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铁路运营管理办法
铁路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运营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提高铁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包括铁路客运、货运、施工、维修、供电、通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铁路安全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科学决策;(三)全员参与,责任落实;(四)持续改进,提高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安全运营管理部门,负责铁路安全运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安全运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铁路安全运营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二)组织制定铁路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监督检查铁路安全运营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四)组织铁路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五)处理铁路安全运营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六)开展铁路安全运营科研和技术创新。
三、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七)安全奖惩制度。
第七条安全运营管理部门应当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四、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操作流程。
第九条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二)作业中的安全操作;(三)作业后的安全确认;(四)应急处置措施。
五、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铁路安全操作规程;(三)事故案例分析;(四)应急处置知识。
六、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铁路管理规定全文
铁路管理规定全文----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铁路管理规定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第六条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七条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
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城市铁路运营与管理办法
城市铁路运营与管理办法一、引言城市铁路是城市交通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城市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出行方式,对于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城市交通效率起到重要作用。
为了有效规范城市铁路的运营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本文档制定了城市铁路运营与管理办法。
二、运营范围城市铁路运营范围包括铁路线路、车站设施、列车运行和乘客服务等方面。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路网规划:确定城市铁路的路网规划,包括新建线路的规划以及现有线路的优化调整等。
2.车站设施:包括车站建筑、月台设施、候车区、电梯和自动扶梯、安全设备等。
3.列车运行:包括列车的运行图、调度计划、运行速度、车辆配属等。
4.乘客服务:包括票务系统、安全检查、乘客人身安全保障、信息发布、应急措施等。
三、运营管理机构城市铁路的运营管理由两个主要机构负责:1.城市铁路运营公司:负责城市铁路线路、车站设施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包括列车运行、乘客服务、安全管理等。
2.城市交通管理局:负责制定城市铁路的运营政策、管理规范,监督和检查城市铁路的运营情况,并协调解决运营中的问题。
四、运营管理原则为了保障城市铁路的安全、高效运营,以下原则需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1.安全第一:确保城市铁路的安全运营,严防事故和灾害发生。
2.服务至上:提供优质的乘客服务,保障乘客出行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3.环境友好:采取措施减少城市铁路运营对城市环境的负面影响,推广绿色出行理念。
4.效益优先: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城市铁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公平公正:确保运营管理的公平和透明,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
五、运营管理措施为了有效管理城市铁路的运营,以下措施应得到落实:1.制定运营计划:城市铁路运营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运营计划,包括列车班次、运行时间和车站运营服务等。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应急措施和安全培训等。
3.定期检修和维护:对城市铁路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城市铁路运营与管理条例
城市铁路运营与管理条例一、引言城市铁路作为现代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为了规范城市铁路运营与管理,保障乘客利益,提高城市交通运输效率,本文将提出一系列城市铁路运营与管理的条例。
二、运营管理的目标城市铁路运营管理的目标是为乘客提供安全、高效、舒适的出行环境,促进城市交通发展。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制定以下条例:1. 运营安全管理城市铁路运营安全是首要目标,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并制定安全标准与规范。
•加强设备维护与检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2. 服务质量管理为了提高乘客满意度,需要注重服务质量管理,包括:•培训员工,提升服务意识和素质。
•定期进行乘客满意度调查,收集反馈意见并及时改进。
•提供便捷的购票系统和乘车信息查询系统,提升服务效率。
3. 运营效率管理为了提高城市铁路的运营效率,需要加强管理,包括:•优化运营计划,根据客流情况调整班次和列车密度。
•提高列车运行速度,缩短乘车时间。
•优化换乘环节,提供更便捷的换乘服务。
三、运营管控机构为了有效管理城市铁路的运营和规范乘客行为,需要建立运营管控机构,包括以下职责:1. 运营监督运营管控机构需要对城市铁路的运营进行监督,包括:•检查车站、车辆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监督列车运行情况,确保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畅。
•督促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措施。
2. 乘客管理运营管控机构还需要对乘客行为进行管理,包括:•制定乘车规则和行为准则,引导乘客文明乘车。
•对违反规定的乘客进行处罚,保障乘车秩序。
3. 投诉处理运营管控机构需要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乘客投诉,保护乘客权益。
四、运营安全保障为了确保城市铁路运营的安全性,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安全检查城市铁路运营企业需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成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成铁监管办”)辖区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铁监管办辖区内的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以下简称“专用线”)。
其涉及铁路运输有关业务的企业在本办法中,以下统一简称为“铁路运输企业”。
第三条成铁监管办各部门包括成都铁路局运输、货运、机务、供电、车辆、工务、电务、土房、总工、企管法律、劳卫、职教、建设、信息、护路、安全监察(含派驻机构)等处室。
其专业部门包括运输、货运、机务、供电、车辆、工务、电务、土房、总工等处室,即成都铁路局相关专业部门。
第四条成都铁路局重庆、贵阳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以— 3—及成都铁路局安全监察室成都安全监察分室是成铁监管办派驻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遵守铁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办法等规定,依法接受成铁监管办监管,加强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是本企业铁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铁路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铁路行车组织办法、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基本规章与簿册台账、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和作业标准,加强职工业务培训。
