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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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相关制度

家庭病床相关制度

家庭病床管理制度;一、家庭病床的分类(一)医疗型:以收治老年性疾病、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二中晚期肿瘤等病种为主体。

1、诊断明确或基本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病人,由于住院困难且需连续观察治疗的病人;2、长时间治疗、住院花费较高、病情允许在家庭治疗的病人;3、年老体残,行动不便,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病人;4、需予以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中晚期肿瘤病人;5、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二)康复型:心血管疾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康复期,可能或已经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残疾),根据病情需进行以社区康复治疗为主的病人。

(三)综合服务型:以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单一、长期卧床、适宜家庭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为主要对象。

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开展心理卫生、营养膳食、功能锻炼、疾病防治、家庭医学保健知识指导,培训家属掌握必要的护理知识,作好家庭生活护理,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二、服务内容及收治对象(一).服务内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查床、基础护理、输液、注射、输氧(含雾化)、换药、拆线、导尿(含膀脱冲洗)、灌肠(含保留灌肠)、鼻饲、一般穿刺、物理降温、针灸、拔罐、刮莎、中药泡洗治疗、 B超检查、心电图检查、临床检验及标本采集、医疗康复、心理咨询治疗、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等。

(二)、收治对象1、病情适合在家庭医疗的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2、出院后恢复期仍需治疗、康复的患者。

3、老弱病残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患者。

4、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部分妇产科、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患者。

5、晚期肿瘤需要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患者。

对在门诊看病困难而不需要住院的长期慢性病人,要搞好出诊,可不建床。

三、管理规范(一)建床条件1、建立家庭病床的病员是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签约病人,建有个人健康档案。

2、建立家庭病床须由患者或家属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建床要求,并填写申请表。

3、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在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时须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

家庭病床管理制度三篇

家庭病床管理制度三篇

家庭病床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家庭病床管理制度一、家庭病床主要为所辖地段区域内的病员提供方便。

二、收治对象包括可以在家庭治疗无危险的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老弱残疾去医院治疗有困难的病员和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但又需要继续进行康复治疗的病员。

三、收住办法:(一)门诊医师根据就诊者的病情确定需要建床者,或出院病员需康复治疗者,可联系建立家庭病床。

科室安排医师对建立家庭病床的病员进行体格检查,办理登记手续。

(二)建立“家庭病床一览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建床日期、住址。

撤床后立即注销。

(三)医护人员按时到家庭病床家查房(每周1~2次)、治疗,并向病员亲属交待注意事项,以取得病员亲属的密切配合。

四、建立家庭病床病历,按“入院记录’”格式要求填写,每次查房或进行治疗后应记病程记录。

护理人员按医嘱进行治疗。

五、护理人员应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加强责任心,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家庭病床病员需做各种检查,如化验、X 线等,可由负责医师开写申请单,病员直接来医院交费或记帐后到有关医技科室做检查。

七、医务人员根据病情需要办理撤床、转院手续.并做好月、季、年度统计报告工作。

篇二:家庭病床管理制度家庭病床管理制度;一、家庭病床的分类(一)医疗型:以收治老年性疾病、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二中晚期肿瘤等病种为主体。

1、诊断明确或基本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病人,由于住院困难且需连续观察治疗的病人;2、长时间治疗、住院花费较高、病情允许在家庭治疗的病人;3、年老体残,行动不便,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病人;4、需予以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中晚期肿瘤病人;5、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二)康复型:心血管疾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康复期,可能或已经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残疾),根据病情需进行以社区康复治疗为主的病人。

(三)综合服务型:以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单一、长期卧床、适宜家庭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为主要对象。

医院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医院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家庭病床的管理,提高家庭病床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庭病床是指医疗机构在患者家中设立病床,为符合条件、需要连续治疗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一种特殊服务形式。

第三条家庭病床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安全、舒适、满意;2. 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风险;3.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4. 严格收费标准,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第二章家庭病床的设立与管理第四条家庭病床的设立应经医院批准,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

