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桶爆炸烧伤脸部事故
辽阳石化“2004.9.6”烧伤事故案例分析
No matter what you do, do not rush to return, because sowing and harvesting are not in the same season, and there is a period of time between them. We call it persistence.模板参考(页眉可删)辽阳石化“2004.9.6”烧伤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经过2004年8月31日8时,辽阳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加氢裂化装置停车检修,更换催化剂。
2004年9月6日辽阳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加氢裂化装置检修结束后,组织开车,并对催化剂进行初始硫化和氢气循环(此时该装置未投料),装置运行平稳无异常。
2004年9月6日18时40分,操作人员在对装置进行正常巡检时,突然听到从高压分离器处传来一声闷响,正准备下班的炼油厂加氢裂化装置工程师周文昌接到装置生产助理王成业报告后立即到现场,安排当班班长张明和装置生产助理王成业佩带好正压式呼吸器对现场进行查寻漏点。
19时左右,当二人检查至高压分离器的玻璃板液位计时,从高压分离器的玻璃板液位计二段(该液位计共三段,由日本科林公司制造)右侧高压垫片泄漏点处喷出的高压氢气突然着火。
张明全身被烧,张明转身跑下装置。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与此同时,总经理沈殿成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组织救援灭火,张明被救护车送到辽化医院进行抢救。
泄漏点的泄漏物含有高浓度硫化氢,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必须进行燃烧、泄压,达到安全浓度后方可灭火。
19时40分,辽化消防支队将火扑灭。
在此期间火势一直处于受控状态。
张明经辽化医院诊断烧伤面积为84%(浅三度),因张明出现多脏器并发症,抢救无效,于2004年9月23日11时40分死亡。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9.65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1、辽阳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加氢裂化装置高压分离器的玻璃板液位计中间段一侧的石墨金属增强垫片(中间部分)呲开,造成了物料(高压氢气、15.8兆帕)泄漏并与空气摩擦产生静电而着火。
山东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油罐爆炸起火事故
山东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油罐爆炸起火事故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山东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油罐爆炸起火事故2000年7月2日,山东青州市潍坊弘润石油化工助剂总厂,因未堵盲板,违章动火焊接,造成2个500立方米油罐爆炸起火,10人死亡,部分操作室及管排、管架烧毁,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事故经过】2000年7月1日,为解决柴油存放一段时间后,由棕黄色变为深灰色的质量问题,厂领导决定采用临淄某个体技术人员的脱色技术,在柴油罐间加活性剂罐、混合罐、管道泵,将307#罐、308#罐的柴油,经管道泵注入混合罐,同来自活性剂罐的活性剂混合脱色后,注入20#罐储存外销。
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直接安排生产设备部牵头,由机动车间维修班负责焊接安装。
整个作业采用先将混合罐、活性剂罐、管道泵定位后,再对接同柴油罐相连接的阀门、法兰、管道,现场进行焊接的方法。
7月2日上午,已将混合罐、活性剂罐、管道泵定位,并同308#罐对连焊接完毕,下午继续进行同204d罐的对接。
18时45分,在焊接同204#罐相接的管道时,发生爆炸,204#罐罐体炸飞,南移3.5米落下,罐内柴油飞溅着火,同时204#罐罐体飞起时,又将该罐同307#罐之间的管道从307#罐根部阀前撕断,307#罐中400余吨柴油从管口喷出着火,现场施工的10人突然被柴油烈火掩盖,瞬间即被烧死。
307#罐在204#罐爆炸起火后45分钟再次发生爆炸,罐底焊缝撕开12米左右,罐内剩余柴油急速涌出。
着火的柴油顺混凝土地面流至附近的10间操作室,操作室被烧毁;流至装置管排底部,管排管架被烧塌;流至厂区大门以外,将部分大树烧死。
事故发生后,地市县及厂消防队及时赶到扑救,大火于20时45分被扑灭,没有造成罐区其他汽油、柴油罐的爆炸,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事故发生后,省地县有关领导到厂进行了指导,同时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经过进行了调查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辽阳石化分公司“6.29”原油罐爆燃事故案例分析