其从事铁路运输有关工作人员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对铁路职工的素质要求,必须坚守岗位,各尽其责,按岗位职责标准化作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第八条专用线设备设施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运用、检修、管理应符合铁路行业的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成都铁路局总工程师室等相关部门要修订、完善《成都铁路局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铁路运输企业设施设备委托国铁等其他企业维修时,被委托企业必须具备铁路代维资质和能力,并应与相关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与顺畅,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安全法》、《铁道部铁路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局及所辖铁路局、铁路行车区段和车站、机车、动车组的验收与运行组织、公路铁路平交道、铁路隧道、护底工程、绿化美化工程与修缮改建工程等施工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标准先行”的原则,落实责任,分级管理,优化流程,确保施工安全、运输安全。
第四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应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责任和技术资格,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五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施工任务书的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六条在铁路营运线上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包括工程标志规定、施工环境要求、施工工艺流程、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等。
第七条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任务书的要求,掌握相关的施工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八条地下铁道、轻轨道等地铁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事先向有关单位报备施工布置,征求意见。
第九条在施工中,应加强现场管理,提供施工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保障,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噪音、扬尘、振动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铁路营运线的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铁路营运线的安全管理,应加强事故预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三条铁路营运线的安全管理,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四条铁路营运线的安全管理,应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随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中国铁路运营流程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运营流程管理办法一、引言中国铁路系统是我国重要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之一,为了确保铁路的准时安全运行,有效的运营流程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中国铁路运营流程管理的基本方法和要点,以确保铁路运营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二、运营流程管理概述铁路运营流程管理是指通过合理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实现铁路运营目标和任务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其核心在于确保各项运营流程的顺利进行,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应对突发情况,保障运营的安全和高质量。
铁路运营流程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安全第一:确保运营过程中安全无事故发生。
2. 规范有序:建立符合运营规定和标准的流程和操作。
3. 高效可靠:确保运营流程顺畅,减少运营时间和成本。
4. 数据驱动:通过收集和分析数据,持续改进运营流程。
三、铁路运营流程管理的主要内容1. 运营计划制定铁路运营计划制定是铁路运营流程管理的第一步。
根据旅客需求和货物运输量,制定合理的运营计划,包括时刻表、列车编组方案等。
同时,需考虑各项运营资源的供给情况,合理安排运力、人员和设备,以保证运营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2. 运输组织与调度运输组织与调度是铁路运营流程管理的核心环节。
根据运营计划,合理安排列车运行的时刻、速度和间隔,确保运输过程中各项要素的协调和顺序。
同时,通过调度指挥中心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及时应对运输中的各种问题和突发情况,保障运营的安全和高效。
3. 运行控制和安全管理运行控制和安全管理是铁路运营流程管理的重要环节。
运用先进的电子监控技术,对列车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运行异常情况。
同时,加强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 运营数据分析与优化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对铁路运营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
运用数据分析方法,发现瓶颈和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方案,以提高铁路运营的效率和质量。
四、铁路运营流程管理的挑战与对策1. 人员素质和技能提升铁路运营流程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提升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是关键。
中国地方铁路运营管理办法
中国地方铁路运营管理办法【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12.19【实施日期】1988.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地方铁路运营管理办法(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九日铁道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地方铁路系指地方为主筹资建设,由地方独自或联合经营管理,承担社会运输的铁路。
第二条地方铁路是我国交通运输网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是国家铁路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
努力提高地方铁路的运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运输效能,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缓和交通运输紧张,特别对开放搞活地方经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为加强地方铁路的经营管理,充分利用其运输能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地方铁路的运营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第四条为加强对地方铁路事业的领导和行业管理,国铁主管部门委托地方铁路主管部门设立相应的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其职责范围是:第五条建有地方铁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应设置地方铁路局(或公司,以下简称地方铁路局),领导管理省内各地方铁路企业。
如只有少量地方铁路,且运量不大时,可商请国家铁路局(或分局)代管。
第六条省地方铁路局系省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对省内地方铁路企业行使政府职能。
省地方铁路局在技术、业务、行业规划、计划统计归口诸方面,受国铁指导。
第七条地方铁路按管理范围或运量大小,分别设置的局、处、公司、段或分公司等经营管理基层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受省地方铁路局的领导。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一节经营方式和管理原则第八条地方铁路经营管理有独自经营和联合经营两种基本方式:在两种基本经营方式的前提下,进而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租赁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不论采用哪种经营方式,基层企业都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改革的决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
