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
粤人发〔2005〕177号(计算机)
粤人发〔2005〕177号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
号)实施两年来,我省的职称评审工作在拓宽服务领域、调整评审条件、创新评
价方式,稳步推进职称评审工作的社会化等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得到了广
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化职称制度改
革,进一步规范评审条件,完善评审制度,现根据粤人发[2003]178号在实施过
程中,各地人事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对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以完善的意见
建议,经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对粤人发[2003]178号的部分条文和相
关政策规定作如下调整,请按照执行。
一、进一步调整中专学历人员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的资历条件
(一)中专学历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取得员级资格与否,毕业后从事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均可直接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不再执行中专学历人员须先取得员级资格后才能申报助理级资格的规定。
(二)中专学历的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再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文关于“中专学历人员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的规定,调整为: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含)以上,可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
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高级工艺美术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评定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规定,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有丰富的专业设计工作经验,高超的技艺,作品设计意念新颖,风格独特,主持完成本专业高水平的研究、设计、创作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作品)、专著(作品集)、教材;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艺美术师工作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区从事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现代工艺美术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和现代工艺美术教育、科研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
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 5 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能申报。
二、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 5 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资格者,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艺术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艺术类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工艺美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结合我市工艺美术人才需求和职业属性,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工艺美术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工艺美术员、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市从事工艺美术制作、研究、设计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不适用本条件。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申报工艺美术专业职称,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持续参加行业组织开展的工艺美术公共文化和社会教育等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行业认可。
(二)符合国家和XX市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技术人员受到政务(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三)在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
第四章工艺美术员申报条件
第六条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1年以上;或具备中专毕业,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2年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或高级工艺美术师工作室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察合格;或专职从事工艺美术工作5年以上。
广东省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高级工艺美术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设计工作经验,高超的技艺,作品设计意念新颖,风格独特,主持完成本专业高水平的研究、设计项目,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艺美术师工作能力;熟悉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广告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职称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受聘工艺美术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受聘工艺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受聘工艺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受聘工艺美术师职务5年以上;
工艺美术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工艺美术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第一篇:工艺美术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关于印发《宁波市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甬人专〔2009〕91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慈溪出口加工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从事工艺美术和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等相关专业(以下统称“工艺美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浙人专〔2005〕10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申报工艺美术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工艺美术工作2年以上。
3、获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2年以上。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4年以上。
5、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工艺美术工作4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艺美术师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艺美术师不满4年,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2项者,可以破格申报工艺美术职务任职资格。
1、市(厅)级二等以上本行业获奖作品或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2、获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不含协会、
团体授予的称号);或属市(厅)级拔尖人才。
《工艺美术设计师》职业标准
《工艺美术设计师》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工艺美术设计师。
1.2 职业定义
工艺美术设计师是运用现代设计观念、程序和方法从事工艺美术各专业领域创作设计的专业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工艺美术设计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工艺美术设计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工艺美术设计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工艺美术设计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设计表现能力,平面、空间想象能力,计算机应用设计能力,色觉正常,手指手臂灵活,良好的沟通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鉴定要求
1.7.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 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1.7.3 鉴定方式