辽阳石化分公司“6·29”原油罐爆燃事故案例分析2010年6月29日16时20分左右,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辽阳石化)炼油厂原油输转站1个3万立方米的原油罐在清罐作业过程中,发生可燃气体爆燃事故,致使罐内作业人员3人死亡,7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6月25日9:00,炼油厂原油输转车间开始对C1-7罐进行倒油,然后采用0.3MPa 压力的蒸汽进行蒸罐。
6月28日14:00,停止蒸罐,然后打开各罐孔进行自然冷却。
蒸罐后,车间未按公司刷罐作业要求在与罐体连接的管道阀门处加盲板。
6月29日6:30,车间分析员对罐内气体采样,送炼油厂总部分析车间化验分析。
6月29日8:30,通知输送站数据分析合格。
6月29日10:00,辽阳电线化工厂清罐人员进行清罐作业,厂方提供一名监护人进行监护作业。
为了抢时间,加快作业进度,10名作业人员同时进入罐内进行作业。
6月29日16:20,发生爆燃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罐体基本无损。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现场清罐作业时产生的油气与空气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气体环境,遇到非防爆照明灯具出现闪灭打火,或铁质清罐工具作业时撞击罐底产生的火花,导致发生爆燃事故。
1.在清罐过程中,由于渣油被作业工具翻动,夏季气温高,油气挥发快,加上采用自然通风,罐内通风不良。
另据受伤人员介绍,在清罐作业时罐的主阀门发生三次漏油事故,厂方分别进行了处理。
以上两点,造成了罐内积聚了大量的油气。
2.现场发现了作业人员使用的铁锹等铁质清罐工具。
另外,清罐作业使用了12只照明灯具,其中10只为普通灯具。
据受伤人员介绍,在事故发生前几分钟,照明灯出现了不正常的闪灭现象,说明接线不良,有打火可能。
现场清罐作业时产生的油气与空气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气体环境,遇到普通照明灯具出现闪灭打火,或铁质清罐工具作业时撞击罐底产生的火花,导致发生爆燃事故。
油气、空气、使用的普通灯具及铁质工具是发生“6.29”清罐作业爆燃事故的直接原因。
北京春海餐厅致人伤害案
北京春海餐厅设备事故致客人毁容案一、基本情况1995年3月8日,17岁的贾国宇和家人在北京海淀区春海餐厅吃火锅。
席间“众乐”牌卡式炉、“白旋风”牌燃气罐爆炸,贾国宇面容被毁、双手裂开。
于是,生产肇事气罐的北京国际气雾剂有限公司、生产肇事卡式炉的龙口市厨房配套设备用具厂及春海餐厅坐上了被告席。
起诉状中,要求被告赔偿金额达110余万元,其中精神赔偿65万元。
此案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大家关注的焦点不在于被告是否应当赔偿,而是在法院将如何判决原告要求的高额精神赔偿。
因为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均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身体造成伤害而给予精神赔偿的明确规定。
二、双方观点1997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当日,贾国宇没有露面,原告代理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建平律师出庭出示了原告毁容后的照片,并宣读专家鉴定:她丧失30%的生活能力。
两年前的3月12日,也就是贾国宇受伤后的第四天,原本已取得初赛第二名的她失去了中澳国际英语竞赛的机会;同年7月,这位被保送上重点中学的优秀学生又痛失了升入大学的机会,精神损失,有目共睹。
对于舆论焦点的精神赔偿,三被告全部反对,气雾剂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现有的法律中并无产品给消费者造成伤害给予精神赔偿的法律条文,所以被告不应承担这方面的赔偿”。
龙口厨具厂、春海餐厅的代理人也都表达了类似意见。
原告代理人则指出:“被告仅仅希望从对法律条文的片面理解上,否认精神损失的存在进而免除承担精神赔偿的责任,有悖于法律的基本精神。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对公民人身权给予保护的内容,这里人身权与物质性的财产是相对应的,是一种非财产性的权利,包括人的身份健康权,而身体健康不仅指一个强壮的体魄,还包括焕发向上的精神。
3月8日的爆炸声中,原告仅仅是肌肤在流血吗?她的心不是一直在流血吗?这难道不应获得赔偿吗?”三、精神赔偿获承认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精神损失作了肯定,判词中说:除肉体痛苦外,无可置疑地给其精神造成了伴随终生的遗憾与痛苦,甚至将导致该少女心理情感、思维行为的变异,其精神受到损害是显而易见的,是较为典型和惨重的,必须给予抚慰和补偿。
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案例
火灾、爆炸事故案例:案例一:广东梅州市某县石油公司违章动火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梅州市某县石油公司库站合一的加油站罐室油罐发生爆炸,当场炸伤1人,炸死2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
7月29日上午,该油库主任陈某兼站长带领两名社会上的修理工,对装过90#汽油的1号卧式罐扶梯进行焊接,在焊接过程中发生爆炸,陈某和雇来的焊工一人当场炸死,另一人重伤。