第五条家庭病床的设立条件:1. 患者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指征;2. 经医师评估,后续需连续观察治疗;3. 患者及家属同意在家接受治疗;4. 家庭环境符合医疗护理要求。

第六条家庭病床的设立程序:1. 患者及家属向医院提出申请;2. 医院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设立条件;3. 双方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4. 医院安排医护人员上门服务。

第七条家庭病床的管理:1. 医院设立家庭病床管理办公室,负责家庭病床的日常管理工作;2. 定期对家庭病床进行巡查,确保医疗护理质量;3. 对家庭病床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4. 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了解患者需求,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家庭病床的服务内容第八条家庭病床的服务内容包括:1. 医师定期上门查床、治疗、护理;2. 药物配送、注射、换药等服务;3. 康复指导、健康教育;4. 协助患者办理住院、转诊手续。

第九条家庭病床的医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2. 熟悉家庭病床的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家庭病床的收费标准第十条家庭病床的收费标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家庭病床的收费项目包括:1. 医疗服务费;2. 药物费;3. 护理费;4. 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章家庭病床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对家庭病床的设立、服务、收费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手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手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手册第一章家庭病床服务概述 (2)1.1 家庭病床服务定义 (2)1.2 家庭病床服务对象 (3)1.3 家庭病床服务意义 (3)第二章家庭病床服务流程 (3)2.1 家庭病床服务申请 (3)2.2 家庭病床服务评估 (4)2.3 家庭病床服务协议 (4)2.4 家庭病床服务终止 (4)第三章家庭病床服务内容 (5)3.1 基础医疗服务 (5)3.2 专业医疗服务 (5)3.3 健康教育与指导 (5)3.4 家庭病床服务延伸 (6)第四章家庭病床服务人员管理 (6)4.1 家庭病床服务人员资质 (6)4.2 家庭病床服务人员培训 (6)4.3 家庭病床服务人员考核 (6)4.4 家庭病床服务人员激励 (6)第五章家庭病床服务质量管理 (7)5.1 服务质量标准 (7)5.1.1 服务流程 (7)5.1.2 服务内容 (7)5.1.3 服务人员 (7)5.1.4 服务设施 (7)5.1.5 服务效果 (8)5.2 服务质量控制 (8)5.2.1 建立质量控制体系 (8)5.2.2 加强服务人员培训 (8)5.2.3 完善服务流程 (8)5.2.4 强化服务设施管理 (8)5.3 服务质量改进 (9)5.3.1 分析服务质量问题 (9)5.3.2 制定改进措施 (9)5.3.3 评估改进效果 (9)5.4 服务质量评价 (9)5.4.1 制定评价指标 (9)5.4.2 实施评价 (9)5.4.3 改进措施 (9)第六章家庭病床服务安全管理 (10)6.1 服务安全意识 (10)6.2 服务安全措施 (10)6.3 服务安全培训 (10)6.4 服务安全监管 (10)第七章家庭病床服务沟通协调 (11)7.1 与患者沟通 (11)7.2 与患者家属沟通 (11)7.3 与医疗机构沟通 (11)7.4 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 (12)第八章家庭病床服务费用管理 (12)8.1 家庭病床服务费用构成 (12)8.2 家庭病床服务费用支付 (12)8.3 家庭病床服务费用报销 (13)8.4 家庭病床服务费用监管 (13)第九章家庭病床服务满意度调查 (13)9.1 满意度调查方法 (13)9.2 满意度调查内容 (13)9.3 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 (14)9.4 满意度调查改进措施 (14)第十章家庭病床服务投诉处理 (15)10.1 投诉接收与处理 (15)10.2 投诉原因分析 (15)10.3 投诉整改措施 (15)10.4 投诉预防与预警 (15)第十一章家庭病床服务法律法规 (16)11.1 家庭病床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16)11.2 家庭病床服务法律责任 (16)11.3 家庭病床服务合规经营 (16)11.4 家庭病床服务法律风险防范 (17)第十二章家庭病床服务发展趋势与展望 (17)12.1 家庭病床服务发展现状 (17)12.2 家庭病床服务发展趋势 (17)12.3 家庭病床服务创新模式 (17)12.4 家庭病床服务未来展望 (18)第一章家庭病床服务概述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家庭病床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医疗服务模式,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医院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细则

