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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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摘要:
一、阶梯电价简介
二、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1.峰时段
2.平时段
3.谷时段
4.尖峰时段
三、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四、注意事项
正文:
【提纲】
一、阶梯电价简介
阶梯电价是指根据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若干个阶梯,每个阶梯对应不同的电价水平。

阶梯电价政策旨在引导用户合理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国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阶梯电价政策,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阶梯电价标准。

【提纲】
二、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1.峰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8:00至22:00;11月1日至3月31日,8:00至20:00。

尖峰时段的电价为0.5769元/千瓦时。

2.平时段:除尖峰时段外的其他时间,电价为0.5307元/千瓦时。

3.谷时段:一般为夜间22:00至次日8:00,电价为0.3079元/千瓦时。

4.尖峰时段:根据需求响应措施调整,电价为0.5769元/千瓦时。

【提纲】
三、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阶梯电价计算方法分为三步:
1.确定用户所属的用电阶梯档次;
2.计算用户在各个阶梯的用电量;
3.根据各个阶梯的电价,计算用户应缴纳的电费。

【提纲】
四、注意事项
1.用户应了解所在地区的阶梯电价政策,合理规划用电;
2.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注意电表读数,确保准确计算电费。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山东阶梯电价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山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7.10.31•【字号】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各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国家发展改革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规定,现将我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实施范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二)时段划分。

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其中,采暖期峰段由14个小时减少至12个小时,谷段由10个小时增加至12个小时。

即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

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四)执行时间。

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

二、其他事项(一)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并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峰谷电能表(抄表周期调整为“单月抄表”)。

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120号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120号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120号)各市物价局:为确保阶梯电价政策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和《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70号)精神,现将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关于执行周期(一)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结算以年度为周期。

对于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自电力公司上年末最后一次抄表例日至本年末最后一次抄表例日,作为一个执行年度;对于使用实收制量控卡表的居民用户,以日历年度为执行年度。

(二)年分档电量的确定。

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实际月份计算,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

1.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新装业务时,按新装业务受理之日起的当年执行年度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2.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改为非居民用电的改类业务,电力公司应按改类前当年执行年度居民用电的实际用电月数进行电费清算,待居民用户结清全部电费后,办理改类业务;非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改为居民用电的改类业务时,按改类业务受理之日起当年执行年度的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3.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更名、过户业务时,电力公司应按原居民用户当年执行年度的实际用电月数进行电费清算,待原居民用户结清全部电费后,受理更名、过户业务;新居民用户应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按更名、过户业务受理之日起当年执行年度的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居民阶梯电价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居民阶梯电价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居民阶梯电价
实施操作手册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营销部
二○一二年六月
前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和山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70号)精神,为稳步有序推进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工作,确保实现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方案主要编写人刘继东、张军、荣以平(本部营销部),刘艳梅、何璐(淄博公司),韩娟(莱芜公司),姜云(德州公司),武克建(聊城公司),丁立梅(日照公司),张新忠(泰安公司),杨英(滨州公司),刘侠(枣庄公司),范风华(济宁公司),袁文修(烟台莱州公司)。

目录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3)
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9
三、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居民阶梯电价营业操作意见 (13)
四、山东省居民阶梯电价主要算费规则及范例 (40)
五、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培训方案 (86)
六、居民阶梯电价实施宣传方案 (88)
七、居民阶梯电价应急处理预案 (93)
八、居民阶梯电价舆情应急处理工作手册 (96)
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外答复提要 (104)
十、居民阶梯电价便民服务手册 (114)。

山东阶梯电价

山东阶梯电价

山东阶梯电价山东阶梯电价政策是指根据用户不同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的电价等级,属于差异化的电价政策。

山东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本文将对山东阶梯电价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包括政策背景、政策内容、政策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向等。

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需求不断增长,电力供应压力加大。

为了调节电力供需关系,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各地相继推出了不同形式的电价政策。