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铁路运营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本铁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2. 依法管理、责任到人原则;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原则;4. 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原则。
三、安全管理职责1. 铁路总公司负责铁路运营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2. 铁路局、站段、车间、班组等各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工作;3. 机关各部门、职能科室负责本部门的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工作;4. 铁路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四、安全管理内容1. 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铁路线路、桥梁、隧道、轨道、信号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2. 车辆安全管理:加强铁路车辆的检查、维护、保养和报废工作,确保车辆运行安全;3. 人员安全管理:加强铁路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4. 设备安全管理:加强铁路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5. 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铁路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6. 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铁路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安全管理制度1. 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铁路运营安全管理规定、铁路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铁路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等;2. 铁路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 铁路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铁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铁路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报告铁路事故,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5. 铁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铁路总公司负责解释;3. 各级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报上级单位备案。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铁路是我国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其安全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了保障铁路安全,我国制定了相应的《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1. 职责分工根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应该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领导负责制。
具体职责如下:1.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全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并指导铁路运输企业落实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2.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本单位铁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保证铁路运输安全;2. 安全制度《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制度;2.安全生产标准制度;3.安全检查制度;4.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5.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这些制度都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的基本保障。
3. 安全管理框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框架。
其中,安全管理框架应当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2.安全生产管理流程;3.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4.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指引。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铁路运输企业更好地管理安全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管理措施除了以上措施外,《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还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1.安全培训措施;2.安全检查措施;3.安全事故处理措施;4.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
这些措施对于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 安全检查《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对铁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特别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应当覆盖整个铁路运输过程,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6. 安全技术条件《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还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技术条件,包括:1.机车车辆技术标准;2.铁路线路技术标准;3.铁路通信信号技术标准;4.铁路供电技术标准;5.铁路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技术标准。
这些技术标准可以有效提升铁路运输的安全性能,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运输。
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营运线施工的管理,保障施工安全,保障铁路客运运输的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营运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铁路营运线是指有载客列车行驶的铁路。
第四条施工安全是铁路施工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铁路施工必须遵循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文件和预算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
第六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必须遵循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施工交底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第七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标准和建设行业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铁路营运线施工事故发生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九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必须依法、合规进行,不得超过合法规定的施工界限。
第十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和施工进度进行,不得随意延误或超前施工。