事故原因:1、罐室内存在油蒸气,且达到爆炸极限;2、在动火前没有按规定检测油蒸气浓度;3、罐室内的扶梯松动,在进行焊接时引燃油蒸气发生爆炸。
事故教训:1、这次事故是站领导不懂安全常识,违规在爆炸危险区域动用明火造成的,它充分说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
2、在规范中罐室储油明令禁止,该站就是在违背国家规范而埋下了事故隐患,不可避免地造成爆炸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黄岛油库火灾爆炸事故事故经过:1989年8月21日,东营—黄岛输油管线某站油库一座2.3万m3的非金属油罐(5号罐)爆炸起火,2号和3号罐也随之爆炸起火,流出的油火,使整个库区成为一片火海,过火面积达15万㎡。
这场大火共燃烧了104h(5天4夜),在事故中有19人牺牲,78人受伤,共烧毁原油3.6万t,烧毁大型油罐五座及全部辅助设施,损失5000万元。
事故原因:1、由于该地区遭受雷击,罐内产生感应火花引爆油气是造成这次事故直接原因;2、黄岛油库在建设和管理上的不完善和油罐自身缺陷,为事故埋下了隐患,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3、防雷设施不符合要求,长年锈蚀失去应有的防雷作用;4、非金属油罐有容易因雷电感应产生火花的先天性缺陷;5、黄岛油库总体规划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是事故扩大,损失加大的原因。
事故教训:1、非金属容器储油,无法将静电导出,在加油过程中严禁向非金属容器中直接加油;2、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议,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善的检查、检测工作,保证完好;3、加油站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站内设施符合防火规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4、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落实制度建设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原因
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原因概述炼油厂是能源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其作用是将原油加工成各种石油产品,如汽油、柴油、润滑油等。
然而,由于炼油过程中涉及许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化工物质,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是比较普遍的。
自燃火灾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本文将分析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的原因,探讨如何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技术手段预防和控制自燃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的典型案例为了更好地了解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的原因,我们先看一下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
1. 美国德州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2005年3月,美国德州一家炼油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自燃火灾事故,导致15人死亡,数十人受伤。
据调查,事故发生时,炼油厂的一座储油罐发生了自燃,引发了爆炸和大火。
事后调查发现,该储油罐原本对硫化氢等有害气体进行处理,但由于设备老化,未能有效控制有害气体的排放,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 俄罗斯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2010年,俄罗斯一家炼油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自燃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据调查,事故发生时,炼油厂的一台精馏塔发生了自燃,引发了大火。
事后调查发现,该精馏塔因长期使用而出现了严重的老化和腐蚀,加上操作人员对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不力,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以上两起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都与设备老化、操作不当等因素有关。
下面我们将详细分析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的原因。
二、炼油厂自燃火灾事故的原因分析1. 设备老化、腐蚀炼油厂里的许多设备都需要长期承受高温、高压、腐蚀和磨损,这使得设备的老化和腐蚀问题十分严重。
一旦设备发生老化、腐蚀,就会导致其失去了原有的安全性能,容易发生自燃火灾事故。