其中,阶梯电价政策成为一种较为广泛采用的电价调节方式。

二、政策内容山东阶梯电价政策主要根据用户用电量的多少,将电价分为几个阶梯,不同阶梯对应不同的电价。

通常情况下,低用电量的用户对应的电价较低,而高用电量的用户则对应较高的电价。

这种差异化的电价设计,旨在引导用户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具体来说,山东的阶梯电价政策分为三个阶梯。

第一阶梯适用于月度用电量低于200千瓦时的用户,第二阶梯适用于月度用电量介于200千瓦时至400千瓦时之间的用户,第三阶梯则适用于月度用电量高于400千瓦时的用户。

不同阶梯的电价分别为0.55元/千瓦时、0.75元/千瓦时和0.95元/千瓦时。

三、政策效果山东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对于用户的电费支出产生了一定影响,也对用电行为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设置较低的电价来鼓励低用电量用户,激励用户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较高的电价则对高用电量用户形成一定的限制,引导用户理性用电。

这种电价差异化设计,能够合理分配电力资源,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有利于提高电网运行效率。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向尽管山东阶梯电价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一些用户中存在对阶梯电价政策的理解和认知不足,导致他们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节约用电的重要性。

其次,阶梯电价设置较为简单,没有考虑到用户的不同实际情况和需求。

此外,用户的用电行为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季节因素。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06.21•【字号】鲁价格一发[2012]70号•【施行日期】201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2〕70号)各市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与周期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范围为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试行阶梯电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

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力公司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电表为一“户”。

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

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

二、电量分档和电价标准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挡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

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

三、配套措施(一)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

各地要采取措施减少转供电现象,加快“一户一表”改造步伐,改造过程中电力公司不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是指按照用电量不同,电价呈现出不同阶梯式递增的价格
体系。

这种电价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同时也能够减少用电高峰时段的负荷压力,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首先,针对不同居民用电情况,山东省制定了相应的阶梯电价标准。

一般来说,低于一定用电量的部分,按照较低的价格计费;当用电量超过一定阶梯时,超出部分则按照较高的价格计费。

这种差别化的电价制度,可以激励居民节约用电,避免浪费。

其次,对于工商业用电,山东省也实行了类似的阶梯电价政策。

对于一般工商
业用户来说,低于一定用电量的部分按照较低价格计费,而超出部分则按照较高价格计费。

这样的政策能够有效地引导工商业用户合理利用电力资源,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用电效率。

此外,山东省还针对农业生产制定了特殊的阶梯电价标准。

农业生产对于电力
的需求有其特殊性,因此在电价政策上也有所区别对待。

针对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制定了相应的电价标准,以满足农业生产对电力的需求,同时也鼓励农业生产节约用电,提高生产效率。

总的来说,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引导社会各界合理利用
电力资源,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用电效率。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用电成本,也有利于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界能够积极响应,共同参与节约用电,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02•【字号】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家庭分时电价政策(一)实施范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

(二)时段划分。

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一)实施范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二)时段划分。

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

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阶梯电价标准山东省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大省,工业和居民用电需求量大。

为了合理引导用户用电,山东省实行了阶梯电价政策。

阶梯电价是指按照用户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若干档次,超过每档次用电量的电价逐级递增,这种电价结构能够激励用户节约用电,保护环境,也有利于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山东省工业用电的阶梯电价标准。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山东省工商业电价政策》,工业用户分为大工业、中小工业和其他工业用户。

大工业用户用电量在1千瓦以上,按照不同的用电量档次分别制定了不同的电价标准。

中小工业用户和其他工业用户的用电量在不同的档次下,电价也有所不同。

总体来看,工业用户用电量越大,电价也就越高,这就迫使工业用户在生产中尽量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山东省居民用电的阶梯电价标准。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居民用户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

城市居民用电量在不同的档次下,电价也有所不同。

农村居民用电量在不同的档次下,电价也有所不同。

总体来看,居民用户用电量越大,电价也就越高,这就迫使居民用户在生活中尽量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