工艺美术设计师(四级)、工艺美术设计师(三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工艺美术设计师(二级)、工艺美术设计师(一级)采用一体化鉴定方式,将理论知识考试融合在操作技能的考核中,分模块进行鉴定。实行百分制,每个模块鉴定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7.4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
技能操作考核:计算机、绘图软件、图形输出设备、实践场地。
二、工作要求
2.1“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一览表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
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评审标准
第一条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
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勇于开拓,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
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须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深厚的文化
修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技能知识,在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对关键性制作工艺或新材料的应用举行总结提高,并形成独到的理论,为本专业学科、技术带头人;精通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法规。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
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攻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猎取及处理本专业信息的能力;在专业创作中可以吸收传统文化和现代潮流的基本要素,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在理论上有创见,具有培养和指导本专业高级技艺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
第五条业绩成果标准
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应从事高水平的研究、设计、创作项目,业绩显著;主持解决过本专业领域重大疑难咨询题或关键性的技术咨询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
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论著;艺术造诣、业绩成果为社会和业内所公认。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评审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以下简称本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的适用范围,提交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申报。
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标准最新
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标准最新
一、申报工艺美术师范围和要求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
工作4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
工作4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在任助理工艺美术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市(厅)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1项,或县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2项。
2.独立(或主要设计负责人)完成2项具有一定艺术或收藏价
值(经市级评审专家级认定)的工艺美术产品的设计、制作。
3.本人的作品参加国家级专业展览1次,或省(部)级专业展
览2次或市(厅)级专业展览3次。
4.独立完成中型以上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2项,并具一定艺术
水准(经市级评审专家组认定)。
5.独立完成中型以上室外广告设计2项,并具一定艺术水准(经市级评审专家组认定)。
6.参加编写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部)级规范及规程被采纳并发布实施。
7.参与编写过工艺美术专业的培训教材,承担过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
8.作为骨干参与传统工艺美术的挖掘和整理工作。
(三)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专业展览评比奖项者。
2.获省(部)级专业评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者。
申报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doc
2009年申报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根据省职称办工作要求,我市2009年报送工艺美术师评审条件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艺美术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4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并从事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4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在任助理工艺美术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市(厅)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1项,或县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2项。
2.独立(或主要设计负责人)完成2项具有一定艺术或收藏价值(经市级评审专家级认定)的工艺美术产品的设计、制作。
3.本人的作品参加国家级专业展览1次,或省(部)级专业展览2次或市(厅)级专业展览3次。
4.独立完成中型以上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2项,并具一定艺术水准(经市级评审专家组认定)。
5.独立完成中型以上室外广告设计2项,并具一定艺术水准(经市级评审专家组认定)。
6.参加编写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部)级规范及规程被采纳并发布实施。
7.参与编写过工艺美术专业的培训教材,承担过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
8.作为骨干参与传统工艺美术的挖掘和整理工作。
(三)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经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报点咨询以及在“广州职称”网了解到,广州职称认定、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申报方式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考核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相应级别(初、中、高级)、专业的技术资格。
二、办理条件及操作流程
(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1、对象范围
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申报条件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考核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
3、材料要求(详情可登陆广州职称http://www。hrssgz。/gzzc/)
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⑵《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⑶《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
载打印),所贴照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
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关于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的具体要求(草稿)
关于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
(各工艺美术专业通用)
一、《评审材料清单》须增加的内容:
1、增加《个人述职报告》,添加在《个人技艺工作总结》序列之前;
2、增加所有装订成册的《评审材料册》清单,添加在《破格推荐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表》序列之前;
3、凡是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教育、科研、专业设计的人员,须附上在校的
《外语》和《计算机》成绩;传统工艺美术、特艺、民间工艺美术和50
岁以上的申报者可以免予以提供,若有自学成才,培训合格的可如实附上,体现水平;
4、每册申报的材料,均须有申报材料内目录,务必重视;
5、所有申报材料,按规范要求提供,至于内容、装订册数不强求统一,可
根据各自的专业要求申报,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能显示出自己的业
绩和水平。
二、破格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请注意几个关键的要求:
1、首先要突出专业业绩及多方面的其他业绩,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2、专业连续艺龄必须达到12年以上;
3、有相应的或专业对口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和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证书;
