般要求 (165)18.2Insurance for Works and Contractor’s Equipment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168)18.3Insurance against Injury to Persons and Damage to Property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险 (172)18.4Insurance for Contractor’s Personnel承包商人员的保险 (174)19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 (176)19.1Definition of 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的定义 (176)19.2Notice of 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的通知 (177)19.3Duty to Minimise Delay将延误减至最小的义务 (178)19.4Consequences of 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的后果 (179)19.5Force Majeure Affecting Subcontractor不可抗力影响分包商 (180)19.6Optional Termination, Payment and Release自主选择终止、支付和解除 (180)19.7Release from Performance under the Law根据法律解除履约 (181)20Claims, Disputes and Arbitration索赔、争端和仲裁 (183)20.1Contractor’s Claims承包商的索赔 (183)20.2Appointment of the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争端裁决委员会的任命 (186)20.3Failure to Agreement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对争端裁决委员会未能取得一致时 (188)20.4Obtaining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s Decision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 (190)20.5Amicable Settlement友好解决 (192)20.6Arbitration仲裁 (193)20.7Failure to Comply with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s Decision未能遵守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 (194)20.8Expiry of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s Appointment争端裁决委员会任命期满 (195)1General Provisions一般规定1.1Definitions定义In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 (“these Conditions”), which include Particular Conditions and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the following words and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meaning stated. Words indicating persons or parties include corporation and other legal entities, except where the context requires otherwise.在合同条件(“本条件”),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中,下列词语和措辞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文中人员或当事各方等词语包括公司和其他合法实体.1.1.1The Contract合同1.1.1.1“Contract”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these Conditions,the Employer’s Requirement, the Tender, and further document (if any) which are listed in the Contract Agreement.“合同”系指合同协议书、本条件、雇主要求、投标书和合同协议书列出的其他文件(如果有).1.1.1.2“Contract Agreement” means the contract agreement referredto in Sub-Clause 1.6 [Contract Agreement], including any annexed memoranda.“合同协议书”系指第1.6款[合同协议书]中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及所附各项备忘录.1.1.1.3“Employer’s requirements”means the document entitledemployer’s requirements,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 and any additions and modifications to such documen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Such document specifies the purpose, scope, and/or design and/or other technical criteria, for the Works.“雇主要求”系指合同中包括的,题为雇主要求的文件,其中列明工程的目标、范围、和(或)设计和(或)其他技术标准,以及按合同对此项文件所作的任何补充和修改.1.1.1.4“Tender” means the Contractor’s signed offer for the Works andall other documents which the Contractor submitted therewith (other than these Conditions and Employer’s Requirements, if so submitted),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投标书”系指包含在合同中的由承包商提交的为完成工程签署的报价,以及随同提交的所有其他文件(本条件和雇主要求除外,如同时提交).1.1.1.5“Performance Guarantees” and “Schedule of payments” meanthe documents so named (if any), as included in the Contract.“履约保证”和“付款计划表”系指合同中包括的具有上述名称的文件(如果有).1.1.2Parties and Persons各方和人员1.1.2.1“Party”means the Employer or the Contractor, as the contextrequires.“当事方(或一方)”根据上下文需要,或指雇主,或指承包商。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一)本期针对FIDIC合同条款第1条中“一般规定”的内容进行解读。

定义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规范其外延。

只有清楚说明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包括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与之无关。

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则容易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

实际上此款项有严格限定,它与工程直接相关,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

忽视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容易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

合同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

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把合同组件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

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其好处是无论何时查合同,只需拿出一本资料即可。

而且在合同装订准备正式签订时,合同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件,应该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避免本应该是合同组件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的失误。

关于“合同”定义的外延,应明确其组件涵盖范围。

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

如果有依据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的一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其内容也非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

在法律意义上此规定很严格。

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不能算有效合同文件。

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

一般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不能作为送达证明。

只有拿到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

这种名词定义外延边界上的细节把握,才真正体现了对合同名词理解的准确度。

FIDIC施工合同指引,合同主要条款解读

FIDIC施工合同指引,合同主要条款解读

FIDIC施工合同指引:合同主要条款解读(2)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解读: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不就是我们天天见到的一些项目上的事物吗?”天天见到的事物,未必认识的透彻,把握的精确。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要规范其外延。