最后,我们来总结一下山东省阶梯电价的优势和意义。

首先,阶梯电价可以引导用户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保护环境。

其次,阶梯电价可以调节用电负荷,平抑用电高峰,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最后,阶梯电价可以促进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总之,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的实施,对于引导用户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希望全社会都能够支持和配合山东省阶梯电价政策,共同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02•【字号】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家庭分时电价政策(一)实施范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

(二)时段划分。

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

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一)实施范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二)时段划分。

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

山东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山东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山东用电阶梯收费标准山东省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大省,其用电量一直居高不下。

为了更好地引导居民和企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山东省实行了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山东用电阶梯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山东省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是指按照不同的用电量分段,对不同分段的电量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具体来说,山东省将用电量划分为多个阶梯,每个阶梯对应着不同的电价。

一般来说,低阶梯用电量的电价相对较低,而高阶梯用电量的电价则相对较高。

这种收费方式可以激励用户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

其次,山东省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的。

在制定用电阶梯收费标准时,山东省充分考虑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电力供应能力等因素,力求做到公平合理。

通过合理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可以更好地调节用电行为,促进节约用电,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再次,山东省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用户也有不同的制定方式。

一般来说,居民用户和企业用户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是不同的。

针对居民用户,山东省一般会设置较为宽松的用电阶梯,以满足其基本生活用电需求;而对于企业用户,山东省会根据其实际产业特点和用电需求,制定相对严格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以激励其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山东省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是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电力供应的变化,山东省会不断地对用电阶梯收费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因此,用户在使用电力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以便更好地控制用电成本。

总的来说,山东用电阶梯收费标准是为了引导用户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而制定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希望广大用户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用电,共同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做出贡献。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山东阶梯电费规则
摘要:
1.山东阶梯电费规则概述
2.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
3.阶梯电费的计算方法
4.阶梯电费的优惠政策
5.阶梯电费的实施效果
正文:
一、山东阶梯电费规则概述
阶梯电费是一种按照用户用电量分段计费的电价定价机制,通过将电价分为不同的档次,以鼓励用户节约用电。

在我国,阶梯电费制度已经逐渐推广至各个省份,其中,山东省也实施了阶梯电费规则,以合理调节居民用电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
在山东省,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主要分为三个档次,每个档次的电价不同。

用电量越多,电价越高,这种定价方式旨在鼓励居民节约用电,降低能源浪费。

阶梯电费的档次和电价会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和电力市场供需状况进行调整。

三、阶梯电费的计算方法
阶梯电费的计算方法是将用户用电量按照不同档次的电价进行分段计费。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电费= 电量× 电价
其中,电价分为三个档次,用电量也分为三个档次。

根据用电量的不同,分别按照不同的电价进行计算,然后将三个档次的电费相加,即为总的电费。

四、阶梯电费的优惠政策
为了降低低收入家庭的用电负担,山东省对于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一定的阶梯电费优惠政策。

对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月免费用电量有一定的额度,超过免费用电量的部分,按照阶梯电费计算。

五、阶梯电费的实施效果
阶梯电费制度在山东省的实施,对于提高居民用电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轻低收入家庭用电负担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阶梯电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计算方法复杂、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

山东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20242024年山东居民用电的价格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山东省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

以下是具体的收费标准:一、电价区划划分根据山东省的用电情况和能源发展策略,将山东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电价区划。

城镇电价区划适用于城市居民和工商业用户,农村电价区划适用于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

二、城镇电价标准1. 城镇居民生活用电:根据居民用电的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峰电价为0.75元/千瓦时,谷电价为0.35元/千瓦时。

2. 城镇工商业用电:工商业用户的电价按照用电峰谷分时制度执行,工业峰电价为0.60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30元/千瓦时。