4、如有艺龄不足或学历专业不对口,或自学成才的,可经过国家规定的统
一考试合格后,拿出显著业绩,申报破格评审;
5、破格评审的,首先要自己衡量是否符合省人事厅规定的六项条件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6、破格晋升的必须填表一式三份《破格晋升审批表》,必须有区人事局、市
人事局、省人事厅审核盖章。
三、申报材料在中级基础上,内容略有增加,主要业绩请不要漏报,不能滥竽充数,
请注意:
第一册《综合基础申报材料》;
第二册第1分册《主要3至5套完整设计业绩材料》;
第二册第2分册《主要获奖作品、展出作品及收藏作品业绩材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的细则
会 ( 以下简称省经济 和信 息化 委)负责组 织实施 。省经济 和信 息化委 根据传 统工艺
美术 保 护 的需 要 以及 申请 认 定 情 况 ,及 时 修 订 公 布 广 东 省 传 统 工 艺 美 术 品种 和 技 艺
目录 。
省工艺美术协会受省 经济 和信息化 委委托 ,承担广东 省传 统工艺 美术 品种和技
一
3 3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21 年第 l 01 7期
有 权 提 出异 议 。 第十 条 评 审 委 员 会 在 公 示 截 止 日之 后 三 十 日内 ,对 异 议 进 行 处 理 。无 法 按 时
处 理 的 ,有 关 申请 材 料 不 列 入 本 次 评 审 范 围 ,并 由评 审 委 员 会 向 申请 人 作 出 书 面 说
2 .家族关 系传 承或 由师徒关 系传授继 承 ,在传接 过程 中仍保 留了原 有 的制作技
术和艺术特点 ; 3 .具 有 以手 工 艺 制 作 为 主 的制 作 技 术 和 艺 术 风 格 ; 4 .有 成 熟 的使 传 统技 艺 得 以体 现 的工 艺 流 程 和 操 作 规 程 ;
独树 一 帜 ;
5 .在 保 留 传 统 品 种 精 华 的基 础 上 ,有 所 创 新 、有 所 发 展 。 ( )传 统 工 艺 美 术 技 艺 二 1 有 多种 工 艺 但 可 由一 人 独 立 完 成 ,或 虽 有 多 种 工 艺 ,以 其 中 一 种 工 艺 为 主 .虽
广东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公室关于广东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广东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公室关于广东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07.29
•【字号】粤经信消费函[2011]2079号
•【施行日期】2011.07.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公室关于广东省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粤经信消费函〔2011〕2079号)
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我省评审推荐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安排,定于8月2-6日开展现场制作考核录像,8月8日报送申报作品及布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制作考核录像安排
(一)现场制作考核录像内容
评审办将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者现场制作情况,对申报者是否具备制作能力、技艺熟练程度、现场制作作品与申报作品的相似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价。请各申报者自主选择最能体现自身技艺水平和品种特色的环节,现场制作申报作品(或局部),配合录制不少于30分钟的录像资料。
(二)现场制作考核录像时间和地点
全省设四个考核点,分别位于广州市、佛山市、肇庆市、潮州市。考核点所在市的申报者,在本市考核点录像;未设置考核点市的申报者,汕头和揭阳的申报者
集中到潮州市考核点录像,其他市申报者集中到广州市考核点录像。各考核点地点、录像时间和联系人如下:
1、广州市考核点。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1号华师附中陶艺室,时间:8月5日上午8时30分报到;联系人及电话:郑舒文139****4240、凌燃燃
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条件
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条件
高级工艺美术师是中国工艺美术领域的最高级别职称,代表了该领域
内独特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知识。作为高级工艺美术师的评审条件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申请人应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艺美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常需要具备艺术设计、工艺制作和艺术
历史等方面的内容。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会更有利。
2.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除了学历背景,申请人还必须有实际的工作经验。这些经验需要涵盖工艺美术领域的不同方面,包括实践技能、管理技能和商业技能等方面。这些经验通常需要在职位上工作多年才
能积累。
3.有独特的个人风格和技能。在工艺美术领域,独特的个人风格和技能非常重要。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作品来评估其水平和价值。申
请人应该具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出色的手艺,能够表现出独特的个人
风格。
4.具有行业地位和影响力。高级工艺美术师应该是该领域内具有影响力和地位的人。申请人应该已经在该领域内建立了声誉,并拥有丰富的人脉和社会资源。这些影响力体现在申请人的作品、出版物、研究成果等方面。
5.通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最后,申请人必须通过由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委员会的审查。申请人需要提交个人资料、作品、技艺水平和成就等证据材料,并接受委员会的面试和评估。
总之,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条件是极为苛刻的。申请人需要在学历、实际经验、创作技能、行业地位和委员会审查等方面全面展示自己的实力和水平。只有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在众多工艺美术师中脱颖而出,才有资格成为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工艺美术师是我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中的一种职称,是对具
有较高技能水平、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的工艺美术人才的认可和表彰。以下是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流程。
一、评定条件
1.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
较高职业道德素质。
2. 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技术职业
学校中专毕业,且工作年限不少于6年。
3. 职业技能条件:掌握较高的工艺美术制作技能和设计能力,
具有扎实的手工技能和丰富的实际制作经验,能独立完成工艺美术产
品设计和制作。
4. 质量能力条件:在工作中形成较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控制能力,制作出的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 组织管理条件: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
独立承担工作任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6. 过硬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良好的思想品德、
优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二、评定流程
1. 投档:申报人需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职业技能证书、产品照片等)到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机构进行投档。
2. 资格审查:评审机构对投档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进入
考试和评审环节。
3. 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工艺美术理论、制作技能、设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试方式可为笔试、面试或实操
考试。
4. 联合考核:根据申报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与主要工作相
关的联合考核。
5. 评审:评委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实际成果、职业道德等问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具有职称评定资格。
韶关初级职业资格认定详细
韶关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指南一、广东省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等级设置
备注:
1、群众文化专业人员靠用图书、文物博物系列;
2、法医技术人员靠用卫生技术系列;
3、审计专业人员靠用会计系列;
4、计量检定技术人员靠用工程系列;
5、专利技术人员靠用自然科学系列;
6、电影电视部分专业人员、文学创作人员靠用艺术系列;
7、2001年起我省开评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
8、2008年起我省开展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副高)评审试点;
9、2009年起我省开展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试点。
二、评审标准及条件
(一)评审标准
包括思想品德、知识水平、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四项评审标准。
1、思想品德标准:主要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优品端;