2. 储油罐泄露炼油厂的储油罐是存放原油和石油产品的重要设施,然而由于储油罐的使用年限长和环境因素等原因,储油罐很容易发生泄露,一旦油品泄漏,很容易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自燃。
3. 作业疏忽炼油厂的作业条件复杂,需要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程序进行作业。
石油化工油罐火灾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渣油罐爆炸
事故原因分析
2、违章进行明火作业。3月31日16时25分左右,市氧 气厂职工刘某、王某在渣油罐南侧距罐8.3米处的液控塔上 进行电焊作业,电焊火花与罐外溢出的可爆性气体相遇起爆 炸,罐内渣油喷出酿成火灾。
3、单位领导不尊重科学,不重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 ,冒险蛮干。该厂是1972年从部队接收过来的一个小炼油 厂,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的,总体布局和一些设备本来就 不甚合理,存在许多危险因素,由于厂领导重生产轻安全, 对于潜在的危险因素没有认真进行解决,终于造成这次恶性 爆炸火灾事故。
茂名石化公司北山岭原油罐区火灾事故
事故暴露安全管理的问题
1、原油储罐区施工管理的责任不落实,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监 督管理极不严格。外来施工人员在要害部位的重大危险源区 作业,施工单位无人管理;港口公司机动科没有人负责,也 没有指派人员管理;北山岭原油罐区也没有人在现场监督和 采取有效的坚督措施。5名外来施工对伍的临时工在充满油气 的阀室内冒险作业无人管理,无人监督,无人制止,以致造 成重大火灾事故,外加施工人员失管失椌。
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事故后果
事故造成55人死亡、9人失踪。现住院伤员145人,其中危 重10人(8人仍未脱离危险期),重症32人,轻症103人。 爆裂管线长度达3.5公里 5515米排水暗渠遭冲击
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输油管线情况介绍
这条爆炸的东黄输油管道,于1986年7月建成投产。管道 长度248.5公里,管径711毫米,年输油能力1000万吨。 东黄输油管道已经服役二十余年,在两次腐蚀性调查中, 发现管道防腐层已严重老化。
青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
输油管线原因
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
湖南湘潭储油罐爆燃事故共致5人遇难
湖南湘潭储油罐爆燃事故共致5人遇难
记者从湖南湘潭市岳塘区委宣传部获悉,28日上午发生的储油罐爆燃事故中的4名下落不明者的遗体已经找到。
此次事故共造成5人遇难。
28日10时45分左右,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清水村石灰组一在建民房院内,发生一起储油罐爆燃事故。
事故现场共有17人作业,5人下落不明。
在撤离出的12人中有5人受伤,伤势较重的2人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系私人非法焊接安装储油罐以致发生爆燃并起火。
目前,湘潭市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事故具体原因、责任分析以及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10.28”在建原油储罐特大爆炸事故
“10.28”在建原油储罐特大爆炸事故
2006年10月28日19时16分,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某石化分公司在建的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内浮顶隔舱刷漆防腐作业时,发生爆炸。
该工程是由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承包施工,造成13人死亡、6人轻伤。
一、事故经过
施工单位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12月31日,注册资金1500万元,注册经济类型为集体经济;2002年6月28日,获建设部颁发的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004年12月28日,获安徽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生爆炸事故的原油储罐为浮顶罐,全高21.8米,全钢材质结构。
储罐的浮顶为圆盘状,内径80米,高约0.9米,从圆盘中心向外被径向分隔成1个圆盘舱(半径为9.6米)和5个间距相等、完全独立的环状舱,每个环状舱又被隔板分隔成个数不等的相对独立的隔舱,每个隔舱均开设人孔。
事故发生前,储罐在进行水压测试,储罐内水位高度约13米。
2006年10月28日,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在原油储罐浮顶隔舱内进行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有27人,其中施工队长、小队长及配料工各1人,其他24人被平均分为4个作业组。