商业峰电价为0.65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35元/千瓦时。

三、农村电价标准1. 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采用阶梯电价制度。

每月首次使用50度(含50度)以下电量,电价为0.50元/千瓦时;超过50度的部分,电价为0.60元/千瓦时。

2. 农业生产用电:对于农业生产用户,按照用电的峰谷分时制度执行,峰电价为0.55元/千瓦时,谷时电价为0.25元/千瓦时。

四、电量计量和结算所有用户的电量计量和结算均采用智能电能表进行实时监测和计量,用户每月按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定期收到电费账单并缴纳相应费用。

五、能源优惠政策为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和使用清洁能源,山东省将推出一系列的能源优惠政策。

例如,居民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电费补贴;购买能效等级高的家电产品的居民,可以获得一定的购买补贴。

六、用户权益保障山东省将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用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用户对电费计量、收费标准等方面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及时得到解决。

综上所述,2024年山东居民用电的价格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用电需求和能源政策制定,满足了居民生活和工商业生产的需求,并通过能源优惠政策激励居民节约用电和使用清洁能源,保障了用户的权益。

七、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2024年山东省居民用电价格的调整不仅考虑了居民用电需求和能源消耗,还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济南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1.12.05•【字号】济价格字[2011]117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济南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的通知(济价格字〔2011〕117号)各县(市)区物价局、济南供电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11]201号)对我省电价进行了调整,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执行:一、关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全省统配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25元(见电价表),新投产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469元。

地方公用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25元(见附表)。

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我省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物价局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008元执行。

二、关于销售电价山东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284元。

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将国家统一安排试行阶梯电价,暂不调整;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378元;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338元;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578元。

调整后的各类用户电价标准见附表。

此次电价调整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各级物价部门和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电价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各分类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电价政策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济南市地方公共电厂上网电价调整表(略)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实行范围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实行阶梯电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网企业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电表为一“户”。

(一)单独使用一块电能表,且对应一个房产证明(或宅基地证,下同),认定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二)单独使用一块电能表,因历史原因没有房产证明的居民用户,如果户口簿地址与用电地址相同,认定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三)共同使用一块电能表,同一用电地址对应着多个房产证、或两个及以上户口簿的住宅,认定为“合表”居民用户。

(四)因历史原因,一户居民的一处住宅在电网企业登记有两个及以上单独装设电能表用电情况的,可以暂按电能表分别执行阶梯电价,但应逐步归并为一个房产证明或一处住宅对应一块电能表。

二、执行周期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

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一)对于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自电网企业上年末最后一次抄表例日至本年末最后一次抄表例日,作为一个执行年度;对于使用实收制量控卡表的居民用户,以日历年度为执行年度。

(二)年分档电量的确定。

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实际月份计算,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1.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新装业务时,按新装业务电网企业归档之日起的当年执行年度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2.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改为非居民用电的改类业务,电网企业应按改类前当年执行年度居民用电的实际用电月数进行电费清算,待居民用户结清全部电费后,办理改类业务;非居民用户申请办理改为居民用电的改类业务时,按改类业务受理之日起当年执行年度的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2011)-鲁价格发[2011]97号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2011)-鲁价格发[2011]97号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2011)正文:----------------------------------------------------------------------------------------------------------------------------------------------------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11〕97号)各市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为补偿电煤价格上涨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规定,现将我省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1、山东电网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45分钱(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1),新投产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219元。

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未获得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硫设施验收合格文件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

地方公用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45分钱。

2、宁东送我省电量落地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0.4137元。

二、调整销售电价1、山东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29分钱,扣除居民生活用电等不提价电量后,大工业、中小化肥生产、一般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3.07分钱,调整后各类用户电价具体标准见附件2。

2、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3、山东电网与各趸售县供电公司结算电价,按照以鲁价格发[2009]219号文件为基础同步调整、维持现有利益、促进县级供电发展、简化结算方式的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测算,报我局核定备案后执行。

三、执行时间1、我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自2010年1月1日起每千瓦时提高0.18分钱,自2011年4月10日起每千瓦时提高2.27分钱。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
山东省阶梯电价是指按照用电量的不同阶梯分段,对不同阶梯内的电量分别执
行不同价格的电价政策。