医院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细则

医保政策宣传与解读
医院应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工作,让患者及家属充分了解医保政策对家 庭病床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报销标准。
针对患者及家属对医保政策的疑问,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咨询窗口或咨询电 话,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
医院应定期更新医保政策宣传资料,确保患者及家属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 政策信息。
费用结算与报销流程
持续改进方向与目标
A
完善服务流程
进一步优化家庭病床服务的流程,缩短患者等 待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提升医护人员素质
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护 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B
C
加强患者安全教育
加强对患者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患者的 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推动政策与法规完善
积极参与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 家庭病床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患者及家属宣传与教育
01
疾病知识宣传
向患者及家属普及相关疾病知识 ,帮助他们了解病情、治疗方案 及注意事项。
02
家庭护理指导
03
心理支持与教育
指导患者家属掌握基本的家庭护 理技能,如日常照护、饮食调整 、康复训练等。
关注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状态,提 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教育,帮助 他们积极应对疾病带来的压力。
07 总结与展望
家庭病床服务成果回顾
服务规模扩大
家庭病床服务在过去几年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服务规模不 断扩大,为更多需要医疗照护的患者提供了便利。
服务质量提升
通过不断完善服务流程和提高医护人员素质,家庭病床服务的质量 得到了显著提升,患者满意度不断提高。
多学科协作模式建立
家庭病床服务促进了多学科之间的协作,医生、护士、康复师等多 个专业团队共同参与,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照护。

XX省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

XX省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

XX省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情趋于稳定的住院患者,在适宜的家庭条件下,开展接续性医疗、康复、护理所建立的床位。

根据原卫健委《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结合XX实际情况,制定《XX省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试行)》。

一、服务机构要求(一)服务机构家庭病床服务定点机构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基本条件1.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2)尽量选择在医疗卫生机构覆盖区域内。

(3)具有家床患者需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设备、足够的药品。

(4)具有与所提供服务匹配的团队,建立有详细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预案。

(5)遵守医疗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

2.设备要求(1)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应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小型、便于携带的诊断、检查、治疗的器材,包括出诊包、急救箱、便携式心电图、便携式氧气袋或筒等。

出诊包主要包括听诊器、注射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便携式血糖检测仪、换药包(消毒包)、医疗垃圾袋等。

急救箱包括常用急救药品和急救用物。

(2)视患者需要配置的换药器材、简易康复设备(如电针机、中频机)、中医康复治疗用物、超声雾化机及与所开展服务项目相关的器材等。

(3)各种器材应符合医疗标准GB15980、GB15981要求,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4)各种设备、器材应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定期消毒。

3.人员配置要求(1)家庭病床医生: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证、经全科医师培训有相应资质或通过XX省卫健委组织的家庭病床医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至少有2年从业经历。

(2)护士:具有护士资格证、执业证,经全科护理专科培训或家庭病床护理人员培训结业证。

(3)康复医师或康复技师: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或康复技师证。

(4)临床营养师:具有临床营养师资格证。

(三)申请流程需要承办家庭病床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向所在辖区医疗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予以核准后,按规定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成为医保家庭病床服务定点机构,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服务范围与内容、服务管理、费用结算等;服务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家庭病床工作制度

家庭病床工作制度

家庭病床工作制度一、家庭病床建床对象1、凡属本社区居民行动不便,就医困难,适合在家庭病床治疗的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或慢性病患者。