防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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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库尔勒油罐爆炸
11点58分左右,消防人员相继到达爆炸现场。经侦察,现场为新疆油田测试公司一个40立方原油计量罐发生爆炸,以致罐内原油泄漏,并在地面形成流淌火。爆炸现场,浓烟滚滚,遮挡住半边天,如不及时处置,很可能会引爆现场剩余油罐。
消防人员利用两个分水器双干线出四支水枪,一边冷却,一边保护爆炸点左右两侧堆积油罐,再出一支泡沫枪,向爆炸点正面扑火。经过消防官兵5分左右集中力量总攻灭火,因爆炸引发的火灾,被消防人员及时扑灭,确保油罐未发生二次爆炸事故。
东方网2010年8月19日消息:19日上午炸中死亡,1人轻伤。经了解,爆炸事故原因系工人违规,使用电焊而引发油罐爆炸。
据巴州消防支队介绍,19日11点55分,巴州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库尔勒市石化南路新疆油田测试公司一油罐发生爆炸。得知信息后,巴州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库尔勒市特勤消防中队5车33人、库尔勒市消防三中队4车30人、库尔勒市消防一中队4车20人赶赴现场处置。同时,巴州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立即启动《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
8则焊割作业爆炸事故案例
焊割作业较容易发生爆炸事故,如错用氧气替换压缩空气,焊补酸罐、柴油柜、酒精桶、空汽油桶不清理通风,装卸作业违章操作,密闭空间喷漆未干等,今天小编特意整理了8则焊割作业爆炸事故案例,希望大家引起重视。
实例1:错用氧气替换压缩空气,引起爆炸1. 事故经过某五金商店一焊工在店堂内维修压缩机和冷凝器,在进行最后的气压试验时,因无压缩空气,焊工就用氧气来代替,当试压至0.98MPa时,压缩机出现漏气,该焊工立即进补焊。
在引弧一瞬间压缩机立即爆炸,店堂炸毁,焊工当场炸死,并造成多人受伤。
2.主要原因分析(1)店堂内不可作为焊接场所。
(2)焊补前应打开一切孔盖,必须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补焊。
(3)氧气是助燃物质,不能替换压缩空气。
3.主要预防措施(1)店堂内不可作为焊接场所,如急须焊接也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即在动火点10m内无任何易燃物品、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等。
(2)补焊时应卸压。
(3)严禁用氧气替换压缩空气作试压气。
实例2:装卸工违章作业,造成氧气瓶爆炸1.事故经过某单位用卡车运回新灌的氧气,装卸工为图方便,把氧气瓶从车上用脚蹬下,第一个气瓶刚落下,第二个气瓶随着正好砸在上面,立即引起两个气瓶的爆炸,造成一死一伤。
2.主要原因分析两个气瓶相互碰撞,压缩气体在氧气瓶碰撞时受到猛烈振动,引起压力升高,负气瓶某处产生的压力超过了该瓶壁的强度极限,即引起气瓶爆炸。
3.主要预防措施(1)搬运氧气瓶时,要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要戴好安全帽及防震圈。
(2)装卸氧气时严禁转动。
实例3:焊补装酸罐爆炸1.事故经过某单位一装运硫酸的罐体底部漏酸,补焊时,将罐底朝上,人孔朝下放在地面上,当焊工起弧时,酸罐即发生爆炸,当场烧伤焊工,并炸死在场工人一名。
2.主要原因分析经过取样分析得知,罐体材料不是耐酸钢,在稀硫酸作用下,罐体材料中的铁与酸可发生如下反应:Fe + H2SO4=FeSO4 + H2↑由上式可知,在酸罐内会布满氢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氢在空气中的含量超过爆炸极限范围,因此显然是电焊火花引燃罐内混合气体发生爆炸。
青海德令哈一化工厂发生四人烫伤事故
青海德令哈一化工厂发生四人烫伤事故3月22日,位于德令哈市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矿业化工公司)发生四名工人被烫伤的安全生产事故。
22日14时15分左右,金瑞矿业化工公司粗锶车间浸取车间厂房内,劳务队马某、付某等四名工人像往常一样在浸取工段翻渣作业时,浸取槽发生意外,槽内黑灰和热水溅出,将现场5号槽内翻渣作业的四名工人烫伤。
此事引起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海西州委书记辛国斌作出重要批示:请速组织有关部门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请州医院全力以赴做好伤者救治工作。
23日,记者在海西州人民医院急诊科了解到,被碳酸锶烫伤的四名患者中,三名为女性,四名患者年龄都在44岁以上,最大的54岁。
四名患者面部、双上肢、双脚等部位都不同程度烫伤。
在急诊科病房内一名患者家属告诉记者,以前也发生过此类事故,但是没有发生人员被烫伤的事故,这次不知道怎么回事,清理出来的槽渣突然发生爆炸了。
记者看到患者马某的胳膊、腿和面部有不同程度烫伤,从左耳朵里不断流出黄色的脓。
23日,记者来到金瑞矿业化工公司,还没进厂区就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
厂区内也不见工人作业,金瑞矿业化工公司总经理宋卫民说,事故发生后,工厂已经停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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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例重度天燃气爆炸大面积头面部烧伤患者急性体液渗出期的护理