这种电价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节约用电,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的设定,对于居民生活、工业生产以及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居民生活来说,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的实施可以引导居民节约用电,提高用电的效率。

在山东省,居民生活用电是一个不小的支出,通过设置阶梯电价,可以让居民更加理性地使用电力资源,避免浪费,降低生活成本。

同时,对于高耗能家电的使用,也能通过不同阶梯的电价来引导居民选择节能环保的家电产品,从而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

其次,对于工业生产来说,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的实施可以激励企业节约用电,提高生产效率。

工业生产是电力消耗的重要领域,通过设置阶梯电价,可以让企业更加重视节能减排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竞争力。

同时,对于高耗能行业,也可以通过不同阶梯的电价来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最后,对于社会发展来说,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电力资源的合
理利用,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

通过设置阶梯电价,可以引导社会各界更加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利用力度,推动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综上所述,山东省阶梯电价标准的实施对于居民生活、工业生产以及社会发展
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设置不同阶梯的电价,可以引导各界更加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希望山东省能够不断完善阶梯电价政策,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山东电费收费标准

山东电费收费标准

山东电费收费标准山东省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大省,电力消费量也一直居高不下。

为了保障电力供应和合理收费,山东省对电费收费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山东电费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居民用电收费标准。

山东省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即按照不同的用电量分为若干档,每档对应不同的电价。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 每月用电量在170度及以下的,电价为0.538元/度;2. 每月用电量在171-800度的,电价为0.688元/度;3. 每月用电量在801-1200度的,电价为0.838元/度;4. 每月用电量在1201度以上的,电价为0.888元/度。

二、工商业用电收费标准。

对于工商业用户,山东省也实行阶梯电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 低压工商业用户,每月用电量在3000度及以下的,电价为0.888元/度;2. 低压工商业用户,每月用电量在3001-10000度的,电价为0.988元/度;3. 低压工商业用户,每月用电量在10001-30000度的,电价为1.088元/度;4. 低压工商业用户,每月用电量在30001度以上的,电价为1.188元/度;5. 高压工商业用户,电价为1.088元/度。

三、农业生产用电收费标准。

对于农业生产用电,山东省采取差别化电价政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 农业生产用电,每月用电量在5000度及以下的,电价为0.538元/度;2. 农业生产用电,每月用电量在5001-20000度的,电价为0.638元/度;3. 农业生产用电,每月用电量在20001度以上的,电价为0.738元/度。

四、其他收费标准。

除了以上提到的用电类型外,山东省还对特殊行业和特殊用电进行了单独的收费标准规定,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供电部门。

总结,山东省的电费收费标准是根据不同用电类型和用电量制定的,旨在合理调节用电行为,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节能减排。

希望广大用户能够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电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

山东阶梯电价

山东阶梯电价

山东阶梯电价山东阶梯电价是指根据用户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不同的层次,每个层次对应不同的电价。

这样的电价政策可以激励用户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下面将详细介绍山东阶梯电价的相关情况。

一、山东阶梯电价的基本概念阶梯电价指根据用户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不同的层次,每个层次对应不同的电价。

通常情况下,用电量较低的用户对应较低的电价,而用电量较高的用户则需要支付更高的电价。

这样的电价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励用户节约用电。

二、山东阶梯电价的具体模式山东省实行的阶梯电价分为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和三级。

对于工商业用户,这三个阶梯分别对应的月用电量下限分别为1万千瓦时、10万千瓦时和300万千瓦时。

对于居民生活用电,一级和二级阶梯的月用电量下限分别为300千瓦时和500千瓦时。

三、山东阶梯电价的具体价格在山东省,不同阶梯的电价如下:- 一级阶梯电价:对工商业用户为0.715元/千瓦时,对居民生活用户为0.48元/千瓦时;- 二级阶梯电价:对工商业用户为0.9492元/千瓦时,对居民生活用户为0.655元/千瓦时;- 三级阶梯电价:对工商业用户为1.8586元/千瓦时,对居民生活用户为1.02元/千瓦时。