(>80岁)2、经上级医院治疗病情稳定,但仍需继续治疗及康复对象。

3、离休干部和老、弱、残者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者。

4、晚期肿瘤病人需家庭病床治疗者。

5、需住院治疗,但因某种原因不能住院,适合家庭病床治疗。

二、凡属建床对象,由经治医师上门诊治,建立病史,并做好建床登记工作,建立家庭病床一览表。

三、建床后,应及时向上级主治医师联系、汇报病史,3到7天内完成上级医师查房。

四、凡经过治疗后,疾病痊愈或病情稳定或需住院治疗,可同意病人撤床并做好撤床记录。

五、经过治疗,病情尚未稳定需继续诊治,但病人或其家属主动要求撤床者,经解释但无效者,同意作自动撤床。

撤床记录中应说明其撤床原因。

六、撤床应在48小时内完成,撤床小结由组长审核签名,交内勤登记归档。

家庭病床工作规范及实施细则1、为了加强家庭病床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2、开展家庭病床医疗服务,应当遵循统一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3、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是承担社区(街道)卫生服务的医院有组织的医疗行为,医院要加强领导,规范行为,培养人才,提高质量,便民利民。

4、医院提供氛庭病床医疗服务的医护人员,应具备师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在本院家庭病床组的统一计划、安排和调配下进行。

5、家庭病床的建床撤床,在病人门诊病历或者出院小结中提出,或由上级医院在病人的出院小结中提出。

6、医院家庭病床组应对有关家庭病床的建床建议进行审核,符合建床条件和要求的,方可同意由本院建床并向病人出具《家庭病床建床通知》。

在参加医保的病人出具《医疗保险专用凭证》后,为病人建立家庭病床,指派本院医生负责病人的治疗.7、医院家庭病床组应对本院的家庭病床建、撤情况进行登记。

建床登记应由家庭病床组指派的家庭病床治疗医生进行;撤床登记应由指派医生在写好撤床小结、病人结清全部医疗费用后向家匿病床组申报。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一、服务准备1.学习患者健康状况:提前了解患者病情、病史、治疗方案、医嘱等,确保对患者的需求有深入的了解。

2.环境准备:确保家庭病床周围的环境整洁、安全,以便给予患者一个舒适的住所。

二、基础护理1.个人护理:包括患者口腔护理、洗澡、更换衣物和床上用品等,保持患者整洁舒适。

2.皮肤护理:定期更换体位、按摩,预防和处理患者的压疮,尤其是高风险部位。

3.卫生护理:确保病床、床铺、卫生间等环境的清洁卫生,以防感染传播。

4.营养护理:根据患者的营养需求,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营养补充品,确保患者获得充分的营养。

三、康复训练1.功能康复: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进行相应的功能训练,包括床上训练、肌肉锻炼、关节活动恢复等,帮助患者恢复日常生活能力。

2.呼吸康复:为需要呼吸功能康复的患者提供相应的训练,如呼吸操、肺活量训练等,以增强呼吸系统功能。

3.感觉康复:通过物理疗法、按摩和理疗等手段,促进患者感觉的恢复和增强。

四、医疗管理1.药物管理:按照医嘱准确给予患者药物,记录药物种类、剂量和服用时间,避免用药错误和漏服。

2.医疗观察:定期观察患者体温、血压、心率等生命体征,及时记录和汇报异常情况,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3.医学教育:向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护理技能,指导他们正确使用家庭病床设备,学习护理知识,提高日常护理水平。

五、心理支持1.沟通交流:与患者进行有效的交流,关心他们的情绪变化,提供心理支持。

3.家庭关怀:与患者的家属进行沟通,关心他们的心理状况,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六、服务记录1.日常记录:及时记录患者的生活、康复、医疗情况等,包括用药情况和生命体征等,为医生提供参考依据。

2.异常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温升高、意识改变等,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和结果,及时报告医生。

总结:《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家庭病床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规范和科学的护理流程,能够提供更加全面、专业和有效的护理服务,帮助患者早日康复。

家庭病床科室管理制度

家庭病床科室管理制度

家庭病床科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庭病床科室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健全科室管理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家庭病床科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家庭病床科室管理工作。