l 临床 资 料
21 0 0年我院收治 1 4例重度 天燃气爆 炸后大 面积 头面部 烧伤患者急性体液渗 出期 患者 , 1 , 4例 , 男 O例 女 年龄 1 4 5~ 3
维 持水 电解质平衡 , 积极补液保证血液动力学 的稳定 , 防控 预
制感染 的发生 , 保持内环境的稳定 。本组 1 3例患者治愈 , 伽 1
6 参考文献
5 小 结
醋酸钙不动杆菌为腐 生菌 , 广泛存在 于外界环境 中, 主要
是水和土壤 中 , 是机会致病菌 , 常存在于人 的皮肤 、 呼吸道 、 消 化道和泌尿 生殖道 , 可从患者 的尿液 、 脓液 、 血液 、 痰等标本 中 分离到 , 在机体抵抗力 降低 时可发生 感染 。感染 源可 以是 患者 自身( 内源性感染 ) 亦 可以是不动杆菌感染者或带菌者 , , [ ] 王 辰 , 华平 .临床 呼吸病学 [ .北京 : 技文献 1 代 M] 科
播 。在医院里 , 污染 的医疗器 械及工 作人员 的手是 重要 的传 播媒介 。易感者为老 年患者 、 早产儿 和新 生儿 、 手术创 伤 、 严 重烧伤 、 气管 切开 、 使用人工 呼吸机 、 行静脉 导管和腹 膜透析 患者 、 广谱抗菌 药物或 免疫抑制 剂应用 者等 。本病 例为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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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双手带菌 的医务人员 。传播途径有接 触传播和空气 传
金 明月 , 崔玉晶 , 陈丽 晶 ( 吉林省人 民医院重症 医学科 , 吉林 长春 102 ) 30 1
20160511王珂烧伤事故报告
王珂烧伤安全事故报告
2016年5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我车间操作工王珂在使用乙炔气割时发生意外事故,乙炔割枪回火,乙炔气管从割枪脱落,火焰喷在面部,致使其面部大面积轻微烧伤。
事故发生后,王珂忍者疼痛迅速折叠乙炔气管,熄灭火焰,然后关闭乙炔罐和氧气罐阀门。
接着王珂用冷水冲洗面部,徐部长安排公司值班车送王珂去医院检查治疗,检查结果较理想,需要擦药治疗、修养、观察几日。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四不放过”原则,安环部徐部长和环保车间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分析,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1、我车间对安全管理工作做的不够完善;2、当事人对乙炔气罐使用方法不正确,压力表坏了仍在使用,未检查气管各处连接处是否有松动脱落现象;3、当事人个人保护意识不强,未能充分认识到“三不伤害”原则。
出现这样的事故,暴露出我车间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同时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安全课,通过此次事故,让我们认识到在工作中须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健全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工作。
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工作前先排除安全隐患,学习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在以后发生类似的安全事故。
南京炼油厂“10.21” 油罐爆炸事故
(3)空间爆炸当量的计算
汽油爆炸能量为10300kcal/kg,换算成TNT当量 相当于96.737t.可见,此次爆炸的总能量是非常 大的,但它不是"点源"或有效的封闭空间,而是 20000m2的完全敞开空间,因此没有形成超压 和冲击波,对波及到的建筑物仅有轻微的损坏.
溢流油料分布量
罐区的空间爆炸和大面积燃烧,310号油罐在罐区爆炸后的罐 顶溢油状态下的燃烧,以及311号油罐火灾后油位下降的事实 说明:罐区310号和311号油罐在爆炸前罐内油位都发生了非正 常变化.310号油罐在爆炸前处于自循环状态,油位既不应该增 加,也不应该减少;311号油罐在爆炸前处于静止状态,液位不应 变化,也不应和任何罐有油量关系.但火灾后测定,310号罐油量 已增加至满罐燃烧并外溢,311号罐油平面降低了1.822m.因此 310,311号两罐油量的平衡,变化的过程及变化的原因是揭开 事故之谜的关键.经查,310号罐循环泵的输送能力35lm3/h,31l 号罐油的减少量,恰是泵在启动后到爆炸这段时间内打入310 号罐的量.310号罐在泵运转前的液面为l4· 26m,爆炸后浮顶外 露,油量已经增加.说明310号罐入口阀事故前已经处于开启状 态,进入310号罐的油量应该是311号罐的减少量.总的物料平 衡与分布为:
(7)油罐的消防泡沫线未按正规设计,自1988年投用后没有认真 检查完好的状况.油罐的半固定泡沫灭火线底阀没有安装上(4 个阀埋在土下,一个也没安上),长期没有发现,在救火中泡沫是 短路跑掉,没有起到消防线应起的作用,延误了灭火的时机. (8)防火堤内的排水明沟出罐区没有按规定加装闸板或阀门,造 成满罐溢出的汽油流出堤外. (9)该油罐区缺乏符合消防规范的总体设计,建成的汽油罐区一 直没有形成环形消防通道,造成火灾时普通消防车不能接近火 源进行有效的扑救,延长了大火扑灭的时间.