四、山东阶梯电价的意义和影响阶梯电价的引入旨在激励用户节约用电。

通过设置合理的电价层次,低用电量用户可以享受较低的电价,而高用电量用户则需要支付更高的电价。

这样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用户的节能意识,促使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山东阶梯电价的实施对于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通过引导用户节约用电,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降低电网负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减少用电量对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环境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阶梯电价政策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用户可能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规避阶梯电价,如操纵计量表等。

同时,不同行业、不同用户的用电需求差异较大,如何合理设置阶梯电价,确保公平公正,仍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改进。

山东阶梯电价

山东阶梯电价

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0.5969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每度0.8469元。

试行阶梯电价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一般仍是两个月抄一次表。

阶梯电价的电费实行总量控制,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1-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主要是学校用电和农村自来水改造用电),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081元。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
,第二档电量为310-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加价标准不变。

“户籍人数以户口本为主。

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

也就是说,超过4800度的部分,按照加价五分执行,不执行加价三毛的标准。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

抄表年度结束后,按每户每年180度乘以现行电价计算的电费全额退费。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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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 民生活用 电试行阶梯 电价的通知 》 鲁价 格一 发 〔 幻 号 精神 , 现将 我省居 民阶 梯电价政策执行 中有关事项 明确如下
一 、 关 于 执行周 期
注意分档电量剩余情况及电价水平 。 电力公司不
因租 赁关 系 的产生 、 变 更或 解除 重新 核算 阶梯 电
一 居民生活用电阶梯 电价结算 以年度 为 周 期 。 对于 电力 公 司 直接 抄 表 收 费 的居 民用区或整 栋 楼 所有 电采暖 居
民用户的房产证
存 在其 他用 电性 质 的 居 民用 户 , 其 居
或 户主的身份证 。 经电力公