第十一条铁路施工必须设立专门的施工组织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和人员管控。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机构必须制定施工计划和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评估和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机构必须制定项目施工的详细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和有序。
第十四条施工组织机构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施工人员,并保持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机构必须配备合适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保证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机构应当与监理机构、施工单位等建立健全的交流和合作机制。
第十七条施工组织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施工进展情况。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确保工地周边的安全。
第十九条铁路营运线施工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023年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运输线施工和安全管理,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证铁路安全运营,根据《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运输线施工和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铁路运输线施工和安全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铁路运输线施工和安全管理应依法进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铁路运输线施工和安全管理应注重科技创新,提高施工效率和安全水平。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六条铁路运输线施工应依法申请施工许可,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铁路运输线施工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时间和范围。
第八条铁路运输线施工需要联络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对列车运行的影响最小。
第九条铁路运输线施工应配备专业的施工队伍,明确责任,落实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条铁路运输线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规定施工区域和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规定。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铁路运输线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岗位培训,并持有相关的从业证书。
第十二条铁路运输线施工人员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铁路运输线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合理划定安全区域,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铁路运输线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五条铁路运输线施工需配备安全监测设备,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铁路运输线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国家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铁路运输线施工和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铁路运输线施工和安全管理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共同推进铁路运输线施工和安全管理工作。
铁路各省管理制度
铁路各省管理制度一、前言铁路是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之一,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省铁路作为国家铁路的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透明度是保障铁路运营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
本文就铁路各省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讨,希望能为提高各省铁路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二、铁路各省管理制度的概述铁路各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铁路运输管理制度、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这些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直接关系到铁路运营的安全和效率,也是铁路各省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1. 铁路运输管理制度铁路运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列车调度、运距、运时等内容。
在各省铁路运输管理中,要合理安排列车的运输计划,确保列车按时发车、到站。
同时,要根据列车运输需求合理分配运距和运时,保证铁路运输的顺畅和高效。
2. 维护管理制度铁路维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轨道、信号、通信等维护工作。
各省铁路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维护管理机制,确保铁路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维护工作要做到定期检修、定期保养,及时处理设施的故障和损坏。
3. 安全管理制度铁路安全管理制度是各省铁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同时,要建立起完善的铁路安全检测系统,保障铁路运营的安全与稳定。
三、铁路各省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为提高各省铁路管理水平,需要不断完善与创新铁路管理制度。
在现行铁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1. 强化制度执行力铁路各省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和盲区。
2. 加强信息化建设铁路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需要依托信息技术的支持。
各省铁路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起全面、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3. 强化技术培训铁路各省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只有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人员,才能更好地适应铁路运营的需求和挑战。
2024年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____年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施工及安全管理,保障铁路网络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铁路营运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铁路施工及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管和督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铁路施工及安全管理应体现科学性、规范性、灵活性和创新性,遵循工期和质量双重保证的原则。