第三条家庭病床科室管理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条家庭病床科室管理应遵循卫生部门有关规定,确保病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条科室管理应根据病人需求和医疗服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病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科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第七条家庭病床科室管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职责,维护科室正常秩序。

第八条家庭病床科室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经科室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章科室组织与管理第九条家庭病床科室的组织架构由科室主任、副主任和科室人员组成,具体设置人数根据科室规模而定。

第十条科室主任是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科室的工作。

第十一条科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科室事务,分工明确,合作顺畅。

第十二条科室人员按照医疗服务需要进行分工,各司其职,协作配合。

第十三条科室人员要求业务能力强,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科室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保守病人信息。

第十五条科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例会,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科室主任负责制定科室绩效考核方案,按照考核结果奖惩有方。

第三章病床管理第十七条家庭病床科室的病床管理应遵循卫生部门有关规定,保证病房整洁、卫生。

第十八条家庭病床科室的病床要分类管理,按照科室规定进行分配使用。

第十九条家庭病床科室要做好病床的消毒、清洁、定期更换被单等工作,确保病人的医疗环境安全。

第二十条家庭病床科室要定期对病床进行保养维修,确保床榻的牢固和使用寿命。

第二十一条家庭病床科室要保证病床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病人的舒适度。

第二十二条家庭病床科室要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器材,确保医疗服务的顺畅进行。

医院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细则

医院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细则

在病人家中直接操作 原则
01
02
6 服务项目
检查项目一般有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三大常规检查、心电图、测血糖、抽血化验等。
1
治疗项目一般有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下注射、换药、褥疮护理、导尿、吸氧、康复指导、护理指导、针灸、推拿等。
2
6 服务项目
项目举例为经常开展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一般是无创伤的,只有一根针的伤口。
1
涉及康复、护理的范畴广,内容多,这里是指导;
2
换药有很多内容,要看具体情况,应是能适合在家庭做的。
3
要注意避免出现意外,如导尿的出血,针灸的晕针等。
4
6 服务项目
6 服务项目
有人分析国内家庭病床服务范畴目前还是以医疗为主,包括定期上门观察诊治、送药、肌肉注射、静脉输液、针灸按摩、外科换药、鼻饲、导尿、雾化吸入、治疗性灌肠、化疗、小型理疗、取化验标本、测血糖、心电图检查等。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社区卫生服务形式。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居住在辖区内提出建床需求,且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的患者。
又只能靠 医生 全程负责
3 定义
4 收治范围
家庭病床的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具体包括: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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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天津
1958年6月卫生部在天津召开家庭病床现场会议
1984年上半年全国23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家庭病床20余万张。
1984年9月,卫生部在天津召开全国家庭病床工作经验交流会,

家庭病床护理规范

家庭病床护理规范

家庭病床护理规范一、家庭护士的服务范围及内容1、家庭健康护理(1)家庭健康护理的内涵:家庭健康护理一种是社会保证服务系统的延伸,即由医院为家庭提供上门护理保健服务和家庭护士所进行的护理服务。

另一种是由专业人员指导下所进行的家庭自我护理。

(2)家庭健康护理具体内容:指导家庭成员互相帮助、督促、沟通、理解指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要点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家庭配备常用的药物及医疗器械重点指导家庭成员掌握止血、催吐等急救技术。

2、家庭病床护理(1)家庭病床护理的内涵:是以患者家庭为病房而建立的病床服务,是家庭护理的重要工作内容。

(2)家庭病床护理的具体内容:①为患者提供知识和技术咨询指导②对不同病情运用有针对性的护理方案并适时修正护理方案③对患者或家属进行护理操作技术培训,使其协助做好护理工作④加强病人的心理护理,减轻心理负担⑤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强人群自我保健能力⑥为慢性病患者提供良好的康复护理。

二、家庭护理的工作内容1、执行基础、专科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有娴熟的护理操作技术,做到稳、准、轻、快、敏捷。