只有清楚地说明了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即其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是与这本事物无关的。

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搞不清楚这个边界的精确位置,则必然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

实际上呢?这个款项有着严格的限定,它是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

忘记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只说费用,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就是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所致。

第1.1.1.1条合同解读: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

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是把合同组件都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

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

这样装订的好处是无论何时要查合同,只需要拿出一本东西就可以了。

不象国内合同,到结算时搜集一个个合同组件有时都会成为一种麻烦。

在合同装订准备正式签订时,合同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件,应该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如果发生本应该是合同组件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那这个失误就太低级了。

关于“合同”这个名词定义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

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

如果可以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

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

在法律意义上,这个规定是很严格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F I D I C合同协议书主要条款解读完整版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第1条一般规定定义解读:很多人对合同的名词性定义不重视,“不就是我们天天见到的一些项目上的事物吗”天天见到的事物,未必认识的透彻,把握的精确。

定义,其目的是要清楚地规范事物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要规范其外延。

只有清楚地说明了名词的涵盖范围(也即其外延)及与其他相关名词之间的边界,才能够清楚说明哪些事情是与本事物关联的,而哪些事情又是与这本事物无关的。

对名词外延范围及外延边界理解有误,搞不清楚这个边界的精确位置,则必然导致合同理解的错误。

比如国内合同工程款(非FIDIC定义)定义,很多人第一感觉就是把它当作一种合同款项,是一笔费用,一笔钱,所以在处理工程款相关事项时,就按款项事件来处理。

实际上呢这个款项有着严格的限定,它是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只有对应于款项的工程相关事项成立,才会有工程款这笔费用成立。

忘记工程事项与工程款的对应关系,只说费用,导致超付等事件发生,就是没有清楚理解合同名词定义所致。

第条合同解读:本条主要讲明合同组件。

与国内合同不同,FIDIC合同要求最好是把合同组件都装订在一起,包括投标人的中标投标书。

这个装订过的合同有时会有数千页之厚。

这样装订的好处是无论何时要查合同,只需要拿出一本东西就可以了。

不象国内合同,到结算时搜集一个个合同组件有时都会成为一种麻烦。

在合同装订准备正式签订时,合同组件包含哪些具体文件,应该反复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如果发生本应该是合同组件的文件最终没能进入合同文本,那这个失误就太低级了。

关于“合同”这个名词定义的外延,应该以其组件涵盖范围来理解。

合同规定哪些文件算做合同组件,那么这个文件就是合同的一个部分,这个文件涵盖的范围也就是合同涵盖的范围。

如果可以有依据地推断出某个文件不是合同组件一个部分,那它就不是合同。

它的内容,也就不是合同范围。

合同文件能否成为合同组件,还有个法定生效的问题。

在法律意义上,这个规定是很严格的。

比如某个文件,图章完备齐全,但文件没有完成送达程序,就仍然不能算是有效合同文件。

完成文件送达程序需要法定证据,比如传真记录、签收证明、邮政收据等。

一般的快递公司的收件证明是不能作为送达证明的。

只有拿到这样的快递公司送达对方的签收复印件,才算法定送达证明。

这种名词定义外延边界上的细节把握,才真正体现了对合同名词理解的准确度。

一点点的理解出入,都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合约工程师千万不要忽略这种细节的研究与把握,包括定义与程序,否则很容易犯错误。

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本条款中有一个词的翻译我觉得不太好,“schedule”翻译成“资料表”虽然涵盖面足够了,但资料表这个说法容易引起岐义。