爆炸事故案例学习
The love is deep and ruthless, and the heart is not old.模板参考(页眉可删)爆炸事故案例学习2008年7月13日洋浦一建筑工地工人使用电焊枪切割空油桶时,不料引燃桶内残油并发生爆炸,造成三人重伤,一人轻伤。
经过烧伤科医护人员及时抢救,目前重伤者病情稳定,轻伤者在当地医院治疗后已出院。
据伤者之一的林某介绍,他是一名电焊工人。
9日上午8点10分左右,他正在工地工棚里进行电焊作业,这时工友李某和赵某共同推滚来几个油桶,并向他借电焊枪使用。
李某的工作就是使用电焊枪将油桶从中部切割分开。
然而在切割到第5个时,油桶突然发生爆炸,桶内残余的油料向两边喷出,蹿起的火焰落到2米外林某的头上和不远处赵某的背上,二人身上顿起大火。
上前为他们施救灭火的工友万某,左手上肢前部也被火烧伤。
李某告诉记者记者,当时他并不知油桶里有剩油,因为他已经切割了4个油桶,都没有发生安全问题,所以他认为切割那个油桶也没有危险。
同时,他一时大意也没注意到油桶的旋盖没有打开,否则他不会冒险去切割含油且封闭的油桶。
李某回忆,当时焊枪切割了没多久,灼热的火焰就使桶内温度骤然攀升,然后油桶瞬间爆炸。
喷出的油料有部分溅到他的前胸和手臂上并起火,惊惶失措的他赶紧倒地翻滚灭火苗自救。
爆炸发生后,一旁的工友迅速采取各种方式将李某、林某和赵某身上的火扑灭,并找来工地的车辆将三人分别送至农垦那大医院和儋州市人民医院救治,后三人的亲属经过朋友推荐,于当日下午3点左右拨打解放军187医院急救电话求助,该院立即派出两辆120急救车分别赶至上述两家医院,将三人接回进行救治。
而伤势较轻的万某在那大医院诊治后已出院回家。
经该院烧伤科诊断,李某全身多处被火焰烧伤面积达12%,林某达15%,赵某有16%。
主治医师李鸿明立即带领医护人员为三名患者展开紧急救治,现三人病情均已稳定,正进行常规恢复性治疗。
工厂使用汽油爆炸事故案例
工厂使用汽油爆炸事故案例
一起关于工厂使用汽油爆炸事故的案例是2005年的德国英达尔化学厂爆炸事故。
该化学厂是一家生产塑料粒子的工厂,当时使用汽油作为工艺材料。
事故发生在2005年1月31日,当时厂区内一座装满汽油的储罐发生泄漏,导致可燃气体积聚并产生爆炸。
爆炸造成27人丧生,还有多人受伤。
调查显示,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储罐泄漏后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导致了可燃气体的积聚。
此外,厂区内的安全设施和防爆措施也存在缺陷,未能有效防止爆炸的发生和扩散。
事故引起了德国国内和国际上对工厂安全规范的关注,带来了严厉的批评和指责。
该化学厂也被关闭并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改进。
这起事故案例引起了人们对工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性的关注,并促使相关部门加强对工厂的监管和规范。
同时,在工业领域中也加强了对安全设施和防爆措施的重视和改进。
延长石油延安炼油厂着火 3人烧伤
延长石油延安炼油厂着火3人烧伤
4月26日凌晨,延长石油集团炼化公司延安炼油厂3个储油罐着火,此次事故造成3名人员烧伤。
昨日下午,延长石油发布消息称,据
延安市环保局4月27日发布的污染防治情况报告,截至27日凌晨,延安炼油厂油罐着火事故河道下游水质已全部达标。
据悉,4月26日1时48分,延安炼油厂次品区9532号油罐发
生闪爆,引发另外两个油罐着火。
截至当日14时10分,着火油罐明火已被全部扑灭。
有报道称,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发现次品油(待回炼)直接泄漏。
灭火过程中有少量油污随消防水进入相邻的葫芦河,现场监测有石
油类超标现象。
虽然按报道称,此次事故中“少量油污进入相邻河流”,但被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延长石油近几年来多次曝出其原油污染耕地、
林地的消息。
据媒体对延长石油漏油和安全事故的初步统计数字显示,从2005年到2012年11月,仅被媒体曝光的就有11起,这11
起被公开的事故主要集中于延安和榆林两地。
违规进行涂装作业 原油罐爆炸死亡十三人
事故案例/案例分析违规进行涂装作业原油罐爆炸死亡十三人事故经过:2006年10月28日,安徽防腐工程总公司施工队对在建原油罐浮顶船舱第三环舱进行补刷防腐涂料作业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13人死亡,6人轻伤。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1、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违规私自更换防锈漆稀释剂,用含苯及甲苯等挥发性更大的有机溶剂替代原施工方案确定的主要成分为二甲苯、丁醇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的稀释剂,在没有采取任何强制通风措施的情况下组织施工,致使储罐隔舱内防锈漆中的有机溶剂挥发,积聚达到爆炸极限。
2、施工现场电气线路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使用的行灯和手持照明灯具都没有防爆功能。
间接原因:施工人员素质与资质不符。
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配备不到位。
施工单位内部管理较差。