司确认 并现场 核 实不 具备集 中供 暖 条件 , 采用 电
锅 炉 、 蓄能式 电热 器 、 电热膜 、 电地 热 、 以 电及
民生 活用 电部分 按 照 “一户 一表 ” 对待 。
营业 厅 办理 认 定 手续 。 居 民用 户 的户 口簿地 址 、
自电力公 司上 年末 最后 一次抄 表例 日至 本年 末最
量分档基数 。
三 年 累计 用 电量 的确 定 。 自每 个 执 行 年 使 度起 , 抄 表 收费 的居 民用户 按 照每 月用 电量 量
后一次抄表例 日 , 作为一个执行年度
年度 。
对于使用
用实 收 制量 控式 卡 表 的居 民 用 户 按 照 每 次 购 电 之 和计算 , 累计超 过分 档标 准 电量后 , 执 行 四 使 用 实 收 制 量 控 式 卡 表 的居 民 用 户 , 二档 或 三档 电价 。
表 ” 居 民用 户 。 二 有 房产 证 明的居 民用 户 , 如果 户 口簿地址 与用 电 地址 相 同 的 , 认 定为 “一 户一 表 ” 居 民用 户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第 期
(三
共 同 使 用 一块 电能 表 , 同一 用 电地 址
是指小区整体或整栋楼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 、 统
一安 装采 暖设施 电能为 唯一采 暖能 源 或 以 电 及 新能 源混 合能源 采暖 的居 民用 户 不 含小 区管 理单 位按住 房面 积计 收 电采 暖 费的 居 民用户 。 二 个人 居 民 小 区业 委 会 或 居 民 楼 委 托 单 位 可提 出 小 区整 体 或 整栋 楼 的 电取 暖 用 电
实收制量控卡表的居民用户 , 以日历年度为执行
二 年分 档 电 量 的 确 定 。 年 分 档 电 量按 月
度电量标准乘以实际月份计算 , 用 电不足一个月 的按一个月计算 。 算。
居民用 户 申请 办 理 新 装 业 务 时 , 按 新 装
业 务受理 之 日起 的 当年 执 行年 度实 际用 电月数 计 算分 档 电量 。
试 行 阶梯 电价 范 围 内 直接 抄表 收 费到 户 由 山东 电力 集 团公 司 的城乡 居 民用 户 原则 上 以一
居 民用 户 申请 办 理 改 为非 居 民用 电 的改
类 业 务 , 电力 公 司应 按改 类前 当年 执行 年度 居 民
用 电 的实 际用 电月 数进 行 电费 清算 , 待 居 民用户
三 、 关 于 “一户 多人 口 ” 用 电政策
一 户籍 人 口 人 及 以上 的 “一 户 一 表 ”
新 能源混 合 的采暖设 备
太 阳能辅 助 电加 热 、 地
取 暖后 , 认 定
源 热泵 、 水源 热泵 、 空 气源热 泵 的 次月起执 行 。 三 年
居 民用 户 申请 “一 户多人 口 ” 用 电政策 , 应提 供 户籍 所在 地 公安 部 门核 发的居 民户 口簿原 件 、 房 产证 原 件及 房屋 产权 人身 份证 原件 , 到 当地 电力
对 应着 多 个 房 产 证 、 或 两 个 及 以上 户 口簿 的住
宅 , 认定 为 “合 表 ” 居 民用 户 。
四 因历 史 原 因 , 一 户 居 民 的一 处 住宅 在
电力公司登记有两个及以上单独装设电能表用电 情况 的 , 可 以暂按 电能 表分 别执 行 阶梯 电价 , 但
应逐 步 归并 为一 个房产 证 明或一 处住 宅对应 一块 电能 表 。
结 清 全部 电费后 , 办理 改 类业 务 非居 民用 户 申 请 办理 改为 居 民用 电 的改 类业 务时 , 按 改类 业 务 受理 之 日起 当年执 行 年 度 的实 际用 电月数计 算 分 档 电量 。 居民用户 申请办 理更 名 、 过户业 务时 , 电力 公 司应按 原 居 民用户 当年 执行 年 度 的实际用 电月数进 行 电费 清算 , 待原 居 民用户 结清 全部 电 费后 , 受理 更名 、 过 户 业务 新 居 民用户 应重新
家发 展改 革委 《关 于居 民生 活 用 电试 行 阶梯 电价
的指导意见 》
发改价格 〔



居 民用户 申请 办理销户业务时 , 电力公 司应按 用 户 当年 执行 年 度 的实际 用 电月 数进 行 电 费清算 , 用户结清全部电费后办理销户业务 。
房 屋 出租 发 生 租赁 关 系时 , 租 赁 双 方 应
个房 产证 对应 的住 宅 为一 “户 ” 没 有 房 产 证 明
的 , 以电力公 司 为居 民家 庭 安 装 的 电表 为 一
“户 ” 。

产证 明
单 独 使 用一 块 电能 表 , 且 对 应 一 个 房
或 宅基 地 证 , 下 同 , 认 定 为 “一 户 一 单 独 使 用一 块 电能 表 , 因历 史 原 因 没
SD PR 一

山 东 省物 价 局 关于居 民生活用 电试行阶梯 电价 有 关事项 的通 知
鲁价格一发 〔
各市 物 价 局


签 订供 用 电合 同 , 按 更名 、 过 户业务 受 理之 日起 当年执 行 年度 的实 际用 电月数 计算 分档 电量 。
为确保阶梯电价政策平稳顺利实施 , 根据 国
以 日历年度为周期购买电量 , 以各档购电量执行 阶梯电价 , 每次 购电时进行 判断 年分档 电量按半年计算 , 电力公 司应主动提 醒 、 指导
用户 购买 。 执行 年 度 内第 一 档和第 二 档的 未购 电
量 , 跨 年 度不结 转 。
年按半年 的分档 电量 计
二 、 关 于 “户 ” 的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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