第五条铁路施工及安全管理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六条铁路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工期、质量控制等要求,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铁路施工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八条铁路施工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铁路施工期间应进行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铁路施工期间应密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施工的协调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铁路运营线的安全管理应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铁路运营线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铁路运营线的安全管理应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铁路运营线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铁路运营线的安全管理应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在铁路施工和安全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提高整个铁路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铁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道部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根据铁道部的规定,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准备:施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准备充分、组织好施工人员等。
2. 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并做好施工记录和材料报验等工作。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和列车乘客的安全。
3. 安全措施: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
如有必要,需采取临时隔离措施,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性。
4. 施工组织:施工过程中需要有专人对施工区域进行管理,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5. 施工期间通信:施工期间需要保持与列车运营指挥中心的沟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施工进展情况和可能引起的影响。
6. 施工结束: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验收工作,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安全和环境的整洁。
总之,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做到有序进行,不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和乘客的身体健康。
同时,也要求施工组织和管理人员严谨细致,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施工现场和相关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第 1 页共 1 页。
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
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2021年9月1日1. 系统简介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高效运作以及乘客舒适体验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2. 运营组织2.1 运营部门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的实施由铁路运输公司的运营部门负责。
该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列车运营计划、安排列车编组以及对运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2 职责划分在列车运营管理制度下,各职责单位的职责明确划分。
运营部门负责列车的日常运行和安全管理,车辆部门负责车辆的维护和检修,乘务部门负责乘务员的培训和服务质量监督。
3. 运营流程3.1 运行计划根据旅客需求和铁路线路的运力情况,运营部门编制运行计划。
运行计划包括列车的时刻表、列车的编组和停站等信息。
3.2 安全管理为了确保列车的安全运行,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规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
其中包括列车的防护装置的定期检修、列车员的培训和考核等。
3.3 运营监督为了提高列车运营的效率和服务质量,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列车运营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的措施。
相关部门通过对列车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服务质量4.1 乘务员培训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规定了乘务员的培训要求。
乘务员需要接受专业知识培训以及礼仪和服务技巧培训,以提高服务质量。
4.2 乘客权益保障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规定了乘客的权益保障措施。
包括车票退换、行李寄存和乘客投诉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乘客的合法权益。
5. 列车编组5.1 原则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根据列车运行的需要,制定了列车编组的原则。
包括根据列车的类型和载客量确定编组数量和车型。
5.2 编组要求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规定了列车编组的具体要求。
包括车厢的布局、设备和装置的配置,以及乘客舒适度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
6. 运营安全6.1 运行监控铁路列车运营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列车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控要求。
通过车载设备和监控中心的联动,及时掌握列车的运行情况,以便快速应对突发事件。
铁路运营管理专责制度范本
铁路运营管理专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营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高效、畅通,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铁路运输企业的运营管理活动,包括铁路客运、货运、调度、机车车辆、线路设施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铁路运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服务优质、效率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铁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第四条铁路运营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业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是铁路运营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全国铁路运营管理的总体布局、战略规划、政策制定、运输组织、安全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国铁集团设立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相应专业的运营管理工作,如客运、货运、调度、机车车辆、线路设施等。
第七条地方铁路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铁路运营管理工作,与国家铁路相应专业管理部门协同配合,确保铁路运输安全、高效、畅通。
三、运营管理职责第八条国铁集团和专业管理部门的运营管理职责如下:(一)制定铁路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铁路运输计划,协调铁路运输资源,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三)负责铁路运输组织的协调和指挥,确保列车安全、正点运行。
(四)负责铁路线路、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
(五)负责铁路机车车辆、船舶的运用和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质量。
(六)负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提高旅客和货主的满意度。
(七)组织实施铁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升铁路运营管理水平。
四、运营安全管理第九条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十条国铁集团和专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加强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铁路运营里程管理办法
铁路运营里程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铁路运输在我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需要对铁路运营里程进行有效管理。
本文档旨在介绍铁路运营里程管理办法,确保铁路线路的运营数据得到准确、完整和及时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铁路运营里程管理的原则如下:1.准确性:铁路运营里程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真实反映实际运营情况。