在中国人的感觉中,资料一般都只是做参考用的,通常不认为资料也会具有法定意义而成为合同依据。

虽然“schedule”涵盖范围有明确定义,什么样的“资料”才能算得合同“资料表”不大会理解的错误,但毕竟在感觉上有点不理想。

“schedule”一般是指先期提供,后期用来执行的表式,所以不如直接翻译成“图表”,或者“工作表”取工作用表之意。

这样翻译虽然与图纸定义有重叠,但涵盖面与理解上,感觉要好一些。

第条合同协议书解读:合同协议书,简单了理解就是给合同当事人一个签字的地方。

设计这样一个文件,将合同主架构搭起来:当事人、标的物、工期、合同价款、合同组件及其解释程序等,然后列明签字人及证明人,让大家来签字。

既然这个文件是签字用的,那出现在它上面的一些参数就显得特别重要。

“合同主架构搭起来”意味着一部极大简化的合同,同时这个简化的合同又象目录一样,指向着对应的细节性合同组件。

所以这个构架一定要搭得准确:当事人、标的物、工期、合同价款、合同组件及其解释程序,以及其他的特定承诺项目,这些文件的对应指向,一定要写得明白无误,并注意与合同其他部份有无冲突关系。

协议书不要太长。

太长,就不是签字的地方,而成了另一份“合同条款”了。

那就失去它的作用。

条款合同协议书的推荐格式,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附录里有。

不一定要全盘照搬它的格式,但研究一下它的措辞以及构架一个“合同主架”的方法,也是不错的选择。

第条中标函解读:中标函,国内叫中标通知书。

国内很多法律文件就定义为中标通知书,所以国内使用FIDIC合同就有必要在本条内加一个中标通知书的定义。

可以措辞为“中标函即中标通知书……”。

中标函在很多人的理解就是一页纸,似乎就是雇主通知承包商“你可以进场了”那么简单,实际上中标函的法律意义是很重大的。

我们国家的工程合同是要约承诺制。

投标函是要约,中标函是承诺。

中标函发出,即意味着要约承诺的法律过程生效,也即合同已经生效。

不论合同协议书有没有签订都不影响中标函承诺已经兑现的法律效力。

所以中标函的承诺效应,才是它最重大的功能体现。

中标函承诺功能的准确体现,就体现在与之对应的投标函上。

一定要将中标函与投标函之间的关联关系做到严密:“我方接受贵方在xx年xx月xx日提供的投标函及xx年xx月xx日投标澄清函所列条件。

我方荣幸地通知贵方,依据上述承诺,你已被接纳为本项目中标人”。

在招投标过程中,有时会操作4~5次甚至更多次的投标澄清,其中的某个过程甚至会极大地改变招标标的物以及招标要求,如果中标函不能明确说明是指向哪个“投标承诺”,不能将这种对应关系列的很准确的话,那就要犯大错误了。

中标函是“那个投标函”的中标函。

这就是中标函的外延范围,其他次数的“投标函”,就不一定属于中标函范畴了。

第条投标函解读:投标函一般按招标要求都需要密封送达,所以其外延范围比较容易确定,可以简单理解不在“密封文件”内的一般都不能算投标函内容。

对于招标澄清进行投标响应的澄清回复文件也是投标函的一种形式。

按规定这种响应文件也得是密封回复,包括双方可能产生的各种洽商纪要,都应该以“密封回复”的方式进行。

当然有时也会便宜从事。

所以上述以“密封回复”来说明投标函的外延范围虽然有点机械,但一般不会搞错。

实际操作中,双方有时会文件来往很多次,紧急情况下传真及快递方式都会使用。

文件只有签署与盖章后,方为有效。

而快递只有邮政快递才有送达效应。

白文尽量不要以法定文件的方式操作,至少也要有签字。

否则会有很多问题。

有时操作者喜欢用“盖章的人不在”“领导出去了”等理由来为这样的文件争取回旋余地,千万不要上当。

第条规范要求解读:这一条主要是指雇主提供设计中的“工料规范”,前面说过了,这个是设计文件。

国内使用FIDIC合同,就要增加“法定规范”的定义了。

我们国家的“法定规范”使用范围较广也较细,很多工程的实施与验收过程都得按相应的法定规范进行,带有很大的强制性。

所以理清国家强制性规范与合同限定相互之间的关系,有时也很重要。

特别是现在很多住宅工程雇主会强制要求承包商接受小业主的收房验收,这就直接超越了“验收规范”规定的范畴。

如何良好地运作这一块,需合同当事人双方仔细权衡。

第条图纸解读:按FIDIC的定义,图纸由雇主提供。

这与图纸是由设计院完成的显然矛盾。

为什么要这样定义呢这是为了斩断承包商与设计院之间的关联关系。

对于由设计院完成设计交由“雇主提供设计给承包商”这种合同运作形式,设计院与承包商对项目的真实投资都不承担相关责任,所以一旦设计院与承包商联接起来,就极难避免两者串通以变更增加投资来变相牟取私利的可能。