操作时不能强迫、恐吓,帮助病人消除恐惧感,保持愉快的情绪,要用言语关心病人,使病人积极配合治疗,以便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2、协助医生做好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咨询、辅导、接诊和治疗工作。

对病人要有高度的同情心,体贴爱护、主动热情,表情亲切,说话温和,工作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绝不与病人争吵。

3、执行口服、注射、其它途径给药治疗及采集检验标本;注意巡视、观察病情及输液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协助新入、急、危重病人的处理,护送危重病人外出检查。

4、经常性地深入和病人交流,以获得有关病人病情的信息,了解病人的疑虑,及时解决病人存在的问题,向家属和病人解释病症的原因、治疗原则、注意事项并进行饮食生活指导、健康教育指导。

5、加强基础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相关知识,比如,常见病的发病原因、病理、生理机制,治疗、预防护理,多看本科室每个病人的病历、治疗经过、疗效及各项化验指标,对每个病人的病情用药治疗了如指掌,在进行治疗护理查对时,做到心中有数。

家庭病床安全管理制度

家庭病床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家庭病床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家庭病床服务质量,规范家庭病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所有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家属。

三、组织机构1.成立家庭病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病床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设立家庭病床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管理制度1.人员管理(1)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熟悉家庭病床诊疗护理技术,掌握家庭病床安全管理知识。

(2)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家庭病床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3)家属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家庭病床安全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2.设施设备管理(1)家庭病床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适用。

(2)设施设备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确保无安全隐患。

(3)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药品管理(1)药品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储存、保管,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使用前应核对患者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药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防止药物滥用。

4.诊疗护理管理(1)医护人员应按照诊疗护理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诊疗护理质量。

(2)对患者进行评估,制定个体化诊疗护理方案。

(3)加强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病情变化。

5.环境卫生管理(1)家庭病床环境应保持整洁、舒适,符合卫生要求。

(2)定期进行消毒、杀虫、除霉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患者排泄物、分泌物等应及时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6.应急预案(1)制定家庭病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患者安全。

五、监督检查1.家庭病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家庭病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医护人员应自觉遵守家庭病床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监督检查。

3.家属有权对家庭病床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奖惩1.对在家庭病床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家庭病床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家庭病床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家庭病床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家庭病床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庭病床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家庭病床的患者及其家属,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三条家庭病床的所有者应当依法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管理。

第四条家庭病床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预防控制及治疗工作。

第五条家庭病床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保证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家庭病床管理应当遵守家庭病床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服务水平。

第七条家庭病床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章家庭病床的设置及使用第八条家庭病床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第九条家庭病床的使用应当由专业人员指导,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家庭病床的使用者应当遵守规定,按照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和药品。

第十一条家庭病床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当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家庭病床的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设备和药品,禁止私自使用。

第十三条家庭病床的使用者应当尊重专业人员的建议,积极配合治疗。

第三章家庭病床的管理第十四条家庭病床的管理应当符合标准,保障患者的权益。

第十五条家庭病床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素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六条家庭病床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患者的监督和指导,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家庭病床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家属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家庭病床的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家庭病床的服务第十九条家庭病床的服务应当满足患者的需求,保障患者的权益。

第二十条家庭病床的服务应当及时提供,有效解决患者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家庭病床的服务应当保障患者的生活质量,提高患者的生活水平。

第二十二条家庭病床的服务应当加强沟通和交流,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

第五章家庭病床的监督第二十三条家庭病床应当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家庭病床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社区医院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社区医院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医院家庭病床的管理,提高家庭病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家庭病床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医院设立的家庭病床服务,包括家庭病床的申请、评估、建床、服务、管理、监督和终止等环节。

第三条家庭病床服务以患者为中心,遵循自愿、便民、高效、安全的原则,为患者提供连续、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家庭病床申请与评估第四条家庭病床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社区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1. 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2. 慢性病患者,病情稳定,需要定期治疗和护理;3. 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需在家庭环境中接受治疗和护理;4. 其他经医院评估认为适合在家庭环境中接受治疗和护理的患者。