没有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没有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程序。
对员工的培训不到位。
监理未认真履行职责。
对承包商把关不严。
对过程监控不到位。
防范措施和教训:1、加强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的管理。
作业许可证授权人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许可证。
并由作业双方共同检查落实现场措施,填写许可证执行批准表后,方可进行作业。
2、HSE管理采用直线管理,加强过程监控,杜绝以包代管。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HSE管理采用直线管理方式,重新确定HSE管理和监督的关系,HSE管理和HSE监督必须分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严把承包商HSE 资质准入。
修订并重新下发承包商HSE资质准入管理办法。
4、提高承包商HSE人员素质和配置的要求。
5、对不执行合同要求擅自变更人员的,劝其离场,并按合同要求重新派人。
对于现场管理混乱的承包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综合管理部、HSE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对监理单位和安装单位进行评估,对承包商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达不到素质要求的坚决撤换。
6、帮助承包商建立完善管理体系。
7加强人员入场的管理,利用门禁管理系统把好人员入场关。
8、加强施工现场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实施严厉的处罚政策。
成都一加油站内部改造时闪爆致死伤
成都一加油站内部改造时闪爆致死伤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成都一加油站内部改造时闪爆致1死2伤事发时,家住加油站旁边的杨女士正路过此地,她称,当时只听到“嘭”的一声巨响从加油站方向传来,她一眼望去,只见一名男子被气浪冲到了天空大约3层楼高,之后这名男子跌落在加油站后面的院子内。
“是加油站的储油罐爆炸了!”家住加油站对面6楼的杨女士称,当时这个油罐的盖子也被炸飞,除了被冲起的那位男子外,现场还有一名男子被炸飞到几米远的电桩旁,身上的衣服被炸飞,满身鲜血,同时还有一名女子也因此受伤,裤子被炸飞。
杨女士说,出事后加油站内乱成一团,有人给受伤女子找来衣服。
很快,120、110、119相继赶到,伤者被紧急送往医院。
下午3时许险情排除排空残余油气消防抢险3小时成都晚报记者在现场见到,警方在现场拉起警戒线。
爆炸点位于加油站的储油库内,因担心油罐内的残余油气发生二次爆炸,消防官兵用抽风机不断稀释罐内的气体浓度。
紧接着,消防拉开3个水枪阵地,不断朝油罐内注水,以彻底排空残余油气。
中午1时30分许,几名消防队员身穿防化服在罐体周边进一步查看情况。
与此同时,一辆油罐车赶到现场将部分油罐运走。
下午3时许,险情最终被排除。
下午3时许抢救伤者男子全身80%面积烧伤女伤者无大碍昨日下午3时许,成都晚报记者来到省医院烧伤科,据了解,男性伤员姓陈,今年40岁。
该院烧伤科医生高兵称,该伤者除全身80%面积特重度烧伤外,同时还伴有肺部爆震伤、眼睑挫裂伤及会阴部撕裂伤。
高兵称,另一位入院的女伤员伤情较轻,只是全身多处因爆炸气流造成擦伤,清创后已无大碍,“清创后人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对于受伤的原因,两位身着印有“中石化”工装的伤员都不愿意透露。
随后,重伤男子的一位女性亲属赶至医院,只透露伤者为简阳人之后就不愿意多说。
初步调查违章作业二次油气回收改造时发生闪爆根据成都市安监局通报,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办皇经社区中石化成都分公司金晖加油站在停业进行二次油气回收改造施工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一轻伤一重伤),伤者已送省医院救治,两人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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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桶爆炸烧伤脸部事故
【事故概况、经过】
某年2月4日,某单位安排翁某(女,33岁,气焊工,工龄3年)焊补油桶,焊补时油桶竖立在地面上(大盖子已打开),翁面部对准大盖孔进行补焊,突然油桶猛烈爆炸,桶内的火焰气浪从大盖孔内喷出,将翁的眉毛、部分头发烧掉,脸部Ⅱ度烧伤,住院治疗。
【事故原因分析】
虽油桶已经过灌水试验,并将浮油用胶皮管导走,但桶底和周壁有较厚的残渣,在焊补时,温度升高,残渣迅速变成油蒸汽,加上小孔盖没有打开,桶内气体压力骤然升高,故油桶发生爆炸,圆柱形的油桶变成了腰鼓形,由孔口喷射出的火焰将脸部烧伤。
按照规定,未经除油(渣)的油桶是不准补焊的,这是违章作业的结果。
【对策措施】
补焊的油桶必须严格除油、除渣,经蒸汽冲洗、洗刷除尽油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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