国内以前这种现象很严重,现在很多开发商已经严令设计院与施工单位直接,施工单位如果直接拿到设计院的变更,不但不能算做有效合同文件,还有可能被追究违约责任。

对于承包商来说,图纸由雇主提供,则图纸合法性由雇主承担责任。

雇主则很容易通过设计合同把这块责任明确给设计院。

承包商要求变更,就必须拿出“设计图纸不合理”的依据。

有了这样的依据,雇主就可以追究设计院的设计责任。

这样设计院与承包商之间串通变更的可能性就没有了。

不象以前,由于变更过程形成不了明确责任的文件,业主几乎拿设计院的变更没有办法。

设计院也就可以与承包商串通搞“变相变更”。

“由雇主提供设计”,就可以很自然地形成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之间的相互制约,大大减小了以前被联合操纵的可能。

图纸方面还要说明一点的是,国内设计规范没有提供“工料规范”的要求。

比如材料,只有“黄色大理石”或者“白色防水涂料”等定义。

工艺做法方面也有很多模糊的地方,比如“991”防水涂料2度。

“黄色大理石”是米黄还是木纹黄“白色防水涂料”是弹性还是只具防水功能就行991防水涂料2度是多厚作为造价工程师,是极难按图纸的这些规定来为材料定价的。

这就直接造成了国内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留下“施工期材料价格审核”的巨大活口。

现在很多房产开发商已经感觉到承包商在这块活口上的要求不正常性地增大,有种越来越难操作的感觉。

这个很正常,既然是有意留下的合同活口,承包商当然要利用,不利用他不是傻了吗前面说过了,这种“施工期材料价格审核”的巨大合同活口对于单价合同来说有着太大的。

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得落实到“工料规范”上。

必须在招投标时,在图纸与招标要求上明确规定各种材料各种可定价的细部要求及做法,直接让承包商包干这个材料。

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可以用投标材料价与变更材料价价差来解决单价变更,这样清单单价的调整就比较容易,合同单价超的就相对小。

就是超了,也比较容易说清楚超的原因。

这对于合同操作好处多多。

工料规范的主体是设计文件,希望国家能够调整设计规范,把“工料规范”明确为设计深度要求的一个部分。

这对于整个国家的工程建设管理,都有好处。

第条资料表解读:“资料表”的英文原词是“schedule”。

资料表这个定义是99版FIDIC新增的定义。

由“schedule”的字面意思,容易想到这是把“进度计划”的重要性提高了。

这与大多数项目开发者更关心项目何时投入使用的事实相符合。

按FIDIC合同,schedule所涵盖的内容要广。

条款里有详细定义,这里不展开了。

第条投标书解读:投标书的外延范围是招投标过程定义的,这里不展开来讲。

只是说一下,作为文件形式的投标书也是一个签字的地方,而且一般都是招标方提供的自定义格式,里面会有许多的要求投标方直接承诺的事项。

这份“格式投标书”与后面所有投标文件的关联关系及其承诺的事项一定要吃得透,才能去投标。

FIDIC合同条件下最好是少存侥幸心理。

如果有能力在FIDIC合同条件下完成索赔,那一定有能力吃得透招标文件要求;如果没能力吃透招标文件要求,千万不要想着靠“索赔”来实现合同利润。

否则一“索”一个跟头。

?第条投标书附录解读:一份合同,特别是格式合同,在招投标阶段大家真正想要去的事项并不多,而且范围相对都比较明确,比如开竣工时间、付款条件、材差调整方式、保函条件等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