2.完整性:铁路运营里程数据必须完整,包括线路的起始站、终点站、途径站、里程数等信息。
3.及时性:铁路运营里程数据必须及时更新,确保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4.统一性:铁路运营里程数据必须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进行管理,便于查询和对比分析。
三、管理内容铁路运营里程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线路规划管理:对新建、改建和调整的铁路线路进行规划管理,包括起点、终点、途径站点以及里程数的确定。
2.运营数据管理:对铁路线路的运营数据进行管理,包括车次、列车运行时间、途经站点、里程数等信息的采集和记录。
3.维护保养管理:对铁路线路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4.修建施工管理:对铁路线路的修建和施工过程进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四、管理流程铁路运营里程管理的流程如下:1.规划阶段:在线路规划阶段,确定线路的起始站、终点站、途径站和里程数,并编制线路图。
2.数据采集阶段:在铁路运营过程中,采集车次、列车运行时间、途经站点和里程数等数据,并进行记录。
3.数据录入阶段:将采集到的数据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录入,并进行数据校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数据更新阶段:根据铁路运营情况,及时更新运营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实时性。
5.数据查询阶段:对铁路运营数据进行查询和统计分析,为运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五、管理工具铁路运营里程管理可借助以下工具进行:1.数据库系统:使用数据库系统对铁路运营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包括数据录入、数据查询、数据分析等功能。
2.地理信息系统(GIS):利用GIS技术对铁路线路进行空间分析和可视化展示,便于对线路的管理和规划。
铁路行业列车运营管理制度
铁路行业列车运营管理制度一、引言铁路行业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实施科学的列车运营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列车编组、调度管理、安全措施等几个方面论述铁路行业列车运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相关内容。
二、列车编组管理1. 编组原则合理的列车编组能够提高运输效率和节约能源资源。
铁路行业应根据运输需求、线路条件和车辆配置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列车编组原则,以确保列车的平稳行驶和运输量的最大化。
2. 编组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和运输需求,铁路行业应制定相应的列车编组标准。
这些标准应包括列车的最大长度、最大重量、车型搭配等内容,以便于运输组织和调度。
三、调度管理制度1. 调度组织铁路行业应建立科学、高效的调度组织机构,负责列车的运行计划、调度、监控等工作。
通过合理的调度组织,可以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和效率。
2. 调度计划调度管理制度应确保调度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调度计划应按照铁路运输规律,统筹考虑列车的开行时间、速度要求、线路等级等因素,以确保列车能够按时、安全地完成运输任务。
四、安全措施1. 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列车运营的安全,铁路行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应包括列车运行的各项安全规定,例如列车的限速要求、防护装置的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处置等内容。
2. 车辆检修制度为保障铁路车辆的正常运行,铁路行业应制定详细的车辆检修制度。
这些制度应包含对车辆的定期检修、事故后的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质量监控与评估1. 监控系统为了全面了解列车运行状况并及时发现问题,铁路行业应建立有效的列车运行监控系统。
通过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列车的运行状态、速度、停站时间等数据,为运行调度提供重要依据。
2. 质量评估铁路行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估制度,对列车运营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提供改进和优化的依据。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铁路运输活动,包括客运和货运。
第三条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条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部门联动、各级负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铁路局负责本管辖区域内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铁路局应当设置铁路运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铁路运输安全工作,制定运输安全规章制度,指导部属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铁路局下设的车辆段、车站等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铁路局、车辆段、车站等单位应当明确安全责任,健全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安全监管第九条铁路局应当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铁路局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定期检测,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科学评价,为安全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铁路局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并按照规定开展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铁路局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跨部门、跨行业共享信息,促进安全工作的协同发展。
第四章安全培训第十三条铁路局应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铁路局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确保培训工作的全面推进。
第十五条铁路局应当注重培训教材的编写和更新,将实际经验和案例纳入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六条铁路局应当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提升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道部
中国地铁路运营管理办法
1988年12月19日铁运〔1988〕776号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三章运营管理
第一节经营式和管理原则
第二节管理的目的和主要制度
第三节运输组织与管理
第四节运价及专项建设基金的管理
第五节经济效益的考核
第四章联合经营
第一节联营原则及审批
第二节联营组织性质与领导
第三节运价、纳税和资产
第四节盈亏及停止联营
第五章附则
中国地铁路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地铁路系指以地为主筹资建设,由地独自或联合经营管理,承担社会运输的铁路。
第二条地铁路是我国交通运输网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是铁路的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
努力提高地铁路的运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运输效能,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缓和交通运输紧,特别对开放搞活地经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为加强地铁路的运营管理,充分利用其运输能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地铁路的运营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四条为加强对地铁路事业的领导和行业管理,国铁主管部门委托地铁路主管部门设立相应的地铁路管理机构,其职责围是:
1.研究和提出地铁路管理与发展的针、政策的建议。
2.组织编制和审定地铁路的管理规程和技术规。
3.协调铁路局与地铁路部门的关系,解决地铁路与铁路交接站或换装站接轨有关问题。
4.汇编地铁路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建议计划。
5.审批铁路局与地铁路部门联营的协议或办法。
6.掌管国铁对地铁路基本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
7.汇总掌握地铁路的计划与统计。