第五条患者或家属向社区医院提出家庭病床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社区医院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包括患者病情、家庭环境、经济状况等因素,评估结果作为建床的依据。

第三章家庭病床建床与服务第七条经评估合格的患者,社区医院与其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费用标准等。

第八条社区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安排医护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定期检查、治疗;2. 护理指导;3. 药物配送;4. 康复训练;5. 病情监测。

第九条医护人员应按照服务协议和操作规范,确保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第四章家庭病床管理与监督第十条社区医院建立健全家庭病床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服务规范、费用结算等。

第十一条社区医院设立家庭病床管理小组,负责家庭病床服务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十二条家庭病床管理小组定期对家庭病床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第五章家庭病床终止与结算第十三条患者病情好转或不符合家庭病床服务条件时,社区医院与患者协商终止家庭病床服务。

第十四条家庭病床服务终止后,社区医院按照医保规定和协议约定,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制度

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庭病床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在其家中提供的一种医疗服务。

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家庭病床服务应遵循患者自愿、知情同意、安全、高效、优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制度应包括组织管理、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流程管理、质量控制、监督与考核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家庭病床服务应由医疗机构设立专门部门负责,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第六条家庭病床服务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护人员,负责家庭病床服务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家庭病床服务部门应制定家庭病床服务发展规划,明确服务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八条家庭病床服务部门应定期对家庭病床服务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家庭病床服务医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师、护士执业资格,且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满两年以上;(二)具备家庭病床服务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家庭病床服务流程;(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

第十条家庭病床服务医护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家庭病床服务医护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家庭病床服务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患者安全。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三条家庭病床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二)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三)便于患者使用和维护。

第十四条家庭病床服务部门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家庭病床服务部门应制定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制度,明确责任人。

第五章服务流程管理第十六条家庭病床服务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患者咨询;(二)评估病情;(三)制定治疗方案;(四)签订服务协议;(五)上门服务;(六)病情观察与随访;(七)服务评价。

基层医疗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

基层医疗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

XX市基层医疗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工作原则 (2)第三章收治范围 (2)第四章服务机构配置 (3)第五章服务项目 (4)第六章服务流程 (5)第七章医疗安全 (7)第八章收费标准 (8)第九章管理与绩效评价 (8)第十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8〕35号)以及《关于推进我市“互联网+家庭病床”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家庭病床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家庭病床规范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庭病床服务是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技术,进一步满足辖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办法所指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基层医疗机构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定期上门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及健康指导等,并在规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基层医疗服务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基层医疗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及具有家庭病床服务方式的其他医疗机构。

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第四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家庭病床工作计划、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家庭病床的监督管理。

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辖区家庭病床工作计划,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家庭病床操作规范与管理制度;负责辖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作原则第五条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中西医并重、优势互补原则。

在家庭病床服务中,应坚持中西医结合,促进中西医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起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作用,创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中国特色。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重要形式是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形势要求、方便社区患者获得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的有效方法是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走入社区走进家庭不断满足辖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病床服务和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卫生部《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天津市及我区家庭病床现状我局组织拟订了《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旨在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流程及项目为社区患者提供安全、规范、连续、便捷的家庭病床服务。

2021年7月20日附件:《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病床服务的定义、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管理要求等。

2 定义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基层医疗服务形式。

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居住在辖区内提出建床需求且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的患者。

3 收治范围家庭病床的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

具体包括:—诊断明确需连续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并经医师确认病情稳定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和治疗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其他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患者需连续观察和治疗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处于疾病终末期需姑息治疗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患者。

4 服务机构与人员 4.1 原则上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具备开设家庭病床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4.2 从事家庭病床工作的医生、护士应具有注册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资质并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能独立工作。

4.3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床数量应与其配备的医师、护士数和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以保证家庭病床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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