2、知识水平标准:主要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
3、专业能力标准:主要包括实践经验、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4、业绩成果标准:主要包括承担项目、取得业绩、论文论着等。(二)申报条
件
1、思想品德条件
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能胜任本专业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不符合思想品德条件情况的申报人,具体按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凡未如实填报而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2、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申报级别、学历、资历对照一览表:
3、外语条件
。
4、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广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粤人发〔2002〕81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评审标准
第一条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
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勇于开拓,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
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须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深厚的文化修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技能知识,在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对关键性制作工艺或新材料的应用进行总结提高,并形成独到的理论,为本专业学科、技术带头人;精通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法规。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
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攻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获取及处理本专业信息的能力;在专业创作中能够汲取传统文化和现代潮流的基本要素,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在理论上有创见,具有培养和指导本专业高级技艺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
第五条业绩成果标准
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应从事高水平的研究、设计、创作项目,业绩显著;主持解决过本专业领域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
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论著;艺术造诣、业绩成果为社会和业内所公认。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评审本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以下简称本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的适用范围,提交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申报。
第七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工艺美术的理论研究、设计、制作、科研和技艺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思想品德条件
一、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在行业享有较高声誉。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或相近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能胜任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
二、申报人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或相近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涉嫌违法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三)受行政处分者,处分期不计算资历且不得申报,处分期满后年内不得申报。
(四)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年内不得申报。
(五)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年内不得申报。
(六)因违法受刑事处罚的,在执行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执行结束后年内不得申报。
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政策规定的,如评审通过,取消其评审结果,给予通报,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准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第九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或相近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者。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三、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者。
四、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获得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者。
五、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或相近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完成本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博士后研究者。
第十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按照国家和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
第十一条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或相近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应按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的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实际,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者,继续教育不作为必备条件。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申报人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或相近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骨干成员(前二名),参加完成项以上省(部)级以上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研究。
二、参加次以上高级别的国际专业展览。
三、参加次以上国家级的专业展览或参加次以上省(部)级的专业展览。
四、参加编写本专业国家标准或省级规范、规程项以上。
五、主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院校工艺美术专业的培训教材,并公开出版。
六、组织、主持解决本专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取得重大的突破。
七、获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利。
八、在本专业领域开展理论研究、科学研究工作,取得多项成果或发表多篇或若干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第十三条业绩成果条件
一、申报人(工艺美术理论研究专业除外)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或相近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项以上: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作品获得高级别的国际、国家级专业展览评比金奖(一等奖)项以上或银奖(二等奖)项以上。
(三)作品及项目获省(部)级专业大奖赛一等奖项以上。
(四)作品被省级以上工艺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馆藏机构珍藏件(套)以上。
(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项以上。
(六)主编本专业培训教材并公开出版。
(七)主持解决过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八)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及骨干,并在组织实施中业绩突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申报工艺美术理论研究专业者,其研究成果在工艺美术的总结、推广、创新方面取得重大贡献,在全国同行中有一定影响,并得到位以上本专业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位以上本专业高校、科研机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第十四条论文、著作条件
一、申报人(工艺美术理论研究专业除外)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或相近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取得统一书号的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学术专著部以上,如系合著本人须撰写万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