8.审查、安排和协助解决地铁路所需的铁路专用器材。
9.对地铁路的建设与经营实行行业管理,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10.协助地铁路培训主要技术业务干部。
11.协助地铁路开展利用外资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建有地铁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应设置地铁路局(或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路局),领导管理省各地铁路企业。
如只有少量地铁路,且运量不大时,可商请铁路局(或分局)代管。
第六条省地铁路局系省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对省地铁路企业行使政府职能。
省地铁路局在技术、业务、行业规划、计划统计归口诸面,受国铁主管部门指导。
第七条地铁路按管理围或运量大小,分别设置的局、处、公司、段或分公司等经营管理基层单位,是独立核算自
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受省地铁路局的领导。
第三章运营管理
第一节经营式和管理原则
第八条地铁路经营管理有独自经营和联合经营两种基本式:
1.独自经营,指地筹资(含集资和资助)建设的铁路,由地独自经营;
2.联合经营,系指地铁路与铁路或有关部门为发挥联合的优势,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对某些线路实行产权不变的联合经营。
在两种基本经营式的前提下,进而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租凭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不论采用那种经营式,基层企业都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改革的决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各项管理制度。
企业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行使职权,保证与监督党和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二节管理的目的和主要制度
第十条搞好运营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以最低的运输消耗,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提供安全、迅速、经济、便的运力,
完成旅客和货物的运输,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使经营管理不断升级。
第十一条地铁路运营管理工作要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针,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行计划管理、定额管理、目标管理、经济核算制、岗位经济责任制以及全面质量管理等科学管理制度,并应根据需要,不断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设备。
第三节运输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地铁路运输企业实行计划运输和责任运输,由调度统一指挥行车。
路各部门要以运输为中心,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运输进行,要处理好地铁路与铁路或其它运输工具的衔接与配合。
与铁路联运货物,应按《铁路和地铁路间货物直通运输规则》执行。
关于运输生产的具体组织,应按省地铁路局制定的经批准发布的各项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地铁路的劳动工资,纳入地的劳动工资计划。
具体的劳动组织应体现地铁路的特点。
招录合同制工人,必须先培训合格才准上岗。
地铁路职工的工资、福利、劳保待遇,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参照铁路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地铁路站、段、车间、工区、班组的设置和
人员配备,要本着层次少、人员精的原则,分工不宜过细,提倡一职多能,但责任一定要明确。
第十五条地铁路运营管理所需维修材料及配件,属于铁路专用器材(含机车、车辆)由省地铁路局汇总报国铁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纳入铁道部计划,按铁路标准价格供应;其它材料器材,报请地物资部门供应或自行采购。
地铁路的准轨机车、车辆,需委托铁路进行检修时,按规定时间向铁道部提报计划,检修费用按铁路价格办理。
不能列入检修计划的按委托办理。
第十六条地铁路运输成本和财务管理,由省地铁路局按照地铁路的实际,参照国铁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为便于运输成本的考核和加速既有地铁路的更新改造,大修和基本折旧资金可比照铁路的标准提取。
第十八条省地铁路局应组织基层对劳动、技术、主要燃料、材料消额进行查定,建立健全各项定额,并以此作为编制、审定计划、组织生产考核业绩的依据。
第四节运价及专项建设基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地铁路的运价是计划价格的组成部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全国不求一致。
各省应制定省地铁路客、货运价及其计算法,经物价主
管部门核准执行。
为便于基层调节运量,保证自给,在一定限度,可授予企业必要的运价浮动权。
第二十条为加快地铁路的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地铁路除交纳营业税及规定的企业留利外,其余作为地铁路发展基金,由各省地铁路局掌握,按批准的计划专用于地铁路建设。
第五节经济效益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地铁路在完成运输任务的同时,还必须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考核基层企业经济效果的主要指标是:
1.数量:客货运量及其转量;
2.质量:客货运输事故赔偿率,客货车发到正点率;
3.安全:行车事故次数,每万公里行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
4.效率:货车转时间,机车日产量;
5.燃料消耗;每千吨公里蒸汽机车综合耗煤(标准煤)量,每千吨公里燃机车综合耗柴油量;
6.劳动生产率:按换算吨公里计算的运输全员劳动生产率,按价值(收入)计算的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7.单位运输成本:每千换算吨公里客货综合运输成本;
8.资金运用:定额流动资金转天数;
9.利润总额;
10.资金利税率。
第二十二条地铁路基层企业按照考核的主要指标,以予(季)填表上报省地铁路局;省地铁路局汇总按季予以公布,并于年中、年末两次向省和地铁主管部门报告经济效果主要指标和基本建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第四章联合经营
第一节联营原则与审批
第二十三条按照联合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地铁路可与铁路或其它部门联合经营所属的铁路。
第二十四条联营各应照本章规定原则精神,签订联营协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节联营组织、性质与领导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联营的铁路,由联营各组织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下设联营公司具体负责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联营公司是全民所有制的运输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二十七条联营公司由省地铁路局归口管理联营公司的生产财务计划、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财务决算、固定
资产投资计划等由省地铁路局归口上报或下达。
第三节运价、纳税和资产
第二十八条联营铁路实行地铁路的客货运价,执行(或省)对地铁路规定的纳税政策。
第二十九条联营各投入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其所有权不变,联营公司拥有完全的管理使用权。
联营公司联营后自有资金新增的资产,归联营公司所有。
第四节盈亏及停止联营
第三十条贷款建设的地铁路联营的盈利,先按协议规定期限还贷款本息后,公司留利,然后按议定的比例分成既有铁路联营的盈利,公司留利后再按议定比例分成。
第三十一条联营公司经营亏损,应由各按分成比例出资弥补。
第三十二条联营铁路批准停止联营时,联营公司拥有和使用的资产按下列原则处理;
1.合资建设的地铁路,按投资的比例分劈撤股;
2.既有铁路联营各投入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按原投入数归还各。
3.联营后新增的资产,按盈利分成比例分割。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省地铁路局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各种具体的办法,报省政府批准施行,并报国铁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核备。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一九八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以前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者,均按本办法办理。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铁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